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免费)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辩论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谢谢主席,大家好~我方的观点是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首先,让我们先明确一个定义,电视征婚是指电视媒介为大龄或适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平台应运而生的具有盈利性、娱乐性、社会性的文化符号,而我方的判断标准是通过电视征婚节目嘉宾能否达到自己所预期的目的以及所带来的社会影响。
下面,我放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论述:其一,就参与征婚的嘉宾而言,一方面,真正想征婚的嘉宾难以达到寻找配偶的目的。
在节目中,男女双方接触时间不足十五分钟,如此之短的时间内本无法了解对方,何来婚姻一说?他们所知道的仅仅是对方的外貌与资产,对性格和品质无从所知,这显然不满足恋人交往前相互了解对方的先决条件。
此外,各地方电视台为争收视率,限制嘉宾条件,无法满足广大有征婚意愿的人参与节目:另一方面,不想征婚目的不纯的嘉宾在节目中身份作假、编造故事、制造话题,言辞犀利不惜出口伤人。
被网友封为拜金女的嘉宾马诺,一句“宁在宝马里哭,与不愿在自行车上笑”广为流传,影响很坏。
其本人坦诚参与节目只是为了成名进军娱乐圈。
诸如此类者大有人在,他们虚假作秀,是电视征婚。
其二,电视征婚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差,公众认可度低。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中马诺刚刚消停,闫凤娇“厕所门”即出:“杭州男”沈勇刚刚在节目中丢盔弃甲而去,“富二代”刘云超又披甲上阵。
观众们记住的不是节目中成功了几对鸳鸯,记住的只是那些对抗主流价值观的雷人语句,那些比科班出身的还要疯狂的表演。
诚如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诸多“拜金、个人主义、炫富、享乐”等等的非主流价值观在电视征婚这一节目中被放大与纵任,并得到受众的跟风追捧,影响着每一位观众。
这不仅对广大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身心带来危害,也给一些未婚青年男女的爱情观、价值观带来不健康的发展。
难以想象,当我们社会主流价值观沦为拜金、个人主义、炫富、享乐的时候,我们的社会将是怎样一副惨状!今年一月,中国经济网联合搜狐等网站进行的两会民生系列关于电视征婚与网络征婚的公众认可度只有一成的社会调查无疑证明这一点。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正方一辩稿)(合集五篇)[修改版]
第一篇:电视征婚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正方一辩稿)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同学晚上好,很高兴今天能够站在这里与对方辩友讨论电视征婚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的问题。
开宗明义,何谓征婚,它是指有意愿征婚者通过媒体公布自己的部分资料以及对配偶的要求,获得回应,在条件适合的基础上双方进行联系,最终确定是否发展到婚姻关系。
那么何谓电视征婚呢?电视征婚作为中国向外开放的新鲜产物,是指电视媒介为适龄或大龄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的婚介平台而应运而生的具有三性,即娱乐性,盈利性,社会性的文化符号。
把现代传播手段与普通人的生活要求结合起来的电视征婚节目,为社会服务创造了一种新形势,其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
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教育年限延长、工作压力增大、使得“剩男剩女”剧增,电视网络的发展,使人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彼此。
我们讨论电视相亲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判断的标准是电视相亲的存在对于人民对社会,对人性的发展是积极的还是有害的。
我方认为,电视相亲利大于弊,理由有二:第一、从个人层面讲,电视相亲的盛行为青年男女创造了相亲交友的平台,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邂逅机会,有利于拓展他们的交友面。
参与者可以看看其他人是怎么表达自己的,进而选择性地学习,或者根据对面异性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进而完成一个表达,而对于观众,不管你是否会采取电视征婚的形式,如能提前知晓自己理想对象钟情什么样的伴侣,投其所好,加强自身修炼,则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征婚成功率。
借助电视的镜头,无论是参与现场的男女嘉宾,还是观看这个节目的单身男女,都可以寻找适合自己的意中人。
一见钟情的神话或许不会上演,但是有了最基本的了解,至少为以后的交往提供了便利。
电视相亲为我们在现实相亲之外又搭建了一座沟通彼此的桥梁,让更多的相隔千里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可谓功于电视,利在天下。
第二、从社会层面讲,电视征婚有利于思想的解放,引发了社会的思考。
电视征婚节目之所以这么火,在于和世俗心理与人性本真的相符合,它无比真实地反映了当今社会的择偶观以及价值观。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辩论赛四辩稿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辩论赛四辩稿电视征婚的弊端大于其利益引言:电视征婚节目近年来在各种娱乐节目中备受关注。
一方面,这类节目提供了一个平台供人们寻找爱情;另一方面,也引发了诸多争议。
本文将重点探讨电视征婚的弊端大于其利益。
1. 浪漫化与现实脱节电视征婚节目往往以浪漫和幸福为主题,采用精心编排的剧情和镜头来提升观众的观赏感受。
然而,这些节目往往对现实生活中的婚姻和恋爱关系进行了过度的浪漫化,与真实情况出现脱节。
观众被虚假的爱情故事和偶像化的情侣形象所迷惑,导致他们对婚姻产生了不切实际的期望。
