门诊管理制度、诊疗常规操作规程
门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门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一、总则1.1 本规章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门诊科室的运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声誉,保障患者权益,保证医疗工作效率。
1.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科室的管理工作。
1.3 门诊科室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二、门诊挂号规定2.1 门诊挂号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2 患者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等相关证件进行挂号,如未携带相关证件,不得办理挂号。
2.3 患者需按照科室指引排队等候挂号,不得插队或擅自闯入挂号窗口。
2.4 挂号时需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填写错误需及时更正。
2.5 患者需按照医生安排的就诊时间前往相应科室就诊,迟到超过30分钟将重新排队等候。
2.6 患者应保持礼貌,文明用语与工作人员沟通,不得使用暴力或侮辱行为。
2.7 挂号收费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要求附加费用。
三、医生门诊诊疗规范3.1 医生需遵守医院相关规定,如规范就诊时间,接诊患者数量,无合理理由不得私自延长就诊时间。
3.2 医生需认真仔细核对患者个人信息,诊断前需全面了解患者病史及症状,确保准确诊断。
3.3 医生须依法合规开具药方,严格遵守处方规范,不得违规开具处方。
3.4 医生须及时为患者填写病历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5 医生需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耐心细心解答患者疑问,确保患者理解治疗方案和用药说明。
3.6 医生需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擅自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四、门诊科室医疗设备管理4.1 门诊科室的医疗设备需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2 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规擅自拆卸、修理。
4.3 医疗设备的使用记录应详实完整,作为设备管理的依据。
4.4 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弃责私自解决。
五、医院门诊科室卫生保洁管理5.1 门诊科室的卫生保洁由专门保洁人员负责,每日按时进行卫生保洁工作。
口腔科诊疗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
口腔科诊疗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1. 简介本规程旨在指导口腔科医务人员进行诊疗工作,确保专业操作规范、安全可靠。
本规程适用于口腔科门诊、口腔科急诊以及口腔科住院患者的诊疗过程。
2. 术前准备在进行口腔科诊疗之前,医务人员需要进行以下的术前准备工作:- 清洁双手,佩戴手套、口罩、帽子和隔离衣;- 检查所需工具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确保工作区域的整洁和消毒;- 确认患者基本信息,以及过敏史和病史等重要信息;- 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患者的症状和需求。
3. 诊疗常规流程口腔科诊疗常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 口腔检查:对患者进行全面口腔检查,包括口腔内部的组织、牙齿及牙周组织等的观察和评估。
2. 临床诊断:根据口腔检查的结果,进行病情诊断,并记录在患者病历中。
3. 制定治疗计划:根据病情诊断,制定相应的口腔治疗计划,并与患者进行沟通,明确治疗方案。
4. 手术准备:准备所需的手术工具和材料,确保无菌状态。
5. 手术操作:根据治疗计划进行手术操作,包括牙齿的拔除、根管治疗、修复和口腔外科手术等。
6. 术后处理:对手术区域进行处理,进行止血、缝合等操作,并给予患者必要的术后指导。
4. 技术操作规范口腔科技术操作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消毒措施:对手术区域、工具和设备进行适当的消毒处理,确保无菌状态。
- 麻醉技术:根据患者需要,选择适当的麻醉技术,确保手术过程的舒适和安全。
- 操作规范:医务人员应遵循标准操作程序,准确使用手术工具和设备,避免操作过程中的错误和意外发生。
- 患者安全:医务人员应确保手术环境的安全,正确使用防护设备,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 病历记录:医务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口腔诊疗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方案、手术操作等。
5. 总结口腔科诊疗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是口腔科医务人员进行诊疗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
遵循规程的要求,能够确保口腔诊疗过程的规范、安全,提高诊疗效果,保障患者的健康。
心理门诊心理保健门诊制度岗位职责常见病诊疗规范诊疗常规操作规程
心理门诊心理保健门诊制度岗位职责常见病诊疗规范诊疗常规操作规程目录心理治疗师工作制度心理治疗师岗位职责一般心理问题诊疗常规严重心理问题诊疗常规产后抑郁症诊疗常规心理沙盘技术操作规程工作制度为了规定心理保健门诊心理治疗师工作,保障心理保健门诊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等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适用范围心理保健门诊心理治疗师。
三具体内容1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核心制度。
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妇女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心理治疗师须经省级以上相关专业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心理治疗师应严格按照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各相关操作手册规定的引导语和操作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
3心理治疗师应具备基本的精神卫生知识,在访谈当中能够敏锐察觉到来访者的精神心理异常。
4采取恰当的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技术,对特定心理精神异常患者进行干预治疗。
5心理治疗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心。
要严格按照诊疗常规进行诊治。
认真听取家属对来访者心理咨询提出的各项问题,并认真、耐心、仔细、准确回答。
6利用多渠道、多种方式开展妇女心理卫生保健的宣教工作。
7认真书写病历,做好专案管理。
8严守秘密,不议论患者有关心理隙碍问题。
1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核心制度,承担门诊妇女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工作。
2掌握妇女心理保健知识、咨询、治疗技术。
3心理治疗师应严格按照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各相关操作手册规定的引导语和操作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
4采取恰当的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技术,对特定心理精神异常患者进行干预治疗。
5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心理问题、常见心理障碍的健康教育活动。
诊疗常规会功能、情绪反应尚未泛化的心理不健康状态。
一诊断1诊断依据1由于(现实生活、工作压力、处事失误)而产生内心冲突,并因此而体验到不良情绪(后悔、自责、紧张、焦虑)1.2 不良情绪不间断地持续满1个月或不良情绪间断地持续两个月仍不能自行化解。
1.3 不良情绪反应仍在相当程度的理智控制下,始终都能保持行为不失常态,基本维持正常生活、学习、社会交往,但是效率有所下降。
门诊医疗现场管理制度
