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监督、主管监督、一般监督、专门监督、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的区别

合集下载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法中的行政监督方式有哪些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法中的行政监督方式有哪些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法中的行政监督方式有哪些行政法中,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或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控的活动。

行政监督是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实现法治化行政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本文将介绍行政法中的行政监督方式,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司法监督。

一、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在行政机关内部进行的监督活动。

它通过内部机构或人员对行政行为和绩效进行评估、监督和纠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效管理和运行。

在行政法中,内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 内部组织监督:行政机关内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行政行为、执行情况、职责履行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内部审计监督:行政机关内设立审计机构,对行政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行政机关正常运行和财务合规。

3. 内部查办制度:行政机关建立查办制度,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该制度通过内部程序和机构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和监督。

4. 内部考核制度:行政机关通过考核制度,对公职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激励并监督他们依法行政、勤勉尽责。

二、外部监督外部监督是指社会公众、其他行政机关、媒体等外部力量对行政行为和行政机关进行监督。

外部监督强调公众参与,通过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舆论压力来促使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其责任担当。

外部监督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公众参与监督:行政机关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渠道,接收公众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意见和举报,形成一种民主监督机制。

2. 人大监督:人大作为行政机关的监督机构,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质询、议案、询问等形式,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3. 审计机关监督: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经济责任和职责履行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推动整改。

4. 媒体监督:媒体通过报道和评论,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提高行政机关的透明度和责任感。

三、司法监督司法监督是指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的活动。

公共行政学-12.行政监督

公共行政学-12.行政监督

第三节 外部行政监督

、国家权 组织监督 ) 监督: 1.立法权 2.财政权 3.监督权 4.弹劾权 5.条约权
(二)司法监督。司法机关所具有的监督权: 1.行使违宪审查权: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2.审理和判决行政诉讼案件 (三)检察监督 (四)党的监督
二、社会监督 1、社会舆论。 2、公民批评。 3、公民投票。 4、压力集团。
二、行政监督主要方式: (1)工作分派; (2)工作报告; (3)工作指导; (4)工作管制; (5)工作检查; (6)专案调查。
三、行政监督的内在机制: 1.行政监督的组织机制。 (1)建立符合国情和国家行政管理规律的、充分体现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家 行政管理体制。 (2)建立和健全行政监督制度。 (3)实行分工负责、权责一致的管理原则和管理方法。 (4)建立和健全门类齐全、明确严格的行政规章制度。 2.行政监督的心理机制。 (1)行政责任认同感 (2)职业道德 (3)机关气氛 (4)技能水平
第十二讲 行政监督
王刚 法政学院 wgang78@
第一节 行政监督概述
一、行政监督的涵义: 是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团 体、公民及国家行政组织自身对行政执行过 程和行为所实施的监督。
二、种类: 1.内部行政监督 2.外部行政监督
第二节 内部行政监督
一、直线监督:又称之为一般监督、纵向监督、垂直监督, 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二、职能监督:又称之为横向监督、水平监督,是职能部门 基于自己的职能,而对其他部门或政府进行的监督,如人事 监督、财政监督 三、主管监督 :又称之为行政监察,是监察部或其下属机构 对行政机关的监察。 四、特种监督:主要指审计监督

2019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管理常识:行政监督类型

2019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管理常识:行政监督类型

公共基础知识管理常识:行政监督类型行政监督是指各类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行过程和行为所实施的监督,它可以有效的形成一种权力制约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根据监督主体不同,行政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以下具体举例说明。

(一)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指行政机关在国家行政系统内部实施的各种监督所组成的行政监督系统。

1. 一般监督一般监督也叫层级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上产生的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和活动。

(1)日常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的双向监督,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形式,比如上级对下级的检查、下级对上级的检举。

(2)职能监督,是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所主管的工作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对其他部门及区域所实施的监督。

例如,财政部对于政府各部门、各地区的财政状况实施监督。

(3)主管监督,是指上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对下级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所实施的监督,例如省教育厅就教育工作对市教育局实施监督。