2. 伦理道德问题电视征婚节目的制作目的是为了提高收视率,从而吸引广告商赞助,以谋取经济利益。
为了迎合观众的好奇心,这类节目常常制造婚恋、悬疑和争吵等事件,以引发争议和观众的兴趣。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征婚候选人的隐私权和尊严往往受到侵犯。
电视征婚节目的制作人员和主持人也可能通过一些不道德手段来制造矛盾和争执,以增加节目的娱乐性和话题性,从而进一步提高收视率。
这种伦理道德问题严重损害了人们对电视节目的信任度。
3. 心理和情感伤害电视征婚节目中的候选人经常被评判和评价,他们的私人生活甚至婚姻经历被公众所知。
这种曝光给候选人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情感伤害。
即使是在比赛辩论期间,征婚节目也常常强调参赛者的个人缺点和问题,这可能会加深他们的自卑心理,甚至导致抑郁和其他心理健康问题。
4. 婚姻真实性问题征婚节目的目标是帮助单身者找到合适的伴侣,但实际情况并非总是如此。
有报道称,一些参赛者只是为了出名或追求个人利益而参加节目,他们并不真正渴望找到长久的爱情关系。
这种情况下,电视征婚节目的真实性受到了质疑。
结论:尽管电视征婚节目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一个平台供单身者寻找爱情,然而其弊端远大于其利益。
浪漫化和现实脱节、伦理道德问题、心理和情感伤害,以及婚姻真实性问题,这些都是电视征婚节目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审慎对待这类节目,并思考如何更好地保护参与者的权益。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谢谢主席,大家好爱情和婚姻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也是电视关心的主题,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开放,电视征婚作为一种新型征婚方式引起了一场热议。
电视征婚,指一种借电视这种大众传播媒介传播征婚信息的征婚方式,现阶段分为电视广告和电视征婚节目两种形式。
作为一种征婚方式,电视征婚与传统征婚相同,仅仅提供交友的机会,却无法保证配对的成功。
今天我们讨论这种征婚方式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需要紧扣时代主题和主体特征,即在多元文化的时代背景下,电视征婚分别对个人、电视媒体和社会起积极地推动作用,因此是利大于弊。
一、对电视征婚的参与者而言,电视征婚这种征婚形式更符合当代人青年人的婚恋观,不仅为青年们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交友环境,也给了他们一个展示自我机会。
现在电视征婚节目的主力军主要为80、90后的青年,区别于上一代人的沉默、晦涩,他们的婚恋观从整体上表现出强烈的个性意识,具有率真、张扬、敢说敢做“言为心声”等特征。
传统温热的征婚方式,已无法满足快餐文化下个性张扬的青年人对效率、对展示个性台的需求。
而电视征婚不仅满足了当代征婚者的各种需求,同时也对当代青年人的婚姻和个性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是利大于弊的。
二、对电视传媒而言,电视征婚符合当代电视媒体,由单一性向多元化、精英文化向大众文化转变的发展趋势。
它将婚恋内容融入电视节目当中,是一种大众传媒的创新。
一方面,经济体制改革后,电视传媒由以前的高雅殿堂走向了当代雅俗共赏的市场, 从一个高高在上的传播者转变为大众的表现者、传达者。
而电视征婚正是这种发展趋势产物。
另一方面,电视征婚为电视传媒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效益,提高了电视传媒在市场角逐中的竞争力,促进了电视产业的发展。
由此可见,电视征婚有利于当代电视产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对其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是利大于弊的。
三、对社会而言,电视征婚符合现代社会文化多元化、大众化的发展趋势,一方面它将社会中存在各种婚恋观借助电视这个平台呈现出来,使这些观念意识在聚光灯的放射下得到放大和凸显,引起了人们的热议。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一辩终极稿
谢谢主席,尊敬的各位评委、观众、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
电视征婚是指以电视作为媒介,为单身男女提供婚介平台的服务性综艺节目。
针对今天辩题,我方的评判标准是电视征婚是否有利于征婚节目的盈利性与电视传媒的社会导向性的统一。
我方认为,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下面请听我方从三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对于征婚者来说,参加征婚是为了结婚。
但荧屏上,除去见面时间短这一弊端不说,征婚者表面的伪装是显而易见的,内心的伪装则更加不露声色。
据统计,非诚勿扰开播以来配对成功而成为夫妇的机率只有5%,如此之低的成功率和含有大量水分的征婚节目对征婚者而言是担忧的。
北京丰台市曾有一例,明明是负债的张晓婷却谎称自己有车有楼,用以骗取征婚者的钱财和感情。
试问,要在十几分钟内挑选一个五十年的人生伴侣,这个风险也太大了吧。
所以,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第二,对于电视行业来说,征婚节目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是挖掘电视传播新功能的创举。
征婚的节目目的是征婚,最大的亮点也是征婚。
但是因为征婚的成功与否在短短十几分钟的节目内是难以达成的。
于是电视征婚节目就退而求其次,把节目的娱乐性当成最大的卖点。
这时征婚节目已经偏离了它出现的宗旨,仅仅为了娱乐大众而存在。
所以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第三,电视征婚节目不仅可以提供一个征婚的平台,还可以娱乐大众。
但是作为电视传媒就应该以社会导向性为底线,电视是面对公众的大众传播,影响广,力量大。
所以,电视媒体必须把握好尺度,传播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先进文化,避免以低俗文化迎合大众的恶趣味信息很容易成为大众追捧的潮流。
过分的娱乐性会导致原本以服务性为主的节目异化成以游戏性、谋利性为主的节目。
各嘉宾把此当成个人秀的舞台,以出格的行为,尖酸刻薄的言语来博取注意力,比如带着妈妈去相亲的“神勇哥”、“宁可坐在宝马里哭泣也不坐在自行车上笑”的马诺。
