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葫芦岛差旅费实施办法
国有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公司人员到公司驻地城市以外的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
第二章差旅费的使用原则第四条差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第五条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六条差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经营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七条要按照中央及北京市厉行节约各项要求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第三章差旅费的预算管理第八条差旅费实行年度预算管理。
公司各部室结合下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编制本部室差旅费预算,填写《差旅费预算申报单》(见附件1),经部室分管领导初步审核后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经理办公室汇总差旅费预算数额,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将数据报送财务资产部纳入年度预算编制。
第四章差旅费使用标准及审批权限第九条岗位职级分类第十条差旅费使用标准(一)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二)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城际交通、住宿、用餐及市内交通的,则不再报销相应费用。
(三)跟随上级领导一同出差的,如因业务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补贴标准方可上浮至上级领导的标准一并执行。
(四)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机场建设费凭据报销。
(五)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购买附加的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六)出差人员住宿应选择单间或标准间入住,C级、D级两人同行若为同性的原则上应合并住宿。
(七)未按规定标准支出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差旅费管理办法全文(2)
差旅费管理办法全文(2)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全文)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报销管理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监督问责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2015差旅费制度
第十四章差旅费管理制度为明确和统一职工差旅费标准,保证职工出差时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合理节约出差费用支出,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差旅费包括路途交通费、住宿费、工作餐费、出差补助和出差电话费等(市场部销售人员出差按市场销售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条路途交通费的开支规定1、出差人员的路途交通费,按规定路线的合法票据,据实报销。
2、乘坐火车、汽车,一般情况应乘坐硬座或动车组,从晚八点至次日晨七点之间,在车上过夜8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12小时的可购硬席卧铺票。
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乘坐火车可乘坐硬卧或动车组,在车上过夜8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12小时的可购买软卧车票;因时间紧急、工作需要,需乘坐飞机的,需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负责人批准.3、乘坐火车符合购卧铺条件,原则上应购买卧铺票而未买卧铺票,节省下来的乘车费用,按节省金额的60%补贴给出差人员;省外出差乘坐汽车的按每次20元补助给出差人员;乘坐汽车超过24小时的,可按30元补助给出差人员。
4、出差人员夜间乘坐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不再补助住宿费用.5、到达目的地城市后,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有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外,其他人员一律乘坐公共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
第三条出差住宿费用、工作餐费及出差补助1、出差地点分为潍坊地区各县市、省内地区(不含潍坊地区)、省外一般城市、省会及以上城市。
2、出差人员食宿补助标准:(1)潍坊地区各县市出差只提供餐费补助,按每人10元/餐的标准根据餐次(早、中、晚)进行补助,出差时间在早8点以前,中午11点至13点,晚17点至19点期间,公司给予餐费补助每人每餐10元。
(2)省内地区(不含潍坊地区)出差无特殊情况,应当天返回。
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天返回的,按出差到省外的一般城市标准进行补助.(3)省外一般城市,一般人员补助每人每天120元(住宿费80元,餐费40元);部门主管级人员(包括车间班组长)的补助标准140元(住宿费100元,餐费40元);部门经理(包括车间主任)补助每人每天200元(住宿费140元,餐费60元);副总经理补助每人每天300元(住宿费200元,餐费100元),总经理补助每人每天住宿费及餐费400元。
2015年出差及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报向总终审稿
出差及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出差”是指公司员工经过公司批准离开公司驻地而到异地执行公务活动的行为。
为加强公司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出差借支报销的办理程序1、出差前须先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出差申请单”,在征得分管领导批准出差后,根据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交通工具,由部门主管领导确认需要借支金额。
2、根据主管领导核准的借款金额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3、出差员工返回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及“差旅费报销行程单”,按出差时间和地点发生的先后顺序粘贴报销单据,并在发票背后签字,交本部门内勤干事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结清借支款;如有特殊原因延迟的,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10日内未结清借款者,财务部不得再予以借支,并从该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借支款项;对于出差时间较长在业务所在地租房的员工(1个月以上),需要将每个月的差旅费按照公司要求填制好相关差旅费报销单据后,于次月3日前快递回公司所在部门,由本部门内勤干事在每月10日前代其办理报销手续。
4、“差旅费报销行程单”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具体为:出发日期为火车票等交通费票据上注明的日期时间,到达日期为所乘坐火车等交通工具的实际抵达目的地日期时间,同时还要特别说明的是,需要对具体的住宿情况如实填写,住宿情况区分省会城市、非省会城市、公司租房城市,出差人员需要按照表格要求分别填写。
二、交通工具选用1、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工、总助及副总工出差,可选择飞机、火车软硬卧、动车组一等座、客轮二等舱等。
2、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部门正副经理(含经理助理),可选择火车硬卧、动车组二等座、三等舱以下客轮。
特殊情况须乘坐飞机,应事先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写明原因,在差旅报销前由分管领导在机票上签字确认。
3、业务系统高级销售经理、工程管理系统项目经理、公司其他员工乘车里程在500公里以上可选择火车硬卧、动车组二等座、三等舱以下客轮,乘车里程在500公里以下可选择火车硬座、动车组限二等座,按规定可坐硬卧而乘火车硬座夜间6小时以上,可领取硬座和硬卧差价,差额为硬座票价的60%。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篇: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总则1.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式2份),出差三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出差到省外参加会议和学习培训的无论时间长短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出差申请单交给行政事务部考勤人员,考勤人员按出差申请单统计出勤。
