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剩余价值等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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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剩余价值”等问题的思考

所谓剩余价值,有两种理解:1.指的是企业生产经营销售收入中扣除员工工资之后的部分;2.企业的纯利润。无论是第1种,还是第2种,我认为对“剩余价值理论”,应作具体分析,以避免误导。

一、无论是生产加工型企业,还是营销服务型企业,都绝不是工人或职工一方创造了一切。而是企业的各个方面密切合作,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在各方支持下(包括政府支持、银行的资金支持等),大家共同创造了产品的价值;

二、所以说,企业的收入和利润,参与各方都有份,大家应当共同分享,而不是全部归工人所有。1.请问:企业是否该向国家纳税呢?税金是否侵占了“剩余价值”呢?显然企业必须纳税,这是毫无疑问的;2.请问:企业的管理人员是否应当拿工资呢?如果企业没有管理者,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够正常有序顺利的进行吗?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企业不能没有管理;3.请问:投资者包括股东和银行应当得到回报吗?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天经地义,依法应得;4.请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使用了水、电、通讯、交通、物流、传媒、法律支持、政策支持、科技支持、环境支持、人力支持、外包支持、资金支持,等等社会资源,企业是否应当支付费用?(对政府的支持,企业通过纳税回报),幼儿园的小朋友知道,不付钱是买不到糖的,小学生知道没钱是打不到酱油的;5.请问:企业主应当获得利润吗?厂房、设备、工具、原材料、辅料、费用、技术、创意、项目、资金、生产经营销售的组织管理、市场的开发,等等,全部是由企业主搞定的,而且还要承担风险,一旦失败,企业主可能要亏本,甚至可能要赔光!企业主须要对整个企业承担经济的法律的等等一切责任,而工人拿工资却是旱涝保收的,难道企业主不该获得利润吗?

三、人的生活要延续、要提高、要改善,就必须持续发展经济,而且还要扩大经济的发展,不仅因为人口会增加,而且因为每个人对生活的要求也会不断提高。怎么可以将企业创造的价值全部分光呢?

四、企业要提高竞争力需要资金;企业要占领更大的市场需要资金;企业要研发新产品需要资金;企业要提高产品质量需要资金;企业要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五险一金)需要资金;企业要建职工宿舍、食堂和娱乐健身设施需要资金;企业维持正常运转需要资金;企业支付贷款利息、偿还贷款需要资金;企业要建新厂房、购买新设备、购买原材料和能源需要资金;企业要招聘新的员工需要资金。等等。钱从哪里来?1.利润;2.新的贷款。

五、按照地球人普遍认可的一般经济活动游戏规则:谁的投入多、作用大、贡献大,谁的回报比例就大。

六、劳动力也是一种商品,一种特殊的商品,在人才市场上,能力不同的人才,有不同的价格。工作能力强的工资高;工作能力弱的工资低。

七、劳动力只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种要素其中的一种,而不是全部,你不可以因为你在企业上了班,你就将企业的全部收益都占为己有。

八、在企业中,不同的人、不同的职位、不同的贡献,拿不同的工资。

九、当一个打工者的劳动力价值上升到了在整个企业的经济活动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力甚至占主导地位时,那么,这个时候,就不是投资者说了算了,而是这位优秀的打工者说了算!他可以跟投资者(老板)分享利润。比如像李小龙、成龙、张艺谋、冯小刚,等等。

十、当然,工人或员工的工资应当符合劳动力的市场价值,如果工人或员工的工资低于市场价值,那么,就可以说是存在一定程度的“剥削”,我觉得,如果把它叫着“不公平”可能更合适;如果工人或员工的工资符合甚至高于市场价值,那么,就不存在“剥削”,那

就是公平的。必须指出的是:“剥削”这个概念产生于阶级斗争的理论。我们之所以实行以市场为主导的经济制度,是因为它是我们所认识的当今世界上比较先进的、比较优越的、比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能够让更多的人有饭吃、能够让社会和人民都创造和积累更多的财富的一种经济体制。而剩余价值的说法,是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也是与市场经济理论背道而驰的。

十一、可能还存在另一种情况,那就是:劳动力的市场价格整体都过于低下,完全低于公平线以下。比如,或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或某一工种,劳动者利用企业各种资源各方合作创造的价值很高,但工人或员工的工资却整体低于公平线以下,这就需要工会发挥作用了。及时谈判,及时沟通,及时调整工资,维护劳资双方收益分配公平合理,并保持平衡。可以说,劳资双方的收益分配平衡,也就是社会经济的一种生态平衡。保持这个生态平衡,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础。

十二、很难有绝对的公平。这是因为:1.经济是在不断地发展之中的,是动态的;2.劳动力市场的价格是在不断地变化之中的;3.物价也是处在不断地变动之中的;4.企业的成本费用和营业收入也是在不断地变化之中的;5.每一个劳动者和投资者的投入和贡献,也是在发展和变化的。比如:某工种今年平均工资每月3000元,这是一条公平线。一年后,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市场扩大了,产品卖价上涨了,营业收入增加了,生产经营的成本降低了,这个时候,该工种的平均工资如果还是每月3000元的话,那就肯定不公平了。那么,就应当涨工资,涨多少合适呢?涨多了,资方不干;涨少了,劳方不干。我觉得,应当有一个科学的计算,根据各种市场经济指数的变化,根据企业收益的上涨幅度,根据企业劳资各方投入与产出的比较,根据各方成本与绩效的考核,是可以计算出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工资上涨的数据的。

十三、工人或员工的工资应当定的合理,即:要符合劳动力的市场价值,不然就会出现劳资矛盾,出现社会对立,影响社会和谐。独立工会的居间调解,很有必要。社会分配不公,是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的重要根源。

十四、社会关系的核心是经济关系、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的调整,应当依靠好的制度,应当依靠法治。而绝不能依靠暴力手段。脱贫致富的方法绝不是革富人的命,共同分享他的财产。谋财害命是违法的。我们应当精心设计建立一套完整的全面的系统的科学的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好的制度,包括:民主的政治制度;以市场为主导以依法调控为辅助的经济制度;海纳百川、百舸争流的思想文化制度。崇尚民主,维护人权,改善民生,尊重科学,光大(中华)民族。

十五、做自己依法应当做的;得自己依法应当得的;遵守法律,不要做违法的事情;自由思想,自由创造,自由生活,自由发展;不要企图不劳而获;要用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创造财富。

十六、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石;不公平是社会矛盾的根源;侵占他人利益是违法的;对克扣工资、不发工资者应当依法严惩。

十七、当打工者的工资符合市场价值时,所谓的“剩余价值”就是站在劳动者一方的立场上来看待企业的整个经济活动和收益,从劳动者一方利益的角度提出:劳动者应当占有企业收益的全部,这样的说法实际上是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不科学、不现实、不可能实现的!企业效益是各方合作创造的,不是某一单方面创造的。

十八、如果按照所谓的“剩余价值理论”,将企业收益全部归工人所有,那么,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其他参与各方还要不要回报呢?如果没有回报,各个合作方还会继续合作吗?企业用什么资金再继续发展呢?经济的增长社会的发展如何持续?人类还有明天和未来吗?而且,当工人占有了全部的企业收益之后,他就成了新的“财主”了,如果他投资办企业,他会同意将企业的全部收益都归工人所有吗?显然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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