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公选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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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公共选修课是为满足学生兴趣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培养创新能力而开设的选修课程。

一、开课原则开设选修课程要遵从以下几项原则:(一)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

(二)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三)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的最新发展成就、学科前沿、跟踪高新技术等。

(四)鼓励开设学科交叉课程和通用技能类课程。

二、选修课的设置时间和学时学分要求(一)选修课从第二学期开始设置。

(二)每门选修课教学时数一般为34学时,1.5学分。

三、学生选修原则(一)教务处根据主课表的情况,在固定时间内安排全院选修课。

教务处设定选课时间,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选修。

(二)选修课程一经选定,原则上不予退、补选。

如因特殊原因造成选课不当,须经教务处批准后方能变动。

(三)如无特殊情况,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不予以开课,已选报的学生可在二次选课时重新选修。

(四)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各项技能等级证,可顶替一门选修课。

四、课程教学管理(一)选修课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教学常规工作一律按教学管理规定执行。

(二)修读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

(三)任课教师须按选课名单进行考勤,统计学生缺勤情况,并按成绩管理办法考核学生。

(四)凡未经批准选课而自行旁听者,不予参加考核,即使考核通过,成绩也视为无效。

(五)学生因教学计划安排校外实训的,返校后继续选修该科目。

五、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一)学院选修课程的成绩考核按考查课规定执行。

(二)学生选课后必须参加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安排补考,下一学期必须重新选修其它科目,补足选修课学分。

六、教材使用选修课程原则上学生没有统一订购教材,教师可根据教材和教辅材料自编讲义,经教务处统一审核后印刷、发放。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共选修课课程的规范法管理,引导广大教师开设更多高质量的选修课程,拓宽学生的专业知识,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我院公共选修课逐步形成学科交叉、功能互补的课程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建设与开课条件公共选修课(简称公选课,下同)由各教学单位归口建设,教务处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统一组织实施。

其学分列入选修课内,学校予以承认。

建设高水平的公选课是建设合格大学的重要方面,各教学单位要充分重视公选课的教学工作,精心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开设公选课。

1.课程构建原则学院鼓励广大教师开设高质量的公选课,以丰富公选课课程体系。

公选课必须符合我院教育教学培养目标,内容具有一定的深度、广度,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课程构建原则:(1)以人文素质教育内容为主,有助于拓宽学生知识面;(2)增加学生的实用知识技能;(3)有助于了解本行业职业发展动态;(4)促进知识渗透、优化知识结构;(5)能够运用信息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6)适合全校大多数专业学生选修;(7)开课教师的确定应尽量贴近本人所修读或从事的专业。

各教学单位还可从本单位所开设的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中,选择一定数量无前续课程要求、适宜于其他专业学生修读的课程作为公选课,提供其他专业学生选修。

2.学时、学分公选课原则上为学期课,每门课程学时数暂定为16-32学时。

每门课程2学分。

3.教师资格教学单位的教师开设公选课一般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专业技能类公选课的教师资格条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非教学单位的教师开设公选课必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限开设的公选课不应超过一门,开课班数不应超过两个,如课程成熟且教学质量良好,开课教师该学期教学任务较轻,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可开设2门(最多不超过2门)公选课。

公选课原则上不聘任校外教师任课。

西南科技大学公共体育课程学分制管理

西南科技大学公共体育课程学分制管理

西南科技大学公共体育课程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西南科技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从二〇〇四级学生开始实施,由体育学科部负责解释。

一、公共体育课不得免修。

学生在校期间的体育成绩由体育课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规定的项目和早操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在校各类本科专科学生在前四学期均安排每周2学时(共112学时)的体育课程教学。

通过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学生在校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积极参加早操和课外体育锻炼,每学年通过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素质类体育选修课每学期安排32学时的体育课程教学。