栏目组故意制造尴尬的场面,邀请犀利的嘉宾作为卖点。
无不传递着一种歪曲的社会观念,不但与节目宗旨相违背,而且与所承担的社会导向性是相违背的。
辩论赛电视征婚利大于弊立论稿_辩论赛_
辩论赛电视征婚利大于弊立论稿辩论赛电视征婚利大于弊立论稿谢谢主席,大家好!开宗明义,概念先行。
今天我们在此谈论“电视征婚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首先必须要明确电视征婚的涵义。
电视征婚,是指以电视媒介为适龄或大龄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的婚介平台而应运而生的节目,它提供了一个比传统征婚更大的交流平台。
电视征婚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
当今,社会经济的快节奏发展,导致了教育年限延长、工作压力增大,使“剩男剩女”剧增,因此通过各种渠道多了解彼此成为了人们的期望。
电视征婚涉及到三个主体——征婚者、电视台和观众,要衡量电视征婚利弊多少的标准应着眼于“电视征婚”的意义,即主要看这种征婚方式是否有利于征婚者、电视台、观众三者的发展。
下面,我方将从这三方面进行论证。
1、对征婚者而言。
一方面,电视征婚节目的盛行为青年男女创造了相亲交友的平台,形形色色的男女在这个平台上相遇,这不仅有利于拓展他们的交友面,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更多展示自己的机会,让他们可以尽情秀出自己的风采。
另一方面,电视征婚有利于征婚者择偶观、婚恋观的更新。
例如,如果一位单身女士,认为只要好好地相夫教子就已足够,而看了电视征婚栏目之后发现很多男士的要求不仅如此,那么或许她就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同样,如果一位单身男士认为良好的经济基础就是全部,而看了电视征婚栏目之后发现社会对男士的要求还需要有良好的责任感、浪漫情调等等,那么或许他也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
这些社会信息的传递,使征婚者不再闭门造车,对自己或异性的要求也跟进了时代的步伐。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电视征婚对征婚者而言可谓好处多多!2、对电视台而言。
开办电视征婚栏目有利于其提高收视率,扩大影响力,获得更多商业赞助的机会。
节目中特色鲜明的嘉宾、炙手可热的话题、言辞犀利的表达,共同构成了一系列有特点的符号,因此,在目前的近10档此类卫视节目中,很多节目的收视率也屡创新高。
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时代,而电视台作为其中的个体追求商业价值也无可厚非。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辩论赛
问1:我想请问对方辩友,电视征婚里面牵手成功的男都是家庭条件很好,事业有成,那么想我方的二辩那样资质平平,经历简单,又很传统,不愿意上电视征婚的男人怎么办?问2.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我最近百度了一下,世纪佳缘网站注册的会员截2013年7月8号,已经有9000万的注册会员,而每期的非诚勿扰牵手成功的男女嘉宾只有两三个,如果是电视征婚有效的话,按这个速度,其他嘉宾就不用找女友了吗?问3.请问对方辩友,为什么广电总局在2010年6月份的时候要对电视征婚节目的内容进行整顿和对嘉宾、主持人的言论等都有要求呢?问4.请问对方辩友,你是不是打算毕业后通过电视征婚寻找一个陪伴自己50年,甚至更长久的伴侣啊?问5.为什么非诚勿扰开播以来,牵手成功的有几百个人,可是真正结婚的只有一对?问6.请对方辩友解释为什么人民网推出的“相亲节目问卷调查”中高达71.6%的受调查者认为此类节目有害社会风气?问7.你看看电视上的女孩子哪个不是美丽动人的,她们难道是真的找不到男朋友吗?有几个是真心的? 问8.对方辩友,你是听到开心的东西比较多,还是那首可惜不是你的比较多?答1.(电视征婚是一个平台)还是在论述平台多了一个,就会利大于弊的问题。
我们也知道,考试是不能作弊的,如果我研究出一种新的考试作弊的方法,也是在作弊的基础上多了一个平台,这明显是弊大于利的。
答2.现在非诚勿扰播出了那么多集,为什么我们口里谈论的就只有马诺。
那就说明了像电视征婚这些狗血据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对社会的婚姻观产生了扭曲。
答3. 如果你遇到对的人,一个人就够了;如果你越到错的人,一个人也嫌多,因此我相信现实生活中的缘分比电视平台更为重要,电视征婚节目插入了大量的商业广告。
答4.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忙于工作,把人生的大事放在一天半或者半天就完成了,就用这么短的时间就找到了要陪伴自己5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终生伴侣答5.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电视征婚多给了我们一个平台,那么是不是平台越多就越好呢?其实不是这样的,一个平台,要看它的性质,作用。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一辩稿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一辩稿电视征婚利大于弊-一辩稿第一份答辩稿:谢谢主席,嘉宾、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电视寻婚最初是指电视为未婚男女提供的婚介平台。
它具有娱乐性、盈利性和社交性。
在讨论这场辩论之前,我们必须明确,作为一个节目,电视征婚不仅仅是为了追求婚姻。
它的复杂性使得有必要考虑参与者、电视台、社会等因素。
下面,我们将从三方面论证我方观点:首先,电视婚姻搜索为未婚男女提供了更广阔的交友空间,扩大了择偶范围。
不可否认,由于某些社会或个人因素,许多年轻男女在现实生活中的择偶圈中找不到自己最喜欢的伴侣。
电视征婚应运而生,在真实交流的基础上又增添了一个更有效的约会平台。
在这个平台上,我们可以更好地展示自己,让更多的人看到和理解我。
至少可以说,即使你在客人中找不到你最喜欢的伴侣,观众也有一个巨大的资源平台。
也许你未来的伴侣通过电视婚姻搜索频道知道并爱上了你!其次,电视征婚作为一档电视节目,也为电视台和商家带来了利益。
受众不是唯一的价值体现,它具有的盈利性也要求我们关注电视台的经济效益。
这也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高收视率为电视台创造收入,电视台便有资本优化或者创造出其他更有质量的节目,观众也能欣赏到更好的节目得到更好的体验,说到底,最终受益的还是我们。
