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邮寄快递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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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寄件规则制度范本

公司寄件规则制度范本

公司寄件规则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了规范公司内部邮件寄送行为,确保邮件的安全、高效、及时送达,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邮政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邮件的寄送工作,各部门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

二、邮件寄送范围1. 本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邮件;2. 本公司对外寄送的邮件,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合作伙伴、政府部门等;3. 公司员工个人寄送的邮件,需符合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要求。

三、邮件寄送要求1. 邮件内容应真实、合法,不得含有国家秘密、企业机密、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2. 邮件封面应清晰、完整,填写收件人、寄件人、邮件类型、寄送地址等信息;3. 邮件内件应包装牢固,防止在寄送过程中损坏;4. 邮件寄送地址应准确无误,避免因地址不详导致的邮件延误或丢失;5. 邮件寄送应遵守国家邮政规定,按时封装、寄送,确保邮件安全、及时送达。

四、邮件寄送流程1. 寄件人准备邮件,确认邮件内容符合规定;2. 寄件人将邮件交给快递公司或邮寄窗口,填写寄送信息;3. 快递公司或邮寄窗口对邮件进行安检、称重、计费等操作;4. 寄件人支付邮寄费用,取得快递单据;5. 快递公司或邮寄窗口将邮件寄送至收件人所在地区;6. 收件人签收邮件,邮件寄送完成。

五、邮件寄送时间1. 各部门应在工作时间内寄送邮件,确保邮件及时送达;2. 遇特殊情况,寄件人可与快递公司或邮寄窗口协商确定寄送时间;3. 快递公司应按照约定时间上门取件,确保邮件顺利寄送。

六、邮件寄送费用1. 邮件寄送费用根据邮件重量、体积、寄送距离等因素计算;2. 寄件人应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邮寄费用;3. 公司内部邮件寄送费用可按照国家邮政优惠政策执行。

七、邮件寄送安全管理1. 寄件人应确保邮件内容安全,不得含有违法违规物品;2. 快递公司应加强对邮件的安检,防止危险物品流入寄送环节;3. 邮件寄送过程中,各方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邮件内容不被泄露;4. 邮件寄送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各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

公司快递邮寄管理制度

公司快递邮寄管理制度

公司快递邮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快递邮寄管理行为,确保邮件的安全、及时、准确送达,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单位在公司内邮寄、接收快递的行为,包括文件、资料、样品等各类快递邮寄物品。

三、快递邮寄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邮寄物品的安全送达;2. 高效服务:保证快递邮寄的及时性和准确性;3. 节约成本:合理使用各种快递服务,节约公司成本;4. 隐私保护:严格保护邮寄物品和收件人的隐私。

四、快递服务供应商的选择1. 公司设定指定的快递服务供应商,员工应当优先选择指定供应商进行快递邮寄;2. 如有特殊需求,需要使用非指定供应商的快递服务,需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邮寄申请和审批1. 需要进行快递邮寄的员工应填写《快递物品邮寄申请表》,并提交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2. 简易文件的邮寄审批由主管部门进行,重要文件、样品的邮寄审批需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

六、快递邮寄操作流程1. 填写邮寄单:填写快递邮寄申请表,并填写详细的寄件人、收件人信息;2. 包装:将快递物品进行适当的包装,确保安全,避免损坏;3. 选择快递服务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快递服务供应商;4. 邮寄快递:将填写好的快递申请表交至指定供应商,并交付邮寄物品;5. 保留快递单号:将邮寄单号记录在文件上,以备日后查询物品送达情况。

七、快递邮寄物品的保管1. 寄件人应在邮寄物品上注明收件人信息,并保留好快递单号;2. 收件人收到快递物品后,应当及时签收,并核对邮寄物品是否完好无损;3. 如有邮寄物品损坏或丢失,应当及时向快递服务供应商反映,并通知主管部门处理。

八、快递邮寄费用的报销员工邮寄快递的费用应当核实凭证后,填写《快递费用报销申请表》,并交至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九、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者甚至解聘等。

十、附则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小组进行解释和补充。

单位邮寄管理制度范本

单位邮寄管理制度范本

单位邮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单位邮寄工作的管理,确保邮寄物品的及时、准确、安全送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邮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以及与外部单位、个人之间的邮寄业务。

第三条邮寄物品要求1. 邮寄物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包含违禁品、危险品、易碎品、贵重物品等。