2.专门监督审计监督,即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等在进行财政、财务领域的监督。

(二)外部监督外部监督是指除行政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所构成的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1.立法监督,主要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是否坚持依法办事所实施的监督。

2.司法监督,它是指法院、检察院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的监督与限制。

3.政党监督,党的监督包括各个政党的监督,这里主要指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组织中对党组织及其党员行使党纪监督权的专门机构。

4.社会监督,是指人民群众和各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监督渠道有:人民群众的监督、社会团体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监督、舆论监督和信访制度。

5.监察监督指的是监察委员会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监察委不同于纪委,它的监督对象是全体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手段为留置。

行政管理学重点

行政管理学重点

第一章导论关于行政的三种观点:1.基于“分权”学说的行政观:司法并立“三权”中的行政权或行政权的行使。

2.基于“政治----行政二分”的行政观:政治与行政是分离的,政治是国家意志和利益的表达过程,行政是国家意志和利益的执行过程,3.基于管理功能的行政观:行政是所有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也包括非政府组织的行政事务的管理活动。

行政: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以及管理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

威尔逊:开行政学研究先河的先驱者《行政研究》1887年古德诺:创立“政治”与“行政”的两分法——行政学之父《政治与行政》1900年怀特:出版了美国第一本大学行政学教科书,视为行政学正式问世的标志,行政体系的完整建立。

《行政学导论》1926行政管理: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机内部事务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等管理活动。

行政管理的构成要素:1.行政权力 2.行政职能 3.行政组织 4.行政体制 5.行政管理方法行政管理产生的时代背景:19世纪末——20世纪初威尔逊《行政学研究》的贡献:1.指出了建立行政学的必要性2.理清了行政学与政治学的关系3.提出了行政学的目标和任务4.指出了行政学的研究方法5.对行政学的部分内容做了阐述行政管理学的研究方法: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2.比较.. 3.综合.. 4.案例..第二章行政环境行政环境:指影响行政系统生存与发展的要素的总和,它包括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条件)。

行政环境的构成:自然环境(地球环境和宇宙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是行政系统外部环境中最基本的方面,是行政系统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深层环境。

生产力/物质生产与人口生产的发展状况对行政系统的影响:1.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行政系统的存亡和性质2.生产力发展状况制约行政系统功能发挥和部门设置3.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提供了行政系统运行的物质基础4.人口的发展状况影响着行政系统的发展战略和人口管理功能国体直接决定着行政系统的基本性质:其中国家制度又包括国体和政体两方面。

管理知识:行政监督

管理知识:行政监督

管理知识:行政监督说起行政监督,首先要清楚的是监督是监督谁的,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

其中从大方向来讲,如果监督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也就是行政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的,我们把它视为是内部监督,如果监督主体是非行政机关,比如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各个政党,社会新闻媒体,这些主体监督行政机关的话,我们把它视为是外部监督,那内外部监督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呢?一、内部监督内部监督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一般监督根据监督主体不同分为日常监督、职能监督、主管监督。

(一)一般监督1.日常监督: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需要,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对行政机关所进行的双向监督,包括自上而下,也包括自下而上两种形式。

省政府可以对市政府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当然,市政府也可以对省政府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等。

2.职能监督: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就其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对其他部门所进行的监督。

例如财政部针对财产的使用情况对国务院各个部委所进行的监督。

3.主管监督:上级职能工作部门对下级职能工作部门在主管的业务范围内所进行的监督。

比如教育部对教育厅工作的监督。

(二)专门监督专门监督是指国家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的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的专业性的监督。

例如审计监督,原来还有监察监督,但是新成立的监察机关属于外部监督了。

二、外部监督行政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所进行的监督。

1.立法监督:立法机关,也成为为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的监督,在我国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所进行的监督。

2.司法监督:司法机关通过司法手段和司法程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3.政党监督:各个政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政所进行的监督,比如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巡视活动。

4.监察监督: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5.社会监督:是指人民群众、各社会团体以及新闻媒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社会监督虽然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它通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批评、建议方式,很好的发挥行政监督作用。