诚然,电视征婚存在着一定的艺术渲染和剧情设计,但这也是为了观众更好的体验啊!最后,电视婚姻搜索可以发挥其娱乐性和社会性,为观众带来娱乐性和娱乐性,并引发社会讨论和思考。
与以往的电视节目相比,电视征婚节目无疑以一种新的方式展示了另一种娱乐节目形式,为公众提供了更多关于爱情和婚姻的观点和想法,丰富了他们的文化生活。
无论是马诺事件还是其他XXX事件,电视征婚的作用只是揭露问题。
不可否认,拜金主义一直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并不是电视征婚孕育了它。
相反,正是通过电视征婚,我们更深刻地意识到拜金主义的荒谬性,我们对拜金主义进行了批判和批判,它不是在引导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吗?此外,还有专业的心理导师,如乐佳,纠正一些客人的不良言论,传达积极的婚姻和人生观。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四辩)
感谢主席,谢谢各位评委:今天很荣幸和对方辩友一起来讨论“电视征婚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个问题。
首先,我方承认,电视征婚有其一定的利处,但是那些蝇头小利真的就可以掩盖电视征婚所带来的巨大弊端吗?当然不是!首先,对方辩友认为电视征婚可以扩宽交友渠道,我方不否认。
但这就能说明电视征婚利大于弊吗?现如今我们打开电视看到的是无数炒作充彻着舞台,闪耀的镁光灯下的脸不再清晰,而清晰的是赤裸裸的拜金,奢华,自大,虚荣。
这并不是拿一两个例子可以举例出来的,而是我们谁都无法回避的事实。
其次,征婚类节目并没有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正处于成长期的青少年本来就处于建立良好爱情观的关键时期,本来还没理解短短几分钟为什么一男一女就会成功牵手,此时,电视所传达的是我们所宣扬的不是所谓的爱情真善美,而是下家是否怀抱三千金,这会使青少年的思想产生严重的偏差,甚至会对社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影响。
再者,作为一档电视节目,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电视台秉承的是“收视率才是王道”的信条,为了吸引观众,千方百计的制造看点,吸引观众眼球,一味的追求收视率,而现在不良的监管也是这种情况愈演愈烈,这样的状况又怎样让我们不痛心疾首啊!最后,电视征婚类节目作为一个相亲节目,真的起到了相亲的作用了吗?我们看看如今,经常会看到某艺校的网站上打着广告:某著名征婚节目来此招聘嘉宾。
对方辩友觉的这些人真的失去征婚的吗?显然不是!所谓的男女嘉宾有多少是不知名的艺人,为搏出名,不惜采取各种出位的手段达到成名的目的。
退一万步讲,就算嘉宾真的是所谓的征婚人士,那又怎样?栏目部不责人的管理依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甚至在广电总局下发通知整顿婚恋类节目之后还可以看到杀人犯大摇大摆走上征婚节目的舞台,甚至成功牵手女嘉宾,即使有妻有女依然不顾礼义廉耻的登上征婚的舞台,如此多的荒唐事的发生有赠能不让我们对这类节目的弊端视而不见呢?正所谓“电视征婚噱头排,虚假庸俗上雅台,拜金娱乐低俗化,电视相亲谁发财?伪造身份来征婚,胡言乱语闹纷纷,一旦如意成婚配,早晚露馅成路人。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开篇立论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开篇立论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开篇立论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开篇立论谢谢主席,大家好: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立论,但我方不得不指出以下几个错误:第一,对方辩友认为电视征婚扩展了征婚渠道,。
我方承认,扩展渠道也是一个好处,但这就说明了利大于弊吗?现如今,我们看到的是无数的作秀充斥着电视征婚的舞台,这不是以偏概全,而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第二,对方辩友认为,电视征婚更好的解决了剩男剩女的问题。
请问对方辩友所谓“更好”的标准和比较对象是立足于何处呢?首先人有一种伪装性,电视征婚要面对社会公众,因此这种伪装性会表现的更明显,这在行为心理学上也已经得到证实。
请问,在这样的环境中,征婚者实现了更好的交流吗?第三,对方辩友认为,电视征婚丰富了百姓的娱乐文化生活。
而健康的.娱乐生活应该给观众带来乐趣并有积极的启发性。
但现如今多数电视征婚节目只是靠制造噱头来吸引观众眼球,对社会还有不良的价值导向。
所以对方辩友这一论点是否合理实在有待商榷。
同时,对方辩友也忽略到,电视征婚节目还涉及到三个主体——电视台、观众和征婚者,我方将以此一一进行论证:电视台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受市场基础性调节的,这虽然有很大优势,但市场的自发性使电视台为了收视率而要征婚节目吸引眼球,资料共享平台《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开篇立论》(https://www.)。
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吸引眼球呢?当然是制造热点,使节目具有争议性。
那当这样的节目播出之后,观众对此的态度不管是认同也好,否定也罢,其客观效果都表现为节目收视率高、反响强烈、争议很大。
所以,电视台收到这样的客观效果之后,其实它追求收视率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而作为一个经济实体,电视台也具有趋利性,因此电视台会继续追求更高的收视率而更加制造卖点,由此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也许大家会说,当弊端暴露出来之后,我们还有政府进行监管啊。
不过就征婚节目而言,虽然广电总局做出整改措施,但是难于制定明确的界限而导致监管难的现状。
由此观之,征婚节目的弊端是愈演愈烈啊。
辩论赛
反方:电视征婚弊大于利有些人会伪装自己,短短的几十分钟里,你知道对方是为什么而来吗?电视台主要目的是收视率,而不是征婚。
1.电视征婚让爱情物质化,变得赤裸裸!2.在电视征婚上成功牵手的双方,最后有多少是成功步入爱情的殿堂?3.电视征婚还有一部分炒作的嫌疑,有一部分人就是托!补充反方一点:电视征婚难以建立可靠的爱情。
爱情往往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互相了解,才能结合在一起。