2. 邮寄文件应封装完好,标记清晰,注明收件人、寄件人、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等。

3. 邮寄物品的重量、尺寸、数量等应符合快递公司的规定。

第四条邮寄流程1. 寄件部门填写《邮寄物品申请表》,明确邮寄物品的名称、数量、重量、价值等基本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提交给物流管理部门。

2. 物流管理部门负责与快递公司联系,安排邮寄事宜,确保邮寄物品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3. 邮寄物品发出后,物流管理部门应记录邮寄信息,包括快递公司、快递单号、邮寄时间等,以便于跟踪查询和售后服务。

4. 收件部门收到邮寄物品后,应及时核对物品数量、质量等信息,如有问题,应及时与物流管理部门和快递公司沟通,以便于及时处理。

第五条邮寄费用1. 邮寄费用根据快递公司的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进行计算,由寄件部门承担。

2. 单位内部部门之间的邮寄业务,如需提供免费服务,由各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异常处理1. 如遇邮寄物品丢失、损坏、延误等情况,寄件部门应立即与物流管理部门和快递公司沟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快递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理。

2. 物流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邮寄业务进行总结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提高邮寄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保密要求1. 邮寄物品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邮寄过程的安全保密。

2. 物流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邮寄物品的监管,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八条监督检查1. 单位应加强对邮寄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邮寄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管理制度。

2. 单位应定期对邮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不断提高邮寄服务质量。

公司快递邮寄管理制度

公司快递邮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快递邮寄管理,规范快递邮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及快递邮寄业务相关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高效、节约、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快递邮寄流程第四条快递邮寄前,寄件人需填写《快递邮寄单》,并确保以下信息准确无误:1. 发件人信息:包括姓名、部门、联系方式等;2. 收件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3. 快递物品信息:包括品名、数量、重量、体积等;4. 寄件日期。

第五条《快递邮寄单》填写完毕后,寄件人需将物品打包,确保包装牢固、标识清晰。

第六条寄件人将《快递邮寄单》和打包好的物品交至行政部或指定快递服务点。

第七条行政部或快递服务点在收到《快递邮寄单》和物品后,进行以下审核:1. 核对《快递邮寄单》信息与实际物品是否一致;2. 检查包装是否牢固、标识是否清晰;3. 确认邮寄费用。

第八条审核通过后,行政部或快递服务点将《快递邮寄单》和物品交给快递公司。

第九条快递公司收到物品后,进行分拣、打包,并安排快递员上门取件或派件。

第十条快递员在派件过程中,需确保物品安全、及时送达。

第三章快递邮寄费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快递邮寄费用预算,各部门需在预算范围内使用快递邮寄服务。

第十二条快递邮寄费用按以下标准执行:1. 国内快递:根据快递公司收费标准执行;2. 国际快递:根据快递公司收费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在邮寄前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邮寄。

第十四条行政部每月汇总各部门快递邮寄费用,并报财务部进行报销。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遵守本制度,积极节约快递邮寄费用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快递邮寄费用浪费或物品丢失、损坏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邮寄快递管理的规定

公司邮寄快递管理的规定

公司邮寄快递管理的规定规定是规范性公文中运用范围最广、运用频率最高的文种。

以下是我共享的公司邮寄快递管理的规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公司邮寄快递管理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平安和公共平安,爱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

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袱、印刷品等物品根据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第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恳守信,公允竞争,为用户供应快速、精确、平安、便利的快递服务。

第五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隐私受法律爱护。

除因国家平安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须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平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扰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隐私。

第六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根据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允、公正以及激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规范快递服务,满意经济社会发展的须要。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快递市场平安监督管理,维护寄递平安与信息平安。

第八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供应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章经营主体第九条国家对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

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单位邮寄快递管理制度范本

单位邮寄快递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邮寄快递管理,提高邮寄效率,确保邮件安全、准确、及时送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邮寄快递工作。

第三条邮寄快递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原则:确保邮件在邮寄过程中不受损坏、丢失。

(二)准确原则:确保邮件送达目的地。

(三)及时原则:确保邮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

(四)经济原则:合理选择邮寄方式,降低邮寄成本。

第二章邮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邮寄申请(一)各部门需邮寄快递时,应填写《邮寄申请表》,明确邮寄物品、数量、收件人信息、邮寄方式等。

(二)填写《邮寄申请表》时,应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第五条邮寄审批(一)各部门负责人对《邮寄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

