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总分包之间的3个财税疑难问题处理doc
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
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及涉税分析1.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首先,建筑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帐务流程,包括收集、整理和归档分包方的财务票据和报告。
分包方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工程款项结算表、成本费用计算表、账龄报告等。
其次,建筑企业应将分包工程的工程款项计入总包工程的工程收入,以正确反映企业的工程业务的实际情况。
同时,建筑企业还需要将分包方的成本费用计入总包工程的费用支出,确保准确计算工程利润。
此外,建筑企业还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合理处理总包与分包工程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事项。
特别是增值税方面,建筑企业需要根据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的不同纳税方式,进行相应的核算,确保增值税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2.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涉税分析首先,建筑企业需要根据税法规定,确定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的不同纳税方式。
一般情况下,总包工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方式进行纳税,而分包工程可以选择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方式进行纳税。
其次,建筑企业需要合理核算和处理总包与分包工程的增值税。
对于总包工程,建筑企业需要根据扣除条件和比例,正确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对于分包工程,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或者按照一定比例计算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建筑企业还需要关注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建筑企业在支付分包工程款时,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并办理相应的申报和缴纳手续。
总之,建筑业总分包工程业务的帐务处理和涉税分析是建筑企业进行合规经营的基础工作。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帐务流程,合理处理帐务处理和涉税事宜,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并遵守税法规定,避免出现税务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分包的过程中,需要同时注意税务和会计处理的相关问题。
本文将从税务和会计两个方面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进行阐述。
税务处理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在与承包方签订工程分包合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税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
在工程分包合同中,一般会设立一个总包税项和分包税项,总包税项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承担并像承包方支付;而分包税项由承包方负责承担并向建筑施工企业支付。
根据税务要求,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在报税时对总包税项和分包税项分开计算,并填报相关税务申报表。
在具体工程分包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注意以下税务处理要点。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与承包方签订正式的工程分包合同,并保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中需要明确总包金额和分包金额,并详细列明合同工程范围、工程款支付方式、材料采购、税务处理等相关条款。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按照税务要求,将总包税额和分包税额分开计算,并按照税率缴纳相应的税款。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保留相关税务票据和资料,以备税务机关进行查验。
会计处理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过程中,需要做好相关的会计处理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分包合同台账,记录每个工程分包合同的具体情况,包括分包金额、分包方信息、合同履行进度等。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在账务上及时确认分包款项,并记录分包款的支付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还需将工程分包款与工程成本进行核算,确保会计准确反映实际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还需及时对工程分包款项进行账务调节,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过程中需要注重税务和会计两个方面的处理工作。
只有做好税务和会计处理,才能遵纪守法经营,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并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与合规。
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工程分包前,充分了解相关税务和会计要求,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常常需要将工程分包给其他企业进行,以完成整个工程。
在分包过程中,需要考虑税务和会计处理方面的问题,下面将介绍具体操作。
一、税务处理1、增值税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分包给其他企业后,需要对分包企业进行增值税核算。
分包企业需要按照增值税法规定向施工企业提供纳税证明,证明其按照规定申报并缴纳了增值税。
以下以举例说明:施工企业的合同总价为100万元,其中分包出去的工程费用为50万元。
分包企业应当开具专门代扣代缴增值税发票,金额为50万元×11%=5.5万元。
施工企业在收到分包企业的发票后,应当核对发票信息,与企业所提供的增值税纳税证明进行比对。
若核对无误,施工企业申请销售税额抵扣,抵扣的数额应不超过100万元×11%=11万元。
2、企业所得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所得的收入,应当计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基数中,按照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在年初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根据年初预测所得计算所得税金额,并定期向税务机关缴纳预缴税款。
年底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根据实际所得计算所得税金额,将预缴税款与清算税款进行比对,缴纳差额税款。
二、会计处理1、工程分包支付当建筑施工企业向分包企业支付工程分包款项时,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开具付款凭证,并将其记入相关会计科目中。
建筑施工企业分包支付的款项,应当记入应付账款科目中,分包企业所得的收入,应当记入应收账款科目中。
三、总结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的税务和会计处理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建立规范的账务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应流程操作,保证纳税和会计处理的合法、规范、及时和准确。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复杂的问题。
