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征婚利与弊的辩论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辩论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谢谢主席,大家好~我方的观点是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首先,让我们先明确一个定义,电视征婚是指电视媒介为大龄或适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平台应运而生的具有盈利性、娱乐性、社会性的文化符号,而我方的判断标准是通过电视征婚节目嘉宾能否达到自己所预期的目的以及所带来的社会影响。
下面,我放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论述:其一,就参与征婚的嘉宾而言,一方面,真正想征婚的嘉宾难以达到寻找配偶的目的。
在节目中,男女双方接触时间不足十五分钟,如此之短的时间内本无法了解对方,何来婚姻一说?他们所知道的仅仅是对方的外貌与资产,对性格和品质无从所知,这显然不满足恋人交往前相互了解对方的先决条件。
此外,各地方电视台为争收视率,限制嘉宾条件,无法满足广大有征婚意愿的人参与节目:另一方面,不想征婚目的不纯的嘉宾在节目中身份作假、编造故事、制造话题,言辞犀利不惜出口伤人。
被网友封为拜金女的嘉宾马诺,一句“宁在宝马里哭,与不愿在自行车上笑”广为流传,影响很坏。
其本人坦诚参与节目只是为了成名进军娱乐圈。
诸如此类者大有人在,他们虚假作秀,是电视征婚。
其二,电视征婚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差,公众认可度低。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中马诺刚刚消停,闫凤娇“厕所门”即出:“杭州男”沈勇刚刚在节目中丢盔弃甲而去,“富二代”刘云超又披甲上阵。
观众们记住的不是节目中成功了几对鸳鸯,记住的只是那些对抗主流价值观的雷人语句,那些比科班出身的还要疯狂的表演。
诚如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诸多“拜金、个人主义、炫富、享乐”等等的非主流价值观在电视征婚这一节目中被放大与纵任,并得到受众的跟风追捧,影响着每一位观众。
这不仅对广大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身心带来危害,也给一些未婚青年男女的爱情观、价值观带来不健康的发展。
难以想象,当我们社会主流价值观沦为拜金、个人主义、炫富、享乐的时候,我们的社会将是怎样一副惨状!今年一月,中国经济网联合搜狐等网站进行的两会民生系列关于电视征婚与网络征婚的公众认可度只有一成的社会调查无疑证明这一点。
电视相亲利大于弊 四辩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你是不是还在悲催的仰天长叹:当幸福来敲门时,我正好不在家。
你是不是还在感慨:单身并不难,难的是怎样千方百计的结束单身。
你是不是还在悲叹:时间太瘦,指缝太宽,年华易逝。
不要急,电视相亲来帮您。
的确,我们应该看到电视相亲存在一定弊端,但是否像对方辩友所说的弊大于利呢,下面就让我们一同回顾一下。
(今天对方辩友只是一味的指出了电视相亲有何种何种弊端,但却始终没有为我们证明出电视相亲的弊究竟怎样大于利了?除此之外,对方辩友似乎在概念上有所混淆,我们今天所说的电视相亲不等同于某个电视相亲节目,某一个电视相亲节目所具有的弊端不一定就是电视相亲的弊端,在将电视相亲这样一种形式落实到某一个相亲节目这样一种具体形态时难免的会出现一些人为的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只要我们加强监管力度,媒体树立社会责任感,这样人为的问题是可以弱化甚至解决的。
)生活就像宋祖德的嘴,你永远都不知道下一个倒霉的会是谁,所以我们必须承受住压力,不断攀升的房价和迟迟不涨的工资让多少人抬不起头,不愿做奴隶的人民现在都做了人民币的奴隶,理想太丰满,现实太骨感,我们的压力不断增大,生活的圈子却日渐缩小,当我们发誓不要做败犬女王,一定要尽早“脱光”的时候,却猛然发现身边根本就没有自己的菜。
我们需要交友,需要恋爱,同样也迫不及待的需要更多的交友平台。
于是电视相亲给我们带来了福音。
舞台上那24盏灯点亮的不仅仅是男女嘉宾的美好希望,同样,也为在爱情之海中苦苦寻觅的青年男女构架了一座通往爱情的桥梁。
当我们沉醉在电视相亲节目炫美的舞台效果中时,当嘉宾们牵手成功获得丰厚奖品时,是否能够想到这些美好的享受都是源于电视本身的高收视率呢?收视率是电视台得生命线,其给电视台带来经济效益也正是它们不断创新的基础啊。
而如今的电视相亲便达到了这样的效果。
可能很多人会担心,电视台一味的只追求收视率,而忽视电视相亲自身的真实性等等。
或许某些电视相亲节目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但是只要广大观众根除心中的劣质土壤,媒体树立起职业道德,国家部门加强监管,电视相亲就会在给需要交友的人们以方便、给广大观众以美的享受的同时,也会为我们社会经济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辩论赛四辩稿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辩论赛四辩稿电视征婚的弊端大于其利益引言:电视征婚节目近年来在各种娱乐节目中备受关注。
一方面,这类节目提供了一个平台供人们寻找爱情;另一方面,也引发了诸多争议。
本文将重点探讨电视征婚的弊端大于其利益。
1. 浪漫化与现实脱节电视征婚节目往往以浪漫和幸福为主题,采用精心编排的剧情和镜头来提升观众的观赏感受。
然而,这些节目往往对现实生活中的婚姻和恋爱关系进行了过度的浪漫化,与真实情况出现脱节。
观众被虚假的爱情故事和偶像化的情侣形象所迷惑,导致他们对婚姻产生了不切实际的期望。
2. 伦理道德问题电视征婚节目的制作目的是为了提高收视率,从而吸引广告商赞助,以谋取经济利益。
为了迎合观众的好奇心,这类节目常常制造婚恋、悬疑和争吵等事件,以引发争议和观众的兴趣。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征婚候选人的隐私权和尊严往往受到侵犯。
电视征婚节目的制作人员和主持人也可能通过一些不道德手段来制造矛盾和争执,以增加节目的娱乐性和话题性,从而进一步提高收视率。
这种伦理道德问题严重损害了人们对电视节目的信任度。