(二)审批权限:一般邮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重要邮件或较大金额邮件由单位领导审批。

第三章邮寄操作与监控第六条邮寄操作(一)根据审批后的《邮寄申请表》,选择合适的邮寄方式。

(二)按照邮寄要求,对邮件进行包装、标识。

(三)将邮件交由快递公司或邮政局进行邮寄。

第七条邮寄监控(一)单位应定期对邮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邮件安全、准确、及时送达。

(二)对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快递公司或邮政局沟通解决。

第四章邮寄费用管理第八条邮寄费用报销(一)邮寄费用凭据应完整、清晰,包括邮寄物品名称、数量、邮寄方式、费用等。

(二)报销时,应提供邮寄费用凭据及审批后的《邮寄申请表》。

第九条邮寄费用结算(一)单位应定期与快递公司或邮政局结算邮寄费用。

(二)结算时,应核对邮寄费用与实际支付费用是否一致。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单位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行政部门负责修订。

公司公费寄快递管理制度

公司公费寄快递管理制度

公司公费寄快递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内部使用公费进行快递寄送的标准操作流程,适用于全体员工及外包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需使用公司资金支付的快递服务。

二、管理原则
坚持“必要性、合理性、经济性”的原则,确保每一笔公费快递支出都有明确的工作需求基础,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三、快递审批流程
1. 员工需填写《快递申请单》,注明快递内容、收件人、送达地址等详细信息。

2. 部门主管审核申请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并提出审批意见。

3.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负责费用的核算与报销。

4. 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快递公司,确保快递按时发出。

四、费用控制
1. 对于常规快递,应选择性价比高的服务。

2. 对于加急或特殊要求的快递,需说明理由,并由高级管理人员审批。

3. 定期评估快递服务质量,以优化成本支出。

五、快递跟踪与反馈
1. 发件人应保留快递单号,便于跟踪快递状态。

2. 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快递公司沟通解决,并向行政部门反馈。

3. 收件后,应及时确认快递内容无误,并做好签收记录。

六、违规处理
1. 未经审批私自使用公费快递的员工,将按公司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快递丢失或损坏,相关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公司不仅能够有效控制快递费用,还能提升快递服务的使用效率和质量。

同时,明确的审批流程和责任划分,也有助于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和规范性。

公司邮寄管理制度

公司邮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邮寄管理,提高邮寄效率,确保邮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员工的邮寄活动。

第三条邮寄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邮寄范围与标准第四条邮寄范围:1. 公司内部文件、资料、样品等;2. 公司对外商务信函、合同、协议等;3. 公司员工个人物品,如个人信件、包裹等。

第五条邮寄标准:1. 内部文件、资料:采用公司统一的文件袋或信封,标注收件人及部门;2. 对外商务信函:采用公司统一的信封,标注公司名称、地址、收件人及部门;3. 个人物品:根据物品性质选择合适的邮寄方式,如普通邮寄、快递等。

第三章邮寄流程第六条邮寄申请:1. 需要邮寄的部门或员工填写《邮寄申请单》,详细填写邮寄内容、数量、收件人信息等;2. 《邮寄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行政部。

第七条邮寄办理:1. 行政部根据《邮寄申请单》内容,选择合适的邮寄方式;2. 对外邮寄的文件、资料,需在封面上注明“公司文件,请勿遗失”字样;3. 个人物品邮寄,需确保物品安全,并告知收件人。

第八条邮寄费用:1. 公司内部邮寄免费;2. 对外邮寄费用由邮寄部门或员工承担;3. 邮寄费用报销需提供邮寄凭证。

第四章邮寄安全第九条邮寄文件、资料应确保内容保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第十条邮寄物品应确保安全,避免丢失或损坏;第十一条邮寄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行政部。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行政部年月日说明: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邮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确保邮寄安全;2. 各部门及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邮寄快递费管理制度

公司邮寄快递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邮寄快递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公司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邮寄快递物品的费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节约、高效、规范的原则,确保公司邮寄快递费用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邮寄的以下物品:1. 文件、资料、信函等;2. 样品、产品等;3. 其他因工作需要邮寄的物品。

