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附属企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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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财务会计》期末练兵综合测试题(2002春)名词解释及简答题答案

《高级财务会计》期末练兵综合测试题(2002春)名词解释及简答题答案

《高级财务会计》期末练兵综合测试题(2002春)名词解释及简答题答案名词解释:1.控股合并:也称取得控制股权,是指一个企业通过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取得另一个企业全部或部分有表决权的股份。

取得控制股权后,原来的企业仍然以各自独立的法律实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会计报表为基础由母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的会计报表。

3.少数股东权益:如果母公司只持有子公司部分股权,则母公司未持有的那部分称为少数股东权益。

4.所有权理论:所有权理论是一种着眼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持有的所有权的合并理论。

采用所有权理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要将其拥有所有权的企业的所有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及利润,均按母公司持有股权的份额计入合并会计报表中。

5.购买法:是假定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取得其它参与合并企业净资产的一项交易,与企业购置普通资产的交易基本相同。

6.合营:合营是指双方或若干方从事共同控制的某项经济活动的合同规定。

7.共同控制资产:涉及合营者而且往往是共同拥有为合营提供或购置并且为合营所专用的一项或若干项资产。

8.比例合并法:是指将共同控制实体的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按合营者所占有或承担的份额计入合营者合并会计报表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合并方法。

9.外币报表折算:是指将以外币表示的会计报表折算为以记账本位币或规定货币表示的会计报表。

10.外币兑换:外币兑换是指把外币换成本国货币,把本国货币换成外币,或不同外币之间互换。

外币兑换一般由外汇经纪银行办理。

11.现行汇率法:也称单一汇率法,在这种方法下,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项目,都按照编表日的现行汇率(期末汇率)进行折算,只有所有者权益项目按收到时的历史汇率折算,未分配利润项目则为轧算的平衡数。

损益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应按确认这些项目时的汇率折算,为了简化核算,也可以采用编表期内的平均汇率(简单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进行折算。

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合伙企业、合资企业、

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合伙企业、合资企业、

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一、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

当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被认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可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分法人型联营企业和合伙型联营企业法人型联营企业:这是一种最紧密、最稳定的联合形式,它是指联营各方以财产、技术、劳务等出资组成新的经济实体,并由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联营。

《民法通则》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根据这种联营所形成的联营企业为法人。

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以及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范围等均适用于企业法人有关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利益分配、风险承担、管理机构的产生、成员的加入和退出等均由企业章程予以规定联营企业对于自己来说是控制权不超过50%,或者说不单一资本为控制,可以是技术活劳务等。

没有合同约定。

二、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该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

合营企业是介于联营企业和附属企业之间的企业形式,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

虽然投资企业对合营企业具有控制权,但是它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子公司。

合营企业的突出特点在于投资者与其他合营者对企业的共向控制,即投资各方均不能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单独做出决策,必须由投资各方共同做出决策。

合营企业不同于联营企业。

投资者对联营企业只具有重大影响,即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只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而不具有控制权;而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控制权,虽然这种控制权是共同控制。

合营目前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一种重要的经营组织形式。

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有关问题 -123

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有关问题 -123

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有关问题关联企业是一个双向的、与单一企业或独立企业相对应的概念,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是根据这种关系可能转移资产和利润并从中获取利益的企业。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迅速推广,关联企业逐渐盛行,且有迅猛发展之势。

关联企业以及关联交易的发展,给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一、关联企业的形式(一)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是典型的关联企业形式。

就典型的现代企业集团而言,其组织结构可以分为四个不同层次:1、核心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一个层次。

核心企业主要通过资产纽带(其方式主要是控股和参股)将企业集团中的其他企业联系起来。

核心企业是整个企业集团的决策中心、资本经营中心和控制协调中心,它通常被称为母公司(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

母公司大多数为控股公司,又可以分为纯粹型控股公司和混合型控股公司。

前者是指那些只从事资本经营而不兼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后者是指那些不仅从事资本经营,而且从事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

2、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二个层次。

紧密层企业是受集团核心企业直接控制的从属企业,通常称为子公司(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和非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50% 以上的有表决权资本或虽然母公司持有表决权资本不足50%,但持股量大大超过其他股东,以致对公司具有控制能力)。

这些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企业集团所依托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

作为核心企业的子公司,在被允许的范围内,同样可以出资形成它所控制的子公司(即核心企业的孙公司)。

3、半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三个层次。

半紧密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参股企业。

核心企业对其参股企业所持有的股份均低于50% 以下,并不足以达到控制水平。

这些参股企业不仅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且通常只受集团核心企业的影响,不受核心企业的控制。

