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局新闻宣传管理制度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三篇)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规范新闻宣传活动的进行,保持社会信誉和媒体形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管理,包括各级新闻宣传机构、新闻媒体、新闻从业人员等。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服务人民群众,推动社会发展,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四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公众传递新闻信息,防止虚假新闻和传媒产业化。
第五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坚守社会伦理和职业道德,尊重民主法制,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隐私。
第六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社会文化建设。
第七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加强党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新闻宣传领导体制,明确各级媒体的职责与权限。
第二章新闻宣传机构管理第八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按照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及时向上级媒体主管部门报送。
第九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新闻宣传业务的监督和考核制度,定期对新闻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评估。
第十一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依法执行广告管理规定,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与政府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政府方针政策,做好政府新闻的发布和报道工作。
第十三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新闻宣传的开展,增强国家形象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
第三章新闻媒体管理第十四条新闻媒体应当遵守党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道新闻,不发布虚假新闻。
第十五条新闻媒体应当确保新闻的时效性,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进行新闻报道,提高新闻的质量和号召力。
第十六条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社会事件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做好事件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完善广播电视媒体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管理制度
完善广播电视媒体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全面加强广播电视主流媒体意识形态建设。
一是严把方向导向关,突出主题核心宣传,确保正确舆论导向,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二是严把内容审核关,督促播出机构做到层层审核把关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全面落实重播重审等制度。
三是严把节目监测关。
实行日监测、重大监测通报机制,对本地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播出的广告、娱乐、新闻等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新闻宣传管理制度
新闻宣传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新闻宣传管理,严肃新闻宣传纪律,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根据中央、盛市县委相关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闻宣传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协调指导,相关部门、乡镇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
县委宣传部在县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县新闻宣传和互联网意识形态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
县委外宣办、县广播电视局和县信息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新闻宣传管理和网络管理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党(工)委、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新闻宣传管理工作。
第二章宣传导向第四条新闻宣传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遵循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中央及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五条新闻宣传中需要牢牢把握以下五个方面:(一)报道中央和盛市、县重要决策、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要活动,以及宣传重要成就、重大典型等,要与有关规定、要求和安排一致,需要按规定报审的,必须事前报相关部门审定,不得随意报道。
(二)涉及民族、宗教、人权、金融、经济、科技、军队、武警、公检法司的报道,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三)报道突发事件、敏感问题、重大事故、重要案件、严重疫情、严重自然灾害及其预测等,要与有关规定、要求和口径一致,有利于社会稳定,不得自行其是。
(四)批评性报道要从正确的立场出发,着眼于大局,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有利于改进工作,有利于问题解决,有利于社会稳定,把握好分寸和尺度。
(五)舆论监督要适时适度,对群众提供的舆论监督线索,新闻媒体要派本单位记者采访核实之后才能报道。
广播电视台宣传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宣传管理制度一、记者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新闻和栏目全体记者。
1、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宣传报道;2、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严肃新闻宣传纪律,严禁采制有偿新闻;3、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从业素质,多采制有深度、有影响的作4、认真敬业,准时到达指定采访地点,并做好采访准备工作;所采写新闻必须在次日8:30分前交稿;5、积极组织稿源向中央、省市台投稿,力争超额完成外宣任务;6、强化创优创新意识,栏目、新闻要多出精品;7、严格执行“禁酒令”,工作日期间或在被采访单位用餐时严禁饮酒;不得向被采访人或接待单位索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8、服从分配,创造性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宣传任务;9、爱护设备,严禁设备外借、揽私活;10、记者采访迟到,每次罚处50元,并向采访单位领导和联系人当面赔礼道歉;11、因工作疏忽,记者在稿件中漏写、漏拍领导,出现人员、数字等人为错误现象罚处50元;12、无故迟交稿件,延误重大新闻报道三次以上者调离记者岗位。
