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皇权与相权的制衡
宋代君权强相权强
① ③ (宋) 李焘《: 续资治通鉴长编》浙江书局本 ,卷一一四 ,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5 年 ,第 1022 页 。
② (宋) 李焘《: 续资治通鉴长编》浙江书局本 ,卷三六八 ,上 海古籍出版社 ,1985 年 ,第 3416 页 。
④ 《全宋文》第一册 ,卷七《, 宋太祖七》,巴蜀书社 ,1988 年 , 第 187 页 。
关键词 宋代 君权强 相权盛 以文治国 〔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 - 662X(2005) 06 - 0121 - 08
宋代君相权关系是学界议论较多的话题 ,多年 来两种观点盛行 ,一是认为宋朝是君权盛相权弱的 时代 ,一是认为宋代是相权强盛的历史时期 。两种 观点常常针锋相对 ,原因在于各自的观点都在君相 权把握上把二者看作是彼强我弱 ,非此即彼的政治 状态 ,故而形成观点的对立 。但是 ,如果深入观察宋 代的君相权关系的话 ,感到上述的观点对宋代君相 权地位的把握尚不全面 ,我们可以对此问题作进一 步的认识 。
中国古代皇权与相权之间的权力制衡探析
中国古代皇权与相权之间的权力制衡探析作者:张伟来源:《青年时代》2017年第10期摘要:在中国古代政治演进过程中,以皇权与相权为代表的国家中枢权力之争一直存在并影响着中国古代政治的发展。
在皇权与相权关系的发展演变过程中,皇权与相权的相互制约会形成一个内在平衡,一旦平衡打破,国家行政的运行就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
关键词:皇权;相权;权力制衡一、中国古代皇权与相权关系的发展变化历程秦朝始建帝制,皇权正式产生,同时,设丞相总领百官、协助皇帝处理政务,以丞相作为中央行政体制的首脑。
西汉初年,内忧外患的局势使相权上升,丞相位尊权大。
至汉武帝时期,实行中外朝制架空相权,汉成帝用三公宰相制代替丞相制,三公共同担任相职分别直接对皇帝负责起到分散相权的作用。
这使宰相权力削弱,皇权加强。
秦汉时期的宰相制度经历从丞相制到三公宰相制再到尚书台的演变过程,这一演变过程正是皇权与相权之间矛盾斗争的产物。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皇权受到的制约较大,仅仅处于相对专制的阶段,此时的宰相拥有较大的权力来领导运作国家行政机关。
至隋唐时期,确立了三省六部制,施行以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省长官共为宰相为特征的集体宰相制度。
三省既相互制衡又相互合作补充,实现君权对相权的分割与控制。
宋初设立中书门下作为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此时宰相权力过大,皇权被削弱。
为了制約宰相,宋朝实行二府三司制,实质上也是一种集体宰相制度,相权遭受分割,皇权得到发展。
至元朝时期,实行中书省制后相权相较于宋来说又有所加强。
明朝正式废除了宰相制度,专制皇权得到空前加强。
但由于废除宰相之后出现相位事务需要处理的空白,于是便出现了权力完全受制于皇权的内阁首辅,内阁首辅随皇帝信任程度的不同而变化,无实权且十分不稳定。
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晚期专制皇权的高度发展。
至清代,从康熙时期设立南书房再到雍正建立军机处,皇权一步步加强并达到了空前的高度。
在中国古代政治发展中,始终伴随着皇权与相权的相互制衡、此消彼长。
宋代皇权与相权关系研究综述
宋代皇权与相权关系研究综述宋朝是我国封建时代的中期,政治制度多次变革,皇权与相权的关系备受关注和研究。
本文将从宋代君主政治、官制变革、班禄制度等方面,综述宋代皇权与相权之间的复杂关系。
宋代君主政治作为封建皇族的一员,宋代皇帝在政治上拥有绝对权力,但同时也承担着作为祖宗的责任。
这种矛盾在宋代政治中得到了体现。
宋代皇帝以保持统治稳定为首要任务,因此加强君主权力得到了极大的照顾。
例如,制定《大宋律法》和推行毛诏,限制地方官吏的权利,确保了皇权的绝对性。
同时,细致的官吏管理也使得皇帝能够监督并控制地方,维护朝廷集权。
但是,宋朝的历史局势是复杂的。
对于类似国家重要事务的决策过程,皇室是不能单方面地作出决定的。
所以,在许多情况下,皇帝不得不与群臣共商国事,支持民众、抵抗外敌、促进文化繁荣等国家政策。
在政治局势比较稳定的年代,皇帝可以向宰相、皇亲等人转移一些权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务管理的压力。
官制变革宋代的官制改革,也体现了皇权与相权的关系。
宋太祖制定衣冠制度,推行科举制度,以此改革考课制度,选拔人才。
此时,皇帝通过科举制度来唯才是举,削弱了皇族和宗室在班禄制度中的优势。
而在宋代中后期,科举制度逐渐陷入僵化,士人集团和内阁官员成为朝廷中的两股主要势力。
时至五代十国前期,暂时停用科举考试。
此时,在整个社会中,班禄制度的作用非常凸显。
此例子表明,班禄制度在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方面具有广泛的意义。
此外,班禄制度的设置也引起了不同政治派别的反应。
从结构上看,宋代中央政府的机构在两个阶段改革措施。
期间,唐宋政权在官制上有很大的相似性,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差异。
这些差异不仅影响了政府的高效运作,还反映了宋代皇权与相权的复杂关系。
班禄制度宋代的班禄制度也反映了皇权与相权的关系。
班禄制度是在唐代形成,逐步完善,最终发展成为宋代特有的管理机制。
此制度是按照科举考试成绩和官职领导级别的不同,确定官员们的工资等级的。
宋神宗与苏轼恩怨始末:宋代皇权与相权博弈的折射
宋神宗与苏轼恩怨始末:宋代皇权与相权博弈的折射1熙宁二年(1069)九月,年轻的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拉开了'熙宁变法'的帷幕。
此时,苏轼任职史馆,对变法事宜并不关心。
