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一、引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的重要决策者和执行者,他们对公司的发展和运作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激励他们发挥更好的职责和作用,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确保薪酬系统的公平性、合理性和透明度。
二、薪酬管理原则公司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原则:按照职责和绩效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确定合理的薪酬水平。
2. 激励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机制,激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风险控制原则:薪酬设计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
4. 合规原则:薪酬管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确保合规合法。
三、薪酬结构设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薪酬: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和工作内容确定基本工资水平,基本薪酬与职务级别相匹配。
2. 绩效薪酬: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情况给予额外薪酬奖励,绩效薪酬与工作表现直接挂钩。
3. 长期激励: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股权激励或股票期权计划,以激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长期创造价值。
4. 福利待遇:除了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外,公司还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如保险、补贴、年假等。
四、薪酬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如下: 1. 部门提议:薪酬决策由部门提议并提交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
2. 审议讨论:董事会或监事会对薪酬提议进行审议和讨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薪酬决策:经董事会或监事会批准后,薪酬决策生效并由公司执行。
五、薪酬公开透明公司在薪酬管理中保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1. 内部公示:公司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示薪酬制度和相关政策,确保其了解薪酬管理政策和流程。
2. 外部披露:公司定期披露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提高公司薪酬管理的透明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精选层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精选层适用)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保证奖励和惩罚公正透明、符合公司治理需要,同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经济效益,激励高级管理人员持续发挥出色的工作业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包括所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结构本制度将薪酬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包括固定薪酬和津贴补贴,绩效奖金包括年终奖金和特殊奖金等。
1.基本薪酬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经验、职称、职位等级等情况制定不同的基本薪酬标准,其中包括固定薪酬和津贴补贴。
(1)固定薪酬公司将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薪酬分为12个月,在员工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月薪水平,月薪应与职位责任和技能水平相匹配。
除极个别情况外,不得随意调整员工固定薪酬,即工资不得随意递增或递减,如必须调整,必须咨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董事会批准。
(2)津贴补贴公司根据岗位需求,在职工入职时根据岗位津贴标准发放津贴补贴。
津贴补贴是公司特定的费用补贴,专业补贴,岗位补贴,难度补贴等。
2.绩效奖金(1)年终奖金公司年终奖金分为年度管理评估分红和员工绩效考核奖金两部分,年度管理评估分红由董事会对公司全年运营业绩评估后,根据高管达成的目标与业绩情况设置分红总额,并由总经理根据位次安排高管的分红百分比。
员工绩效考核奖金由各高管部门制定本人和下属绩效考核标准,标准分A、B、C、D四档,按照平时勤奋工作提成与绩效考核成绩扣减比例计算。
(2)特殊奖金公司根据特定工作,特殊业务完成情况,通报表扬、奖励或其他方式资助员工。
四、实施办法及程序(1)实施办法:公司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制度,保证薪酬的合理性,绩效奖金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公司应当根据董事会决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及董事会授权,制定薪酬标准和部门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2)程序:1) 董事会制定公司整体薪酬政策和高管薪酬管理制度;2)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配合高管对薪酬进行实施;3) 公司将薪酬标准通过秘书处公众信息公开橱窗向社会发布;4) 总经理进行审核(SOP)并向董事会汇报;5) 董事会进行许可;6) 人力资源管理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绩效考评规则,并于公司领导班子会议上讨论通过;7) 绩效评估应当考虑公司的工作负荷、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科学合理评估并提交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8) 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应当根据实际绩效评估情况,由部门领导从高到低按照百分比安排,报请独立董事会审议通过;9) 特殊奖金由董事会决定、总经理执行。
新三板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模版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合理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监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以更好的促进公司健康、稳定且持续发展。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内部董事、聘请的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包括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开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基本相符;(二)责、权、利对等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三)体现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五)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与业绩考核相挂钩,个人收入与公司效益相结合。
第二章薪酬构成及发放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一)内部董事1、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及其他激励形式部分组成。
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职务,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其所担任职务的工作性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及利润目标达成情况评定后提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次年发放。
2、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3、公司内部董事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中具有重要的决策权和管理职责,他们的薪酬考核制度的设计对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促进员工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考核目标、考核指标、考核流程和薪酬激励等方面探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设计。
一、考核目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目标应当与企业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相一致。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薪酬考核应当聚焦于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绩效,如净利润、营业收入、市场份额等核心指标。
二、考核指标1.财务指标:如净利润增长率、资产收益率、投资回报率等。
这些指标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益。
2.员工满意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中起到榜样的作用,他们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对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有重要影响。
可以采用员工满意度调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3.企业声誉:企业的声誉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维护企业声誉,因此可以将企业声誉作为考核指标之一三、考核流程1.设定目标: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目标。
2.考核评估:通过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估的方式,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
