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涉税风险
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及管控措施
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及管控措施作者:欧丽莲来源:《今日财富》2022年第14期税法制度不仅仅关乎我国的财政收入,同样也是调控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对我国经济建设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我国社会经济的特点,我国主要推行增值税以及营业税两种税制。
为顺应时代发展促进经济全球化,我国税法制度需要及时做出调整。
我国政府于2015年在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税法制度的实施,取得一定成绩,因此营改增的税法制度在我国开始逐渐推行起来。
通过一段时间的推行,营改增在我国经济中逐渐发展为常态化。
本文对新形势下营改增对企业的意义及影响进行阐述,并对新时期下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进行分析,针对企业存在的增值税税务风险给予相关建议及措施。
在2016年正式实施全面营改增以来,关于营改增方面的财务以及体制的改革逐渐深化。
在营改增全面推行期间,我国经济进入新时期,随着我国市场规模逐年扩大,其制度不断规范与完善,此外经济全球化对企业的影响不断加深。
因此大多数企业及管理层将企业发展的重点从扩大经济规模上逐渐转移到企业内部管理中,将企业内部管理能力及质量的提升作为企业发展的关键。
因此,目前各行各业在提升企业内部管理能力的同时,将新时期下有效应对增值税税务风险作为提升企业实力的关键,其目的是为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及管理能力,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新形势下营改增对企业的意义和影响在2015年营改增税法制度试点实施之前,营改增对于企业的影响主要是在企业缴税纳税的方法以及纳税筹划上,营改增试点初期,企业将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作为增值税税务风险管控的重点,以确保企业在营改增税法制度的影响下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自2016年我国对营改增全面实施以來,经过6年时间的磨合,营改增已经进入常态化,这期间企业已经逐渐熟悉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以往旧财务体制的改革,在6年的时间内我国企业已经逐渐度过了营改增过渡时期。
在经济全球化加速的背景下,不断熟悉营改增并顺应时代发展作出企业管理上的调整与管理,不仅确保企业当下的经济发展和收益,更需要在营改增的积极影响下,加强对企业业务活动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升级。
涉税风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风险提示清单
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计税
依据
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所有行业
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
计税
依据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O
所有行业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计税
依据
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所有行业
个人所得税
涉税风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风险提示清单
税种
重点风险环节和事项
风险
要素
具体税收风险描述
风险易发行业
增值税
申报缴税
税率税额
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所有行业
增值税
申报缴税
税率税额
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所有行业
增值税
申报缴税
计税方法
既有适用简易计税的业务,同时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但未分开核算,计税方法混淆不清。
所有行业
企业所得税ຫໍສະໝຸດ 申报缴税计税依据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所有行业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所有行业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生产型出口企业
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税
计税依据
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规定范围、确认原则和列支限额等,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或者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列支限额未作纳税调整。
上下游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法律风险
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风险《已证实虚开通知单》是上下游税务机关进行案件协查而产生的内部文书,虽然是委托方税务机关对上游企业虚开行为的“证实”,但其只是违法信息线索,其真实性需要下游税务机关配合检查。
在认定虚开时,不能过度强调资金回流的作用,尤其不能在未形成完整链条或未能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就定性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各类涉税违法行为是近年来各地稽查局最主要的工作。
在日常的稽查检查工作中,根据《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能否判定下游受票企业逃税,根据资金回流能否判定企业虚开,这两个问题引发了诸多争议。
《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与逃税的关系《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最早出现于《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51号)(目前全文废止)。
该文件第二条规定:“涉及增值税抵扣凭证税收违法案件的协查(以下简称协查)是指各级税务机关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在案件检查过程中,案发地稽查局(以下简称委托方)将检查发现有疑问或者已确定虚开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及相关信息发送给涉案地稽查局(以下简称受托方),受托方对增值税抵扣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事项和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处理、取得相关证据并反馈协查结果的工作。
