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电视征婚利与弊的辩论
电视征婚利与弊的辩论正方:电视征婚利大于弊——电视征婚为许多适龄成人提供了邂逅另一半的平台,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你,看到你。
同时也是展示自己的一次机会。
可以拓展你的交友面,其实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找到有缘人,和他(她)一起走入结婚的店堂,白头到老。
即使没有找到还能多交几个朋友呢,俗话说的好“多个朋友多条路”吗!随着湖南卫视《我们约会吧》的开播,电视征婚受到年轻人的追捧。
随后江苏卫视也推出同类型的节目《非诚勿扰》,有意思的是,浙江卫视也于2010年3月30日推出了《冲关我最棒―――为爱向前冲》,一时间婚恋真人秀节目成今年最炙手可热的电视节目。
在思想越来越开放的今天,电视征婚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新潮流。
观念转变是主因时间进入2010年,80、90后逐渐成为征婚队伍主力,他们的婚姻观有了很大的转变。
征婚不再是大龄青年的专利,在各个征婚网站注册的人呈现低龄化趋势,越来越多的90后加入到征婚行列中来。
同样,征婚也不再是没能力、没魅力的丢脸事了。
传统征婚VS电视征婚电视征婚在年轻人中间受到欢迎,这对传统的“婚介所”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那么就征婚而言,到底什么样的方式最适合年轻人呢?我们对传统征婚和电视征婚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比较。
1.关注度:传统征婚★★★电视征婚★★★★★电视征婚最大的好处就是,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受关注度高,甚至还可以乘机展示自己,有一定的成名机会。
而大多数传统征婚机构都是采用的把资料公布在相亲会现场的方式,其关注度效果不如电视征婚。
2.成功率:传统征婚★★★★电视征婚★由于电视节目的时间限制,参加节目的嘉宾,往往因为相处时间过短等各种原因无法配对,这也使电视征婚的成功率也大打折扣。
而在传统的婚介机构征婚时,通过红娘介绍在指定地点约会,可以想聊多久聊多久,绝对自由选择。
3.娱乐性:传统征婚★★★★★电视征婚★★★此处所说的娱乐性,是指征婚者能在过程中找到多少交友的乐趣。
电视征婚多半都是在演播室内进行,虽然会有很多游戏环节,但对于征婚者来说更多的是累。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谢谢主席。
各位评委、同学们,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
今天我们所讨论的主体是电视征婚。
什么是电视征婚呢?所谓电视征婚,其实是一种以电视或电台媒介为适龄或大龄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的婚介平台而应运而生的以娱乐性,盈利性,社会性为目的的节目。
而判断电视征婚的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应当主要基于它对社会(即经济、文化)有无积极的影响,用时下的语言来说就是能否为社会传递正能量。
我方认为电视征婚的利大于弊,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对参与者来说,电视征婚作为全新的一种征婚形式为广大单身男女搭建了更为宽广的交友平台。
对于每一个敢于站上这个舞台的人来说,不仅有机会在茫茫人海中邂逅与之白头偕老的伴侣,还可以让自己人际交往能力得到进一步锻炼。
即使相处过后终因某些原因劳燕分飞,但是每一次失败的感情经历,都将会让他们更深入的认识自己,更清晰地明白自己择偶的标准,从而树立正确的恋爱观,为下一次邂逅爱情做好准备。
第二,对于观众来说,征婚节目中嘉宾们言行举止中体现出的人生观、社会观、价值观直截了当的展现在他们眼前,其中的真善美、假恶丑都会褪去粉饰而纤毫毕现。
借此机会观众不仅可以吸收当今社会中积极向上的主流价值观,也可以对其中暴露出的社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思考,进而不断改进自我,完善自我。
这样既可以为观众在现实中的征婚增加竞争力,也可以推动社会的文化建设,可谓是一石二鸟,一箭双雕。
第三,从商业角度来说,电视征婚能为节目制造方及赞助商带来双赢。
一方面,它为电视台提高了收视率,进一步提高了其节目影响力,为制造方带来了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赞助商通过节目间接或直接的起到了宣传品牌的作用,让更多的人了解它,进而提高其品牌竞争力。
两者因电视征婚而共同发展,共赢商机。
综上所述,虽然当前电视征婚中存在少数持有拜金主义或为搏人眼球而做秀的征婚者存在,但小弊不掩大益,小瑕不掩大瑜,我方认为电视征婚仍然是利大于弊的。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驳点
驳倒对方1.提供了一个平台,扩展了征婚的途径,为征婚者提供更多选择的平台我方从来没有否认,电视作为征婚的途径会扩大征婚者的选择性。
但是,单凭这点并不能说明利大于弊。
还需比较这个途径对征婚者、对社会的综合影响是怎样的。
其次,征婚节目上牵手离开舞台就表明了已经确定了双方男女朋友的关系。
在短短十几分钟内确定一段关系,这显然是一种草率和对双方不负责任的行为。
2.丰富了老百姓的电视文化生活首先,请注意,电视生活并不等于电视文化生活。
对于已婚的,或还没到是婚年龄的观众来说,电视征婚节目对他们唯一的作用就是娱乐。
我方并没有说娱乐是不好的。
但哈哈一笑之后又剩下什么呢?电视征婚最终目的是,这样的电视文化生活并不是征婚的利与弊,并且既然娱乐,必然追求收视率,那相亲节目还有对方辩友所说的这么单纯嘛,所以出现各种各样的托来欺骗老百姓,也是不意外的。
显然,对方辩友所说的不能说明其利大于弊。
好的,娱乐生活是能让观众娱乐,开心的。
