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销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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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实施方案,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整改1、各矿井负责人负责对本矿井存在的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并组织实施;一般隐患由负责人指定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2、各业务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按期整改。

3、安全科对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定期向各有关责任人反馈。

二、隐患整改验收1、隐患整改验收人员组成。

矿长、副矿长,技术员,生产班班长,以特别安排的当班其他值班人员。

2、顶板隐患整改验收支架支护应做到支架顶梁平直,水平无高、水平高差超过允许范围时,责令重新改正,并处以相应罚款。

3、采空区处理应牢固,密闭严实,不漏矸,对密闭不严实、不牢固情况必须重新进行处理。

4、冒顶处处理验收时,应根据冒顶情况,看支护上端是否充填严实,支架严禁前俯后仰,背板、木契构件不齐全。

5、通风设施构筑物建设质量验收应做到符合相关标准,未达标必须重建,并给予相应处罚。

6、一般隐患整改结束,由当班值班人员进行验收,重大隐患整改结束,有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整改验收合格及时进行消号,并填写隐患整改报告上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

7、对检查验收情况不真实,弄虚作假的班组或个人,必须进行重处重罚,责令重新按照要求进行落实整改。

8、隐患检查验收工作人员在进行检查验收时,必须公平、公正,做到对照标准,从严验收,严禁作风漂浮,马虎了事,检查验收有登记台账或验收报告。

9、所有检查记录和验收报告,应按照隐患类别,进行登记超册规档管理。

三、安全隐患销号1、各业务科室、生产区队对入档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跟踪销号,注明落实人和整改时间,做到隐患消号闭合管理。

对消号的隐患,安全科和各业务科室要及时进行核查。

2、安全科、业务科室于次月____日前将上月已整改完毕的a级隐患、重大隐患上报公司安监科和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消号。

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3篇)

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3篇)

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为明确责任,及时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经研究决定,建立长泰美宫至陈巷高速公路fa1合同段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如下。

一、为保证及时排查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fa1合同段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台帐。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项目部安全办公室报告,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____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安全隐患台帐进行汇总、备案,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委会汇总向项目经理报告。

二、事故隐患台帐内容为重大事故隐患登记明细及整改台帐、一般事故隐患登记明细及整改台帐、挂牌督办事故隐患台帐、督查督办台帐、事故隐患统计报表台帐。

三、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进行督办。

四、被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天,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隐患存在施工队需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

五、一般事故隐患所在单位隐患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全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销号报告,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

六、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统一制作警示标牌,设置于该单位醒目位置。

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2)是建立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 旨在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员工和设施的安全。

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隐患登记:将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归档,包括隐患的描述、所在位置、责任人等信息。

登记时需注明隐患的级别和紧急程度,以便后续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安全生产销号制度(7篇)

安全生产销号制度(7篇)

安全生产销号制度一、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我院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向上级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医院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天,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应及时报请上级同意延期完成,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并落实责任人。

三、一般事故隐患销号。

隐患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

四、重大事故隐患销号。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由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销号报告,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

五、各科室对本科室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进行汇总,报办公室备案。

安全生产销号制度(二)为了确保安全,防患于未然,为师生健康、学校稳定发展保驾护航,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安全隐患销号制度:1、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工都应明确并按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幼儿安全。

2、推进幼儿园安全隐患台帐建设,确保台帐建设覆盖面达到____%。

3、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已经发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迅速查明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4、要实行《幼儿园安全管理日志》制度,逐事排查,逐人落实,不存盲区,不留死角,最大限度地把各类学校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要按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认真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颗”,深入开展“安全文化进校园”及饮水饮食活动,大力培养师生“关注安全、真爱生命”的理念,全面提高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6、发现的安全隐患都应及时准确逐一登记,已经整改的,要记录整改时间,进行安全隐患销号;没有整改的,要制订整改计划、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定期落实,投资较大的安全隐患整改工程要迅速请示报批,争取上级相关管理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得到批复后立即维修整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并实施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二、制度目的1.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2.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的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形成责任明确、工作规范的管理模式。

三、制度内容1.登记制度(1)每个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的登记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2)登记表格应包括隐患排查日期、检查的区域和部门、存在的隐患问题等相关信息。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的登记表格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登记,编号前后一致,便于查询和跟踪。