”第八条第五款规定:“已确定虚开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案件,委托方应在通过网络发送委托协查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将纸质《通知单》及相关证据资料按照案件保密的有关要求寄送受托方。
”之后在《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管理办法(试行)》(税总发〔2013〕66号)第九条规定:“已确定虚开发票案件的协查,委托方应当按照受托方一户一函的形式出具《通知单》及相关证据资料,并在所附发票清单上逐页加盖公章,随同《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寄送受托方。
通过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发起已确定虚开发票案件协查函的,委托方应当在发送委托协查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寄送《通知单》以及相关证据资料。
”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委托方已开具《通知单》的,受托方应当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立案检查。
新形势下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及管控措施
新形势下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及管控措施作者:李鹏飞来源:《今日财富》2023年第33期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的全面落实,我国税务改革不断推进。
对于企业而言,如何在这场改革中依法保障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当下关注的重要问题。
本文立足于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探索对企业增值税管控的意义,分析新形势下企业税务风险的来源,并立足于现实,为企业增值税风险管控提出可操作的建议。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逐渐落实,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比以往更大。
针对企业内部增值税税务风险开展自我审查,同时优化税务管控措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税法政策,企业应当与时俱进地将纳税筹划作为一个工作重点。
一、企业面临的新形势目前,在“营改增”背景下企业面临着全新并且复杂的环境。
大体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第一,对于企业的税务筹划而言获得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多。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增值税税率几次下调,这一变化对于小微企业而言,优惠力度对其发展具有正向意义。
第二,政府有关部门对税务稽查和监管越来越严格。
应对企业偷税与避税的监控手段也越来越完备。
大数据分析技术和税银联动,织密了税务审查网络。
在这样的大形势之下,企业只有及时自查,依法纳税,才能适应当下的发展形势。
第三,对于企业而言,面临的税务环境越来越复杂,尤其是“营改增”对于企业而言可能面临着某些潜在的风险,如果处理不当会给企业的稳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二、企业增值税管控的现实意义(一)提升企业纳税意识开展增值税税务风险管控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纳税意识。
在企业内部宣传增值税税务风险的控制以及管控措施,主要针对管理层、财务人员或者其他税务经办人员,督促他们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
除此以外,为了规避增值税税务风险,还要经常提醒业务人员取得具有经济业务实质的专用发票,以此防范企业税务风险。
在企业内部要形成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
对此,企业内部的财务人员要自觉学习新的税收政策,主动把控税务风险。
通过正确理解税收政策,做好企业纳税筹划,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涉税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涉税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涉税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发票管理风险:发票虚开、重复开票、冒用他人名义或单位等发票管理风险。
防范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发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发票的开具和使用,加强对发票的审核和监督。
2. 销售合同风险:销售合同中虚构交易、违规抵扣等风险。
防范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销售合同审核机制,确保合同内容真实有效,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 资金流动风险:资金流动不清晰、无法追溯等风险。
防范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的资金流动账务制度,加强对资金流入和流出的监控和追踪,确保资金的合法流动和使用。
4. 税务申报风险:误报、漏报、迟报等税务申报风险。
防范措施包括加强财务和税务人员的培训,完善内部核算和报表制度,确保申报内容的准确和及时。
5. 税务审计风险: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税务审计时存在的风险,可能导致税务追缴和罚款等后果。
防范措施包括保持良好的纳税记录,及时补正和缴纳税款,积极主动与税务机关合作,遵守税法和税务规定。
综上所述,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加强员工培训和监督,提高对税务法规的了解和遵守,确保纳税合规性,并积极与税务机关合作,避免增值税涉税风险的发生。
浅议新形势下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及管控措施
财经纵横浅议新形势下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及管控措施王雪荣 柏德皮革(中国)有限公司摘要:税收作为国家组织财政税收及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已经成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重要管理内容。