_联营企业投资,合营企业投资,对子公司投资

_联营企业投资,合营企业投资,对子公司投资

第七章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考情分析本章主要介绍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持有、处置、转换以及合营安排的核算,属于重点内容(长期股权投资部分)。

历年考试中均会结合合并财务报表考核主观题。

本章内容具有一定难度,希望各位考生一定要坚持下来(对于零基础或基础比较薄弱的考生,请注意,不是所有内容听一遍就能理解的,个别知识点需要听N遍)。

近三年平均分值为18分。

第一节基本概念一、联营企业投资联营企业投资,是指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

【手写板】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企业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来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例7-1】2012年2月,甲公司取得乙公司15%股权。

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甲公司在成为乙公司股东后,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一名成员。

乙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有关决策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后,以简单多数表决通过;(2)公司的合并、分立,股东增减资等事项需要经股东会表决通过方可付诸实施。

甲公司自2012年取得乙公司股权后,其认为对乙公司持股比例仅为15%,且乙公司7名董事会成员中,其仅能派出1名,在乙公司董事会中有发言权和1票表决权,能够施加的影响有限,因此将该项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从乙公司董事会实际运行情况来看,甲公司派出的董事会成员除有为数不多的几次提出供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议案外,其他情况下较少提出供董事会决策的意见和建议,仅在其他方提出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代表甲公司提供表决意见。

【解析】甲公司在取得对乙公司股权后,根据投资协议约定,能够对乙公司董事会派出1名成员,参与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其所派出成员虽然有发言权和1票表决权,但按照准则规定应当认为甲公司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该投资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会计处理

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会计处理

平民式顺流逆流学习(先还原,再抵销,后合并)首先来谈谈顺流与逆流的学习,怎么去理解和帮助记忆顺流逆流中母子公司合并报表里抵销母公司与被投资单位未实现内部损益?大家都觉得很难,那我今天就来讲述一下我这个平民怎么去理解和记忆这块知识的。

以后分析简称“平民化式顺流逆流学习”。

(以下例题及相关图表引用东奥张老师讲义内容,请允许,谢谢)(主要讲解合并报表中的账务处理是怎么去理解和记忆的)原则是:资产对资产,损益对损益。

整个分析过程,我会用平民式(三步曲——先还原——再抵销——后合并)1、先还原(因为现在是母子公司合并报表,所以我们先把母之前在个别报表中对被投资单位做的未实现内部交易的抵销先还原)2、再抵销(现在母公司已经没有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因为前一步已经还原了,所以现在站在合并报表的角度上,应该进行抵销。

那我们第二步就是抵销。

怎么做?这个时候我们把母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作为一个整体,那他们之间的未实现的内部交易应该抵销。

)3、后合并(那现在母公司在合并报表中的账务处理就是把前面第一步与第二步的账务处理(那最后我们合并报表时,已经把企业因为内部交易而未实现的损益已经抵销了,合并起来)是完成权益法核算)平民式逆流学习【教材例5-12】甲公司于20×9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

20×9年8月,乙公司将其成本为9 000 000元的某商品以15 000 000元的价格出售给甲公司,甲公司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存货。

至20×9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对外出售该存货。

乙公司20×9年实现净利润48 000 000元。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甲公司在按照权益法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9年净损益时,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48 000 000-6 000 000)×20%] 8 400 000贷:投资收益 8 400 000进行上述处理后,甲公司如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体现在甲公司持有存货的账面价值当中,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进行以下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15 000 000-9 000 000)×20%]1 200 000贷:存货 1 200 000张志凤老师手写:乙15 000 000抵销:借:营业收入 3 000 000(15 000 000×20%)贷:营业成本 1 800 000(9 000 000×20%)1 200 000(6 000 000×20%)合并报表上:借:长期股权投资 6 000 000×20%贷:存货 6 000 000×20%9 000 000存货甲账上(6 000 000×20%)有子公司丙甲个别报表:①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8 000 000×20%贷:投资收益 48 000 000×20%②借:投资收益 6 000 000×20%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 000 000×20%分析如下:首先我们甲公司已经在个别报表中,已经做了账务处理。

《高级财务会计》名词解释总结

《高级财务会计》名词解释总结

《高级财务会计》名词解释总结1: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会计师主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会计报表为基础由母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的会计报表。