第三章费用报销流程第五条邮寄快递费用报销需遵循以下流程:1. 寄件人填写《邮寄快递申请单》,注明邮寄物品名称、数量、收件人信息、邮寄方式、预计费用等;2. 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将《邮寄快递申请单》及快递单据提交至财务部;3. 财务部对申请单及快递单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报销;4. 报销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需报请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费用报销标准第六条邮寄快递费用报销标准如下:1. 国内快递:按照快递公司收费标准执行;2. 国际快递: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报销,不得超过市场价格;3. 邮寄物品重量超过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费用由寄件人承担。

第五章邮寄快递注意事项第七条寄件人应确保邮寄物品安全、完好,并遵守以下规定:1. 邮寄物品需包装牢固,防止途中损坏;2. 涉及保密、贵重物品的,需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3. 邮寄物品需填写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确保快递准确送达。

第八章费用管控与考核第九条公司对各部门邮寄快递费用进行月度统计和分析,对超支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整改。

第十条公司对各部门邮寄快递费用实行绩效考核,将费用使用情况纳入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范围。

第十一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公司快递邮寄管理制度

公司快递邮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快递邮寄行为,确保快递邮寄工作高效、安全、合规,降低公司物流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快递邮寄业务相关人员。

三、管理规定1. 寄件要求1.1 如无特殊原因,须由寄件人本人寄发,不允许其他员工代替。

1.2 寄件人需自行清点及打包物品,并使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人详细信息(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发件日期等内容。

1.3 信息填写不详细或存根联不清楚的,行政部不予发件。

1.4 快递单中发件日期、支付方式及发件人签字需填写清晰准确,方便行政部统计报销。

2. 公费与私人物品2.1 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快递单费的5倍罚款。

2.2 员工尽量协调寄件到付,降低公司快递费用。

3. 支付及报销3.1 需支付到付的费用,经收件人本人确认后签字并把底联及时送到行政部。

3.2 行政部审批后,方可报销。

4. 业务跟单人员代发件4.1 公司业务跟单人员代业务员发件时,除遵守以上规定外,还需在快递单上清楚标明业务员的名字,否则行政部有权不予发件。

5. 客户及跟单人员5.1 来厂洽谈业务的客户及其跟单人员发件,需自行承担快递费用,不允许借用本公司业务员的名义。

四、快递接收1. 前台工作人员1.1 负责快递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接收、登记、通知等。

1.2 接收快递时,需核对快递单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接收。

2. 安保部门2.1 负责监督快递区域的安全,定期检查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

3. 快递摆放3.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快递接收区域,该区域应位于便于监控、方便取件的位置。

3.2 快递摆放应遵循合理性、安全性、便捷性的原则。

五、违反规定处理1. 违反本制度的员工或快递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等处理。

2. 涉及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邮寄快递管理制度

公司邮寄快递管理制度

公司邮寄快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快递管理行为,提高快递管理效率,保障公司邮件、文件和包裹的安全运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快递业务活动,包括内部快递和外部快递。

第三条公司快递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规定。

第四条公司快递管理制度建立计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检查等七个基本职能,实现规范化管理。

第五条公司快递管理应注重信息化、自动化、规范化,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公司快递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公司快递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确保邮件、文件和包裹的安全送达。

第七条公司快递管理应依法开展业务,遵守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维护公司声誉。

第八条公司快递管理应科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运营效益,降低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公司快递管理应强化服务意识,突出客户至上,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和水平。

第十条公司快递管理应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三章公司快递管理的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公司快递管理应设立专门机构,统一管理,统一操作,统一服务。

第十二条公司快递管理机构由快递管理部门、行政办公室、快递服务窗口、快递服务人员等部门组成。

第十三条快递管理部门设立一个经理,负责全面统一管理快递业务。

第十四条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接待、登记、分发、传递和签收快递。

第十五条快递服务窗口负责接收、处理来访者的快递业务,解答相关问题。

第十六条快递服务人员分为内勤和外勤两种,内勤负责收寄登记、分类分发,外勤负责派送及回收。

第十七条公司快递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分工合作机制,协同合作,互相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公司快递管理的具体操作第十八条公司快递收寄人员应接到快递后,及时进行登记,并正确填写收寄单据。

第十九条公司快递送达人员应对收寄好的快递按照收寄单据进行核实,并签收。

第二十条公司快递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踪、监督快递送达情况,加强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快递管理部门应对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协调解决。

物流公司邮寄规则制度范本

物流公司邮寄规则制度范本

物流公司邮寄规则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流公司邮寄管理,提高邮寄效率,保障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国内邮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快递、物流、包裹等邮寄服务。