门诊医疗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门诊医疗现场的有序运转,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订立本《门诊医疗现场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各级医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门诊医疗现场包含但不限于门诊诊室、候诊区、药房、体检站等区域。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还需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等相全都。
第二章门诊环境管理第五条门诊部每天开诊前应进行消毒清洁,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六条严禁吸烟、乱扔垃圾、高声喧哗等行为,保持门诊环境乾净和安静。
第七条门诊诊室内应保持通风良好,温度适合,空气清新。
第八条医生站岗前应检查医疗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如发现任何损坏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门诊候诊区应供应充分的座位,确保患者和陪护人员的舒适和安全。
第三章门诊医生管理第十条医生应依照规定的门诊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保证患者的正常就医。
第十一条医生在门诊诊室应规范穿着,佩戴工作牌和护士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二条医生应准确了解患者的病史和临床情况,并妥当保管和记录患者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医生应严格依照医疗程序和标准进行诊疗,不得擅自转变诊疗方案。
第十四条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当保持严密的沟通,如需转诊或会诊应及时与相关医生协商。
第四章护士管理第十五条护士应按规定组织好门诊候诊的患者,确保就诊秩序和安全。
第十六条护士应做好患者导诊工作,供应必需的医疗帮助,确保医生诊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护士应熟识医疗仪器设备的使用和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护士应保持诊室内的衣物、床单等物品的清洁卫生,随时清理残留物和污渍。
第十九条护士应始终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动,及时上报医生,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五章药品管理第二十条药房应依照药物管理规定,做好药品采购、接收、储存、发放、销售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药房应保证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规定标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二条药师应对处方药品进行审核,并依据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发放,遵守药物处方管理相关规定。
门诊的规章制度全套有哪些
门诊的规章制度全套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工作秩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各门诊部门的工作。
第三条门诊部门指医院为患者提供诊疗、药物和医疗服务的科室。
第四条门诊部门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公开、公正、守信、高效。
第五条门诊医护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维护医疗纪律,积极服务,保护患者隐私。
第六条门诊医护人员应当熟悉门诊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门诊部门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二章门诊接待第八条患者到达门诊部门,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挂号。
第九条患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配合医院进行病情评估。
第十条患者在门诊候诊期间应当维持秩序,注意个人卫生。
第十一条患者在门诊候诊期间应当保持礼貌,不得扰乱医疗秩序。
第十二条患者有服从医护人员指导、接受治疗的义务。
第三章门诊医疗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准确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并及时告知患者。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规范,确保医疗质量。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不得私自更改病历记录,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纪律,不得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第四章药品管理第十八条门诊部门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配发药品。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医嘱正确、规范开具药品处方。
第二十条药品配发人员应当核对患者身份,仔细查验处方,防止错发、漏发。
第二十一条患者应当如实告知药物过敏史和其他用药情况。
第二十二条患者购药时应当仔细核对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遵医嘱用药。
第五章服务管理第二十三条门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接受来自患者的投诉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门诊部门应当不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服务。
第二十五条门诊部门应当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六条门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预约挂号系统,提高服务效率。
门诊工作制度范文(2篇)
门诊工作制度范文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6、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7、严守工作岗位。
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8、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门诊工作制度范文(2)是指医院门诊部门的工作规范和运转方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门诊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门诊工作时间通常是每天早上8点到下午5点,但也可以根据医院的需要进行调整。
2. 接诊流程:门诊工作按照预约和非预约系统进行。
患者可以提前预约或者直接前往门诊挂号台进行挂号,挂号后按照挂号顺序进行接诊。
3. 医生排班:医院门诊部门通常会有医生轮班制度,确保门诊能够正常运转。
医生轮班根据门诊部门的需求和医生的工作时间进行安排。
4. 病历记录:门诊医生在接诊过程中会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症状、体检结果等信息,以便分析和诊断。
这些记录通常存储在电子病历系统中。
5. 检查及检验:门诊医生可能会根据患者的症状和需要,安排相应的检查或者检验。
这些检查和检验通常在医院的相关科室进行。
6. 诊断和治疗:门诊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检查结果,进行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对于复杂的疾病,医生可能会将患者转诊到专科医生或者住院治疗。
7. 处方开具:门诊医生对于需要用药的患者,会开具处方,并根据患者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嘱咐。
8. 门诊收费:门诊患者需要根据医院的收费标准支付诊疗费用。
医院通常设有收费窗口,负责收取费用并开具发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门诊工作制度,不同医院和科室可能会有所差异。
医疗门诊部工作制度