而电视征婚往往时间短暂,难以真正了解。
盲目的征婚说的好听,是“一见钟情”,说的实际一点就是“速食爱情”。
我方的观点是弊大于利。
由于如今社会存在的一个弊端就是闪婚,这中形式的婚姻带给人不少的痛苦,而电视征婚也就是闪婚的一种表现形式。
重庆市民政部门日前发布重庆市婚姻维系时间统计表,闪离族成为离婚大军主力。
因为双方在不了解的情况下达成的婚姻来得快,去得也快,双方没有牢固的情感基础,仅靠几次见面就草草定下婚姻大事,婚后会迅速发现对方的缺点,从而导致最终走向离婚的路。
其次电视征婚具有功利性和不确定性,在短短的几十分钟里你不知到人家是冲着钱来的还是感情来的,被人骗了还以为这是真感情。
如果你是有钱的,在电视那里宣扬你很有钱,无异于:此地无银三百两,最后是丢了性命又折钱;如果你没有钱的话,无异于:打肿脸充胖子,没钱还欺骗别人。
电视征婚无异于电视购物,真实性可靠性远比宣传出来的低7~8成。
更何况我们的感情远不能用商品来比,商品有价,感情无价,婚姻更是不可儿戏的!人心不可测,光是几句媒妁之言就草草定下自己的终身大事,我方实在是不能苟同这样的做法。
在这里,我想大家扪心自问一下,电视征婚到底是相亲,还是娱乐!自古中华名族以婚姻为子女的头等大事,不经过磨砺的感情是不能受的起磨难的。
古代指腹为婚侵害了多少家庭,酿造了多少悲剧,而电视征婚无异于指电视为婚,变向的蒙蔽当事人的眼睛,在自己完全不知道对方底细的情况下,由电视台方面一手撮合就等于强制性的让两个人在一起。
辩论:电视征婚利大于弊(四辩稿子)
经过激烈的讨论之后,我想总结一下本场辩论。
我想首先声明,对方辩友啊,并不是说电视征婚就一定能找到真爱,并且相亲就一定能吗?朋友介绍就一定能吗?肯定都不是能够一口咬定的啊。
电视征婚就像网络一样,是一种新兴的多的一种选择,在人们觉得写信不够好的时候可以选择网络,也就是说,在人们觉得日常的生活交友中没法碰到适合的人的时候,便可以选择电视征婚。
也许征婚二字感觉就像说死了一样,好像上了节目的人如果没有牵手没有长久没有步入婚姻殿堂,这样的节目就没有了意义,就不叫征婚叫交友了,但万事都是从基础开始的啊,先做朋友再慢慢发展的啊,反而我方认为用征婚交友更实在,不是还有句四川话说:“耍朋友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就是耍流氓吗?”电视征婚除了可以撮合姻缘之外,它仍旧是有多种益处的。
其实,节目上的的确确存在拜金心态、作秀的成分,每次我看的时候都会有想啊,我告诉自己,不能成为这样现实的刻薄的女人啊,不然真是没人敢要啊!况且,就被人说作秀的人而言,也许就正是在这样的争议中真正发现了自己的问题,改改自己的毛病就嫁了出去啊。
就这些节目本身,观众是真的受益不少啊。
就拿《非诚勿扰》来说,乐嘉红了啊,因为他告诉那些要房要车的姑娘们:“爱情只遵从直觉,与金钱无关。
”同时也告诉女性观众,女人的独立,坚强,气质是有多么的重要啊。
孟非也红了啊,他实实在在的说了一句“要想有自信就去努力挣钱,而不是钻研花鸟鱼虫。
”有些男人便会意识到,在自己唾弃女人物质的同时,其实自己的惰性是多么的可怕。
其实,尽管这些节目被说虚假被说作秀,但是还是有非常多的人按时守在电视机前,也许在男嘉宾讲着自己奋斗的经历的时候,有人心就这么震了一下,有人就那么感动了,也有人开始回顾自己的辛酸,也有人更会想要去珍惜陪着自己走过苦难的伴侣。
电视征婚能给予这个社会的不仅仅是征婚交友本身,而是让世人在忙碌的生活中稍稍停下脚步,对婚姻、对感情、对生活有静静的思考。
究竟是什么让女人要房要车,究竟又是什么让男人厌烦女人的物质,又究竟是什么让优男优女走上了电视征婚之路。
电视征婚利与弊的辩论
电视征婚利与弊的辩论正方:电视征婚利大于弊——电视征婚为许多适龄成人提供了邂逅另一半的平台,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你,看到你。
同时也是展示自己的一次机会。
可以拓展你的交友面,其实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找到有缘人,和他(她)一起走入结婚的店堂,白头到老。
即使没有找到还能多交几个朋友呢,俗话说的好“多个朋友多条路”吗!随着湖南卫视《我们约会吧》的开播,电视征婚受到年轻人的追捧。
随后江苏卫视也推出同类型的节目《非诚勿扰》,有意思的是,浙江卫视也于2010年3月30日推出了《冲关我最棒―――为爱向前冲》,一时间婚恋真人秀节目成今年最炙手可热的电视节目。
在思想越来越开放的今天,电视征婚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新潮流。
观念转变是主因时间进入2010年,80、90后逐渐成为征婚队伍主力,他们的婚姻观有了很大的转变。
征婚不再是大龄青年的专利,在各个征婚网站注册的人呈现低龄化趋势,越来越多的90后加入到征婚行列中来。
同样,征婚也不再是没能力、没魅力的丢脸事了。
传统征婚VS电视征婚电视征婚在年轻人中间受到欢迎,这对传统的“婚介所”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那么就征婚而言,到底什么样的方式最适合年轻人呢?我们对传统征婚和电视征婚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比较。
1.关注度:传统征婚★★★电视征婚★★★★★电视征婚最大的好处就是,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受关注度高,甚至还可以乘机展示自己,有一定的成名机会。
而大多数传统征婚机构都是采用的把资料公布在相亲会现场的方式,其关注度效果不如电视征婚。
2.成功率:传统征婚★★★★电视征婚★由于电视节目的时间限制,参加节目的嘉宾,往往因为相处时间过短等各种原因无法配对,这也使电视征婚的成功率也大打折扣。
而在传统的婚介机构征婚时,通过红娘介绍在指定地点约会,可以想聊多久聊多久,绝对自由选择。
3.娱乐性:传统征婚★★★★★电视征婚★★★此处所说的娱乐性,是指征婚者能在过程中找到多少交友的乐趣。
电视征婚多半都是在演播室内进行,虽然会有很多游戏环节,但对于征婚者来说更多的是累。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谢谢主席大家好!随着众多电视征婚节目在荧屏风起云涌,独领风骚,越来越多的人们对它提出了质疑。
我们讨论这个辩题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和现实。
电视征婚节目,顾名思义,是指以征婚相亲为内容的电视节目,其现状——正如我们看到的,以高收视率为追求,在多方利益争夺下,它已经演变成为一类娱乐性节目,从原本的服务性走向娱乐性。
我方认为这样的电视征婚节目弊大于利,理由如下:第一,电视征婚节目以异类事件甚至偏激言论制造卖点,博取观众眼球,缺乏生命力,不利于节目自身和整体行业发展。
自电视征婚节目卷土重来之后,拜金女、宝马女、毒舌女等层出不穷;“我的特长是开跑车”、“摸一下手20万”等雷人雷语迅速传遍大江南北;各大媒体密集批评且国家广电总局也连续下发两则通知,要求整改相亲节目。
