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项目发改委立项指南
成都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流程
成都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报规,报建流程目录第一部分:立项、前期规划报建手续1、立项2、设计条件、用地许可证3、方案图审查规划许可证第二部分:前期施工报建手续1、项目卡2、报建费3、机构施工图审核4、建筑工程设计审查、备案及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查5、预售面积预测6、预售面积审查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三部分:竣工验收阶段1、城建档案馆备案2、成勘院竣工测量3、竣工并联审查4、大产权办理第一部分:立项、前期规划报建手续(4个步骤)一、立项收件部门:市政务中心发展改革窗口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防震减灾局收费标准:不收费申请材料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公司需准备资料:1、项目申请报告;2、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规划局出具的项目规划意见(用地许可证=设计条件、国土出让合同);4、国土局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5、20—35%银行开具资金证明(资金证明一般一个月期限),6、窗口领取表格其他部门需准备资料;无二、设计条件、用地许可证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审批时间: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⑴申请材料:A、公司需准备资料:1、《设计条件、用地许可》申请表;2、1:500红线图;3、土地权属文件;4、测绘单位出具的用地界址测绘成果1套;B、技术部需准备资料:1、叠加用地界址信息和规划控制信息的红线图1:500(或1:1000)5份。
注意事项:1、建设单位应在1年内,向规划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2、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在有效期内延期。
三、方案图审查审批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审批时间:1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⑴申请材料:A、公司需准备资料: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
B、技术部需提供资料:1、建设工程方案总平图5份;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2套;3、日照分析综合计算图;4、 A3幅面效果图2份注意事项:1、方案设计时必须一次设计到位,设计中对不确定的因素应事先与规划局进行咨询,避免在报批审查中出现较多问题多次进行修改;2、方案一经通过不能进行修改;四、规划许可证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⑴申请材料:A、公司需准备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土地权属文件;3、测绘单位出具的坐标放线资料1套.B、技术部需提供资料:无注意事项:1、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6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自行失效.第二部分:前期施工报建手续(7个步骤)一、项目卡审批部门:成都市建委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⑴申请材料:A 、公司需准备资料:1、《项目基本信息表》;2、组织机构代码;3、立项批复;B、技术部需提供资料:无二、报建费审批部门:成都市建委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收费按建筑面积每平米224。
成都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办法
成都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办法2001-8-1 10:51第一条为加快投资体制改革,简化办事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办事流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中心城范围内属于市级审批权限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
第三条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为成都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牵头承办单位,负责我市城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权限范围内负责本地区城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安全生产、市政公用、人防、气象、地震等业务主管部门参加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裱设计会审。
第四条成都市市政管理权限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建、改(扩)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和大型工业项目,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批。
(一)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二)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三)非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 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四)非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含8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五)地面12层以上(含12层)的高层建筑;(六)大型工业项目。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报送初步设计审批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书;(二)填写成都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登记表;(三)建设项目立项登记通知(政府项目提交项目建议书批复或计划,经济部门可研批复);(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该项目设计方案;(五)用地红线图;(六)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重要建设项目报审表(地面十二层、高度40米以下免交);(七)经备案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八)成都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概要表;(九)初步设计图纸;(十)初步设计概算;(十一)初步设计概算;(十二)地勘资料;(十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家审查意见;(十四)应进行地震安评的工程,提交地震安评报告及搞震设防要求。
发改局立项服务指南
县发改局项目立项服务指南项目立项是指项目单位依法获得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手续(也称为立项批文),可以进入项目实施阶段。
根据项目投资主体、建设内容及资金来源等情况的不同,建设项目划分为审批类项目、核准类项目和登记备案类项目,其立项流程分别执行审批制、核准制和登记备案制。
县发改局项目立项的受理范围、依据、程序及其他相关内容遵循如下流程:一、权限内投资项目审批(一)审批类项目范围1、县级政府预算内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2、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及参照管理单位使用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3、使用银行政策性贷款及国外贷款的建设项目;4、县级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和自然垄断性行业的项目;5、县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6、按有关规定必须实行审批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审批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10年第6号令);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受理暂行规定》(鲁发改审批[2011]1437号);(三)审批程序1、项目单位应首先委托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节能评估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并向规划、国土、环保、地震、投资等主管部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或原有土地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抗震安全性评价意见、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招投标核准意见。
另外,特殊行业项目由安监、文物保护、无线电管理、消防、人防、水利、水保等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意见。