可以采用360度评估、自评和上级评估等多种评估方式。
3.绩效奖励:根据考核结果,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奖励。
奖励可以以现金奖励、股权激励或其他形式给予。
四、薪酬激励薪酬激励是激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工作的重要手段。
薪酬应当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挂钩,绩效优秀者应当获得更高的薪酬。
此外,薪酬激励还应当采取多元化的方式,如提供福利待遇、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等。
薪酬考核制度的设计应当公平、公正、透明,同时也要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目标。
考核制度应当具有可操作性,方便管理人员进行目标的制定和达成,并能促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发展动力。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解密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是企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高管的薪酬评估标准,确保高管薪酬的合理性及公正性,同时引导公司高管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发挥他们应有的职责。
以下是关于该制度的详细介绍: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公司高管薪酬评测标准及决策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决策的公正性。
2. 业绩导向原则:公司高管薪酬应以业绩为导向,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综合因素制定。
3. 合理可行原则:公司高管薪酬应在可承受范围内,既不能过高导致公司成本过大,也不能过低导致管理层激励不足。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1. 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是公司支付高管的保障性薪酬,可以根据高管职务级别和市场薪酬水平制定。
2. 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高管的工作绩效,按一定比例向高管支付的激励性薪酬。
3. 福利薪酬:福利薪酬包括住房补贴、交通津贴、股权激励等。
4.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实施1. 薪酬评估:公司应按照规范的流程,采用多种评估方式,进行高管薪酬的评估,确保薪酬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 薪酬决策:董事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监事会等公司决策机构应按照相应的权力职责,在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公司高管薪酬标准。
3. 薪酬公示:公司应定期公示高管薪酬信息,包括薪酬构成、具体金额等,向社会公开透明。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意义1. 有利于激励高管的工作积极性,发挥高管的作用。
2. 有利于规范公司高管的行为,强化公司的治理和管理。
3.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业务表现和长期价值,体现公司的社会责任感。
以上就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介绍,希望各位企业家和管理者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制度原则,制定和实施公正合理的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引导整个公司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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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岗位和职责享受综合年薪。
综合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标准为总经理年薪50万、副总经理年薪分20万和18万两个等级,其中,基本年薪占综合年薪的80%,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占综合年薪的20%,在次年初,依据公司年度综合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及各自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所确定指标的完成情况挂钩兑现。
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董事监事职务的不另领取薪酬。
2、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按照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享受工作津贴,工作津贴标准为:独立董事每年
3万元人民币;非独立董事每年3万元人民币;监事会主席每年3万元人民币,监事每年2万元人民币,董事会秘书每年3万元人民币。
4、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5、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重大突出成绩的,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可以向董事会提出给予有关人员以单项特别奖励。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1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XX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以下简称“高管”)。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并结合公司经营绩效确定。
董事、监事、高管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其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并缴交。
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对于公司引进高管或对公司有杰出贡献的高管,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适当参考引进高管原有的薪酬水平及高管对公司的贡献情况另行拟订其薪酬方案。
第五条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管基本工资占薪酬的60% -80%,绩效奖金占薪酬的20%-40%,基本工资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奖金按考核发放。
第六条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具体标准与金额由股东大会结合市场水平审议决定。
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办理,如另行规定的按另行规定办理。
第八条工资计算期间为每月1日到该月末最后一日,并于次月15日之前准时发放。
如遇支付日为休假日时,则顺延或提前发放。
公司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得不延缓发放工资时,应至少提前1日通知,并确定延缓支付日。
第九条下列各项费用从工资中直接扣除:(一)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
2020年药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0年药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3)
第三章薪酬的标准 (3)
第四章薪酬的发放 (4)
第五章薪酬的调整 (5)
第六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职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担任公司部分业务主管并负责管理有关事务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等。
(三)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分管具体事务,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四)股东代表监事: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
(五)职工代表监事:指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
(六)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国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也为了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等事宜,促进企业健康、连续、稳定进展,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适用对象:(一)在公司担任董事及监事的人员:(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亮的原则;(二)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三)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结合的原则;(四)薪酬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的原则;(六)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机构可依据以下状况对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作相应调整,调整的依据包括:(一)同行业薪酬水平;(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三)通货膨胀水平;(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指公司高管人员支付个人所得税前取得的收入。
第二章薪酬与考核的确定权限第六条董事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由股东大会确定;监事的薪酬与考核由监事会提出方案,由股东大会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由董事会确定。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结构及发放方式第八条董监高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固定工资与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实际状况,结合市场薪资水平确定。