特别是作为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已经涉及到所有类型与规模的企业,对其进行税务风险防控与筹划已经成为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互联网+”及大数据平台广泛应用的今天,企业在缴纳增值税过程中也会面临网上申报、增值税比对、电子发票管理及纳税会计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如何通过强化增值税管理及风险防范,避免企业承受税务法律风险是衡量企业综合竞争能力的参考标准。
本文通过对在新形势下企业增强增值税税务风险管控意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企业提高增值税风险防范意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增值税;税务风险;意义;管理措施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34-0165-02在传统手工会计核算与税收征管模式下,企业只需根据预计销售额向税务机关申请空白手撕发票,定期将存根联上交税务机关并缴纳增值税税款。
而在互联网、大数据快速发展的今天,税务机关通过金税工程、增值税发票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增值税征管综合平台,一来方便了增值税纳税人在网上进行申报,同时也使税务机关可以实时了解企业销售收入及进项税发票抵扣等情况,提高了税务机关征管的效率,不断壮大了地方政府税基。
新形势下,企业也面临着会计核算、进项税抵扣、优惠政策享受、电子发票管理等方面的挑战,一旦企业未能严格按照增值税相关法律进行操作,将使企业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
一、企业强化增值税税务风险防控的意义一是企业通过在内部广泛宣传增值税相关政策,使财务人员、经办人员不断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特别是督促了采购人员必须获取具有经济业务实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不断降低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
二是企业财务人员通过与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与沟通,可以及时了解国家近期针对相关行业出台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增值税税负,为企业扩大再生产积累更多资金。
进出口涉税66个风险点
进出口税收总计66个风险点梳理进出口企业出口退税、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附加税涉及税收风险点及处理方法:出口不能退税的22个风险点:1.出口企业在退税的审核中连续多次没有增值税发票信息2.出口企业在退税审核中没有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3.出口企业不能在次年4月15日之前收回出口货物报关单4.出口企业不能在次年4月15日之前收回上年度货款5.出口企业收汇出现境外“第三方付款行为”6.出口企业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日期早于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日期7.出口企业供货商是贸易公司8.出口企业的提单的发货人不是出口方9.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提单的内容不一致10.出口企业存在异地报关11.出口货物报关单中“境内的货源地”填写不规范12.出口企业将货物销售给海关特殊监管,但货物最终流向国内企业,没有出口。
13.出口企业在货物的采购中没有获得增值税发票14.出口企业的供货商是关注企业15.出口企业本身是关注企业16.出口企业出口的商品是关注商品17.出口企业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明显偏高18.出口企在制定报价的时候出现高买低卖19.出口不能按照国税的规定进行出口单证备案20.出口退运后复出口操作错误21.出口企业修改报关单后纸质关单与电子口岸信息不匹配22.出口企业法人不知道自己是法人增值税11个风险点:1.开来的发票收款单位与销售单位不一致时,增值税进项税额能抵扣吗?2.测算增值税的税负是否达标3.进口的货物的增值税抵扣方法及能否退税4.供货方被国税认定存在接受虚开发票行为,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抵扣及退税最新解释5.出口企业对于货代公司开具海运费形成增值税最新处理方法6.增值税报表中时间过长的留抵税的处理方法7.视同内销后,出口企业如何准确计提增值税及填表方法8.外贸企业用于退税的增值税发票的处理方法9.是所有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吗?10.出口企业了解非正常户的界定及供货商是否存在2年注销税务登记行为11.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稽核的流程企业所得税28个风险点1.出口企业不要出现漏记和跨年确认收入2.出口企业获得补贴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税总明确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口径4.对于高新技术认定需谨慎,避免假高新5.预提费用税前扣除要谨慎6.营业外支出列子的合理性7.年末对于预收账款的处理方法8.固定资产最新的折旧办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9.费用列支中对于没有合理票据的处理方面10.佣金最为费用列支的合理性11.国际海运费是否能在所得税作为费用列支12.境外缴纳所得税在境内抵免方法13.差旅费列支不要和业务招待费发生混淆14.企业在列支费用时,应特别关注“私车公用”的问题;15.出口企业产生坏账的处理方法16.企业得到的增值税返还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7.企业被税务局稽查后,查国外补的以前年度税款可否税前列支;18.企业在预缴中如果有少缴税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吗;19.企业如果涉及转口贸易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企业的得到普通发票如果未开付款方能否在税前列支;21.企业在工作中取得国外票据能否在税前扣除;22.企业如果在实际工作中发生的业务无法取得发票如何在税前扣除;23.企业在实际工作中涉及关联交易如何处理24.企业所得税季度实现的利润能否弥补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弥补的年限?25.预提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区别26.非居民企业和居民企业区别27.那些业务涉及预提所得税28.企业必须自查是否存在没有进行过代扣代缴的税收业务个人所得税4个风险点1.企业发给员工的福利费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关于股东的借款年末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利润分配后股东为自然人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劳务费如何扣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未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的税务风险预警及应对策略