2、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项目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立项申请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提供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或原有土地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抗震安全性评价意见、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招投标核准意见及特殊行业已办理的相关手续。
成都市建设项目发改委立项指南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2.投资项目范围:1)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公检法、消防等利用政府性性资金建设项目;2)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3.办理单位: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办理窗口:政务中心发改委窗口;5.承诺时限:1)审批项目建议书,从材料齐备之日起5个工作日;需转报上级机关审批的:单独上报5个工作日;联合上报10个工作日;2)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从材料齐备之日起10个工作日;需转报上级机关审批的:单独上报5个工作日;联合上报10个工作日;3)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批,需委托有资质的终结机构对项目进行预审后,材料齐备后7个工作日;6.电话:86921922;二、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发改委窗口申请,由窗口人员预审后受理;2.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与许可的书面决定,由窗口人员答复申请人,依法不能做出许可的,书面答复申请人。
3.依法报送上级机关在承诺期限内完成。
三、申请材料:1.申请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材料:1)项目业主申请审批项目建议书的报告;2)区(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市级主管部门的转报文件(可由国资委出具);3)项目建议书;4)当年年检的项目业主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5)项目资金来源落实材料;6)银行出具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40%的资金证明;7)联合建设的项目需提交联合建设合同或者协议;8)如项目无可研审批环节,则需要提交由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报告书或者报告表)及有相应资质的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或节能登记表。
(房地产类项目原则上只需要节能登记表一式两份)2.可行性研究报告:1)业主申请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2)区(市)县发展改革或实际主管部门的转报文件(含行业主管部门意见);3)项目建议书批复;4)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意见;6)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意向用地征询意见函);7)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意见;8)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节能评估意见(报告书或者报告表)及有相应资质的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或者节能登记表(房地产类项目原则上只需要节能登记表一式两份);9)如需评估的重大项目应附专家评审意见;3.概算:1)业主申请审批项目概算的报告;2)区(市)县发展改革或实际主管部门的转报文件(含行业主管部门意见);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概算书和相关设计文件、图纸;4)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5)相关设计文件、图纸的批准文件;4.开工报告:1)项目业主关于申请项目开工报告的报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29•【字号】成办函〔2018〕211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8〕211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决策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29日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决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程序,提高投资效益,提升管理水平,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奋力实现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包含以下几类:(一)市本级政府财政资金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投资建设且占投资主导地位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采取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等适当方式,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建设运营的市本级PPP项目。
(三)在前两类项目之外,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提出规划并提供一定要素保障,交由市属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按照市场化方式自筹资金建设运营的市本级政府间接投资项目。
第三条(决策原则)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遵循规范、高效、公开的原则,量入为出、综合平衡,坚持民主和科学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和依法决策。
第二章项目决策第四条(计划申报)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年度计划管理。
市级各部门(单位)应于每年第四季度向市发改委报送本单位下一年度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06〕12号)精神,成都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
市发展改革委是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和宏观调控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职能。
1.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除“组织编制全市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协调能源发展中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节能措施和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成品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和加油站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外的所有职能。
2.原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指导、协调各类综合配套改革的职能。
3.市经委承担的除“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循环经济发展及工业企业的节能、节水、节电、节材、清洁生产”以外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职能。
(二)划出职能。
1.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组织编制全市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协调能源发展中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节能措施和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成品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和加油站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划归市能源办。
成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表单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表单”(注:此表由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办提供,并负责解释)一、项目生成阶段1.策划生成阶段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申请表2.前置审查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事项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2.审查类型:承诺件3.受理机构: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规划管理局4.办理窗口: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5.法定时限:暂无6.承诺时限:暂无7.收费依据及标准:暂无8.窗口电话:869223679.投诉电话:8692483710.办公地址及时间:青羊区草市街2号;工作日9:00-17:00,11.网上预审:是12.网上审批:否二、审批依据暂无三、办理流程1.窗口办理第一步:申请人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上下载并填写《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前置审查申请表》,凭《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在项目拟用地属地区(市)县政府确定的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项目申请窗口发起申请,勾选项目类型(单独选址/非单独选址),勾选产业类别,并在“多规合一”平台上标示形成用地范围示意图,上传申请资料。