正确的处理可以保证企业按法律规定缴纳税款并合理计提费用,同时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下面将从税务和会计角度详细介绍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中的重要环节。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分包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计税方法: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选择核算方法进行计税,一般有核算差额法和核算净收入法两种。
核算差额法是指经营所得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核算净收入法是指纳税期内从工程中获得的全部收入减除合法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所得的净额。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计税方法。
2.税率: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个人所得税税率按照个人所得额分档计算,最高税率为45%。
3.税务登记: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分包前,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并按规定时间提交纳税申报表,缴纳相应的税款。
4.合同备案: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过程中,需要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根据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1.成本核算: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的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机械设备成本、施工管理费用等。
企业需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正确核算和登记这些成本,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相关会计账户: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工程分包时,需要建立相关的会计科目和账户,例如工程收入科目、工程成本科目、工程暂估科目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分录,确保工程分包的收入、成本等信息正确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3.准确计提费用: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分包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计提费用,例如工程暂估损失、工程质量担保费用等。
企业需要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合理计提,并及时调整,确保相关费用正确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时,通常会委托给其他企业或个人进行部分工程的施工,这就是工程分包。
工程分包是建筑施工企业常见的一种合作形式,可以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规模将工程划分为不同的分包项目,由不同的分包商承担施工责任。
工程分包对于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进行工程分包时,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特别关注税务及会计处理的问题,以避免出现税收风险或会计上的问题。
一、税务处理1. 纳税登记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分包时,需要确保分包商具有合法的纳税资质。
分包商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并取得纳税人识别号。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要求分包商提供相关税务登记证明和营业执照,以确保其合法纳税的资质。
2. 税收筹划在进行工程分包时,建筑施工企业需要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以降低税负。
可以通过合理安排分包合同金额、发票开具时间等方式来降低税收成本,但需要合法合规,避免出现税收风险。
3. 税务监管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分包时,需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如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及时申报税收等。
要对分包商的纳税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其合法纳税,并及时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以便及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
4. 税务风险防范在工程分包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特别关注税务风险,如无合法发票、虚假交易等情况,有可能导致税务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分包商的税务合规性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税务风险。
二、会计处理1. 分包合同会计确认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分包时,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确认分包工程相关收入和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情况确认分包工程收入,同时确认相关的分包工程费用。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包合同会计确认。
2. 分包款支付会计处理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分包时,需要加强对分包商的财务状况监管,确保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建筑企业总分包工程的三种会计处理技巧【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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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银行存款 1800000 ④分包工程完工验工结算时 借:工程施工——分包成本 19400000 ——分包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600000 贷:应付账款 20000000 ⑤支付工程款时 借:应付账款 200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00 ⑥乙公司确认该项目收入与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74400000( 19400000 +55000000 )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60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5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000 ⑦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时 借:工程结算 8000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75000000 ——合同毛利 5000000 根据分包人提供的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退还营业税及附加: 借:银行存款 6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600000 (三)在建设单位代扣代缴总包和分包营业税的情况下: 例:乙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工程,工期 10个月,总承包收入 8000万 元,其中装修工程 2000万元,分包给丁公司承建。