就《青年研究》杂志中一调查显示,近87%的调查者认为电视征婚节目定位更倾向于娱乐;70%的调查者不认为参与者是以征婚为目的前来,而是“完全在表演”、“想在电视上出风头”等。
电视征婚节目里的夸张的娱乐元素,也许能在短期内吸引观众视线,却不是维持电视节目长久生命力的好办法。
第二,通过电视平台宣扬出去的“过度娱乐”、拜金主义等错误价值观对社会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也限制了节目自身的品位和发展。
在节目互动的过程中,电视征婚节目过多地表现出了以貌取人,拜金主义,媚俗化甚至色情化的行为和倾向。
电视征婚节目的“泛娱乐化”不禁又一次引起了人们对“娱乐至死”的热议;而且许多错误的言行和价值观甚至影响到了新一代择友观念、孝义观等。
现在,众多电视征婚节目正变成各种价值观甚至把无耻当可爱、把隐私当噱头等低俗价值观放大的公共空间,此低俗化的过程给社会带来不小的震荡,也导致节目的衰落。
事实胜于雄辩,电视征婚节目的性质已经转变,其内容和形式的变更虽然让它“红极一时”,但它不断制造各种新奇刺激的卖点来吸引眼球,追求娱乐至死的定位和走向,会透支此类节目的生命力,使其快速消亡;也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引领健康的、高品质的社会文化。
反方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反方电视征婚弊大于利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很高兴与对方辩友一起讨论电视征婚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一辩题。
开宗明义,概念现行。
电视征婚,是指以电视或电台作为媒介为适龄或大龄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的一个婚介平台;最早始于美国,目前在我国也有广泛的受众。
而征婚是指有愿意征婚者通过媒体公布自己的部分资料以及对配偶的要求,获得回应,有条件适合的基础上双方进行联系,最终确定是否发展到婚姻关系。
我国目前存在数目庞大的单身男女,交友婚恋问题急需解决,而电视征婚的宗旨便是为着解决单身男女的婚恋问题,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
发展到现在,电视征婚节目成为电视征婚的主要形式。
我方以电视征婚是否能真正解决单身男女的婚恋问题,真正做到服务人民群众为评判标准,认为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接下来,我将从以下三方面具体阐述。
从社会的隐私性保护来看,电视征婚正是对个人隐私的大暴露,甚至对个人隐私的扩大,不利于全社会的隐私的保护。
婚姻,两性,身份等本属于个人隐私,本不应该在社会上过度透露。
电视征婚把收集到单身男女们的财产,婚育,家庭的私人信息,通过电视向社会公布,尚且不说这些信息可能掺假,网络的迅猛发展,这些信息也难防被一些不法分子或组织利用,破坏社会。
进一步讲,一系列电视征婚节目的火热播出,使男嘉宾和女嘉宾们的身份更被人肉,身份暴露无疑,有的人因此出名了,也有的人不得不面临众多无端批评与指责,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的心理和生理伤害。
虽然没有人能把自己的隐私掩藏得滴水不露,但是电视这一媒体无疑是把我们的隐私放大了;虽然隐私的泄露不足以伤害人,但舆论背后的闲言碎语与私人信息的违法利用,对一个人造成的伤害是难以弥补的。
应当承认社会的隐私被暴露得多,我们社会的透明度越高,但我们犯不着要冒电视征婚的险。
从社会问题的解决效果来看,我们社会存在着大量的单身男女,需要电视征婚本着帮助解决单身男女问题,服务人民群众生活的态度,承担起他相应的社会责任。
可是现实告诉我们,我们的电视征婚节目把它的盈利性,娱乐性作为了最大考虑前提,忘记初衷。
电视征婚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辩论 反方二辩稿驳辩汇总】
电视征婚:电视征婚是指以电视或电台媒介为适龄或大龄的未婚青年男女提供的婚介平台而应运而生的以娱乐性,盈利性,社会性为目的的文化符号。
电视红娘:当今越来越多的电视媒体大势兴起相亲节目,替人做嫁衣。
而通过媒体来为当今社会上找不到合适男女朋友的人构建一种快速,视觉化,多样化的相亲渠道的电视媒体行业称为电视红娘。
娱乐性与商业性,其他电视节目也存在;电视征婚本身的目的不应当是娱乐观众,而是本着为观众负责的态度,了解征婚人情况,达到征婚目的,而当电视征婚将娱乐性和商业性放在首位,其本身目的也就变了质。
将征婚双方的事情当成笑料或是其它的事情成为观众娱乐的材料,成为了电视台吸金的工具,也就不合理的。
电视征婚丰富了百姓的文化娱乐生活;好的,娱乐生活是能让观众娱乐,开心的。
那么,当电视台上的一位清纯女子,或许是你心中的女神,梦中情人,有天发现网络上传遍了她的不雅照,发现她所有的清纯都是假的,是伪装,你难道会觉得这是娱乐吗,难道你会感到很爽吗。
退一步讲,就算电视征婚是为了娱乐,那么难道打着娱乐的幌子,难道我们就可以一退再退,不断挑战我们道德底线,打着娱乐的幌子,就可以欺骗,就可以大力传播消极思想吗?马诺只是少数;像马诺这样的女子在现实中乃至征婚节目中或许是少部分,然而,我们现实情况是,当我们谈及征婚节目是,很容易提及马诺们,可见,他们或许是少数,然而,他们给社会带来的不良的,消极的影响却是大大盖过那些多数的,就像恶意杀人者应受到的惩罚应该比每天行窃的小偷重一样,数量少,不代表带来的负面影响小。
电视征婚有不良信息,但观众有辨别能力;难道观众有辨别能力,电视台就可以随意发布不良信息,不负责任;难道大自然有自我净化能力,人类就可以恣意妄为,对其污染吗?言论自由权;人有言论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相对的,不应该对他人产生负面影响,自由不代表能言所欲言,为所欲为,不然我们那位同学也不会因为发布关于跳楼自杀的事件而受到处分了。
弊端对于征婚者,对于观众,对于电视台,对于社会广电总局只整顿不封杀电视征婚节目,说明利大于弊;按照对方的逻辑,国家整顿论文抄袭,学术作假,黄赌毒,贪污腐败现象,也能说明它们利大于弊吗?电视征婚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选择,一条路,扩大了征婚渠道;电视征婚提供了一条路,但是这条路并非征婚的康庄大道;1、现在的电视征婚有各种虚假消息,我们看到路标上写的天堂,但顺着路走着走着发现到了地狱,发觉自己被骗了;2、电视上的嘉宾许多只是电视台吸引人气的噱头,并非诚意交友征婚,如此,我们顺着这条路走,发现我们走到了死胡同,碰壁了,这样的一条路,我们有理由说它是弊大于利的。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四辩稿(针对性)+问题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四辩稿谢谢主席,评委,嘉宾,今天很荣幸与对方辩友展开一场唇枪舌战,现在有我来做陈词。