2:母公司理论:是所有权理论和经济实体理论的折衷和修正,它继承所有权理论和经济实体理论各自的优点,克服了这两种极端的合并观念固有的局限性。

3:所有权理论是一种着眼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持有的所有权的合并理论。

采用所有权理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要将其拥有所有权的企业的所有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及利润,均按母公司持有股权的份额计入合并会计报表中。

4:共同控制经营:共同控制经营涉及使用合营者的资产或其它资源,而不是建立一个公司、合伙企业或其它实体,或是合营者自身分开的财务结构。

5:共同控制资产:共同控制资产涉及合营者共同控制而且往往是共同拥有为合营提供或购置并且为合营所专用的一项或若干项资产。

6:共同控制实体:贡同控制实体是一种涉及建立公司、合伙企业或其它实体的合营。

其中每一合营者拥有一份权益。

7:比例合并法:是指将共同控制实体的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按合营者所占有或承担的份额计入合营者合并财务报表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合并方法。

8:外币交易:是指以记账本位币经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接受投资以及筹资历等交易。

9:外汇:指一国持有的以外币表示的用以进行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

10:外币:狭义的外币一般是指本国货币以外的其它国家和地区的货币,包括各种纸币和铸币等;广义的外币是指所有以外币表示的、能够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它除了包括国外的纸币和铸币外,还包括企业所有的外国的有价证券,如以外币表的政府公债、公司债券等,也包括外币支付凭证,如以外币表示的标据等。

11.外币兑换:指把外币换成本国货币,把本国货币换成外币,或不同外币之间互换。

外币兑换一般由外汇经纪银行办理。

12.记账本位币: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时所统一采用的作为会计计量基本尺度的记账货币称为记账本位币。

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附属企业的区别

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附属企业的区别

企业合营(Joint venture)企业合营有不同的形式和结构,第31号国际会计准则《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将企业合营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营者都受到同一项合同规定的约束;•以合同规定确立共同控制。

发生自己的费用和负债、筹集自己的资金。

合营活动可以有合营者的雇员随着合营者的类似活动同时进行。

合营协议常常规定销售共同产品的收入和共同发生的费用在合营者之间分配的办法。

共同控制经营的一个例子,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合营者结合它们的经营、资源和专长,一边共同制造、推销和发售一种特定的产品,如飞机。

制造过程的不同部分由各合营者分担。

每一合营者负担自己的费用并从飞机的销售中取得一部分收入,这一份额由合同规定。

关于合营者在共同控制经营中的权益,每一合营者将以下项目记人其会计记录,列入其单独编制的财务报表,从而也列人其合并财务报表:•其所控制的资产及其所发生的负债;•所发生的费用及其从出售合营商品或劳务中赚取的收益份额。

由于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已经列入合营者单独编制的财务报表,从而也就列入了合营者的合并报表,合营者编报合并财务报表时不必为这些项目作调整或其他合并程序。

合营本身可能不必有单独的会计记录,也不必编制财务报表。

如出于管理目的,合营者可以编制管理会计报表,以便评价合营的经营业绩。

2、共同控制资产共同控制资产涉及合营者共同控制而且往往是共同拥有为合营提供或购置并且为合营所专用的一项或若干项资产。

这些资产系用于为合营者获取收益。

每一合营者可以分取资产带来的产品,并负担协议规定的所发生的费用的份额。

这些合营不涉及设立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或与合营者自身分开的财务结构。

每一合营者通过自己在共同控制资产中的份额控制自己在未来经济利益中的份额。

石油、天然气和采矿业的许多活动,涉及共同控制的资产;例如:若干产油公司可以共同控制和经营一条输油管道。

每一合营者使用这一条输油管道来输送自己产品并为此按照议定的比例负担经营管道份额,列入固定资产类;•发生的负债,例如为其资产筹资而发生的负债;•为了合营而与其他合营者共同发生的负债的份额;•销售或使用合营产品份额的收入,连同合营发生费用的份额;•为了在合营中的权益而发生的费用,例如,与为合营者在资产中的权益筹资有关的费用和与销售其在合营产品中的份额有关的费用。

联营与合营区别

联营与合营区别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有什么区别一、合营企业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企业,即合营企业。

(一)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

合营企业的特点是,合营各方均受到合营合同的限制和约束。

(二)一般在合营企业设立时,合营各方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在所设立合营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必须由合营各方均同意才能通过。