3. 心理和情感伤害电视征婚节目中的候选人经常被评判和评价,他们的私人生活甚至婚姻经历被公众所知。
这种曝光给候选人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情感伤害。
即使是在比赛辩论期间,征婚节目也常常强调参赛者的个人缺点和问题,这可能会加深他们的自卑心理,甚至导致抑郁和其他心理健康问题。
4. 婚姻真实性问题征婚节目的目标是帮助单身者找到合适的伴侣,但实际情况并非总是如此。
有报道称,一些参赛者只是为了出名或追求个人利益而参加节目,他们并不真正渴望找到长久的爱情关系。
这种情况下,电视征婚节目的真实性受到了质疑。
结论:尽管电视征婚节目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一个平台供单身者寻找爱情,然而其弊端远大于其利益。
浪漫化和现实脱节、伦理道德问题、心理和情感伤害,以及婚姻真实性问题,这些都是电视征婚节目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审慎对待这类节目,并思考如何更好地保护参与者的权益。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谢谢主席,大家好爱情和婚姻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也是电视关心的主题,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开放,电视征婚作为一种新型征婚方式引起了一场热议。
电视征婚,指一种借电视这种大众传播媒介传播征婚信息的征婚方式,现阶段分为电视广告和电视征婚节目两种形式。
作为一种征婚方式,电视征婚与传统征婚相同,仅仅提供交友的机会,却无法保证配对的成功。
今天我们讨论这种征婚方式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需要紧扣时代主题和主体特征,即在多元文化的时代背景下,电视征婚分别对个人、电视媒体和社会起积极地推动作用,因此是利大于弊。
一、对电视征婚的参与者而言,电视征婚这种征婚形式更符合当代人青年人的婚恋观,不仅为青年们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交友环境,也给了他们一个展示自我机会。
现在电视征婚节目的主力军主要为80、90后的青年,区别于上一代人的沉默、晦涩,他们的婚恋观从整体上表现出强烈的个性意识,具有率真、张扬、敢说敢做“言为心声”等特征。
传统温热的征婚方式,已无法满足快餐文化下个性张扬的青年人对效率、对展示个性台的需求。
而电视征婚不仅满足了当代征婚者的各种需求,同时也对当代青年人的婚姻和个性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是利大于弊的。
二、对电视传媒而言,电视征婚符合当代电视媒体,由单一性向多元化、精英文化向大众文化转变的发展趋势。
它将婚恋内容融入电视节目当中,是一种大众传媒的创新。
一方面,经济体制改革后,电视传媒由以前的高雅殿堂走向了当代雅俗共赏的市场, 从一个高高在上的传播者转变为大众的表现者、传达者。
而电视征婚正是这种发展趋势产物。
另一方面,电视征婚为电视传媒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效益,提高了电视传媒在市场角逐中的竞争力,促进了电视产业的发展。
由此可见,电视征婚有利于当代电视产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对其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是利大于弊的。
三、对社会而言,电视征婚符合现代社会文化多元化、大众化的发展趋势,一方面它将社会中存在各种婚恋观借助电视这个平台呈现出来,使这些观念意识在聚光灯的放射下得到放大和凸显,引起了人们的热议。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谢谢主席,评委,嘉宾,今天很荣幸与对方辩友展开一场唇枪舌剑的自由之辩,对方辩友是嘈嘈切切错杂谈,大错小错落一盘,浮云能遮望眼,且听我等慢细言。
第一,对方辩友强调在电视征婚节目上时间少,不能充分了解。
我方认为电视征婚节目只是为他们提供一个认识的平台,了解的是基础信息,而以后恋爱的过程,深入的了解应在台下进行。
并不是牵手成功就会结婚,台上的几分钟也只是一个开始,还并不能决定什么,重要的是以后互相了解的过程。
电视征婚就相当于两个人之间的月老,主要作用是牵红线,他们的缘分造化还是靠自己。
第二,对方辩友提出了拜金的“马诺现象” 。
我方认为,拜金主义并不是电视征婚的弊端,它是一种社会现象。
拜金的风气始终在社会里面流窜着,而电视征婚将这种问题暴露出来,使人们警觉,探讨,反省,更有利于思想的进步。
拜金是社会的通病,不应该把它归结到电视征婚上来,这是社会问题,而不是个别问题,需要社会解决,而不是个人。
第三,对方辩友说到有关中国人保守,不适合这种方式的看法。
我方坚决不赞成。
我方认为,征婚方式多种多样,人的选择也多种多样。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中首要提出要解放思想,电视征婚作为一种新型的、广泛的征婚方式,可以解放人们的思想,让人们更勇敢的去追求自己的爱情,是适合社会发展的产物。
第四,对方辩友说电视征婚的平台没有公平性,对上场的嘉宾都有条件限制。
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什么人都可以上去,那岂不是乱套了?况且报名的人数量很多,总要是有一些限制来选择的。
为了电视台的形象,同时也为了给观众朋友一个良好的环境,电视征婚有某些条件限制是可以理解的。
第五,第五,对方辩友还提出电视征婚电视征婚社会影响差,公众认可度低。
针对这个观点,我方认为只是少部分类似马诺现象容易引起争议,但这并不代表公众认可低,社会影响差,虽然当前电视征婚节目存在着一些争议,但这这并不能说明“弊大于利”。
反之,如果我们多听一听舆论中的争议,将电视征婚栏目进一步完善,去粗取精,不是可以让其更加“利大于弊”吗?第六,对方辩友还说电视征婚中嘉宾把婚姻当儿戏,电视征婚具有极大地娱乐性。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辩论
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众所周知,《非诚勿扰》栏目热播后,在广告暴利激增的刺激下,中国各地省级卫视争相模仿,纷纷推出相亲节目。
一时间,荧屏里遍布“剩男剩女”,“拜金女”“富二代”等相亲话题人物轮番登场亮相。