乙公司完成工程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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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5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000 ⑦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时, 借:工程结算 8000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75000000 ——合同毛利 5000000 (二)在总包方不代扣代缴分包营业税的情况下: 例:乙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工程,工期 10个月,总承包收入 8000万 元,其中装修工程 2000万元,分包给丁公司承建。乙公司完成工程累计 发生合同成本 5500万元,项目在当年 12月份如期完工。其账务处理如 下: ①乙公司完成项目发生成本费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55000000 贷:原材料等 55000000 收到甲方一次性结算的总承包款时, 借:银行存款 80000000 贷:工程结算 80000000 ②计提营业税金时, 计提营业税金=(8000-2000)x3%=180(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800000 ③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800000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分包涉及到税务和会计处理的问题,下面就这些问题进行详细的说明。
一、工程分包税务处理在工程分包过程中,涉及到了税务和税收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其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扣除减免项目、允许列支项目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当列支的损失后,按照法定方法计算的税额。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30%计算,二是按照实际利润的25%计算。
对于工程分包企业来说,税务处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税费核算:工程分包企业要按照相关税务规定,进行税费的核算和申报。
包括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等各项税费。
2. 纳税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税收法规,工程分包企业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等。
3. 发票管理:工程分包企业在进行工程分包过程中,需要开具发票。
对于已开具的发票,要进行妥善保管,以备税务机关的检查。
4. 财务报表:工程分包企业要按照相关的财务规定,编制好财务报表,报送给税务机关。
工程分包企业在进行工程分包过程中,涉及到了会计处理的问题。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合同管理:工程分包企业要进行合同管理,包括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结算合同等。
2. 成本核算:工程分包企业要对工程分包过程中的各项成本进行核算。
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管理费用等。
3. 应收账款管理:工程分包企业要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及时催收和核实。
4. 收入确认:工程分包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收入进行确认。
一般是在工程完工验收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确认收入。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方面的税务及会计处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工程分包是一个非常常见的现象。
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和规模,往往需要对一些工程进行分包,以便更加专业和高效地完成工程任务。
工程分包涉及到税务和会计处理的一系列问题和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要对这些问题和要求有清晰的认识和正确的处理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方面的税务处理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中国的税收法律,分包合同必须合法合规,并且需要按照规定纳税。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与工程分包商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分包的范围、价格和付款方式等内容。
在签订分包合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特别注意合同中的税务条款,确保在税务方面没有疏漏和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在与工程分包商进行货款结算时,也需要合法开具发票,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缴纳相应的税款。
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方面的税务处理需要合规合法,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
需要注意的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方面还需要关注相关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在工程分包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纠纷和争议,如质量问题、工期延误、货款拖欠等。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好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在遇到纠纷和争议时,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建筑施工企业还需要做好对分包商的信用评估和管理,确保与信誉良好的分包商合作,降低相关的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方面的税务和会计处理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结合国家税收法律和会计规定,合规合法地处理工程分包的税务和会计事务。
建筑施工企业还需要关注相关的风险和控制措施,确保在工程分包过程中能够规避和化解各种风险。
希望建筑施工企业能够加强相关的管理和监督,做好工程分包的税务及会计处理工作,确保企业的发展和稳健经营。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及管控措施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及管控措施建筑业总分包合同是指建筑施工项目中,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签订的一种合作合同,总包方将部分工程转包给分包方进行施工。
由于总分包合同涉及到资金流转、税收管理、法律规定等多方面的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涉税风险。
本文将重点探讨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并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
一、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1.税收管理不规范。
在建筑业总分包合同中,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的资金流转复杂,如果双方未能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进行准确申报和纳税,就有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的风险。
2.税收税费调整。
