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太原市公交停车场站建设的建议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16〕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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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16〕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通过增加停车供给,缓解城区日益突出的停车设施供需矛盾,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各级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提标配建、单独建设、提质改造、资源共享等措施,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静态交通体系,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二、实施原则(一)统一规划、市场运作、政策支持;(二)需求引导、用地节约、形式灵活、技术先进;(三)自主经营,谁投资、谁受益。
三、工作目标从2016年起至“十三五”期末,在新建、改造项目按标准足额配建的基础上,通过选址或利用既有用地新建、对既有停车设施改造、划定路内停车泊位等措施,每年新增停车位20000泊。
四、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机动车停车设施。
主要包括停车库、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库和路内停车泊位四种类型。
分为:(一)专用停车设施。
利用自有土地或新征周边用地建设满足项目自身停车配建要求和对外服务需求的停车设施。
(二)公共停车设施。
利用自有土地或城市公共用地(包括地下空间)建设或在满足项目自身停车配建要求和对外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对社会开放的停车设施。
五、实施办法(一)加强停车设施规划管理1.开展《太原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规划编制,动态更新停车设施项目库。
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dc337bec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acf8069.png)
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为了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的停车需求,提高城市停车设施的建设水平,促进城市交通的有序发展,现就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加大政府投入城市停车设施是公共基础设施,需要政府加大投入,提高停车设施的建设质量和数量。
政府应该加强对停车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鼓励社会投资,提高停车设施的建设水平和数量。
二、优化停车资源配置政府应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停车资源配置方案。
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的停车需求,合理规划停车场的布局和容量,提高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
同时,要加强对道路停车的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道路停车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
三、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的规划和设计政府应该制定停车设施建设的规划和设计标准,确保停车设施的安全、便利、舒适。
要充分考虑停车设施的功能需求,合理规划停车场的布局和设计,提高停车设施的使用效率。
同时,要注重停车设施的环保性和美观性,提高城市停车设施的品质和形象。
四、加强停车设施的管理和运营政府应该加强对停车设施的管理和运营,提高停车设施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要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规范停车场的运营管理行为,保证停车场的安全和有序。
同时,要提高停车设施的信息化水平,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停车场的管理和服务效率。
五、加强政策法规的制定和落实政府应该加强对停车设施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定和落实,确保停车设施建设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要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停车设施建设,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要加强对政策的执行和监督,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以上是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希望能够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积极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发展,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停车服务。
关于加强停车场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停车场建设的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0e95a53252ea551810a687cd.png)
关于加强停车场建设的建议一、近年来我市停车场建设的主要成效近年来,我市全力推动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共建设社会停车场8处,建设面积2.2万平方米,新增停车位1400个,结合老旧小区的整治建设停车位850个,建设面积1.3万平方米,累计新增停车泊位约2250个。
二、我市停车场建设存在的问题1、停车设施建设、供应方面。
一是供需不平衡、布局不合理。
随着机动车的迅猛增长,我山市同样面临着停车泊位不足,停车供需不平衡的问题。
同时布局也不尽合理,停车设施的分布跟停车需求分布不一致,致使有些地方停车设施闲置,有些地方车辆无处停靠。
二是公共停车设施中路内外停车设施的比例失衡。
我市路内停车设施占公共停车设施的43.8%,已经成了公共停车设施的主导,占用了本来就很紧张的道路和人行道面积,干扰了动态交通和步行交通。
三是配建停车场指标难实施。
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中指出: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住宅时未配建停车场(库),或车位不足的,应予以补建。
以前修建的小区、大型公建绝大部分只配建了自行车停车棚,没有配建机动车停车场,现在随着私人汽车进入家庭,小区停车需求增加,但很多区域由于城市用地规划的局限,已经没有补建用地,这样就造成了配建停车位指标不能完全落实。
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过去有的根本就没有配建或配建比例过低。
2、停车设施使用方面。
停车设施利用率不高,譬如,很多小区都配建了地下停车库,而居民为了方便和省钱,将车停放在小区道路上,易造成资源闲置。
二是乱停乱放现象比较普遍,使得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降低,行车速度变慢,交通事故增多和交通秩序混乱。
三是配建停车场有一部分被挪为它用。
城市中心区、商务区用地十分紧张,将土地用于受益较低的停车用地往往是不经济的,在这些区域的配建停车场常常会被开发商挪为它用。
还有些中小型建筑,配建规模很小,难以单独修建,最终配建停车场地被用于其它用途。
3、停车规划、管理方面。
目前马鞍山市停车场建设管理的行政职能由规划、公安、市容、工商、物价、建设等多家单位共同承担。
太原公交投诉建议
![太原公交投诉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2355923577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89.png)
太原公交投诉建议一、公交车站设施不完善1. 建议增加站牌信息:在每个公交车站设置清晰明确的站牌,包括公交线路、站点名称和站点序号,方便乘客准确了解自己所在位置和乘坐的公交线路。
2. 提供遮阳雨棚:在公交车站设置遮阳雨棚,给乘客提供舒适的等候环境,避免日晒雨淋对乘客的不便。
3. 建议设置座椅和候车亭:在人流量较大的公交车站,应设置座椅和候车亭,方便乘客休息和避免恶劣天气的影响。
二、公交车运营不规范1. 加强公交车司机培训:加强对公交车司机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驾驶技术,减少不文明驾驶和违规行为,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2. 定期维护车辆设备:加强对公交车辆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因车辆故障导致的延误和投诉。