二、制作人员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全体制作人员。
1、认真学习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自身业务水平;2、制作人员要及时做好各类素材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
未经台领导批准,严禁资料外泄,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新闻文稿实行责任编辑把关制。
专题、栏目、广告文稿实行部室主任负责制。
文稿必须经责任编辑或部室主任编稿、审稿,填写“发稿签”后,才能进入制作程序;4、制作人员和播音员不得擅自更改文稿,如有不妥之处,经请示同意后方可修改。
所有文稿制作后存档备查,同时登记条目,定期核对条目;5、制作中,要杜绝低俗血腥、不文明的画面编入。
所编辑的画面要完整,剪接要有章法。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的直观性、真实性、可信性的原则,使节目质量在后期制作中得到再提高;6、制作好的节目、栏目需经台领导、责任编辑或部室主任审看(听),签字后方可播出;7、对违反《广告法》的广告解说词和镜头,制作人员有责任经请示主任后进行删改。
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公布日期】2015.01.16•【字号】青广局发〔2015〕1号•【施行日期】2015.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青广局发〔2015〕1号西宁市、海东市广播电视局,各州广播电视局:为加强全省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广播电视宣传播出导向正确、内容健康、秩序规范。
省广电局修正完善了《青海省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015年1月16日青海省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规范广播电视播出秩序,履行广播电视社会责任,确保宣传导向正确,提高宣传水平,使我省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健康发展。
依据《国家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省区域内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转播机构等涉及广播电视宣传业务的有关媒体、部门。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广播电视宣传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大力推进社会文化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原则,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遵循真实、公正、客观的原则。
坚决遏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弘扬主旋律,提倡多元化,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树立广播电视良好职业形象,赢得公众信任。
第四条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积极、全面、准确、生动地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方针政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及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及奖励办法一、引言新闻宣传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为加强新闻宣传的管理,规范新闻报道行为,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规定及奖励办法。
二、新闻宣传管理规定1.新闻宣传的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党管宣传的方针原则;(2)坚持事实真实,客观准确的原则,不得编造、散布虚假信息;(3)坚持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传播正能量的原则;(4)坚持依法行事的原则,严禁违法违规行为;(5)坚持保护权益,尊重知识产权的原则。
2.新闻宣传的内容:(1)新闻宣传应聚焦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以党和政府的工作为主线,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传先进典型;(2)新闻宣传应注重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提高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全面性;(3)新闻宣传应关注社会热点、关注人民群众的关切,传播正能量,促进和谐稳定;(4)新闻宣传应注重融合发展,推动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提高新闻传播的广度和深度。
3.新闻宣传的机构和人员管理:(1)新闻宣传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新闻宣传人员,确保宣传工作的正常进行;(2)新闻宣传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法律意识,具备扎实的新闻宣传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3)新闻宣传机构及人员应定期组织学习,提高对新闻宣传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4.新闻宣传的执法与监督:(1)严禁各类新闻宣传机构和人员违规行为,包括虚假报道、编造事实、诽谤他人等;(2)对采访、报道中的侵权问题要依法处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各级媒体主管部门应建立新闻宣传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新闻宣传奖励办法1.新闻宣传奖励的原则:(1)奖励应公正、公平、公开,遵循先表彰后奖励的原则;(3)奖励应鼓励创新创作,增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活力和创造力。
2.新闻宣传奖励的内容:(1)新闻宣传奖励包括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3)集体奖励可包括优秀新闻单位、优秀新闻报道、优秀新媒体平台等。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确保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序、高效、规范进行,提高新闻宣传质量,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包括新闻发言人、新闻编辑、记者、通讯员等。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纲领。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及时性,提高新闻宣传质量。
(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坚持依法行政,维护新闻宣传工作秩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二)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