增值税的税务风险预警及应对策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税务管理日益复杂化。
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制度,增值税在诸多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增值税的管理与操作并非一帆风顺,税务风险随时可能出现,给企业和个人带来困扰。
因此,及时预警和应对增值税的税务风险,对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税收的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1.税务风险预警的意义税务风险预警是指在税务管理过程中,对可能引发涉税纠纷、损失或影响税务安全的因素进行事前预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税务风险预警具有以下几个意义:1.1 避免经济损失:税务风险一旦发生,往往会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沉重的负担。
通过预警系统,可以提前识别潜在的税务风险,及时采取措施防范,以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发生。
1.2 保护纳税人权益:税务风险如果得不到及时预警,纳税人的权益会受到损害。
预警系统能够提前发现可能对纳税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帮助纳税人保护自身权益,确保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1.3 维护税收稳定:税收对于一个国家的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税务风险的预警与应对,能够保障税收的稳定性,维护国家财政的正常运行。
2.增值税的税务风险及预警2.1 增值税申报错误:增值税属于自行申报和自行核销的税种,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容易出现错误。
例如,在计算减税项目时,由于操作不慎或理解偏差,导致申报错误,给企业和个人带来纳税争议。
2.2 额外扣除问题:纳税人在计算并申报增值税时,可能存在额外扣除的问题。
例如,对符合法定扣除条件的费用未及时核准,或不符合法定扣除条件的费用被错误地列入扣除项目等,这些错误可能引发增值税的纳税争议。
2.3 跨区域交易纳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区域交易变得更加频繁。
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需要合法申报跨区域交易所涉及的增值税。
然而,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政策差异,容易导致纳税人在跨区域交易中误操作,引发税务风险。
针对以上增值税的税务风险,可以采取以下预警措施:3.预警措施及税务风险应对策略3.1 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企业或个人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包括制定明确的税务政策和流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强化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税务数据的准确性,降低纳税风险。
增值税的税务风险与预防措施
增值税的税务风险与预防措施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方式,在税收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增值税的纳税主体众多,税务规定繁复,存在着一系列的税务风险。
本文将就增值税的税务风险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增值税风险的来源1.税收政策风险税收政策风险是指由于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的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风险。
税收政策的频繁调整和修订,会给纳税主体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降低了纳税人的税收合规性,增加了税务风险。
2.税收核定风险税收核定风险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增值税核定进行评估和审计时存在的不确定性。
税务机关可能会对纳税人的涉税事项进行核定,核定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着纳税人的税负和纳税合规。
税务机关对核定结果的错误或不准确评估,将给纳税人造成一定的财务损失。
3.税务筹划风险税务筹划风险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收法律漏洞或合理的税务筹划手段减少纳税义务时存在的风险。
虽然税务筹划是合法的,但如果操作不规范或规避纳税义务,则可能面临税务风险和纳税争议。
二、预防增值税风险的措施1.加强税收政策研究和学习纳税人应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并进行合规性评估。
建立税收政策研究团队,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获取税收政策的变动。
通过不断学习和研究,提高对税收政策的解读能力,减少因政策不确定性而带来的税务风险。
2.加强税务合规管理纳税人要建立健全的税务合规管理制度,确保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税务义务。
制定详细的税收政策手册,规范纳税员的操作流程,提高纳税合规性。
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确保税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数据错误而导致的税务风险。
3.合理的税务筹划税务筹划应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避免滥用税收法律漏洞和规避纳税义务。
在进行税务筹划时,纳税人应清楚了解自己的税务风险承受能力,并衡量风险与收益的关系。
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降低纳税负担。
4.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机制纳税人应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定期评估各项税务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企业预收账款增值税涉税风险管理
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预收账款数 据信息 ,锁定 ” “ 了涉 及预收账款的50 1户纳税人 , 要求其进行 自查 , 纳税 相关 人现 已补缴入库增值 税1 亿元 。因此 , . 2 预收账款正成为