公务员监督机制

公务员监督机制

公务员监督机制公务员监督机制是指对公务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和方法。

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中,公务员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承担着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公务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公务员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公务员监督机制应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

内部监督主要是指通过行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以及同级之间的互相监督。

公务员内部监督机制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内部检查和内部考核等方式来实现。

这些机制的目的是加强对公务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纪律约束,确保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做到廉洁奉公。

其次,外部监督是指社会对公务员行为的监督。

这个监督主要是通过社会各界的监督机构和媒体来实现的。

监督机构可以对公务员进行巡查、调查和问责,确保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滥用职权、不牟取私利。

而媒体的监督则主要是通过报道和曝光来推动公务员的廉政建设,增加公众对公务员行为的了解。

在公务员监督机制中,建立合理的监督规则和程序也是非常重要的。

这些规则和程序将指导各级监督机构和媒体在监督过程中的具体行为和方式。

例如,监督机构在对公务员进行处分时应该注重听证和申诉程序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以确保被监督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媒体在进行监督报道时应坚持事实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避免夸大事实、误导公众。

另外,公务员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务员监督机制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其科学、合理、有效的运行。

同时,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到公务员监督中来,如举报腐败、参与监督小组等,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

这样,公务员监督机制的实施才能得到更好的推进。

总结起来,公务员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公务员廉洁奉公、履职尽责起到了重要作用。

通过内外部监督的结合和规则程序的制定,公务员的行为将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约束。

然而,公务员监督机制的建立只是一个开始,它的落实和执行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坚持。

简述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

简述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

简述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一般行政监督是指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方式。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行政机关的工作合法合规、公正公平,并提高行政效能和绩效。

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定监督。

法定监督是指通过立法程序规定的一种监督方式。

例如,宪法和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的权限和职责,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对行政机关行为的监督权力。

法定监督通过法律和法规,明确了行政机关的行为标准,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对自身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方式。

它包括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程序和流程的监督,对行政机关内部人员的工作行为和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以及对行政机关内部决策和活动的评估和审查。

内部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内部存在的问题,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

第三,外部监督。

外部监督是指社会各界对行政机关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方式。

它包括媒体、公众、非政府组织等对行政机关的评价和批评,以及行政机关自上而下的监督和管理。

外部监督通过公众的监督和参与,可以有效提高行政机关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四,司法监督。

司法监督是指法院对行政机关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方式。

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法律评价和审查,以确保行政机关的行为合法合规。

司法监督可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机关的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

第五,外部独立监管机构监督。

在一些国家,为了加强行政监督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设立了特定的独立监管机构,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和管理。

这些独立监管机构通常由独立于政府的机构组成,拥有一定的调查权力和监督权限。

它们的任务包括处理行政机关的投诉、调查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制定行政机关监督和管理的规则和标准等。

总的来说,一般行政监督主要通过法定监督、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司法监督和外部独立监管机构监督这几种方式来实现。

这些监督方式相互配合,在相应的监督范围内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共同构建了有效的行政监督体系,保障了行政机关的行为合法合规、公正公平和行政效能的提高。

事业单位职业道德的监督与评估

事业单位职业道德的监督与评估

事业单位职业道德的监督与评估职业道德是事业单位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责任担当和社会形象。

因此,对事业单位职业道德的监督与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监督方式、评估标准和作用三个方面探讨事业单位职业道德的监督与评估。

一、监督方式1. 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事业单位内部对职业道德进行监督的方式。

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和权限,加强内部监察、巡查和审计等工作,从而促使职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 外部监督外部监督是指社会组织、舆论和监管机构对事业单位职业道德的监督方式。

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开展社会评估、舆论监督和举报投诉等方式,监督事业单位职工的职业道德行为,倒逼单位加强道德建设。

3. 双向监督双向监督是指内外部监督相互作用、相互配合的方式。

内部监督可以对外部监督提供事实依据和整改措施,外部监督对内部监督提出建议和反馈,双方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事业单位职业道德的监督与评估。