2.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补助费、公杂费补助。
3.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
4.出差人凭出差审批单申请预借差旅费。
二、城市间交通费1.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除飞机票和汽车、火车、轮船等车船票的票面额度外,还包括购买飞机票和车船票的订票费、退票费,以及出差途中的行李托运费和寄存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等发生的超支费用自理。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职务级别交通工具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正、副经理其余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软、硬席(软座、硬座、硬卧。
硬席(硬座,硬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二等舱一等舱二等舱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商务舱特殊情况需申请后乘坐特殊情况需申请后乘坐2.乘坐火车,白天乘车超过8小时或夜间乘车超过6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因工作需要,领导带有随行人员的,随行人员可以与该领导乘用相同级别交通工具。
4.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事先向主管领导请示,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5.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三、住宿费1.同性别工作人员出差,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有单数的,单人可住单人间或标准间。
两人住一个标准间的,只按公司规定标准报销一人住宿费,两人为不同级别职务的,可按高级别职务标准报销。
住宿费标准见附件一中规定的“住宿费”项目。
四、餐饮补助费1.出差人员的餐饮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
辽宁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辽宁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和规范省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机关本办法所称省直机关是指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组成部门省政府各直属机构含办事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等。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省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照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
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差旅费支出规模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经批准后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第九条乘坐飞机的第十条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曲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所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到省外或大连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出差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辽宁出差的住宿费标准第十三条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标准间。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机关内部宾馆住宿三星级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员省内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
差旅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差旅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差旅费管理是指对企业员工出差期间的费用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差旅费的使用,提高费用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制定差旅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适合范围本规定适合于公司全体员工出差期间的差旅费管理。
三、费用报销标准1. 交通费:(1) 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包括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2) 根据出差地点和距离,确定交通费用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由财务部门制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2. 住宿费:(1) 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包括酒店房费和相关服务费用;(2) 根据出差地点和住宿标准,确定住宿费用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由财务部门制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3. 餐费:(1) 出差期间的餐费用包括早餐、午餐、晚餐等;(2) 根据出差地点和餐饮消费水平,确定餐费用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由财务部门制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4. 通讯费:(1) 出差期间的通讯费用包括电话费、上网费等;(2) 根据出差地点和通讯服务费用,确定通讯费用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由财务部门制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5. 其他费用:(1) 出差期间的其他费用包括会议费、礼品费等;(2) 其他费用的报销标准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批。
四、费用报销流程1. 出差申请:(1) 员工在出差前需向上级主管提出出差申请,包括出差时间、地点、目的等;(2) 上级主管审批通过后,将出差申请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 费用报销:(1) 出差结束后,员工需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明细列出各项费用;(2) 员工需提供相关费用的发票、凭证等支持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报销时间提交给财务部门。
3. 财务审核:(1) 财务部门对员工提交的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核对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2) 财务部门有权要求员工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或者解释。
4. 报销发放:(1) 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差旅费用报销金额发放给员工;(2) 发放方式可以是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员工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
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doc