2.督办制度(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督办,并按照一定的时间节点进行进展检查。

(2)督办记录应详细记录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展情况,包括已解决的问题、仍未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等。

(3)督办记录应及时更新,确保督办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3.销号制度(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的问题全部解决后,应及时销号。

(2)销号时应填写销号记录,包括排查治理的起止时间、问题的处理结果等信息。

(3)销号记录应归档保存,为今后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和经验。

四、制度执行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进行宣贯和培训,并指导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的执行。

2.各部门应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排查治理报告的登记、督办和销号工作,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的登记、督办和销号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五、总结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旨在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安全检查销号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销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安全检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第三条安全检查销号管理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检查、整改、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安全检查工作。

第五条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1. 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跟踪整改进度、整理检查资料等。

3. 工作人员:配合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三章安全检查内容与程序第七条安全检查内容:1.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 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

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5.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6. 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第八条安全检查程序:1. 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安全检查计划。

2. 组织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3. 发现隐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记录并报告。

4. 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5. 验收销号:整改完成后,进行验收,确认安全隐患已消除,进行销号处理。

第四章整改与销号第九条整改要求:1. 整改措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 整改责任必须明确,责任人应具备整改能力。

3. 整改期限应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确定,确保隐患在规定期限内得到整改。

第十条验收销号要求:1.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安全隐患销号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销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明确隐患排查、治理、销号等环节的责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四条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范围、内容、方法、频率等。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二)突出重点,分类治理;(三)动态管理,持续改进。

第六条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以下类别进行分类:(一)一般隐患;(二)重大隐患。

第七条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上报,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治理:(一)制定治理方案;(二)落实治理措施;(三)监督治理进度;(四)确保治理效果。

第三章安全隐患治理第九条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隐患的性质、严重程度和治理难度,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第十条一般隐患治理措施:(一)立即整改;(二)限期整改;(三)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隐患再次发生。

第十一条重大隐患治理措施:(一)制定专项治理方案;(二)明确治理责任人、治理期限和治理目标;(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治理到位;(四)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第四章安全隐患销号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销号管理。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销号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生产经营单位填写《安全隐患销号报告》,明确隐患名称、治理措施、治理期限、治理责任人等;(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安全隐患销号报告》进行审核,确认隐患治理到位;(三)将《安全隐患销号报告》归档。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销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隐患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二)隐患治理效果明显;(三)隐患治理资料齐全。

安全生产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销号制度

精品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销号制度
一、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我院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向上级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医院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60天,最长不超过90天,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应及时报请上级同意延期完成,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并落实责任人。

三、一般事故隐患销号:隐患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

四、重大事故隐患销号: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由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销号报告,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

五、各科室对本科室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进行汇总,报办公室备案。

可编辑。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公司特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背景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任务,但常常隐患排查之后,缺乏有效的督办机制,导致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进而造成事故发生。

因此,为了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类隐患及时得到解决,我们制定了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涉及所有安全生产相关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三、流程1.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每年初,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部门根据排查结果填写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隐患的具体描述、位置、原因、责任人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2.督办安全管理部门按照报告中的隐患情况,分配负责人对各个隐患进行督办。

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整改期限进行跟进。

3.整改销号经督办人员确认整改完毕后,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整改验收报告。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验收报告,确认整改是否有效,并销号确认。

四、责任与义务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对隐患进行督办。

2.各部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并按照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3.负责人应按照规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按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整改验收报告。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整改方案进行评估,确认整改的有效性,并及时销号确认。

五、制度执行1.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隐患报告进行核查,督促负责人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2.隐患整改方案必须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确认后方可执行。

3.隐患整改验收报告必须由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销号确认。

4.对于未按要求整改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并通报相关责任人。

六、宣传和培训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隐患排查工作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限期销号制度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限期销号制度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限期销号制度一、背景安全生产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生命健康。

然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安全隐患未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治理而导致的。

在当前安全生产的形势下,加强隐患治理和规范化管理,成为了防范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必要手段,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限期销号制度则是其中的重要举措。

二、概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限期销号制度是为了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针对性治理方案的制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和验收,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并确保轻微隐患不升级到重大隐患。