第三条本公司邮寄服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邮寄物品的安全、及时、准确送达。

第二章邮寄物品第四条邮寄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邮寄下列物品:(一)毒品、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二)珍贵文物、货币、证券、贵重金属、珠宝首饰;(三)活体动物、植物及其种子、苗木;(四)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邮寄的物品。

第五条邮寄物品的包装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确保物品不会在邮寄过程中受损或者泄露;(二)便于识别、清点、搬运;(三)符合本公司规定的包装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邮寄流程第六条寄件人应当向本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寄件信息,包括寄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寄件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收件地址等。

第七条寄件人应当按时交寄物品,并支付邮寄费用。

邮寄费用根据物品的重量、体积、邮寄距离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本公司收到寄件人交寄的物品后,应当进行验货、称重、测量体积等操作,并在邮寄单据上注明物品的名称、重量、体积等信息。

第九条本公司应当及时处理邮寄单据,将物品妥善包装后,按照约定的邮寄方式、路线进行运输。

第十条收件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邮寄物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邮寄单据上的信息进行确认。

第四章异常处理第十一条本公司邮寄过程中,如发生以下异常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寄件人和收件人:(一)物品在邮寄过程中受损或者丢失;(二)邮寄地址不明确、无法投递;(三)收件人拒收、拒领;(四)其他影响邮寄的情况。

第十二条对于异常情况,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一)对于受损或者丢失的物品,按照邮寄单据上的保价金额进行赔偿;(二)对于无法投递的物品,按照寄件人的指示进行退回或者销毁;(三)对于收件人拒收、拒领的物品,按照寄件人的指示进行退回或者销毁;(四)其他措施。

公司邮寄管理制度

公司邮寄管理制度

公司邮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邮寄管理,切实维护公司领导机关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邮件安全及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单位邮寄管理工作。

第二章邮政服务1、公司应选择有资质的快递公司或邮政公司进行邮寄服务。

2、公司应与快递公司或邮政公司签订正式合同,确保邮寄服务的安全、快捷及优惠价格。

第三章邮寄程序1、公司一切对外传递文件、材料、资讯等信息均须通过正规的邮寄程序。

2、公司内各部门间的文件传递,应通过公司内部邮件服务进行。

3、邮寄物品的尺寸、重量和种类,应符合快递公司或邮政公司的规定。

超过规定的物品应另行处理。

4、对于重要文件和资料的邮寄,须经过相关负责人的书面批准,并由专人进行统一邮寄。

第四章邮寄内容1、公司邮寄的文件、资料等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

2、保密级别较高的文件、资料等须采取相应的加密措施,并进行保密邮寄。

第五章邮寄费用1、公司邮寄费用应当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的费用报销制度。

2、邮寄费用的使用应当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进行私用或挪用。

第六章风险防范1、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邮寄物品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相关防火、防水、防盗等设备。

2、员工在进行邮寄操作时,应严格遵守邮寄规定,不得将公司非公开文件随意邮寄。

第七章异常处理1、如果发现邮寄物品出现损坏、遗失或延误的情况,应及时向快递公司或邮政公司进行投诉,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补偿处理。

2、对于公司内部出现的邮寄纠纷,应当及时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

第八章审查与监督1、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邮寄管理岗位,对公司邮寄工作进行日常的审查和监督。

2、公司须定期对邮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九章处罚规定对于违反邮寄管理规定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章其他1、对于新形势下的邮寄管理,公司应加强对邮寄新政策、新技术、新安全标准的研究和掌握,及时更新邮寄管理制度,确保邮寄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公司快递管理规定

公司快递管理规定

公司快递管理规定公司快递管理规定为了提高公司快递管理效率,保障员工和公司快递的安全与准确性,特制定本公司快递管理规定,以供大家参考和遵守。

一、快递收发流程1.员工需经过公司批准后方可使用公司快递服务,个人快递需经过上级主管批准后方可收寄。

2.收件人填写快递单号、姓名和联系方式,将包裹交予公司行政人员,并签字确认。

3.公司行政人员将包裹统一交给指定的快递公司,并保留相应的收据或快递单作为备份。

二、快递安全注意事项1.员工在收取和签收快递时要仔细检查包裹是否完好,并确认接收人是否为本人,如有问题应立即向行政人员报告,不得私自拆封或收取他人的快递。

2.快递员将包裹送达时,员工应与快递员核对快递单号和包裹数量是否一致,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行政人员反映。