那么,当电视台上的一位清纯女子,或许是你心中的女神,梦中情人,有天发现网络上传遍了她的不雅照,发现她所有的清纯都是假的,是伪装,你难道会觉得这是娱乐吗,难道你会感到很爽吗。
退一步讲,就算电视征婚是为了娱乐,那么难道打着娱乐的幌子,难道我们就可以一退再退,不断挑战我们道德底线,打着娱乐的幌子,就可以欺骗,就可以大力传播消极思想吗?3.电视征婚为征婚带来更加轻松的择偶心态首先,节目出于盈利的需要,会制造轻松娱乐的氛围。
但是这种氛围是对于观众而言,而不是对于征婚者而言的。
再者,原来征婚者只要面对对方就可以了,如今却还要面对全国11亿电视观众。
想必是紧张大过于轻松吧。
其次,女嘉宾和评委的犀利言辞成为节目的一大亮点。
观众都很想看,男嘉宾在尴尬的场面下如何收场。
但是对于男嘉宾来说,这应该是一场噩梦吧。
最后,如果过分强调娱乐性,征婚者容易做出出格的行为来博取个人观众,忽视了征婚所需的真挚情感,不利于征婚目的的实现。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辩论赛四辩稿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辩论赛四辩稿电视征婚的弊端大于其利益引言:电视征婚节目近年来在各种娱乐节目中备受关注。
一方面,这类节目提供了一个平台供人们寻找爱情;另一方面,也引发了诸多争议。
本文将重点探讨电视征婚的弊端大于其利益。
1. 浪漫化与现实脱节电视征婚节目往往以浪漫和幸福为主题,采用精心编排的剧情和镜头来提升观众的观赏感受。
然而,这些节目往往对现实生活中的婚姻和恋爱关系进行了过度的浪漫化,与真实情况出现脱节。
观众被虚假的爱情故事和偶像化的情侣形象所迷惑,导致他们对婚姻产生了不切实际的期望。
2. 伦理道德问题电视征婚节目的制作目的是为了提高收视率,从而吸引广告商赞助,以谋取经济利益。
为了迎合观众的好奇心,这类节目常常制造婚恋、悬疑和争吵等事件,以引发争议和观众的兴趣。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征婚候选人的隐私权和尊严往往受到侵犯。
电视征婚节目的制作人员和主持人也可能通过一些不道德手段来制造矛盾和争执,以增加节目的娱乐性和话题性,从而进一步提高收视率。
这种伦理道德问题严重损害了人们对电视节目的信任度。
3. 心理和情感伤害电视征婚节目中的候选人经常被评判和评价,他们的私人生活甚至婚姻经历被公众所知。
这种曝光给候选人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情感伤害。
即使是在比赛辩论期间,征婚节目也常常强调参赛者的个人缺点和问题,这可能会加深他们的自卑心理,甚至导致抑郁和其他心理健康问题。
4. 婚姻真实性问题征婚节目的目标是帮助单身者找到合适的伴侣,但实际情况并非总是如此。
有报道称,一些参赛者只是为了出名或追求个人利益而参加节目,他们并不真正渴望找到长久的爱情关系。
这种情况下,电视征婚节目的真实性受到了质疑。
结论:尽管电视征婚节目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一个平台供单身者寻找爱情,然而其弊端远大于其利益。
浪漫化和现实脱节、伦理道德问题、心理和情感伤害,以及婚姻真实性问题,这些都是电视征婚节目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审慎对待这类节目,并思考如何更好地保护参与者的权益。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谢谢主席,大家好爱情和婚姻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也是电视关心的主题,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开放,电视征婚作为一种新型征婚方式引起了一场热议。
电视征婚,指一种借电视这种大众传播媒介传播征婚信息的征婚方式,现阶段分为电视广告和电视征婚节目两种形式。
作为一种征婚方式,电视征婚与传统征婚相同,仅仅提供交友的机会,却无法保证配对的成功。
今天我们讨论这种征婚方式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需要紧扣时代主题和主体特征,即在多元文化的时代背景下,电视征婚分别对个人、电视媒体和社会起积极地推动作用,因此是利大于弊。
一、对电视征婚的参与者而言,电视征婚这种征婚形式更符合当代人青年人的婚恋观,不仅为青年们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交友环境,也给了他们一个展示自我机会。
现在电视征婚节目的主力军主要为80、90后的青年,区别于上一代人的沉默、晦涩,他们的婚恋观从整体上表现出强烈的个性意识,具有率真、张扬、敢说敢做“言为心声”等特征。
传统温热的征婚方式,已无法满足快餐文化下个性张扬的青年人对效率、对展示个性台的需求。
而电视征婚不仅满足了当代征婚者的各种需求,同时也对当代青年人的婚姻和个性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是利大于弊的。
二、对电视传媒而言,电视征婚符合当代电视媒体,由单一性向多元化、精英文化向大众文化转变的发展趋势。
它将婚恋内容融入电视节目当中,是一种大众传媒的创新。
一方面,经济体制改革后,电视传媒由以前的高雅殿堂走向了当代雅俗共赏的市场, 从一个高高在上的传播者转变为大众的表现者、传达者。
而电视征婚正是这种发展趋势产物。
另一方面,电视征婚为电视传媒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效益,提高了电视传媒在市场角逐中的竞争力,促进了电视产业的发展。
由此可见,电视征婚有利于当代电视产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对其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是利大于弊的。