医疗门诊部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门诊部的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门诊部应坚持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服务安全、高效、便捷。
第三条医疗门诊部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注重医德医风建设,提升整体服务形象。
第四条医疗门诊部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关注患者需求,提高患者满意度,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医疗门诊部应设立门诊部管理机构,负责门诊部的全面工作。
门诊部主任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门诊部主任职责:(一)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业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门诊部的业务技术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环境管理、秩序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门诊部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物资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门诊部的医德医风建设、员工培训、考核评价等工作。
(五)负责处理门诊部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工作。
第七条门诊部其他岗位职责:(一)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全面工作,确保科室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医师负责患者的诊断、治疗和病历记录等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三)护士负责患者的护理、输液、换药等工作,确保护理质量。
(四)挂号员负责患者的挂号、收费等工作,确保收费准确无误。
(五)导医负责患者的引导、咨询、解释等工作,确保患者满意度。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服务规范第八条医疗门诊部应建立健全患者就诊流程,简化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等手续,提高患者就诊效率。
第九条医疗门诊部应建立健全诊断和治疗流程,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第十条医疗门诊部应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规范病历记录和归档工作,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医疗门诊部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门诊部应建立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门诊部各科规章制度
门诊部各科规章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门诊部的各科室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门诊部各科室管理1.科室设置及职责分工(1)门诊部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五官科、皮肤科等专科。
(2)各科室负责门诊病人的诊疗工作,确保医疗质量。
(3)各科室协同配合,保证门诊部整体运作的顺利。
2.科室工作制度(1)科室应按照门诊部的工作安排,合理安排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岗位。
(2)科室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医疗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3)科室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和配合,实现门诊部整体协作。
二、医师管理1.医师资质(1)医师应具有执业资格证书,并能胜任门诊工作。
(2)医师应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接受继续教育。
2.医师执业(1)医师要严格遵守执业医师的行为准则和职业操守。
(2)医师要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科室安排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3)医师要热情接待患者,认真查看和诊断病情,提供适当的治疗方案。
3. 医师自查(1)医师每周应对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总结和反思,不断完善自己。
(2)医师要认真执行医疗纪律,不得擅自开药、治疗患者。
三、护士管理1. 护士队伍建设(1)护士应具备专业护理资质,能够胜任门诊护理工作。
(2)护士要不断提高护理水平,接受继续教育。
2. 护士执业(1)护士要严格遵守护士的行为准则和职业操守。
(2)护士要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科室安排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3)护士要认真负责,细致入微地为每位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3. 护士自查(1)护士每周应对自己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反思,不断完善自己。
(2)护士要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讨论,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四、医技人员管理1. 医技人员资质(1)医技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质,能够胜任门诊医技工作。
(2)医技人员要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接受继续教育。
2. 医技人员执业(1)医技人员要严格按照门诊部的规定和流程进行医技操作,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个体门诊室各项规章制度
个体门诊室各项规章制度一、总则个体门诊室(以下简称门诊室)是指由个人或少数医务人员组成的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诊疗服务。
为了规范门诊室的运作,保障医疗质量,维护医患关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1. 门诊室设立医院长,负责门诊室的全面工作。
2. 医院长下设门诊室主治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各司其职,协同工作。
3. 门诊室设立医务委员会,由门诊室主治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组成,负责讨论重要事项,决定医疗政策。
三、门诊室制度1. 门诊室实行门诊就诊制度,接受患者来诊。
2. 门诊室每天设定开诊时间,到岗时间为早上8:00,下班时间为晚上18:00。
3. 门诊室接受医保患者,按照相关规定收费。
4. 门诊室每周定期举行门诊会议,讨论患者诊疗情况。
5. 门诊室不得擅自更改患者治疗方案,必须严格遵守医疗规范。
四、患者权利与义务1. 患者有权选择医生就诊,有权要求医生向其解释病情和治疗方法。
2. 患者有义务配合医生治疗,按时按量服药,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3. 患者有义务支付医疗费用,不得拖欠。
4. 患者有义务保护门诊室设施和医疗设备,不得私自损坏。
五、医疗质量管理1. 门诊室必须保证医疗质量,医生必须持有效执业证,不得擅自开药和治疗。
2. 门诊室必须保证医疗环境卫生,每天定期清洁门诊室及医疗设备。
3. 门诊室应定期进行医疗设备维修和检测,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4. 门诊室每月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医疗水平。
六、突发事件处理1. 门诊室发生突发事件时,医务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医院长并采取有效措施。
2. 门诊室应定期进行突发事件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七、违规处理1. 对有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甚至开除等处理。
