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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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守则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2.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
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
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4.具体自查内容
4.1原辅料: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4.2入库验收和贮存:验收合格的原料要放置合格标记,做好台账记录,按照原料标签或说明书的贮存方法,选择适宜的存放位置区域,定期做好原料的防护和清洁卫生工作,不得与有毒有害的物质存放在一起。
4.3原料的使用:过期的原料不能使用,受到污染的不能使用,要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
4.4生产过程: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配方投料、配料,并按照批准的工艺指导书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技术参数。对关键控制点要及时记录。
4.5过程检查:对生产的半成品应检查感官、必要的技术指标、灌装的装量,封口密闭性等。
4.6生产结束卫生:环境卫生要及时清理,做到物见本色。
4.7生产设备设施卫生:做好消毒措施,定期维护保养。
4.8人员健康卫生:要每年办理健康证,身体有异常的要及时调离岗位。
4.9产品销售:做好销售记录,发现问题能及时溯源。
4.10培训:质量部应该及时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对员工每年不少于20小时的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知识的培训。
4.11自查:每年按照《食品安全法》、《GB14881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细则》自查,形成报告。对不符合的情况要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