第九条固定工资的核定原则及发放董监高人员的固定工资依据个人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个人综合能力素养及市场薪酬调查数据等因素综合确定。
每年可依据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固定工资按月发放。
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树立个人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的目标与价值导向,提升公司业绩,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范的对象为:(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1.公司董事长;2.公司董事;3.公司监事;4.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5.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公司独立董事。
第三条公司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规模与绩效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水平与发放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一)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二)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三)责.权.利相结合。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见《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及确定第七条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7.1采用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7.2 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含业绩增长奖励).福利性收入. 中长期激励收益构成;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标准区别职位确定,可每年调整一次;绩效年薪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福利性收入,指公司为其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各项社会保险费等;中长期激励收益另行出台管理办法;7.3 基本年薪按照职系与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
7.4 绩效年薪:根据年薪标准.公司绩效完成情况及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发放,基本公式为:绩效年薪=岗位绩效年薪标准*Σ(公司绩效得分*权重+ 岗位绩效得分*权重),其中不同岗位的公司绩效权重值和岗位绩效权重值根据分管工作性质确定;7.5 公司绩效指标主要指公司级KPI指标,包括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经营现金净流量等,岗位绩效指标主要指分管工作的KPI指标。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为了有效管理和激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以及确保公司运作的高效性和公平性,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旨在确保薪酬制度的合理性、透明性和公正性。
一、薪酬管理的原则1. 公平性原则:公司将确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合理公正,不会因个人特权或偏袒而导致不公平待遇。
2. 竞争力原则:薪酬制度将考虑市场竞争环境,确保公司的薪酬水平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激励性原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与其工作表现和业绩息息相关,激励他们积极努力地为公司做出贡献。
4. 长期激励原则:公司鼓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以促使其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绩效持续关注。
二、薪酬构成及分配方式1. 固定薪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其职位级别、工作责任、工作经验和市场薪酬参考数据确定具体的基本薪酬水平,并每年进行评估和调整。
2. 绩效薪酬:公司将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或股权激励。
3. 长期激励:公司鼓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并根据个人的绩效和贡献,给予相应的股权奖励,以激励其长期发展的关注。
三、薪酬考核与评估1. 薪酬考核:公司将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并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其绩效薪酬的分配。
2. 薪酬调整:薪酬的调整将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绩效和公司的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考虑,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和合理性。
3. 绩效评估:公司将定期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以确保薪酬的激励效果和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四、薪酬公开与透明1. 公开透明:公司将确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公开透明,使各方都能了解薪酬制度的构成和分配方式。
高管人员年薪制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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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人员年薪制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管人员年薪制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企业高管人员激励和约 束机制,提高企业资产运营效益,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实现企业 资产的保值增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高管人员年薪制旨在建立起高管人员个人收入与企业经营成果直接 挂钩考核、动态管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切实体现高管人员责任、风险和收益对等的原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公司高管人员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等人员。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的薪酬考核纳入本办法执行。董事长及 董、监事的薪酬另行制定。 第四条 试行高管人员年薪制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高管人员年薪收入与其经营责任、 经营风险、经营业绩和个人任职能力紧密挂钩; (二)高管人员收入与本企业员工工资收入适当分离,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建 立利益制衡机制; (三)正确处理高管人员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近期收入与中长期收益的关系, 防止短期行为,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高管人员的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 (五)高管人员的薪酬收入的发放应先审计、考核,后兑现。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年度薪酬是指企业高管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所有 收入。实行年薪制后,企业高管人员除应按国家规定足额交纳个人所得税外,还继续 享有社会保险、交通通讯补助、劳保福利费等正常员工福利,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名 目获取其他工资和兼职收入,但政府给予的奖励和特殊津贴、稿费除外。
合计得分
(二)其他高管人员绩效年薪考核 其他高管人员绩效年薪考核将根据公司级目标的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的完成情况 计分考核。 1、计算公式: 其他高管人员绩效年薪考核=
2024年上市制药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一、薪酬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企业的重要决策者和执行者,其薪酬应当与其所承担的责任和所取得的业绩成正比。
因此,上市制药企业的薪酬制度应当建立在市场化、激励性和公平性的基础之上,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薪酬构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股票期权、福利和补贴等组成,其中绩效奖金和股票期权应占比较大,以体现激励性。
2.绩效考核薪酬应当与绩效挂钩,其考核应当以企业整体业绩为主要指标,同时还应考虑到个人因素和团队协作情况。
具体的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盈利、销售增长、研发投入、市场份额等。
3.公开透明薪酬应当公开透明,薪酬标准、构成和发放情况应当定期公布,并接受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监督和审查。
1.制定绩效目标每年初,应当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和标准,以保证其工作和企业整体目标保持一致。
2.定期考核每季度或半年度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评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业绩表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3.激励措施对于表现突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提升机会,以激发其继续努力和创新。
4.惩罚机制对于表现不佳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及时调整岗位或解聘,以保证企业的整体利益。
5.反馈机制应当建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反馈机制,及时向其反馈考核结果和改进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调整和完善。
