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实施中山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推广实施中山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通知
中大办〔2007〕18号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为保护学校的无形资产,规范学校视觉形象识别元素的使用,塑造整体品牌形象,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和大学精神,经研究,学校编制了《中山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Visual Identity System)手册》(以下简称《VI手册》)。
为有效推广实施学校形象识别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中山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推广实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VI推广实施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指导全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规划、宣传、推广、审核和验收工作,确保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在全校范围内得到统一、全面、深入的贯彻实施。
二、校长办公室为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推广、实施工作的执行机构,在VI推广实施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学校法律事务室为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具体审核和督办机构,负责学校识别系统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的审核及督办事务,对学校各单位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受VI推广实施领导小组委托,负责中山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知识产权的管理和维护。
四、各单位分管办公室事务的领导,为本单位实施推广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凡专责相关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均应熟悉《VI手册》的使用和管理。
五、为方便使用形象识别系统,学校特将《VI手册》制成纸质手册及光盘下发,并将其电子版挂在学校网页上,下载地址为:中山大学-我的中大-信息与服务-资源地带-中山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光盘内含《VI手册》的矢量图(AI格式)及只读文件(JPG格式),可适用于不同方面的使用需求。
六、经研究,特制定《中山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暂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详见附件2),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在运用学校的形象识别元素时应严格遵从《VI手册》及《管理规定》,凡涉及学校视觉形象的各类识别元素的应用和更换,各单位应在原有识别元素或标识的载体使用老化或自然耗尽的前提下,以节约实用为原则,逐步推进此项工作。八、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作为学校的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山大学拥有其所有权,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抄袭、擅用学校的专有识别元素或相近、相似元素,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学校对用于商业目的的中山大学品牌用品实施专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商业目的利用学校形象识别系统的基础及应用元素。如需作商业目的使用者,必须报请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批,依照学校规定订立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只得在合同规定的地域范围、时间范围内使用学校视觉形象识别元素。
十、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推广实施是一项充分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和文化底蕴,增强师生员工凝聚力、归属感和认同感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分段实施。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在实施过程中遵规范、重实用, 慎节俭,合理有序地推动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有效实施。
以上事项,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本通知的发布之日为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2
中山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暂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现有的视觉形象识别元素,充分展示我校的办学理念和大学精神,塑造我
校的整体品牌形象,编制《中山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Visual Identity System)手册》(以下简称《VI手册》)。为维护和确保我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统一性、规范性和延续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我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是由代表我校视觉形象的识别元素及其组合变化构成的系统,适用于学校各机关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的办公、会务、宣传、环境等有关方面。
第三条我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管理包括:对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界定以及对其使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第四条本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分为基础、应用、再生三大部分。主体为基础部分及应用部分。第五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核心是基础部分,《VI手册》规定了学校校徽、校名标准字、标准色彩、辅助色彩及其使用规范;校训使用规范;校徽与校名标准字的组合及其使用规范;校徽、校名与各机构、单位名称的标准组合及其使用规范。
1.学校校徽:
中山大学校徽是由我校中英文校名标准全称与海棠式洞窗图案为主体组合而成的圆形
图案。洞窗图案以国立广东大学的标志性建筑“大钟楼”为设计主体,运用中国园林的意境和现代设计手法,借用园林的海棠式洞窗与大钟楼外观组合成“中山”二字,洞窗内两边的树由大到小形成一个深远的空间,中间的弧形巧妙地形成一朵木棉花,寓意中山大学地处岭南;由建校年份“1924”形成的一条纵深大道,体现了中山大学深厚的学术积淀和辉煌的历史进程。
2.校训:
中山大学校训为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11月11日为国立广东大学成立时的亲笔题词,
训词为“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
3.学校色彩:
学校标准色有两种,为专门配制的绿色(C:100M:00Y:100K:60)与黑色
(C:00M:00Y:00K:100),前者寓意生命、发展、永恒,后者象征庄重、使命与责任。为配合标准色以适应不同环境的需要,特配制红色(C:30M:100Y:100K:50)为辅助色。
4.校名标准字体:
学校中文校名标准全称是孙中山先生的手书集字“中山大学”,英文校名标准全称是TIMES字体的“SUN YAT-SEN UNIVERSITY”。英文校名的规范简写为“SYSU”。
5.组合方式:
(1)校徽与中英文校名标准全称的组合方式:校徽与中英文校名标准全称的上下、横式(校徽居左)、横式(校徽居右)、竖式四种组合规范。
(2)校徽、校名全称与各机构、单位名称组合方式:校徽、中英文校名标准全称组合与各机构、单位名称的两种规范方式(横式、竖式),中英文校名标准全称与各机构、单位名称的两种规范方式(横式、竖式),校徽、中英文校名与各机构、单位名称的两种规范方式(横式、竖式),中英文校名全称与各机构、单位名称的两种规范方式(横式、竖式),中英文校名全称与各机构、单位的专属标志和名称的四种规范方式(横式1、2;竖式1、2)。第六条应用部分是视觉形象识别元素的标识载体。分为办公用品、公关用品、旗帜、导示、服饰、交通等六个系列,基本涵盖了日常办公、会务公关、形象宣传、校园环境等领域。
1.办公用品系列
包括:名片、信笺、信封、稿纸、文件袋、档案袋、文件夹等。
2.公关用品系列
包括:请柬、贺卡、光盘、会议证件、奖杯、礼品袋、包装纸、雨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