(三)审核、发布重要新闻稿件。
(四)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五)处理新闻宣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新闻宣传办公室是我单位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新闻宣传工作。
第七条新闻宣传办公室职责:(一)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监督。
(二)收集、整理、审核新闻稿件。
(三)发布新闻稿件,安排新闻发布活动。
(四)与新闻媒体保持良好沟通,协调解决新闻宣传中的问题。
(五)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新闻宣传内容与要求第八条新闻宣传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决策部署。
(二)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
(三)宣传我单位的发展战略、工作成绩、先进典型。
(四)宣传我单位的改革举措、创新成果、工作亮点。
(五)宣传我单位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第九条新闻宣传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及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一、我局新闻宣传管理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负责全局新闻宣传工作的策划、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局办公室是新闻信息、宣传报道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搞好全局重点报道,采写重头文章和优质稿件,摄制专题片或有影响的电视新闻。
三、局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主流媒体通报供电企业发生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件,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四、所有送往公开报刊及各级电视台、网站、广播电台的新闻稿件和宣传材料,必须经局办公室审阅。
五、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新闻宣传工作,使广大员工充分认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本单位职工及时收集、提供新闻线索、撰写新闻稿件,充分挖掘利用新闻资源,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六、各单位、各部门新闻稿件,必须真实、准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
涉及全局性工作的稿件要送主管领导审阅并签署意见,然后由局办公室登记外发。
七、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论是部门或个人不按审阅程序外发涉及局有关内容的稿件,其部门党政负责人将承担主要责任,对我局造成不良影响的稿件,将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八、各单位、各部门新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之一。
九、局宣传器材、设备等资源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保存、和调配,局属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新闻采访、拍摄工作。
十、局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方向;要指导全局开展好新闻写作活动,培养一定数量的通讯员或信息联络员。
新闻宣传奖励办法一、奖励范围所有经局党委及局办公室审阅确定,在国内外各级报刊、网站、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发表或播出的反映我局各项工作新动态、新方法、新成绩及反映电力职工思想状态和精神风貌的各类新闻稿件、创新成果方面的技术、管理论文均属有效奖励范围。
二、奖励标准1、所有在国家级(含南网)报刊、网站、广播电台采用的文字及图片稿件,奖励原稿酬的6倍奖金,在《中国电力报》、《中国南方电网报》头版头条发表的稿件奖励1000元。
广播电视宣传管理细则(试行)
广播电视宣传管理细则(试行)广播电视宣传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全台广播电视宣传的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和抵制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履行舆论引导职责,自觉维护广播电视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和美誉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依据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XX 市广播电视台管理体制和节目制作运行机制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管理范围台属各广播频率、电视频道、网络广播电视台及其它直属宣传单位。
第三章管理内容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细则》规定,结合我台实际情况,监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一、新闻类节目二、涉法涉案类节目三、谈话故事类节目四、综艺娱乐类节目五、生活服务类节目六、科教类节目七、播音主持评价第四章管理制度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筑牢思想政治防线,提升舆论引导能力。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是抵制低俗之风,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增强广播电视核心竞争力的有力措施。
要加强领导,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确保认识到位,领导有力。
要坚决贯彻执行台党委对宣传工作的指示、决议和要求,广播电视宣传的重大活动、重要选题要按规定上报审批。
2、对广播电视新闻从业人员进行三项学习教育培训,不断强化新闻从业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要认真组织采编播人员学习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细则》,掌握细则内容,认真贯彻执行。
3、要不定期召开新闻宣传例会,传达上级有关宣传精神,通报近期宣传情况,分析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宣传报道任务和要求。
4、台总编室要站在确保全局政治安全的高度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
要对各单位贯彻上级宣传指示精神的情况,以及对广播电视宣传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全台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安全正常运行。
新闻宣传管理制度
新闻宣传管理制度新闻宣传管理制度,是指对新闻宣传活动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和程序。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新闻宣传的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下面是一份关于新闻宣传管理制度的详细规定。