2. 对有违规行为的患者,门诊室有权拒绝接诊或解除医疗关系。
八、附则本规章制度经门诊室医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不时进行修订,以保障门诊室的正常运作和医疗质量。
门诊日常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门诊日常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工作秩序,保障医疗质量,维护医患关系,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医院门诊部门的医务人员、患者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门诊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门诊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的隐私和权益,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五条医务人员在门诊工作期间禁止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回扣等。
第二章患者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患者有权享受医疗服务,了解诊疗进程,知情权和选择权应得到保障。
第七条患者应提供真实、详细的个人信息和病史,配合医务人员完成诊疗工作。
第八条患者要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文明就诊,尊重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
第九条患者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如有困难应提前告知医务人员。
第十条患者不得擅自向医务人员索要处方药或延长就诊时间。
第十一条患者如有异议应依法提出申诉,不得采取暴力行为或损害医院财产。
第三章医务人员职责和义务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提供专业、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要维护医患关系,耐心倾听患者需求,提供科学的诊疗方案。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要保守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不得擅自泄露。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要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医风,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违规开具处方。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障患者安全,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第四章门诊工作流程第十八条患者来院需在接待处登记,领取候诊号,等待呼叫就诊。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患者接待、问诊、体格检查、诊断、开药等工作。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及时更新医疗记录,确保患者信息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确定治疗方案,如需转诊或住院应特别说明。
第二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向患者解释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及注意事项,提供必要的医嘱。
第五章门诊工作纪律第二十三条医务人员要按时到岗上班,严禁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请假。
医院规章制度门诊内容怎么写
医院规章制度门诊内容怎么写一、门诊工作时间和挂号规定1. 门诊工作时间医院门诊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节假日门诊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2. 挂号规定(1)门诊患者必须提前在挂号处进行挂号,如有特殊情况需加急看诊,需提供相关医院证明。
(2)患者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挂号,医院才能为其提供诊疗服务。
(3)每次就诊需按规定缴纳挂号费,否则将无法享受医疗服务。
二、门诊医疗流程和规定1. 就诊流程(1)患者到达医院门诊后,应按照挂号号码顺序等待叫号。
(2)患者就诊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病史和症状描述,配合医生诊断和治疗。
(3)患者接受治疗后,应按医生建议购买药品或做进一步检查。
2. 就诊规定(1)患者应礼貌待人,尊重医护人员的工作,配合治疗。
(2)患者不得冒名顶替、找关系就诊,如有发现医院有权拒绝治疗。
(3)医院严禁医生、护士私自开出药方或检查单,一律按规定程序执行。
三、门诊管理规定1. 医疗质量管理(1)医院门诊必须遵守医疗纪律,确保医疗质量。
(2)医院门诊推行预约制度,避免长时间排队和等待,提高工作效率。
2. 安全管理(1)医院门诊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2)医院门诊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播。
3. 服务管理(1)医院门诊服务应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2)医院门诊应建立良好的患者信息管理系统,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四、门诊费用管理规定1. 门诊费用标准(1)医院门诊应明码标价,合理定价,不得设置虚高费用。
(2)患者就诊需按照医院规定缴纳医疗费用,否则将无法享受医疗服务。
2. 退费规定(1)如因医院原因取消或更改诊疗计划,医院应退还患者已缴纳的费用。
(2)患者取消就诊需提前24小时以上通知,否则医院不予退费。
五、门诊纠纷处理规定1. 纠纷调解(1)医院门诊负责人应及时介入处理患者投诉和纠纷。
(2)医院门诊应建立健全的纠纷处理机制,协助处理医疗纠纷。
2022年门诊部工作制度
2022年门诊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门诊部是医院对外服务的重要窗口,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门诊部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严格执行各项医疗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安全、满意。
第三条门诊部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门诊部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的监督和评价机制,持续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二、排班制度第五条门诊部严格执行排班制度,工作人员应按照排班表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或私自调班。
第六条门诊部应建立健全考勤制度,每月对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和上报。
三、病历书写规范第七条门诊部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保证病历数量和质量的达标。
第八条门诊部应定期对病历进行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上报医务部。
四、费用控制第九条门诊部应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控制门诊病人平均费用。
第十条门诊部应每月对各门诊平均费用进行统计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上报医务部。
五、危急值登记报告制度第十一条门诊部应严格执行危急值登记报告制度,发现危急值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十二条门诊部应每月对危急值登记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报医务部。
六、感染管理制度第十三条门诊部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出诊时应严格执行手卫生,必须带口罩。