所以,今日我方的观点就是电视征婚弊大于利,我方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证我们的观点。
1、从节目本身透出的价值观来说:作为这档节目,男女嘉宾接触的机会很少,只能通过外貌和节目几个小时内,是不能从对方的一点点表现中判定一个人是否合适自己的,于是“富二代”,“金龟子”,似乎有更大的魔力,对款项的寻求往往大于了对爱情的寻求。
所以,电视征婚无疑是拜金主义的真人秀。
这也导致中国的婚恋节目无法达到原定的配对目的,节目宗旨无法实现!2、从社会意识形态方面来说:有两个方面需要重视,其一是这类节目的真实性,其二是对观众酿成的误导。
对电视节目上那一些男主角,女主角,你能确定你所看见的你所听见的都是真实的吗? 他们可以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包装自己,而我们能看见的,或许就是虚伪的优秀,对这种征婚,我们又能相信多少?并且,嘉宾们在节目里所表现出来的价值观念有些误差,如以貌取人,以财取人,如果刚开始这只是个人价值观念有问题,那经过电视的传播,扩大,对全社会意识形态不是一种纰缪的牵引吗?3、从商业角度来说:依然有两个方面不能忽视。
一个是电视征婚节目的目的,一个是为求收视率,节目质量下降的问题。
电视征婚既是为未婚男女提供婚姻介绍平台,配对成功应该算作这个节目的指标,但是经调查,这类节目配对成功的机率却很低很低。
再者,电视媒体寻求的是利益,是收视率。
如今相亲节目已成为电视综艺新的亮点,但是亮点出现的同时,电视节目的质量却令人不敢恭维。
相亲节目已经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收视…掠夺战‟。
身份作假、制造话题、编造故事,言辞犀利不惜…出口伤人‟,虚假身份的…托‟,…拜金‟…享乐‟的非主流价值观被刻意放大和无限放任,并得到受众的盲目追捧。
这是急功近利的媒体人毫无责任心和缺失道德底线的表现!综上,从价值观,社会意识形态,商业角度三个方面,我方坚持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立论
立论主席、各位观众、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我方观点是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电视征婚是指以电视或电台媒介为适龄或大龄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的婚介平台而应运而生的以娱乐性,盈利性,社会性为目的的文化符号,而作为征婚手段的一种,电视征婚的本质目的依旧应该是征婚,而非娱乐,盈利也应该是建立在以征婚为目的的基础上。
目前在我国,电视征婚的娱乐性和功利性远远超过了它的实用性,曝露出了较大的社会问题,也使这些问题不断的恶性蔓延,因此就电视征婚所表现出来的严重弊端如下分析:第一. 由于如今社会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闪婚,这中形式的婚姻带给人不少的痛苦,而电视征婚也就是闪婚的一种表现形式。
重庆市民政部门日前发布重庆市婚姻维系时间统计表,闪离族成为离婚大军主力。
因为双方在不了解的情况下达成的婚姻来得快,去得也快,双方没有牢固的情感基础,仅靠几次见面就草草定下婚姻大事,婚后会迅速发现对方的缺点,从而导致最终走向离婚的路。
第二.电视征婚具有功利性和不确定性,在短短的几十分钟里你不知到人家是冲着钱来的还是感情来的,被人骗了还以为这是真感情。
如果你是有钱的,在电视那里宣扬你很有钱,无异于:此地无银三百两,最后是丢了性命又折钱;如果你没有钱的话,无异于:打肿脸充胖子,没钱还欺骗别人。
电视征婚无异于电视购物,真实性严重质疑,可靠性毫无保障。
更何况我们的感情远不能用商品来比,商品有价,感情无价,婚姻更是不可儿戏的!人心不可测,光是几句媒妁之言就草草定下自己的终身大事。
第三.电视征婚对婚恋文化的不良冲击:1从节目本身来说:大多数速配型征婚栏目,讲求嘉宾能通过节目配对成功,显而易见,男、女嘉宾接触的机会很少,很难仅仅通过外貌和节目的几个小时的短时间内判定一个人是否合适自己的,更何况对方的表现是不是真实还很难说。
由于恋爱双方没有经过真正的感情培养,大都是一见钟情,因此节目结束,最终速配成功的情侣的很少。
这与我们传统的婚恋文化中讲究双方必须情投意合经历相识、相知、相许、然后再相守的完整过程相悖,缺乏了共历患难一段,又怎能建立一段厚实牢固的感情基础从而和美的步入婚姻的殿堂呢?2、对征婚者和观众来说:嘉宾在电视征婚节目上公开自己的情感,与中国传统文化上对于婚姻和爱情的保守背道而驰。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辩论赛四辩稿_辩论赛_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辩论赛四辩稿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辩论赛四辩稿谢谢主席,大家好。
对方辩友滔滔不绝尽心尽力为我们讲述着电视征婚的英明神武,可对方辩友整场比赛终究存在着几个问题。
其一,混淆概念。
今天我们讨论的是电视征婚而非电视交友,对方辩友口口声声宣扬其平台作用,可它是扩大了交友圈而非征婚圈。
不然,直接把征婚节目改为交友节目得了!再说,难道我通过这个平台认识了100个男生,那我征婚时也要考虑100个男生合不合我口味吗?而且那您是如何保证这个平台上交流的是健康的,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内容呢?其二,以偏概全。
盲目夸大电视征婚的好处,殊不知节目过程中的雷人语句,拜金心态,作秀场景是在污染社会风气,制造社会舆论,误导社会趋向。
这种非主流的价值导向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啊!其三,强词夺理。
对方辩友提到征婚者即使失败也能赚取经验值,但您是听过网络上盛传的一句话:在哪里跌倒,我就在那里躺下!认为观众都能在哈哈大笑之后深入反思,恐怕是您的一厢情愿吧。
您方又提到可以借此娱乐放松。
但这种行为可是娱乐感情娱乐婚姻!您说是吗观众朋友们。
好,说到这里,对方辩友是不是觉得这个辩题相当犀利呢?没关系,慢慢来,相信这对于聪明聪明绝顶的正方辩友来说是小菜一碟啊。
我方承认,电视征婚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受关注度高人们可以借助这个平台展现自我、推销自我。