一、新闻宣传活动的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新闻宣传必须以真实的信息为基础,不得编造、歪曲或散布虚假信息,做到真实客观地报道事件。
2.客观性原则:新闻宣传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得偏颇、主观地报道事件,尊重各方意见和权益。
3.合法性原则:新闻宣传活动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宪法、法律及其他法规的要求。
二、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机构1.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委员会:由相关政府部门组织,负责制定新闻宣传策略、指导和监督新闻宣传工作。
三、新闻宣传活动的程序2.报道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新闻宣传机构应当根据事实进行报道,不得歪曲事实或以不客观、不公正的方式报道事件。
3.文字、图片和视频的发布:新闻宣传机构应当对发布的文字、图片和视频进行审核,确保其合规合法,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4.新闻宣传的篇幅和频度:新闻宣传机构应当合理控制报道的篇幅和频度,避免过度报道或重复报道同一事件。
四、新闻宣传活动的监督机制1.新闻宣传机构的自律:新闻宣传机构应当建立自律机制,及时纠正和处理违反新闻宣传规定的行为。
2.舆论监督:公众、社会团体和媒体应当积极参与舆论监督,对于违反新闻宣传规定的行为进行曝光和批评。
3.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对新闻宣传机构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4.媒体评价和评估:媒体评价和评估机构应当对新闻宣传机构和活动进行评价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5.民意调查:进行民意调查,了解公众对新闻宣传的满意度和意见,为改进新闻宣传工作提供参考。
五、违反新闻宣传管理制度的处理对于违反新闻宣传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追究法律责任。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新闻宣传活动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这些规定通常由政府、媒体组织、企事业单位等主管机构制定,旨在规范和管理新闻宣传的内容、方式、渠道和时机,确保新闻宣传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具体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可以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新闻宣传的内容要求:规定新闻宣传应以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为基础,禁止虚假、夸大、误导等不符合事实的宣传内容。
2. 新闻宣传的方式和渠道:规定新闻宣传可以采用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多种形式,并明确宣传渠道,如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
3. 新闻宣传的时机:规定新闻宣传应根据事实真相和社会需要,合理安排时机,避免过度渲染和不当引导。
4. 新闻宣传的管理责任:规定新闻宣传的管理责任归属和相关主体的职责,明确管理机构、媒体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5. 新闻宣传的违规处罚:规定对违反新闻宣传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
总的来说,新闻宣传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证新闻宣传的正常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信息的传播和公众的知情权。
同时,也要避免过度干预和限制新闻宣传的自由和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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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宣传管理制度
广电宣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广播电视行业宣传管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宣传管理的基本要求1. 宣传内容应当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精神,传播正能量;2. 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可靠,不得发布虚假信息;3. 宣传内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煽动暴力、淫秽、迷信等内容;4. 宣传活动应当尊重公共秩序,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社会稳定;5. 宣传活动应当尊重民族风俗、宗教信仰,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三、宣传管理的组织机构1. 广播电视宣传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指导和管理广播电视行业的宣传工作,组织制定宣传管理制度;2. 广播电视台、网络媒体宣传部门:负责执行宣传管理制度,在节目制作、宣传发布等方面进行具体操作。
四、宣传管理的具体内容1. 宣传内容审查:宣传部门对广播电视节目、宣传广告等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法内容;2. 宣传渠道控制:宣传部门对广播电视节目、宣传广告的播放渠道进行监管,确保其不影响社会稳定;3. 宣传力度引导:宣传部门对重大宣传活动进行引导,积极传播正能量,引导社会风气向好的方向发展;4. 宣传宣导监督:宣传部门对广播电视节目、宣传广告的播放效果进行监督,及时纠正不当宣传行为。
五、宣传管理的具体措施1. 加强宣传人员培训,提高宣传素质;2. 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统一组织安排;3. 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影响力;4.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民众的宣传意识;5. 强化舆论监督,及时处理媒体负面报道和不良舆情。
六、宣传管理的效果评估1. 对宣传活动效果进行评估,认真分析评估结果;2. 及时调整宣传策略,提高宣传效果;3. 定期公布宣传管理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七、宣传管理的责任追究1. 对违反宣传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严厉的处罚;2. 对故意扭曲事实、编造虚假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 对失职渎职的宣传管理人员,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关于加强新闻宣传报道管理的实施办法-云南省广播电视局YNBTV