三、学生必须按规定参加考试,不得无故缺考。

成绩合格,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早操合格即获得相应的学分。

1、一年级、二年级均开设体育课,每学期1学分。

在此期间必须修满4个学分。

2、三年级、四年级应通过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早操合格即获得相应的学分(每学期0.5学分)。

共2个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以上规定的学分,否则将不能毕业。

3、素质类体育选修课合格即获得相应的选修学分。

四、学生在一学年内,因旷课达年教学时数1/10以上或因病、事假达年教学时数1/3以上者,其成绩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成绩最高记为59分。

五、体育成绩不及格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体育成绩在76分及以上者才能参加校级以上各类评“优”或“奖学金”的评定。

七、体育考试严禁作弊或无故缺考。

违者按以下办法处理:1、在体育课内考试及体育理论考试作弊或无故缺考均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学生在《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作弊或无故缺考,视其认识态度,可给予一次重测机会。

但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体育学科部领导同意后到教学办、财务处、教务处等部门办理重修手续后,另行安排考试,计算成绩。

(按项目多少办理,每一项办理一次)但如再犯,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学生在早操中作弊一次,扣除五次出勤成绩,且当次成绩无效。

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选课操作指南

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选课操作指南

可编辑本科生选课操作指南V1.0西南科技大学教务处2013年11月精品文档,欢迎下载一、总则为加强教学管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西南科技大学教字[2013]14号《关于学生网上选课及重修缴费工作调整的通知》,特制订本指南指导学生完成选课工作。

二、选课方式1、必修课程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基础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在新教务系统中,系统会提前将必修课程预置到学生个人课表,系统预置的选课不允许撤销与更改。

2、选修课程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体育课、重修选课及全校性公选课,学生可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选修课程的选课。

三、选课时间安排选课时间大约从每学期第13周左右开始,一直持续到学期期末,下表1中所示选课时间可作为各位同学参考。

选课各阶段具体时间均以教务处通知为准,请各位同学保持信息通畅并时常关注教务处的主页通知。

表1 选课时间安排1、经常查看教务处首页通知,保持信息通畅,以免错过选课时间及其他重要信息。

2、选课是学习的重要环节,应充分重视选课工作,按时参加两轮选课,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选课。

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得请他人代选。

3、学生应当提前做好选课准备,查看培养方案,充分了解自己的学习进度和课程信息,咨询自己的导师或学院教学办,确定个人应选课程,做好选课计划。

4、养成经常查看个人课表的习惯,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若有疑问可向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咨询。

5、常规选课结束后,原则上各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及教务处信息中心不予办理选课。

若有以下情况,学生可以填写规范的《学生撤补课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附相关的证明资料,到各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请老师办理撤补选课:1)学生办理学籍异动,如转专业、转学、复学等相关手续,需要大规模的变更课表的情况。

2)漏选理论课程配套的实践课,或漏选实践课必修的理论课的可申请补选课。

3)因生病、实习实践、代表学校参加竞赛等特殊原因错过选课时间的可申请补选课。

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选修课程,是各专业教学计划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公选课管理,严格质量标准,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选课是指由学校组织开设、供全校学生选修的课程,其目的是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条学校对公选课进行统一规划,建立公选课课程体系,同时引入优质网络课程资源作为补充,以保证公选课开出的数量和质量。

第三条学生选修学习时间为第2-7学期(五年制2-9学期)。

本科学生(四年制、五年制)在读期间应选修不低于8学分的公选课,专升本学生应选修不低于4学分的公选课。

公选课每20学时计1学分。

第四条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有较强的责任心,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学校“XX”在任期内必须开设1门公共选修课;申报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的教师必须开设过1门公共选修课;讲师以上晋升职称的,在同等条件下,任期内开设过公选课程的优先晋升或推荐。

符合开课资格的教师原则上每学期只允许申报开设1门公选课,如课程成熟且教学质量好,开课教师美誉度高,经教务处审批,可允许每学期开设2门公选课。

第五条每学期第14-15周,各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并同时提交申请开设课程教学大纲、备选教材或讲义等。