二、评估标准1. 法律法规遵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要求,执行工作中的相关规章制度,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评估时可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对事业单位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进行评估。

2. 工作责任担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在工作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推诿扯皮,为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负责任。

评估时可结合工作实际,考核工作人员在各个环节中的态度和表现。

3. 服务质量与效率作为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是工作人员的职责所在。

因此,评估应重点考察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判断其是否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和期望。

三、作用1. 规范职业行为职业道德的监督与评估有助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业行为,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2.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监督与评估可以发现和纠正事业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促进单位内部的改进和提升,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019延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备考:行政监督知多少

2019延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备考:行政监督知多少
行政内部监督系统是指行政机关在国家行政系统内部实施的各种监督所组成的行政监督系统。
行政外部监督系统是指除行政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所构成的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遵来自守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的监督体系。
简单说,内部监督属于行政机关的自查自纠,外部监督属于其他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二、内部监督分类
行政内部监督系统主要以提高行政效率为中心任务,它们主要包括自我行政监督和专门行政监督两种形式。
专门行政监督是指国家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的专业性监督。审计监督属于专门监督。原来监察监督也属于专门监督,但是十九大后机构改革成立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实施对行政机关的监察监督,这样监察监督也就属于了外部监督。
三、外部监督分类
行政外部监督系统是由立法监督、司法监督、政党监督、社会监督、监察监督所构成的统一完整的监督系统。
2019
延边人事考试信息网:为广大考生提供延边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包括延边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科目内容、笔试面试/递补/体检公告等。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延边人事考试信息网。
行政监督是事业单位考察行政管理知识经常涉及到的一个知识点,今天我们就梳理有关的知识点。
一、整体分类
从行政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关系来看,行政监督系统主要包括行政内部监督系统和行政外部监督系统两个子系统。
【答案】D。解析:ABC属于外部监督,专门监督属于内部监督,审计监督属于专门监督,故本题答案选D。
自我行政监督主要包括一般监督、职能监督和主管监督三种情况。一般监督是指国家行政系统内部各行政机关之间按直接隶属关系而产生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和互不隶属的行政机关之间的监督,比如平时上级对下级的批评或者下级对上级的建议。职能监督是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所主管的工作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对其他部门所实施的监督,比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医药工作的监督。主管监督是指上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对下级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所实施的监督,比如教育厅对教育局监督。

审计中的监督和监控机制

审计中的监督和监控机制

审计中的监督和监控机制在现代商业世界中,审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和程序。

它确保了公司的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增加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然而,对于审计的有效性和可信度,需要有适当的监督和监控机制来确保其有效实施。

本文将探讨审计中的监督和监控机制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有效的方法。

1. 内部监督机制内部监督是由公司内部人员和管理层负责的审计监管程序。

它包括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

内部审计是由内部审计团队执行的,他们对公司的财务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和审查。

这确保了公司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另一方面,内部控制是指为了保护公司财务信息免受错误或欺诈的损害而实施的一系列政策和程序。

内部控制包括授权和责任的明确分配,有效的会计政策和程序,以及监督和审查的机制。

2. 外部监督机制除了内部监督机制之外,外部监督机制也是审计领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外部监督机制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和监管机构负责执行。

独立审计机构是由独立的专业审计师组成的,他们提供独立的审计服务,确保公司的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可靠性。

监管机构则负责监督和监控审计实践的合规性,以及确保审计师的专业行为符合道德和职业要求。

3. 内部控制评估除了内外部监督机制,评估和监控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也是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内部控制评估是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和评估来进行的。

这可以通过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性审查等多种方式实施。

评估的目的是发现潜在的弱点和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

4. 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由独立的董事组成的,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公司的审计过程。

他们与内部审计人员和外部审计师合作,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准确和独立。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查和批准公司的财务报告,监督内部和外部审计工作,以及处理潜在的财务不端行为。

总结:在审计过程中,监督和监控机制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们确保了审计的准确性、可靠性和高质量。

