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范本)
项目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项目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项目部建筑工人管理,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在建工程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1. 项目部成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
2. 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培训和宣传工作;(3)监督检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4)协调处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 项目部各部门职责:(1)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人的现场管理,监督建筑工人遵守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筑工人的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建立建筑工人档案;(3)财务部门:负责建筑工人工资的发放管理,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保障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建筑工人信息采集与录入1. 信息采集内容(1)建筑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建筑工人的从业资格信息,包括工种、技能等级、证书编号等;(3)建筑工人的劳动合同信息,包括签订时间、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4)建筑工人的考勤信息,包括出勤天数、加班时间等;(5)建筑工人的工资发放信息,包括工资标准、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等。
2. 信息采集方式(1)建筑工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项目部进行信息采集;(2)项目部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信息采集;(3)通过信息化手段,如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信息采集。
3. 信息录入与更新(1)项目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采集到的建筑工人信息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建筑工人信息;(2)建筑工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建筑工人本人应及时向项目部人力资源部门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应在3 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办法1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办法1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办法1.管理目的为了加强建筑工地农民工的管理,维护他们的权益,规范工地管理秩序,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制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包括公共建筑、住宅楼等各类建筑工地。
3.实名制登记及身份核查3.1 所有进入工地的农民工必须提供有效的身.分.挣件进行登记,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3.2 工地管理人员负责核查农民工的身.分.挣件,确保其真实有效。
4.工资支付4.1 工地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4.2 农民工的工资必须由工地管理人员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代为收取或代为转账。
5.1 工地管理人员应制定工资核算制度,记录每个农民工的工资核算情况。
5.2 工资核算记录应包括农民工的姓名、身.分.挣号码、工资金额、发放日期等信息,并由农民工本人进行确认。
6.工时记录工地管理人员应记录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确保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不得强迫劳动或违反劳动法规。
7.安全防护7.1 工地管理人员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确保农民工的人身安全。
7.2 农民工进入危险区域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
8.纠纷处理工地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农民工的工资纠纷和其他问题,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本文档涉及附件:1.农民工实名制登记表格3.工时记录表格4.安全防护设施要求表格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农民工:指在非农登记失业人员中,以从事建筑施工、矿山开采、加工制造、服务业劳务等非农业产业为主要职业的人员。
2.工地建设单位:指负责建筑工地施工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具备建筑施工资质。
3.工资核算制度:指工地管理人员对农民工工资进行核算的规章制度。
4.安全防护设施:指为确保农民工在工地上的人身安全而设置的各类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等。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建筑工地农民工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强工地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特制定本规定。
工地施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人合法权益,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施工工地,包括在建项目、预备项目、停工项目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实现施工工地实名制管理,确保工人身份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实名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二)公开透明:公开工人身份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平公正:对所有工人一视同仁,保障工人合法权益。
(四)高效便捷: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五条施工工地实名制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工人基本信息登记1. 工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工种、技能等级、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职业信息。
3. 工人健康、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二)工人考勤管理1. 建立工人考勤制度,确保工人出勤情况真实、准确。
2. 采用电子考勤系统,提高考勤管理效率。
(三)工人工资管理1. 建立工资支付制度,确保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2. 实施银行代发工资,提高工资发放安全性。
(四)工人培训管理1. 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工人素质。
2. 建立工人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
(五)工人权益保障1. 加强工人权益保护,依法处理劳动争议。
2. 建立工人维权通道,及时解决工人诉求。
第四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施工工地实名制管理职责如下:(一)项目经理1. 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定期检查、评估实名制管理工作效果,及时整改。
(二)人力资源部门1. 负责工人的招聘、培训、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
2. 建立健全工人档案,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部门1. 负责工人工资的发放、结算等工作。
2. 建立健全工人工资档案,确保工资发放的真实性、准确性。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办法1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
二、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农民工办理进场登记后,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七、农民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农民工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农民工的人身安全,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各施工队在生产上要加强安全管理力度,确保施工生产无事故,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为此,对一分指所属施工队所有农民工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有进场农民工在入场必须到项目部办理登记,同时携带身份证,否则不予进场。
2、民工必须在进场后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严禁入场,有传染病者严禁入场。
3、有农民工不准为未成年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人员方可入场施工。
4、民工进场后,必须服从指挥部安保管理,对违章违纪人员,安保有权依法处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5、施工中,进入场内,农民工必须佩戴劳保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等),否则,对其本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6、有农民工在工作之余,不准赌博、嫖娼、吸毒、打架、斗欧,对违纪者依法处理,并立即清退出场。