增值税涉税 风险的“ 重灾 区” 亟待加强研究 , , 帮助企业 规避涉税风险 , 有效 降低税务机关执法风险。 预收账款的性质及其增值税涉税风 险管理 预收账款是企业按照合 同规定或交易双方之约往取决于交易双方 的信任 以及标的物的紧俏程度 , 即要看这个交易是处于买方市
场还是卖方市场 。 预收的款项可能还具有定金或保证 的 性质 , 看双方在合约 中怎么约定 。由于预收账款是 这要 企业采用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形成 的一项负债 , 根据合 同 约定 , 交货义 务发生在 收取 货款 的一段 时间之后 , 因此 采取预收方 式销售物 品或提 供劳务是最安 全 的交易方 式 ,但企业也可能会因此而失 去一些业 务拓展 的机会 。 预收账款一般是在三种情况下 产生的 : 一是企业 的产 品
或劳 务在市场上供不应求 ;二是购货 单位 的信用不佳 ;
三是生产周期长的企业 ( 如建筑业 、 造船业等 ) 为解决生 新发生 的费用或损失小 于取得 的利益时 , 该项筹划方案 才是合 理的 ; 当费用 或损失大 于取 得 的利益 时 , 该筹划 方案就是失败方案 。 3 . 企业税收筹划应 注意 防范风险 企业税 收筹划 之所 以有政 策 、 营等 风险 , 经济 经 与 环境 , 国家政策及企业 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 。尤其 是那些立足 长期 的税 收筹 划 ,更是蕴 含着较大 的风 险 性。例如 , 较长一段时间 内, 国家可能调整税 法 , 开征一 些新税种 , 减少部分税收优惠等 。另 外 , 什么税种 , 无论 在纳税范 围和应纳税额的界定上 , 法律都赋予税务机关 定的职业判断 。 因此 , 在企业税 收筹划 中, 有关人员除
增值税销项税常见的涉税风险有哪些
增值税销项税常见的涉税风险有哪些1、将购进货物⽆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未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核查建议:核查营业费⽤、营业外⽀出、应付职⼯薪酬-福利费等科⽬,将⾃产、外购的货物⽆偿赠送他⼈,以及将⾃产的货物⽤于职⼯福利或个⼈消费未计增值税。
政策依据:《增值税暂⾏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条例》第⼗条规定:下列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于⾮增值税应税项⽬、免征增值税项⽬、集体福利或者个⼈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消费品;(五)本条第(⼀)项⾄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
《增值税暂⾏条例实施细则》第⼆⼗⼆条规定:条例第⼗条第(⼀)项所称个⼈消费包括纳税⼈的交际应酬消费。
2、从事货物⽣产及销售的企业发⽣除《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第六条规定之外的混合销售⾏为,应当缴纳增值税。
核查建议:核查销项税⾦科⽬,审核销售合同,对属于应征增值税的混合销售⾏为的计提销项税额。
政策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纳税⼈的下列混合销售⾏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销售⾃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处置⾃⼰使⽤过的固定资产,未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处置旧汽车、旧设备等。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第2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注意2009年前后相关政策的变化。
房地产代销合同中的涉税风险管控
房地产代销合同中的涉税风险管控一、引言房地产代销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代销商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旨在通过代销商的销售渠道推广和销售开发企业的房地产项目。
在房地产代销合同中,涉及到的税务问题是不可忽视的。
本文将针对房地产代销合同中的涉税风险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二、涉税风险分析1. 增值税风险房地产代销合同中,涉及到的一个重要税务问题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指在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过程中,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费。
在房地产代销合同中,可能存在以下增值税风险:(1)代销商未按规定将销售额计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代销商虚报销售额以减少纳税额;(3)代销商未按规定办理增值税发票。
2. 个人所得税风险房地产代销合同中,代销商作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其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费。
在房地产代销合同中,可能存在以下个人所得税风险:(1)代销商未按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2)代销商虚报所得以减少纳税额;(3)代销商未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缴纳手续。
3. 印花税风险房地产代销合同中,涉及到的另一个税务问题是印花税。
印花税是指对各类经济文书和交易行为征收的一种税费。
在房地产代销合同中,可能存在以下印花税风险:(1)代销商未按规定办理印花税缴纳手续;(2)代销商虚报代销合同金额以减少印花税额;(3)代销商未按规定办理印花税票据。
三、风险管控措施为了减少房地产代销合同中的涉税风险,需要采取以下风险管控措施:1. 加强合同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代销商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流程。
合同中应明确涉及税务的条款,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税务义务。
2. 定期进行税务培训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代销商应定期组织税务培训,提高双方对税法法规的了解和应对能力。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税务政策的更新、税务申报的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以提高双方对税务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增值税的税务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增值税的税务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税收成为了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种常见的税收形式,增值税在现代税收制度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然而,由于增值税涉及的范围广泛,操作复杂,税务风险也相应增加。