说不定表现突出,嗨~就一炮走红了!但是,我方小心求证,严密推理请对方辩友冷静下来,请听我方观点:电视征婚弊大于利!首先,从征婚者角度来说,我方不否认有真心征婚的参与者,但我方已在开篇理论中用行为心理学解释了征婚这一群体行为,其中不排除有备而来抢镜头的人,只要有这些人存在就会出现争议话题座位噱头制造舆论热点,这些流行的雷人语句公然挑战了中华民族传承的社会伦理和道德底线。
其次,从电视台角度来说,电视节目秉承“收视率高才是王道”的潜规则,千方百计制造看点吸引观众眼球一味追求收视率。
而监管难也使这种不顾社会责任的做法愈演愈烈!这样的现状实在是让我们小老百姓痛心疾首啊!电视征婚作为新时代的文化符号,评判它的标准要从现状出发,这样今后的电视产业才能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感!爱情永远不是一场秀而征婚也不是用来博观众一笑的。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辩论,犀利的攻辩问题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辩论,犀利的攻辩问题第一,个人角度,电视征婚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机会,也提供了认识他人的机会。
有些人,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注意:是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而不是羞于表达,羞于表达的人很可能不会走上电视征婚的道路);而电视征婚,给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她/他可以看看其他人是怎么表达自己的,进而照葫芦画瓢,或者根据对面异性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进而完成一个表达。
而且,就算电视征婚节目中的参与者并没有令其心仪或对其心仪的,还有广大观众这一个平台,说不定某位正在观看电视节目的异性就很欣赏她/他呢。
第二,商业角度。
对此,我个人不太赞同“商业”这个定位,因为“商业”往小了说贴近“个人”,往大了说贴近“社会”,不太容易给它找到一个合适、准确的定位,并且容易在场上出现混乱。
对此,我想能不能改成“电视台”或“节目制作方”等等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通过这类栏目的创新,提高收视率,打开影响力,获得更多的商业赞助机会,这不是很好吗?第三,社会角度,电视征婚为大家广泛传播了当代人们的思想,至少是一部分人的思想,使得我们不再闭门造车,对自己或对异性的要求可以跟进时代。
例如,如果一位单身女士,仍然以为能够把饭菜做得很好、把家收拾得很好就是一种弥足珍贵的资本,而看了电视征婚栏目之后发现很多男士并不十分在意这一点、很多女士也并不擅长这一点,那么或许她就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同样,如果一位单身男士觉得只要老实、本分、顾家就是全部,而看了电视征婚栏目之后发现社会对男士的要求还需要有浪漫情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及经济基础,那么或许他也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
而这些则是一个社会信息的传递,电视征婚栏目向广大大众传达了当前人们思想的一个潮流,让人们可以对于正确的部分予以认识、接受,对未必正确的部分进行争议和讨论,至少开阔了大家的思维和眼界。
第四,政策方面,我国政策从来就不禁止征婚,也不禁止电视征婚,而是禁止一切违法行为,例如在征婚栏目中出现少儿不宜的话题或是对参与者个人隐私的无休止追问。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驳论
驳论对方立论点:第一,个人角度,电视征婚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机会,也提供了认识他人的机会。
更好的解决了单男单女的问题。
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受关注度高,有一定的成名机会第二,电视台角度,通过这类栏目的创新,提高收视率,打开影响力,获得更多的商业赞助机会。
第三,社会角度,电视征婚为大家广泛传播了当代人们的思想,至少是一部分人的思想,使得我们不再闭门造车,对自己或对异性的要求可以跟进时代。
第四,丰富了老百姓的电视文化生活。
驳论:1. 提供了一个平台,扩展了征婚的途径。
电视征婚表面上看确实扩展了征婚途径,但是它不一定是一个好的平台,更不一定是个好的途径。
平台的好坏还需比较这个途径对征婚者、对社会的综合影响是怎样的。
2. 电视征婚为社会带来日趋开放的择偶观念首先,我放不否认电视征婚宣传了开放的择偶观。
但是择偶观念的日益开放来源于社会实践的日益发展导致的社会的容易进步。
实践决定意识。
对方便有把择偶观的开放归功于电视征婚,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其次,电视征婚也有意无意地透漏着拜金、以貌取人等精神文明缺失的社会观念。
到底二者孰轻孰重。
3. 丰富了老百姓的电视文化生活首先,请注意,电视生活并不等于电视文化生活。
对于已婚的,或还没到是婚年龄的观众来说,电视征婚节目对他们唯一的作用就是娱乐。
我方并没有说娱乐是不好的。
但就像是窥探明星隐私一类的节目,的确丰富了人们的电视生活,但是它们的营养在哪里呢?其次,这也只能说明,电视征婚节目有这方面一点作用而已,并不能说明它利大于弊。
4.个人角度,电视征婚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机会,也提供了认识他人的机会。
有一定的成名机会,更好的解决了单男单女的问题。
也就因为电视征婚可以提供展示自己,有一定的成名机会,所以你能说参加这个节目的都是为征婚而来,而不是纯粹抱着想借此机会成名的呢,参与嘉宾的真假性又是如何把控,既然难以把控,难道这不是与电视征婚的主要价值毫无关联吗?再说,从解决单身男女问题来讲,婚姻的主流是一见钟情吗。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详细分析
我选择的辩题是电视征婚利大于弊/弊大于利首先让我们明确一点,我们讨论一个辩题的意义在于讨论该辩题后的反思总结是否对于我们的社会有积极向上的意义。
然后,就这个辩题而言,其虽然具有一定的娱乐性,但是从这个辩题中我们任然能得到反思。
下面,我将站在正方,即:电视征婚利大于弊,做一定的说明。
首先明确告诉反方,我们今天讨论电视征婚的利弊问题,并非针对某一个群体而言,而是针对整个社会而言。