工地人员实名制制度模板
工地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人员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提高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筑工地的人员管理。
第三条工地人员实名制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地人员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工地人员实名制管理内容包括:身份信息采集、录用备案、考勤记录、工资支付、教育培训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工地应设立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地实名制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等。
第七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实名制管理办公室,负责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身份信息采集第八条工地人员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
第九条工地人员应提供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证书,如电工证、焊工证、架子工证等。
第十条实名制管理办公室应对工地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录用备案第十一条工地人员录用前,应进行体检和政审,确保身体状况和品行符合工地要求。
第十二条工地人员录用后,应及时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
第五章考勤记录第十三条工地人员应实行刷脸考勤,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实名制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工地人员的考勤记录进行汇总,作为工资支付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六章工资支付第十五条工地人员工资应实行月结月付制度,确保工资支付的及时性。
第十六条实名制管理办公室应每月定期向工地人员发放工资,并保留工资支付的记录。
第七章教育培训第十七条工地应定期组织地对工地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八条实名制管理办公室应记录工地人员的培训情况,作为职称评定和晋升的依据。
第八章信息安全与保密第十九条实名制管理办公室应确保工地人员信息的保密,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范文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范文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和保护,规范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第三条农民工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等证明身份的材料,并用于实名制管理。
第二章农民工信息采集与登记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农民工信息采集与登记,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
第五条农民工应当如实提供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等证明身份的材料,用于农民工信息采集与登记。
同时,用工单位应当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确保其真实性。
第六条农民工信息采集与登记应当由用工单位按时、及时进行,不得有拖延、隐瞒等行为。
第三章农民工实名制手续办理第七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按时组织农民工参加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要求农民工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
第八条农民工应当在用工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对农民工的个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实,确保其真实性。
如发现农民工提供的个人身份证件存在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当将农民工的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保密。
不得泄露、乱用、变相使用农民工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的个人信息、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农民工应当遵守用工单位的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指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章管理与保护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依规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并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用工单位不得非法扣减农民工的工资,不得未经合法理由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并及时足额缴纳相应费用。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筑企业及其农民工。
第三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二)公平公正,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三)科学合理,提高管理效率。
二、实名制管理内容第四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农民工身份信息登记:农民工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填写农民工实名制登记表,由用工单位进行审核。
(二)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工资支付管理:用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确保工资支付透明。
(四)考勤管理: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对农民工进行考勤,记录考勤情况。
(五)培训教育:用工单位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农民工素质。
(六)劳动争议处理:农民工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依法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实名制管理流程第五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流程如下:(一)农民工身份信息登记:农民工向用工单位提交相关证件,用工单位进行审核。
(二)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工资支付管理:用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确保工资支付透明。
(四)考勤管理: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对农民工进行考勤,记录考勤情况。
(五)培训教育:用工单位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农民工素质。
(六)劳动争议处理:农民工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依法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四、责任与义务第六条用工单位责任:(一)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三)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考勤、培训教育等管理制度;(四)妥善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
第七条农民工义务:(一)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二)遵守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规定办法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规定办法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
二、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农民工办理进场登记后,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七、农民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农民工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农民工的人身安全,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各施工队在生产上要加强安全管理力度,确保施工生产无事故,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为此,对一分指所属施工队所有农民工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所有进场农民工在入场必须到项目部办理登记,同时携带身份证,否则不予进场。
2、农民工必须在进场后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严禁入场,有传染病者严禁入场。
3、所有农民工不准为未成年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人员方可入场施工。
4、农民工进场后,必须服从指挥部安保管理,对违章违纪人员,安保有权依法处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5、在施工中,进入场内,农民工必须佩戴劳保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等),否则,对其本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完整word版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管法理办制实农民工名则总第一章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属各号码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全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为全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建立、监督指导和贯彻实施。