第六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提交的相关教学基本文件及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评审,确定可以开设的公选课。

第七条开课学期第1周由教务处公布公共选修课开课情况:课程简介、任课教师简介、教学目的、学习要求、使用教材、考核方式、上课时间、地点等,供学生选修参考。

第八条公选课开课时间一般从第4周开始,第2-3周为学生选课时间。

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课程,不开课。

第九条公选课开出后,任课教师不得调课。

任课教师因病、因公出差需要停课,须提交申请,报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批准。

第十条学生正式选修后,不得中途退选,不得擅自缺课、缺考;选修相同课程不重复核计学分。

全校公共选修课管理细则

全校公共选修课管理细则

全校公共选修课管理细则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教学资源,使学生的知识结构更加合理,我校本科教学计划中设置了综合知识类课程(公共选修课),该类课程涵盖人文艺术类、创新与综合素质类以及跨学科专业等选修课程。

加强该类课程的建设,对于推进学校全面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拓宽知识面,掌握不同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完善学生的人格教育与心理健康,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综合知识模块的课程建设,提高全校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使每位选修课的任课老师更加明确有关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则,现将有关管理流程和细则重申如下:一、课程申报公共选修课(包括seminar)每学期从第六周开始申报,第十二周截止。

申请者可以在教务处主页文件文档页面下载申请表,也可到教学秘书处领取。

新申请课程请附上教学大纲,原有课程请不要更改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否则会被作为新开课程处理。

每学期申报的选修课程经校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审核的课程在学期末上网供全校本科生选修。

二、选课管理网上选课分四个阶段:预选、抽签、补选、退选。

网上选课的流程见下表:(具体时间安排以每学期选课主页上通知为准)时 间 阶段 说 明第19周至新学期开学预选 同学们可以在此时段内任一时间进行选课,预选阶段选课不受课程人数限制如所选课程人数超出限制,该课程所有同学必须参加抽签,由随机抽签结果确定是否选上。

预选阶段未超过人数限制的课程,预选者将被系统自动确认为选上该课程新学期第1周 抽签未超过人数限制的课程,本时段可继续选课,系统达到课程人数限制自动停选经试听一周后不想继续选修的同学可在本阶段退选。

第2至3周 补选本阶段同学可以继续选修抽签后有释放签的课程或其它未超过人数限制的课程,系统达到限制人数自动停选第4周 退选 本阶段学生只能退课不能选课;本阶段结束后,同学们不可更改选课结果,系统将形成最终选课数据作为本学期选修课程成绩记载的依据。

学院公共选修课课程管理办法

学院公共选修课课程管理办法

学院公共选修课课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课程体系,规范公选课教学管理,促进学生综合素养和应用能力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学校公选课体系的所有课程。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三条公选课设置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知识,拓宽知识面,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与兴趣,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其潜能发挥,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使学生成为具有较高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的创新型人才。

第四条公选课的教学内容应科学合理,课程讲授应侧重学思结合,提倡启发式和互动式等多样化教学,鼓励运用先进教学手段、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保证教学质量。

第五条公选课原则上应依托学校的学科门类设置,也可根据学生与社会需要灵活开设。

具体设置应坚持以下原则:1.适应面广,有利于开拓学生视野,启迪学生思维,培养思辨能力。

2.有利于促进学科之间交叉融合,帮助学生了解学科及其前沿知识。

3.有利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学生知识,提升综合素质。

4.有利于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提升社会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第六条学校公选课设置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技术类、体育艺术类、经济管理类、创新创业教育类等类别课程,四年制本科生在校期间须跨学科修读6学分,其中公共艺术教育类课程设置2学分,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限选课程。

第七条公选课学时学分按照《XX学院关于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XXXX年版)》设置,课程教学一般安排在周末或晚间进行。