我们需要站在更高的价值层面上看待一个问题。
具体阐述如下:比较标准:电视征婚是否对男女双方的婚恋有着积极的作用,是否对我们的社会有深远的影响。
立论:第一、从电视征婚自身层面上看,他给适龄男女提供了一个更广阔的交际圈,使他们选择自己人生伴侣的圈子不仅仅局限在身边的同学、同事,而是扩展到任何能看到电视的地方。
只要你是一个优秀的人,你就能遇到适合自己的另一半。
同时,电视征婚更具有针对性,参与者明确表明自己的择偶标准,从而和符合自己标准的异性交往,成功率更大。
(预设战场)对方辩友如果您认为,就因为电视征婚自身定位为电视节目,那么电视台会为了提高收视率,而请来托弄虚作假。
那么我告诉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大众舆论的监督下,这样的电视台的只会受到众人的鄙夷,而不会有着高收视率。
第二、从电视征婚的参与者以及观看者的角度上看,参与者在节目中尽情表现自己最完美的一面,使参与者更加自信,更加优秀。
观看者在观看电视的过程中,可以发现什么样的男士(或者女士)是受欢迎的,那样对于这些没有参加电视征婚的观众而言,他们就能更加清楚的塑造完美的自己,那样他们遇到自己心仪的对象的几率就无形中增加了。
所以说无论有没有参加过电视征婚,都能从中学习。
(预设战场)那么对方辩友可能会说了,观看者会以那些征婚成功者为模型,塑造一个“完美”的男人(或女人),这便是为征婚而征婚,不在是为了真爱去征婚,使观看者失去了自己的个性。
其实不然,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会吸取他人身上的闪光点,这不会使我们丧失自我,只会使自己更加优秀。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四辩)
感谢主席,谢谢各位评委:今天很荣幸和对方辩友一起来讨论“电视征婚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个问题。
首先,我方承认,电视征婚有其一定的利处,但是那些蝇头小利真的就可以掩盖电视征婚所带来的巨大弊端吗?当然不是!首先,对方辩友认为电视征婚可以扩宽交友渠道,我方不否认。
但这就能说明电视征婚利大于弊吗?现如今我们打开电视看到的是无数炒作充彻着舞台,闪耀的镁光灯下的脸不再清晰,而清晰的是赤裸裸的拜金,奢华,自大,虚荣。
这并不是拿一两个例子可以举例出来的,而是我们谁都无法回避的事实。
其次,征婚类节目并没有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正处于成长期的青少年本来就处于建立良好爱情观的关键时期,本来还没理解短短几分钟为什么一男一女就会成功牵手,此时,电视所传达的是我们所宣扬的不是所谓的爱情真善美,而是下家是否怀抱三千金,这会使青少年的思想产生严重的偏差,甚至会对社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影响。
再者,作为一档电视节目,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电视台秉承的是“收视率才是王道”的信条,为了吸引观众,千方百计的制造看点,吸引观众眼球,一味的追求收视率,而现在不良的监管也是这种情况愈演愈烈,这样的状况又怎样让我们不痛心疾首啊!最后,电视征婚类节目作为一个相亲节目,真的起到了相亲的作用了吗?我们看看如今,经常会看到某艺校的网站上打着广告:某著名征婚节目来此招聘嘉宾。
对方辩友觉的这些人真的失去征婚的吗?显然不是!所谓的男女嘉宾有多少是不知名的艺人,为搏出名,不惜采取各种出位的手段达到成名的目的。
退一万步讲,就算嘉宾真的是所谓的征婚人士,那又怎样?栏目部不责人的管理依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甚至在广电总局下发通知整顿婚恋类节目之后还可以看到杀人犯大摇大摆走上征婚节目的舞台,甚至成功牵手女嘉宾,即使有妻有女依然不顾礼义廉耻的登上征婚的舞台,如此多的荒唐事的发生有赠能不让我们对这类节目的弊端视而不见呢?正所谓“电视征婚噱头排,虚假庸俗上雅台,拜金娱乐低俗化,电视相亲谁发财?伪造身份来征婚,胡言乱语闹纷纷,一旦如意成婚配,早晚露馅成路人。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谢谢主席大家好!随着众多电视征婚节目在荧屏风起云涌,独领风骚,越来越多的人们对它提出了质疑。
我们讨论这个辩题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和现实。
电视征婚节目,顾名思义,是指以征婚相亲为内容的电视节目,其现状——正如我们看到的,以高收视率为追求,在多方利益争夺下,它已经演变成为一类娱乐性节目,从原本的服务性走向娱乐性。
我方认为这样的电视征婚节目弊大于利,理由如下:第一,电视征婚节目以异类事件甚至偏激言论制造卖点,博取观众眼球,缺乏生命力,不利于节目自身和整体行业发展。
自电视征婚节目卷土重来之后,拜金女、宝马女、毒舌女等层出不穷;“我的特长是开跑车”、“摸一下手20万”等雷人雷语迅速传遍大江南北;各大媒体密集批评且国家广电总局也连续下发两则通知,要求整改相亲节目。
就《青年研究》杂志中一调查显示,近87%的调查者认为电视征婚节目定位更倾向于娱乐;70%的调查者不认为参与者是以征婚为目的前来,而是“完全在表演”、“想在电视上出风头”等。
电视征婚节目里的夸张的娱乐元素,也许能在短期内吸引观众视线,却不是维持电视节目长久生命力的好办法。
第二,通过电视平台宣扬出去的“过度娱乐”、拜金主义等错误价值观对社会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也限制了节目自身的品位和发展。
在节目互动的过程中,电视征婚节目过多地表现出了以貌取人,拜金主义,媚俗化甚至色情化的行为和倾向。
电视征婚节目的“泛娱乐化”不禁又一次引起了人们对“娱乐至死”的热议;而且许多错误的言行和价值观甚至影响到了新一代择友观念、孝义观等。
现在,众多电视征婚节目正变成各种价值观甚至把无耻当可爱、把隐私当噱头等低俗价值观放大的公共空间,此低俗化的过程给社会带来不小的震荡,也导致节目的衰落。
事实胜于雄辩,电视征婚节目的性质已经转变,其内容和形式的变更虽然让它“红极一时”,但它不断制造各种新奇刺激的卖点来吸引眼球,追求娱乐至死的定位和走向,会透支此类节目的生命力,使其快速消亡;也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引领健康的、高品质的社会文化。
电视相亲节目利大于弊
电视相亲节目利大于弊第一篇:电视相亲节目利大于弊电视相亲节目利大于弊:首先你必须理解什么是电视相亲。
这是一个时代的产物。