并指导和监督局属各法人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方,重点指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外委试验、物资供应、设备租赁和工程设计、业主指定分包等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章构机管理第二第五条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层级,我局采取五级管理模式扩大管理覆盖层次。
项司公、工程目经理五业级管理企分部及劳务包分司码、程:,面即工局号公、(一)工程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项目管理部负责。
并成立中建六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局项目管理部或明确管理部门。
(二)号码公司设立或明确农民工及劳务管理部门,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三)分公司配置1常工作。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四)工程项目经理部设1民工的现场管理工作。
(五)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劳务队长、委派现场负责人、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并分包企业委派的现场劳务队长、劳资员必须具备该劳务企业的授权委托。
工分责职章三第第六条工程局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一)工程局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区域公司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库,对分包方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保存分包方档案。
施工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范本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员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施工员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员。
三、管理制度1. 实名登记(1)施工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实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性别、年龄、学历、工种、联系方式等。
(2)施工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岗位时,应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办理变更手续。
2. 考勤管理(1)施工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施工员请假、调休、出差等,应提前向项目经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项目部应建立施工员考勤档案,记录施工员的出勤、请假、加班等情况。
3. 安全生产管理(1)施工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员应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3)施工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 工程质量管理(1)施工员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员应加强自检、互检、专检,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3)施工员应参加项目部组织的质量培训,提高工程质量意识。
5. 材料管理(1)施工员应按照工程进度和材料计划,合理使用材料,避免浪费。
(2)施工员应确保材料质量,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
(3)施工员应做好材料领用、退库、报废等手续。
6. 文明施工管理(1)施工员应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2)施工员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3)施工员应文明施工,不得扰民。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施工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施工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实施与监督1. 各项目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加强对施工员的监督管理。
2.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员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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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理用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及相关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做好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认真贯彻“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
项目负责人、劳资管理员、各专业班组长分别为各级劳资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各项目负责人本着加强劳资管理、规避劳资风险,促进项目顺利竣工为目的,认真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各专业班组长本着加强自身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目的,认真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凡在公司下属各在建项目部都必须接受公司实名制管理小组的检查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六条为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及确保项目部劳务工作的有效管理,特别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第七条任何专业班组长应签订入场承诺书。
班组长在招用建筑劳动力时,必须认真审查其证件,工人必须要持有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需提交其他有效证件,不得使用证件不齐全的建筑劳动人员。
第八条所有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合法身份证复印件及二寸彩照一张,工人必须保证证件的真实性。
项目部劳资管理员根据工人提前一天上报项目部办理劳务注销或登记手续。
第九条临时工在临时工签到处签名考勤,固定工采用考勤。
第十条工人接到班组长通知后及时到项目部劳资管理员处签字并记录考勤信息。
第十一条考勤形式根据各在建项目部实际可采取指纹考勤、磁卡考勤等方式实施。
第十二条日常工作中,班组长自己也须对该班组各工人进行考勤,每月5日前班组长须向项目部提交考勤表,待项目部劳资管理员与打卡考勤表核对一致后,班组长在考勤表上签字。
第十三条打卡的记录、出勤的证明将作为每个月工资发放的依据,各班组应认真遵守,考勤记录外的工资,一概不承认。
如因班组自身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班组自行承担。
第三章工资发放管理制度第十四条为了保证工人能及时足额领到工资,本公司特制定如下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考勤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管理的目的和原则2.1 目的通过实施实名制考勤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按时到岗、正常工作,提高施工现场的工作效率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2 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考勤管理要公平公正,对所有作业人员一视同仁。
(2)严格要求原则:对作业人员的考勤要求要严格,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3)及时准确原则:考勤记录要求及时准确,防止数据造假。
(4)违纪违纪重处原则:对于违纪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考勤的管理流程3.1 考勤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为实施实名制考勤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考勤设备。
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2 考勤记录的登记(1)作业人员每天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前往考勤设备进行刷脸或刷卡签到。
(2)上午和下午各有一次考勤记录,作业人员应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完成签到。
(3)如作业人员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在考勤设备上进行请假记录。
(4)作业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前往考勤设备进行刷脸或刷卡签离。
(5)如作业人员需要提前离场或请假离场的,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在考勤设备上进行请假记录。
3.3 考勤记录的审核与统计(1)施工现场考勤管理员应每天对考勤记录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考勤管理员应定期进行考勤数据统计,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3)对于考勤异常的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如查明作业人员存在违纪行为,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3.4 考勤记录的保存和查询(1)施工现场应设立统一的考勤记录保存区域,确保考勤记录的安全性和可查询性。
(2)作业人员可以通过向考勤管理员或人事部门提出申请,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