3.收到有关文件或重要物品的快递包裹,应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确保及时处理和安全保管。

三、快递储存和分发1.收到的快递包裹应当立即送至公司行政人员进行记录和储存,并按照收件人的要求进行分发。

2.未收件人要求保管或分发的快递包裹应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收件人前来领取。

3.快递储存区应保持整洁有序,标注清楚快递单号和收件人信息,以方便工作人员的查找和分发。

四、追踪和反馈1.公司行政人员须定期向员工报告快递的收寄情况,及时解决快递延误或丢失等问题。

2.员工在收到快递后应及时向行政人员反馈快递的情况,包括签收时间、送达状况以及包裹是否完好等。

3.如有员工多次违反快递管理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取消使用公司快递服务的权利。

五、违规处理1.员工私自拆封他人的快递或收取他人快递将会受到警告处分,并需进行相应的赔偿。

2.员工违反收件规定导致快递丢失或损坏的,需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1.公司保留对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2.员工应认真遵守公司的快递管理规定,擅自将公司快递用于他人或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

单位邮寄快递管理制度

单位邮寄快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邮寄快递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快递成本,保障邮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邮寄快递活动,包括收件、寄件、派送等环节。

第三条邮寄快递工作应遵循安全、高效、节约、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寄件管理第四条寄件人须为本人,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寄件,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委托可靠人员代为办理。

第五条寄件人应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快递单:1. 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2. 发件日期应填写清晰;3. 发件人签字需清晰可辨;4. 邮寄物品的名称、数量、重量等信息应详细填写。

第六条邮寄物品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禁品、危险品等。

第七条邮寄物品的打包需符合以下要求:1. 包裹牢固,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破损;2. 包裹表面无尖锐物品,以免造成他人伤害;3. 包裹上需注明“快递”字样,便于识别。

第八条邮寄费用按实际支付,到付费用需收件人本人确认签字后,将底联及时送达行政部,经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三章收件管理第九条收件人收到快递后,应立即核对快递单上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收件。

第十条收件人发现快递破损、丢失或物品不符时,应立即向行政部报告,并妥善保管快递单和相关证据。

第十一条收件人不得私自拆封、丢弃或篡改快递内容,如有特殊情况需拆封,应征得寄件人同意。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十二条邮寄费用由寄件人承担,如需到付,经收件人确认签字后,将底联送达行政部审批。

第十三条鼓励员工协调寄件到付,降低公司快递费用。

第十四条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快递单费的5倍罚款。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行政部负责对邮寄快递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六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邮寄快递工作负责,确保本制度在本部门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单位内部邮寄快递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保障邮寄安全,为单位的日常运作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快递邮寄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快递邮寄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快递邮寄管理,确保邮寄工作高效、准确、安全,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员工以及所有使用公司快递邮寄服务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规定与要求第三条邮寄流程:1. 邮寄申请:需邮寄物品的部门或个人填写《快递邮寄申请单》,详细填写邮寄物品名称、数量、收件人信息、邮寄地址、预计到达时间等。

2. 审批: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送至行政部审核。

3. 打包:寄件人需自行打包,确保邮寄物品安全,并贴上快递单。

4. 寄送:行政部安排快递员收取快递,并负责寄送。

第四条快递单填写要求:1. 发件人姓名、部门、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清晰。

2. 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准确。

3. 邮寄物品名称、数量、重量等信息填写完整。

4. 发件日期填写清晰。

第五条快递费用:1. 公司业务邮件采用到付方式,降低公司成本。

2. 非业务邮件,由寄件人承担快递费用。

3. 审批后的快递费用,凭快递单据报销。

第六条禁止事项:1. 严禁公费邮寄私人物品。

2. 严禁邮寄违禁品、危险品。

3. 严禁在快递单上填写虚假信息。

第三章责任与考核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快递邮寄工作负总责,确保邮寄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行政部负责快递邮寄的审核、寄送及费用报销工作。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分。

第十条对工作表现优异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快递邮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确保邮寄物品的安全。

各部门及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公司邮寄管理制度

公司邮寄管理制度

公司邮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邮寄管理工作,保障邮件、包裹等物品的安全和及时送达,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的邮寄工作。

三、邮寄流程1.邮寄申请(1)员工填写邮寄申请表或邮寄信封上写明寄件人、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经过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邮寄操作。