3. 增加公交车班次:根据客流量和出行需求,合理安排公交车的班次,尤其是高峰期的公交车班次要增加,以满足乘客的出行需求。
4. 加强站点管理:对公交车站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站点的秩序和安全,避免乘客在上下车过程中出现拥挤和混乱现象。
三、公交车票购买和检票不便1. 推广电子支付:在公交车上推广电子支付方式,方便乘客购买车票,减少排队等候时间,提高购票效率。
2. 提供自助售票机:在公交车站和车辆上设置自助售票机,方便乘客自主购票,避免人工售票过程中的拥堵和耽误。
3. 加强车票检查:增加车票检查员的数量和频率,加强对乘客的票证检查,减少乘客的逃票现象和维护公平的乘车秩序。
四、公交车站点布局不合理1. 合理规划站点位置:根据人口分布和出行需求,合理规划公交车站点位置,方便乘客出行,减少乘客的步行距离。
2. 建设无障碍设施:在公交车站点设置无障碍设施,方便老人、残疾人和孕妇等特殊人群乘坐公交车,提高公交车站的服务水平。
五、公交车服务态度差1. 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公交车司机和售票员的服务意识培养,提醒他们礼貌待客,主动帮助乘客解决出行问题。
2. 建立投诉渠道:建立公交车服务投诉渠道,方便乘客进行投诉,及时解决投诉问题,提高公交车服务质量。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省城机动车停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59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省城机动车停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59号](https://img.taocdn.com/s3/m/98fd0049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fc.png)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省城机动车停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06.02施行日期2009.06.02文号并政办发[2009]59号主题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省城机动车停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9〕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省城机动车停车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日加强省城机动车停车管理实施方案(市公安局)为改善省城停车秩序,构建停车入位、安全便利、规范有序、协调发展的静态交通格局,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政府引导,交警主管,多方参与”原则,全面整合省城道路资源,合理规划停车场位,理顺收费标准体系,严格规范停车秩序,解决停车难问题,提升城市品位。
二、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加强机动车静态交通管理领导协调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李俊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杨继承(市政府副秘书长)尹喜平(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成员:市发改委、市建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局、市园林局、市物价局、市房地局、市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和市辖区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主任:邢小明副主任:市建管委、交警支队、市市容环卫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局等部门负责人。
三、工作措施(一)拓宽停车资源(责任单位:市建管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兼顾行人、非机动车和动态交通的情况下,规划更多的路外停车位,增加停车容量;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设收费停车位;交通压力小的路段规划限时间段或昼夜兼顾停车位。
太原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太原市停车场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470bf743968011ca300918d.png)
太原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折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和停车场服务活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车辆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规划独立建设、公共建筑配套建设以及在道路以外临时占地设置的供社会公众停放车辆的场所。
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居住区车辆停放的专用场所。
道路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临时停放车辆的泊位,包括车行道停车泊位和人行道停车泊位。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本市停车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市、城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人行道停车泊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价格、工商、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住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配套建设、规范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
折叠第二章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第六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交通需求状况,科学合理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停车场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停车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停车场专项规划,并与区域停放车辆需求状况、车辆及行人安全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确保道路基本功能。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设计规范和设置标准,并鼓励增建停车位。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物、居住区和商业街(区)、旅游景点、大(中)型建筑等,应当按照规定的设计规范和设置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配建停车场或者配置专门的场地,供本单位及其职工的车辆和外来办事人员的车辆停放使用。
关于加强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9015de2b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2d43c6c.png)
关于加强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建议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停车难的问题已成为许多城市面临的现实难题。
停车场作为解决停车难的重要手段,需要加强规划和建设。
以下是针对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建议:首先,加强停车场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停车场规划应根据不同区域的交通状况、用地限制和市民出行特点进行科学分析和合理布局。
重点考虑市中心、商业和居住区的停车需求,并合理划定停车区域的范围。
此外,停车场规划还应充分考虑未来交通发展的需求,预留足够的可扩展空间。
其次,在停车场建设中,应注重多种停车方式的融合。
除了传统的露天停车场和地下停车场外,还可以考虑引入智能化停车设备,如立体停车库、自动泊车系统等。
这些设备不仅可以节约占地面积,还可以提高停车的效率,提供更加便利的停车体验。
第三,纳入停车需求管理的综合考量。
停车场规划建设应充分考虑到周边区域的停车需求和道路交通状况,结合交通流量监测数据和停车需求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停车场的规模和分布。