第十四条门诊部应不定期对感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医务部。
七、环境整治第十五条门诊部应不断自查,完善门诊就诊指引,制作各种标示标牌,打造更加流畅的就医流程。
第十六条门诊部应不定期巡查门诊诊室及公共区域的卫生环境,保证就医环境卫生整洁、温馨。
八、急救措施培训第十七条门诊部应对医生、护理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急救措施培训,包括心肺复苏等。
第十八条门诊部应不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的完好性,确保其随时处于待用状态。
九、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九条门诊部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传染病无漏报现象。
医院诊疗常规规范管理制度
医院诊疗常规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诊疗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保护患者权益,订立本《医院诊疗常规规范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开展诊疗工作的科室、医生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诊疗流程管理第三条医生在开展诊疗工作前,应事先了解患者信息,包含病史、过敏史、用药情况等,并填写患者病历。
第四条医生在接诊时应准确、细致地询问患者症状,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听取患者主述,并记录在病历中。
第五条医生在订立诊疗计划时,应依据患者病情和医学知识进行科学推断,明确诊疗目的和方案。
第六条医生在开展诊疗工作时,应依照医学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诊疗过程安全、规范。
第七条医生在确诊疾病后,应向患者认真解释疾病情况、诊断结果以及治疗方案,并征得患者的同意。
医生在进行手术、介入操作等高风险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第九条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重视患者病情变动的察看和记录,及时调整诊疗方案。
第十条医生在结束诊疗工作时,应书写完整的诊疗记录,尽可能减少用药敏感、重复和不必需的检查项目。
第十一条医生在转诊患者时,应与接收医院或医生进行有效沟通,供应完整的患者病历资料,并及时跟踪患者病情。
第十二条科室医生在收到急诊患者时,应及时进行初步评估,推断病情的紧急程度,并依照急诊流程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急诊科医生应设置特地急救团队,确保急救设施、药品、仪器设备的完好性和及时可用。
第十四条急诊科医生在急救过程中,应依照《急救技术操作规范》执行急救措施,并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
第三章质量掌控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目标和责任,订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管理,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并定时进行设备维护与检修。
第十八条医生应乐观参加连续教育和培训,不绝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医疗质量。
门诊医生就诊管理制度
门诊医生就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医生的就诊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开展医疗工作的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门诊部全部医生。
第三条:门诊医生应遵守医疗伦理、法律法规以及本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严格依照规定完成就诊任务。
第四条:门诊医生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医德医风,敬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不得鄙视、辱骂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第二章门诊医生的责任和权益第五条:门诊医生是患者就诊过程中的重要责任人,应尽心、尽力地为患者供应医疗服务。
第六条:门诊医生有权利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病史手记、辅佑襄助检查等诊断过程中必需的操作和询问,并要求患者供应真实、详尽的信息。
第七条:门诊医生有权利依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合理的治疗方案和医嘱,并向患者及时解释、沟通治疗方案,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第八条:门诊医生有权利依据病情推断是否需要进行转诊或住院,并及时向患者解释理由。
第九条:门诊医生有义务及时记录患者的病历和医疗信息,保证记录准确、完整,并确保隐私保密。
第十条:门诊医生有权利参加学术研讨、连续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本身的医学水平和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门诊医生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其他医务人员和相关部门合作,共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章门诊医生的工作要求第十二条:门诊医生应依照预约和挂号制度进行就诊布置,做到及时、高效地就诊。
第十三条:门诊医生应尽量减少患者等待时间,合理掌控门诊人数,确保患者得到充分的诊疗时间。
第十四条:门诊医生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医护制服,并佩戴工作证件。
第十五条:门诊医生应认真、细致地询问患者的主诉和病史,全面、系统地进行体格检查和辅佑襄助检查,确保诊断准确。
第十六条:门诊医生应认真记录患者的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和医嘱,并向患者解释治疗内容和用药方法。
第十七条:门诊医生应做好医疗质量掌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
第十八条:门诊医生应自动了解最新的医学知识和临床指南,不绝提升本身的医疗水平。
各科门诊(诊所)技术操作规程
门诊(诊所)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包含:内科/外科/儿科/口腔科/耳鼻喉科/妇科/皮肤科/中西药房/治疗室/医生护士交班制度/会诊/转院/首诊负责制/中医/射片/B超心电图等技术操作规程内科技术操作规程一、门诊一般诊疗常规1、门诊医师为首先决定疾病诊治方案者,应认真负责,不可草率敷衍,必须全面慎重考虑,以保证诊治质量,并尽量缩短候诊时间。
2、热情接待患者,根据主诉重点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或重点的体格检查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3、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检查项目及治疗方法时,宜着重考虑简单有效及在门诊条件下安全可行的诊治方案.向患者交代清楚在检查方面和治疗方面应注意的事项。
采用特殊疗法时,务必妥善掌握适应证与禁忌证。
4、遇有疑难或不能处理的疾病或经两次复诊尚未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邀请会诊,并给以适当的治疗.5、门诊医师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防止漏诊、误诊,如有怀疑,必须及早进行必要的检查。
6、检查患者后应洗手,发现传染病时应按消毒隔离常规处理,并按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
7、病情较重者,尤其是幼儿及老弱病残者应优先诊治或转院,必要时可留观察室进行治疗,防止恶化.病情危重者,尤应简化诊断步骤,迅速给予抢救.如搬动后可能加重病情者,则应抢救至病情允许时,再行搬动。
8、言谈低声。
耳聋患者,可酌情采用写读,避免喧嚷。
9、凡在门诊进行化学疗法、放射治疗或使用激素、利尿药、抗生素等特殊治疗的患者,应及时复诊,观察反应与调整剂量.二、内科门诊诊疗工作1、分专科的内科门诊,医师除侧重诊治本科疾病外,亦应兼顾他科疾病,如无必要毋须科内转诊(如有疑问可相互咨询),以免延长诊治时间.2、内科各专科门诊急诊处理注意点:(1)消化系统疾病:①慢性腹部疼痛者,应重点询问疼痛的确切部位及特点,注意腹部有无压痛及肿块,并酌情进行X线、内镜、B超、CT及大便隐血试验、AFP等检查,以明确有无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胃癌、慢性胆囊炎、原发性肝癌、胰腺癌及结肠癌等.②慢性胃炎及消化性溃疡一般可在门诊治疗.症状严重者给予休息或住院.合并上消化道大量或多次出血或幽门梗阻者应转院治疗。
