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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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评办法
为科学、客观、真实、全面地评价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参照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鲁卫医改发[2014]5号)内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核目的
强化公立医院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和运行效率,有效满足辖区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推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责任,强化问责。全面了解医院的医改推进情况及改革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二、考核对象
所有参与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包括市直15家医院,区(市)公立医院。
三、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突出考核的实时性、现场性、持续性,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一)目标导向。坚持公益性原则,改变重经济指标倾向,建立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围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
见中所确定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衡量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建立情况和综合改革的成效。
(二)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结合。既通过横向比较,对医院推进改革的情况分等级进行综合对比;又通过纵向比较,评价同一医院不同阶段的改革进展和成效。
(三)日常监测与阶段性评价结合。充分发挥医改进展监测体系的作用,密切关注评价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年度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公立医院年度改革进展情况和阶段性目标实现情况。
四、考核内容
按照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保障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组织管理、满意度评价、药品集中采购、控制医药费用、提高服务质量、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等七个方面实行目标考核。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程序
参与综合改革的市直公立医院在市卫计委的指导下,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参考上年度指标值,合理确定年度目标值、考核标准和计分方法,经市卫计委审核同意后,每年1月报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参与改革的区(市)公立医院在区(市)卫计局的指导下,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参考上年度指标值,合理确定年度目标值、考核标准和计分方法,经区(市)卫计局审核同意后,每年1月报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作为年度考
核依据。
各医院应认真落实目标管理指标,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形成自评报告,报省、市卫计委,区(市)医院经区(市)卫计局审核后,再报市卫计委。同时,市卫计委、区(市)卫计局对所辖医院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评价,考核采取听取汇报、调度数据、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二)考核方法
1、查阅资料。查阅医院的管理制度、出入院记录、处方、病历、设备台账、财务凭证、会计帐务和动态监测数据月报表等相关资料和医疗文书。
2、现场检查。查看医院的内部设置、医疗设备、服务流程、病房建设等就医环境。
3、走访调查。走访医院医务人员、患者和群众代表并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社会综合满意度。
六、考核结果应用
(一)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结果分A(90分及以上)、B(80分及以上)、C(70分及以上)、D(69分及以下)四个级别。
(二)考评结果运用。市财政当年度取消药品加成专项补助经费的30%作为绩效考核专项资金,根据各医院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视情拨付。考核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单位;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合格以上单位全额拨付当年度绩效考核专项资金。综
合得分80分以下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会知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拨付当年度绩效考核专项资金,同时增加下一年度考核频次。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度绩效考核专项资金,责成医院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10天内,分别向市卫计委、市财政局说明情况。同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考核评价结果,可作为医院职能部门、责任人年度业绩考核依据之一,可作为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以及调整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
七、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落实绩效考核制度是有序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重
要举措,各医院要高度重视,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列入本单位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顺利实施。
(二)严肃认真,注重实效
各医院要密切配合,做好绩效考核工作,注重平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公立医院动态监测报表,上报监测结果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与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一致,严禁虚报、谎报、瞒报。要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有关资料。
(三)加强督查,扎实推进
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医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的监督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好
动态监测月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和医院整改复核工作,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扎实开展。
(四)客观公正,认真考核
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各有关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工作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私利,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在绩效评价过程中,重点关注可控变量,剔除不可控因素,确保绩效评价客观公正地反映工作成效。
(五)强化宣传,重视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对深化医改,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主动支持参与绩效考核,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附表1: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表
附表2:公立医院患者满意度情况
附表3:公立医院职工满意度情况
附件4:部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项目考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