2.邮寄操作(1)员工将待邮寄物品交由指定人员进行包装,标注清晰的收寄人信息。

(2)工作人员选择合适的快递公司进行邮寄,根据快递公司的规定填写运单信息。

3.邮寄公文(1)公司公文邮寄需通过快递公司或专业邮寄服务部门进行寄送,不得私自处理。

(2)在邮寄公文时,务必保证公文的机密性,不得外泄。

四、快递公司选择1.合作选择公司根据快递公司的口碑、服务质量、价格等方面进行评估,选择合作的快递公司。

2.价格比较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邮寄物品选择不同的快递公司,以确保邮寄物品的安全和快速送达。

3.物品类型不同的快递公司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物品邮寄,公司在选择快递公司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五、邮寄安全1.包装要求(1)邮寄物品需经过包装,包装材料要选择符合要求的材质,确保物品不易损坏。

(2)对易碎物品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2.邮寄保险(1)邮寄贵重物品时,建议购买快递保险,确保物品在运输途中能得到赔偿。

(2)对于特殊物品邮寄,要提前告知快递公司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追踪服务(1)员工可以通过快递公司提供的追踪服务查询邮件、包裹的实时位置,确保邮寄物品的安全。

(2)如有异常情况发生,应及时与快递公司联系,协商解决措施。

六、邮寄记录1.记录保存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邮寄记录系统,保存所有的邮寄申请、操作记录、快递运单等信息,以备查阅。

2.备份存档邮寄记录应定期进行备份存档,以免丢失重要信息。

七、责任和处罚1.邮寄人员(1)对于邮寄物品的损失、延误等问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信件快递管理制度

公司信件快递管理制度

公司信件快递管理制度尊敬的员工们:我们公司一向重视邮件和快递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公司资料安全,特制定以下快递管理制度,希望大家认真遵守并且配合执行。

一、快递接收1.1所有快递包裹均由公司专人接收,接收员必须在包裹上签字确认,快递员必须在送达时与接收员核对身份,确保包裹送达正确。

1.2接收员必须在接收包裹后立即将包裹转交给相关部门或员工,不得私自打开包裹查看内容。

1.3对于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接收员需在接收时将包裹进行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或员工及时领取。

1.4公司对于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包裹不承担代收责任,接收员需在快递员送达时及时接收包裹,确保快递包裹送达正确。

二、快递寄出2.1所有快递包裹的寄出需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审核,确保内容合规合法。

2.2寄出快递包裹需填写寄件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等信息,并且请勿使用公司寄出快递包裹私自寄送个人物品。

2.3公司对于快递寄出不承担代收责任,寄件人需在寄件后保存快递单号并及时通知收件人查收包裹。

2.4对于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的快递寄出,需提前与收件人进行沟通确认收件时间,并保证包裹送达安全。

三、快递管理3.1公司快递管理需有专人负责,负责人需定期检查公司快递接收和寄出情况,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2公司禁止接收和寄出一切违法违规物品,如发现有人违规使用快递服务,公司将依纪依法处理。

3.3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的快递管理需由专人负责,负责人需对物品进行登记记录,并确保物品送达安全。

3.4公司对于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包裹不承担代收责任,若公司内部出现遗失或遗漏包裹情况,将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

以上为公司快递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并且配合执行,共同维护公司资料安全和工作效率提高。

谢谢大家的合作!公司管理部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公司快递规则

公司快递规则

公司快递规则
为了保障公司的邮寄安全和效率,特制定以下快递规则:
1. 快递寄送目的地必须是公司内部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不得寄送私人物品或外部个人。

2. 快递寄送前,必须填写完整的收寄信息,包括收寄人姓名、
部门、联系电话、地址等内容。

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快递寄送物品必须符合公司的安全、保密、合法规定。

如有
违规行为,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 快递寄送物品必须经过包装,确保安全无损。

对于易碎或贵
重物品,必须加强包装措施,避免损毁或丢失。

5. 快递寄送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如有特殊情况需由收件人支
付费用,必须事先沟通确认并签署相关协议。

6. 快递寄送时间以当地快递公司的实际配送时间为准,公司不
承担因快递延误或丢失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7. 快递寄送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对应的快递公司联系,与公司快递部门协商解决。

以上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

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被视为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希望所有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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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快递邮寄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快递邮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快递邮寄管理,提高邮寄效率,确保邮寄物品安全,降低邮寄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员工使用快递邮寄物品的情况。

