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的一致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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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 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 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 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 何认定?
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的买 卖合同可撤销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 诺,二者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成立 买卖合同 D 效果意思是意思表示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乙 认为签字行为属于签到,根本没有与甲发生买卖关 系或者其他法律关系的意图,故不构成意思表示。
第三人欺诈案例:X向朋友Y说:“我要从银行甲融资, 希望你做我的保证人,你不用担心,我的所有土地都要设定 抵押,绝对不会给你添麻烦。”Y信之,结果融资之后X消 失。——效果是,保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Y与甲,除非甲 知道X欺诈的事实,否则合同有效。
(二)胁迫 1、因胁迫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效力: ①因胁迫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②因胁迫订立但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 同 ③因胁迫订立的遗嘱无效
一方当事人针对另一方
指一方对一方的威胁,
的人身实施的暴力或暴力威胁 不包括采取实际的暴力行为;
行为。对于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威胁的内容上较英美法系广泛,
胁迫 在美国受胁迫的一方得撤销之, 不仅针对人身,而且针对财产
在英国法院有时宣告其无效, 实施
有时又判决其撤销,一切视合
同的具体情况由法院根据其裁
量权定夺。
司法实践中,重大误解情况下的处理原则
“解释先行于错误”规则。 三方面内容: ①“解释先行于错误”,先解释意思表示的客观意
义,再判断经由解释的意思表示之客观含义与其 内心真意之间是否发生重大误解。
意思表示的解释主要牵涉到两方面的利益,即表意 人的意思自治和相对人的信赖保护。
“规范解释说”
②“误载不害真意” 。若当事人就意思表示已经达成一 致,仅仅用错了词,不属于重大误解,按照其一致的意思 表示确定法律行为的内容和效力。“误载不害真意”系“ 解释先行于错误”规则的延伸 。
民事法律事实
行为
法律行为(意思表示行为): 合同行为、物权行为、婚姻行为、 收养行为、代理行为、遗嘱行为
事实行为(非意思表示行为 ) : 无因管理、部分不 当得利、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侵权行为 、违约行为 先占、添附、拾得、发现
事件源自文库
社会事件(如罢工) 自然事件(如海啸)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欲产生 一定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 的方式表达于外部,从而使对方当事 人或社会其他人知晓的活动。
二.无意的不一致
1、错误 错误,在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称为误
解,是指表意人所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真实意思不一致, 这种不一致是表意人为意思表示时所不知或误认的。
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对有关合同效力的重大事项产 生了严重的错误认识。
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 ①当事人因过失对合同的重要事项产生了错误认识; ②因为错误,致使其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内心真意不一 致; ③所订立的合同给当事人一方造成重大损失或合同目的 不能实现。
《德国民法典》中就规定“在解释意思表示时,必须探究 真意,而不得拘泥于词句的字面意思”。
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法律行为之效力。因重大误解实施的( 单方、双方、多方)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律 行为 。
2、误传(略带过) 是指由于传达人或者传达机构错误
传达表意人的意思表示,导致表意人的意 思与表示不一致。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2007卷)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
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
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
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二、意思与表示不自由
意思表示的不自由,指在意思表示形成阶段,因遭 受外在不当行为的影响,使得表意人不能按照自己内 心的真实意愿自由、自主地形成意思表示,以致表意 人表示出来的意思并非真实意愿的情形。意思表示的 不自由包括三种:欺诈、胁迫、趁人之危
表示意思是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的“中介”或 “桥梁”。
3.表示行为
表示行为,是指表意人将其效果意思予以表达的 行为。例如,表意人将欲购房屋的效果意思通过签订 合同的行为向卖房方加以表达,让对方知晓。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没有意 思表示就没有法律行为。
但是,意思表示也不能等同于法律行为。 因为有的法律行为除了当事人双方须有意 思表示外,还须有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 能成立。例如借用合同。
2、第三人实施胁迫。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胁迫,无 论相对人于订立合同时是否知悉第三人的胁迫行为,受 胁迫人均享有撤销权。此点与第三人欺诈不同
(三)趁人之危 1、乘人之危的法律效果是: ①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 ②因乘人之危实施的单方法律行为无效
对比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意思表示不自由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在英国,欺诈包含在错 误陈述之中,称之为欺诈性误 欺诈 述;对于误述是否为欺诈性, 英国法采主观标准,即判断误 述人是否明知其陈述的虚假性 取决于误述人实际上如何理解 其陈述。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 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 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 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 欺诈行为。
传达人的错误与表意人自己错误所 造成的后果是一样的,但是重大误解与误 传不同。
反映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 则
可撤销、变更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司 法实践中,误载不害真意原则的应用是否存在举 证困难?
醉酒后达成一致的口头合同,是否可看做重大误 解而撤销?
结束
(一)欺诈 1、 因欺诈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效力: ①因欺诈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②因欺诈订立但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为可撤销的 合同 ③因欺诈订立的遗嘱无效
2、第三人实施欺诈。 (1)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实施欺诈的,按下列规则处理: ①相对人于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欺诈的事实 的,受欺诈人享有撤销权。 ②相对人于订立合同时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第三人欺诈的事 实的,受害人不享有撤销权。 (2)在利益第三人合同中,第三人实施欺诈的,若利益第三 人于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实施了欺诈行为的, 受欺诈人享有撤销权。反之,受欺诈人不享有撤销权。
意思表示是一个动态的行为过程,该过 程有其成立的因素,依据通说,意思表示 的成立,须具备三个要素:
1.效果意思 效果意思,是指表意人存在于内心的、
意欲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意思。例如,欲 购房屋、欲买小车、欲向他人赠送钱财等。
2.表示意思
表示意思,是指表意人欲将其效果意思表现于外 部的意思。有学者认为,表示意思是表意人将内心之 效果意思以行为表示于外部的、有意识的思想指挥过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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