(三)约定可能体现为不同的形式,例如可以通过在合营企业的章程中规定,也可以通过制定单独的合同作出约定。

(四)共同控制的实质是通过合同约定建立起来的、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共有的控制。

(五)实务中,在确定是否构成共同控制时,一般可以考虑以下情况作为确定基础。

1、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

3、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有什么区别一、联营企业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即联营企业。

(一)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二)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

(三)投资企业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三、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会计核算(一)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均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均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企业合并的主要原因

企业合并的主要原因

企业合并的主要原因:(1)扩大经营规模;(2)提高经济效益。

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的途径:(1)内部扩展:就是利用企业自有资金和渠道,通过研制和开发新产品,购置新设备,或对原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等方式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2)外部扩展:就是通过企业兼并等方式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竞争实力。

与内部企业扩展相比,外部扩展的企业合并具有那些优点:答:(1)成本低:通过企业合并方式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通常要比通过内部扩展方式扩大同样生产经营规模的成本低得多。

(2)风险小:企业合并仅变更企业组织的结构,并未增加新的产品的市场,不仅不会加剧竞争,而且在一定程度下还会消除竞争,如果通过内部扩展,则会加剧市场竞争,导致费用上升。

(3)速度快;通过企业合并,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迅速扩大,而内部扩展则往往需要较长时间。

(4)影响增大、地位提高。

通过企业合并,可能使合并企业及其管理者的影响迅速增加、市场占有率迅速提高股份制经济和企业合并的发展,对会计提出了那些新的要求?答:股份制经济和企业合并的发展,对会计提出了新的要求。

这种要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是要求对企业合并本身,主要是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的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2、是要求提供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总体的财务信息。

购买法核算的程序和原则:(1)对所购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确认和估价;(2)确定购买成本;(3)比较其购买成本和被购买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在母公司未拥有子公司50%以上的股份的情况下,有如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也可以确认为控股:(1)通过被投资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签订协议,拥有该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的表决权;(2)根据章程或协议,已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董事会或与之相当的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4)在董事会或与之相当的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与单个企业编制的个别会计报表相比,合并会计报表一般有以下特点:答:(1)合并会计报表的主体是经济意义上的复合会计主体.(2)合并会计报表由企业集团中对其他企业有控制权的总公司或母公司编制。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识别(用一张图记忆简单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识别(用一张图记忆简单的关联关系)

关联⽅及关联交易识别(⽤⼀张图记忆简单的关联关系)⼀、关联⽅(⼀)法规依据1.《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披露》第三条:“⼀⽅控制、共同控制另⼀⽅或对另⼀⽅施加重⼤影响,以及两⽅或两⽅以上同受⼀⽅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影响的,构成关联⽅。

”第四条:“下列各⽅构成企业的关联⽅:(⼀)该企业的母公司。

(⼆)该企业的⼦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影响的投资⽅。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资者个⼈,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个企业或者对⼀个企业施加重⼤影响的个⼈投资者。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键管理⼈员,是指有权⼒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员。

与主要投资者个⼈或关键管理⼈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或受该个⼈影响的家庭成员。

(⼗)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关键管理⼈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影响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不构成企业的关联⽅:(⼀)与该企业发⽣⽇常往来的资⾦提供者、公⽤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与该企业发⽣⼤量交易⽽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三)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第六条:“仅仅同受国家控制⽽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

”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监管和规范的关联⽅是指能够控制上市公司或影响上市公司的决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各⽅,在这⾥不包括上市公司的⼦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同时办法中对关联⽅的定义还包括历史关联⼈(过去⼗⼆个⽉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和潜在关联⼈(基于协议安排未来⼗⼆个⽉内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3.区别《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披露》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关联⽅的界定的区别在于:证监会规定公司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都不是关联⽅;⽽财政部将其确认在关联⽅范畴中。

合并财务报表联营企业

合并财务报表联营企业

合并财务报表联营企业联营企业与合并会计报表的关系,笔者认为,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母、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由母公司编制的,用来综合反映企业集团与集团之外的主体之间的交易及其结果的综合报告文件。

合并会计报表的报告主体是企业集团,是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形成的实质性整体。

而联营企业则由于权益法的采用伴随母公司进入合并报表的主体--企业集团。

在这里企业集团的范围已被扩大了,它不仅包括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应合并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也包括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按规定可以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还包括投资企业可以施加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企业子公司和合营企业的联营企业,以及投资方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