由于建筑业总分包合同一般是长期合作,施工周期较长,期间可能会发生税收政策的调整,如增值税率的变化、税制等,这将对双方的合同履行产生影响,增加涉税风险。
4.涉及跨地区业务。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往往涉及跨不同地区的施工,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有所差异,导致涉税管理的复杂性增加,增加了风险的存在。
二、建筑业总分包合同涉税风险的管控措施1.加强合同的规范性。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应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包括分包费用、税务处理、纳税义务等方面的规定,防止双方因税务问题产生争议。
2.建立税务合规管理机制。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税务合规管理机制,明确税务管理责任和流程,做到纳税义务的准确履行和税收风险的管控,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做好适应性调整。
4.加强跨地区税收管理。
对于涉及跨地区的建筑业总分包合同,企业需要详细了解各地的税收政策,加强税收风险的评估和管控,确保合同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5.建立良好的纳税记录和账务管理。
企业应建立规范的纳税记录和账务管理制度,保证纳税义务的准确申报和缴纳,加强对税务处理过程的监控和内部审计。
结论:建筑业总分包合同涉税风险的存在对企业的经营和合作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但通过建立健全的税务合规管理机制,加强合同规范性和风险管控,企业可以有效降低涉税风险,实现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分包时,需要注意税务及会计处理。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相关事项。
一、税务处理
1. 营业税的处理
(1) 工程分包的服务品质属于服务、维修和其他,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营业税。
3. 扣缴所得税
(1) 工程分包的收入来自于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建筑施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扣缴所得税。
工程分包涉及到合同的签订,需要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5.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的处理
二、会计处理
1. 工程分包的收入
(1) 工程分包的收入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
(2) 工程分包的收入确认应符合收入实现原则,即对于合同约定的工程分包项目,当建筑施工企业完成相应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获得相应报酬后,即可确认为工程分包收入。
(2) 工程分包的成本计算应以合同约定的报酬为基础,包括工程劳务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现场生活维护费等。
(2) 工程分包的帐务处理应进行分类处理,包括工程分包收入、工程分包成本、工程分包利润等。
总之,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分包时,需要认真遵守税务及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确保企业的合法性和正常经营。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摘要】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分包时需要注意税务和会计处理,这涉及到税务申报、发票管理、成本核算等方面。
税务处理包括纳税、税收优惠、税务申报等,会计处理则涉及到账目记载、财务报表编制等。
税务和会计处理具有密切的关联性,必须保持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在处理税务和会计工作时,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规,防止发生税收风险和财务风险。
通过案例分析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的税务和会计处理实例,可以更好地理解具体操作方法。
最后强调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和会计处理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规范处理流程的建议,以确保企业合规经营和财务稳健运作。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税务和会计管理,以保障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利润增长。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处理、会计处理、关联性、注意事项、案例分析、税务法规、会计法规、重要性、规范处理流程1. 引言1.1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概述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是指原承包商将承包项目中的部分工作再次分包给其他承包商或个人。
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中,涉及到税务和会计处理的问题,需要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遵守税法和会计准则,避免因不当处理而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税务处理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过程中需要履行的税务义务,包括缴纳适当的税款、报告相关税务信息等。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要求合理处理工程分包的税务事务,避免出现偷税漏税等不良行为。
在会计处理方面,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做好工程分包的会计记录和账务处理,确保分包合同的履行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会计科目和账簿,及时记录和核对分包款项的收付情况,遵循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的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密切相关,税收和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税务和会计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确保工程分包的税务和会计处理符合法规要求,遵守相关规定,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建筑施工企业在实施工程分包时,需要了解与处理相关的税务和会计事项。
以下是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的一些内容。
一、税务处理:1. 增值税处理: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时,需根据国家税务部门规定办理增值税登记,按照增值税法规定的销售和采购环节计算和缴纳增值税。
2. 税务登记:建筑施工企业需在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获得税务登记证,以便正常开具发票。
还需要了解与填报税务申报表、缴纳相关税款等税务操作流程。
3. 发票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发票管理办法,合规开具发票,并及时入账并进行发票核销。
二、会计处理:1. 分包合同核算: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后,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核算,包括收入、费用、成本等方面的核算,确保合同的财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
2. 成本核算:建筑施工企业需根据工程分包合同及相关材料,进行成本核算,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机械设备使用成本等,并据此计算工程分包的成本费用。