三、制度内容1.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按照危险性等级进行分类,确定整改时间节点。

2.整改措施。

对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治理措施,并明确措施的完成时间。

3.验收评估。

在治理和整改措施完成后,对隐患进行验收评估,验收合格后,对隐患进行销号处理。

4.处理方式。

对于未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将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理,确保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得到有效处理和整改。

5.监督机制。

建立日常隐患排查机制,避免隐患逐渐上升,保障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实施方法1.着重加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查找潜在隐患。

2.分类明确治理措施,避免盲目治理和不必要的浪费。

3.对治理措施进行细致和全面的考量,并对整改时间节点进行限期确立。

4.强化治理和整改的验收评估机制,保证隐患得到有效处置。

5.对于整改期限未完成的项目,应该进行追责和问责。

五、效果分析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限期销号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隐患排查的效率和精密度,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加强了对隐患的管理和治理力度,有效保障了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了社会大众的安全感和信心。

六、总结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限期销号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保障企业和大众的安全,规范管理流程和规范操作。

安全生产挂牌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挂牌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挂牌销号制度安全生产挂牌销号制度,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并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给予挂牌,衡量其安全生产状况和达标情况。

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核,达到要求后进行挂牌销号,证明其安全生产达到规定标准。

下面将从制度的制定背景、作用、目标、主要内容和推广和落实方面进行阐述。

一、制定背景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

然而,由于安全意识薄弱、管理混乱等原因,造成了许多事故发生,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威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制定安全生产挂牌销号制度。

二、作用和目标安全生产挂牌销号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

通过挂牌销号制度,能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其目标是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频率,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挂牌销号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企业申请:企业需要主动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挂牌并接受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评估: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整改措施:根据评估结果,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复核验收:整改完成后,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复核验收,达到标准后进行挂牌销号。

5.定期复审:对已挂牌销号的企业进行定期复审,确保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四、推广和落实安全生产挂牌销号制度需要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宣传和推广,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

同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加大监督力度,限期要求其进行整改,确保达到规定的指标要求。

只有通过积极的推广和落实,才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安全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四篇)

2024年安全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四篇)

2024年安全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为明确责任,及时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经研究决定,建立长泰美宫至陈巷高速公路fa1合同段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如下。

一、为保证及时排查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fa1合同段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台帐。

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项目部安全办公室报告,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____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安全隐患台帐进行汇总、备案,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委会汇总向项目经理报告。

二、事故隐患台帐内容为重大事故隐患登记明细及整改台帐、一般事故隐患登记明细及整改台帐、挂牌督办事故隐患台帐、督查督办台帐、事故隐患统计报表台帐。

三、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进行督办。

四、被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天,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隐患存在施工队需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

五、一般事故隐患所在单位隐患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全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销号报告,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

六、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统一制作警示标牌,设置于该单位醒目位置。

2024年安全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二)引言:安全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隐患的存在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提升社会安全管理水平,2024年将建立安全隐患登记、督办和销号制度,实现隐患全程管理,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目的、实施步骤等方面详细介绍这一制度。

一、制度背景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人民群众对于安全问题的关注越来越高。

安全隐患销号验收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销号验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销号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销号验收工作。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销号验收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隐患治理工作,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销号验收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隐患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3.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销号验收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隐患排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2. 隐患排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设施、建筑物、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等。

3. 隐患排查应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五、隐患治理1.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资金。

2. 隐患治理应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进行。

3. 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临时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销号验收1. 隐患治理完成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销号验收。

2. 销号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1)隐患整改措施是否到位;(2)整改资金使用情况;(3)整改效果是否达到预期;(4)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3. 验收不合格的隐患,应重新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七、资料管理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销号验收工作档案,包括隐患排查台账、整改措施、验收报告等。

2. 资料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归档、保管。

八、奖惩1. 对在隐患排查、治理、销号验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销号验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销号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销号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销号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分类”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进行。

各地安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自身日常检查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检查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群众举报、投诉、信访经认定为事实的事故隐患以及上级交办的隐患等实行销号管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