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确保停车场的规划与城市整体交通规划相协调,避免出现过度拥堵或浪费资源的情况。
第四,加强停车场的管理和维护。
停车场规划建设不仅仅是设施的建设,更重要的是后期的管理和维护。
停车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安全监控和费用管理等工作。
同时,要加大对停车场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力度,确保停车场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第五,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停车场的管理效率。
可以考虑引入智慧停车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停车位动态管理、智能导航和远程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
此外,可以借助大数据技术对停车需求进行预测和分析,为规划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第六,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市民对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关注和参与度。
可以通过街头宣传、社交媒体等渠道,向市民普及停车场建设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市民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鼓励市民踊跃参与停车场规划的意见征集和评审工作。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太原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决定-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太原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决定-](https://img.taocdn.com/s3/m/00e5e630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11.png)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太原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决定正文:----------------------------------------------------------------------------------------------------------------------------------------------------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太原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决定(2009年10月22日太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9年8月26日太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牞听取和审议了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施道路交通管理“政府工程”战略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审议的基础上,本次会议决定: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道路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城市建设和政府普法教育统一规划,开展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教育职责,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保证必要的教学课时,提高青少年的交通法制意识;大力开展交通法制宣传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营造遵章光荣、违章可耻的交通法制社会氛围;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宣传的先导作用,有计划、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交通法制宣传。
二、统一组织协调,形成协调高效的管理格局。
市人民政府要通过科学合理的领导组织形式,统筹组织协调全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有关规划制定、项目确定、资金使用及交通管理等重大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交通安全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巩固“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三、严格执法管理,积极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太原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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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折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和停车场服务活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车辆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规划独立建设、公共建筑配套建设以及在道路以外临时占地设置的供社会公众停放车辆的场所。
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居住区车辆停放的专用场所。
道路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临时停放车辆的泊位,包括车行道停车泊位和人行道停车泊位。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本市停车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市、城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人行道停车泊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价格、工商、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住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配套建设、规范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
折叠第二章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第六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交通需求状况,科学合理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停车场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停车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停车场专项规划,并与区域停放车辆需求状况、车辆及行人安全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确保道路基本功能。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有关设计规范和设置标准,并鼓励增建停车位。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物、居住区和商业街(区)、旅游景点、大(中)型建筑等,应当按照规定的设计规范和设置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配建停车场或者配置专门的场地,供本单位及其职工的车辆和外来办事人员的车辆停放使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76481f21b37f111f18583d049649b6648d70902.png)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3.17•【字号】晋政办发〔2022〕19号•【施行日期】2022.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1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等4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3月17日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加快补齐全省城市停车设施供给短板,促进城市与交通高质量健康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遵循“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集约发展,改革创新、支撑保障”的原则,推动形成我省停车设施发展新格局。