即在一个公共场合——电视平台,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媒体对自己的宣传,找一个合适自己的伴侣进行相处。
注意,到这里就结束了,结婚也否不应该在这个讨论范围之内,因为目前所有的电视征婚节目都没有涉及到成果问题。
1、从相亲者即嘉宾角度分析:电视相亲节目的盛行为广大的青年男女创造了一个相亲交友的平台,为他们提供更多的邂逅的机会,有利于拓展“剩男剩女”以及“宅男宅女”的交友面,缓解大龄男女的婚姻压力,打造了一个相亲交友的个性化平台。
相亲节目当中给当事人足够的考虑的时间和选择的机会,有的相亲节目还给当事人提供现场观众的意见,主持人用诙谐的语言来缓解一般相亲带来的尴尬气氛。
现在社会无论男女思想都很开放了,主动公开的传达爱的主题,鼓励大家寻找幸福,既达到宣传自我的效果同时让大家来审视自己向好的方面发展,何乐而不为呢?电视相亲作为普遍传媒,影响力大而深远,从而给需求者带来更多的机会,比起传统的登报与婚介更具有主观性、自主性和选择性。
2、从观众角度分析:作为一档英国引进的娱乐节目,近年来收视率居高不下,满足了现代人猎奇和娱乐的需求,丰富的人民的文化生活。
3、从社会角度分析:相亲节目有利于思想解放,电视交友节目之所以这么火,就在于和世俗心理和人性本真相符合,它无比真实的反映了当今社会的择偶观与价值观,它成为观众感慨和唏嘘的平台,古代有“老死不相往来”,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选择这样的方式敞开自我,不惧怕公开表白是一种思想进步的体现,进一步反映了“身高不是距离,年龄不是问题,人人零距离的择偶新概念。
相亲已经成为当代最常见的交友方式,不可否认的是它备受当代年轻男女的追求,在这个多媒体繁荣的时代将其搬上荧幕,是一种时代的趋势,在相亲节目中,嘉宾们的选择与被选择、一些正确理智的恋爱观和婚姻观在无形当中影响着观众,对于那些事业有成、惜时如金的白领和金领来说,相亲针对性更强。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反方四辩稿(推荐阅读)[修改版]
第一篇: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反方四辩稿《判断电视征婚这种传播形式利弊哪者更突出的标准(即放置比较的平台):能否促进传播良好价值观爱情观婚恋观。
》谢谢主席,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答辩,但我方仍有不少疑虑之处。
例如对方辩友提出电视征婚扩展了征婚渠道。
的确,但这就说明了利大于弊吗?现如今,我们看到的是无数的作秀充斥着电视征婚的舞台,这不是以偏概全,而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对方辩友还认为,电视征婚更好地解决了剩男剩女的问题。
请问对方辩友所谓“更好”的标准和比较对象是立足于何处呢?人都有一种伪装性,电视征婚要面对社会公众,因此这种伪装性会表现的更明显,这在行为心理学上也已经得到证实。
请问,在这样的环境中,征婚者实现了更好的交流吗?更有甚者,对方辩友说,电视征婚丰富了百姓的娱乐文化生活。
健康的娱乐生活应该给观众带来乐趣并有积极的启发性,而如今不可否认的是事实是多数征婚节目只靠制造噱头来吸引眼球,对社会还有不良的价值导向。
所以这一论点是否合理实在有待商榷。
现在我对我方观点作一下概括总结。
首先,从节目本身来说:嘉宾互相接触的机会并不多,只能通过化了妆,精心设计的外表和节目彩排录制的短时间内表现中判定一个人是否合适,更何况台上的ta未必是真实的ta。
人是复杂的生物,日久方才见人心。
维持长久的现实中婚姻更多的是灵魂之爱,而不是童话里的一见钟情。
光是几句媒妁之言就草草定下自己的终身大事,我方实在是不能苟同这样的做法。
由于没有经过真正的感情培养,因此当走下舞台,撕下面具,最终速配成功的例子很少很少。
主办方所宣传的节目宗旨基本无法实现。
其次,电视征婚确立的婚恋关系缺乏牢固的感情基础,不利于社会稳定发展。
当你站在镜头前,我想每一个人都不愿意暴露自己的缺点,只有无奈的虚伪,面对摄像机,也面对对方。
电视征婚对征婚者的帮助极为有限。
对普通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个能自如展示自己的舞台,这里有紧张有压抑有无处可逃的难堪,有作秀,唯独少有真实自我。
电视征婚具有功利性和不确定性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无异于电视购物,真实性可靠性远比宣传出来的低得多。
反方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反方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很高兴与对方辩友一起讨论电视征婚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一辩题。
开宗明义,概念现行。
电视征婚,是指以电视或电台作为媒介为适龄或大龄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的一个婚介平台;最早始于美国,目前在我国也有广泛的受众。
而征婚是指有愿意征婚者通过媒体公布自己的部分资料以及对配偶的要求,获得回应,有条件适合的基础上双方进行联系,最终确定是否发展到婚姻关系。
我国目前存在数目庞大的单身男女,交友婚恋问题急需解决,而电视征婚的宗旨便是为着解决单身男女的婚恋问题,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
发展到现在,电视征婚节目成为电视征婚的主要形式。
我方以电视征婚是否能真正解决单身男女的婚恋问题,真正做到服务人民群众为评判标准,认为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接下来,我将从以下三方面具体阐述。
从社会的隐私性保护来看,电视征婚正是对个人隐私的大暴露,甚至对个人隐私的扩大,不利于全社会的隐私的保护。
婚姻,两性,身份等本属于个人隐私,本不应该在社会上过度透露。
电视征婚把收集到单身男女们的财产,婚育,家庭的私人信息,通过电视向社会公布,尚且不说这些信息可能掺假,网络的迅猛发展,这些信息也难防被一些不法分子或组织利用,破坏社会。
进一步讲,一系列电视征婚节目的火热播出,使男嘉宾和女嘉宾们的身份更被人肉,身份暴露无疑,有的人因此出名了,也有的人不得不面临众多无端批评与指责,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的心理和生理伤害。