第二步: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多规合一”平台进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前置审查并联并行阶段。
第三步:项目拟用地属地区(市)县政府确定的平台项目申请窗口将国土部门归集各并联审查单位的并联审查意见后出具的《会审意见表》、《技术审查报告》或《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拟供地方式的函》通知申请人领取。
四、申请材料(一)单独选址项目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四川省统一定制)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3.负责初审的国土部门的初审意见(包含有无违法用地情况说明)4.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相关产业政策文件)5.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图件6.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书8.建设项目无用地标准或确需突破用地标准的,提供节地评价报告9.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耕地规模较大的(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提供踏勘论证报告10.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11.提供shape格式矢量数据(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用地总面积两个属性字段)(二)非单独选址项目:土地权属文件(含征地批文、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五、申请条件暂无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申请表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项目概述1.事项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政府投资项目)2.审查类型:承诺件3.受理机构: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规划管理局4.办理窗口: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5.法定时限:市国土:20-30个工作日市发改委:15-45个工作日市规划局:30-45个工作日6.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7.收费依据及标准:市国土局:部分审批事项收费成国土资发〔2006〕519号、〔2007〕436号、〔2011〕302号、成国土资发〔2007〕338、436、52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20•【字号】成府发[2008]58号•【施行日期】2008.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08〕5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一、基本思路按照改善投资环境、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将建设项目涉及的21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按建设项目全过程分为用地、环保、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商品房预售、产权办理7个控制节点,由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等6个部门牵头,实施并联审批,减少环节、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真正做到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并联内容在7个控制节点上,具体并联的审批事项如下:(一)市国土局牵头的用地手续节点上,在土地招拍挂或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前,并联市规划局确立的规划设计条件,组织完成项目涉及的文物勘探和保护工作及电力部门供电容量配套。
(二)市环保局牵头的环保手续节点上,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三)市发改委牵头的项目手续节点上,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如属技改项目,则由市经委负责),并联市防震减灾局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审定。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
(四)市规划局牵头的规划手续节点上,完成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并联14个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事项:将市林业园林局的古树名木保护、市国土局的土地整合、市城管局的广告位设置、市安监局的安全设施设置、市交管局的道路开口、市文化局的文物保护、市国安局的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市水务局的涉水事项、市卫生局的涉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及涉及自来水、燃气、供电、通讯、地铁等与项目相配套的相关事项,一并纳入规划设计条件。
成都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
成都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正文:---------------------------------------------------------------------------------------------------------------------------------------------------- 四川省成都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2003年6月1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以下统称“市重点项目”)的确定和管理。
第三条市重点项目的确定,应符合下列原则:(一)对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二)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重大项目;(三)高技术产业化以及产业关联度大、能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重大项目;(四)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重大项目;(五)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等社会事业的重大项目;(六)利用外资的重大项目;(七)现代物流设施建设的重大项目。
第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当年可开工建设的,确定为重点建设项目;不具备开工条件的,确定为重点前期项目。
第五条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项目办”),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的综合协调和管理。
发展计划、经济、建设、外经、财政、科技、统计、审计、规划、国土、地震、交通、环保、电力、市政公用、信息化、农牧、水利、林业、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重点项目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有关区(市)县政府和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重点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合理工期,负责抓好配套资金、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外部配套条件的协调服务和情况跟踪等有关工作。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14•【字号】成府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20〕6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核,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20年4月14日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对试点城市的安排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的函》(建法函〔2019〕207号)的新要求,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2018年改革试点和2019年优化提升基础上,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继续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审批效率,优化服务质量,降低企业成本。