内外部监督机制、内部控制评估和审计委员会共同构成了审计中的监督和监控机制体系。

2020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行政监督

2020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行政监督

公共基础知识:行政监督一、行政内部监督系统1.一般监督一般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上产生的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和活动。

一般监督主要包括日常监督、职能监督和主管监督三种情况。

(1)日常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的各种双向监督,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形式。

(2)职能监督是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所主管的工作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对其他部门所实施的监督。

(3)主管监督是指上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对下级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所实施的监督。

这种监督主要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所进行的监督和上级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所进行的监督。

2.专门监督专门指国家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的专业性监督。

专门行政监督主要是审计监督。

二、行政外部监督系统行政外部监督系统指除行政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所构成的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的监督体系。

1.立法监督,也称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国家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

2.监察监督,即国家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

3.司法监督,也称为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司法监督是指司法机关通过司法手段和司法程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的监督与限制。

4.政党监督,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政治制度,党的督应包括各个政党的监督,这里主要指中国共产党的监督5社会监督,是人民群众和各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是否坚持依法行政所进行的监督。

具体来说,它可以通过下列果道进行:一,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三,社会团体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监督。

第三,社会舆论监督。

第四,信访制度的监督。

例1. 下列属于行政外部监督的是?A教育部对云南省教育局进行监督B审计局对同级机关进行监督C省政府对市政府进行监督D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答案:D【解析】行政监督系统主要包括行政内部监督系统和行政外部监督系统两个子系统。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目前,我国已依据法律和宪法,初步建立起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

按照行政监督体系的划分,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包括行政内部的监督和外部的监督。

1.内部监督体系行政机关作为行政监督的一个特殊主体,它的监督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

首先,国务院对全国的一切国行政机关实行统一领导和监督。

国务院是我国最高一级的国行政机关,它有权监督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我国宪法中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国务院对各级国行政机关的监督还可通过各种专业会议和工作报告制度的方式来进行。

其次,各部、委和国务院直属机构有权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应部门实行监督。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监督。

首先,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是指国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监察部门对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实行的监督。

国务院监察部、各级地方行政机关中的监察厅、局,则是对国行政实施全面监督的机构。

我国行政监察机关的任务主要有:检查监察对象执行国政策、法律和政纪的情况;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法乱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按照行政序列分别审议经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任命的人员行政处分事项等。

其次,审计监督,是指国审计机关根据国的法律、制度、规定,依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政府机关、国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审核等监督活动。

其目的是督促和帮助将财务行政部门等的财经活动纳入国法制的轨道,维护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纠正错误,为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事实依据。

国务院审计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审计局,就是专门监督国行政机关进行财政经济管理的机构。

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为:政府财政收支、预算外收支审计;财经法纪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

2018通化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备考:行政监督的分类

2018通化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备考:行政监督的分类

2018通化市事业单位通用知识备考:行政监督的分类事业单位公基的考试中,经常会有关于行政管理的内容出现,虽然占比不是特别多,但却是固定会出现的内容。

在行政管理的知识部分,经常涉及的一个重要知识点就是行政监督的分类。

这个考题其实不是很难,但是经常有很多考生在考试中出现错误,这是很可惜的。

我们今天分析一下行政监督的分类,强调一下易错点,以引起大家的注意。

所谓行政监督就是指各类监督主体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根据监督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不同,可以把行政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一、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说由行政机关自己监督自己。

行政机关是指我们的政府、政府部门以及一些派出机关,他们手握大权,确实需要自我监督一下自己的工作。

根据工作习惯,内部监督又分为两类。

一类是大部分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工作,在工作的同时会搞一下监督,包括日常监督、职能监督、主管监督。