到2025年,全省各城市停车设施需求基本得以合理满足,停车资源利用率明显提升,项目规划、建设、运营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信息技术与停车产业深度融合,智慧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二、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一)加强规划引导完成停车资源普查。
制定资源普查方案,各城市按照方案做好全面普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并对外公开,建立停车设施资源动态数据库和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
(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和城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各城市编制或修编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停车设施用地应及时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立健全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实施—评估—优化”闭环机制。
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与管理的建议
![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与管理的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0f76c98dd4d8d15abe234e84.png)
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与管理的建议作者:金建锋莫伟丽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13期摘要:现代城市搞好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既是现代文明城市的标志,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本文深入阐述了如何加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
关键词: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建议中图分类号: TU24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引言: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城市汽车数量突飞猛进的增长,但是停车泊位严重不足,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却较为滞后,城市交通堵塞,影响和制约了城市发展,所以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与管理非常重要。
1.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现状1.1由于公共设施建设不足,停车位紧缺长期以来,我国城市的机动车化程度相对较低,政府对停车问题的认识滞后于车辆的发展速度,配建停车场不足,公共停车设施缺乏,停车场建设的历史欠账很多。
近年来,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10%-15%的速度增长,城市私人小汽车每年的增长速度更是高达20%-30%,而停车泊位的建设却远远滞后。
以杭州市为例:2006年底杭州主城区机动车保有量约34万辆,其中私人小汽车19余万辆;2012年底杭州主城区机动车已超过95万辆,其中私人小汽车超过75万辆;五年多私人小汽车增加294%,年均增长超过35.0%,使城内大大小小的街巷都塞满了汽车。
而同期主城区各类停车泊位不足40万个,停车位十分紧缺。
1.2政策不明朗,建设资金缺乏目前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在一些大中城市中未被列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因此,对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的投资者而言,不能享受有关基础设施方面的优惠政策。
停车场建设资金较高,回收周期长,经济效益偏低,长期以来都是政府补贴项目。
因此,如果没有政府优惠政策的引导,公共停车场建设则难以有充足的资金保障。
1.3缺少统一法规约束,停车场管理混乱停车业管理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很多政府职能部门的系统工程,需要多个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与配合。
山西停车设施实施方案
![山西停车设施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21aeb1be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56a27e4.png)
山西停车设施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停车难题成为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提高城市停车设施的利用率,山西省政府制定了停车设施实施方案,以改善停车环境,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
一、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1. 增加停车位数量:根据城市规划和停车需求,加大对停车位的建设投入,增加地下停车场、停车楼等停车设施的建设规模,提高停车位供给。
2. 合理布局停车设施:通过科学的规划和布局,将停车设施建设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居民区等人流密集的区域,提高停车设施的利用率和便利性。
3. 完善停车设施配套设施:在停车设施周边建设便民设施,包括公共厕所、便民服务站、公共自行车停放点等,提高停车设施的综合利用价值。
二、推动停车设施智能化管理1. 实行智能停车收费:引入智能停车收费系统,实现停车费用的自动计费和支付,提高停车收费的效率和透明度,减少人为管理成本。
2. 推广停车APP:开发停车APP,方便车主查询周边停车位信息、预约停车位、实时导航等,提高停车管理的便利性和智能化水平。
3. 加强停车设施监控:建设停车设施监控系统,实现对停车设施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提升停车设施的安全性和管理效率。
三、加强停车设施管理服务1. 完善停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停车管理制度,规范停车管理行为,加强对停车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高停车设施的使用品质。
2. 提高停车管理水平:加强停车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水平,提高停车管理的专业化和服务水平,为车主提供更加优质的停车服务。
3. 加强停车设施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推广城市停车设施的利用方式和政策规定,提高市民对停车设施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四、加强停车设施的监督和评估1. 建立停车设施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城市停车设施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停车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停车设施存在的问题。
2. 加强停车设施评估:定期对停车设施进行评估,包括停车位利用率、停车设施的维护情况、停车管理服务水平等,为改进停车设施提供科学依据。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太原市2015年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太原市2015年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58d2125d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a8.png)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太原市2015年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5.26•【字号】并政办发〔2015〕31号•【施行日期】2015.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太原市2015年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15〕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公安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交通环境,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停车场(库)建设,有效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经市政府同意,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缓解停车难、治理乱停车为目标,大力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完善停车建设及管理的配套措施,促进全市停车产业化、规范化。
