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院外会诊、手术活动的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规范医生外出会诊的规定
为规范我院医师的外出会诊、手术及会诊行为,落实《医师外出会诊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2号)和我院《医师外出会诊制度》,结合2015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医师外出会诊是指我院医师经院方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在执业范围内进行的会诊、手术及抢救活动(统称为外出会诊)。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认定为我院系我院医师外出会诊:(一)其他医疗机构向我院医务科提出申请,指定邀请我院的医务人员。
(二)其他医疗机构向我院领导提出请求,邀请我院的医务人员前往“救台”、抢救或会诊,带回《会诊邀请函》在医务科备案的。
下列情况不能认定为我院医师外出会诊:
(一)其他医疗机构直接邀请个人,未带回《会诊邀请函》在医务科备案的。
(二)受非法医疗机构体邀请的。
(三)不按《医师外出会诊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2号)执行的。
第三条:由医院安排的院外会诊、手术、抢救等诊疗活动,每次给出诊医生补贴500无劳务费,不再给差旅游费(2015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不论被邀医院是否给予出诊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