门诊就诊流程管理制度
门诊就诊流程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门诊就诊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保障患者的权益而订立的。
全部医院职员都必需严格遵守该制度,确保门诊就诊流程的顺畅进行。
2. 门诊预约2.1 患者可以通过电话、线上平台或到医院前台预约门诊就诊。
2.2 医院应供应多种预约方式,以方便患者选择。
2.3 医院接到预约后,应及时确认患者的预约信息,并告知患者具体就诊时间和地方。
3. 登记挂号3.1 患者到达医院后,应前往挂号处进行登记挂号。
3.2 患者应供应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相关病历资料进行登记。
3.3 挂号处应设立充分的窗口,并布置工作人员及时处理挂号手续。
3.4 患者应依照相关规定缴纳挂号费用。
4. 医生接诊4.1 患者完成挂号手续后,依照标识等待呼叫。
4.2 医生应依照预约信息和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进行接诊。
4.3 医生应认真询问患者的病情,并进行必需的体格检查和辅佑襄助检查。
4.4 医生应依据患者病情,订立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向患者解释治疗过程和注意事项。
5. 检查检验5.1 患者需要进行检查或检验时,医生应向患者认真说明检查或检验的目的和意义。
5.2 医生应向患者解释检查或检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不适或风险,并取得患者的同意。
5.3 检查或检验结果应及时录入患者病历,并由医生进行解读和分析。
6. 处方开药6.1 医生依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开具合理的处方。
6.2 处方应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等内容,并加盖医院印章。
6.3 患者应凭处方单到药房领取药品,并依照医生的叮嘱使用。
7. 随访回访7.1 患者完成治疗后,医生应对患者进行随访,并及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
7.2 医生应向患者解释治疗的预期效果和可能显现的不良反应,并为患者供应相应的建议和引导。
8. 投诉处理8.1 医院应设立投诉受理部门,接收患者投诉并进行处理。
8.2 患者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线上平台等方式进行投诉。
8.3 医院应及时受理投诉,并进行调查和处理,最终向患者反馈处理结果。
各科门诊(诊所)技术操作规程
各科门诊(诊所)技术操作规程门诊(诊所)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包含:内科/外科/儿科/口腔科/耳鼻喉科/妇科/皮肤科/中西药房/治疗室/医生护士交班制度/会诊/转院/首诊负责制/中医/射片/B超心电图等技术操作规程内科技术操作规程一、门诊一般诊疗常规1、门诊医师为首先决定疾病诊治方案者,应认真负责,不可草率敷衍,必须全面慎重考虑,以保证诊治质量,并尽量缩短候诊时间。
2、热情接待患者,根据主诉重点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或重点的体格检查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3、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检查项目及治疗方法时,宜着重考虑简单有效及在门诊条件下安全可行的诊治方案。
向患者交代清楚在检查方面和治疗方面应注意的事项。
采用特殊疗法时,务必妥善掌握适应证与禁忌证。
4、遇有疑难或不能处理的疾病或经两次复诊尚未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邀请会诊,并给以适当的治疗。
5、门诊医师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防止漏诊、误诊,如有怀疑,必须及早进行必要的检查。
6、检查患者后应洗手,发现传染病时应按消毒隔离常规处理,并按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
7、病情较重者,尤其是幼儿及老弱病残者应优先诊治或转院,必要时可留观察室进行治疗,防止恶化。
病情危重者,尤应简化诊断步骤,迅速给予抢救。
如搬动后可能加重病情者,则应抢救至病情允许时,再行搬动。
8、言谈低声。
耳聋患者,可酌情采用写读,避免喧嚷。
9、凡在门诊进行化学疗法、放射治疗或使用激素、利尿药、抗生素等特殊治疗的患者,应及时复诊,观察反应与调整剂量。
二、内科门诊诊疗工作压平稳后再转院。
③自发性气胸患者宜住院治疗。
张力性气胸或显著呼吸困难者,应立即吸氧并作抽气减压、闭式引流等处理后,再转院。
④支气管哮喘患者,如不易控制的顽固发作、哮喘持续状态或伴有心力衰竭者,宜入院治疗。
一般发作可予解痉药如氨茶碱、舒喘灵、博利康尼、美喘清等片剂及舒喘灵、喘乐凝、喘康速等气雾剂或博利康尼等吸入剂等。
医疗门诊管理制度
医疗门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疗门诊服务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升医疗门诊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医疗门诊服务对象及范围医疗门诊服务对象为需求医疗卫生服务的患者,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般门诊、专科门诊、门急诊等。
三、医疗门诊服务流程1、患者挂号:患者前往医院门诊部门挂号,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并选择医生或科室,获取挂号号码。
2、医生问诊:患者按照挂号号码顺序,到指定医生或科室进行问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诊断,并开具治疗方案。
3、检查治疗:根据医生开具的治疗方案,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4、结算缴费:患者在完成检查治疗后,到收费处结算缴费,领取医疗费用发票。
5、药品发放:患者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到药房领取药品。
6、随访复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安排随访或复诊。
四、医疗门诊服务规范1、医生服务规范:医生在接诊过程中,应尊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严守医疗行为规范,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超范围治疗。
2、护士服务规范:护士应对患者进行热情细致的接待,协助医生进行诊疗工作,确保医疗过程顺利进行。
3、药品管理规范:医院药房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进行药品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杜绝假冒伪劣药品。
4、设备设施规范:医院门诊部门应保障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患者接受质量高效的医疗服务。
五、医疗门诊服务质量评价1、患者满意度评价:医院应定期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医疗门诊服务的评价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2、医生技术水平评价:医院应建立医生绩效考核机制,评价医生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态度,鼓励医生不断提升医疗水平。
3、医院管理效率评价:医院应定期评估医院管理效率,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六、医疗门诊服务安全防范1、医患沟通安全: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应该明确准确,不得产生误解和纠纷。
2、用药安全: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慎重选择药品,避免药品过敏或不良反应。
3、设备设施安全:医院应定期维护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个体门诊工作制度