对合营企业在合并报表中的合并方法,在新《企业会计制度》中进行了规定,以下主要探讨联营企业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

联营企业与企业集团其他成员交易的披露由于联营企业在合并会计报表中采用的是"一行合并法",联营企业与完全企业集团成员(即full group members,国际上将合并会计报表主体中采用"逐行合并法"进行合并的母、子公司称为完全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购货、销货及尚未结算的应收、应付款项等关联交易并不是逐行纳入到合并会计报表之中,所以联营企业与完全企业集团之间的交易并不能像完全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一样能够作为内部交易相互抵销。

在现代企业经济交往中,特别是上市公司中,联营企业与完全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往往十分繁索且数额巨大,既有联营企业与完全企业集团成员中母公司之间的交易,又有联营企业与完全企业集团成员中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制度中对此尚未作出明确的划分。

(一)联营企业与企业集团中母公司之间交易的披露。

尽管《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对联营企业并没有作出相关的规定,但因联营企业属于企业集团成员中母公司的关联方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规定,母公司应当在合并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联营企业的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以及与联营企业的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

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1989年4月公布,1994年11月格式重排)范围1.本号准则适用于投资者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

2.本号准则替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涉及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的部分。

定义3.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具有重要影响,但又不是投资者的附属公司或合营企业的那种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控制这些政策。

控制(在本号准则中),是指具有支配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以便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附属公司,是指被另一个企业(称为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权益法,是指这样一种会计方法,根据这种方法,投资最初按照成本予以记录,随后再根据投资者在购买后占被投资者净资产中的份额的变动对投资进行调整。

损益表反映了被投资者经营成果中属于投资者的份额。

成本法,是指按照成本记录投资的一种会计方法。

损益表中反映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投资者在购买后从被投资者产生的累计净利润中收到的分配额。

重大影响4.如果投资者直接拥有或通过附属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者20%或以上的表决权,即认为投资者具有重大影响,除非能够清楚地表明并非如此。

相反,如果投资者直接拥有或通过附属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者20%以下的表决权,即认为投资者木具有重大影响,除非能明显地表现出这种影响。

所有权基本上或大部分为另一投资者拥有,并不排除某个投资者具有重大影响。

5.投资者存在的重大影响,通常可以通过下列一种或若干种方式来证实:(1)在被投资者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设有代表;(2)参与政策制定过程;(3)投资者与被投资者之间存在重要的交易;(4)交换管理人员;(5)提供重要技术资料。

权益法6.在权益法下,投资最初按成本予以记录,在购买日以后,通过增加或减少帐面金额来确认投资者占被投资者利润或亏损的份额。

从被投资者处收取的分配额,冲减投资的帐面金额。

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认定标准

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认定标准

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认定标准1. 概述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是我国经济合作中的重要形式,对于促进企业间的合作发展,推动经济稳步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认定涉及到企业的运营模式、合作方式等诸多方面,因此需要明确的认定标准来指导相关企业的经营活动。

2.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定义合营企业指的是由两个或多个独立的企业共同出资经营的企业,并且各出资方对企业的投资额和风险承担按照约定的方式确定。

而联营企业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共同控制的,但控制方并未将其纳入本企业范围内的企业。

3. 认定标准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认定给出了一定的标准。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3.1 出资比例合营企业的出资比例通常应该是相对平等的,没有控股方。

如果其中一个出资方占到绝对比例,则很可能不符合合营企业的定义。

而联营企业则由几家企业共同控制,各方没有必要以相对平等的比例出资。

3.2 决策权合营企业中的各方在企业的决策方面应该没有明显的控制权,决策应该是共同的,不能有单独的控制方。

而联营企业的控制方通常会对企业的决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但并非单独控制。

3.3 实际经营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也是判断的关键因素。

如果企业的运营管理和经营活动实际上是由一个出资方或者控制方独立完成,而其他方并未参与具体经营,那么可能不符合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认定标准。

3.4 业务关联性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业务关联性也是认定的关键。

如果企业之间的业务关联性不高,各方的合作更多是为了共同发展和利益分配,而非将业务整合到一个实体企业中,那可能不符合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认定标准。

4. 认定标准的重要性明确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认定标准对于企业的合作运营和合作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可以有效规范企业间的经营行为,避免因认定不清导致的纠纷和争议。

也有利于政府监管和税收管理,对于相关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纳税情况具有一定的影响。