三、对社会而言,电视征婚符合现代社会文化多元化、大众化的发展趋势,一方面它将社会中存在各种婚恋观借助电视这个平台呈现出来,使这些观念意识在聚光灯的放射下得到放大和凸显,引起了人们的热议。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谢谢主席,评委,嘉宾,今天很荣幸与对方辩友展开一场唇枪舌剑的自由之辩,对方辩友是嘈嘈切切错杂谈,大错小错落一盘,浮云能遮望眼,且听我等慢细言。
第一,对方辩友强调在电视征婚节目上时间少,不能充分了解。
我方认为电视征婚节目只是为他们提供一个认识的平台,了解的是基础信息,而以后恋爱的过程,深入的了解应在台下进行。
并不是牵手成功就会结婚,台上的几分钟也只是一个开始,还并不能决定什么,重要的是以后互相了解的过程。
电视征婚就相当于两个人之间的月老,主要作用是牵红线,他们的缘分造化还是靠自己。
第二,对方辩友提出了拜金的“马诺现象” 。
我方认为,拜金主义并不是电视征婚的弊端,它是一种社会现象。
拜金的风气始终在社会里面流窜着,而电视征婚将这种问题暴露出来,使人们警觉,探讨,反省,更有利于思想的进步。
拜金是社会的通病,不应该把它归结到电视征婚上来,这是社会问题,而不是个别问题,需要社会解决,而不是个人。
第三,对方辩友说到有关中国人保守,不适合这种方式的看法。
我方坚决不赞成。
我方认为,征婚方式多种多样,人的选择也多种多样。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中首要提出要解放思想,电视征婚作为一种新型的、广泛的征婚方式,可以解放人们的思想,让人们更勇敢的去追求自己的爱情,是适合社会发展的产物。
第四,对方辩友说电视征婚的平台没有公平性,对上场的嘉宾都有条件限制。
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什么人都可以上去,那岂不是乱套了?况且报名的人数量很多,总要是有一些限制来选择的。
为了电视台的形象,同时也为了给观众朋友一个良好的环境,电视征婚有某些条件限制是可以理解的。
第五,第五,对方辩友还提出电视征婚电视征婚社会影响差,公众认可度低。
针对这个观点,我方认为只是少部分类似马诺现象容易引起争议,但这并不代表公众认可低,社会影响差,虽然当前电视征婚节目存在着一些争议,但这这并不能说明“弊大于利”。
反之,如果我们多听一听舆论中的争议,将电视征婚栏目进一步完善,去粗取精,不是可以让其更加“利大于弊”吗?第六,对方辩友还说电视征婚中嘉宾把婚姻当儿戏,电视征婚具有极大地娱乐性。
电视征婚是利大于弊
电视征婚是利大于弊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华丽的言辞代替不了理智的思考,唇枪舌剑为的是把真理讲明。
我方的观点是:电视征婚当然是利大于弊。
首先作为我国电视媒体来说,是受国家政府严格监管的机构,如果真是弊大于利,早就不允许播出了,还会以电视载体出现征婚类节目,就证明其播出对于公众的有益性。
其次,作为征婚来说,当前我国剩男剩女比例逐年攀升,究其原因是什么?媒体调查有工作性质原因,有时间方面的原因,在我看来这些客观原因都不如内在的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是什么?那就是剩男剩女们的人际交往能力。
现在正值80、90后婚恋高峰期,80后、90后中有很大一群人都是独生子女,他们从小被父母捧在手里怕丢了,含在口里被化了。
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在人际交往方面的能力欠缺成为他们婚恋路上的障碍。
也正是基于此,电视征婚,让一群有着婚恋需求的80后、90后们,通过看电视,学习一些婚恋专家如何与异性的相处之道,对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如何与异性交往给一个示范和借鉴的价值。
第三从研究价值来说,电视征婚在观众眼中是一档娱乐性的节目,在剩男剩女眼中有极高的参考和学习价值,在专家学者眼中呢。
电视征婚可以凸显当代青年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青年人是祖国的中坚力量,他们的三观对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所以研究他们现在的三观,在专家学者眼中进行分析,并针对一些负面思想对有关部门提出良性建议。
包括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等等。
像《婚姻法》改革就是一个例子。
《婚姻法》为什么改革?肯定有专家学者或人大代表的鉴言。
而专家学者、人大代表不看电视吗?不关心民生吗?!他们的意见成为助推《婚姻法》改革的基石。
最后我想说:电视征婚远远利大于弊。
对方辩友不要认为自己没能上电视征婚,而对电视征婚充满敌意。
这种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心理,实在不可取呀!1.请问对方辩友电视征婚为什么受到单身男女们的喜欢呢?2.请问对方辩友电视征婚扩大了个人交友圈有何不对呢?3.请问电视平台上征婚不是可以让更多的人关注自己,更容易找到对象吗?4.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电视征婚又何不可?5.请问对方辩友电视征婚成功率低就一定证明他是弊大于利吗?那中六合彩机率也低呀?6:请问对方辩友国家法律都未禁止电视征婚不就证明利大于弊吗?曾经拥有咯!那就是爱情的世界里,缘分主宰着一切.当我们放弃一个很爱你的人的时候并不痛苦,因为我们与这个人很可能是有缘但无分,当我们放弃一个你很爱的人那才痛苦,因为很有可能我们与这个人有情但无缘,当我们爱上了一个不爱你的人那是最痛苦,因为很有可能我们与这个人无缘也无分.若是有缘,时间、空间都不是距离,若是无缘,就算是相聚了也无法会意,凡事不必太在意,更不需去强求,就让我们一切都随缘吧[原创]爱情在于天长地久(辩论提纲)一.“爱情”的特质:1. 1. 爱情有执著的奉献性,乐于为对方付出一切,甚至生命。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1.娱乐性:电视台为增大收视率,以加强娱乐性吸引观众嘉宾带有征婚和娱乐大家的目的来参与?扭曲爱情,把婚姻当成娱乐游戏?回应:节目的娱乐性能带给嘉宾与观众一种轻松,开放的氛围,这种氛围能够让参与者大胆地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并勇于表现自我2.外表: 一开始就是以貌取人了回应: 那个不叫外表,叫做第一印象,第一印象涵盖衣着打扮、走路姿势、谈吐风格、面部表情等等。