川信司〔2015〕89号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发布《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现将公司通过的《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附件: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4月8日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印发 (共印1份)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出差人员临时到常驻地及公司总部所在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出差(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
第四条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市场价格、消费水平及内部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第二章出差管理第五条按照公司的国内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的报批程序,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六条各级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高管人员可口头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审批权限原则上规定为:㈠公司总裁因公出差,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董事长因公出差,须经总裁批准;㈡公司副总裁(含三总师)因公出差,须经总裁批准;㈢中干正职出差,由分管副总裁(含三总师)批准。
中干副职出差,先由正职审批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未配备正职的直接由分管领导批准);㈣一般员工出差,先由所在部室领导审批后,再报分管领导批准。
第七条因公到国外及港澳台出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按《出国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各级员工出差期间,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除扣回虚报冒领的差旅费外并处虚报冒领总额1倍的罚款。
第九条出差发生的住宿费、车船费、保险费、订票手续费,以及往返机场、码头、车站的市内交通费、车辆通行费等各种原始凭证是差旅费报销的合法依据,任何人因遗失、毁损原始凭证的,不论其原因均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和凭据报销(如:证明、存根复印件或其他证明)。
2015年葫芦岛差旅费实施办法
葫芦岛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参照《辽宁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以及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
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是指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市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照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经批准后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在各地出差住宿费标准发布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见附表)执行。
差旅费标准及报销管理办法三项费用
差旅费标准及报销管理办法一、交通工具的乘坐标准1.本公司人员出差时,行程在晚八点到早七点间超过六小时,或连续乘车超过十小时,分别根据不同级别按本标准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
超标准乘坐的,公司按硬座标准核销交通费。
分别按照不同级别以此为准.达不到此标准,公司按硬席标准核销交通费.如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超出乘坐标准,必须经副总经理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乘坐。
2.如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乘坐飞机或超出乘坐标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各公司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
二、出差补助标准出差补助包括公交/市内交通费、宿费、餐费,依照出差所在地的不同情况制定三类补助标准:1.一类地区补助标准一类地区补助标准明细表单位:元2.二类地区补助标准二类地区补助标准明细表单位:元3.三类地区补助标准三类地区补助标准明细表单位:元出差地区分类表三、注意事项1.公司员工出差前须到办公室登记,包括借调人员。
2.出差参加会议,因组织部门收取的会议费中已经包括食宿费,会议期间的各项补助不再计发,只享受在途乘车补助和伙食补助。
如会议中没有收取食宿费,则按相关条款核销食宿费.3.经批准到外地培训人员根据培训地点报销宿费,每人每日补助20.00元(含市内交通费、餐费补助),脱产培训连续6个月及以上者不发补助费,只报销往返交通费用(包括高层管理人员)。
4.本公司人员陪同上级各部门及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出差、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实报实销,不单独报销补助费。
5.司机出差,一律按一般工作人员补助标准填报。
6.宿费及交通费须提供票据,在标准内按实际发生额核销。
7.员工赴外地出差,起程与返程这两天伙食补助的时间界限为晚六点及早八点,即晚六点前起程的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早八点以后返程的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时间限定以列车时刻表为准,乘公共汽车的以电脑打印的时间为准,不能取得电脑打印的车票需同行人或指令出差的部门负责人证明。
8.符合乘坐火车硬卧而改为硬坐的,乘车补助按火车硬坐票价的50%计发,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和新型旅游特快的按火车硬坐票价的30%计发.9.为鼓励出差人员出差过程中提高办事效率,节约开支,在途期间连续乘车无住宿的每超过12小时凭车票加发30元伙食补助.四、补充说明1.一同出差人员必须一起填报,不得个人单独填报。
差旅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差旅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差旅费管理是企业日常开支中重要的一部份,对于保障员工出差期间的费用支出合理性、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费使用效益,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差旅费管理的目的1. 确保差旅费使用符合公司政策和相关法规,合理、适度、公正、透明。
2. 提高差旅费使用效益,控制费用支出,降低企业成本。
3. 保障员工出差期间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
三、差旅费管理的范围本实施细则适合于全体公司员工的差旅费管理,包括国内和国际差旅费用。
四、差旅费报销流程1. 出差申请:员工在出差前需向上级主管提出出差申请,包括出差目的、时间、地点、估计费用等。
2. 出差审批:上级主管根据出差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出差任务分配给相应员工。
3. 差旅费用预算:根据出差任务的具体要求和估计费用,财务部门为员工制定差旅费用预算。
4. 差旅费用报销:员工在出差结束后,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报销流程,提交差旅费用报销申请,包括相关费用明细、发票等。
5. 差旅费用审批:财务部门对员工的差旅费用报销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费用报销给员工。
6. 差旅费用核算:财务部门定期对差旅费用进行核算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差旅费用管理的原则1. 合理性原则:差旅费用应符合出差任务的实际需要,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2. 适度原则:差旅费用应适度,不能过高或者过低,既要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和工作条件,又要控制费用支出。
3. 公正原则:差旅费用的报销应公正、公平,不得存在任何偏袒或者歧视现象。
4. 透明原则:差旅费用的使用和报销应透明,员工应如实提供相关费用明细和发票。