但皇帝下诏,让臣子们议一议学校贡举法,于是他按要求上《议学校贡举状》,说'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
'至于变风俗,要先等风俗渐变,然后因势利导,才能事半功倍;如果强行为之,则易造成纷乱。
宋神宗很欣赏苏轼的说法,当天就召见他,想让他进入主持变法的条例司工作。
王安石与苏轼在对朝政的看法上存在着巨大分歧,哪能让苏轼进入变法领导班子,于是竭力阻拦。
宋神宗实在喜欢苏轼,就再次提议苏轼修起居注。
但王安石毫不让步,说苏轼不是'可奖之人',必须像调教烈马那样,'减刍秣,加笞扑,使其服贴乃可用'。
神宗在变法事宜上要倚重王安石,只好在苏轼的使用问题上让他三分。
青年宋神宗形象而苏轼认为,既然已经得罪了变法派,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得罪到底算了,于是上了一系列反对新法的奏疏。
王安石非常愤怒,唆使御史谢景温上书,说苏轼三年前送父亲灵柩回眉山时,曾沿途贩卖官盐和瓷器。
韩琦、范镇、欧阳修等一干重臣纷纷站出来主持公道,说苏轼父亲苏洵过世,英宗皇帝赠银一百两,韩琦和欧阳修各赠二百两,加上其他大臣的赠银,少说也得千八百两,苏轼一概不受,怎么会沿途贩卖官盐,违规赚那几个小钱呢?欧阳修形象御史风闻言事,可以不负责任;苏轼横遭诬陷,也没有任何说法,气恼之中想离开这个是非窝。
他上书神宗,祈请外调,神宗批道:'与知州差遣。
'宋代皇帝的指示、批示原则上须经由'二府'以诏书的方式颁布执行,二府还可以对皇帝的指令'封驳',也就是说明理由后,予以拒绝。
二府中的中书门下实际由王安石把持,神宗的批示到达以后,中书门下直接予以'封驳',提议苏轼任颖州通判。
宋代官制的权力制衡术
地呢 ?怕是宋高宗指使 的吧 。”
监 察后 面还有 监 察
宋代中央行政权完成了事实上的多
重分割 , 臣子们谁也无法做到独断专行 。
检院、 军头引见 司等机构受理直接诉 讼 , 类似于今天的信访办。而 皇帝也经常参 与诉 讼案 。比如淳化四年( 公元 9 3年) 9
是可以判理天下案的。 另外 , 设立登 闻鼓 院 、 登闻检院 、 理
负责变 法具体 内容的规划和起草 ,诸种 新法纷纷 出台。 由此可见 ,王安石当时虽然 任职参 知政事 ,实际上与宰相共 同主持朝廷上 下的工作事务 , 是宰辅机构的首脑之一 。 皇帝 除了抬参知 政事压制 宰相外 , 还通过抬高三司使 ( 当于现在财政部 相 长) 的地位来绕过相权直接掌控财政权 。
说 :区区一个秦桧怎么能置岳武穆于死 “
监察的一个 重要对象是 司法部 门 , 宋代在这方面也是慎之又慎 , 设立多重 机构实现监察的客观公正性 。 中央 , 在 名
义上 的司法部门是刑部 ,但事实上大理 寺 、御史台甚至开封府都拥有复合的司 法权 , 从这点上说 , 开封府的包青天的确
和玩弄权术起家的能人一上 台,便马上 充分暴露了对武将 的不信任和对权力失
衡 的无法容忍。 不单是反感而已 , 赵匡胤 连同他 的后代们一起建立起皇朝时代堪 称最为 完备的官场制衡机制 ,使五代以 来“ 朝纲混乱 、 武将乱权” 的传统止于宋 。
不再独 大 的丞相
赵匡胤夺取 天下后做了一件著名的
事” 得以和宰相轮 日执事 , 处理重大公务
史上 , 曾出现过 二相二参 、 二相三参 , 二 相四参的现象 。因此朝廷之上政见不 同
北宋的体制皇权与官僚体系的运行
北宋的体制皇权与官僚体系的运行北宋时期,中国面临着巨大的政治和社会转变。
在这个时期,北宋帝国的体制皇权和官僚体系密切相连,共同支撑着国家的运行。
本文将介绍北宋时期皇权的特点、官僚体系的组成和运作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一、北宋的体制皇权在北宋时期,体制皇权是中国政治体制的核心。
皇权代表着国家最高权威,掌握着军事、行政、财政和司法等各个方面的大权。
体制皇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皇帝的绝对权力:北宋的皇帝享有绝对的权力,他既是宪政制度的象征,也是最高的执政者。
皇帝有权任免官员、颁布法令、制定政策等,决策权完全掌握在他的手中。
2.官员选拔制度:北宋实行科举制度,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员,进一步夯实了皇权。
科举制度使得皇权与官员的选拔紧密相连,官员被视为皇权的延伸,他们必须忠诚于皇权,执行皇帝的命令。
3.中央集权:北宋的政权高度集中在中央政府,各级地方官员受中央政府的直接指挥和监督。
中央政府通过设立官职、划分职责、制定政策等方式,来控制地方行政和实施皇权。
二、北宋的官僚体系北宋的官僚体系是实行皇权的重要工具,它由各级官员组成,并具有一套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行政程序。
官僚体系的组成和运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官员等级分类:北宋的官僚体系按照官员的职位和权力大小进行等级分类,分为九品官、从九品官、朝请大夫、中书舍人等不同层次。
官员的等级决定了他们的权力和责任。
2.官员的行政区划:北宋的官僚体系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
中央官员分管中央政务,地方官员负责地方行政和治理。
这种行政区划使得官僚体系更加分工明确。
3.官员的职责和权力:北宋的官员按照职位和地位被赋予不同的职责和权力。
高级官员负责制定政策、管理政务,中低级官员则负责实施政策和维护社会秩序。
官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执行皇权和中央政府的决策。
三、皇权与官僚体系的关系北宋的体制皇权和官僚体系是相互依存、相互制衡的关系。
官僚体系是体制皇权的执行工具,官员作为皇权的代表在地方执行皇帝的政令。
宋代的权力制衡术
成 了 “ 府 ” 局 : 个 是 宰相 , 一 个 参 知 政 两 格 一 男
事 。而 在 统 兵 的 将 领 们 被 解 除 军 权 后 , 帝 特 设 皇
的 后代们 一起 建立 起 堪称 皇朝 时代最 为 完备 的 官 场制 衡 机制 , 五 代 以来 “ 纲 混乱 、 将 乱 使 朝 武
理 天下案的。
在历 史上 , 抗金 名将岳 飞被 “ 莫须 有”