到2020年6月底前,开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提升告知承诺制效率。
2020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深入推进差异化分类改革,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将全流程审批用时控制在20至90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努力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一流营商环境。
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政务中心)
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一)用地手续环保手续项目手续规划手续牵头单位:市国土局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设计施工及验收手续预售许可手续产权手续牵头单位:市建委牵头单位:市房管局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办理时限:22个工作日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办理时限:17个工作日附注1:市规划局牵头规划条件、用地规划许可证市林业园林局:涉及名木古树的保护市安监局:安全设施项目设立前审查市地铁办:涉及地铁控制范围的项目市国土局:涉及土地整合市自来水公司:水源条件、现状管网的保护及迁改市燃气公司:气源条件、现状管网的保护及迁改蓉城管线公司:涉及通讯管道新建、现状管网的保护及迁改市国安局:涉及国家安全市交管局:涉及道路开口市城管局:涉及广告位的位置市卫生局:涉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市文化局:涉及历史文化、街道、文物的保护单位市水务局:涉及污雨水排水、城市防洪、沟渠改造、涉水构筑物成都电业局:电源条件、现状的保护及迁改附注2:市建委牵头设计文件行政部门审批市建委: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审核市消防支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市规划局:建筑设计规划审批市气象局:防雷设计审查市水务局:建筑工程排水审计审核市广电局:涉及国家安全设计审查市卫生局:食品、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工程设计审查市安监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项目)市人防办: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附注3:市建委牵头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市人防办: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市消防支队:消防验收合格证市环保局:建筑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市卫生局:卫生防疫验收(限食品、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市气象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市安监局:竣工验收(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项目)市水务局:取、排水许可证核发市林业园林局:绿地率指标审核市广电局:建设项目有线电视系统竣工验收市国安局: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竣工验收市城管局:建设项目涉及户外广告设置竣工验收。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07•【字号】成府函〔2019〕57号•【施行日期】2019.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9〕57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核,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9年7月7日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2018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成果基础上,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环节、要件,压缩审批时间,2019年6月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涉及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总用时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
同时,拓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范围至不动产首次登记环节,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
2019年底前,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要件、优化政务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2020年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四统一”。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重点突出。
以优化城市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项目生成、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和“一张蓝图”“一个系统”“区域评估”“多测合一”等重点任务,实施优化提升。
发改委项目立项流程
发改委项目立项流程一、立项申请。
1. 项目申报单位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项目立项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等。
这些材料需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内容完整、真实、合理。
2. 申报单位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的发改委或者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审查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其符合法规要求,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
3. 审查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出具评审意见。
二、立项审批。
1. 经过初审和专家评审后,审查部门将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符合立项条件。
2. 若项目符合立项条件,审查部门将向上级发改委提交项目立项报告,报告中应包括项目概况、可行性分析、预算情况、专家评审意见等内容。
3. 上级发改委将对项目立项报告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颁发项目立项文件,并通知申请单位。
三、项目实施。
1. 项目立项文件颁发后,申请单位将按照立项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项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立项文件的要求,合理使用资金,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2. 项目实施过程中,申请单位需要定期向审批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并接受审批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 项目实施完成后,申请单位需要向审批部门提交项目结题报告,报告中应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内容。
四、项目结题。
1. 审批部门将对项目结题报告进行评审,确认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益情况。
2. 若项目结题报告符合要求,审批部门将颁发项目结题证书,并将项目结题情况纳入相关统计和档案。
3. 项目结题后,申请单位需要做好项目的总结和归档工作,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以上即是发改委项目立项流程的主要内容,希望申请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流程要求进行申报和实施,确保项目的顺利立项和有效实施。
发改委立项所需材料
发改委立项所需材料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明确项目的名称,简洁明了,能够准确表达项目的内容。
4.项目简介:详细介绍项目的目标和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背景、目的、范围、规模、建设周期等方面的介绍。
5.项目分类:根据发改委的分类标准,将项目归入合适的行业分类。
6.项目位置:填写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包括国内或国外的具体地点。
7.技术依托:说明项目所依托的技术或专业知识,包括已有的技术积累、技术研发能力等方面。
8.项目周期:说明项目的计划开始时间、建设周期和预计完成时间。
二、项目立项依据1.国家政策法规:列举项目所依据的国家政策法规文件,说明项目与现行政策法规的关系。
2.行业发展规划:引用相关行业发展规划文件,说明项目与行业发展规划的关系。
3.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阐述项目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项目背景分析:详细分析项目的背景,包括市场需求、行业现状、市场竞争等方面。