二、实施原则(一)统一规划、市场运作、政策支持、自主经营,谁投资、谁受益;(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三)需求引导、用地节约、形式灵活、技术先进。
三、工作目标从2015年起,逐年增加全市公共停车泊位供给,缓解停车难问题。
全年确保完成10000个公共停车泊位建设,其中利用立交桥下空间建设停车泊位4500个,独立选址建设停车泊位5500个。
四、适用范围凡在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投资建设(包括改建、扩建)公共停车场(库),适用本意见。
本意见所称公共停车场(库)是指对社会开放的、为满足社会公众停车需要的停车场(库),不包括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和住宅区按规定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及其他以房地产开发形式可以一次性出售停车泊位(车库)的停车场。
五、实施办法(一)加强城市静态交通规划和公共停车场(库)近期建设计划的编制市规划、住建、城管、公安、国土等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静态交通专项规划,并根据城市发展及停车供需状况,编制近期建设计划。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太原市“互联网+停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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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太原市“互联网+停车服务”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116【发文字号】并政办发[2017]56号【发布部门】太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7.06【实施日期】2017.07.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太原市“互联网+停车服务”的指导意见(并政办发〔2017〕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调节停车供需关系,提升停车服务水平,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引导绿色出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发展与停车供需状况,提出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贯彻太原市城市管理全面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加快公共停车场及管理配套设施的建设,扩大停车供给,盘活存量车位,实现车位共享,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缓解停车难,治理乱停车等问题。
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建立停车基础数据库,加快高新技术在停车领域应用,推动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完善公共停车场周边设施与发展环境,严格监管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强违法停车治理。
(二)基本原则1.坚持市场运作,通过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支持,按照市场化经营要求,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推进停车产业化。
2.坚持需求引导、用地节约、形式灵活、改革创新,加快高新技术在停车领域应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多种合作模式,有效吸引社会资本。
3.坚持集约挖潜,推动停车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鼓励既有停车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发掘城市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建设统一管理的智能化停车管理信息系统。
4.坚持建管同步,完善路内停车泊位管理,提升停车信息化水平,加强违法行为治理。
5.坚持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协调推进,分步实施,注重整合、统筹、优化各类资源,有序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
6.坚持体现差别化停车供给策略,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原则,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缓解停车难,治理乱停车等问题。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管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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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管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4.12•【字号】并政办发[2004]35号•【施行日期】2004.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管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并政办发[2004]35号2004年4月12日)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市建管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的意见(市建管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解决我市机动车停车难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现市区机动车有序停放、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紧密衔接、协调发展为目标,努力使我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达到国家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二级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停车场建设实行统一规划,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集体、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
二、停车场规划(一)停车场专业规划由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建管、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根据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太原市综合交通规划要求编制,按程序审批后,交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二)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由市规划部门根据城市交通状况和发展趋势组织编制,并征求市建管、公安交警等部门意见,按程序审批后颁布实施。
(三)市区物流、车流、人流集中的繁华区域机动车停车场建设补建规划方案,由市规划部门提出,报政府审批后,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实施。
(四)市规划部门在审核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规划时,应按城市规划标准和要求,审核停车场位置和停车位数量。