的罪 名加害致 死 , 怕更 多也是 出于宋廷 恐 对 军事将领 军权膨胀 的疑惧相 关 , 献记 文 载 当时 南宋 半数 军 队都 有 “ 军 ” 性质 私 的 而 被 冠 以 “ 家 军 ” “ 家 军 ” 称 谓 。岳 岳 、韩 等 飞 死 前 已担 任 清 远 军 节 度 使 , 节 度 使 这 而 种 军 事 封 疆大 吏早 在 宋 太 祖 “ 酒 释兵 杯 权 ” 就 废 除 了 , 战 时危 急 时刻是 不可 时 非 能出现 的 。连 金军 都发 出 了“ 山易 , 撼 撼 岳 家 军 难 ” 叹 息 , 更 加 恐 惧 的 应 该 是 的 而
参 的现 象 。因此 朝 廷之 上政 见 不 同常会
兀 自受缚则 比较符合 历史真实 , 因为林教
头 手 中没 有 任 何 调 兵 权 可 言 。
认 为 是 不 适 合 的 , 以 封 还 !我 们 熟 悉 的 可 “ 青 天 ” 拯 在 当 谏 官 时 就 经 常 千 这 种 包 包 事 情 。宋仁 宗有 一项 任命 , 不 满意 , 他 可 以 反反 复复 进谏 , 拯 距离 皇帝 很近 , 包 话 说激 动时还 喷了宋仁宗 一脸的唾 沫星 , 来 仁 宗 只 好 忍 气 吞 声 接 纳 了 他 的 意 见 , 回 收 成 命 。 所 以 皇 帝 和 宰 相 , 常 被 他 们 扫 面 经 子 , 也 只 能 将 这 些 政 令 进 一 步 修 改 但 监 察 的 一个 重 要 对 象 是 司 法 部 门 , 宋 代 在 这 方 面 也 是 慎 之 又 慎 , 立 多 重 机 构 设 实 现 监 察 的 客 观 公 正 性 。在 中央 , 义 上 名 的司法 部 门是 刑部 , 事 实上大 理寺 、 但 御 史 台 甚 至 开 封 府 都 拥 有 复 合 的司 法 权 , 从 这 点 上 说 , 封 府 的 包 青 天 的 确 是 可 以 判 开
宋代皇权与相权关系探究
却被罢相。平均每朝 7.4 名宰相,每朝皇帝 在位平均时间为 17.7 年,由此可见每两年到 三年内会更换一次宰相,换相频率较之前均 高,在此之前只有汉武帝频繁换相,其目的 还是出于限制宰相专断与权力,保证皇权 [2]。
二、皇权与相权的关系 在对古代政治制度的研究中,皇权与相 权的关系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在宋代, 政治制度异常复杂,这也就使其皇权与相权 的关系显得很微妙,对于孰强孰弱,长时间 以 来 一 直 争 论 不 休。 对 宋 代 皇 权 与 相 权 关 系的研究是史学界比较关注的一个焦点,自 1942 年钱穆先生发表《论宋代相权》一文 以来,已经有六十余年的历史。在这期间, 分别以 1985 年王瑞来之《论宋代相权》和 1994 年张邦炜之《论宋代的皇权与相权》发 表为分水岭,分和相权都得到加强 [3]。 (一)第一阶段:20 世纪 40 年代到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 此阶段以著名历史学家钱穆先生在《论 宋代相权》最先探讨宋代皇权与相权的关系。 其在文章开头便提到:“宋代政制號为沿袭 唐代,然多所,如宰相机关之减抑,亦其一 也”。宋代政治制度大体与唐代相同,但其 宰相制度有所变化。在这篇文章中,钱穆先 生率先提出相权削弱说:认为宋代相权因被 分割而大大削弱,皇权却相应地得以极大的 强化。宋朝设枢密使掌军政,“宰相不获预 闻兵事,是宰相之权已去其半”;设三司使 掌财政,“宰相之权,兵财之外,官人进贤, 最其大者,而宋之相权,于此亦绌”;并让 台谏专门弹劾外朝官员,“宋则台谏渐混而 为一,乃专以绳外朝,非以谏内廷”。综合 理解便是以下九点:一为罢尚书、门下二省 长官宰相之任,减少宰相职数,以中书省长
一、宋代概况 自宋太祖赵匡胤陈桥事变后建立宋朝 (960 年—1279 年),是中国历史上承五代 十国下启元朝的朝代,分北宋和南宋两个阶 段,共历十八帝,享国三百一十九年。宋代 宰相任期虽无年限,但一般任职较短。宋代 共用 134 名宰相,在这 134 名宰相中,任期 累计在 120 个月(10 年)以上者 9 人,仅占 总数的 6.7%;终身任职宰相者 11 人,仅占 8.2%;任职时间平均不超过 42 个月(3.5 年), 其中最长者为王珪,任期为 105 个月,死后
宋代皇帝君权与皇权的较量与制衡
宋代皇帝君权与皇权的较量与制衡宋代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也是一个皇帝君权与皇权较量与制衡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皇帝作为国家最高统治者,拥有极大的君权,但同时又需要应对来自皇权的制衡。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宋代皇帝君权与皇权的较量与制衡。
一、官僚体制的限制在宋代,官僚体制发挥了重要的制衡作用。
宋代的官僚体制相对完善,设立了诸多各司其职的官职,使得君权不可专断行事。
官员们有责任监督皇帝的权力行使,如果皇帝的政策或命令与国家利益相违背,官员们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甚至阻止皇帝的行动。
这种制衡机制有效地限制了皇帝的专断权力,保障国家政权的稳定运行。
二、宰相的权威宋代的宰相作为皇帝身边最亲近的重要官员,具有相当大的权威。
他们代表皇帝行使权力,对政务有着决策和推行的权力。
同时,宋代宰相也被要求遵循执政方针,不能私心向皇帝请赏。
皇帝对宰相的信任与否,决定着宰相在政治制衡中的地位。
如果宰相得到皇帝的信任,他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皇帝的权力,维持君权与皇权的平衡。
三、封建制度的运作宋代的封建制度也是皇帝君权与皇权制衡的重要因素之一。
皇帝通过授予贵族爵位和土地来约束贵族地方势力。
贵族享有封地与封号,但同时也要服从皇帝的统治,出征征战。
这种封建制度使得君权与皇权的较量和制衡得以实现。
另外,封建制度也为皇帝争取地方贵族的支持提供了便利,增强了皇帝的君权。
四、法律制度的作用宋代的法律制度起到了重要的制衡作用。
法律是对国家统治权力的规范和限制,保护国家和人民的权益。
宋代的法律法规相对完善,国家事务的处理需要根据法律程序进行。
皇帝虽然拥有权力,但也要遵守法律,不能胡乱行使权力。
一旦违反法律,皇帝的行为将受到制约和惩罚,维护了皇权与君权的相互制衡。