第一印象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人的内心素养和其他个性特征。
(第一印象并非总是正确,所以电视征婚节目会让你从多方面去了解一个人)3.随意性:见几面,说几句话就拖手,说我爱你,也有扭曲爱情之意,看做爱情快餐。
回应:(对方看到的并非是最后的结果)节目最后男女双方都会理性的告诉对方要从朋友做起.我方承认节目上会有些不良现象影响观众,但电视台已经做出了相应措施,讲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4.负面影响:拜金主义,(什么坐在宝马车上)和上面的爱情快餐回应:我方认为这些负面影响可以通过社会舆论和自我反思得以改变和提升,我方承认节目上会有些不良现象影响观众,但电视台已经做出了相应措施,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相应措施:把节目安排在晚上11点后,并提示未成年人必须要在家长的陪同下观看.5.成功率低:没有达到征婚的意义,浪费时间,精力去参与回应:从直观数字上看,这恰恰证明了大家在慢慢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的同时增强了对婚姻的责任感,学会理智地去寻找自己的伴侣,从实际上看,通过参加节目征婚者的交友空间得到进一步扩展,从而提高择偶的可能性,成功率低这个问题根本不存在6.节目结束:每一个征婚节目到最后都是以失败告终?回应:?7.外界骚扰:嘉宾的信息透露在外,容易受到骚扰回应:不存在恶性骚扰,正如我们一辩稿所提到的,电视台只是部分公开选手的个人信息,想要得到多嘉宾的信息是要通过电视台得到嘉宾本人允许后,或者加入一些俱乐部才能获取信息8.节目提供的能展现嘉宾的地方不多:节目时间短..了解嘉宾比较片面回应:承认不能完全展现嘉宾,但是,正如我们一辩稿所提到的,它教会剩男剩女们从哪些方面,通过什么途径和方法去了解一个人,从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驳论
驳论对方立论点:第一,个人角度,电视征婚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机会,也提供了认识他人的机会。
更好的解决了单男单女的问题。
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受关注度高,有一定的成名机会第二,电视台角度,通过这类栏目的创新,提高收视率,打开影响力,获得更多的商业赞助机会。
第三,社会角度,电视征婚为大家广泛传播了当代人们的思想,至少是一部分人的思想,使得我们不再闭门造车,对自己或对异性的要求可以跟进时代。
第四,丰富了老百姓的电视文化生活。
驳论:1. 提供了一个平台,扩展了征婚的途径。
电视征婚表面上看确实扩展了征婚途径,但是它不一定是一个好的平台,更不一定是个好的途径。
平台的好坏还需比较这个途径对征婚者、对社会的综合影响是怎样的。
2. 电视征婚为社会带来日趋开放的择偶观念首先,我放不否认电视征婚宣传了开放的择偶观。
但是择偶观念的日益开放来源于社会实践的日益发展导致的社会的容易进步。
实践决定意识。
对方便有把择偶观的开放归功于电视征婚,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其次,电视征婚也有意无意地透漏着拜金、以貌取人等精神文明缺失的社会观念。
到底二者孰轻孰重。
3. 丰富了老百姓的电视文化生活首先,请注意,电视生活并不等于电视文化生活。
对于已婚的,或还没到是婚年龄的观众来说,电视征婚节目对他们唯一的作用就是娱乐。
我方并没有说娱乐是不好的。
但就像是窥探明星隐私一类的节目,的确丰富了人们的电视生活,但是它们的营养在哪里呢?其次,这也只能说明,电视征婚节目有这方面一点作用而已,并不能说明它利大于弊。
4.个人角度,电视征婚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机会,也提供了认识他人的机会。
有一定的成名机会,更好的解决了单男单女的问题。
也就因为电视征婚可以提供展示自己,有一定的成名机会,所以你能说参加这个节目的都是为征婚而来,而不是纯粹抱着想借此机会成名的呢,参与嘉宾的真假性又是如何把控,既然难以把控,难道这不是与电视征婚的主要价值毫无关联吗?再说,从解决单身男女问题来讲,婚姻的主流是一见钟情吗。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详细分析
我选择的辩题是电视征婚利大于弊/弊大于利首先让我们明确一点,我们讨论一个辩题的意义在于讨论该辩题后的反思总结是否对于我们的社会有积极向上的意义。
然后,就这个辩题而言,其虽然具有一定的娱乐性,但是从这个辩题中我们任然能得到反思。
下面,我将站在正方,即:电视征婚利大于弊,做一定的说明。
首先明确告诉反方,我们今天讨论电视征婚的利弊问题,并非针对某一个群体而言,而是针对整个社会而言。
我们需要站在更高的价值层面上看待一个问题。
具体阐述如下:比较标准:电视征婚是否对男女双方的婚恋有着积极的作用,是否对我们的社会有深远的影响。
立论:第一、从电视征婚自身层面上看,他给适龄男女提供了一个更广阔的交际圈,使他们选择自己人生伴侣的圈子不仅仅局限在身边的同学、同事,而是扩展到任何能看到电视的地方。
只要你是一个优秀的人,你就能遇到适合自己的另一半。
同时,电视征婚更具有针对性,参与者明确表明自己的择偶标准,从而和符合自己标准的异性交往,成功率更大。
(预设战场)对方辩友如果您认为,就因为电视征婚自身定位为电视节目,那么电视台会为了提高收视率,而请来托弄虚作假。
那么我告诉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大众舆论的监督下,这样的电视台的只会受到众人的鄙夷,而不会有着高收视率。
第二、从电视征婚的参与者以及观看者的角度上看,参与者在节目中尽情表现自己最完美的一面,使参与者更加自信,更加优秀。