3. 收入确认: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完成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确认相应的收入。
收入确认需要参考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发票开具等相关凭证,确保收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 成本控制:建筑施工企业需加强对工程分包的成本控制。
通过合理的成本估算、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手段,及时发现成本异常、成本增加等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以保证工程分包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稳定。
5. 财务报表编制: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分包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以反映工程分包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施工企业选择采用工程分包的形式进行施工。
在工程分包过程中,涉及到税务及会计处理问题,本文将就此展开讨论。
一、工程分包税务处理1. 税务登记在进行工程分包前,建筑施工企业需先完成税务登记,申请营业执照、纳税人识别号等相关手续,以便在后续工程分包过程中便于纳税和报税。
2. 劳务分包税务处理工程分包中的劳务分包,指的是企业将其在施工过程中的一部分劳务工作由其他企业承担。
在此类分包中,承包方需在人员工资时行代扣个税,并在纳税申报时按照劳务性质进行申报。
4. 税收优惠政策为促进建筑产业的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了优惠的纳税政策,企业应及时了解政策并按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1. 记账处理工程分包中的各项费用应按照工程性质逐项记账,并在财务的日常管理中进行审核核对,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结算处理工程分包完成后,建筑施工企业需按照分包协议进行结算处理,将各项分包费用计入相应的费用科目中,并在核算时进行审计核对,确保费用的合理性与准确性。
3. 税务申报处理如上所述,在工程分包中企业需按要求进行相关税务处理,并在每期纳税申报时及时报送相关报表和证明材料。
4. 财务报表编制工程分包完成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汇总各项收支,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便于企业管理者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做好后续经营决策。
总之,对于工程分包中的税务及会计处理问题,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注意,确保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相关处理。
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工程分包的优势,促进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税务及会计处理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工程分包是一种常见的合作模式。
在工程分包中,承包商将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转包给分包商来完成。
税务和会计处理在工程分包中非常重要,它涉及到企业的税务申报、经营成本核算、资金流动、商业往来等诸多方面。
就税务处理方面来说,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根据当前税收法规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和申报。
工程分包涉及到合同签订、劳务费用支付、进项税额申报等环节,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相关税务事务。
在税收申报过程中,要注意工程分包合同的合规性和依法纳税的原则,确保企业遵守国家的税法法规。
对于会计处理来说,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会计体系,对工程分包合同的收支进行准确核算。
在工程分包中,企业要及时记录劳务费用、材料费用等成本,并根据合同约定的分包款项进行实际付款和收款。
企业还需要对工程分包的资金流动进行有效管控,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
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分包中还会面临其他方面的税务和会计处理问题。
分包商可能会申请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这部分费用,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税。
企业还需要仔细核对各项发票和账目,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工程分包涉及到复杂的税务和会计处理工作。
企业需要建立规范的税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及时了解和应对税收政策的变化。
企业还需要与分包商密切合作,确保工程分包合同的合规性和相关费用的准确核算。
只有做好税务和会计处理,企业才能合法经营、规范运作,并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涉税问题探析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分包涉税问题探析目前我国旳建筑施工企业存在大量旳工程分包。
由于有关人员对于此类操作模式旳理解不一样, 这导致此类企业旳工程分包存在着较高旳涉税风险。
目前针对目前建筑施工行业工程分包(重要是针对2023年6月后来旳工程分包)旳有关涉税问题进行深入地探析, 以减少此类企业旳工程分包旳税务风险。
一、目前工程分包存在旳形式与问题1.工程分包给企业第一种, 建筑施工企业将承包工程中旳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对应资质条件旳分包单位。
这种形式可以是包工包料, 也可以只包工不包料(若只包工, 那么分包单位就是劳务企业)。
对于第一种分包旳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规定“严禁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对应资质条件旳单位, 严禁分包单位将其承包旳工程再分包”。
在这种工程分包旳形式下, 分包企业认为总包企业与发包企业签订协议步已缴纳了印花税, 因此在签订分包协议步就没有再次按对应税率报税或贴花。
此外有些企业故意混淆混合经营及兼营业务, 把应当缴纳增值税旳应税业务, 也缴纳了营业税, 导致少交增值税, 变相偷税。
由于建设方对建筑施工企业履行营业税及附加税代扣代缴义务, 因此建设方在支付工程款给建筑施工企业时已代扣营业税及附加税, 若具有对应资质条件旳工程分包企业再次根据分包工程款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 这时就存在反复纳税旳问题。
2.工程分包给个人第二种, 建筑施工企业将承包工程中旳部分工程发包给个人(包工头)。
这种形式也可以是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
对于第二种分包旳形式, 《有关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旳意见》[建市[2023]131号]规定“至2023年6月底, 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 必须使用有对应资质旳劳务企业, 严禁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 “严厉打击挂靠和违法分包, 严禁‘包工头’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因此对于第二种形式旳工程发包是属于违法行为, 在这种模式下旳工程分包, 由于个人无法提供发票, 建筑施工企业往往只有白条入账, 面临着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旳税收风险。
建筑工程分包中的税务和法律事务处理
建筑工程分包中的税务和法律事务处理在建筑工程领域,分包是常见的合作形式,它允许主包商将一部分工程转包给专业分包商。
然而,在建筑工程分包中,税务和法律事务处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分包中的税务和法律事务处理展开论述,以帮助各方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这些问题。
一、税务处理在建筑工程分包中,税务处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合理处理税务事务,不仅能够合法合规,还可以优化财务状况。