五、士人的影响与制约宋代士人群体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他们以文化修养为基础,主张思想开明、政治清明。
士人们通过文化、科举以及文人联谊等方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组织。
他们在政治上发挥着重要的制衡作用,通过言论、记功以及争取政治改革等手段约束皇帝的权力。
论宋代皇权与相权的关系
社会文化探析论宋代皇权与相权的关系李健【摘要】宋代皇权与相权的关系,一直是史学研究的焦点。
对宋代宰执权力是大是小,皇权是否受到相权弱化的研究,将会对我们对宋朝政治制度的了解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皇权相权关于宋代的皇权与相权的关系,有两种意见:第一种 观点认为宋代的相权被大大地削弱,皇权得到了相应的加 强。
另一种意则完全相反,认为宋代更应是相权强化、皇 权反而象征化的朝代。
上述两种观点,都是从皇权与相权 相互对立角度论述的。
当然,我们在讨论宋代相权是强化 或衰弱的时候,如果以前朝作为比较对象的话,那无可置 疑,宋代的相权是呈现衰落态势的。
因为从突出个人领导 作用的三公制到集体领导下隋唐的三省制,集体领导制中 的每位宰相,权势肯定不如汉朝个人开府负责时期的宰相。
所以在讨论宋代相权时,是需要以建立在宰相集体领导制 的范围框架内的比较,这样得出的结论才更有说服力。
至 于宋代是相权过度膨胀削弱了皇权还是皇权更加集中抑制 相权,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_、士大夫阶层的崛起与兴盛宋代相权强化的最根本原因是帝王做出了“与士大夫 共治天下”的抉择。
宋代开国帝王赵匡胤,在总结反思前 朝深刻的历史经验教训时,做出“与士大夫治天下”的治 国方针,将士大夫群体作为唯一可信赖依托的对象,这种治 国方针,日后渐渐被固定成为“祖宗家法”,并为宋朝历任 皇帝所遵循,并和士大夫阶层达成共识,约定俗成。
宋朝皇 帝做出“与士大夫治天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 前代历史的反思宋朝开国之前,中国历史上有着强盛繁荣、疆域辽阔 的唐朝,但是唐帝国后期陷人战火遍野、藩镇割据、四分 五裂的局面。
至五代十国,政权更迭更是频繁,武将跋扈、拥兵自重、割据一方,宋太祖本人就是依靠兵变黄袍加身 代周建宋。
所以宋朝建国之初,为了吸取前朝经验和教训,开始着力于解决武将擅权、拥兵自重的这种问题。
(二) 重文轻武的国策宋朝对武将具有极大的忌惮警惕之心,于是采取一系列 措施予以防范,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重文轻武”。
宋代中枢权利机构运行特点
宋代中枢权利机构运行特点宋代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其政治制度、经济和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
其中,宋代中枢权利机构的运行特点尤为引人注目,对后世政治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以下将从相权三分、官职和差遣分离、办事机构发达、行政程序繁复、监察与谏议并重、皇权与相权并重等方面,探讨宋代中枢权利机构的运行特点。
一、相权三分宋代实行相权三分制度,将宰相权力分割为中书门下、枢密院和三司三个部分。
中书门下主管政事,枢密院主管军务,三司主管财政,从而形成三权分立的局面。
这种制度设计旨在防止宰相权力过于集中,有利于皇权的加强。
二、官职和差遣分离宋代的官职和差遣实现了分离。
官员的官职和实际职务分开,官职多用来确定官员地位和待遇,而实际职务则由皇帝临时委派。
这种制度使得皇帝可以更好地控制官员,根据需要调整官员的职务和职位,有利于提高政治效率。
三、办事机构发达宋代中枢权利机构中,办事机构发达。
中书门下、枢密院和三司下设许多办事机构,如中书门下的吏部、户部、礼部等,枢密院的兵部、户部等,三司的户部、刑部等。
这些办事机构在各自的领域内负责处理具体事务,为中央政府的有效运转提供了保障。
四、行政程序繁复宋代的行政程序十分繁复。
官员在处理政务时需要经过多重审批,从基层官员到中央官员,层层把关,确保政务得到妥善处理。
虽然这种程序可以保证政令统一和中央集权,但也容易导致办事效率低下和官员互相推诿的情况。
五、监察与谏议并重宋代的中枢权利机构中,监察与谏议并重。
设有专门的监察机构御史台和谏官制度,对官员进行监督和规谏。
这种制度的设立旨在防止官员滥用权力,保证政治清明和官员廉洁。
六、皇权与相权并重尽管宋代实行了相权三分制度,但皇权仍然与相权并重。
皇帝拥有最终决策权,宰相的权力相对有限。
皇帝通过对宰相的选拔、任免和考核等手段,实现对政治的掌控。
这种制度设计在保证皇权的同时,也使得宰相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总之,宋代中枢权利机构的运行特点表现为相权三分、官职和差遣分离、办事机构发达、行政程序繁复、监察与谏议并重以及皇权与相权并重等方面。
北宋皇权与相权的制衡
毕业论文题目北宋皇权与相权的制衡学生姓名冯良良学号08所在院(系)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专业班级历史092指导教师陈曦完成地点陕西理工学院2013年 5 月15 日北宋皇权与相权的制衡冯良良(陕理工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历史092班陕西汉中723000)指导教师:陈曦[摘要]:在中国封建社会自秦朝以来的皇权与相权权力分配中,北宋皇帝一方面通过各种手段削弱宰相权力,使宰相无能力和机会威胁自己的统治,从而使皇位永固。
另一方面,宰相又能通过皇帝赋予的权力和政令程序来制约皇帝,防止皇帝滥用权力。
而且北宋皇帝对臣子温柔宽容政策,使他们能无担忧的指出皇帝的过失。
这样就使皇权与相权相互监督制约,以此来维持宋朝稳定的政治秩序,使北宋能在内忧外患中延续一百多年历史。
[关键词]:北宋;皇权;相权;制衡古往今来,人与人、集团与集团之间有太多的博弈,中国自秦朝设宰相以来,君相之间就在为分割权利而进行博弈。
博弈的结果不外乎一方压倒另一方或另一方压倒这一方,双方此强彼弱,但这并不是最好的结果,最好的结果应该是双赢或者是多赢。