(3)考勤记录应保存最少6个月,并定期进行备份。
第四章考勤管理的违纪与处罚4.1 违纪行为作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如存在以下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1)不按时到岗、早退或迟到的。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制度模版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考勤管理,规范施工作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实行实名制考勤管理,所有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一定标准的工作证或卡片进行考勤。
第四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按照考勤制度的规定参加考勤,不得擅自离开或旷工。
第五条参加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考勤是作业人员的一项基本义务,也是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六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勤,应提前请假并经批准。
第七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如实填写考勤表格,不得弄虚作假。
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八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发生考勤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配合处理。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九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考勤分为每日考勤和月度考勤。
第十条每日考勤包括上班签到和下班签退。
上班签到时间为每日上午8点,下班签退时间为每日下午5点。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通过指定的考勤机或登记表进行考勤签到,签到时需将工作证或卡片放入指定位置供机器或工作人员扫描。
第十二条月度考勤是每个月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月度考勤表由作业人员根据每日考勤填写而成。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写月度考勤表,未按时填写的需要向上级报备并经批准。
第十四条月度考勤表中需填写的内容包括:姓名、考勤日期、签到时间、签退时间、请假类型、请假原因等。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请假需要提前向上级申请,并填写请假条。
请假条需由上级审核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考勤管理人员应将每日签到和签退的数据及时录入系统,并根据月度考勤表进行数据整理,形成月度考勤报表。
第十七条考勤管理人员应对月度考勤报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通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及其上级。
第三章考勤异常处理第十八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考勤异常:1. 早退或旷工;2. 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规定次数;3. 擅自调换或借用他人工作证或卡片;4. 填写虚假考勤信息。
工地实名制管理制度模板
一、目的为了加强工地施工现场人员管理,保障农民工权益,预防工资纠纷,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地所有施工现场人员,包括农民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管理制度1. 实名登记制度(1)所有进入本工地的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籍贯、民族、文化程度、工种、联系电话等。
(2)项目部应在农民工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信息。
(3)项目部应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2. 考勤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2)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3)项目部应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勤记录应定期与农民工核对。
3. 工资发放制度(1)项目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农民工工资发放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确保资金安全。
(3)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农民工工资结算情况。
4. 信息管理制度(1)项目部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对农民工身份信息、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进行实时、准确、完整的管理。
(2)项目部应定期对信息进行备份,确保信息安全。
四、监督检查1. 项目部应设立专人负责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农民工实名登记、考勤记录、工资发放、信息管理等。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项目部应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目的是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工地的用工行为,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五条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六条施工企业应当在农民工进入工地前,对其进行身份信息核实,并为其办理实名制手续。
第七条施工企业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实时记录农民工的出勤情况、工资支付等情况。
第九条施工企业应当将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与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挂钩,确保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
第十条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二条农民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工地的用工行为,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希望每一个建筑企业和农民工都能遵守此制度,共同维护建筑工地的和谐稳定。
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模板
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规范工人的劳动用工行为,提高工人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实名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及其工人。
三、实名制管理内容1. 工人登记- 施工单位必须为每位工人建立实名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岗位技能证书等信息。
2. 身份验证- 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通过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3. 信息更新- 施工单位应定期更新工人的实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 培训与教育- 施工单位应组织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的培训,确保工人了解并遵守相关管理制度。
5. 考勤管理- 施工单位应使用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工人的考勤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真实性。
6. 工资发放- 施工单位应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发放工资,确保工资直接发放到工人本人。
7. 安全管理- 实名制管理有助于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通过身份验证防止未授权人员进入。
8. 应急联系- 在紧急情况下,实名制信息可用于快速联系工人家属或紧急联系人。
四、监督管理1. 监督检查- 项目管理部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施工单位或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 信息保密- 施工单位必须对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第三方。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由项目管理部提出,并经过相关程序审批后执行。
3. 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模板示例,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地实名管理制度范本
工地实名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工地实名制管理,规范工地务工人员管理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预防和解决劳资纠纷,提高工地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 公开透明:务工人员实名信息采集、使用和查询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便民高效: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务工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4. 信息安全:加强实名信息安全管理,防止泄露、滥用和盗用。
第四条管理内容1. 务工人员身份信息采集: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现居住地、联系方式等。
