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委员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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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光照明(苏州)有限公司餐饮委员会管理办法

编制:刘颖

审核:

批准:郑权

生效日期:2014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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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广泛并及时改善公司餐饮质量,提高员工对公司餐饮的满意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诺光照明(苏州)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3.定义:

3.1委员会代表——公司各主要部门主管根据部门员工意见,任命部门餐饮管理代表。

3.2委员会主任——由行政部负责餐饮的代表担任;

4.职责

4.1公司行政部负责为餐饮管理委员会提供必要的餐饮供应商信息,带领代表参观餐饮公司、品尝样餐,组织与快餐公司联络人座谈会。定期组织餐饮管理委员会会议

,听取或接受代表们收集的来自部门员工的意见,组织投票并批准代表们在会议上提出的餐饮改善意见;

4.2餐饮管理委员会由公司行政部门主导,定期召开会议,由行政部代表负责每次的会议记录,同时负责跟踪行动计划的落实。

4.3部门主管根据部门员工意见确定本部门的餐饮管理代表,定期参加餐饮管理委员会会议。当该代表离职,或无法参加委员会会议时,主管负责安排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5.工作程序

5.1 餐饮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餐饮委员会目前有9名人员构成,来自生产、仓库、品质、工程、销售、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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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应包括公司生产经营流程的全过程,这些成员组成员工代表,其作用是收集各自所在部门对近阶段快餐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他们由部门主管任命,故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公司中上层管理人员的意见。

5.2 委员会活动开展

5.2.1定期组织会议,会议前两周向与会者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代表原则上每次均需出席会议,并签到。

5.2.2代表有紧急事项无法参加会议时,应安排好合适的替代者;

5.2.3会议中任何人提出的想法、意见不应受到反驳和批评,不对任何人进行指责。

5.2.4代表提出的任何决议都以全体代表匿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当某一决议有超过5 票赞成票时,该决议则在委员会内部正式通过。最终决议经行政主管批准施行。

5.3 委员会活动频率和内容

公司行政部定期组织餐饮管理委员会会议,至少每三个月召开一次。

会议的形式和内容主要有:

●对近阶段的餐饮质量进行总体打分评价;

●讨论近阶段公司餐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善措施;

●与快餐公司联络人座谈沟通快餐质量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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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座谈会后餐饭质量改善程度并及时反馈快餐公司;

●通过调研相似规模、效益相当公司餐标以及时调整公司餐标;

●了解广大员工对餐饭质量的基本要求和改善方向;

●如连续多日餐饮出现严重问题,公司行政部门可临时组织会议提出改善意见或者

投票决议更换快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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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行政部代表

委员赵健红委员毛冬青

委员孙士红

委员陆雪花委员吴畅委员孙冲委员王其照委员游克君委员吴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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