日常监督就是各机关之间的互相监督,职能监督比如财政局监督大家的财政情况,主管监督如省公安厅监督市公安局。

他们其实都有自己的工作,只是在工作同时又搞一下监督。

另外一类是有些机构什么也不干,专门就做监督,叫专门监督。

如审计局,一天到晚去查账目。

这个审计局大家要特别注意,也是非常喜欢考的,他是政府机关的一个部门,属于政府机关自我约束的一个重要利器,当然是内部监督,但很多人总理解为外部,这是错误的。

二、外部监督顾名思义,就是监督的主体是在行政机关之外的,跟行政机关不是一个系统。

讲到这里,我们就需要知道一下,有哪些系统与我们的行政机关是分开的。

比如,人大是我们的权力机关,法院检察院是我们的司法机关,都在政府之外。

所以人大搞得立法监督,司法机关搞得司法监督都是外部监督的表现。

在这里我们还要强调几个非常特殊的单位。

一个是政党机关,尤其是大家经常听到的中纪委,他是我们共产党成立的一个纪律检查机关。

虽然共产党是我国的领导力量,但是毕竟政党和政府是两码事,他在政府外部。

2020昭通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行政监督备考与总结

2020昭通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行政监督备考与总结

2020昭通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行政监督备考与总结公共基础知识备考过程中,管理考察虽然知识点比较固定但有一定难度,共两部分,包括管理知识以及行政管理。

当然无论怎么变化,找到知识点并罗列出一定框架,以此来巩固并梳理知识,对于备考有很大帮助。

今天我们以行政监督为例来进行相关知识点的梳理。

行政监督指各类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督查、督导活动。

分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和行政系统外部监督。

这两部分的区分属于高频考点。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分为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

一般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有隶属关系的部门之间产生的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和活动。

分为三类:日常监督、职能监督和主管监督。

日常监督是上下级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自上而下或者自下而上的监督,诸如上级机关在实行某一行政命令时对下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以便更好实行不出现偏差,同样下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可以就上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就其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等。

职能监督是行政职能部门就其职能范围内对其他部门进行的监督。

诸如国务院职能部门财政部就其职能涉及到的财政工作可以对各部委地方各政府的财政预算等各方面进行的监督,可以平行也可以下行。

与此相似的是主管监督,主管监督即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下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如财政部可以对省财政厅进行监督,为下行。

考生对职能监督和主管监督要有所区分,职能监督是就其职能范围内的监督,可以是同级,可以是下级。

但是业务主管只能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下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范围较小。

无论如何,这些部门是在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实行的监督,国家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有一部门生来即为监督,即审计监督,国家审计署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

行政系统外部监督有如下几类:立法监督、司法监督、政党监督、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立法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诸如人大会议,每年两会之人大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进行监督;司法监督诸如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进行的监督;政党监督指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和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进行的监督;监察机关是国家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管,当然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监督更多的是通过社会舆论、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进行的监督。

会计实践中的内外部人员监督

会计实践中的内外部人员监督

会计实践中的内外部人员监督在会计实践中,内外部人员的监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内外部人员的监督有助于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防止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

本文将从内外部人员监督的背景和重要性、内外部人员监督机制的构建以及内外部人员监督面临的挑战等方面来深入探讨。

一、内外部人员监督的背景和重要性内部人员监督主要包括企业内部人员对会计人员、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的监督,包括企业高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等。

外部人员监督主要是指政府监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投资者、金融机构、媒体等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

内外部人员监督在会计实践中具有重要性。

首先,内外部人员监督有助于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通过对企业内部人员的监督,能够有效地防止内部人员操纵财务报表,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其次,内外部人员监督有助于防止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外部监督机构如审计师事务所和监管机构在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可以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予以制止,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秩序。

最后,内外部人员监督有助于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

监督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作,能够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内外部人员监督机制的构建为了有效实施内外部人员监督,需要构建相应的监督机制。

下面将分别从内部人员监督和外部人员监督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1. 内部人员监督机制的构建(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实现经营目标,采取的各种措施和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加强对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的监督,防止内部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2)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组成,负责对企业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机构是企业内部的独立审计机构,负责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信息进行审计。

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会计问题,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七种监督方式

七种监督方式

七种监督方式在各个行业和组织中,监督是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和维护秩序的重要手段。