博弈双方都能得到自己想要的,达到双方平衡,这才是解决君相权力矛盾的关键和最有效的方法。
中国的封建社会持续两千多年,从秦统一到清朝灭亡,中国的政治模式就一直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在专制主义中有这样一个长期存在的矛盾,而且历代都在寻找处理这一矛盾的最有效的方法,那就是专制主义下的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
皇帝拥有最高统治权,宰相拥有最高行政权,他们两个要分割中央的权力。
人都是有私心的,不愿别人权力比自己大,所以皇权与相权之间是此强彼弱或者此弱彼强的关系,很难达到平衡。
从秦朝到清朝,从君相共治到废宰相,皇权在一步步加强,相权在一步步削弱,这是皇权与相权发展的总体趋势。
但在北宋皇权与相权之间的关系却很微妙,君相之间能够达到相对程度的制约以至平衡。
宋代,作为历史上争议较多的朝代,在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情况下,皇帝与宰相又是怎样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呢?君相之间又是怎样来分割权力的呢?一、皇权对相权的约束“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
宋代的皇权与相权
宋代的皇权和相权,究竟谁强谁弱?这个命题未必确切,解答者却大有人在。
至于答案,不外两种:皇权加强,相权削弱;相权加强,皇权削弱。
[1]两种答案各有其可取之处,但对其基本论点,本人均不敢苟同。
照我看来,与前代相比,宋代的皇权和相权都有所加强。
这并非故作新奇之论,早在南宋时便有此一说。
如林駉认为宋代的情况是:“君上有大权,朝廷有公论”;[2]黄履翁肯定宋代“宰相之任重”,同时又断言“人主之权重”。
[3]皇权和相权,此强彼亦强,岂不自相矛盾?其史实依据又何在?这些正是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
一、皇权相权相互依存宋代皇权强相权弱、相权强皇权弱两种说法截然相反,可是其出发点却惊人的一致,都立足于皇权与相权绝对对立,只能此强彼弱。
这不由得使人想起一句俗语:“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话。
”恩格斯不止一次地把这种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称为“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
[4]人们不禁要问:皇权与相权到底是什么关系?难道就不能此弱彼亦弱或此强彼亦强吗?从道理上说,皇权与相权只能此强彼弱,便很难讲通。
毋庸置疑,“宰相之任,所职甚重。
”[5]他们的职责是“掌邦国之政令,弼庶务,和万邦,佐天子,执大政。
”宰相虽然“执大政”,但无非是“佐天子”。
皇帝离不开宰相,原因在于“万几之烦,不可遍览”,只能“设官分职,委任责成。
”[6]皇帝和宰相尽管有主从之分,但毕竟相互依存,以致君相一体之说在封建时代颇为流行,封建士大夫总是把君相关系比喻为元首与股肱。
很清楚,皇帝拥有最高统治权,宰相仅有最高行政权,皇权和相权不是两种平行的权力,相权从属并服务于皇权,两者并非绝对对立,而是相互依存。
虽然不可能无矛盾,但从总体上说应当是一致的。
难怪照不少封建士大夫看来,封建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转模式应当是在君主专制的前提下,皇权与相权都强。
如南宋人黄履翁在《古今源流至论》别集卷2《君权》中,阐述皇帝“揽权不必亲细务”时说:“以天下之责任大臣,以天下之平委台谏,以天下之论付士夫,则人主之权重矣。
宋仁宗朝的政治平衡:君权相权谏权间的良性互动
宋仁宗朝的政治平衡:君权相权谏权间的良性互动本文摘自:《北宋官员政治型贬降与叙复研究》2008年河南大学历史系博士学位论文,作者:杨世利关于宋仁宗朝相权和谏权的关系,在北宋士大夫中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相权重,一种观点认为谏权重。
认为相权重的以欧阳修和司马光为代表,欧阳修在嘉祐六年(1061)说:“方今言事者,规切人主则易,欲言大臣则难”,“自范仲淹贬饶州后,至今凡二十年间,居台谏者多矣,未闻有规谏人主而得罪者,臣故谓方今谏人主则易,言大臣则难。
”治平四年(1067),司马光说:“自仁宗皇帝以来,委政大臣,宰辅之权诚为太重,加以台谏官被贬者,多因指大臣之过失,少因犯人主之颜色,是威福之柄潜移于下。
”认为谏权重的以苏轼为代表,他在熙宁四年(1071)说:“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迁,许以风闻,而无官长,风采所系,不问尊卑。
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故仁宗之世,议者讥宰相但奉行台谏风旨而已。
”两种观点看似对立,实际上他们的立场倒是惊人地一致,即都是站在台谏一方,替台谏辩护,反对贬降台谏。
抛开他们说话的具体背景,从他们的话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信息:其一,宋仁宗朝宰辅大臣权力很重,以至于很多台谏因弹劾他们而被贬;其二,宋仁宗朝台谏势力也很大,虽然屡次被贬但仍然坚持弹劾宰辅,遭到弹劾的宰相照例要居家待罪。
也就是说,宋仁宗朝宰辅和台谏的势力旗鼓相当、势均力敌。
元祐元年(1086)右司谏苏辙的一段话证明了笔者的这个判断,他说:“臣窃见仁宗皇帝在位四十余年,海内乂安,近世少比。
当时所用宰相二三十人,其所进退,皆取天下公议,未尝辄出私意。
公议所发,常自台谏,凡台谏所言,即时行下。
其言是则黜宰相,其言妄则黜台谏。
忘己而用人,故赏罚之行如春生秋杀,人不以为怨。
终仁宗之世,台谏不敢矫诬,而宰相不敢恣横,由此术也。
”同年,同知枢密院范纯仁的一段话也表达了大致相同的意思,他说:“臣昔见仁宗皇帝推委执政,一无所疑,凡所差除,多便从允,而使台谏察其不当,随事论奏,小则放行改正,大则罢免随之,使君臣之恩意常存,朝廷之纪纲自正,是以四十余年,不劳而治。
北宋的赠官制度:皇权集中下的变相收权把戏