个体门诊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体门诊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就诊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个体门诊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第三条个体门诊应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关心患者需求,尊重患者权益,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个体门诊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诊疗项目第五条个体门诊应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不得随意移动或遮挡。
第六条个体门诊应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不得超范围开展医疗活动。
第七条个体门诊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生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变化,应提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变更。
三、医疗质量和安全第八条个体门诊应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第九条个体门诊应对病员进行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
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转上级医院。
对急、危重病员,应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第十条个体门诊应认真开展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四、医疗服务和收费第十一条个体门诊应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
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第十二条个体门诊应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五、健康教育和宣传第十三条个体门诊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医疗卫生知识,提高患者的健康素养。
六、医务人员培训和考核第十四条个体门诊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个体门诊应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对不符合执业要求的,应予以调整或解聘。
七、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个体门诊违反本制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医院门诊规章制度范本
医院门诊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门诊服务管理,提高医院门诊工作效率,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诊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周一至周五工作。
节假日按照医院规定执行。
第三条患者就诊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医保卡,按照医护人员指引依次排队就诊,不能挤占他人顺序。
第四条患者应如实向医生说明病情和病史,如有不实情况导致治疗不当,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患者应自觉服从医生的治疗方案和嘱托,不得擅自更改用药剂量或中断治疗。
第六条患者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医疗纪律和秩序,不得对医务人员进行言语或行为上的侮辱、辱骂或暴力行为。
第七条医院门诊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患者应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费用情况,并按时足额支付。
第八条医院门诊不接受超量休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休诊,医院将提前通知患者调整就诊时间。
第九条医院门诊设立投诉箱和建议箱,患者有权提出投诉和建议,医院将及时处理并回复。
第十条医院门诊各科室应保持医患沟通畅通,及时交流病情及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医院门诊严禁医务人员索要、收受患者及家属的礼物、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佩戴工作牌,遵守职业操守,维护医院声誉,尊重患者隐私和保密权。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认真负责,做到诊疗准确,不得随意更改诊断及治疗方案。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医院制度和纪律,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执行工作,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患者和医务人员,医院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门诊部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任何变更或补充,将提前通知各科室,并向全院医务人员和患者公布。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理。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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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管理制度、诊疗常规及操作规程
1.每天开诊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等候病人就诊。
2.建立门诊病历,并编目保存。
3.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
4.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廉价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负担。
5.做好疫情报告,确诊或疑似法定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填写“急性传染病报告卡〞,向区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报告。
6.认真填写原始登记和规定报表,经常分析初、复诊比例和病人就诊规律,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等。
7.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9.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宣传疾病预防、方案生育、优生优育等卫生知识。
一、处方制度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才能坐诊处方。
2.处方使用中文或拉丁文,以蓝黑墨水或黑墨水书写。
3.处方内容应包括:诊所全称、门诊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病员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字、配方、发药人签字、药价。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
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处方,应遵照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6.药品及制剂的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7.药品剂量、数量一律使用公制和阿拉伯字码书写。
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浓度、含量。
8.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9.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不准代签,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
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每张处方仅限1人。