第三章课程开设第八条公选课分为教师课堂教学和在线课程教学两类。

课堂教学由教师开设公选课,学生选修;在线课程由学校选定优质在线课程,供学生选修。

学校鼓励并逐步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模式开设公选课。

第九条教师开设公选课须具备以下条件:1.所申报课程应符合公选课设置目的和原则,能适应跨学院、跨专业的学生选修。

西南科技大学全校素质选修课管理实施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全校素质选修课管理实施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全校素质选修课管理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高[1998]2号)“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构建起可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的精神,近几年来,我校在各年级培养方案中要求学生毕业前必须选修一定学分的全校素质选修课(以下简称“素质课”),并在各学期均开设了数十门次的素质课。

从我校近几年素质课的开设情况看,部分素质课的任课教师对素质课的设置目的并不明确,把素质课认作是公共选修课、科普讲座、一般性的知识介绍,或单纯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而开课,或只因教学工作量不足而临时开课敷衍,或严重忽视学生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或降低课程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考核随便,使学生能轻易获得合格成绩。

还有少数教师缺乏责任心,随意缺课,对学生考勤不严,课堂秩序混乱。

以上问题严重影响了素质课的声誉和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对素质课的管理,使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素质课管理办法。

一、设置素质课的指导思想1、设置素质课的目的是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拓宽知识面,学习不同学科的思想和方法,进一步打通专业界限,拓宽基础,强化素质,加强通识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适应社会的需要。

—7—2、素质课是对现行课程体系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应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学骨干承担。

3、课程内容重在启发思想,开阔视野,传授方法,培养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

应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

4、只对学生提出学分要求,至于选什么课,由学生根据兴趣自主决定,以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独立钻研,全面发展。

二、素质课的课程设置我校素质选修课主要划分为:A:文化素质类:提高理工农科学生的人文素质、文科学生的自然科学素质。

B:心理素质类: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C:其它。

课程设置的原则:(1)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公共选修课是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文理渗透,拓宽学生知识面,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开发学生潜能,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而开设的课程,是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扩大知识面,开阔视野,拓宽专业口径,优化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培养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有效落实人才培养方案,规范公共选修课的管理,提高课程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开设的原则和要求第一条公共选修课的开设本着资源多元性、覆盖广泛性、学生自主选择性的原则,有计划、系统地开设。

开设原则为:(一)有利于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引导学生了解学科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二)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文化艺术素质和良好的身心素质;(三)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潜能,启迪学生的思维,发展学生的特长;(四)有利于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力、就业竞争力和创业发展力。

第二条公共选修课主要包括自然科学类、人文素质类、艺术体育类、技能技术类课程,由教务处统一设置。

第三条公共选修课实行学分制,每18学时为1学分。

教学周期为一个学期,每门课程总学时原则上不应超过36学时。

各类别开设一定数量的课程,每门课原则上不超过36学时,2学分。

第四条公共选修课的教学环节包括课堂讲授、实践(实验)、自学、讨论及作业等,应以课堂讲授、讨论等为主要教学形式;应为学生提供参考资料目录,提出必要的课外动手操作要求和规定一定的课外阅读量。

第五条公共选修课必须具有规范具体的教学大纲、学业要求、教材或讲义、考核办法。

教师须准备规范的教案(讲稿)、课件等。

第六条公共选修课实行主讲教师制。

原则上主讲教师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讲师一学期内开课门数不超过1门,副教授不超过2门,教授不超过3门。

第七条原则上每门课程每学年开课至少一次,教学质量未能达到学校课程合格评估相关要求或两学年内未开课的课程予以移除出课程库,教师再次开课需重新进行申报。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共选修课程的修读与管理,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学习自主性,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逐步建立配合专业教育、面向全校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公共选修课程体系,公共选修课程学分管理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有关规定。

(三)通识教育公共选修课程由教务处统筹开设并管理,配合专业教育的公共选修课程由相关院部与教务处共同商议开设。

二、公共选修课开课原则(一)开设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师需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相关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及考核方案等材料以备审查。