虽然没有人能把自己的隐私掩藏得滴水不露,但是电视这一媒体无疑是把我们的隐私放大了;虽然隐私的泄露不足以伤害人,但舆论背后的闲言碎语与私人信息的违法利用,对一个人造成的伤害是难以弥补的。
应当承认社会的隐私被暴露得多,我们社会的透明度越高,但我们犯不着要冒电视征婚的险。
从社会问题的解决效果来看,我们社会存在着大量的单身男女,需要电视征婚本着帮助解决单身男女问题,服务人民群众生活的态度,承担起他相应的社会责任。
可是现实告诉我们,我们的电视征婚节目把它的盈利性,娱乐性作为了最大考虑前提,忘记初衷。
电视征婚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辩论 反方二辩稿驳辩汇总】
电视征婚:电视征婚是指以电视或电台媒介为适龄或大龄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的婚介平台而应运而生的以娱乐性,盈利性,社会性为目的的文化符号。
电视红娘:当今越来越多的电视媒体大势兴起相亲节目,替人做嫁衣。
而通过媒体来为当今社会上找不到合适男女朋友的人构建一种快速,视觉化,多样化的相亲渠道的电视媒体行业称为电视红娘。
娱乐性与商业性,其他电视节目也存在;电视征婚本身的目的不应当是娱乐观众,而是本着为观众负责的态度,了解征婚人情况,达到征婚目的,而当电视征婚将娱乐性和商业性放在首位,其本身目的也就变了质。
将征婚双方的事情当成笑料或是其它的事情成为观众娱乐的材料,成为了电视台吸金的工具,也就不合理的。
电视征婚丰富了百姓的文化娱乐生活;好的,娱乐生活是能让观众娱乐,开心的。
那么,当电视台上的一位清纯女子,或许是你心中的女神,梦中情人,有天发现网络上传遍了她的不雅照,发现她所有的清纯都是假的,是伪装,你难道会觉得这是娱乐吗,难道你会感到很爽吗。
退一步讲,就算电视征婚是为了娱乐,那么难道打着娱乐的幌子,难道我们就可以一退再退,不断挑战我们道德底线,打着娱乐的幌子,就可以欺骗,就可以大力传播消极思想吗?马诺只是少数;像马诺这样的女子在现实中乃至征婚节目中或许是少部分,然而,我们现实情况是,当我们谈及征婚节目是,很容易提及马诺们,可见,他们或许是少数,然而,他们给社会带来的不良的,消极的影响却是大大盖过那些多数的,就像恶意杀人者应受到的惩罚应该比每天行窃的小偷重一样,数量少,不代表带来的负面影响小。
电视征婚有不良信息,但观众有辨别能力;难道观众有辨别能力,电视台就可以随意发布不良信息,不负责任;难道大自然有自我净化能力,人类就可以恣意妄为,对其污染吗?言论自由权;人有言论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相对的,不应该对他人产生负面影响,自由不代表能言所欲言,为所欲为,不然我们那位同学也不会因为发布关于跳楼自杀的事件而受到处分了。
弊端对于征婚者,对于观众,对于电视台,对于社会广电总局只整顿不封杀电视征婚节目,说明利大于弊;按照对方的逻辑,国家整顿论文抄袭,学术作假,黄赌毒,贪污腐败现象,也能说明它们利大于弊吗?电视征婚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选择,一条路,扩大了征婚渠道;电视征婚提供了一条路,但是这条路并非征婚的康庄大道;1、现在的电视征婚有各种虚假消息,我们看到路标上写的天堂,但顺着路走着走着发现到了地狱,发觉自己被骗了;2、电视上的嘉宾许多只是电视台吸引人气的噱头,并非诚意交友征婚,如此,我们顺着这条路走,发现我们走到了死胡同,碰壁了,这样的一条路,我们有理由说它是弊大于利的。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四辩稿(针对性)+问题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四辩稿谢谢主席,评委,嘉宾,今天很荣幸与对方辩友展开一场唇枪舌战,现在有我来做陈词。
在这里,请允许我重申我方观点。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对方辩友是嘈嘈切切错杂谈,大错小错落一盘,浮云岂能遮望眼,且听我等慢细言。
对方辩友强调在电视征婚节目上时间少,不能充分了解。
我方认为电视征婚节目只是为他们提供一个认识的平台,了解的是基础信息,而以后恋爱的过程,深入的了解应在台下进行。
并不是牵手成功就会结婚,台上的几分钟也只是一个开始,还并不能决定什么,重要的是以后互相了解的过程。
电视征婚就相当于两个人之间的月老,主要作用是牵红线,他们的缘分造化还是靠自己。
对方辩友提出了拜金的“马诺现象”。
我方认为,拜金主义并不是电视征婚的弊端,它是一种社会现象。
拜金的风气始终在社会里面流窜着,而电视征婚将这种问题暴露出来,使人们警觉,探讨,反省,更有利于思想的进步。
拜金是社会的通病,不应该把它归结到电视征婚上来,这是社会问题,而不是个别问题,需要社会解决,而不是个人。
(对方辩友说电视征婚的平台没有公平性,对上场的嘉宾都有条件限制。
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什么人都可以上去,那岂不是乱套了?况且报名的人数量很多,总要是有一些限制来选择的。
为了电视台的形象,同时也为了给观众朋友一个良好的环境,电视征婚有某些条件限制是可以理解的。
)对方辩友还提出电视征婚电视征婚社会影响差,公众认可度低。
针对这个观点,我方认为只是少部分类似马诺现象容易引起争议,但这并不代表公众认可低,社会影响差,虽然当前电视征婚节目存在着一些争议,但这这并不能说明“弊大于利”。
反之,如果我们多听一听舆论中的争议,将电视征婚栏目进一步完善,去粗取精,不是可以让其更加“利大于弊”吗?对方提到电视台制造看点提高收视率的问题,不否认,个别电视台为了收视率可以制造看点,但是这并不能掩饰电视征婚本身的光芒,而且国家现在也在对此类现象进行整改,相信电视征婚节目会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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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征婚利与弊的辩论
正方: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电视征婚为许多适龄成人提供了邂逅另一半的平台,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你,看到你。
同时也是展示自己的一次机会。
可以拓展你的交友面,其实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找到有缘人,和他(她)一起走入结婚的店堂,白头到老。
即使没有找到还能多交几个朋友呢,俗话说的好“多个朋友多条路”吗!