北宋的赠官制度:皇权集中下的变相收权把戏“加官进爵”是古代官员仕途最大的追求,官做得越大,手里握有的权力也就越大,但是想要获得爵位,却是一件很难办的事,很少有人在生前封爵,因为爵位是名誉的最高奖赏,当然生前封不了爵位,那么死后可以封爵吗?有人说死了不就是一了百了,活着都没有获得爵位,死了哪有爵位呢,其实不然,在古代是可以追封爵位的,想想曹操死后,儿子曹丕称帝,硬是给父亲追谥了一个魏武帝,连皇帝都能追封,那爵位更不用说。
古代死后赠官、赠爵的很多,比如后唐庄宗李存瑁追赠李嗣昭为太尉、陇西郡王。
但是这种赠爵是在死后多年才追赠的,很少有死后立即赠官赠爵的。
只有一个时代比较特殊,北宋前期有专门的死后例行赠官、赠爵的制度,到底为何北宋前期会出现立即赠官、赠爵的现象呢?今天我就具体讨论一下,并分析一下这赠官制度背后的原因。
从中国历史上看,北宋算是在中国各个朝代中领土面积比较小的,而且北宋是武将陈桥驿兵变拥立赵匡胤为帝建立的,由于赵匡胤武将出身,在他建立国家后,更知道武将权力过大带来的后果,赵匡胤杯酒释兵权,乍看是将权力归于自己,但是五代十国纷乱的局面带来的后果是,仍然有很多地方势力武将握有兵权,虽然表面上归顺于北宋,但是权力并没有集中到朝廷手中,为此如果用暴力手段肯定是无法夺取兵权的,怎样才能既不用武力,才能很好地削弱地方武将权力,为此就产生了北宋初期的赠官制度。
赠官制度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后代做官,为祖上有过功勋的人向皇帝求赠一个官名,这种也是中国宗族制度下,光宗耀祖的最好证明。
另一种是官员由于自身官职大小在任上去世,或者某种大的功绩行为,比如战死沙场,为国捐躯,或者出使异国这种死亡后,被赠官。
今天主要讨论后面这种赠官制度,这种制度也最能体现出北宋赠官的特点。
北宋初期的赠官群体以及赠官制度根据《宋史.职官志》记载:亲王赠三官,可赠者赠二官,追加大国。
皇属近亲如之,追加封爵。
服疏及诸亲之服近者,赠一官。
宰相、枢密使赠二官,使相、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尚书已上、三司使、节度使、留后、观察使、统军、上将军、内臣任都知副都知者,赠一官。
皇权的限度:宋朝君主受到的10道约束
皇权的限度:宋朝君主受到的10道约束北宋元丰年间,大宋与西夏在陕西永乐城爆发战争,结果宋人新筑的永乐城被雨水浸塌,城破,宋师大败。
这次用兵失利,让宋神宗大怒,“内批出令斩一漕官”,御笔批示将一名路转运使斩了。
次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宰相)蔡确奏事,神宗问他:“昨日批出斩某人,今已行否?”蔡确说:“不可斩,方欲奏知。
”神宗说:“此人何疑?”蔡确说:“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始。
”神宗沉吟良久,又说:“可与刺面配远恶处。
”这时,门下侍郎(副宰相)章惇站出来说:“如此即不若杀之。
”神宗问道:“何故?”章惇说:“士可杀不可辱。
”神宗声色俱厉地说:“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章惇不客气地顶了一句:“如此快意事,不做得也好。
”“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这并不是宋神宗一个人的牢骚,其实是宋朝君主处处受掣肘的常态。
今天许多人以为皇帝一定是口含天宪、出口为敕,但这一想象并不合宋朝史实。
我仔细考究过宋代君主所受到的种种约束,其完备性可谓为历代所不及,既有其他王朝共有的一般性约束,也有其他王朝所无的特别约束。
两宋三百余年,从未诞生过一个独裁的君主,倒是著名的权相出现了一大串,我们可以列出一个长名单:王安石、蔡京、秦桧、韩侂胄、史弥远、贾似道,等等。
宋代可能没有很好地解决权相专制的问题,但君权则是受到了有效限制。
我将宋朝君主所受到的约束归纳为十项。
下面我们一一考察。
天·誓约·道理首先让我们从古代帝王心目中最不可亵渎的神秘力量——“天”说起。
在秦始皇建立帝制之后,皇帝是至高无上的,汉代时董仲舒提出“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 ,才在皇权之上设置了一个更高位阶的“天道”,将“绝对皇权”改造成“相对皇权”。
现在受过理性启蒙的人们似乎难以想象古人对于天的敬畏,但对于古人来说,他们确实相信上天有一双眼睛盯着人间,并通过灾异向失德的统治者提出警告。
元丰八年(1085),神宗皇帝驾崩,太皇太后垂帘听政,吕公著这么告诉太皇太后:“天虽高远,日监在下,人君动息,天必应之。
宋朝削弱相权的措施
宋朝削弱相权的措施宋朝时期,统治者为了削弱相权的力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下面将从政治、军事、经济和思想文化等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宋朝在政治上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削弱相权的力量。
首先是设立了中书门下、尚书省和吏部等中央机构,逐渐减少了相权在朝廷决策中的影响力。
尤其在文官制度中,设置了翰林学士、侍制、侍读等官职,以提拔文臣,减少相权的介入。
此外,宋朝还加强了官吏考核制度,一些重要职位需要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削弱了由相权介入的行政任命。
其次,在军事上,宋朝实行“靖康之耻”的政策,大力强化了皇室和官僚集团对军队的控制。
通过加强对武将家族的监视和限制,削弱了相权对军队的掌控。
同时,宋朝还大力鼓励士人充实军队,通过培养新的指挥官,进一步削弱了相权的军事影响力。
在经济方面,宋朝实行了一系列的经济,削弱了相权在经济领域的影响力。
首先是加强了封建土地制度,废除了唐朝相权设立的一些土地专营制度,减少了相权对土地的控制。
其次,宋朝实行了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度,限制了相权的经济特权,增加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收入。
此外,宋朝还推行了商业经济的发展政策,大力发展手工业和商业,削弱了相权军事化的封建土地经济。
最后,在思想文化方面,宋朝加强了儒家思想意识形态的建设,削弱了相权对文化教育的掌控。