2. 劳动合同签订: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与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3. 务工人员考勤记录:采用电子打卡、人脸识别等手段,实时记录务工人员出勤情况。
4. 工资支付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并通过银行代发。
5. 务工人员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第五条管理流程1. 务工人员入场: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务工人员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并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
2. 劳动合同签订: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合同文本留存。
3. 考勤管理: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对务工人员进行实时考勤,确保数据准确。
4. 工资支付:施工总承包企业根据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的考勤数据,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5. 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6. 资料归档: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将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以便查阅。
第六条违规处理1. 未按规定进行务工人员身份信息采集、录入和管理的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施工总承包企业未与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施工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范本)
施工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属各号码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全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为全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建立、监督指导和贯彻实施。
并指导和监督局属各法人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方,重点指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外委试验、物资供应、设备租赁和工程设计、业主指定分包等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一)工程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项目管理部负责。
并成立中建六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局项目管理部或明确管理部门。
(二)分公司配置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的现场管理工作。
(四)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并分包企业委派的现场劳务队长、劳资员必须具备该劳务企业的授权委托。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工程局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一)工程局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区域公司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库,对分包方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保存分包方档案。
(二)负责与主要劳务输出省市的驻济劳务管理机构对接,建立并发展劳务供方基地和资源网络。
(三)组织并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进行分包方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和更新合格分包方名册和不良分包方名册。
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根据国家关于农民工工资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各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办法。
二、各项目部必须指派一名专职或兼职劳务管理人员,对各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进行管理。
三、各项目部在各分包队伍施工标段明显部位,树立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内容如下:四、项目部专兼职劳务管理员,必须建立本项目的劳务人员信息库,有条件的项目部,可以将工人录入全国农民工信息管理平台。
每星期至少对各分包队伍进行一次劳务人员出勤、变动抽查和核实,以便及时更新调整信息库。
五、项目定期或不定期核对现场实际劳务人员,每月统计或核实分包队伍上报的劳务人员实际出勤及工资表,做到三级安全教育、劳动合同、工资表三对应,经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报公司备案。
六、项目部监督和落实分包队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要有发放视频或银行转账等证明性材料及签字工资表。
七、对分包队伍劳务人员出勤及工资造假行为,项目部对造假部分有3-5倍的直接处罚权。
八、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有权利与责任对各项目农民工工资实名制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或造假行为,将对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对于已造成公司损失的,将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九、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项目,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附件:1农民工工资支付委托书(根据劳务公司要求)2农民工信息登记表3农民工考勤表4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委托付款书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我公司系劳务公司名称:,承接贵公司工程名称及所属标段,现委托贵公司将我方劳务工程款按照我方提供的工资表支付到我方提供的农民工工资卡卡号中,具体姓名、卡号和金额及详细信息见后附表。
本次代发工资共人,总金额元。
系我公司工人在贵方工地年月份通过劳动取得的正当工资收入。
本次申请贵方代发工资的工人均在入场前与我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实际工作地点均在贵方承接的所属标段内,本次代发金额均为税后金额,贵方无需再扣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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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属各号码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全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为全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建立、监督指导和贯彻实施。
并指导和监督局属各法人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方,重点指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外委试验、物资供应、设备租赁和工程设计、业主指定分包等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一)工程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项目管理部负责。
并成立中建六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局项目管理部或明确管理部门。
(二)分公司配置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的现场管理工作。
(四)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并分包企业委派的现场劳务队长、劳资员必须具备该劳务企业的授权委托。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工程局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一)工程局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区域公司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库,对分包方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保存分包方档案。
(二)负责与主要劳务输出省市的驻济劳务管理机构对接,建立并发展劳务供方基地和资源网络。
(三)组织并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进行分包方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和更新合格分包方名册和不良分包方名册。
(四)定期汇总发布、更新局总部《合格分包方名册》和《不良分包方名册》。
(五)参与以工程局名义签约项目分包合同的评审及履约过程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指导所属各公司按照济南市建委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第七条公司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一)法人层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库和不良分包方资源库,对分包方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保存分包方档案,并报送局项目管理部备案。
(二)负责贯彻和执行上级部门对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负责牵头组织分包方公开招标工作和招标评价报告的编写,做好分包方资源配置的服务工作。
(四)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分公司调剂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的流向。