(二)承担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 .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 .在某一领域有一定研究、造诣和学术成果。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需通过由教务处、督导办等部门组成的听课小组评审方可开课。

(三)非专任教师己有教学工作量周课时超过4节,或专任教师周课时超过16节,原则上不再开设公共选修课。

三、公共选修课选课原则(一)为避免学生盲目选课,公共选修课在开学第一周设有教师试讲和学生试听的环节。

每学期第一周学生可自由听课、了解课程,便于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

(二)开学第二周进行正式选课。

选课采用“优先制”的形式,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初选、改选两次选课。

初选结束后,教务处根据选课情况,取消不满30人报名的课程(特殊课程酌情处理),由相应学院通知已选该课程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改选其它课程。

选课结束后,学生不得退选、改选、补选等。

(三)公共选修课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发布,开学第三周正式开课。

四、课程管理(一)公共选修课一般安排在第7、8节或第9、10节上课。

(二)学生须按时上课和完成规定的作业,凡作业缺交1/2或缺课达1/3者,不计学分。

(三)任课教师须严格管理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及作业等,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的60%+期末成绩的40%组成,考核侧重于学生能力的提升与素质的培养,同时重视学生学习过程的表现。

大学公共选修课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公共选修课建设与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建设与管理办法公共选修课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优化知识结构为主要目的的素质教育课程,是各专业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公共选修课的建设和管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积极性,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设置(一)公共选修课设置的原则是:有利于拓宽学生知识面、促进学生学科知识渗透和知识结构优化,有利于学生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新兴学科及学科发展动向。

(二)根据学校定位和专业结构布局,公共选修课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体育艺术、经济管理等四类。

(三)公共选修课一般设为32学时,2学分,一学期授完。

(四)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随着专业的发展和学生知识结构的变化,学校将不断调整和充实公共选修课程。

二、开课管理(一)教务处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原则,设置一定数量的课程作为公共选修课。

具备开课条件的教师经过系(部)同意,可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成为某门课程的开课人。

若无足够教师申请承担教学任务,由教务处根据课程内容按学科归口原则安排相关系(部)承担教学任务。

(二)各系(部)应根据学科特点和优势,充分论证调研,统一规划,积极鼓励教师申报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并形成系列,供本系以外的学生修读。

(三)公共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具主讲教师资格,教学名师、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教授、副教授应带头开设公共选修课。

(四)公共选修课每学期申报一次,于学期第13周启动下一学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

申报公共选修课先由任课教师填写《XXX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拟定教学大纲,交至基础部汇总,由基础部将同意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申请表及教学大纲于第14周前报送教务处。

(五)教务处对报送教师的资格和课程材料进行论证评审,确定下一学期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编制《公共选修课课程介绍》,注明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简介、任课教师,并于第15周前向学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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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公选课管理
规定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西南科大发[2009] 号
关于印发《西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学校各部门:
《西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
订)》已经学校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西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修订)
公共选修课是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开设的以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教育为核心的综合素质教育类课程,其目的在于拓宽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

为加强课程的建设、选课、考核与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课程设置与管理
(一)设置原则
1、本着打通专业、拓宽基础、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要求所开设的选修课有利于拓宽学生视野、学科交叉渗透和掌握学科前沿知识;有利于增强学生的获取知识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审美判断能力、心理承受能力、自我评价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增强社会责任感。

2、课程具有较系统的教学内容,对学生文化素质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开课教师队伍稳定且能够连续多年开设。

学校支持部分课程聘请校外着名专家学者参与课程的讲授,并在课程酬金方面给予优厚考虑。

3、公共选修课一般为1或2学分(16或32学时),不跨学期开课。

4、公共选修课的开班人数一般规定为30人及以上,开班规模不宜过多、过大,凡连续两个学期未开设课程,将予以停开。

5、公共选修课程不能与学院开设的学科基础和专业选修课相互替代。

(二)课程分类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按课程性质分为公共基础、艺体技能、工程与管理、创新实践和科学与人文素质选修共五大类。