合并报表比例合并法知识讲解

合并报表比例合并法知识讲解
第五章 合并报表—比例合并法
现有A公司、B公司与C公司 准备在生产经营上进行平等性合 作,以实现“双赢”,它们之间 可以建立怎样的架构来实现?
思路一:利用各自优势分工
A公司生产某特定产品指定 部分;B公司生产该特定产品 其余部分;C公司组装并负责 销售。
思路三:共用服务平台实体化
A公司、B公司与C公司按协 议共同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 人地位的经济实体,与之发 生经济交易行为,共同管理。
① 合营者对合营企业的投资的特殊性:不管持 有多大比例表决权资本,合营各方都是共同控制, 因而《投资》准则的不完全适用性。
② 任何一方的合营者对合营企业财务报告的合 并都不适宜全面合并法。
三、比例合并法及其运用
1.比例合并法的基本原理 ● 比例合并法的含义 ● 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的规定
— 我国规定用权益法核算,但不对 合营
合营者的投资收益
合营企业的金额 合营者的投资比例
③ 调整合并报表中的盈余公积 借:提取盈余公积 合营企业的金额 贷:盈余公积 合营者的投资比例
④ 内部货交易的抵销
●首期合并报表时, 抵销分录1: —抵销合营企业本期内部购进、本期销售 的存货中合营者所占的份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抵销分录2:对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利润, 按合营者所占的份额抵销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存货
核算 — 采用比例合并法的特定要求
2、比例合并法的基本程序 ① 比例合并法的两种报表格式 ● 合并报表中,合营者所占合营企业报表 项目的金额与合营者个别报表项目金额逐 项合并 ● 合并报表中,合营者将所占合营企业资 产、 负债、收入、费用的份额单设项目 反映 ② 基本程序
3 合并报表时,合营者与合营企业之 间有关业务的抵销

基本概念(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子公司、企业合并)

基本概念(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子公司、企业合并)

【知识点】基本概念(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子公司、企业合并)★★(一)联营企业投资联营企业投资,是指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对于投资单位来说,这里所谓的“重大影响”,其实只要投资企业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即可,在此基础上不再衡量影响的重大程度如何,即不再衡量投资方有关提议的接受程度或是在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过程中发言权的比重等。

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

投资方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重大影响的判断关键是分析投资方是否有实质性的参与权而不是决定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重大影响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而非“正在行使的权力”(例如,投资方已派驻董事并积极参与被投资方的经营管理),其判断的核心应当是投资方是否具备参与并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力,而投资方是否正在实际行使该权力并不是判断的关键所在。

【案例】A公司于2×12年9月以自有资金15亿元参股B公司,并占B公司总股本的8%,为B公司第三大股东,B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3%和10%,A公司和B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根据B公司章程,B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该公司自投资日起,既有权向B公司委派一名董事。

由于投资恰逢年中,为保持经营稳定且A 公司根据投资前对B公司的尽职调查认为B公司现有董事管理经验丰富,具备决策独立性,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参与B公司经营决策,维护包括A公司在内的股东的合法利益。

合并报表—比例合并法

合并报表—比例合并法

二、企业合营的形式及其会计问题
1.合营形式 ● 共同控制经营 合营者按照合约规定利用自己的资源来完 成各自承诺的义务,并享有相应权利。因 而,不会出现新的会计问题。
● 共同控制资产
合营者对于共同拥有的一项或若干项资产 共同使用,并为此享有此资产带来的收入
●共同控制实体
以合约为基础由合营者共同出资组建的经济实体, 合营各方共同控制该实体—合营企业。合营企业 是一个独立的经营主体,保持自己的会计记录并 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 产生的会计问题: ① 合营者对合营企业的投资的特殊性:不管持 有多大比例表决权资本,合营各方都是共同控制, 因而《投资》准则的不完全适用性。 ② 任何一方的合营者对合营企业财务报告的合 并都不适宜全面合并法。
产、 负债、收入、费用的份额单设项目
反映