各地安委会和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企业(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清单台账,全面、准确、客观、详细登记隐患单位、隐患部位、发现时间、隐患来源(检查人)、计划整改销号时间,确保所有事故隐患全录入,做到“有查必留痕”、“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第五条企业(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凡是检查排查、举报、投诉、信访以及上级交办的各类事故隐患,均由事故隐患所在企业(单位)负责整改,限时消除,确保事故隐患不演变为事故;各地安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办单位,负责具体指导、督促监督、验收复查、隐患销号。

第六条所有事故隐患均须确保整改到位后予以销号。

安全生产销号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生产销号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生产销号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规范销号工作流程,提高安全生产销号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安全生产销号工作。

第三条定义安全生产销号工作,是指对已经整改完毕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销号确认,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和归档的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销号的程序第四条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当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时,相关人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应包括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内容。

第五条整改验收经过整改的安全生产问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时,应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对整改效果进行检查。

若整改合格,可以进行安全生产销号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销号经过整改验收合格的安全生产问题,应由相关人员填写安全生产销号表,并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签字确认。

销号时,应将销号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归档。

第三章安全生产销号的责任和权限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的责任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销号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安全生产销号表的审核和确认工作。

第八条相关人员的责任相关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工作,并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整改验收工作。

同时,相关人员还应填写安全生产销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安全生产销号的权限只有通过安全培训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才具有进行安全生产销号工作的权限。

相关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销号的控制措施第十条安全生产问题的风险评估在进行安全生产销号工作前,应对整改完毕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结果将作为决策的依据,判断是否可以进行安全生产销号。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销号的质量控制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销号工作的质量控制,对安全生产销号表进行审核,确保安全生产问题整改的合格性。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销号制度第一条为全面排查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销号制度。

在隐患排查、台账建立、督查整改、复查销号四个环节,明确责任,落实制度,抓好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第二条隐患排查常态化。

为保证及时排查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各单位要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为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排查情况签字确认,如因工作不尽责、排查不细致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建立台账规范化。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登记台账》(具体格式由局安全生产管理科制定并下发),明确检查日期、检查人员、受检单位(或检查项目)、检查内容、隐患事项、整改意见(或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进度、复检情况等具体项目。

第四条督查整改责任化。

为保证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建立隐患督查整改责任制度。

存在隐患的单位或企业是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负有行业监管职能的单位、部门是隐患督查整改的监督责任主体。

各单位或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每一项安全隐患要进一步明确整改具体责任人。

第五条复查销号程序化。

对于已经整改完毕的安全生产隐患,建立严格的销号程序:首先,由存在隐患单位或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向行业监管单位、部门报告整改情况,提出复查申请,监管单位、部门接到申请后,派出复查组对安全隐患进行复查,确已整改好的,由检查人员和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予以销号。

对重大安全隐患,复查完毕后制作复查验收意见书,报局安委会办公室,经局党组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同意后予以销号。

对限期内没有整改完毕的单位或没有进行整改的,发出限期整改、停产整改通知书,强制整改。

安全生产_销号式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_销号式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工作。

3. 企业各部门、各车间、班组及员工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四、制度内容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人、时间、方法、标准等。

(2)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分级,制定整改方案。

(3)隐患整改实行销号式管理,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2)企业领导层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3)各部门、各车间、班组及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员工应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4.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管理(1)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备齐全安全生产防护设施设备。

(2)定期对安全生产防护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5. 应急救援(1)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职责、程序等。

(2)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应急救援能力。

安全隐患销号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销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员工,以及与单位有关联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彻底的消除。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实行全员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配合,对生产、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第六条员工应主动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对身边的安全隐患不得隐瞒、谎报。

第七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按照严重程度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第三章安全隐患整改第八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整改后复查确认。

(二)重大隐患: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限定整改期限。

第九条整改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除安全隐患的直接原因。

(二)防止类似隐患再次发生的措施。

(三)整改措施的实施步骤和责任人。

第十条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复查,确认隐患已消除。

第四章安全隐患销号第十一条整改完成后,安全隐患应进行销号处理。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销号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安全隐患已消除。

(二)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复查确认无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销号流程:(一)整改责任人填写《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单》。