第二章邮寄申请与审批第三条邮寄物品前,需填写《快递邮寄申请单》,详细填写邮寄物品名称、数量、收件人信息、邮寄地址、邮寄费用等信息。

第四条《快递邮寄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送至行政部审批。

第五条行政部对《快递邮寄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快递邮寄单》。

第三章邮寄物品准备第六条邮寄物品需包装牢固,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七条邮寄物品包装上需清晰标注收件人信息、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等。

第八条邮寄物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邮寄违禁品。

第九条邮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快递公司规定的限制。

第四章邮寄费用管理第十条邮寄费用按照快递公司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邮寄费用由行政部统一支付,各部门需提前向行政部提出费用申请。

第十二条邮寄费用报销需提供《快递邮寄单》及发票。

第五章邮寄流程第十三条邮寄人员需持《快递邮寄单》及邮寄物品,前往快递公司办理邮寄手续。

第十四条邮寄人员需在快递公司现场确认邮寄物品已办理邮寄手续,并妥善保管好《快递邮寄单》。

第十五条邮寄物品送达后,收件人需在快递单上签字确认,邮寄人员将快递单及时返回公司。

第十六条对遵守本制度、邮寄效率高、费用控制好的部门及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邮寄物品损坏、延误或费用浪费的部门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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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邮寄快递管理的规定公司邮寄快递管理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

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第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第五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六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规范快递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快递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寄递安全与信息安全。

第八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经营主体第九条国家对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

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第十条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服务能力审核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放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注明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范围内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许可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倒卖和非法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快递业务委托给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越经营许可范围委托经营。

第十二条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凭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企业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载明的股权关系、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地域范围发生变更的,或者增设、撤销分支机构的,应当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持变更后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快递企业进行合并、分立的,应当在合并、分立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向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二)合并、分立协议;(三)上一年度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书。

合并、分立后新设立的企业法人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合并、分立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快递业务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均应当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加盟不得超越被加盟人的经营许可范围。

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用户合法权益发生损害后的赔偿责任。

参与加盟经营的企业,应当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使用统一的商标、商号、快递服务运单和收费标准,统一提供跟踪查询和用户投诉处理服务。

第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向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书。

第三章快递服务第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填写快递运单前,企业应当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运单的服务合同条款,并建议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购买保价或者保险服务;(二)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三)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邮件)的投递;(四)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第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

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

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

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发布服务提示公告。

第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以书面合同确定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免除或者限制企业责任及涉及快件(邮件)损失赔偿的条款,应当在快递运单上以醒目的方式列出,并予以特别说明。

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第二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和制度,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邮政管理部门转办的用户申诉,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给予答复。

第二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暂停快递业务经营活动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以加盟方式开展快递业务经营的,被加盟人、加盟人应当分别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当对所有与事故有关的资料进行记录和保存。

相关资料和书面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第二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妥善应对快递业务高峰期,做好业务量监测,加强服务网络统筹调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认真处理用户投诉。

第二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无法投递的快件(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邮件),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快递服务标准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快件(邮件),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从事快递业务的同时,向用户提供代收货款服务的,应当建立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与寄件人的合同中应当对代收货款服务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提供代收货款服务,涉及金融管理规定的,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的规定,加强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快递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第二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违反国家规定,收寄禁止寄递的物品,或者未按规定收寄限制寄递的物品;(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用户的合法权益;(三)冒用他人名称、商标标识和企业标识,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四)违法扣留用户快件(邮件);(五)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快递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扣留、倒卖、盗窃快件(邮件);(二)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快递安全第二十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快递服务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下列物品禁止寄递:(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物品;(二)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三)武器、弹药、麻醉药物、生化制品、传染性物品和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五)流通的各种货币;(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第三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加强生产安全和应急管理。

第三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

用户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不予收寄。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

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三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遵守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与委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并向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置快件(邮件)处理场所,应当事先征询邮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预留相关工作场地,其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和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国家鼓励和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利用交通运输资源,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

第三十五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实际,指导和监督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依法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并依照相关规定对妨害或者可能妨害行业安全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理。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管理,督促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定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第三十六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建立以公众满意度、时限准时率和用户申诉率为核心的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指导评定机构定期测试评估快递行业服务水平,评定服务质量等级,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七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用户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出的申诉,并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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