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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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一)
危险因素是指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通过了解本项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物及对相关资料的查阅,以及对现场的勘察,对本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详细的定性分析。
3.1主要危险有害物质辨识
建设项目所使用的原料和辅料有二甲苯、甲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苯乙烯、乙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2,4-二异氰酸酯、丙烯酸羟丙酯、三羟甲基丙烷、分散剂、阻聚剂、乳化剂、消泡剂、钛白粉、颜料等,产品为丙烯酸树脂、固化剂(TDI加成物)、PU聚氨酯漆、乳胶漆、丙烯酸外墙漆、水性印花染料色浆。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原料和产品中二甲苯、甲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苯乙烯、乙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树脂、聚氨酯固化剂和PU聚氨酯漆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内,甲苯-2,4-二异氰酸酯在《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内。另外该项目的供热系统使用燃料柴油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各种物质危险特性和健康危害如表3.1-1:
表3.1-1物质的危险特性和健康危害
序号危险物质危险特性健康危害
1二甲苯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二甲苯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本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步态蹒跚。重者可有躁动、抽搐或昏迷。有的有癔病样发作。慢性影响:长期接触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女工有月经异常,工人常发生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2甲苯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本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步态蹒跚、意识模糊。重症者可有躁动、抽搐、昏迷。慢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发生神经衰弱综合征,肝肿大,女工月经异常等。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3丙烯酸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若遇高热,可发生聚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而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遇热、光、水分、过氧化物及铁质易自聚而引起爆炸。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
4丙烯酸丁酯
易燃,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容易自聚,聚合反应随着温度的上升而急骤加剧。
吸入、口服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其蒸气或雾对眼睛、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中毒表现有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
5苯乙烯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遇酸性催化剂如路易斯催化剂、齐格勒催化剂、硫酸、氯化铁、氯化铝等都能产生猛烈聚合,放出大量热量。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对眼和上呼吸道粘膜有刺激和麻醉作用。急性中毒:高浓度时,立即引起眼及上呼吸道粘膜的刺激,出现眼痛、流泪、流涕、喷嚏、咽痛、咳嗽等,继之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全身乏力等;严重者可有眩晕、步态蹒跚。眼部受苯乙烯液体污染时,可致灼伤。慢性影响:常
见神经衰弱综合征,有头痛、乏力、恶心、食欲减退、腹胀、忧郁、健忘、指颤等。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长期接触有时引起阻塞性肺部病变。皮肤粗糙、皲裂和增厚。
6乙酸丁酯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