(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复查,填写《安全隐患复查报告单》。

(三)安全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填写《安全隐患销号报告单》。

(四)单位领导审批后,隐患正式销号。

第五章责任与考核第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销号工作负总责。

第十五条员工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销号工作负有报告、参与、监督的责任。

第十六条对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销号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未按规定排查、整改和销号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安全隐患挂号与销号制度范本

安全隐患挂号与销号制度范本

安全隐患挂号与销号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挂号与销号制度,以确保企业或组织内部的安全隐患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解决。

本文将详细描述挂号与销号的具体流程和各项规定,以提高组织的整体安全水平和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挂号制度1. 安全隐患挂号范围安全隐患挂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电气设备问题、消防安全隐患、劳动保护问题、环境卫生问题等。

2. 挂号流程(1)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并填写《安全隐患挂号登记表》;(2)主管审核后,将登记表提交安全管理部门;(3)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和评估,并将处理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中;(4)安全管理部门将登记表交予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5)责任人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在登记表上填写整改情况;(6)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评估整改效果;(7)验收通过后,安全管理部门将安全隐患挂号从系统中销号。

3. 挂号责任人(1)员工:发现安全隐患的员工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并积极配合整改;(2)主管:负责审核员工提出的安全隐患挂号申请,并按要求上报安全管理部门;(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核实评估安全隐患,并派遣责任人进行整改;(4)责任人:根据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安全隐患的整改,并填写整改情况。

三、销号制度1. 安全隐患销号范围安全隐患得到解决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其进行验收,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进行销号。

2. 销号流程(1)责任人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填写整改情况;(2)责任人将整改情况报告安全管理部门;(3)安全管理部门派人进行现场验收;(4)验收合格后,安全管理部门将安全隐患挂号从系统中销号。

3. 销号责任人(1)责任人:负责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填写整改情况;(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派人进行现场验收,并确认安全隐患已得到解决。

四、制度执行1. 监督和考核(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挂号与销号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2)对于经常性忽略挂号或销号的部门或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门将进行纪律处分。

2024年安全生产销号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安全生产销号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安全生产销号制度范本一、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县站将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设,确保该小组能够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展情况。

二、县站在处理重大事故隐患时,整改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天数,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整改,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延期,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同时明确责任人员。

三、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隐患整改完成后,应依照管理权限,及时提交书面申请,并在复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隐患销号。

四、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应依照管理权限,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在复查通过后,由科室负责人提交书面销号报告,经复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隐患销号。

五、各科室应将本科室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汇总,并向办公室进行备案。

为确保安全,预防未然,保障师生健康及学校稳定发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1、学校校长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每位教职工都应明确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学生安全。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安排及督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维修整改及验收审计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巡视所辖区域,督促教职工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3、安全隐患排查应实行每周一次的小检查和每月一次的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分类汇总并上报学校。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商定解决方案,并交由学校安全工作小组落实。

4、所有教职工及工作人员应提前上岗,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尽早发现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的第一发现者应迅速了解现场情况,保护和维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学校值周领导。

对于发现的紧急隐患,应迅速控制现场秩序,并采取适当措施降低隐患风险,若无法处理,应立即报告。

5、接到安全隐患现场报告后,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达现场,对于具有现实威胁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落实整改,并维持现场秩序,合理调度,采取适当措施,确保现场安全。

安全生产整改销号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整改销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销号制度。

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第四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设备设施安全状况;2. 劳动组织和管理;3. 作业场所安全条件;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六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定期对本地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三章事故隐患整改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消除。

第八条事故隐患整改应遵循以下原则:1. 重大事故隐患优先整改;2. 立即整改、短期整改、长期整改分类实施;3. 整改措施必须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定期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事故隐患销号第十一条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验收,形成整改报告。

第十二条整改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隐患基本情况;2. 整改措施及实施过程;3. 整改效果评价;4. 验收意见。

第十三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按照规定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销号。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未按本制度要求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销号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五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导致事故隐患未得到有效排查和治理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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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销号制度
一、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我院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定期向上级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医院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60天,最长不超过90天,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应及时报请上级同意延期完成,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并落实责任人。

三、一般事故隐患销号:隐患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

四、重大事故隐患销号: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由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销号报告,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

五、各科室对本科室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进行汇总,报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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