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第九人民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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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第九人民医院改建病房楼
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郑价费函[2006]37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6.04.26
【实施日期】2006.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第九人民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6〕37号)
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申报改建病房楼床位收费价格的请示》(郑九院[2006]16号)收悉,根据豫计收费[2003]1642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套间(3套)
房间设施:独立卫生间(24小时热水、座便器、豪华镜子、搪瓷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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