观看者在观看电视的过程中,可以发现什么样的男士(或者女士)是受欢迎的,那样对于这些没有参加电视征婚的观众而言,他们就能更加清楚的塑造完美的自己,那样他们遇到自己心仪的对象的几率就无形中增加了。
所以说无论有没有参加过电视征婚,都能从中学习。
(预设战场)那么对方辩友可能会说了,观看者会以那些征婚成功者为模型,塑造一个“完美”的男人(或女人),这便是为征婚而征婚,不在是为了真爱去征婚,使观看者失去了自己的个性。
其实不然,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会吸取他人身上的闪光点,这不会使我们丧失自我,只会使自己更加优秀。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辩论反方参考资料整合
第一部分:事例(用于论证支撑论点)1.在三月中旬播出的一期《非诚勿扰》节目中,出现了一个叫刘云超的人,宣称自己刚过20岁,父母都是商人,他自己从事证券方面的工作,准备开一家餐饮店。
刚过20岁就来求婚,值得这样公开招摇吗?再稍加分析便可知道,他20刚出头大学有没有毕业?就能从事哪一项证券方面的工作?如果真像他所说在从事证券方面的工作,试问刘云超是有超常专业才能的证劵“神童”,还是我们证劵业的从业门槛太低?我们且不说这个刘云超被网友同学揭发是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的学生,“身上穿的是35元的T恤”的真实与否,单就节目中,刘云超炫耀“个人银行存款有600万元之多,拥有三辆跑车”,我们可以肯定,刘云超是个典型的“富二代”、啃老族,不仅如此,他还狂妄甚至略带“挑衅”地对女嘉宾说:“我交过的女友大致有七八个”更有甚者,在湖南台的一期节目中,一位“海归”男士炫耀自己的一大堆美金,电视制作人员还特意给出特写镜头;诸如此类,屡见不鲜,我们不仅要问,电视传媒究竟要给我们广大受众一个什么样的价值取向?潜移默化中,婚恋交友节目给年轻受众的恋爱、婚姻什么样的指引?难道不值得相亲节目的编导们好好想想吗?-----结论:电视征婚传播消极思想2.同行之间的相互竞争是难免而又十分正常的,但是发展到尔虞我诈,捉对厮杀也就有点过分了。
据知情人士介绍,湖南卫视的《我们约会吧》购买了英国相亲真人秀节目《带我走吧》(Take me out)的正式版权,江苏卫视与英国公司洽谈购买一事没有成功,干脆照搬照抄,悄悄模仿,再加上一些本土特色,不仅捷足先登,同样播出了,而且还坐上了收视率第一把交椅,为此,两家卫视的相亲节目《我们约会吧》和《非诚勿扰》将“侵权剽窃”的“官司”一直打到了广电总局。
鹬蚌相争,何人得利?又如何不伤和气?-------结论:不良竞争,破坏文化市场秩序与和谐3.据调查,我国中小学生最经常的课外活动是看电视,多数孩子每天看电视时间达100分钟。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非诚勿扰参加征婚的嘉宾要么是做演员模特的美女要么是富二代的帅哥
弊端:一见钟情,但却不了解对方。
偏向于娱乐性强,重视的是感官来认知,是不正确的婚恋观,缺乏营养,比较低级趣味
电视征婚可以视为节目,是一种商业行为,是为了吸引观众。
我对电视征婚是持有怀疑意见的,比如:1.为什么征婚者的收入都那么高?2.为什么参加节目的社会职位高?怎么不见农民工征婚呢?3.为什么征婚节目台上成功率高,台下成功率据新闻报道说某节目实际只成功了一例。
4.为什么节目总是那么有序的进行,难道事前要排练或是练台词,台上只是表演?
电视征婚是指以电视或电台媒介为适龄或大龄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的婚介平台而应运而生的以娱乐性,盈利性,社会性为目的的文化符号。
利:
认识你的人会更多。
会增加被欣赏几率。
如果人格魅力非凡,还有走红的可能性,更增加自己的被欣赏几率与收入。
弊:
由于现在的社会炒作泛滥,观众对电视征婚普遍不信任,大大增加被看不起几率。
现在人们虽爱嚼舌根,但生活中却不敢太高调,所以上过电视的人在生活中找到对象几率更小。
由于节目高调亮相,会影响工作中的人际关系,比如有避你的,有巴结你的,有想踩你的,有想利用你的……。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如今,各类电视征婚层出不穷。
征婚应为适龄或者大龄未婚男女提供的婚介平台,一时间,电视银屏遍布各类相亲话题,但大多都是围绕“富二代”,“拜金女”。
所以,我方观点是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第一,对于征婚者来说,参加征婚是为了结婚。
但荧屏上,除去见面时间短这一弊端不说,一些征婚者浮夸的语言,偏激的人生价值观,充斥着整个节目。
他们真正的目的在于使自己被人所知,征婚者表面的伪装已显而易见的,内心的伪装则更加不露声色。
据统计,自电视征婚节目开播以来通过节目成为夫妇的机率只有5%,如此之低的成功率和含有大量水分的征婚节目对征婚者而言是担忧的。
试问,要在十几分钟内挑选一个五十年的人生伴侣,这个风险也太大了吧。
所以,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第二,电视是目前最为广泛的媒体形式,他的一举一动都影响着每位电视观众。
对于电视行业来说,新潮的电视征婚形式已经吸引观众们的眼球。
征婚的节目目的是征婚,最大的亮点也是征婚。
但是因为征婚的成功与否在短短十几分钟的节目内是难以达成的。
于是电视征婚节目就退而求其次,把节目的娱乐性当成最大的卖点。
这时征婚节目已经偏离了它出现的宗旨,仅仅为了娱乐大众而存在。
所以电视征婚弊大于利第三,电视征婚无疑是推动了当今单身男女交流的一种新兴形式,但对于电视平台所宣扬的拜金,浮夸过度娱乐型对社会产生诸多的不良影响。
电视征婚节目不仅提供了一个征婚的平台,还娱乐了大众。
社会导向性十分强的电视媒体是面对公众的大众传播,影响广,力量大的机构。
所以,传播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先进文化,避免以低俗文化迎合大众的恶趣味信息很容易成为大众追捧的潮流是电视媒体的责任。
一味追求娱乐的目标显示当代社会的低俗性。
各嘉宾许多错误的言行和价值观冲击着中华民族传统的择友关和价值观。
