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语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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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语言(2)
四、明暗
视觉艺术中的“明暗”是指视觉艺术作品中一个 部分或局部的形象与另一部分或局部的形象因明 度上的差异而形成的一种关系或效果。艺术家创 作的任何一件视觉艺术作品之所以能为我们所看 到并欣赏是由于作品本身的形象与形象之间具有 这种明和暗的对比关系,正如我们平常所说的 “白纸黑字”一样。这种情况既使对于完全用色 彩构成的作品也一样。可见,明暗作为基本要素在 视觉艺术中的重要性。 在视觉艺术中与明暗相关的的术语有:反差或 对比(强、弱或大、小);层次(丰富或简洁); 调子(高调或低调)。
立 体 方 法
明暗在视觉艺术中除了能够模仿事物 的形象,还可以表现丰富的心理情感和 戏剧效果,并且黑与白作为明暗的两个 极端在视觉艺术中的运用也是极富象征 意味。如:强烈的明暗对比给人一种冲 突、不安的感受;而反差较小的明暗配 置可以造成一种亲近、柔和、相融的气 氛;大面积的黑暗令人感到忧伤、抑郁、 寂静、神秘,黑到极点则让人感受到虚无; 大面积的明亮给人轻松、明快、消融、 光明之感。
明暗在视觉艺术中不仅仅具有模仿和表现 功能,同时还是艺术家重要的构图手段。主 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艺术家可以通 过控制画面中的明暗关系来引导观赏者的 视觉以突出主体或主题来传达意义;第二 是艺术家可以运用明暗创造一个处于平衡 状态的画面。这是由于不同明暗程度的形 给人造成的视觉感受上有着不同的“重量” 的原因;第三是艺术家可以运用明暗在作 品中创造富有简化特征的形以增强作品的 整体力度。
不同的色相具有不同的表现性特征。并且因其所处的 环境而有着相应的变化。 不同的色彩关系具有不同的表现性特征。如:几乎所 有的淡色调作品都让人感到更轻松、平和愉快,它 所表现的也多是生活中充满光明和希望的一面,而 暗色调作品总是给人压抑、神秘、不安的感觉;由 高纯度色彩构成的作品令人赏心悦目、一览无余, 似乎少了一点让人回味的东西。这也许正是艺术家 的意图所在吧;而由低纯度色彩构成的作品则让人 感到其中具有某种变化的可能,含而不露。…… 如果所运用的色彩与实际情况相背,其色彩的表现性 特征会与通常情况产生差异。如:绿色的脸、蓝色 的火光、等,这种情况可能是艺术家想运用主观色 彩来传达某种个人对事物的独特感受或是精神方面 的内容。
作品欣赏提示 根据作品运用明暗描绘事物的方法来确 定艺术家的创作观念和创作意图; 仔细观察作品中明暗层次的细微差异,体 会其效果所产生的意味; 分析明暗关系对作品构图的影响。
五、色彩
在视觉艺术中是最能引起人们的共鸣,最 具有表现力的元素之一。它不仅能在艺术 中真实的再现事物的色彩,并且能够通过 它所创造的许多其他视觉元素所不能传达 的信息与效果。如:那落日的余辉以及地 中海的碧蓝色彩所传达的表情,恐怕是任 何确定的形状或线条也无法表达的。下面 将简要介绍有关色彩的基本概念与基本常 识,以帮助我们理解视觉艺术中色彩所创 造的形式与意义。
明暗在视觉艺术中最广泛的用途是描绘生 活中各种事物的形象,并且使形象与形象之 间产生一种“分离”效果。长期以来,巳形 成了两种不同的表现方法即:“平面”的 方法和“立体”的方法。 所谓“平面”的方法是艺术家在运用明 暗描绘事物的形象时不考虑事物本身的体 积或是“真实”的视觉效果,仅通过事物本 身的固有色来描绘和区分对象。这是人类 最早使用的方法,这种方法主要应用于原 始艺术、西方中中世纪的宗教艺术、古代 的东方艺术和现代艺术。
主观色彩:是指反映艺术家个人观点与 偏好的色彩,它与所描绘的自然事物的 本来色彩有很大差异; 固有色:在客观世界看到的事物本来颜 色。如:绿色的草地、蓝色的天空、红 色的房子等; 光源色:指客观世界里光的色彩,如紫 色的灯光、橙红色的夕阳等; 条件色:因光源色对事物的固有色的影 响而形成的色彩。
主观色彩
天 然 色
光 源 色
ຫໍສະໝຸດ Baidu
条 件 色
在再现的艺术中,色彩主要用于对自然的模仿。 并且因不同时期、不同的创作观念而形成了不同表 现方式: 固有色的表现方式和条件色的表现方式。所谓固有 色的表现方式是指:艺术家在模仿对象色彩的时候, 只是描绘事物本来的颜色,而不考虑光源色的影响。 用这种方法创作的作品具有装饰性与平面感。这类 作品主要见于十九世纪以前的艺术。 所谓条件色的表现方式是指:艺术家在模仿事物色 彩的时候,追求视觉的真实,在描绘的过程中同时 考虑光源色、环境色对事物固有色的影响。其作品 具有真实的空间幻觉。这类作品主要见于印象主义 和现实主义风格中。

在色彩理论中,科学家为了帮助人们认识 色彩的规律,建立了一个“三原色”体系: 即以红、黄、蓝为基础的混色来调制各种 颜色的方法。并根据混色的结果,建立一 个由十二种色相组成的色环,用来研究各 种色彩之间的关系。如:在色环上相邻的 三种或四种色被称为同类色或相似色,因 为他们包含了一种共同的颜色,因而具有最 和谐的关系;在色彩轮上位置相对的两种 色彩称为互补色或对比色。艺术家有控制 的运用类似色与互补色来获得作品的和谐 并突出主体。
艺术中的明暗效果给人造成的这些视觉感受可 能与人在生活中经历黑暗和光明的体验有关, 这种体验同时也可能是视觉艺术中象征性运用 明暗的根源。如:一般情况下在许多艺术作品 中光明(白色)被用来象征善、真理、圣洁、美 德;而黑暗(黑色)却被用来象征邪恶和妖魔。 另外,画面中光线的来源也具有一定的象征意 义。事实上,具体到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艺术 作品其象征性运用明暗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如: 白色在西方被用来象征基督、圣洁、天使等; 而在中国传统艺术如京剧脸谱中用来象征奸诈、 狡猾等。
在色彩理论中,描述色彩与色彩关系的 术语有: 色相、明度、纯度,这三个概念主要被 用来描述一种色彩的基本特征; 色调:是描述视觉艺术作品的色彩所具 的整体特性的术语。如一副绘画作品 可以是绿灰色调,也可以暗红色调,可以 是冷色调也可以是暖色调等等; 色彩的冷与暖:是用来描述某种色彩在 在特定的色彩关系中所显现的表现性 特征的术语;
平 面 方 法
所谓“立体”的方法又被称为明暗渐变法,这 种方法起始于文艺复兴初期,主要是当时的艺术 家为了创造一种“真实”的视觉效果而发明的 一种方法。当用明暗来创造一种视觉“真实” 时,艺术作品中的明或暗便与生活中的光线联 系起来了。明处即是被光线照到的地方,暗处即 是一个物体的背光处或是该物体的投影部分。 艺术家就是通过明暗的变化来塑造“立体”的 形象和三维的空间幻觉。这种方法在文艺复兴 以后的几百年里成为绘画艺术的主要创作手段。 这种方法也是摄影与电影创作中描绘事物形象 特征的主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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