以下是在建筑工程分包中应注意的税务处理事项:1. 税务登记在进行分包合作前,分包商应按照国家税务相关规定进行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一项基本的法律义务,可以为分包商提供合规经营的基础。
同时,税务登记还有利于主包商和分包商之间税务信息的交流和核对。
2. 税收筹划对于分包商而言,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减少纳税负担,提高盈利能力。
分包商可以通过合法手段降低相关税收费用,例如合理申报扣除合同费用、购置设备扣除、采用适用税率等。
3. 发票管理在分包合作中,主包商对分包商的付款往往需要开具发票。
因此,分包商需要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包括按时开具发票、填写准确的发票信息、妥善保存纸质和电子发票等,以满足税务部门的要求。
4. 税务合规建筑工程分包中,分包商应严格遵守税法规定,确保税务合规。
分包商应主动了解当地税务政策,进行相应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同时,应及时关注税务法规的更新和变化,避免因未及时调整筹划计划而产生不必要的纳税风险。
二、法律事务处理除了税务处理,建筑工程分包中的法律事务同样不可忽视。
法律事务的处理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有效性、合作关系的稳定性以及争议的解决。
以下是在建筑工程分包中应注意的法律事务处理事项:1. 合同审查在分包合作开始之前,双方应仔细审查和评估分包合同的条款。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约定工程范围、工期、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关键事项。
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为后续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2. 合同履行分包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确保质量和工期的达标。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及管控措施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及管控措施一、涉税风险及影响1.阴阳合同:在建筑业总分包过程中,总包方可能与分包方达成合理的合作协议,但却采用两份合同进行签订,一份合同标明正常的合同金额,另一份合同上标明较低的金额并将其作为合同存档。
这种操作可能是为逃避税务部门的监管,从而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2.假冒发票:在建筑业总分包过程中,有些分包方可能会为了获得更高的出厂价或减少应纳税款,使用假冒发票进行虚增或虚减,并将其作为合同凭证,此举不仅侵害了税收利益,还可能导致税务部门对合同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从而引发税务风险。
3.不合规操作:由于建筑业总分包合同的细节复杂,包括实施方案、材料选择、施工周期等,分包方可能会采取一些不合规的操作,如虚报材料费用、虚报员工工资等,以降低税收负担,这可能导致税务风险。
二、涉税风险管控措施为了避免涉税风险和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建筑业企业应采取以下管控措施:1.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涉税合同进行认真审查和真实记录,确保合同文件的一致性和真实性。
同时,应建立合同档案库,妥善保存合同文件,以备税务部门查阅。
2.正规发票核验:总包方在与分包方签订合同前,应核实分包方的纳税资质,确保其具备合格的发票开具能力。
同时,总包方要认真核对所收到的发票,确认其真实性,避免与假冒发票相关的税务风险。
3.加强内部控制:建筑业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内部审计,对涉税关键环节进行监控。
同时,建立成本核算和税务自查制度,定期对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培训和沟通:建筑业企业应加强税法和相关法规的培训,提高员工对税务风险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及时了解涉税政策和要求,确保企业的税务合规。
5.强化合作关系管理:总包方应建立与分包方的良好合作关系,共同确保合同的合规性。
同时,对潜在分包方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选择正规的分包方进行合作,降低税务风险。
建设工程总分包业务的涉税问题分析
建设工程总分包业务的涉税问题分析王彩辉 赤峰卓信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税务管理问题也随之产生。
尤其是对于建筑事业的税务管理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建筑工程发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建筑工程的相关税务管理,接下来将对建设工程总分包业务的涉税问题进行分析,促进涉税问题的科学处理。
关键词:建设工程;总分包业务;涉税问题;分析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181-02建筑工程的总分包业务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并且承包双方要严格的制定合同,并且履行合同义务,确立双方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这样才可以更好地保证建筑工程的科学建设。
所以,在进行建设工程总分包业务时,必须要进行依法分包,这样才可以保证分包业务的科学开展,在维护法律的前提之下,开展科学合理的税务管理。
为此,在接下来的文章中将通过进行建设工程总分包业务的涉税问题分析的意义、建设工程总分包业务的涉税问题分析以及促进建设工程总分包业务的涉税问题解决的基本策略等三个主要部分进行研究,促进工程建设总分包涉税问题的处理。
一、进行建设工程总分包业务的涉税问题分析的意义进行建设工程总分包业务的涉税问题的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通过对涉税问题的研究,可以针对这些实际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税务管理措施,促进工程分包业务税务问题的有效解决;除此之外,通过对建设工程总分包业务的涉税问题的研究,还有助于促进整个行业的管理规范的树立,这样就可以减少涉税问题,保证工程建设的科学化、合法化。
由此可见,进行建设工程总分包业务的涉税问题分析,对于工程建设的实际开展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建设工程总分包业务的涉税问题分析(一)关于总分包代扣营业税的相关问题对于总分包代扣营业税的问题,主要是根据新的税务法规定,分包单位的营业税不再由总包单位进行代扣。
建筑企业总分包之间的3个财税疑难问题处理doc
建筑公司总分包之间的 3 个财税疑难问题办理全面营改增后,建筑公司总分包之间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涉税问题:一是选择简略计税方法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发票开具及账务办理;二是建筑公司老项目营改增后发生的分包业务,分包人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三是总分包之间预收账款预交增值税的税收风险及躲避策略;详细剖析以下。
(一)选择简略计税方法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发票开具及账务处理1、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与抵扣增值税的差别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是指选择简略计税方法的总包,在发生疏包的情况下,为了躲避总包重复纳税而选择的一种增值税征收方法。
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三种:一是简略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跨省建筑服务或不在同一地级行政地区内的跨县(市、区)供给建筑服务,并且发生疏包业务时,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差额预交增值税;二简略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在同一地级行政地区内的跨县(区)发生建筑服务并且发生疏包业务时,在总包机构所在地国税局差额预交增值税;三是简略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疏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在总包机构所在地国税局差额申报增值税。