随着湖南卫视《我们约会吧》的开播,电视征婚受到年轻人的追捧。
随后江苏卫视也推出同类型的节目《非诚勿扰》,有意思的是,浙江卫视也于2010年3月30日推出了《冲关我最棒―――为爱向前冲》,一时间婚恋真人秀节目成今年最炙手可热的电视节目。
在思想越来越开放的今天,电视征婚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新潮流。
观念转变是主因
时间进入2010年,80、90后逐渐成为征婚队伍主力,他们的婚姻观有了很大的转变。
征婚不再是大龄青年的专利,在各个征婚网站注册的人呈现低龄化趋势,越来越多的90后加入到征婚行列中来。
同样,征婚也不再是没能力、没魅力的丢脸事了。
传统征婚VS电视征婚
电视征婚在年轻人中间受到欢迎,这对传统的“婚介所”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那么就征婚而言,到底什么样的方式最适合年轻人呢?我们对传统征婚和电视征婚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比较。
1.关注度:传统征婚★★★电视征婚★★★★★
电视征婚最大的好处就是,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受关注度高,甚至还可以乘机展示自己,有一定的成名机会。
而大多数传统征婚机构都是采用的把资料公布在相亲会现场的方式,其关注度效果不如电视征婚。
2.成功率:传统征婚★★★★电视征婚★
由于电视节目的时间限制,参加节目的嘉宾,往往因为相处时间过短等各种原因无法配对,这也使电视征婚的成功率也大打折扣。
而在传统的婚介机构征婚时,通过红娘介绍在指定地点约会,可以想聊多久聊多久,绝对自由选择。
3.娱乐性:传统征婚★★★★★电视征婚★★★
此处所说的娱乐性,是指征婚者能在过程中找到多少交友的乐趣。
电视征婚多半都是在演播室内进行,虽然会有很多游戏环节,但对于征婚者来说更多的是累。
传统征婚则不同,既可以在轻松的咖啡厅进行,也可以在户外参加征婚交友俱乐部组织的各种活动。
不仅轻松自在,而且也可以自由选择交流方式。
其实电视征婚与传统婚介相亲一样,对未婚男女来说只是多了一种结缘的机会,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但并不是每一个人(害羞)都适合电视征婚,所以大家在选择征婚方式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筛选。
不管你选用什么方式,在这个注重效率的年代里,要想不被剩下,就必须要把自己秀出来。
把被动的选择转变为主动地寻找,才是成功的关键。
为什么在这个社会出现了电视相亲,那是因为在这个时代人们更加注重于自身素质的提高,所以没有时间去认识异性,主要在博士、硕士这些群体,这时候电视相亲就出现了,它可以让你在短时间内了解一个人的性格、兴趣爱好等方面,为我们选择人生伴侣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平台。
而且电视相亲在经济方面要求很低,只需要在相亲时填一张表格就行。
简单总结(诡辩):
1,扩展了征婚及交友渠道
2,丰富了老百姓的电视文化生活
3,增加了电视台的收入,也就增加了国家税收,最终增加了社会财富
4,电视征婚的过程中可以学习到各方面的知识,比如,主持人的思维敏捷,心理老师的专业指导等等
5,反应了当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社会观,价值观
6,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会给人不同的启发和思考
7,电视征婚是学习西方搞出来的,所以它符合改革开放的政策(虽然扯得有点远但是确确实实有联系)
至于它的弊端有什么呢?在辩论会上你可以这样说:总结起来就四个字,少儿不宜,请注意,这个少儿不宜是加引号的,因为它实质并不是不宜,任何知识对人类都是有益的,知识要看你自己如何去吸收,如果我们能把我好分寸,运用好马克思哲学理论,不宜也会变成有益的!电视征婚本身并没有错,后期的炒作才造成这档节目的争议不断,不要让对方把这两点混为一谈。
质疑辩驳:1、电视征婚一定要除了节目现场就结婚吗?不也是彼此先认识人后进入相处的过程吗?
2、说电视征婚物质化,难道在现实世界中不是物质化而是理想化吗?你会告诉我现实世界中少得多,为什么?没有论据,只是凭空猜测吧。
3.、说成功率低,但试问有多少人一次谈恋爱就会有正果?成功率仅是一个概率,这要看参与统计的主体是怎么样的,成功率并不是价值的衡量尺度。
4、的确有炒作现象,但电视征婚的目的是找到合适的另一半,炒作,并不会对这一主要目的造成太大影响,如果是真心实意,自然不回去炒作;如果不是真心实意,是以炒作为目的,那有不符合什么事电视征婚中征婚这一目的,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5、至于什么事电视征婚?这是一个时代产物,可以根据现在诸多背景进行阐述,我的总结是:在一个公共平台,即电视平台,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媒体对自己的宣传,找到一个合适自己的伴侣进行相处。
注意,到这里就结束了,结婚与否不应该在这里讨论,因为目前所有的电视征婚节目都没有涉及到成果问题。
反方:电视征婚弊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