其中科学与人文素质类别中包含历史与文化、政治与法律、经济与管理、数理与化学、天地与生物、科学与探究、工程与技能、就业与创业、区域与特色和论文与竞赛十个组别的课程。

(三)课程建设及管理
1、课程一般按学科归属到相应学院管理。

部分特殊课程暂华贵至工程技术中心负责管理。

课程所属学院(部、中心)负责任课教师资格审核、课程建设等日常管理。

2、需要成立课程组的课程,由所属学院(部、中心)负责组建课程组,并报教务处备案。

3、学校为促进素质类课程建设,特设立素质类课程专家组和素质类精品课程,各课程组应积极负责组织申报工作。

(四)课程考核
公共选修课一般采用课堂作业、开卷或小论文形式考核,按百分制登记成绩。

公共选修课不安排课程重新学习。

补考不及格者必须重新选择课程学习。

二、开课程序
(一)新开公共选修课程序
1、拟开设课程经学院(部、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后报教务处,同时提交公共选修课课程审批表、新开课程试讲表、学院(部、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意见表。

2、教务处组织素质类课程专家组审查并报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备案。

3、课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课程名称及讲授内容,如有变动须经教务处审查备案。

开课前教师须准备好教学文件,同时应指定教材或参考资料。

4、多名教师申请开设同一课程时,由学院(部、中心)指定首席责任教师。

每位教师可以申报的公共选修课不得超过两门。

(二)任课教师资格
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特殊专业除外)、有过独立讲授至少一门课程的经历,授课内容应与本人的专业或教研领域相符,所开课程的教学文件齐备。

三、学生选课要求
1、学生至少应选修17学分。

具体学分分布是在公共基础类中的外语组选4学分、计算机基础组选2学分、信息技术组选1学分;在艺体技能类中的艺术组选1学分、体育组选1学分;在工程与管理类中,理工农学生在管理科学组、文科学生在工程技术组选2学分;在创新实践类中的创新实践组选1学分;根据学科交叉的指导原则,在科学与人文素质类至少在3组及其以上选择5学分。

2、在科学与人文素质类中的“论文与竞赛”组不开设课程。

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体竞赛,取得研究成果、发表论文,获得竞赛奖励等,在得到学校认可后,根据《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可记对应课程学分,成绩按优秀记载。

本科生课外创新实践最多可记载2个学分。

在公共基础类中外语组的“双语英语”不开课,学生学习双语课程后,同时记载双语英语成绩。

3、一般情况下,学生应在1至7学期修完公共选修课所要求的学分。

各学院应派专人指导学生选课,以保证必修课的学习不受影响,并及时核定学生获得的选修课程学分类别、总数。

四、工作量计算
公共选修课工作量计算按学校公共素质类课程工作量计算。

本办法自2009级起实施,其他高年级学生培养方案中所要求的素质类选修课应按照本办法公共选修课程科学与人文素质类中所列课程进行选课。

原文件《西南科技大学全校素质选修课管理实施办法》(西南科大教字[2005]19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西南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程汇总表
2.西南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课程审批表
3.西南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程试讲审批表
4. 素质类课程专家组名单
西南科技大学
二○○九年十一月
主题词:学校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办公室 2009年11月26日印发
附件一:
西南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程汇总表
附件二:西南科技大学学年第学期公共选修课审批表附件三:西南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程试讲审批表
学科研办公室;
2. 对教师的各项评价,包括总体教学水平评价应不分教师资历,按同一标准做出评价。

附件四:素质类课程专家组名单
专家组组长:董发勤
分组组长:李众立周润宇王成端韩永国廖斌王诚
成员名单:王基生尹显明陈清贵郑剑平刘永强段宁
周自刚李虎杰张华(经管)霍冀川李显寅
彭煜宋西平任学藻贺先志李富田蒋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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