六、差旅费用管理的具体要求1. 交通费用:员工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应合理安排,优先选择经济实惠的交通方式,如公共交通工具。
2. 住宿费用: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应选择符合公司标准的酒店,避免超出预算的高档酒店。
差旅费管理办法全
差旅费管理办法全差旅费管理办法全一、引言差旅费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优化公司差旅费用支出,保证资金使用合理、公正、透明,提高费用使用效益和绩效管理的文件。
本旨在为公司员工提供明确的差旅费管理规定和操作指南。
二、差旅费用管理的范围1.差旅费用的概念及范围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行李费、通讯费、出国费用等,涵盖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一切费用支出。
2.差旅费用的审批流程差旅费用的支出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从申请、审批到报销都需要明确的凭证和流程。
3.差旅费用的控制原则差旅费用的控制原则是合理性、公正性、经济性、先进性和科学性的原则。
三、出差人员的权益和义务1.出差人员的权益出差人员享有正常的出差待遇,包括交通工具的选择、酒店的选择、餐饮标准等。
2.出差人员的义务出差人员须遵守公司的差旅费管理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差旅花销清单和报销凭证。
四、差旅费用的申请和审批流程1.差旅费用申请的流程员工需要提前向公司相关部门递交差旅费用申请,包括出差事由、出差地点、出差日期、费用预算等。
2.差旅费用审批的流程公司相关部门会根据申请内容和现实情况进行审批,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差旅费用预算和报销标准。
五、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和要求1.交通费的报销标准和要求交通费的报销标准根据实际交通工具选择,包括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要求提供有效的票据和行程证明。
2.住宿费的报销标准和要求住宿费的报销标准根据出差地点和公司规定的标准,要求提供酒店开具的正式发票和住宿期间的入住证明。
3.餐费的报销标准和要求餐费的报销标准根据公司规定的标准,要求提供餐厅开具的正式发票和餐费的详细清单。
4.其他费用的报销标准和要求其他费用包括行李费、通讯费、出国费用等,要求提供相应的票据和费用清单。
六、差旅费用的报销流程1.报销申请的提交和审核员工需将差旅费用报销申请提交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对费用合理性和凭证真实性。
2.报销款项的支付和结算审核通过的差旅费用报销申请将由财务部门进行支付和结算。
国有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国有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公司人员到公司驻地城市以外的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
第二章差旅费的使用原则第四条差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第五条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六条差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经营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七条要按照中央及北京市厉行节约各项要求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第三章差旅费的预算管理第八条差旅费实行年度预算管理。
公司各部室结合下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编制本部室差旅费预算,填写《差旅费预算申报单》(见附件1),经部室分管领导初步审核后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经理办公室汇总差旅费预算数额,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将数据报送财务资产部纳入年度预算编制。
第四章差旅费使用标准及审批权限第九条岗位职级分类第十条差旅费使用标准(一)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二)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城际交通、住宿、用餐及市内交通的,则不再报销相应费用。
(三) 跟随上级领导一同出差的,如因业务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补贴标准方可上浮至上级领导的标准一并执行。
(四)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机场建设费凭据报销。
(五)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购买附加的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六) 出差人员住宿应选择单间或标准间入住,C级、D级两人同行若为同性的原则上应合并住宿。
差旅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差旅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差旅费管理是指对企业员工因公出差产生的费用进行规范管理的一项制度。
为了提高差旅费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企业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风险控制,制定本差旅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二、差旅费管理的范围和适用对象1. 差旅费管理的范围包括企业员工因公出差期间的交通、食宿、通讯、会议等相关费用。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业员工因公出差的情况。
三、差旅费报销流程1. 出差申请:员工在出差前需向所在部门提出出差申请,并附上详细的出差计划、行程安排和预计费用。
2. 出差审批: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出差申请进行审批,并确保出差计划的合理性和费用预算的合理性。
3. 差旅费用预支:根据出差计划和预计费用,财务部门对员工进行差旅费用的预支,预支金额不得超过预计费用的80%。
4. 出差执行:员工按照出差计划进行出差,期间需妥善保管相关费用发票和凭证。
5. 差旅费报销:员工在出差结束后,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报销时间节点,将差旅费用的相关发票和凭证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6. 差旅费核销:财务部门对员工提交的差旅费用发票和凭证进行核对和核销,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7. 差旅费结算:财务部门根据核销情况,将差旅费用结算给员工,结算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等。
四、差旅费管理的具体要求1. 出差计划:员工在出差前需详细制定出差计划,包括出差时间、地点、行程安排、预计费用等,并提前报备所在部门。
2. 费用预算:员工在制定出差计划时,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预算差旅费用,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3. 费用凭证:员工在出差期间需妥善保管相关费用的发票和凭证,确保报销时能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
4. 费用报销时限: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节点将差旅费用的相关发票和凭证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报销,逾期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以支付。
5. 差旅费用审核:财务部门对员工提交的差旅费用发票和凭证进行审核,确保费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6. 差旅费用限额:根据不同岗位和职级的员工,设定差旅费用的限额,员工在出差过程中需遵守相应的费用限额。
差旅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差旅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标题:差旅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差旅费管理规定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规范企业财务支出、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员工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匡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差旅费用。