在这里,请允许我重申我方观点。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对方辩友是嘈嘈切切错杂谈,大错小错落一盘,浮云岂能遮望眼,且听我等慢细言。
对方辩友强调在电视征婚节目上时间少,不能充分了解。
我方认为电视征婚节目只是为他们提供一个认识的平台,了解的是基础信息,而以后恋爱的过程,深入的了解应在台下进行。
并不是牵手成功就会结婚,台上的几分钟也只是一个开始,还并不能决定什么,重要的是以后互相了解的过程。
电视征婚就相当于两个人之间的月老,主要作用是牵红线,他们的缘分造化还是靠自己。
对方辩友提出了拜金的“马诺现象”。
我方认为,拜金主义并不是电视征婚的弊端,它是一种社会现象。
拜金的风气始终在社会里面流窜着,而电视征婚将这种问题暴露出来,使人们警觉,探讨,反省,更有利于思想的进步。
拜金是社会的通病,不应该把它归结到电视征婚上来,这是社会问题,而不是个别问题,需要社会解决,而不是个人。
(对方辩友说电视征婚的平台没有公平性,对上场的嘉宾都有条件限制。
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什么人都可以上去,那岂不是乱套了?况且报名的人数量很多,总要是有一些限制来选择的。
为了电视台的形象,同时也为了给观众朋友一个良好的环境,电视征婚有某些条件限制是可以理解的。
)对方辩友还提出电视征婚电视征婚社会影响差,公众认可度低。
针对这个观点,我方认为只是少部分类似马诺现象容易引起争议,但这并不代表公众认可低,社会影响差,虽然当前电视征婚节目存在着一些争议,但这这并不能说明“弊大于利”。
反之,如果我们多听一听舆论中的争议,将电视征婚栏目进一步完善,去粗取精,不是可以让其更加“利大于弊”吗?对方提到电视台制造看点提高收视率的问题,不否认,个别电视台为了收视率可以制造看点,但是这并不能掩饰电视征婚本身的光芒,而且国家现在也在对此类现象进行整改,相信电视征婚节目会越办越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个人角度,电视征婚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机会,也提供了认识他人的机会。
有些人,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注意:是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而不是羞于表达,羞于表达的人很可能不会走上电视征婚的道路);而电视征婚,给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她/他可以看看其他人是怎么表达自己的,进而照葫芦画瓢,或者根据对面异性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进而完成一个表达。
而且,就算电视征婚节目中的参与者并没有令其心仪或对其心仪的,还有广大观众这一个平台,说不定某位正在观看电视节目的异性就很欣赏她/他呢。
第二,商业角度。
对此,我个人不太赞同“商业”这个定位,因为“商业”往小了说贴近“个人”,往大了说贴近“社会”,不太容易给它找到一个合适、准确的定位,并且容易在场上出现混乱。
对此,我想能不能改成“电视台”或“节目制作方”等等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通过这类栏目的创新,提高收视率,打开影响力,获得更多的商业赞助机会,这不是很好吗?第三,社会角度,电视征婚为大家广泛传播了当代人们的思想,至少是一部分人的思想,使得我们不再闭门造车,对自己或对异性的要求可以跟进时代。
例如,如果一位单身女士,仍然以为能够把饭菜做得很好、把家收拾得很好就是一种弥足珍贵的资本,而看了电视征婚栏目之后发现很多男士并不十分在意这一点、很多女士也并不擅长这一点,那么或许她就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同样,如果一位单身男士觉得只要老实、本分、顾家就是全部,而看了电视征婚栏目之后发现社会对男士的要求还需要有浪漫情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及经济基础,那么或许他也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
而这些则是一个社会信息的传递,电视征婚栏目向广大大众传达了当前人们思想的一个潮流,让人们可以对于正确的部分予以认识、接受,对未必正确的部分进行争议和讨论,至少开阔了大家的思维和眼界。
第四,政策方面,我国政策从来就不禁止征婚,也不禁止电视征婚,而是禁止一切违法行为,例如在征婚栏目中出现少儿不宜的话题或是对参与者个人隐私的无休止追问。
其实,这些不是不可以问,而是应该在电视征婚栏目提供了两人认识的平台之后,两个人以后私下里相互讨论。
说到这里,顺便说一下:当前的电视征婚栏目可能存在弊端和争议,但这并不说明电视征婚本身有什么太大的问题,而是说明我们应该选用更好的方式予以改进。
第五,道德方面,同第四点,只要我们予以足够的方向引导,便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例如,对方男士主张把父母接过来一起生活,而前来参加节目的女士觉得不乐意与老婆婆一起生活,那么没问题,大家心里有数就好了,默默地把对方给排除在考虑范围之外,没必要大张旗鼓地张嘴说出来。
这样,对社会道德的影响将会予以减少。
第六,舆论方面,舆论方面表现的是争议,即当前电视征婚栏目存在着一些争议。
这并不能说明“弊大于利”。
反之,如果我们多听一听舆论中的争议,将电视征婚栏目进一步完善,去粗取精,不是可以让其更加“利大于弊”吗?电视征婚没有引导健康价值观,与人类正确婚恋观相违背”观点,进一步声明电视作为大众传媒就像培养基一样,一旦摘掉保护膜就会沾染细菌,对于电视征婚,道理亦然。
“马诺现象”阐明电视征婚弊大于利的观点。
电视征婚带来婚姻物质化、拜金主义、畸形婚恋观展开论述.还有成功概率过低,容易让人以貌取人最后做出错误的决定。
雷人雷语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嘉宾资料外泄对嘉宾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容易被诈骗··《非诚勿扰》栏目热播后,在广告暴利激增的刺激下,中国各地省级卫视争相模仿,纷纷推出相亲节目。
一时间,荧屏里遍布“剩男剩女”,“拜金女”“富二代”等相亲话题人物轮番登场亮相。
相亲节目已经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收视…掠夺战‟。
身份作假、制造话题、编造故事,言辞犀利不惜…出口伤人‟,虚假身份的…托‟…拜金‟…享乐‟的非主流价值观被刻意放大和无限放任,并得到受众的盲目追捧。
