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新闻宣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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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一)为更好地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内聚力量,外树形象,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方向、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及时有效”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服从服务于我校的发展目标。
(三)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要严格执行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
(四)本办法适用于各科室和个人。
二、原则
宣传工作应坚持党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舆论先行、思想领导、教育在前、提高素质。为此,在宣传工作中必须注重:
1.导向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到有利于推进学校的发展和改革;有利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鼓舞和激励教职工努力工作,开拓进取;有利于增进学生理解,保持校园和谐稳定。
2.真实性。宣传内容所反映的事件与数据应与事实相符,禁止发布虚假不实报道。
3.先进性。宣传工作所反映的内容应反映先进思想文化。
4.时效性。宣传内容应是近期发生的事实反映或状态描述。
5.激励性。广泛宣传我国先进思想文化,鼓舞和激励全体开拓进取,共同建设和谐稳定校园。
三、新闻宣传的范围和形式
(一)新闻宣传的主要内容:
1.本部门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2.本部门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的宣传报道;
3.学生工作管理制度的出台、贯彻落实情况的宣传报道;
4.本部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文章的宣传报道;
5.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资助工作等活动的报道;
6.本部门取得的重要成就、学生工作典型经验、优秀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
7.学生工作其他有关信息的宣传报道。
(二)学校新闻宣传的主要形式:
1.校内宣传:需要在全校范围内报道的新闻信息,通过红叶网、学校主页、校园广播、校报、学工处网站、橱窗、宣传板报等进行宣传;
2.邀请媒体记者来校采访:学生工作的一些重大活动、重大成就,邀请媒体记者来校采访报道;
四、新闻宣传的管理
(一)社会新闻媒体到本部门进行采访,要征得学校党委宣传部的同意,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协调、安排。本部门接到媒体采访要求,要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告,获得准许后方可接受采访。接受采访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遵守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本部门新闻报道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新闻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循新闻规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鼓劲、正面报道的方针,不断提高新闻报道质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规范运作。
(三)为保证各科室及时、有效地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建立新闻报道报告制度。
(四)各科室要重视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五)新闻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工作制度。各科室宣传材料(包括光盘、文字材料等)具有保密内容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外传;对外交流材料内容必须经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查。
五、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机制
(一)加强突发事件新闻宣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校园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树立和维护学校的正面形象。
(二)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应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学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党委宣传部和有关单位联合组织实施。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各科室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其指导下开展新闻宣传工作。
六、奖励及惩罚
(一)对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由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二)未经批准擅自发布新闻,或超越新闻发布范围、未经授权以学校或本部门名义发布新闻,发布未经核实或虚假新闻、泄密等,违反本管理办法、给学校及本部门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科室及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