一、差旅费用报销范围1.1 确定差旅费用的范围: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出差补贴等。
1.2 区分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员工的差旅费用标准进行区分。
1.3 规定差旅费用的使用对象:明确哪些员工可以享受差旅费用报销的福利。
二、差旅费用报销流程2.1 提交报销申请: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差旅费用报销申请,包括填写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等。
2.2 审批流程:规定差旅费用报销的审批流程,包括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门审核等。
2.3 报销周期:规定差旅费用报销的周期,确保员工可以及时收到报销款项。
三、差旅费用标准管理3.1 制定差旅费用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政策法规,制定差旅费用标准。
3.2 调整差旅费用标准:根据市场变化和企业经营情况,灵便调整差旅费用标准。
3.3 监督管理差旅费用标准: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差旅费用标准的执行情况。
四、差旅费用报销政策宣传4.1 培训员工: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差旅费用报销政策培训,提高员工对差旅费用管理规定的认识。
4.2 宣传政策:通过企业内部通知、会议等形式宣传差旅费用报销政策,确保员工了解相关规定。
4.3 催促执行:建立催促机制,确保员工按照规定执行差旅费用报销政策。
五、差旅费用报销制度监督5.1 审计监督:定期对差旅费用报销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 报销记录保存:规定报销记录的保存期限和方式,确保报销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3 报销违规处理:对违规报销行为进行处理,建立违规处理制度,维护企业财务管理秩序。
结语:差旅费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员工权益保障至关重要。
企业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差旅费用管理制度,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使用和报销。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主要包括因公出差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
2015年10月20日,财政部发布通知,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并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出差管理工作,本着高效、务实、节俭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因公务需要出差至国内各地区的公司各级员工.第三条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差旅费申请表》,经部门预算专管员、部门长、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出于考勤需要)、分管总、公司负责人签字,此申请表作为费控签报的附件,费控具体流程为:1.出差经办人员-部门预算专管员—部门负责人—财务预算管理员—财务负责人—分管总—公司负责人。
2。
根据预算动支金额,超权限的由上级公司审批。
3.《差旅费申请表》必须在出差前审批完毕,费控签报如有特殊情况出差前未能及时进行出差审批的,出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必须补办出差审批,并附纸质签报说明原因,经分管总、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销差旅费.4。
提交出差申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各项标准应严格按本办法第六条执行.(2)费用预算中如有“其他”项目发生时,必须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原因。
(3)参加会议、培训的需附会议、培训通知.(4)公司多个部门员工因同一事项同时出差,应由主办部门提交签报,预算中心、成本中心归属出差人员所在部门。
5。
总公司、分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公司人员有前往参会、参训的,需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完成《差旅费申请表》审批,如确认总公司、分公司有预算支持的,且预算不能及时下发的,应向所在部门预算专管员反映,并由部门预算专管员向分公司对口部门先行预借预算,追加后及时提交费控签报审批.第四条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允许借款。
如特殊原因(金额在5000元以上,属于项目组性质出差)需借款的,必须提交借款申请并通过审批,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预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的合计.第五条公司员工出差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见第六条下方的出差交通工具标准),出差人员要提前通知综合管理部,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订购机票。
差旅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差旅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一、概述差旅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内部差旅费用的报销和审批流程,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因公出差所产生的差旅费用报销。
二、差旅费用的定义差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费、通讯费、市内交通费等与因公出差相关的费用。
三、差旅费用报销流程1. 出差申请:员工在出差前需向上级主管提交出差申请,包括出差目的、时间、地点、预计费用等信息。
上级主管审批通过后,方可出差。
2. 出差费用预支:如员工需要预支差旅费用,需在出差申请中注明,并填写预支金额。
预支金额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预支额度。
3. 出差报销申请:员工在完成出差后,需填写出差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费用发票、行程单等凭证。
申请表需包括出差事由、时间、地点、费用明细等信息。
4. 费用审核:财务部门对员工提交的差旅费用报销申请进行审核,包括费用的合理性、凭证的真实性等。
如有疑问或不符合规定的费用,财务部门有权要求员工提供进一步解释或补充材料。
5. 报销审批: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差旅费用报销申请交给相关部门主管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差旅费用将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给员工。
四、差旅费用标准1. 交通费:根据出差地点和交通工具的不同,公司制定了不同的交通费用标准,包括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
2. 住宿费:公司规定了不同城市的住宿费用标准,员工在出差期间可按标准在指定酒店预订房间。
3. 餐费:公司规定了每餐的餐费标准,员工在出差期间可按标准报销。
4. 通讯费:员工在出差期间产生的通讯费用,包括手机费、上网费等,可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5. 市内交通费:员工在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用,如出租车、地铁等,可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五、差旅费用报销要求1. 差旅费用报销申请需在出差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2. 差旅费用报销申请需填写真实、准确的费用明细,附上相关凭证,如发票、行程单等。
3. 对于同一笔费用有多种支付方式的情况,员工需提供明确的支付方式和凭证。
2015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差旅费报销管理〖修定〗办法为了更好地调动业务人员的极积性.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在外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目前运行中存在的实际情况。