因为简略计税的总分包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依据3%的税率差额预交了在增值税,所以简略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疏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在总包机构所在地国税局本质上零申报增值税。
简略计税方法计税的总分包之间差额预交增值税的公式是:应预缴税款=( 所有价款和价外花费 - 支付的分包款 ) ÷(1+3%)×3%总分包之间抵扣增值税是指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总包,在发生疏包的状况下,依据总包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去分包向总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缴纳增值税。
所以,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与抵扣增值税的差别主要表现为:总分包之间抵扣增值税制度是特意应用于总包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总分包业务之间的增值税申报制度,而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制度是特意应用于总包选择简略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总分包业务之间的增值税申报制度。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及管控措施
建筑业总分包合同存在的涉税风险及管控措施建筑业是指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等五大征税范围的建筑安装工程作业。
建筑业的总分包合同涉税问题较多,为了控制和降低总分包间的税收成本和控制税收风险,必须对总分包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加强管控。
为此,本文主要就建筑业总分包合同中的涉税风险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管控策略。
总分包合同的涉税风险分析笔者通过对全国建筑业的调研分析,发现建筑业总分包合同中主要有以下涉税风险。
(一)总分包间差额抵扣营业税的风险在建筑业总分包间差额抵扣营业税的风险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1.建筑工程的转包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
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基于以上规定,在建筑工程总分包之间,如果总承包方把工程转包给建筑企业,则总承包方必须全额缴纳营业税,而不能差额抵扣营业税。
2.总承包人把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或没有建筑资质的公司,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同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第十四条第(一)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是违法分包。
”根据以上政策法律规定,如果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或没有建筑资质的公司,必须全额缴纳营业税,而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
3.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和其他工程的总分包之间不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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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总分包之间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涉税问题:一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发票开具及账务处理;二是建筑企业老项目营改增后发生的分包业务,分包人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三是总分包之间预收账款预交增值税的税收风险及规避策略;具体分析如下。
(一)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发票开具及账务处理1、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与抵扣增值税的区别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是指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包,在发生分包的情况下,为了规避总包重复纳税而选择的一种增值税征收方法。
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分为三种:一是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跨省建筑服务或不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域内的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而且发生分包业务时,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差额预交增值税;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域内的跨县(区)发生建筑服务而且发生分包业务时,在总包机构所在地国税局差额预交增值税;三是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在总包机构所在地国税局差额申报增值税。
由于简易计税的总分包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按照3%的税率差额预交了在增值税,所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承包方发生分包业务时的总分包在总包机构所在地国税局实质上零申报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总分包之间差额预交增值税的公式是: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总分包之间抵扣增值税是指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总包,在发生分包的情况下,依照总包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去分包向总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缴纳增值税。
因此,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与抵扣增值税的区别主要体现为:总分包之间抵扣增值税制度是专门应用于总包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总分包业务之间的增值税申报制度,而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制度是专门应用于总包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总分包业务之间的增值税申报制度。
