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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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为了规范我县国有独资公司运行机制,科学管理国有资产,合理经营国有投资,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打造一个实力强劲的县级融资和监管平台,县委、县政府决定对我县国有独资公司进行资产整合,组建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司组建方式
将县财政出资注册的国有独资公司资产进行整合,组建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为母公司,把湘西猛洞河旅游生态开发区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独资公司以子公司形式整合入该公司进行统一核算,归口管理。
二、公司职能
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系唯一直属于永顺县人民政府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以上,作为永顺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融资平台和监管平台,负责筹集建设资金,承接项目贷款,监管国债投入,参股一些重要经营项目。
三、公司机构设置
(一)设立最高决策机构。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向公司董事会下达决策指令。
(二)在县人民政府的直接管理下确定职能部门协管。指定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为具体的管理部门。
(三)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董事长为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为公司管理负责人。
(四)合理设置内设机构。母公司下设“三部一室”,即投融资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项目监管部、办公室。
(五)合理设置子公司。母公司拟下设永顺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永顺县溪州城南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永顺县红色旅游建设有限公司、永顺县城镇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永顺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山水芙蓉镇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永顺县市场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永顺县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永顺县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永顺县土地储备有限公司、湖南永顺小溪生态旅游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子公司,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另设子公司。
四、公司人员构成
(一)董事长。常务副县长担任董事长。
(二)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成员设5-9名,由常务副县长,县政府副调研员、永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谢海平、县财政局局长、县发改局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及职工代表等人组成。监事会成员设5名,由县审计局局长任监事会主席,成员由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三)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5名,由董事会任命。县委、县政府决定推荐县政府副调研员、永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谢海平担任总经理,公司成立后,由公司董事会履行聘任程序。子公司不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二级法人)。母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由母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研究任命(子公司总经理原则上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担任)。
(四)母公司内设机构工作人员9名。母公司及子公司工作人员原则上从现有财政供养人员中抽调,抽调人员兼职期间不在兼职公司领取报酬。
五、公司机构职责
(一)母公司主要职责
1、经县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县政府作为出资人,对我县城乡建设国有资产履行产权主体职能,依法经营和管理授权范围内的经济建设投资项目国有资产,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维护国有资产效益。
2、根据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和自身的资本实力,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城乡建设资金,管好、用好城乡建设资金,盘活城乡资产。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外进行城乡建设的举债或实施担保。
3、会同国土资源局经营城乡规划内的土地,对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城乡规划内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储备。
4、垄断城市资源经营权,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功能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开发、房地产开发、广告权出让等。
5、代表政府管理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包括国债投入及参股一些重要经营项目。
6、对子公司拥有全部控产权,并依照公司章程对子公司行使管理权限。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职责
1、办公室职责:负责上传下达、文秘档案、社会事务、机关内勤等管理工作,协助投融资管理部完成各类投融资手续。
2、投融资管理部职责:负责对接各类金融机构、基金会、投资财团,为项目实施进行多方融资;经营土地、房产、城市性资源,归集项目建设资金,参股一些经营项目;建立偿债机制,落实偿债基金。
3、计划财务部职责:负责建设资金的管理、调配,财务报表的编制、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经营效益的评估分析、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偿还项目贷款等。
4、项目监管部职责:负责对子公司实施的项目参与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预结算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六、公司经营模式
(一)整合资源,做大做强母公司实力。由县人民政府通过重新注入外围实物资产(产权没有明确到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其他县内国有资产),调拨子公司有效资产(可以依法由县人民政府决策协议转让),进行财政补贴增大现金流,调整土地储备政策,归集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等一系列手段,提升投融资平台资本规格,增强政府融资实体信用能力,把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做成一个以政府信用为基础、以项目融资为主要运作方式、具有明晰产权、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雄厚资产实力、具备较强经营能力和良好赢利能力的市场主体。
(二)实行母公司负责资本运作,子公司进行项目实施的分工合作经营机制。即以母公司为项目建设投融资平台,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投入、回收、偿还,由子公司承担具体项目建设任务和项目经营开发。(三)由母公司统管,子公司操作。母公司拥有总资产的控制权及各类资金的调度分配权,对子公司的资金使用行使监管职能,并对子公司实行目标管理。子公司的经营性收入要全额上缴母公司,项目建设形成资产的要上划母公司。
七、相关部门配合职能
(一)财政部门:要及时办理县人民政府授权划拨给公司的国有资产过户手续,加强对公司国有资产和融资资金的监管力度,同时建立和完善偿债机制。
(二)国土部门:负责公司项目建设用地的报批,办理好国有出让土地的过户手续;支持公司对全县经营性土地一级市场的开发经营和二级市场的优先收购工作;领导好土地储备公司,加大土地储备工作力度,增加土地储备量。
(三)房产部门:负责为公司办理好国有房产的过户手续,搞好房产价值评估,办理房产质押权属证明,指导公司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
(四)审计部门:定期实行财务审计,分类进行专项审计,审查项目预决算,确保公司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确保公司财务规范。同时履行监事会相关职责。
(五)发改部门:搞好项目立项、上报、争取,编制投资计划和融资计划,尤其是积极为公司上报争取政策性项目,政策性资金和政策性贷款。
(六)其他有项目的职能部门:积极争引资金和争上项目,配合公司加强对对口实施项目建设的子公司领导,全力支持公司发展。
(七)子公司在实施项目时,凡经县委、县政府成立了项目指挥部的由项目指挥部领导和实施,母公司只负责资金调度和资金使用监管。
八、公司组建步骤
(一)3月底出台公司组建方案,明确母公司组建班子、工作人员、工作场地等。
(二)4月底前,完成湘西猛洞河旅游生态开发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上划工作(上划给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出台公司章程,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正式成立母公司。同时按程序将永顺县溪州城南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纳入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