2.技术可行性分析: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进行分析,包括技术先进性、技术难点等方面的评估。
3.经济可行性分析:对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进行分析,包括项目投资、成本、效益等方面的预测与评估。
4.社会可行性分析:对项目的社会可行性进行分析,包括对社会影响、就业机会等方面的评估。
5.环境可行性分析: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进行评估,包括对环境影响、资源利用情况等方面的分析。
6.风险评估和对策: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四、项目预算及资金保障计划1.项目总投资:具体列示项目的总投资额,包括建设投资和运营资金等。
3.资金保障计划:具体说明项目资金的保障计划,包括资金筹措途径、资金使用计划等。
4.经济效益预测:详细预测项目的经济效益,包括投资回报率、财务指标等。
5.社会效益预测:预测项目的社会效益,包括就业创造、税收贡献、产业升级等方面。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材料仅为参考,实际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准备立项材料时,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调整。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成都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监管的通知成发改项目[2009]1045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秩序,解决投标保证金收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进入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组织招投标及比选活动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其投标人、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统一实行集中监管。
二、投标保证金集中监管实行专户管理、本息退还。
由市交易中心设专用账户具体管理投标保证金的代收代退及保管等工作。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进入市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和银行保函。
现金支票和现金不得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
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须明确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提交方式、提交金额,到账截止时间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将具有该内容(已在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的页面加盖招标人公章后、在发售招标文件之前提交至市交易中心。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一)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二)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支票和银行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转至专用账户,并在银行回单上注明该项投标保证金所对应投标项目(标段)的名称识别号。
在投标截止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之前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1小时之前,将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提交至市交易中心。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3)4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督管理的通知》(川建行规(2023)1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成都市市本级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适用本细则。
各区(市)县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参照实施。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四条市住建局对全市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负责市本级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发改委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依据政府投资与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对工程总承包建设单位执行投资决策相关程序的监督管理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办理财政资金拨付。
负责加强指导政府投资项目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市审计局按照其职责权限,依法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各环节履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加大对投资政策落实、重大决策、投资绩效、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市国资委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管理和考核,加强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市公资交易中心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进场交易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对交易平台主体登记信息的查验和交易数据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
成都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开工统筹及占道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开工统筹及占道施工管理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地管理规范工地施工的通知》(成办函〔2017〕221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管理,保障城市道路设施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持续改善城市环境和面貌,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统筹范围按照“全域统筹”“全面统筹”的原则,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范围内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路、支路地上及地下空间进行下列工程建设,均纳入开工统筹及占道施工管理:(一)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中心城区快速路网、中心城区市级主干路网、城市高速公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燃气管网、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公交站点、交通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各类市政维护、维修工程。
(三)超出用地红线范围进行打围作业的房屋建筑工程。
(四)临街建筑或建筑外立面整治、房屋拆迁及临街店面装饰装修工程。
(五)市建设、城管、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纳入统筹管理的其他工程。
二、统筹程序纳入开工统筹及占道施工管理范围的建设项目,均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开工统筹、占道施工申报,并牵头组织市公安交管、市城管、市林业园林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道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等)涉及给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绿化、公交、交安、广告牌等市政设施迁改的,除必须由专业分包单位实施外,应由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统一申报和实施。
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开工统筹程序,提交开工统筹申请,报送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获取开工统筹核准通知书,办理占道(挖掘)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工(一)提交开工统筹申请1.提出开工统筹及占道施工申请4.市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给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绿化、公交、交安、广告牌等市政设施迁改,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综合研判,确定总体工期,统筹实施。