关于加强新闻宣传报道管理的实施办法-云南省广播电视局YNBTV关于加强新闻宣传报道管理的实施办法 -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YNBTV关于加强新闻宣传报道管理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新闻宣传报道管理的实施办法,2007年 10 月 11 日, ,2007年 10 月 11 日,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新闻宣传报道质量和水平~正确引导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新闻宣传报道质量和水平~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云南稳定发展大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根社会舆论~维护云南稳定发展大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有关意见和规定~据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有关意见和规定~现就加强新闻宣传报道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办法: 现就加强新闻宣传报道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办法:一、严格遵守新闻宣传报道有关规定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l、严禁刊播政治倾向错误的报道。
坚持和巩固马克思l、严禁刊播政治倾向错误的报道。
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给错误观点提供传播渠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给错误观点提供传播渠道。
严禁刊播反对、质疑“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严禁刊道。
严禁刊播反对、质疑“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严禁刊播违背党的理论、路线和现行政策的报道,严禁刊播诱发社播违背党的理论、路线和现行政策的报道,严禁刊播诱发社会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报道。
不会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报道。
不得采访、报道背景不明的民间组织举办的研讨会、报告会、得采访、报道背景不明的民间组织举办的研讨会、报告会、论坛和其他敏感活动。
论坛和其他敏感活动。
2、坚决杜绝虚假新闻。
严禁凭空编造新闻~制造假新2、坚决杜绝虚假新闻。
严禁凭空编造新闻~制造假新闻现场、编造虚假采访行为,严禁仅依据道听途说和热线电闻现场、编造虚假采访行为,严禁仅依据道听途说和热线电话、“线人”提供情况、不作进一步调查核实而编辑新闻报话、“线人”提供情况、不作进一步调查核实而编辑新闻报道,严禁带着偏见进行采访报道或凭借猜测想象改变、扭曲道,严禁带着偏见进行采访报道或凭借猜测想象改变、扭曲新闻事实,严禁发布匿名信息~记者不得借匿名编造虚假新新闻事实,严禁发布匿名信息~记者不得借匿名编造虚假新闻,不得刊发、转载、摘播未经核实的疑似新闻、社会自由闻,不得刊发、转载、摘播未经核实的疑似新闻、社会自由来稿和互联网信息。
2024年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2024年新闻宣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国内新闻宣传工作,包括新闻媒体的采编报道、发布渠道、信息发布等内容。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客观公正、负责任原则,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
第四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是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实施本管理规定。
第五条新闻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在保证宪法所规定的新闻自由的前提下,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管理。
第六条对于新闻媒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查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新闻媒体的责任和权益第七条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的新闻方针,严守新闻职业道德,提供正能量的报道内容,积极引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新闻媒体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道新闻事件,对于辖区内重大、突发紧急事件,要及时进行报道。
第九条新闻媒体在报道时,应当注重事实真实性,不得散布虚假信息,不得损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
第十条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新闻报道的核查和管理,避免失实报道,对于发现的失实报道要及时进行澄清。
第三章新闻宣传的组织和安排第十一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划定各级新闻宣传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新闻宣传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十二条新闻宣传工作要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新闻报道质量。
第十三条新闻宣传工作要依法合规,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进行舆论引导,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与各个社会群体密切联系,倾听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社会多元声音。
第四章新闻宣传的内容和形式第十五条新闻宣传工作要注重内容的丰富多样性,充分反映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和成果。
第十六条新闻宣传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文字、图像、视频等,要根据不同平台和受众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形式进行宣传。
第十七条新闻宣传应当注重传播效果的评估和监测,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新闻宣传工作的有效性。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是指政府或组织机构为了管理和规范新闻宣传活动,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这些规定往往涉及到新闻发布机构的注册与许可、新闻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人身攻击和诽谤的禁止、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敏感信息的保密等方面。
具体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新闻组织与发布机构的注册与许可要求:政府要求新闻组织和发布机构必须合法注册,并按照规定程序取得相关许可证。
2. 新闻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求:新闻媒体要求按照事实真相进行报道,不得散布虚假信息。
3. 禁止人身攻击和诽谤:严禁新闻报道中出现人身攻击、诽谤和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4. 敏感信息的保密要求: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敏感信息的新闻报道需要经过审查和批准。