宋朝实行了“程朱理学”的政策,推崇儒家经典,提倡士人向往清官儿女的传统观念,减少了相权对教育和意识形态的干预。
此外,宋朝还推崇文人治国的理念,鼓励士人参与政务,进一步削弱了相权的权力。
通过以上的措施,宋朝成功地削弱了相权的力量。
相权的权力被有效地分散,增加了官僚集团和皇室对国家事务的控制力。
然而,也要注意到,尽管相权的力量被削弱,但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朝廷政务有一定的影响力。
这一点在南宋时期尤为明显,相对缺乏软弱的统治者,相权在政治中的作用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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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题目北宋皇权与相权的制衡学生姓名冯良良学号0907014038 所在院(系)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专业班级历史092指导教师陈曦完成地点陕西理工学院2013年 5 月 15 日北宋皇权与相权的制衡冯良良(陕理工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历史092班陕西汉中723000)指导教师:陈曦[摘要]:在中国封建社会自秦朝以来的皇权与相权权力分配中,北宋皇帝一方面通过各种手段削弱宰相权力,使宰相无能力和机会威胁自己的统治,从而使皇位永固。
另一方面,宰相又能通过皇帝赋予的权力和政令程序来制约皇帝,防止皇帝滥用权力。
而且北宋皇帝对臣子温柔宽容政策,使他们能无担忧的指出皇帝的过失。
这样就使皇权与相权相互监督制约,以此来维持宋朝稳定的政治秩序,使北宋能在内忧外患中延续一百多年历史。
[关键词]:北宋;皇权;相权;制衡古往今来,人与人、集团与集团之间有太多的博弈,中国自秦朝设宰相以来,君相之间就在为分割权利而进行博弈。
博弈的结果不外乎一方压倒另一方或另一方压倒这一方,双方此强彼弱,但这并不是最好的结果,最好的结果应该是双赢或者是多赢。
博弈双方都能得到自己想要的,达到双方平衡,这才是解决君相权力矛盾的关键和最有效的方法。
中国的封建社会持续两千多年,从秦统一到清朝灭亡,中国的政治模式就一直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在专制主义中有这样一个长期存在的矛盾,而且历代都在寻找处理这一矛盾的最有效的方法,那就是专制主义下的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
皇帝拥有最高统治权,宰相拥有最高行政权,他们两个要分割中央的权力。
人都是有私心的,不愿别人权力比自己大,所以皇权与相权之间是此强彼弱或者此弱彼强的关系,很难达到平衡。
从秦朝到清朝,从君相共治到废宰相,皇权在一步步加强,相权在一步步削弱,这是皇权与相权发展的总体趋势。
但在北宋皇权与相权之间的关系却很微妙,君相之间能够达到相对程度的制约以至平衡。
宋代,作为历史上争议较多的朝代,在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情况下,皇帝与宰相又是怎样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呢?君相之间又是怎样来分割权力的呢?一、皇权对相权的约束“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
”对前代历史总结经验教训可以为当朝政治起到借鉴作用。
北宋开国皇帝以“黄袍加身”夺得皇位,自然就不想让别人再有能力与机会来推翻自己。
于是就开始采取措施,制定制度来使自己江山永固,并能传之秋万代。
在进行了“杯酒释兵权”之后,极力降低了武将的地位和职权,使武将再无能力与自己争夺权力。
在解决了武将问题后,皇帝对宰相也不太放心,因为在北宋以前有不少武将夺权的例子,但宰相压过皇帝,甚至宰相夺位的也不在少数,如王莽曹操之类。
于是皇帝就开始想方设法地削弱宰相的权力,加强对宰相的控制。
皇帝对宰相往往有一种矛盾的心理,一方面认为宰相对于自己的政权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另一方面处于“唯我独尊”的心理,不允许相权过大,北宋皇帝也不例外。
北宋实行“以文治国”,改变唐代武将在外有战功可入朝为相的传统,实行宰相之职只能由文官担任的制度。
宋太祖说过:“作相需读书人。
”[1]其表面理由是认为武将少知义理,只能带兵打仗,没有能力辅佐皇帝处理朝政,而文人则饱读诗书,通义理,能辅君佐政。
其实这不是最根本的原因,最主要是武将为相,拥兵强势,难以控制,而文人为相,则就不一样。
一方面文人饱读诗书,长期受儒家忠君爱国思想教化,使得他们往往被授予官职后就会对皇帝感恩戴德,不会轻易篡权。
太平兴国五年的进士科苏易简亦云:“雨晴禁署绝纤尘,宴会名贤四海闻。
供职尽居清显地,崇儒同感圣明君……”[2]反映了入仕的文人们对宋初君主的感恩戴德,又怎能会轻易反抗君主呢?另一方面,文人宰相手下没有强兵悍将,而且自己不会带兵打仗,他再怎么折腾,也很难用武力推翻皇帝。
皇帝能轻而易举的控制宰相,防止宰相背着皇帝做威胁皇位的事。
在北宋以前,宰相是皇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宰相对军、政、财各部门事无不统,这使得宰相有能力与机会依靠手中军、政、财权力去控制皇帝。
北宋前期的宰相称为同中书门下章事,宰相议事的场所称为“中书门下”,这里本来是掌管军事政治大权的地方。
宋太祖为削弱相权,将宰相手中的军权分离了出去,转移到新设的机构枢密院。
掌握军权的枢密院与中书门下并称“二府”,对持军政大权,各行其是,地位平等,互不隶属。
把军权从宰相权力中分离出去,能有效的防止宰相拥兵自重,不服皇帝管辖。
此外,又将宰相控制的三司分离出来,也成为独立的机构,三司使定为常设官员,以三司使分取宰相的财权,财权也脱离宰相之手,使得宰相没有威胁皇帝的经济基础。
北宋在中央又设参知政事作为副宰相,太宗时命参知政事与宰相轮流掌印,赴政事堂与宰相议事。
参知政事的设立又分割了宰相的政治大权,使其无法运用政治权势控制朝廷大员。
参知政事与宰相互相牵制,从而使得皇权加强。