特作部份适当调整,修定本办法。
从频布之日起生效.原规定同时废止一、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开支范围:包括出差地点的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用、伙食费用、电话费用及其他零星费用开支。
实行包干制3、执行标准:(1)十堰市内及城区以及周边五县一市销售出差补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2)十堰市区以外城市180元/天。
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3)上海、广东、北京地区销售补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4)公司报销异地往返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并以车票时间计算实际出差补助天数.(5)招待客户招待费用5个人以上不能超过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过300元。
特殊客户需报董事长事前批准方可超标.不能先斩后奏二、办理程序及报销办法1、省内(不含十堰城区)、省外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预计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差旅费借款.2、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领导审批意见的差旅费报销单,附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每超过一天考核一天补助,一星期以上,不予报销,后果自负.5、出差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的责任.6、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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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参照《辽宁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以及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
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是指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市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照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
考察调研。
第五条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经批准后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在各地出差住宿费标准发布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见附表)执行。
各地住宿费标准发布后,出差的住宿费按照发布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到葫芦岛地区外出差的伙食补助费,在各地伙食补助费标准发布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见附表)执行。
各地伙食补助费标准发布后,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发布的标准执行。
到葫芦岛地区内(连山区城区、龙港区城区、兴城市城区除外,下同)出差,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50元。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市内交通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包干使用。
葫芦岛地区外出差每人每天补助80元,葫芦岛地区内出差每人每天补助30元。
使用公务车辆出差,不再补助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一条市内交通应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在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内交纳市内交通费。
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市内交通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车辆运行支出。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原则上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应当依据出差审批单、出差任务实际内容、城市间交通费凭证、报销人提供无住宿费发票的详细说明等,经单位相关领导批准后,可按照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规定的乘坐交通工具等级是出差人员可以乘坐交通工具的上限,城市间交通费应严格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标准而改乘软座的,不给予补助。
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的目的地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照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照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船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照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凭证和相关资料,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七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七条市直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单位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照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各部门应当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将处理情况反馈市财政局。
市直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八条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出差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九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造成差旅费非正常增加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照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予以追回,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发生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照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销;举办单位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经所在单位相关领导批准按照本办法报销。
第三十二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
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第三十三条各县(市)区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管理办法。
市直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差旅费管理具体规定。
第三十四条市直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12日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葫芦岛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葫委办发〔2013〕33号)同时废止。
附表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单位:元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