基本程序
3
合并报表时,合营者与合营企业之 间有关业务的抵销
抵销内容与全面合并法相同 抵销金额需按合营者占合营企业的 投资比例计算确定
① 合营者对合营企业股权投资额的抵销 借:股本 资本公积 合营企业的金额 盈余公积 ×合营者投资比例 未分配利润 贷:长期股权投资—合营企业 借或贷:合并价差
合并报表—比例合并法
现有A公司、B公司与C公司 准备在生产经营上进行平等性合 作,以实现“双赢”,它们之间 可以建立怎样的架构来实现?
思路一:利用各自优势分工 A公司生产某特定产品指定 部分;B公司生产该特定产品 其余部分;C公司组装并负责 销售。
思路二:建立共用服务平台 A公司、B公司与C公司联合 控制某特定资产,按协议服 务于各自企业产品及分担该 特定资产费用。
本章思考题: 从技术角度来看,比例合并 法有哪些缺陷?
三、比例合并法及其运用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收益如何处理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收益如何处理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收益如何处理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收益如何处理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下面yjbys店铺为大家准备了关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收益如何处理的文章,欢迎阅读。

企业在确认由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时,对于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如何处理?首次执行日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计算投资损益时如何进行调整?企业在首次执行日前持有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子公司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如何处理?(一)企业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按持股比例等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投资企业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投资企业对于纳入其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也应当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投资企业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还应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确认投资损益。

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照规定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应收股利,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二)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以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在首次执行日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

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应当按照子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问】企业对于合营企业是否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解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投资企业对于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不应采用比例合并法。

【资产评估师】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及子公司的投资

【资产评估师】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及子公司的投资

第三节 长期股权投资 【知识点】基本概念【知识点】基本概念(★)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一)联营企业投资项目内容(1)重大影响概念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即只要投资企业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即可,不再衡量影响的重大程度如何(2)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投资方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20%或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3)判断关键和判断的核心重大影响的判断关键是分析投资方是否有实质性的参与权而不是决定权。

判断的核心应当是投资方是否具备参与并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力,而投资方是否正在实际行使该权力并不是判断的关键所在 (二)合营企业投资 合营企业投资是指投资方持有对构成合营企业的合营安排的投资,对于投资方的投资是否属于合营企业投资的判断,首先判断是否构成合营安排,其次判断合营安排是否构成合营企业。

1.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

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一个参与方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2.共同控制及其判断原则。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判断是否具有共同控制,首先判断是否所有参与方参与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参与方一致同意。

事项内容(1)集体控制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称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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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营(Joint venture)
由于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已经列入合营者单独编制的财务报表,从而也就列入了合营者的合并报表,合营者编报合并财务报表时不必为这些项目作调整或其他合并程序。

合营本身可能不必有单独的会计记录,也不必编制财务报表。

如出于管理目的,合营者可以编制管理会计报表,以便评价合营的经营业绩。

2、共同控制资产
共同控制资产涉及合营者共同控制而且往往是共同拥有为合营提供或购置并且为合营所专用的
一项或若干项资产。

这些资产系用于为合营者获取收益。

每一合营者可以分取资产带来的产品,并负担协议规定的所发生的费用的份额。

这些合营不涉及设立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或与合营者自身分开的财务结构。

每一合营者通过自己在共同控制资产中的份额控制自己在未来经济利益中的份额。

石油、天然气和采矿业的许多活动,涉及共同控制的资产;例如:若干产油公司可以共同控制和经营一条输油管道。

每一合营者使用这一条输油管道来输送自己产品并为此按照议定的比例负担经营管道的费用。

共同控制资产的另一个例子,是两个企业共同控制一项房地产,各分取一份租金收入和分担一份费用。

关于合营者在共同控制资产中的权益,每个合营者将以下项目记人其会计记录、列入其单独编制的财务报表,从而也列入其合并财务报表:
•其在共同控制资产中的份额,根据资产性质分类而不是作为投资。

例如,共同控制的输油管道的份额,列入固定资产类;
•发生的负债,例如为其资产筹资而发生的负债;
•为了合营而与其他合营者共同发生的负债的份额;
•销售或使用合营产品份额的收入,连同合营发生费用的份额;
•为了在合营中的权益而发生的费用,例如,与为合营者在资产中的权益筹资有关的费用和与销售其在合营产品中的份额有关的费用。

由于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已经列入合营者单独编制的财务报表,从而也就列入了合营者的合并财务报表,合营者编报合并财务报表时不必为这些项目作调整或其他合并程序。

共同控制资产的会计处理反映了合营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且常常也反映了合营的法律形式。

合营本身单独设立的会计记录可以限于合营者共同发生并且最终由合营者按照他们议定的份额分担的
费用。

合营可能不编制财务报表,但是合营者可以编制管理会计报表,以便评价合营的经营业绩。

3、共同控制实体
共同控制实体是一种涉及建立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的合营,其中每一合营者拥有一份权益。

