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达地区民间金融贷款利率定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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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达地区民间金融贷款利率定价研究

摘要:通过研究经济发达地区民间金融的特点、民间金融利率与正规金融利率的联系,解释了农户融资利率商的原因。提出了缓解农村金融市场资源短缺的两个思路。

关键词:民间金融;利率;研究

一、经济发达地区民间借贷特点

经济发达地区经济贸易频繁,民间借贷逐渐显现出市场化的趋势,2009年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对辖内100户有民间借贷业务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55家企业、45家个体经营者)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发现民间借贷出现了新的特点。

民间借贷的活跃,催生出现职业放贷人。33%的被调查者在2008年3季度到2009年1季度期间既借入过资金又借出过资金,67%的被调查者在此期间仅借人过资金。随着民间资本的扩大,一些专业的放债人应运而生。如胶南从事手推车制造的一家企业,其自有资金比较充裕,受金融危机影响国外订单减少,于2008年11月份停产,该企业停产后先后向3户企业出借资金648万元,借贷年利率在14%~25%之间,期限一般为3个月左右。该企业目前聘请了一位商业银行内退的人员管理业务,对每笔贷款进行详细考察。如该企业对一家企业放款152万元,由借款企业的3位主管分别担保30万元、82万元、40万元,如果企业到期不能归还,3位主管负有连带还款责任。这次调查发现了3家类似的退出生产领域专门从事放贷收息的企业。

利率区间相对集中,民间借贷利率有所下降。17%的被调查者借款的年利率在10%以下,63%的被调查者借款的年利率在10%-15%(含)之间,14%的被调查者借款的年利率在15%-30%(含)之间,6%的被调查者借款的年利率在30%以上。随着民间借贷市场中信息透明度的不断提高。民间借贷资金的日益集中,民间借贷利率与资金供求状况的关联度越来越高,利率区间表现出明显的集中,说明市场利率的日趋理性。

民间借贷利率定价根据借款主体用途、金额多少、期限、抵押物等协商确定,同时还受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随着宏观调控政策通过各种渠道传导到社会各类经济体,民间借贷利率有所下降,有85%的被调查者认为借款利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或者持平,仅有15%的被调查者认为借款利率有所上升。据对民间借贷公司的了解,从年初开始青岛市区的多家民间借贷公司调低了借贷利率,20万元以下的借贷年利率为10%-12%左右:50-100万元的借贷年利率为13%-14%;100万元以上的大额借款年利率为15%-16%,利率水平普遍比去年降低丁2%,比2007年借贷利率最高峰时降低了4%左右。

根据民间借贷利率监测,经济不发达地区民间借贷利率比发达地区民间借贷利率高2-3个百分点。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民间资金短缺,中介服务机构少,信息不对称,利率较高。经济发达市区民间资金宽松,民间借贷中介服务机构竞争激烈,银行服务完善,利率相对较低。

民间借贷趋于组织化,借贷的方式更加正规。55%的被调查者表示获得民间借贷的途径是通过民间借贷中介机构,45%的被调查者表示是通过熟人朋友介绍获得借款,中介机构在日益“阳光化”的民间借贷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民间借贷资金来源更加广阔,放贷更加组织化、专业化。37%的被调查者采用打欠条方式,29%的被调查者采用抵押方式,20%的被调查者采用第三者担保方式进行民间借贷,采取口头协议方式的仅占7%,采取质押方式的仅占7%。调查显示,在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因借贷双方多为亲朋、熟人,借贷程序简单、随意,多采取打借条或者口头约定的方式。在经济发达地区民间借贷手续呈现正规化,不仅需要签定正式合同,详细标明金额、利率、期限、违约责任等,且金额较大的借款多做抵押。抵押物的范围更加广泛,动产、不动产、物品使用权以及其他权利均在抵押品范围以内。如胶南市王台镇部分蔬菜大棚成为抵押物,琅琊镇养殖户用养殖水域的使用权进行抵押,通过民间借贷公司操作的贷款抵押物多为房产等不动产。

民间借贷规模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明显。自2008年9月份货币政策由紧缩变为适度宽松后,银行贷款规模迅速增加,民间借贷在企业融资中的比例有所下降。19%的被调查者向银行提出过贷款申请但没有获批,22%的被调查者没有向银行提出过贷款申请,51%的被调查者获得过银行贷款或票据融资支持。22%的被调查者2009年1季度通过民间借贷借人的资金在全部融资额中的占比上升;37%的被调查者通过民间借贷借人的资金在全部融资额中的占比下降:41%的被调查者通过民间借贷借入的资金在全部融资额中的占比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经济发达地区民间金融利率与正规金融利率具有同向性

农村民间金融的利率通常由借贷双方自由决定,没有任何政府干预,因而这更接近于内生性的市场化利率,是局部金融市场资本稀缺程度和资金价格的真实反映。由于民间金融活动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分散性,其利率呈现出多样化、多元化的特点。支大林(2009)根据利率由高到低排列将民间借贷利率分3种情况:零利率或低利率、中等利率和高利率。从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的民间借贷监测来看,小于同期基准利率0.9倍的农村民间利率认定为零利率或低利率,将介于同期基准利率0.9-4倍的农村民间利率认定为中等利率,而将高于同期基准利率4倍以上的农村民间利率认定为高利率。零利率或低利率主要体现在以互助互济为原则的借贷形式中,即借贷本身并不完全为了获取利息,而是为了互相帮助以应付生产和生活中的紧急情况,如季节性的生产资金调剂、建房、婚丧嫁娶、生病等。高利率的民间借贷主要是无抵押的民间借贷。青岛农村地区用于生产经营目的的民间借贷利率多是在基准利率0.9-4倍区间的中等利率水平。

就民间金融市场而言,当正规金融利率上涨时,理性的民间金融会提高借贷利率,以获得更多的利息收入,而不会做出相反的选择。这样看正规金融提高利率水平有拉升民间金融利率水平的作用。正规金融利率下降时,民间金融为了维持市场占有率。也会相应地调低利率水平。民间金融的利率水平从动态的角度看一般会随着正规金融利率水平而同向上升或下降。从青岛市对民间借贷的实际监测数据来看,结论也是如此。

三、经济发达地区民间金融利率与正规金融贷款规模具有相关性

现代信贷配给理论的研究始于Rossa(1951)的资金可获得性学说。该学说的主要思想观点是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引起商业银行重新安排其资产组合,使商业银行倾向于通过信贷配给而不是提高贷款利率来达到降低贷款数量的目的。由于政府报出的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出清时的利率,导致在这一利率水平时市场对贷款存在超额需求的情形。

在发展中国家,从正规金融部门融资的成本较低,由于利率上限政策,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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