(五)负责指导、监督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及技术交底工作。
(六)负责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七)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协议)的审核、签订的备案工作,并指导和监管分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执行情况。
(八)依据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管理职责,对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九)指导分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调解工作。
第八条分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职责(一)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施工工程实物量(产值)结算等管理工作。
(二)负责向工程项目经理部推荐、提供合格的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协助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的自身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的全面考核,并将对分包方考核工程中的不良表现及时上级分包主管部门。
(三)负责会同工程项目经理部与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拟订劳务分包合同(大清包合同)内容,并审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大清包协议》。
(四)负责指导和监督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进场后的安全、质量培训教育,尤其做好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留有痕迹。
(五)负责审核工程项目经理部每月报送的劳务分包企业的工程结算情况及农民工工资结算情况,并负责监督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六)负责定期、按时上报劳务分包管理(包括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并定期检查工程项目经理部劳务分包规范化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每季度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七)负责督促、协调工程项目经理部解决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问题,并及时上报情况,保证信息畅通。
第九条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农民工管理员工作职责(一)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并指导农民工签订《提示书》,且留有培训痕迹备存。
(二)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企业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农民工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三)审查进场农民工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对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
农民工进场后3日内,劳务分包企业未能提供《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或由于农民工个人原因未能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结清三天工资清退出现场。
(四)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每日清查现场农民工人数,核查农民工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
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五)配合项目经理或计划员,依据劳务分包合同及每月结算劳务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情况,核查劳务分包企业下达农民工的施工任务单及完成实物量情况,审核劳务分包企业上报的农民工考勤记录和工资明细单,并汇总出农民工工资总额,上报分公司审批备款。
(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
(七)负责监管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八)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分包方的使用管理、过程考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分包方的竣工或年度等阶段性考核工作。
(九)工程竣工或劳务分包完成后,负责该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结算工作,并对所有农民工工资结算资料、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以及撤场清算单等内业资料进行收集存档,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分公司民管科留档存查第十条分包方主要职责(一)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分包企业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二)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并履行分包合同;为农民工工资建立个人账户。
(三)施工现场劳资员均须有分包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四)委派劳务队长、劳资员第十一条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一)组织本队伍的农民工参加进场培训教育工作,并在培训的同时配合工程项目经理部民管员完成农民工《提示书》的签字工作。
(二)负责收集上报进场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制《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
(三)负责本队伍农民工日常管理工作及劳动力变化情况的统计工作,并随时更改《分包人员花名册》,撤场人员填写《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上报总包单位,经总包单位认可后方可离场。
(四)配合工程项目经理部劳资员进行农民工在册人数的统计确认和检查工作。
(五)配合劳务队长下达施工任务单,并于月末进行完成实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
并依据农民工出勤情况,计算出农民工月工资。
(六)负责本队伍农民工考勤的记录及农民工工资结算确认工作,并将农民工签字确认的记录表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
(七)负责本队伍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工作,并将有农民工签收痕迹的工资表上报项目经理部。
(八)负责本队伍农民工撤场后工资结算工作。
(九)负责解决农民工与劳务分包企业发生的内部工资争议。
(十)负责监控和审核农民工进场后分包企业填制的农民工花名册的真实性,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以及配合项目部做好进场后培训工作;(十一)配合项目经理或农民工管理员,依据分包合同(大清包协议),每月结算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收集农民工出勤记录和工资单,并据此计算出农民工工资总额,审核后上报公司;(十二)工程竣工或分包合同终止后,负责该工程的《提示书》、《分包人员花名册》、《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以及《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等资料的存档工作,存档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
第四章劳务实名制管理措施及管理手段第十二条农民工身份管理(一)所选用的劳务队伍原则上应是成建制队伍,如选用非成建制队伍前,每支队伍人数必须在15人以上(若当地政府有规定,必须选用成建制队伍),队伍或人员要有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的资质、技术水平和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项目经理部应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对新入场农民工进行身份核实,建立身份档案,农民工必须具有合法身份证明。
并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劳务企业及时提供的与所雇用的农民工签订合法的建筑业专用《劳动合同》,要详细约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时间、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和违约责任等。
填写的农民工花名册,应及时掌握记录农民工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每月考勤表应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无身份证、无劳动合同、无岗位证书的“三无”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三)新入场的农民工在接受安全教育后,发放农民工门禁卡,(卡上应贴有照片并注明姓名、工种、所属队伍名称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佩戴。
(四)保证农民工的生活条件。
民工宿舍必须按要求设置,满足卫生、取暖、消防、用电等方面的要求。
可在劳务队伍中选出宿舍管理员,对农民工的日常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农民工使用管理(一)新工人上岗前,由项目部主持对其进行入场教育(含企业规章制度教育、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标准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等尤其做好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过程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有记录),劳务队伍必须配合。
(二)施工前,应该给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劳保用品,现场按要求设置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