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医学高端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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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医学高端人才培养实施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郑卫[2008]122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8.09.02

【实施日期】2008.09.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医学高端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郑卫〔2008〕122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快速培养一批医学高端人才和学科技术带头人,全面提升卫生系统人才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现将《郑州市医学高端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卫生局结合本辖区实际,参照本管理办法制订相应人才培养措施,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管理办公室反映。

二○○八年九月二日

郑州市医学高端人才培养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加强我市高层次卫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医学高端人才的创业激情和科研创新积极性,快速培养一支医学领域内的高端人才队伍,根据《郑州市卫生系统优秀青年科技和管理人员培养实施方案》,设置郑州市医学高端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并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医学高端人才是指学术上有所专长、业务水平领先、具有推动医学学科发展及提升医院管理的创新能力,特别是在重大疾病的预防与诊治、疑难复杂疾病的救治中具有显著工作绩效的高层次医学人才。

第三条郑州市医学高端人才培养规模为每年30人,培养时间为一年,培养方式分国内培养和国外培养两种类型。

第四条医学高端人才培养范围为郑州市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培养对象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医学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

第五条医学高端人才培养专项经费从郑州市卫生事业费中预算列支,主要发挥引导作用。

第二章培养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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