太原市停车位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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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停车位建设标准
太原市停车位建设标准是为了满足城市交通需求,规范停车位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交通水平和服务质量。
以下是太原市停车位建设标准的简要介绍:
1. 规划原则:停车位规划应遵循“总量控制、分批实施、科学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区、商业区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停车位数量和位置。
2. 停车位类型和数量:根据不同类型道路和区域的特点,太原市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停车位数量和布局要求。
例如,城市主干道应设置足够的路内停车位,商业区应设置足够的临时停车位等。
3. 停车位设置要求:停车位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如停车场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车行道和人行道,停车场内应设置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
4. 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太原市要求停车场建设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如停车场面积应符合规定,停车场内部设施应齐全,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等。
同时,太原市还要求加强停车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停车秩序和安全。
总之,太原市停车位建设标准旨在规范停车位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交通水平和服务质量。
通过合理的规划、设置要求和建设标准,可以确保停车位的合理布局和充足供应,满足城市交通需求,提高市民出行便利性和安全性。
关于加强城市停车场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城市停车场规范化建设的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7468c13914791711cc7917ac.png)
关于加强城市停车场规范化建设的建议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进入普通百姓家庭,私家车不断增加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停车难的问题。
一是对停车的地方没有很好的布局,就是布局了也不合理。
二是一些停车场被占用现象较为严重,一些规划中本来用于建设停车场的地方,却被人为改建成超市、休闲娱乐等经营性场所。
三是停车场规模小、数量少,在一些繁华的地区,人流车流相对集中,停车难以找到车位,为了能解决上述问题,我认为要加强城市停车场规范建设。
一、加强城市机构车停放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规划部门要将城市停车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规划,根据人流和车流情况在城市各区域建立规模不等、数量适中、功能齐全的停车场,特别要加强人流和车流密集地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大力兴建地下停车设施和地面立体停车设施。
二、加强店面小区停车设施建设,在新建的居民小区必须设立居民停车位和车库,将公共停车设施纳入居民小区配套设施统一规划和建设,对现有的居民小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停车场设施。
三、加强对停车场设施的监督管理。
对未经许可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整顿和清理,严禁将地下停车场占用,建立城市较完善的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制度、体系和网络,运用先进手段和方法,加强对停车设施的管理。
四、运用市场手段,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在城市停车场建设中,政府要把重点放在科学规划和系统管理上,而建设和运营上可以发挥社会的力量,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利用市场手段,集聚民资兴建停车设施,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政府从政策上给予积极支持。
关于加强城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发展的迅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和交通出行量增长迅猛,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交通拥堵、行车难、停车难等问题成为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
特别是伴随着我市机动车数量的持续增长,市区停车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城市交通发展的重要因素。
太原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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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一、前言停车问题一直是城市发展中必须考虑的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停车难问题逐渐凸显。
目前,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停车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城市交通流畅和市民出行的大问题。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各地政府纷纷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其中之一就是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
本文旨在介绍太原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设置标准与准则,以提高城市停车管理的能力。
二、标准与准则的制定必要性由于城市停车需求巨大,如果没有相应的规划和管理,不仅会加剧城市交通拥堵,还会对城市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制定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是必要的。
3.1 停车场的规划和设计为了满足市民对停车的需求,停车场应尽可能多地布置于居住和商业区域内。
此外,应为每个停车场设置宽敞舒适的候车区和便利的服务设施,例如公共厕所和便利店等。
在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应优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停车场的入口和出口应尽可能地便利,以制定合理的流动方案,减少交通堵塞情况。
(2)停车位应满足标准,并且必须保持地面的平整,以免对车辆造成机械损坏。
(3)停车场的设置应尽可能的满足市民对车位的需求。
(4)停车场应设有24小时的监控设备和相应的管理人员,以维护停车场内部的安全性和秩序性。
3.3 建筑物的停车位配套标准(1)住宅区:a.商品住宅:每100平方米住宅建筑应配置1个停车位。
b.保障性住房:每个住房应配置一个停车位。
c.其它特殊住宅:应按照实际停车需求配置。
(2)公共建筑:a. 规模较大的文化、教育、体育、会议、娱乐等公共建筑,按照人员容量占比配置停车位。
b. 军事建筑、机关事业单位、医院等,按照职工或用户数量占比配置停车位。
a.商场、超市、百货公司等零售业,每100平方米内部售卖面积配置1个停车位。
b. 酒店、宾馆、餐饮企业等服务业,每100平方米配置1.5个停车位。
c. 市场、物流中心、交易场所、三农市集等批发业,每100平方米配置2个停车位。
太原公交都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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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公交都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于浩
【期刊名称】《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4(22)1
【摘要】公交都市建设是一个全新理念和综合性的系统化工程.在理论上它需要政府规制、城市规划、城镇建设、市场运作等诸多方面的有力支撑,在实际运作中,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国家、企业及资方的协调落实.本文以太原城市及公交企业现状为范例,以公共交通的共性理论为依据,提出在太原城市“南迁东移”的发展战略过程中,推进关于公交都市建设的一些建议.