把无耻当可爱,把隐私当噱头,各种毒舌在各类电视征婚节目中比比皆是。
栏目组故意制造尴尬的场面,邀请犀利的嘉宾作为卖点。
无不传递着一种歪曲的社会观念,不但与节目宗旨相违背,而且与所承担的社会导向性是相违背的。
辩论赛
反方:电视征婚弊大于利有些人会伪装自己,短短的几十分钟里,你知道对方是为什么而来吗?电视台主要目的是收视率,而不是征婚。
1.电视征婚让爱情物质化,变得赤裸裸!2.在电视征婚上成功牵手的双方,最后有多少是成功步入爱情的殿堂?3.电视征婚还有一部分炒作的嫌疑,有一部分人就是托!补充反方一点:电视征婚难以建立可靠的爱情。
爱情往往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互相了解,才能结合在一起。
而电视征婚往往时间短暂,难以真正了解。
盲目的征婚说的好听,是“一见钟情”,说的实际一点就是“速食爱情”。
我方的观点是弊大于利。
由于如今社会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闪婚,这中形式的婚姻带给人不少的痛苦,而电视征婚也就是闪婚的一种表现形式。
重庆市民政部门日前发布重庆市婚姻维系时间统计表,闪离族成为离婚大军主力。
因为双方在不了解的情况下达成的婚姻来得快,去得也快,双方没有牢固的情感基础,仅靠几次见面就草草定下婚姻大事,婚后会迅速发现对方的缺点,从而导致最终走向离婚的路。
其次电视征婚具有功利性和不确定性,在短短的几十分钟里你不知到人家是冲着钱来的还是感情来的,被人骗了还以为这是真感情。
如果你是有钱的,在电视那里宣扬你很有钱,无异于:此地无银三百两,最后是丢了性命又折钱;如果你没有钱的话,无异于:打肿脸充胖子,没钱还欺骗别人。
电视征婚无异于电视购物,真实性可靠性远比宣传出来的低7~8成。
更何况我们的感情远不能用商品来比,商品有价,感情无价,婚姻更是不可儿戏的!人心不可测,光是几句媒妁之言就草草定下自己的终身大事,我方实在是不能苟同这样的做法。
在这里,我想大家扪心自问一下,电视征婚到底是相亲,还是娱乐!自古中华名族以婚姻为子女的头等大事,不经过磨砺的感情是不能受的起磨难的。
古代指腹为婚侵害了多少家庭,酿造了多少悲剧,而电视征婚无异于指电视为婚,变向的蒙蔽当事人的眼睛,在自己完全不知道对方底细的情况下,由电视台方面一手撮合就等于强制性的让两个人在一起。
电视相亲节目利大于弊
电视相亲节目利大于弊第一篇:电视相亲节目利大于弊电视相亲节目利大于弊:首先你必须理解什么是电视相亲。
这是一个时代的产物。
即在一个公共场合——电视平台,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媒体对自己的宣传,找一个合适自己的伴侣进行相处。
注意,到这里就结束了,结婚也否不应该在这个讨论范围之内,因为目前所有的电视征婚节目都没有涉及到成果问题。
1、从相亲者即嘉宾角度分析:电视相亲节目的盛行为广大的青年男女创造了一个相亲交友的平台,为他们提供更多的邂逅的机会,有利于拓展“剩男剩女”以及“宅男宅女”的交友面,缓解大龄男女的婚姻压力,打造了一个相亲交友的个性化平台。
相亲节目当中给当事人足够的考虑的时间和选择的机会,有的相亲节目还给当事人提供现场观众的意见,主持人用诙谐的语言来缓解一般相亲带来的尴尬气氛。
现在社会无论男女思想都很开放了,主动公开的传达爱的主题,鼓励大家寻找幸福,既达到宣传自我的效果同时让大家来审视自己向好的方面发展,何乐而不为呢?电视相亲作为普遍传媒,影响力大而深远,从而给需求者带来更多的机会,比起传统的登报与婚介更具有主观性、自主性和选择性。
2、从观众角度分析:作为一档英国引进的娱乐节目,近年来收视率居高不下,满足了现代人猎奇和娱乐的需求,丰富的人民的文化生活。
3、从社会角度分析:相亲节目有利于思想解放,电视交友节目之所以这么火,就在于和世俗心理和人性本真相符合,它无比真实的反映了当今社会的择偶观与价值观,它成为观众感慨和唏嘘的平台,古代有“老死不相往来”,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选择这样的方式敞开自我,不惧怕公开表白是一种思想进步的体现,进一步反映了“身高不是距离,年龄不是问题,人人零距离的择偶新概念。
相亲已经成为当代最常见的交友方式,不可否认的是它备受当代年轻男女的追求,在这个多媒体繁荣的时代将其搬上荧幕,是一种时代的趋势,在相亲节目中,嘉宾们的选择与被选择、一些正确理智的恋爱观和婚姻观在无形当中影响着观众,对于那些事业有成、惜时如金的白领和金领来说,相亲针对性更强。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反方四辩稿(推荐阅读)[修改版]
第一篇: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反方四辩稿《判断电视征婚这种传播形式利弊哪者更突出的标准(即放置比较的平台):能否促进传播良好价值观爱情观婚恋观。
》谢谢主席,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答辩,但我方仍有不少疑虑之处。
例如对方辩友提出电视征婚扩展了征婚渠道。
的确,但这就说明了利大于弊吗?现如今,我们看到的是无数的作秀充斥着电视征婚的舞台,这不是以偏概全,而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对方辩友还认为,电视征婚更好地解决了剩男剩女的问题。
请问对方辩友所谓“更好”的标准和比较对象是立足于何处呢?人都有一种伪装性,电视征婚要面对社会公众,因此这种伪装性会表现的更明显,这在行为心理学上也已经得到证实。
请问,在这样的环境中,征婚者实现了更好的交流吗?更有甚者,对方辩友说,电视征婚丰富了百姓的娱乐文化生活。
健康的娱乐生活应该给观众带来乐趣并有积极的启发性,而如今不可否认的是事实是多数征婚节目只靠制造噱头来吸引眼球,对社会还有不良的价值导向。
所以这一论点是否合理实在有待商榷。
现在我对我方观点作一下概括总结。
首先,从节目本身来说:嘉宾互相接触的机会并不多,只能通过化了妆,精心设计的外表和节目彩排录制的短时间内表现中判定一个人是否合适,更何况台上的ta未必是真实的ta。
人是复杂的生物,日久方才见人心。
维持长久的现实中婚姻更多的是灵魂之爱,而不是童话里的一见钟情。
光是几句媒妁之言就草草定下自己的终身大事,我方实在是不能苟同这样的做法。