5.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新闻报道要尊重未成年人权益,不得曝光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6. 新闻宣传费用管理规定:政府或组织机构可能会对新闻宣传活动的费用进行管理和审批,以防止滥用公共资源和资金浪费。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可能会因国家、地区和组织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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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管理制度范文
新闻宣传管理制度范文新闻宣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闻宣传活动,增强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和影响力,提高新闻宣传管理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新闻宣传是指对外传播有关单位的信息和形象的工作,旨在宣传单位的业务、理念、成果等,并通过各种媒体传播给公众。
第四条新闻宣传的目标是提高公众对单位的知晓度、了解度和认同感,增强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新闻宣传应遵循真实、准确、客观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公众。
第六条新闻宣传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规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新闻宣传管理机构第七条新闻宣传单位应当建立定期会议制度,进行新闻宣传计划的制定和评估。
会议由相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宣传活动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第八条新闻宣传单位应当设立宣传管理部门,负责新闻宣传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九条宣传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新闻宣传计划和年度预算;2. 组织宣传活动的策划、设计和执行;3. 负责对外媒体的管理和维护;4. 发布和管理单位的新闻稿件;5. 监督宣传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第三章宣传活动的内容和渠道第十条宣传活动的内容应当充分体现单位的特色和优势,突出单位的形象和品牌。
第十一条宣传活动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传统媒体,如报纸、杂志、电视等;2. 新媒体,如互联网、社交媒体等;3. 公共宣传活动,如举办展览、演讲、座谈会等;4. 线下宣传活动,如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户外广告等。
第四章宣传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第十二条宣传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应当遵循以下步骤:1. 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目标和重点;2. 策划和设计宣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3. 调配资源,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4. 执行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效果的达到;5. 监督和评估宣传活动的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策略。
第五章宣传活动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宣传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宣传活动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已实施的宣传活动进行整体评估和分析。
新闻宣传部门工作流程的管理规章制度
新闻宣传部门工作流程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新闻宣传部门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配合能力,确保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章部门职责1. 新闻宣传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宣传策略,负责公司内外部信息的传递和宣传工作。
2. 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和策划公司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
3. 新闻宣传部门负责撰写、编辑和发布公司新闻稿件,并负责对外媒体的关系维护。
4. 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宣传需求,并提供相关支持和资源。
第三章工作流程1. 宣传需求提出:各部门提出宣传需求,包括活动宣传、产品宣传等,并将需求填写至宣传需求申请表中。
2. 需求评估:新闻宣传部门对各宣传需求进行评估,包括可行性评估、宣传方案评估等,并将评估结果填写至评估报告中。
3. 宣传策划:新闻宣传部门根据评估报告,制定相应的宣传策划方案,包括宣传目标、宣传内容、宣传渠道等,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确认。
4. 宣传执行:新闻宣传部门按照宣传策划方案的要求,实施相关的宣传活动,包括新闻稿件撰写、宣传素材制作、媒体关系维护等。
5. 宣传效果评估:新闻宣传部门对每次宣传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媒体曝光量、公众反馈等,并将评估结果填写至宣传效果评估报告中。
6. 归档和总结:新闻宣传部门将每次宣传活动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并根据宣传效果评估报告进行总结和经验分享。
第四章工作要求1. 工作责任:新闻宣传部门成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并保持工作记录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2. 协作配合:新闻宣传部门成员应积极与其他部门进行协作和配合,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保密工作:新闻宣传部门成员必须严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对于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4. 学习提升:新闻宣传部门成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专业能力,及时掌握宣传工作的新技术和新趋势。
第五章管理措施1. 监督检查:公司领导对新闻宣传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新闻宣传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新闻宣传质量,确保新闻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包括新闻稿件撰写、编辑、审核、发布等环节。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为宗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第二章新闻稿件撰写第四条新闻稿件撰写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积极向上的信息。
(二)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新闻事实,不得歪曲、捏造事实。
(三)文字表达规范,逻辑清晰,条理分明。
(四)注意新闻敏感性和时效性,确保新闻价值。