发改委立项流程
发改委立项流程
发改委立项流程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各类项目进行审批和管理的一系列程序。
该流程涉及到项目申报、初审、评审、立项等环节,是确保项目合规、合理、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发改委立项流程的具体步骤。
首先,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是发改委立项流程的第一步,申报单位需要根据发改委的相关规定,填写项目申报表,并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通常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申报单位需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初审。
其次,初审。
发改委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是对项目的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评估。
初审的重点是项目的政策依据、社会经济效益、环境影响等方面,初审结果将决定项目是否能够进入评审阶段。
接下来是评审。
评审是发改委立项流程中的关键环节,主要是对项目进行专业性评估和论证。
评审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进行,评审内容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社会效益等
方面。
评审结果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立项结果。
最后是立项。
经过初审和评审的项目,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将被发改委批准立项。
立项意味着项目获得了国家层面的支持
和认可,可以进入后续的实施阶段。
立项后,申报单位需要按照发
改委的要求,及时进行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总之,发改委立项流程是一个严格规范的程序,旨在保障国家
重大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只有通过严格的申报、初审、评审和立项程序,才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做出积极贡献。
成都市充电站立项程序
成都市充电站立项程序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新能源汽车作为绿色交通工具对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过程中,电动汽车充电站是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本文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基本流程进行介绍。
一、项目备案(一)项目立项项目选址确认后,需要第一步到项目所在地区发改委部门进行项目备案。
发改委项目备案主要提供如下资料(各地区可能有一定差异):1. 土地性质和产权归属证明,如土地证和租赁合同。
2. 项目基本信息,如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资金、设备情况等。
注意事项:不对外运营,无申请补贴的专用充电设施项目,如果存在新增用地的情况,则仍需履行备案手续(二)建设报建建设报建需要到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充电设施项目是否需要建设审批取决于项目是否涉及新增土地。
无需新增土地的项目不需要办理报建手续;需要新增土地的项目,包括新建专用充电设施和新建公用充电设施,则需要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要求,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主要许可。
需要说明的是,充电设施与其他主体建筑物建设同步进行的,例如,建设单位停车场、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同时同步建设充电设施,则无需单独为同步建设的充电设施单独办理报建手续。
或在现有资料齐全的停车场进行建设,只是进行设备安装,也无需单独办理报建手续。
另外根据各地政策不一样,如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新建休息室、活动室等配套设施时需要进行建设报批,申请临时建筑报批手续,具体与当地政策有关。
二、电力报装项目备案审批后,可进行电力报装申请,(部分城市可以与项目备案同步进行)。
对于需要进行电力报装的充电场站,需到国家电网或南方电网办理相关手续,大致流程如下: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如下:1.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户名为单位客户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
法人委托书需注明经办人系本公司人员、经办人身份证、电话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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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2.投资项目范围:
1)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公检法、
消防等利用政府性性资金建设项目;
2)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3.办理单位: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办理窗口:政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5.承诺时限:
1)审批项目建议书,从材料齐备之日起5个工作日;需转
报上级机关审批的:单独上报5个工作日;联合上报10
个工作日;
2)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从材料齐备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需转报上级机关审批的:单独上报5个工作日;联合上
报10个工作日;
3)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批,需委托有资质的终结机构对
项目进行预审后,材料齐备后7个工作日;
6.电话:86921922;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发改委窗口申请,由窗口人员预审后受
理;
2.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与许可
的书面决定,由窗口人员答复申请人,依法不能做出许可的,
书面答复申请人。
3.依法报送上级机关在承诺期限内完成。
三、申请材料:
1.申请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材料:
1)项目业主申请审批项目建议书的报告;
2)区(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市级主管部门的转报文件
(可由国资委出具);
3)项目建议书;
4)当年年检的项目业主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5)项目资金来源落实材料;
6)银行出具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40%的资金证明;
7)联合建设的项目需提交联合建设合同或者协议;
8)如项目无可研审批环节,则需要提交由相应资质的单位
编制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报告书或者报告表)及有相
应资质的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或节能登记表。
(房地
产类项目原则上只需要节能登记表一式两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
1)业主申请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
2)区(市)县发展改革或实际主管部门的转报文件(含行
业主管部门意见);
3)项目建议书批复;
4)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规划意见;
6)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意向用地
征询意见函);
7)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意见;
8)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节能评估意见(报告书或
者报告表)及有相应资质的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或
者节能登记表(房地产类项目原则上只需要节能登记表
一式两份);
9)如需评估的重大项目应附专家评审意见;
3.概算:
1)业主申请审批项目概算的报告;
2)区(市)县发展改革或实际主管部门的转报文件(含行
业主管部门意见);
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概算书和相关设计文件、
图纸;
4)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5)相关设计文件、图纸的批准文件;
4.开工报告:
1)项目业主关于申请项目开工报告的报告。
(包含:项目前
期工作的进展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当年施工计划、建设内容、当年投资额等)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的
批复;
3)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批准同意作施工图设计的总平图(规划局)和建设行政
部门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批准文件;
5)项目用地正式权属文件(国土局);
6)当年投资额20%的开户银行资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