由于没有经过真正的感情培养,因此当走下舞台,撕下面具,最终速配成功的例子很少很少。
主办方所宣传的节目宗旨基本无法实现。
其次,电视征婚确立的婚恋关系缺乏牢固的感情基础,不利于社会稳定发展。
当你站在镜头前,我想每一个人都不愿意暴露自己的缺点,只有无奈的虚伪,面对摄像机,也面对对方。
电视征婚对征婚者的帮助极为有限。
对普通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个能自如展示自己的舞台,这里有紧张有压抑有无处可逃的难堪,有作秀,唯独少有真实自我。
电视征婚具有功利性和不确定性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无异于电视购物,真实性可靠性远比宣传出来的低得多。
电视征婚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辩论 反方二辩稿驳辩汇总】
电视征婚:电视征婚是指以电视或电台媒介为适龄或大龄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的婚介平台而应运而生的以娱乐性,盈利性,社会性为目的的文化符号。
电视红娘:当今越来越多的电视媒体大势兴起相亲节目,替人做嫁衣。
而通过媒体来为当今社会上找不到合适男女朋友的人构建一种快速,视觉化,多样化的相亲渠道的电视媒体行业称为电视红娘。
娱乐性与商业性,其他电视节目也存在;电视征婚本身的目的不应当是娱乐观众,而是本着为观众负责的态度,了解征婚人情况,达到征婚目的,而当电视征婚将娱乐性和商业性放在首位,其本身目的也就变了质。
将征婚双方的事情当成笑料或是其它的事情成为观众娱乐的材料,成为了电视台吸金的工具,也就不合理的。
电视征婚丰富了百姓的文化娱乐生活;好的,娱乐生活是能让观众娱乐,开心的。
那么,当电视台上的一位清纯女子,或许是你心中的女神,梦中情人,有天发现网络上传遍了她的不雅照,发现她所有的清纯都是假的,是伪装,你难道会觉得这是娱乐吗,难道你会感到很爽吗。
退一步讲,就算电视征婚是为了娱乐,那么难道打着娱乐的幌子,难道我们就可以一退再退,不断挑战我们道德底线,打着娱乐的幌子,就可以欺骗,就可以大力传播消极思想吗?马诺只是少数;像马诺这样的女子在现实中乃至征婚节目中或许是少部分,然而,我们现实情况是,当我们谈及征婚节目是,很容易提及马诺们,可见,他们或许是少数,然而,他们给社会带来的不良的,消极的影响却是大大盖过那些多数的,就像恶意杀人者应受到的惩罚应该比每天行窃的小偷重一样,数量少,不代表带来的负面影响小。
电视征婚有不良信息,但观众有辨别能力;难道观众有辨别能力,电视台就可以随意发布不良信息,不负责任;难道大自然有自我净化能力,人类就可以恣意妄为,对其污染吗?言论自由权;人有言论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相对的,不应该对他人产生负面影响,自由不代表能言所欲言,为所欲为,不然我们那位同学也不会因为发布关于跳楼自杀的事件而受到处分了。
弊端对于征婚者,对于观众,对于电视台,对于社会广电总局只整顿不封杀电视征婚节目,说明利大于弊;按照对方的逻辑,国家整顿论文抄袭,学术作假,黄赌毒,贪污腐败现象,也能说明它们利大于弊吗?电视征婚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选择,一条路,扩大了征婚渠道;电视征婚提供了一条路,但是这条路并非征婚的康庄大道;1、现在的电视征婚有各种虚假消息,我们看到路标上写的天堂,但顺着路走着走着发现到了地狱,发觉自己被骗了;2、电视上的嘉宾许多只是电视台吸引人气的噱头,并非诚意交友征婚,如此,我们顺着这条路走,发现我们走到了死胡同,碰壁了,这样的一条路,我们有理由说它是弊大于利的。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四辩稿(针对性)+问题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四辩稿谢谢主席,评委,嘉宾,今天很荣幸与对方辩友展开一场唇枪舌战,现在有我来做陈词。
在这里,请允许我重申我方观点。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对方辩友是嘈嘈切切错杂谈,大错小错落一盘,浮云岂能遮望眼,且听我等慢细言。
对方辩友强调在电视征婚节目上时间少,不能充分了解。
我方认为电视征婚节目只是为他们提供一个认识的平台,了解的是基础信息,而以后恋爱的过程,深入的了解应在台下进行。
并不是牵手成功就会结婚,台上的几分钟也只是一个开始,还并不能决定什么,重要的是以后互相了解的过程。
电视征婚就相当于两个人之间的月老,主要作用是牵红线,他们的缘分造化还是靠自己。
对方辩友提出了拜金的“马诺现象”。
我方认为,拜金主义并不是电视征婚的弊端,它是一种社会现象。
拜金的风气始终在社会里面流窜着,而电视征婚将这种问题暴露出来,使人们警觉,探讨,反省,更有利于思想的进步。
拜金是社会的通病,不应该把它归结到电视征婚上来,这是社会问题,而不是个别问题,需要社会解决,而不是个人。
(对方辩友说电视征婚的平台没有公平性,对上场的嘉宾都有条件限制。
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什么人都可以上去,那岂不是乱套了?况且报名的人数量很多,总要是有一些限制来选择的。
为了电视台的形象,同时也为了给观众朋友一个良好的环境,电视征婚有某些条件限制是可以理解的。
)对方辩友还提出电视征婚电视征婚社会影响差,公众认可度低。
针对这个观点,我方认为只是少部分类似马诺现象容易引起争议,但这并不代表公众认可低,社会影响差,虽然当前电视征婚节目存在着一些争议,但这这并不能说明“弊大于利”。
反之,如果我们多听一听舆论中的争议,将电视征婚栏目进一步完善,去粗取精,不是可以让其更加“利大于弊”吗?对方提到电视台制造看点提高收视率的问题,不否认,个别电视台为了收视率可以制造看点,但是这并不能掩饰电视征婚本身的光芒,而且国家现在也在对此类现象进行整改,相信电视征婚节目会越办越好。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比赛环节:陈词|时间 3 min;攻辩|时间90 s;自由辩论|时间5min;总结陈词|时间3min;尊敬的主席评委、大众评委、反方四辩、同学们大家好!电视征婚:是指以电视或电台作为媒介为适龄或大龄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的一个婚介平台;最早始于美国,目前在我国也有广泛的受众。