在监督的过程中,有各种不同的方式可以被采用,以确保监督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本文将介绍七种常见的监督方式,它们分别是:直接监督、间接监督、自我监督、同事监督、上级监督、客户监督和法律监督。

一、直接监督直接监督是指直接观察和指导下属的工作情况。

这种方式通常由上级领导或主管直接对下属进行日常的指导和检查。

直接监督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确保工作按照要求进行。

但是,直接监督也容易造成员工的压力和依赖,不利于员工的自主性和创造力的发挥。

二、间接监督间接监督是通过间接手段来监督下属的工作情况,如检查工作报告、审查工作成果等。

这种方式相对于直接监督来说更加灵活,可以节省时间和资源。

但是,间接监督也容易出现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需要保持与下属的沟通和反馈,以确保监督的有效性。

三、自我监督自我监督是指个人对自己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这种方式要求个人具备一定的自律和自我管理能力,能够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

自我监督可以提高个人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培养自主学习和自我提升的能力。

但是,自我监督也需要一定的自我约束和责任感,否则容易出现工作不力或者自满情况。

四、同事监督同事监督是指同事之间相互监督和评估的过程。

这种方式可以通过交流和协作来促进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同事监督可以充分发挥团队的协同效应,减少个人的失误和盲点。

但是,同事监督也需要建立在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避免相互攀比和互相指责的情况。

五、上级监督上级监督是指上级对下属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这种方式可以通过定期的工作汇报和绩效评估来实现。