第五条新闻稿件撰写应具备以下要素:(一)标题:简洁明了,准确概括新闻内容。
(二)导语:简短扼要地介绍新闻事件,吸引读者。
(三)正文:详细叙述新闻事件,突出重点。
(四)背景:补充新闻事件的背景信息,增强新闻深度。
(五)结语:对新闻事件进行总结,提出观点。
第三章新闻稿件编辑第六条新闻稿件编辑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政策,确保新闻稿件的政治正确性。
(二)尊重新闻事实,不得随意删改、篡改稿件内容。
(三)注重稿件质量,提高新闻宣传效果。
(四)尊重作者权益,保护作者著作权。
第七条新闻稿件编辑应具备以下职责:(一)审核新闻稿件,确保稿件符合政策要求。
(二)对新闻稿件进行修改、润色,提高稿件质量。
(三)与作者沟通,了解稿件背景和意图。
(四)负责稿件排版、校对工作。
第四章新闻稿件审核第八条新闻稿件审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新闻宣传的导向性。
(二)注重新闻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关注新闻稿件的社会效益,避免负面影响。
(四)尊重作者权益,保护作者著作权。
第九条新闻稿件审核应具备以下职责:(一)对新闻稿件进行审核,确保稿件符合政策要求。
(二)对新闻稿件提出修改意见,与作者沟通。
(三)对新闻稿件进行排版、校对工作。
(四)负责新闻稿件的发布。
新闻宣传管理制度
新闻宣传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新闻宣传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建设、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然而,由于信息传播的广泛性和敏感性,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新闻宣传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意义和目标新闻宣传管理制度的意义在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新闻宣传机构和管理机制,从而提高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三、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管理制度应立足于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流程。
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新闻出版法、互联网管理法、保障新闻工作人员权益的法律法规等。
四、行业自律行业自律是新闻宣传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新闻宣传机构应制定行业规范和规章制度,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确保新闻宣传工作的专业性和质量。
五、权责分明新闻宣传管理制度要求明确各方的权责。
政府以及新闻宣传机构要负责监督新闻宣传的内容和方式,以防止传播错误信息和不良内容。
而媒体从业者也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做到客观、准确地报道和宣传。
六、信息真实性新闻宣传管理制度要求信息的真实性,即确保发布的新闻内容准确无误。
新闻宣传机构应设立专门的事实核查部门,对报道的事实进行严格的审查和验证,以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
七、信息平衡新闻宣传管理制度要求保持信息平衡,即对不同观点和声音给予公正和平衡的报道。
新闻宣传机构应坚决杜绝一刀切、片面报道的现象,提供全面、客观的信息给读者。
八、传媒技术与监控新闻宣传管理制度要求结合传媒技术和监控手段,对新闻宣传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
通过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及时监测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效果,确保新闻宣传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九、舆论监管新闻宣传管理制度要求对社会舆论进行有序管理和引导。
政府和新闻宣传机构应加强对重大事件和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十、机构监督和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管理制度要求建立监督机制,对新闻宣传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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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新闻宣传管理制度
广电局新闻宣传管理制度
第一章新闻发布会
第七条凡对**县事业的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和事件,需及时向国内外介绍的,可举办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
主要内容:
(一)国家颁布的有关**县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县颁布的重要部门规章和重要行业技术标准;
(三)**县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及成就;
(四)局级以上评定的最新**县科技成果;
(五)其他有必要发布的内容。
第八条新闻发布全的审批程序:
(一)有关部门一般应在新闻发布会前15日向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拟发布内容的有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根据发布会的内容,拟定举办新闻发布会的计划,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登记备案。
第九条新闻发布会由两办及县委宣传部领导主持。
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有关领导负责介绍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第十条新闻发布会涉及对外宣传,需邀请对外新闻机构的记者参加的,由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并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县属企事业单位如举办新闻发布会,必须在举办日期15日前报县政办审核,持审核批准的批件提前7日到县委宣传部办理登记手续,批准后可自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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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不得用**县的名义举办新闻发布会。
第十二条县直属企事业单位产品上市等商业活动一般不宜举办新闻发布会。
凡涉及物质产品、科技成果、技术专利等内容的新闻发布会,申报时应提供质量、监督、检验、专利等主管部门的认定书或证明书。
第二章新闻通气会
第十三条根据**县工作的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通报情况,可召开新闻通气会。
主要内容:
(一)**县颁布的部门规章、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县制定的工作规划、要点和主要措施;
(三)以**县名义组织的重大活动;
(四)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组织的重要业务活动;
(五)经局领导批准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新闻通气会的审批程序:
(一)有关部门须在新闻通气会前15日向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需要通报的有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拟定召开新闻通气会的计划,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新闻通气会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县主管领导主持,部门领导负责通报具体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第十六条县属企事业单位召开新闻通气会,必须报送**县县委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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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备案,备案后可自行组织。
第十七条新闻通气会不邀请境外新闻机构的记者参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县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县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县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以及**县行业的中心工作;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导向,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在**县新闻宣传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和**县的保密规定,统一宣传口径,严防发生泄密事件。
第四条**县宣传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工作,应严格审批制度,加强统一管理。
第五条根据**县“三定”方案,**县新闻宣传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归口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和县属企事业单位新闻宣传管理工作。
第三章记者招待会
第十八条凡以回答记者提问为主的事项,可举行记者招待会。
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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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县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的专业性、专题性工作;
(二)在社会上有影响的有关**县的事件或活动;
(三)**县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大项目或事件;
(四)各种必要的答谢活动。
第十九条记者招待会的审批程序:
(一)有关部门在记者招待会前15日向县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二)县委宣传部拟定举行记者招待会的计划,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记者招待会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县主管领导主持,部门领导负责回答记者提问。
第二十一条记者招待会涉及对外宣传,需邀请对外新闻机构的记者参加的,由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组织,并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县属企事业单位,一般不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
个别确需举行的,应提前15日报**县县委宣传部审核批准,批准后可自行组织。
第五章记者采访
第二十三条国内记者采访县领导,由县委宣传部会商办公室,经领导同意后予发安排。
根据采访提纲,由相关部门提供材料。
第二十四条国内记者对各部门的专题采访,由县委宣传部商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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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领导,确定接谈人员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境外记者的采访事宜,由县委宣传部会同外事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定接待采访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国内记者采访县属企事业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区外记者采访县属企事业单位,由各单位拟定接待采访计划,报本单位领导审核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任何人员原则上不得接受境外新闻机构记者的电话采访,遇有特殊情况,县委宣传部与外事部门商议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批准口径答问。
第六章新闻报道
第二十九条凡涉及到**县方针、政策和发展方向等政策性比较强的报道,发表前要遵循宣传纪律报送**县委宣传部审阅。
第三十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的重大政治社会事件、恶性事故、涉外和涉台港澳事件等)的报道,要加强统一管理。
**县突发事件的报道,由县委宣传部归口协调,报请县主管领导批准或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对外报道或对外辟谣工作由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后组织实施,突发事件所涉及到的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消息。
第三十二条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应注意保持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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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县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报道中涉及到的重要数字、重要情节,一定要核实清楚,并经**县委宣传部审阅盖章后,方可发表。
第三十三条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各部门举办的重要活动,需邀请新闻单位出席并做报道的,有关部门应提前10日与县委宣传部联系,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邀请新闻单位。
第三十四条县属企事业单位组织的重大新闻宣传报道,需报送**县县委宣传部备案。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县组织的新闻宣传活动所需材料,由相关部门起草,县委宣传部或主管领导审定,有关费用由有关部门承担。
第三十六条如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视情节的轻重,对负直接责任的有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县委员会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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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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