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挥发性有机物(VOC)治理改造工程方案设计 签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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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论
1.1概述
目前,中国的工业发展进入到一个新阶段,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影响到了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针对当前严峻环保形势,为了更进一步治理环境,根据《河北省焦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的相关规定,现对邯钢焦化厂煤气净化区域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治理。控制工业等生产领域有害气体的排放,减少其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邯钢焦化厂煤气净化区域,由于没有采取尾气处理措施,不能满足当前的环保要求,需要进行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在两个新油库区域、两个冷凝区域(其中二冷凝区域需要考虑蒸氨)、两个粗苯区域各建设一套处理装置,涉及到的硫铵工艺一并考虑。
1.1.1设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焦化厂安全规程》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13)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1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1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11)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 116-2009)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12)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化》(GB / T 50344-2004)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化》(GBJ 107-201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化》(JGJ 59-2011)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化》(GB / T 50315-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28-2010)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20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1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194-2014)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化》(JGJ 14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6-2007)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建筑设计消防规范》(GB50016-2006)
《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
1.1.2设计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的设计范围为:
一系统冷凝区域、二系统冷凝区域、一系统粗苯区域、二系统粗苯区域、南油库区域、北油库区域的尾气治理。
(1)与系统配套的电气设施;
(2)与系统配套的控制系统,
(3)与系统配套的PLC控制系统及仪表
(4)配套的配电室等其他与尾气治理系统必要的配套设施;
(5)区域所需外部能源介质如:压缩空气、工业冷却水、电力外线等,由厂区管网送来,接点位置由焦化厂指定。
(6)控制软件编程。
1.1.3 总体要求
1)投标方具有同类型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艺业绩,同时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2)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设备的基础上,投标方根据技术要求,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工艺技术,设计方案,进行提标升级改造。
3)焦化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废气排放指标要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标准要求,其中非甲烷总烃、酚类、苯要达到《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的排放限值,建立泄露与检测修复制度(LDAR)。
4)焦化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现有设备的改造,另一部分为新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装置和建立LDAR制度。
5)焦化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操作控制实现PLC集中控制要求。
6)施工期间,设备改造、新建、安装、调试等不得影响现有工艺正常运行,所有施工均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应对其施工及供货的产品质量负有全责。
1.1.4 规模和指标要求
1)治理规模
焦化厂需要在两个新油库区域、两个冷凝区域(其中二冷凝区域需要考虑蒸氨)、两个粗苯区域各建设一套处理装置。要在挥发性有机物监控区域建立泄露与检测修复制度(LDAR),并达到环保验收合格水平。
2)指标要求
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河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的要求、《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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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厂址简述
1.2.1厂址位置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邯钢公司焦化厂厂区化产回收区域内。
1.2.2厂址气象资料
(1)环境温度
最冷月平均温度:-7.8℃
最热月平均温度:27.8℃
极端最低温度:-19℃
极端最高温度:42.5℃
环境湿球温度(夏季设计条件):34℃
(2)相对湿度
最小:47%
最大:79%
年平均:66.5%
(3)大气压力
最小:995 hPa.a
最大:1018 hPa.a
年平均:1008 hPa.a
(4)风速、风向及频率
平均风速: 2.5m/s
最大风速:19m/s
风向:NS
风载荷0.4kN/m2
设计雪载荷0.4kN/m2
(5)地震烈度
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
1.3工程建设条件
(1)项目在焦化厂厂内建设,电、水、气等能源介质供应能够得到充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