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10.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
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11.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遇缺药或处方错误等特殊情况需修改处方,应通知医师修改签字后才能调配。
凡不合规定
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及发药。
12. 药剂师〔士〕有权审核处方,指导并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于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13.工程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
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14.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销毁。
二、处置、治疗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做好治疗前的准备工作。
2.严格执行无菌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3.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
口罩,注射必须一人一针一管或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
5.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并事先询问有无过敏史,对
病员热情、体贴。
6.凡规定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
验,注射后30分钟以前方可离开门诊。
7.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二注意。
三查:查药品剂量、标签、有
效期;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二注意: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观察反响。
8.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9.每做完一项处理,要及时清理,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放入0.2%过氧乙酸中浸泡30分钟后回收统一处理。
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消毒。
治疗室清洁用具应专用,废弃物不能放入生活垃圾内。
10. 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臵,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一旦出现过敏反响,必须及时处理。
联合用药应当注意配伍禁忌。
11.除固定敷料外,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
无菌钳浸泡于器械消毒液中,浸泡的高度为无菌钳轴节以上2—3cm处,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
12.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30分钟。
13.器械物品分类放臵在固定位臵,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损耗统计,及时请领,严格交接手续,每月清点一次物品。
三、病历书写制度
1.门诊病历记录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2.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书面整洁。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3.记录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
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应按照疾病名称填写。
4.门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
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象检查资料等。
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页码。
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日期。
5.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⑴封面:一般工程〔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
姻状况、职业、住址及联系方法、药物过敏史〕。
⑵内容:
①就诊日期:年、月、日,急诊要注明时、分〔年、月、
日、时、分〕。
②诉:主要病症〔或体征〕及持续的时间。
③病史:本次疾病的起病日期和主要病症,简要发并经过和就诊前诊治情况及与本次疾病有关的过去史。
④体检:i一般情况:急诊病人常规测量T、P、R、BP,一般
患者根据病情重点选择。
ii阳性体征及有助于本病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
iii辅助检查结果。
⑤诊断:诊断或初步诊断。
⑥处理意见: i应记录使用的药品名称及使用方法。
ii记录
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工程。
iii记录假单给假时间、传染病、
疫情报告时间
⑦签名:经治医师签全名。
6.复诊病历记录内容及要求:
⑴日期:年、月、日。
急诊注明时分。
⑵上次诊治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响。
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
体检视同初诊。
⑶体检:重点记录原来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发现阳性体征。
⑷补充的实验室或其他特殊检查。
⑸诊断:对上次已确诊的患者,如无变更,可不再写诊断;
否那么要再次明确诊断或写修正诊断。
⑹处理:签名与初诊病历书写要求相同。
7.各种病症、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重要检
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8.经治医师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法定传染病除在病
历上注明外,必须按规定报告。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在病历封面标明。
9.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
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四、消毒隔离制度
1.医护人员工作时要着装整齐、清洁。
2.病人在指定区域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随处走动。
3.医护人员进入处臵室、治疗室应戴帽子和口罩。
4.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经常通风换气,湿擦桌椅,用消毒液拖洗地面,紫外线照射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隔离伤口用物应立即消毒处理。
6.诊疗换药处臵等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
7.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分开放臵,并有明显标志。
所有无菌物品有效期不超过一周,过期应重新消毒灭菌。
8.无菌器械容器、器械盘、塑料罐、持物钳等定期消毒。
消毒液定期更换,并贴有更换标签。
9.体温计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10.污物箱应带盖,并经常消毒。
11.病人使用的床单被服等要定期更换和消毒,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不得随意乱丢。
被脓、血、排泄物所污染的敷料和布类等采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浸泡消毒后洗涤,必要时再行煮沸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