本文将对增值税的税务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防范措施,以帮助企业避免或减少潜在的税务风险。
一、增值税的税务风险评估增值税作为一种间接税,涉及的纳税主体众多,税率复杂,适用范围广泛。
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企业可能面临以下税务风险:1. 税收合规风险:企业在纳税申报和缴纳过程中,可能存在漏报、瞒报、误报等行为,导致税务部门追缴税款或处以罚款。
2. 税务筹划风险:企业在税务筹划中,可能利用各种手段规避税款,如虚报发票、偷漏税等,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实,将面临巨额税款的追缴和相应的处罚。
3. 涉税争议风险:企业与税务部门在纳税义务履行、税收优惠等方面存在争议,如认定是否符合税法规定、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等。
二、防范措施为了规避增值税的税务风险,企业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 加强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包括建立财务和税务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数据管理和审计机制等。
2. 加强税务合规教育培训: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税收法规培训,提高员工对增值税税法的了解和认识,减少因为不了解税收政策而产生的合规风险。
3. 定期进行税务自查:企业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税务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避免涉税风险的发生。
4. 寻求专业税务咨询:对于复杂的税务问题,企业可寻求专业的税务咨询服务,减少税务风险。
5.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合规前提下,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收负担,同时注意合规流程和申报要求,避免产生涉税争议。
结语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税收合规和风险防范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种,涉及范围广泛,操作复杂,需要企业高度重视相关的税务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商业银行增值税涉税风险浅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金融银行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在大家开始纷纷讨论研究营改增带来的好处或坏处的同时,却忽略了增值税同时可以给企业带来的涉税风险,对增值税涉税风险及防范了解不多或不够重视。
一、商业银行相关增值税减免优惠项目由于商业银行收入核算复杂,收入类型繁多,所以做好收入的计税方式、免税判定才能更好的保证增值税申报的准确性,主要涉及的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如下:(一)对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的增值税优惠适用事项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或者没有授信额度,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的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或者没有授信额度,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的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以上优惠政策均要求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二)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增值税优惠适用事项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里第二十三条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具体包括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银行联行往来业务、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
增值税风险指引及应对措施
增值税风险指引及应对措施【风险点1】企业收回逾期包装物押金未缴纳增值税【风险等级】★★★【风险描述】企业在销售产品时收取的出租出借包装物押金,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退还给购买方,未视同企业销售收入的一部分,未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税款。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7号)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预计风险】企业对取得的逾期包装物押金未将其计入销售货物的销售额之中,会对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
税务机关在核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时,对企业对外销售产品取得的逾期包装物押金是否已计入销售额是其核查重点,若企业存在上述情况,可能会产生补缴税款以及缴纳滞纳金罚款的风险。
【解决方法】企业应自查自身“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总账以及明细账,判断是否存在上述风险,若是存在上述问题,建议贵企业及时进行改正,将逾期的包装物押金收入计入销售额中计算缴纳税款。
【风险点2】销售货物销售额与折扣额不在同一张发票而在核算时减除了折扣额【风险等级】★★【风险描述】企业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折扣额与销售额单独开具发票,将折扣额从销售额中减除,少计与之对应的增值税税款。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款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会计经验:酒店业增值税涉税风险点分析
酒店业增值税涉税风险点分析一、收入构成及适用税率1.住宿收入、餐饮收入、娱乐收入,按照6%税率缴纳增值税。
2.停车费收入、将场地出租给银行安放ATM机、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做卖场取得的收入,均为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
3.酒店商品部、迷你吧的收入按所售商品的适用税率计税。
4.长包房、洗衣、商务中心的打印、复印、传真、秘书翻译、快递服务收入,按6%的税率计税。