【总页数】4页(P64-67)
【作者】于浩
【作者单位】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03001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572.88
【相关文献】
1.公交企业在公交都市建设中的地位与任务 [J], 李永生;刘开元
2.天津在“公交都市”建设中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考 [J], 郭珉媛
3.创建“公交都市”太原市公共交通事业高速发展 [J],
4.太原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 刘素华
5.太原发力建设“公交都市”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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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太原市公交停车场站建设的建议
王星
城市公共交通是大众交通,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服务“窗口”。
随着太原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太原市的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日益加剧。
优先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便捷交通出行的必然要求。
而推进太原市“公交优先”战略必须遵循“财政支持优先、土地配置优先、路权使用优先”的原则,其中“土地配置优先”是极其重要的一环。
目前,太原市公交停车场站严重短缺滞后,安全隐患较多。
我市公交集团有停车场地26个,计462亩。
其中国有划拨9个,计270亩;租用农民土地建临时停车场17个,计192亩。
按照国家标准200平米/标准车,仅以现有公交车2357辆标准车计算,缺口为437亩;按照10辆标准车/万人计算。
缺口为574亩;按照12辆标准车/万人计算,缺口为743亩;按照15辆标准车/万人计算,缺口为996亩。
资料显示,太原市与全国省会城市相比,公交停车场站面积排在倒数第一,这和建设太原都市经济圈,根本上改善出行环境,实现服务全省,影响全国,吸引世界的目标,相差甚远。
因此,大幅增加公交营运场站规模势在必行。
即便如此,目前太原市仍有218辆公交车常年露宿街头,占道停放,从而给车辆维修和营运调度带来极大困难。
最为严重的是,我市高新区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公交停车场,该区内仍有80多辆公交车露宿街头。
既影响交通安全也影响市容观瞻,极不安全,隐患较大。
而现有的公交停车场内车辆停放也十分拥挤,车与车之间的距离低于国家标准0.9米,不符合消防规定,一旦发生火灾,车辆将难以疏散,安全问题非常突出。
此外,去年我市新购置公交车333辆,今年市政府又安排购置300多辆,这样随着我市公交车数量的大幅增加,与公交停车场地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另一方面,位于九丰路由太原市公交总公司控股的太原电车公司、同航巴士有限公司等停车场与太原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隔九丰路相临。
据了解,目前实际情况是,太原市公交公司与旧机动车交易中心都不能满足公交出行与旧机动车交易对停车场地的需求。
2009年太原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仅场内月机动车交易量最高已突破2000辆,且随着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旧机动车交易必将日趋活跃。
此外该交易中心还承担着新车上牌,车辆年检的项目内容。
尽管交易中心占地面积3.4万平方米,可停放1500辆小型机动车,但也越来越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机动车便道交易,随意停放现象非常突出,造成的每日交通拥堵,公共汽车发(收)车与旧机动交易、年检、上户互相干扰,更是不足为奇,也使得交警部门不得不抽调专门警力,每日进行不间断交通疏导,以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建议:
1、太原市政府从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大局从发,大力推进公交优先,畅导绿色出行,积极调整公交发展规划,改善交通拥睹现状,高度重视太原市公交公司停车场建设,认真调研论证,倾听民声,问计于民,权衡利弊。
2、当前最为科学经济和可行的是搬迁九丰路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将旧机动车交易中心继续北移,远离城市人口密集区。
如可在尖草坪区柴村镇、向阳镇、阳曲镇等地重新选址建设,而将此地块全部划归为公交停车场,改善提升全市公交车维护保养场地设施,为大幅提升太原公共交通水平,增加公交车辆,缓解我市公交停车场地的严重短缺状况,提供场地空间。
3、尽快在我市高新区内选址,划出一块公交停车场站用地,以方便高新区居民的出行。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