这是急功近利的媒体人毫无责任心和缺失道德底线的表现!弊端分析:1、从节目本身来说:大多数速配型征婚栏目,讲求嘉宾能通过节目配对成功,但是作为这档节目,男女嘉宾能通过节目配对成功,但是作为这档节目,男女嘉宾接触的机会很少,只能通过外貌和节目的几个小时的短时间内,是不能从对方的一点点表现中判定一个人是否合适自己的,更何况对方的表现是不是真实还很难说。
由于恋爱双方没有经过真正的感情培养,大都是一见钟情,因此后节目结束,最终速配成功的情侣的很少。
这也导致中国的婚恋节目无法达到原定的配对目的,节目宗旨无法实现!2、对征婚者和观众来说:中国传统文化上对于婚姻和爱情的保守,使人们对于电视征婚节目有一定的不信任感,同时也与“速配”的节目宗旨不协调。
中国人不喜欢或是不习惯于在电视媒介前公开自己的情感,这种骨子里对婚恋节目的不接受也会使人们在节目的选择上更偏向于娱乐性强、能让大家捧腹大笑的节目。
3、对社会及道德观来说:大多数征婚节目都是通过第一印象,甚至仅仅是视觉上的感官来认知一个人,年轻男女总是通过眼睛和具体数字来挑选意中人,比如对方长得如何、做何工作、月薪多少等,却往往忽视了对方的人品和内在!因为这类节目往往无法体现出一个人的真实面貌。
最后形成了一个俊男美女的聚会,大家互相用眼睛来挑选“顺眼的”,而非真正心灵上的人生伴侣!长此以往,此类节目无法真正实现婚配的目的,仅仅只是让观众饱了饱眼福、增加了些茶余饭后的谈资,对征婚者本人的帮助却极为有限!而且此类节目易导致错误的择偶观、婚姻观,容易误导年轻人以貌取人、金钱至上的错误观念。
同时它也会给某些真心想征婚的年轻人以打击,会让他们感觉绝望,觉得这个社会已经“真爱难寻”!国家文化部门的干预:广电总局在6月2日和8日先后下发管理通知规范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
通知要求,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不能由演员、模特、节目主持人、“富二代”、“成功人士”等身份的嘉宾占据荧屏;不得选择社会形象不佳或有争议的人物担当主持人;不得以婚恋的名义对参与者进行羞辱或人身攻击,甚至讨论低俗涉性内容,不得展示和炒作拜金主义等不健康、不正确的婚恋观!总结:主持人应该在男女嘉宾的对话交流中,起到很好的引导和把控作用,把好话题关、嘉宾关、内容关、主持关、播出关,进一步提高节目品质!荧屏不是夜店——不能让伪博士、出位女艺人、一夜暴富者、心里不健康者等充斥荧屏。
在嘉宾选择上一定要有严格的规定,不能让持有非主流婚恋观、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人物走上节目,用堕落的人性搏取收视率。
收视率作为一个相对科学、客观的量化指标,能够反映一档节目、一个频道,乃至一家电视台的收视表现,如果运用适度,它会使电视媒体更好地服务于观众;但是,我们在强调收视率的同时绝对不能丢掉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应该是我们看待、分析与运用收视率的一个基础。
应当承认,某些低俗化的东西可能会带来高收视率,但对电视人来说,如果一味迎合,放弃对核心价值观的坚持,这就是“媚俗”!低俗之风虽然一时赢得了收视率,但长远来看,无疑是“自掘坟墓”,必然遭到民众的唾弃。
“娱乐至死”的前例早已多不胜数。
无论怎样,作为媒体还是要坚持表现“真善美”的主流价值观,严格把好舆论导向关!给观众一个健康、积极的文化传播环境!电视征婚把结婚做成游戏一样,都是出来作秀呢,最重要的是,带给很多年轻人的信息是:结婚要先看对方的条件。
这是一种落后的思想。
电视征婚的图片和各种信息可能会是假的,当心受骗哦哈哈,如果你在现实中的能力够强,用得着上电视征婚?那不是费时间费精力吗?首先得确定人是有感情的高级动物,而短短的几十分钟根本不能建立很深的感情,电视征婚具有以下弊端:1双方在不了解的情况下达成的婚姻来得快,去得也快2具有功利性和不确定性,你不知人家是冲着钱来的还是感情来的,最惨的是遇上骗子,被人骗了还以为这是真感情3如果你是有钱的,在电视那里宣扬你很有钱,无异于:此地无银三百两,最后是丢了性命又折钱;如果你没有钱的话,无异于:打肿脸充胖子,没钱还嚣张4电视征婚就像方便面一样没有感情的积累,容易导致大家互相猜忌,甚至大打出手,无异于吃面没有调味包,最后伤害的还是自己和家人5当然成功的例子是有,但是只是极小的概率,不能一棒子打死6相恋是长久的事,必须投入足够精力去互相了解,只想走捷径往往会失败。
7电视征婚是浪费金钱,是很虚的事情,拿去抗震救灾多救济几个失学儿童更实在8参与电视征婚的人都很做作,不会轻易暴露自己的缺点在公众面前,最后只能抱怨自己当初为什么会选到他(她),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一:电视征婚自然是经济条件,此人形象什么都要讲的。
如果是美女征婚,男人大都是冲着她的美貌来,可能有感情吗?如果是经济条件好,自然是冲钱来喽。
二:心术不正的人可能来应征,谁知道他抱着什么心理?对吧。
三:有点抛头露面了喽。
缺乏牢固的感情基础,容易闪离,不利于社会稳定发展。
有些人会伪装自己,短短的几十分钟里,你知道对方是为什么而来吗?电视台主要目的是收视率,而不是征婚。
1 没有担保机制,没有担保人2 不便于就地交流3 容易存在虚假宣传就是相中了好几个,你也只能选一个,而且那些人都伪装成漂亮美好的一面给大家和观众看,电视征婚就是扯犊子!还不如身边人给介绍的!因为通过电视人们不能很好的认识对方,只是通过第一印象决定,很容易被外表所迷惑。
而且为了上电视美女帅哥通常都是化了浓妆,即使外表你也不能看到真实的外表。
可以选择的人就只有那么几个,选择的余地太小。
在电视上人们通常会表象自己最好的一面,不能全面展示自己,当然也不能全面认识他人。
在主持人的主持下,可能会有诱导的倾向,容易判断失误。
我个人认为交友节目纯粹是一个综艺性质的节目,让人看看乐乐就过去了,不要太当真,你去问问你身边任何一个女性朋友谁愿意去上这种节目去找男朋友和女朋友。
即使愿意去不过也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或者是抱着某种目的去的,你看看电视上的女孩子哪个不是美丽动人的,她们难道是真的找不到男朋友吗?有几个是真心的?因为人的性格不同,比如,内向的人不会喜欢在相亲节目现场确定自己的情感归宿和终生大事,应该放在有诗情画意的地方相亲,大庭广众,众目睽睽,哪里是交友,纯粹是作秀反驳对方“电视相亲有利于解放思想”的观点。
1.电视相亲被电视台工作组所左右,或者称为限制。
2.电视毕竟是广播开放的,人为了面子可能表现的不真诚3.面对电视相亲,总有人会紧张,不善于表达自己4.解放思想,并不必须需要电视这个平台5.解放思想有利也有弊。
凡事都有两面性6.电视相亲丝毫没有体现解放思想。
相亲自古以来就有,上个电视就叫解放思想?太说不过去了吧?7.提出此观点的人是个2B8.广电局要求遏制低俗文化,其中就包括电视相亲、电视征婚.....9.观点的证据哪来的?乱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