5.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属于居民日常服务,按6%的税率计税。
6.电话费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
7.避孕药品和用具可免征增值税。
8.酒店送餐到房间的服务,按6%的税率计税。
9.出售会员卡仅给顾客授予会员资格的,属于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按6%的税率计税。
10.接送客人取得的收入,如需向顾客另行收费,属于兼营行为,按交通运输陆路运输服务适用11%税率征税;如果酒店提供的免费专车接送,例如机场、火车站、景点与酒店之间的往返,这里的专车接送,属于一项行为涉及多项服务,仅就实际取得的住宿费收入按6%的税率计税。
11.会场的场租费为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如果不是单独提供场地,还包括整理、打扫、饮水等服务,应按照会议展览服务依据6%的税率计税;若会议服务中还包含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收入,应分别按照会议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征税,餐饮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客人支付的物品损坏赔款收入,按住宿、餐饮服务取得的价外费用,适用6%税率。
13.向场地承租方收取的水电费,分别按13%和17%的税率计税。
二、可抵扣进项税额项目及适用税率以下项目均需取得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1.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或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3.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餐饮企业可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4.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初级农产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税额栏有数据的,可以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税额栏数据为0或*的,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5.酒店租入停车场给客人提供服务,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税率11%或征收率3%;6.电费,材料,用具,设备,经营用车辆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或征收率3%;7.购置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1%或征收率5%,注意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政策;8.接受房屋租赁支出,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征收率5%;9.购买煤炭制品(非居民用煤炭制品)支出,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10.购买暖气、自来水、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支出,进项抵扣税率为13%或征收率3%;11.电话服务进项抵扣,其中基础电信11%,增值电信6%;12.对外发布广告支付给广告发布者费用,进项抵扣税率6%,征收率3%;13.交通运输服务进项抵扣11%或征收率3%。
煤化工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的探讨
煤化工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的探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煤化工产业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随之而来的是煤化工企业涉税风险也随之增加。
增值税作为煤化工企业的主要税收之一,其涉税风险备受关注。
本文将围绕煤化工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展开探讨,探索如何有效应对和规避这些风险。
1. 高额增值税税负煤化工企业作为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品销售所产生的增值税额通常较高。
尤其是涉及到原材料采购成本不断攀升的情况下,企业增值税税负更是不容忽视。
如果企业不能合理规划税收筹划,就会出现增值税税负居高不下的情况。
2. 税收政策调整带来的不确定性由于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煤化工企业在涉税方面经常面临着不确定性。
一旦政策发生变化,企业就需要及时调整税务筹划,否则就会面临增值税违法风险。
3. 境外业务涉税问题随着我国煤化工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涉及到境外业务的增值税涉税问题也愈发复杂。
企业需要了解相关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政策,并做好相应的税务筹划,以降低涉税风险。
二、煤化工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的成因分析1. 企业自身管理不善煤化工企业在涉税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内部控制不到位等原因,往往容易出现增值税风险。
企业未能及时申报纳税、未能准确把握相关税法规定等,都会增加企业的税收风险。
2. 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3. 国际化业务带来的挑战随着煤化工企业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其境外业务也日益增加。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政策存在较大差异,企业如果不能及时了解,并做好税务风险规避工作,就会面临境外业务涉税风险。
1. 加强内部管理煤化工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税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人员的税收法律法规意识,确保能够准确、及时地申报和缴纳增值税。
2. 积极开展税务筹划企业可以积极开展税务筹划,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方式,降低企业的增值税税负。
合理安排销售和采购环节,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式,规避税务风险。
3.及时了解政策变化企业需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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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涉税风险,你了解多少?