上级监督可以促使下属按照要求完成工作,确保工作目标的达成。

但是,上级监督也容易出现权力过大或者压力过大的情况,需要保持公正和客观的态度,避免滥用职权或者打击员工积极性。

六、客户监督客户监督是指客户对服务或产品的监督和评价。

这种方式可以反映客户对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满意度,为企业改进和提升提供参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备案检查制度。按照法定规定,下级制定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或者某些行政执法活动都应在事后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以供上级行政机关及时了解情况。同时,如果在备案检查中发现违法或者不当之处,上级行政机关可以责令下级行政机关予以纠正,或者由上级行政机关直接撤消。
(4)违纪调查制度。违纪调查制度是指具有监督权的的国家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所发生的事故和违法乱纪案件所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它包括一般性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比较重大复杂的违法乱纪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所谓主管监督,是指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相应的工作部门的监督。如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关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的监督、上级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对下级地方人民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的监督等。这种监督有些属领导关系,有些属业务指导关系,其权限范围由中央和地方上下级部门之间实行领导或业务指导关系的不同而相区别。
(5)通报权。审计机关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但应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6)处理权。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依法作出处理。
(二)、国家行政机关外部监督体系
国家行政机关外部监督体系,是指由来自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为保证行政工作的合法性、正确性以及社会效益而对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实施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外部监督体系,主要由政党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监督、社会团体监督、公民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等六个方面构成。
中国目前的行政监察机关,包括国务院的监察部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以及向所属部门派出的监察机构。
根据198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国务院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象是:国务院各部委及其国家公务员;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它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象是:本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的其它人员;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
、 一般监督。一般监督,也叫层级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上产生的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和活动。一般监督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最为广泛的一种监督,具有直接性、经常性和广泛性等特点。
一般监督包括日常监督、主管监督和职能监督三种主要形式。
所谓日常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的各种双向监督,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形式。其中自上而下是指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领导在推行行政命令过程中对下级机关及其行政人员所实施的监督,以避免在日常工作中出现偏离行政目标的不当行为,保证行政任务的完成;自下而上是指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人员对上级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所进行的检举、控告等。
2、权力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也叫立法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所实施的监督。在西方国家,是指议会对政府的施政、财政、人事及其它法定事项的监督。在中国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具体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两种形式。所谓法律监督是指针对行政机关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情况的监督;工作监督是指针对行政机关执行人大决议、决定情况的监督。人大监督的主要方式是:(1)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3)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依法改变或撤消本级政府和下级政府制定的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以及不适当的法律性文件、决定、指示和命令等;(4)向国家行政机关提出质询和询问;(5)对政府工作进行视察和检查;(6)行使人事监督权;(7)接受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8)组织对特定问题的调查。
从上述不难看出,行政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效能监察。即对被监察对象是否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二是清正廉洁监督。即是对被监察对象是否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为确保行政监察职责的有效履行,行政监察机关拥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处分权等。行政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按照职责权限,既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监察建议,也可以对违反行政纪律的监察对象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的监察决定,对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由行政监察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等。
各级行政监察机关的业务范围包括:一是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二是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三是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四是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它职责。
(2)审查批准制度。审查批准制度是指监督主体按照有关的法律规范对被监督对象的部分行政行为进行审核确认的活动,审查批准的内容主要涉及比较重大的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如对某一行政法律规范、行政决定、命令、预算、决算、财政收支计划、报表、帐簿、单据等进行审阅核对,以确定其是否合法、合理及符合必要的程序和形式要求。
2、专门监督。专门监督是指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是政府内部设立的专门行使监察权的监察机关,对国家所有行政部门的公共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进行的全面的监督。行政监察本质上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人事监督活动,其目的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3)调查权。审计机关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制止并采取措施权。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所谓职能监督,是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主管的工作在其职能范围内对其它部门实行的工作监督,它包括平行关系和上下级关系的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能监督是以业务内容为核心的专项监督。如国家财政部就其主管的国家财政收支工作,对各部委、各地区的预算、计划、收支等工作实施的监督等。又如国家人事部就其主管的人事业务,对各部委、各地区行政编制、人事录用、人事法规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监督。
(5)行政复议制度。凡是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失的,有权依法申请复议。受理复议的复议机关一般是具有上下隶属监督权的机关,即做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只涉及具体行政行为,不涉及抽象行政行为。
目前政府审计监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财务合规性审计。主要任务是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帐目,查明财务管理工作是否符合法律和规章制度。二是绩效审计。主要是对政府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进行审计和评价,其范围包括政府经济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系统的全部活动。三是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为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6)批评建议制度。批评建议制度是指下级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对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领导者的决定、命令、指示等,认为有违背法律、政策或有错误时,有权提出批评或建议,以监督上级行政机关的工作。当然也包括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领导者对下级行政机关或行政领导者提出批评和建议。
从目前中国的公共行政管理实际情况来看,一般监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般监督的职权和责任不够明确,制度不够健全,行为不够规范,尤其是受“官本位”和封建人治观念的影响,自下而上的监督,往往会受到较大的阻力和干扰,这就需要进一步健全规范,完善制度,积极探索监督方式的新路子。
二是民主党派的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是中国行政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主党派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定阶层、一定范围的民众的利益要求,加强民主党派的监督,能在坚持国家利益和整体性利益的前提下,兼顾社会各集团、各阶层利益的特殊性。民主党派的监督方式有:(1)通过政治协商会议或通过该党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代表,协商国家大事,参与制定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参加政府工作并对政府机关的活动提出批评和建议;(2)通过该党党员以及主办的各种报纸、刊物对各级政府的行为提出建议和批评。
1、政党监督。政党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由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的。在西方国家主要是在野党对执政党组织的政府的监督,其基本途径:一是通过议会等机构对政府进行调查、质询、弹劾,以约束政府的行政行为;二是通过舆论工具批评政府的政策,揭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乱纪活动。
中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党监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般监督的方式多种多样,并由此而形成的制度丰富多彩,下面介绍几种主要的制度。
(1)工作报告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这里所说的报告工作,就是指下级国家机关向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就工作中的一些重大决策、重大措施、重要事项、事件和问题向上级所做的报告。工作报告分为工作简报、年度报告、专题报告、临时报告和综合报告等形式。通过这些报告可以保证上级行政机关及时了解下情、掌握动态、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进而有效地领导和监督下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
3、特种监督。特种监督是特指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业务活动所进行的审查和监督。其目的是督促和帮助财务财务行政部门等的财经活动纳入国家法制的轨道,维护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为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事实依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