何为征婚:它是指有愿意征婚者通过媒体公布自己的部分资料以及对配偶的要求,获得回应,有条件适合的基础上双方进行联系,最终确定是否发展到婚姻关系。
背景一【我国目前存在数目庞大的单身男女,据|全国妇联和婚恋网站百合网联合发布《2010年全国婚恋调查报告》的显示,我国现有1·8亿单身人士,其中23·8﹪的单身者的父母正在帮他们四处寻找对象。
这就意味着,全国的2·6亿人正在为择偶而忙碌着。
1、更好的解决了单男单女混搭的问题,从一定程度上维和了社会的治安;2、为交际圈闭塞的单身男女提供一个比较广的交际平台;3、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受关注度高,甚至还可以趁机展示自己,有一定的成名机会;有益媒体,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因势利导促和谐;有益观众,辨别美丑,紧跟主流,娱乐生活创和谐;有益个人,不再犹豫,拒绝闷骚,单身公害自然终结;从商业角度来说,通过电视征婚这一类节目的创新,提高了收视率,打开了影响力,获得了更多的商业赞助机会,这不是很好吗?同时也丰富了百姓的电视文化生活。
增加了电视的收入,也就增加了国家的税收,最终增加了社会财富,同时增加了就业岗位。
《爱情来敲门》----山东卫视每周六21:30《我们约会吧》----湖南卫视每周二、三20:30《非诚勿扰》----江苏卫视每周六、日21:20《百里挑一》----东方卫视每周五21:05《为爱先前冲》----浙江卫视每周二21:21我宁愿坐在宝马里哭泣,也不愿坐在自行车后面微笑。
第一从媒体的角度来看,对方辩友虽然义愤填膺,只可惜失足掉进了避重就轻的怪圈,对方坚持说电视征婚节目已经沦为媒体炒作的手段,社会之堕落,道德之沦丧,非主流之泛滥,皆由于尔,因此就认为,电视征婚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但是,我们在这里恳请对方辩友放下对电视征婚的屠刀,拿副眼睛看清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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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谢谢主席,谢谢评委。
对于电视征婚这个问题,对方辩友言之凿凿浩浩荡荡的发言,无非就是说电视征婚存在以下的问题。
(首先就是说那可笑的一见钟情太过随意使电视征婚成功率低,达不到寻找配偶的效果,再有就是说那过度的商业化使得缺乏真心的相亲节目被利益充斥,最后,被对方辩友强调又强调的就是说这样儿的电视征婚使得价值观颠倒,宣扬了不良的社会风气。
在此,我方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苟同的。
你只道那成功率低,那么你认为非征婚产生的情侣成功率又有多高?你只道都是些恶意炒作找托或搏出,那么你又让其中的那些个真心情何以堪?你只道电视征婚宣扬了不良的价值观,那么你难道说这些价值观本来就不存在或是只有电视征婚才能将其传播吗?)
而我方更愿透过现象看本质,不愿被这些表面的现象所迷惑,细细分析开来,仍然认为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第一,首先征婚,是有着悠久的历史。
如若没有比武招亲,抛绣球招亲又怎么有那些动人的故事。
但是,不是每个姑娘比武招亲都能遇到一个小王爷完颜康,更不是每一次抛绣球就能遇到个如意郎君,所以当能解决这些弊端的更加先进的电视征婚出现,你为何要嗤之以鼻?电视征婚,无疑是一个更大的擂台。
电视作为一个新兴的媒介将传统的征婚模式打破,这无疑是时代的进步和思想的解放。
第二,接下来,这肯定是一个可以使男女互相了解促成连理的一个平台。
现今,离婚率增高,婚姻不和谐的气氛在膨胀,也许因为恋爱中的没有对婚后生活的认真考虑,也许因为工作时间繁忙而没有太多时间去了解。
而电视征婚,则是一个巨大的机会,因为此,人们可以把心中晦涩的对于伴侣以及婚后要求的种种条件搬出,而不是假装无视直到婚后爆发酿成悲剧;也可以拓展因繁忙而狭窄的人际圈,减少那“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情况。
如果没有此,也许男人还没办法很直接知道女人有那么多要求和小心眼,有那么多在乎和不满意,如果没有此,女人也许要花很长的时间去知道男性的想法而不是以婚后矛盾为代价才知道。
我不知道世人为何总爱质疑其真实性,可是,面对这样一个充满不信任的社会,谎言虚假的确存在,可这个平台使很多人找到真爱最后在一起达到了征婚的目的这不也是现实吗?为何不看到电视征婚这个平台所带来的种种益处而非要抓住那些不好的地方不放呢?大家认为是吗?
第三,最后说到那些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难道它是因为电视征婚才产生的?那些颠倒的价值观,难道是因为电视征婚才存在的?相反,这却真真切切直接反应了现今社会无法回避的一些婚姻观。
电视征婚确实是将这些丑陋搬将出来,让世人知道这个社会究竟生了什么病,可是你却说是那电视征婚才使得这种风气蔓延未免太过牵强。
与其让腐败滋长慢慢侵蚀心灵,为何不让其一次爆发让人深思?
征婚不等于结婚,电视征婚只是给人们一个获得幸福的机会。
虽然,巨大的经济利益与社会关注度是电视征婚的一大利处。
可在此,我们抛开这铜臭味,抛开这媒体炒作,抛开各种人们的舆论,只看电视征婚的存在,它无非只是想成全那一些真心,无非只是让一见钟情的悸动存在,无非只是一个让人们获得真爱的渠道而已,不管它被强加了什么,它的初衷都是美好的,而我们,认为电视征婚的的利处是大于弊端的。
我们不否定弊端的存在,但我们更愿肯定这个能令真情与真心展现的平台。
所以我方坚持认为,电视征婚利大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