一、增值税犯罪案例简析
2014年5月,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破获青岛某药业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摧毁了以郑某为首的涉及7个省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
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下,郑某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向江苏等8省市2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00余份,价税合计人民币5.50亿余元。
该案例一方面暴露出部分犯罪人员借助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牟取利益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个别企业通过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以抵扣税款从而获利的问题。
根据最新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虽然取消了死刑的处罚,但其它处罚力度依然不减,如,“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
大鹏也曾亲身经历过一起因供应商所在地区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查,我司作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配合进行协查的案例,虽然最后查实我司为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方,但依然要求我司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扣,给我司造成了损失。
二、增值税涉税风险表现
涉税风险是指因企业的涉税行为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简单地说,一是该缴的税没缴: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导致的后果是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和纳税信用受损等风险;二是不该缴的税却缴了:企业不了解税法相关规定,未能用足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导致的后果是给企业增加了税收负担,使企业利益受损。
不论哪种情况,涉税风险的最终结果都是增加了企业税收负担,损害了企业利益。
大鹏认为,增值税(主要是一般纳税人或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涉税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纳税人身份界定
我们都知道,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特殊应税事项也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只能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可别小看这个身份的界定,因为根据身份确定计税方法,而计税方法的选用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税负的高低。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纳税人的业务涉及取得很多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却选择了小规模纳人的身份,则其税负很有可能比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更高,反之亦然。
当然,身份的界定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而且还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
2、进项税额的抵扣
一般来说,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二是取得法定的扣税凭证;三是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间符合相关规定。
企业需从这三个方面准确核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多抵扣了,则少缴税,会造成税务机关对其进行补税、追缴滞纳金和罚款等风险,反之少抵扣了,则多缴税,会增加企业税负,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成本。
3、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的计算直接影响到增值税的实际缴纳情况,有三个风险点需要注意:一是不同销售结算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是对增值税特殊行为征税的规定,包括混合销售、兼营和新老项目交替等;三是计税核算依据,含税价需转化为不含税价参与计算。
企业如果少计销项税额则少缴税,面临被税务机关处罚的风险,反之多计销项税额则多缴税,人为增加企业税收负担。
4、取得虚开的专票
纳税人如果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税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
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虽然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票不会被判违法,但因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同样会给企业造成损失。
三、防范涉税风险的建议
1、合理确定纳税人的身份
纳税人身份的界定和计税方法的选用,是防范涉税风险的源头,一般来说,这也是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环节,因为一旦确定纳税人身份和计税方法,就很难再改变,规定明确指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所以,对于新纳入营改增范围的企业,或者原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是否要确定为一般纳税人需慎重考虑。
大鹏建议企业可以把已经发生的业务按一般纳税人(或一般计税方法)进行税负模拟测试,将其税负与按小规模纳税人(或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税负进行对比,税负低的作为优先选择,当然,还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在此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即使是一般纳税人,其一些特殊应税行为也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准确区分可抵扣进项税
并不是取得的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也不是所有业务涉及的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企业一定要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和应税项目进行分析和判断,准确区分可抵扣进项税。
一是要分清哪些项目可抵扣哪些项目不可抵扣,如,同为住宿费,差旅发生的可以抵扣,用于招待或个人消费的则不可抵扣;二是要取得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这是可抵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查验扣税凭证的真伪;三是要注意可抵扣的期限,自开具之日起180天(注意不是6个月)内,大鹏就曾遇到过采购员将取得的采购发票滞留自己手里,因疏忽过期而导致无法抵扣的案例,所以咱们会计人员要提醒业务员及时上交取得的发票,以免过期无法抵扣进项税。
3、正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
正确计算销项税是规避风险的又一个重要环节。
一是要注意区分销售额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如果是含税价,需要将其折算为不含税价参与计算,否则,税上计税,人为造成多计销项税额;二是要注意确认纳税义务的时间节点,一般来说,会计和税法对收入的确认时间不完全一致,大部分情况下,税法规定,开具发票或收到款项时就发生了纳税义务需要缴税。
三是要严格区分特殊应税行为,特别是对于性质不同或税率不同的应税事项,需分开分别核算,否则,按照税法规定从高适用税率计税,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合法合规取得专用发票
再次强调,倒买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涉及犯罪,企业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不参与非法购买或虚开专票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取得专票环节的管理。
一是对供货单位进行必要的审查,主要从其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生产能力、企业资质和货物的所有权等方面进行,一旦发现提供的货物有异常,需进一步核实,如有必要可以中断交易;二是对公付款尽可能通过银行转账,这是规避虚开专票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如果发现付款的银行账户与发票注明信息不符,则需审查是否有作弊的可能;三是对于取得的存在疑点的发票,应当暂缓抵扣进项税额,通过自行审查或向主管税务机关求助、查证等方式,核实发票的性质、来源和真实性后再进行处理。
总之,营改增以后,增值税已经成为大多数企业经济事项的主要税种,一方面,负责税务管理的会计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税务机关和财政部门最新下发的政策、文件,深入学习,发现企业的涉税风险点,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应对;另一方面,企业的决策者和管理层需对企业增值税的管理引起重视,合规经营,依法纳税,有效规避涉税风险可能为企业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