总之,2024年上市制药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在市场化、激励性和公平性的基础之上,以合理的薪酬激励和科学的绩效考核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 制度背景和目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形式,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方面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来确保薪酬的合理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管理程序和分配原则,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和人才激励机制的有效运行。
2. 薪酬构成和支付方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股权激励和其他福利待遇等。
薪酬支付方式应以货币形式支付,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支付。
2.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公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一种稳定的薪酬待遇,主要根据其职位级别和市场行情进行确定。
2.2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个人在公司运营和发展中的贡献程度进行评估和分配的。
评估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工作表现、团队业绩、客户满意度和组织发展等方面的考核指标。
2.3 股权激励公司鼓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股权激励方式获得公司股份的权益,并以此激发其对公司长期发展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股权激励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4 其他福利待遇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其他合理的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津贴、医疗保险等,以提高其薪酬待遇的吸引力和福利保障。
3. 薪酬管理程序薪酬管理程序包括薪酬设计、绩效考核、薪酬测算、薪酬审核和薪酬发放等环节。
3.1 薪酬设计公司应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层级和市场薪酬水平,制定相应的薪酬设计方案。
薪酬设计方案应明确薪酬构成、权重分配和激励机制,并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解释和说明。
3.2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薪酬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公司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包括设定考核指标、确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周期等。
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之一。
3.3 薪酬测算公司应根据薪酬设计方案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薪酬测算并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水平。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X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合本制度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公司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副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增长,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政策,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方案的管理机构。
提出对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第七条公司董事薪酬构成为:基本年薪.奖金.津贴及补贴和福利收入。
董事的基本工资依据其在公司岗位级别标准对应的工资数额确定。
董事长基本年薪为35 万元。
董事的奖金按照其负责工作范围内分管的业务的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结果进行年度考核后确定。
董事长奖金标准为公司总经理年度绩效薪酬的120%。
第八条公司监事薪酬构成为:基本年薪.奖金.津贴及补贴和福利收入。
监事的基本工资依据其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级别标准对应的工资数额确定;监事会主席基本年薪为22 万元。
新三板上市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模版
新三板上市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模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的重要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完善是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介绍一份新三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模版,希望对相关公司的薪酬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优化公司的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
第二章薪酬架构2.1 公司将制定公正合理的、基于业绩的薪酬架构。
薪酬架构应与公司的业务战略、目标和价值观相匹配,同时满足激励、竞争力和公正的要求。
2.2 具体的薪酬架构应包括以下要素:(1)固定薪酬:是指薪酬计划中不随绩效变化而变动的部分,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贴等。
(2)绩效薪酬:是指薪酬计划中可随着绩效表现变化而变动的部分。
绩效薪酬主要是基于公司和个人的绩效指标制定的,包括绩效奖金、股权激励计划等。
(3)福利待遇:是指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附加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住房补贴等。
第三章薪酬结构3.1 薪酬结构的制定应以激励为主导,同时应合理平衡各种薪酬要素的比例,保证薪酬结构的公正和合理。
3.2 公司将设立薪酬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薪酬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1)审议和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方案。
(2)监督薪酬方案实施效果。
(3)定期评估和调整薪酬标准和方案。
3.3 公司政策要求绩效薪酬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四章薪酬管理4.1 公司将通过薪酬规划、考核、奖励和惩罚等手段,实现薪酬管理的全过程管理。
4.2 具体实施薪酬管理应包括以下方面:(1)制定合理的薪酬目标和指标,确保薪酬方案与业务战略和目标相匹配。
(2)建立公正的绩效评价制度,确保绩效考核全过程公开透明。
(3)制定完善的薪酬管理流程,确保薪酬发放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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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职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具体包括以下人员:(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担任公司部分业务主管并负责管理有关事务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等。
(三)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分管具体事务,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四)股东代表监事: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
(五)职工代表监事:指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
(六)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岗位价值、担当责任等相结合,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与市场同等职位、区域位置收入水平相比具有竞争力。
(二)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相挂钩,共享成果、共担责任。
(三)标准公平、程序公正、分配合理、考核科学。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独立董事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其中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定可以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结果复评。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津贴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盈亏情况确定。
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后确定。
第八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职务的内部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薪酬体系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具体发放标准和考核办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十条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薪酬按照其实际担任的工作职务执行,具体发放标准和考核办法由经营层拟定,经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
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年薪以其签订的年度绩效合约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