2、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分包之间差额征收增值税账务处理(1)预交增值税的处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二级科目“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二级科目“预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企业预缴增值税时的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包扣除分包额的账务处理及发票开具①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基于此规定,使用新系统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二是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而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企业总分包之间的业务,总包必须要向业主或建设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因此,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企业总分包之间的业务,总不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开票新系统功能,总包必须全额向向业主或建设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②账务处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根据此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总包扣除分包额的账务处理如下:第一步,总包与业主结算工程款,并全额开增值税发票给业主时的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第二步,总包与分包结算未支付工程款给分包方且分包方未开增值税发票给总包时的账务处理如下: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贷:应付账款——分包方第三步,总包支付分包方工程并且总包收到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时的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账款——分包方贷:银行存款同时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分包额÷(1+3%)×3%]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分包额÷(1+3%)×3%]1、案情介绍山东的甲公司承包了山西一个合同值为1000万元(含增值税)的工程项目,并把其中300万元(含增值税)的部分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乙公司,工程完工后,该工程项目最终结算值为1000万元(含增值税)。
假设该项目属于老项目,甲乙公司均采取简易计税。
甲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合同成本500万元.总包方甲公司如何进行财务和税务处理?2、财务和税务处理(1)完成合同成本: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500贷:原材料等 500(2)收到总承包款:借:银行存款 1000贷:工程结算 970.88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9.12(3)分包工程结算: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300贷:应付账款——乙公司 300(4)全额支付分包工程款并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300贷:银行存款 300同时: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8.74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8.74(5)甲公司确认该项目收入与费用:借:主营业务成本 791.26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179.62贷:主营业务收入 970.88(6)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借:工程结算 970.88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791.26——合同毛利 179.62(7)甲向项目所在地山西国税局预缴税款=(1000-300)÷(1+3%)×3%)=20.38(万元),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20.38贷:银行存款 20.38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38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20.38(8)分包给总包开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在发票备注栏要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及项目名称。
简易计税的情况下,甲公司必须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业主,发票上的税额=1000÷(1+3%)×3%=29.12(万元);金额=1000-29.12=970.88(万元)。
总包甲公司预缴税款后,向甲公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的税额。
甲纳税申报按差额计算税额:(1000-300)÷(1+3%)×3%=20.38(万元)(二)建筑企业老项目营改增后发生的分包业务,分包人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当前,有好多建筑企业在2016年5月1日前签订总承包合同,而且总承包合同在2016年5月1日之前已经动工,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件有关新老项目判断标准的规定,该总承包方承包的项目是老项目,总承包方已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可是,为了赶工期,该总承包方在2016年5月1日(或建筑服务业营改增)之后对外发包,与分包商签订了专业分包合同,该分包商与总承包方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的时间是2016年5月1日之后,且分包商动工的时间也是2016年5月1日(或建筑服务业营改增)之后。
基于以上事实情况,分包人是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还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有的税务执法人员认为分包商应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而不应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这种观点正确吗?笔者分析如下。
1、建筑企业老项目营改增后发生分包业务的新老项目判断分析(1)建筑企业新老项目的划分标准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3款规定:“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同时,《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
基于此规定,建筑企业营改增过度期新老项目的划分标准总结为以下两点:(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为老项目,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 日后的建筑工程项目为新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为老项目,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 日后的建筑工程项目为新项目。
(2)建筑企业老项目营改增后发生分包业务的新老项目判断结论:老项目而不是新项目根据以上建筑业新老项目判断标准,建筑业老项目营改增后发生的分包业务,对于分包方而言,虽然合同是营改增后签订的,开工日期也是营改增后开工的,但是该分包业务是营改增前签订总承包业务且已经开工的老项目的一部分。
因此,建筑业老项目营改增后发生的分包业务是老项目。
2、建筑业老项目营改增后发生分包业务的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分析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3款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在该文件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两个字“可以”,即建筑业老项目,施工企业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建筑总承包方发生的分包业务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营改增前发生的总承包业务,总承包方已经开工,营改增后发生专业分包业务(指分包方包工包料的业务);二是营改增后发生的总承包业务,总承包方已经开工,然后总承包方发生专业分包业务(指分包方包工包料的业务)。
这两种分包业务中,第二种情况的总分包业务,分包方的项目一定是新项目,分包方必须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向总承包方开具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