对此,翦伯赞总结道“北宋政府为了不使宰相的事权过高,再宰相之下添设参知政事,并把晚唐五代时权宜设置过的枢密使和三司使定为常设官员,以枢密使分取宰相的军政大权,以三司使分取宰相的财政大权,枢密使和中书省对称“二府”,三司使则号称“计相”,枢密使、三司使的事权和宰相不相上下。
”[3]这就是以分权达到集权,以权力制约权力。
北宋为防止宰相专权,对宰相的职权不专任,也不确定宰相人数。
这样皇帝可以任用多个宰相,使每个宰相的权力变弱,而且互不统属,皇帝能个个掌控。
北宋朝廷中宰相的人数一般约在五人左右,或“两参三相”,或“三相两参”,也有情况是“三相”,太宗朝以后三参三相居多。
北宋皇帝对宰相有任免权,“人主之职论一相,一相之职论百官”。
[4] 宰相掌握着百官的统帅权,但宰相的任免权则牢牢掌握在皇帝手中。
当皇帝认为谁有才能,能任宰相之职,就能直接提拔。
如熙宁初年,反对王安石执政的人不少,认为:“安石为翰林学士有余,出辅弼之地则不可”[1]10221 宋神宗顶住压力,将王安石任命为参知政事,后又把他提为宰相。
但当皇帝对宰相有猜忌,认为宰相之权影响到自身地位时,便会撤换宰相。
北宋皇帝对宰相很难做到坚信不疑,宰相受惩处者,被撤换者都很普遍的,由于皇帝对其仍有一定的信任,于是常常便一纸诏书又将其召回,这就形成了北宋宰相反复登位的现象。
“宰相三入者,赵中令,太祖朝初相,太宗朝两入。
”[5]赵普是北宋的开国宰相,宋太祖发现他有违反禁令,私运木材扩建府邸等行为,更有卢多逊揭发赵普有受贿、包庇抗拒皇命的官员的罪行。
于是便设薛居正、吕余庆为参知政事,监督赵普,不久又罢免赵普的宰相职务。
后来,太宗朝时,赵普又二度入相。
由此可见宰相的升降沉浮以至命运掌握在皇帝手里,相权再大,也不能同皇权等量齐观。
北宋实行了以上政策后,皇权制约着相权,没有哪个宰相的权力与他分庭抗礼。
在北宋不仅无藩镇割据,不听中央号令得武将,而且也没有出现王莽、曹操这类危及皇位的权相,这正是皇帝对宰相的制约所起的功效。
宫崎市定将宋代称为“看不见篡夺”的时代,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吧。
二、宰相对皇帝的制约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是中国古代体制中最惹人注目的一对恒常存在的矛盾。
一方面,中国自古以来只讲皇权,不讲其他权利。
从理论上说,天下都是皇帝的,其他人包括宰相的权力是得不到任何保障的。
另一方面,以天下之大,即使皇帝他老人家再怎么英明伟大,明摆着应付不了一大摊子的军政事务,所以他必须要指派一个能干的丞相,并以他为整个官僚机构的首脑,为自己处理全国事务。
因此皇帝既防范宰相,但又不得不委任宰相职权,帮助自己处理朝政。
北宋在运用各种方式削弱宰相的权力,使之不威胁皇权,但同时又委以宰相一定权力来治理国家。
在宋初宰相处于位高权重的地位,“宰相之任,所职甚重”。
[6]相权的存在必然会对皇帝形成一定的制约,监督防止皇帝独断专行。
在以后,皇帝对宰相权力有所削弱,把宰相的权力分而治之,但随着现实需要,方便宰相帮助皇帝处理政事,宰相的权力又有所扩大。
权力太分散,宰相无权,想让宰相帮助自己处理事务,宰相也无能为力。
而且权力分散,各项政策,实行起来效率太低,遇到突发事件往往不能及时应对。
处于各种现实考虑,宰相被分割的权利渐渐的又有所集中,使得宰相有权处理全国政务,但也使得宰相有了实权。
在北宋中枢机构具体运行中枢密院只管理军事方面的日常事务,军务上的大事仍需宰相决定。
在财政上,宰相先是过问三司事务,不久被分散的财政权又重新归于宰相,后来三司也在实际中成为宰相的下辖机构。
除此之外,宰相还控制了台谏机构,拥有了人事权,掌握官员的升贬沉浮命运。
从北宋初以后,宰相手中的的兵权、财权、司法权等各种权力渐渐地由分散到最后又集中到宰相手中,宰相就掌握了国家实权。
所以,北宋宰相能够对皇权产生一定的制约作用,使皇帝不能无所顾忌。
有一次,内侍侯莫陈犯事,赵普要诛杀之,宋太宗想庇护,认为“岂有万乘之主不能庇一人乎?”然而,由于赵普坚持屡法,结果“帝不得已,命诛之。
”[7]宰相通过皇帝赋予的权力来纠正皇帝的错误,制约皇帝的权限,维护国家的政治秩序稳定公正。
再就制度的限制来说,宰相还可以用制度程序来限制皇帝。
宰相可以要求皇帝依照制度行事,不得随意突破。
按照北宋的制度,政令的形成要有以下几个程序:先由皇帝与宰相以及执政大臣平章,然后经大臣商议,再又由皇帝审阅“画可”,才能发付尚书省执行。
皇帝一般不能直接将诏书发付执行,需按照程序来发行诏令。
否则称为“内降”或“内批”,宰相就会利用制度程序来反对皇帝“内降”。
宋太祖曾提出过中书省文件由皇帝签署即可,结果遭到赵普反对,赵普指出:“此有司所行,非帝王事也。
”[6]宋仁宗时的宰相杜衍,他封还内降:“凡内降与因泽者,一切不与,每积至数十,则造封面还之。
”宋仁宗不仅没有恼怒,反而加以称赞:“其助我多矣。
”[8]皇帝如果按照程序办事,宰相及相关官员一般只知点头,不知摇头,轻易放弃制度赋予自己的权力,不会对皇帝加以干涉。
以上可见,在北宋皇帝并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皇帝受到宰相等外朝官员的压力,但这并不是宰相能制约皇帝的全部原因。
在封建社会,如果皇帝强制实行,不按合理程序颁布命令,又有哪位宰相能够阻止。
相权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皇权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皇帝对政治态度温和以及对宰相的宽容,允许他们指出自己的不足。
在中国历史上,北宋政治似乎与秦朝政治是走了两个极端,制度没变,但是具体操作上有巨大区别。
北宋政治多了许多温和,少了许多残暴和血腥。
政治的相对温和与宽容,使得北宋宰相在一定程度上能制约皇帝。
宰相敢于指出皇帝的过失,对皇帝错误的命令不执行,而没有性命之忧。
宋代诸位皇帝与士大夫之间的关系的和谐是历史上少有的,君臣之间避免了暴力和血腥。
据说,宋太祖有“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人”的规定,宋的士大夫及后世文人对此也津津乐道。
王夫之曾说过:“自太祖勒不杀士大夫之誓以昭子孙,终宋六世,文臣无欧力之辟。
”[9] 史载:“常奏荐某人为某官,太祖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