除去合营者之间的合同规定确立了对实体经济活动的共同控制之外,共同控制实体的营运方式与其他合营方式相同。

共同控制实体,控制着合营的资产,发生负债和费用并获得收益。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和为合营活动筹集资金。

每个合营者对共同控制实体的成果有一份所有权,尽管有些共同控制实体也涉及分享合营的产品。

共同控制实体的常见例子,是两个企业为了在某一特定行业中合并经营他们的业务,而将有关的资产和负债转入一个共同控制实体。

另一个例子则是企业在外国与该国的政府或其他机构相联合,设立一个由企业和该国政府或机构共同控制的独立的实体,开始经营业务。

许多共同控制实体和被称为共同控制经营和共同控制资产的合营在实质上相同。

例如,合营者可能为了税务或其他原因,将诸如石油管道之类的共同控制资产转人一个共同控制实体。

同样,合营者也可以把将要共同经营的资产提供给共同控制实体。

有些共同控制经营也涉及为了经营活动的特定方面,例如产品的设计、推销、发售或售后服务,而设立共同控制实体。

共同控制实体和其他企业一样,根据有关国家的规定和国际会计准则,保持自己的会计记录并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

1、联营企业
根据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的规定,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

当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被认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可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投资者拥有被投资企业一定比例的表决权资本,但没有达到控制该企业表决权的资本比例;同时由于投资者拥有被投资企业一定比例的表决权资本,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如在董事会中派有代表等,有能力对被投资企业施加重大影响。

此外,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当确认为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
•在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参与政策制定过程;
•互相交换管理人员;
•依赖投资方的技术资料;
•其他足以证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2、附属企业(即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这里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收益。

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直接控制
A、通过一方拥有另一方超过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比例来确定。

表决权资本,是指具有投票权的资本。

也就是说,通过直接投资实现的直接控制。

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超过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资本,如51%及以上的表决权资本,即对B公司形成直接控制。

B、通过拥有的表决权资本或其他方式实现的直接控制。

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35%表决权,C公司拥有B公司25%表决权,A公司和C公司达成协议,由A公司代理C公司在B公司的资本表决权,从而A公司就实际拥有B公司60%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

C、通过其他方式实现的控制。

虽然一方拥有另一方表决权资本的比例不超过半数以上,但通过拥有的表决权资本和其他方式达到控制:
方式一: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20%的表决权,同时,根据协议,A公司负责B公司的经营管理。

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实际上控制B 公司。

方式二: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40%的表决权,但根据协议负责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从而形成对B公司的控制。

方式三: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例如,A公司拥有B公35%的表决权资本,但在B公司董事会中有超过半数的表决权,从而达到事实上的控制。

2)间接控制
一方间接拥有另一方过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从而形成的控制权。

可以分为通过间接投资实现的控制和通过其他方式实现的间接控制。

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80%的表决权资本,同时,B公司拥有C公司?o%的表决权资本,A公司对C公司形成?o%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

3)直接控制与间接控制的结合
一方直接和间接拥有另一方过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

例如,A公司拥有C公司30%的表决权资本,拥有B公司70%的表决权资本,B公司拥有C公司25%的表决权资本,从而A公司对C公司形成55%的控制权。

3、合营企业
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该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

例如,A公司和B公司各出资50%建立C公司,共同管理。

通过上述可知,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附属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
1)合营企业不同于联营企业
投资者对联营企业只具有重大影响,即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只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而不具有控制权;而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控制权,虽然这种控制权是共同控制。

2)合营企业不同于附属企业即子公司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控制权,即使是非全资子公司,其他的投资者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也没有控制权。

而在合营企业中,参与合营的各方对合营企业都具有共同的控制权。

从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三方的主要区别在于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不同。

子公司与控制相联系,当投资者能够控制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则该被投资企业视为投资者的子公司,投资者视为被投资企业的母公司;合营企业与共同控制相联系,当投资各方能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实施共同控制时,则该被投资企业视为投资各方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与重大影响相联系,当投资者能对被投资企业施加重大影响时,则该被投资企业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的特点是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合营者对合营企业具有控制权,即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经营和财务决策。

而这些区别也决定了联营企业、附属企业和合营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对被投资企业投资的反映的不同。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在投资者的财务报表中应该采用权益法进行反映,而不必将联营企业纳入合并范围;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在投资者的财务报表中应该进行合并反映。

但是合营者对合营企业的投资不宜简单地按权益法在合营者的财务报表中反映,也不宜对合营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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