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工作条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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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工作条例

共青团工作条例

共青团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共青团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团组织的职责第三章团干部的职责与选拔培养第四章团员的发展与教育管理第五章团的制度第六章团的活动第七章战时团的工作第八章团旗、团徽、团歌的使用第九章党组织、政治机关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共青团工作(以下简称军队共青团工作),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共青团在军队中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中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第三条共青团在军队旅、团级单位和以培养生长干部为主的院校及士官学校设立委员会,在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设立总支部,在连队和相当于连队的单位设立支部。

第四条共青团在军队中的各级团员代表大会(团员会)和它产生的委员会是共青团在各该单位的领导机关。

各级团员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产生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要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条军队共青团工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紧紧围绕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始终坚持我军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在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中贡献智慧和力量;第六条军队共青团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要求,坚持用科学理论和现代军事科技知识武装团员、青年,动员组织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军队建设,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青年军人,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完成任务的突击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第七条军队共青团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团的思想教育,帮助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提高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弓l导团员、青年学习成才、爱军精武,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活跃军营生活,促进部队中心任务完成;组织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共青团工作制度范文(3篇)

共青团工作制度范文(3篇)

共青团工作制度范文德兴初级中学团支部德兴初级中学共青团工作制度汇编目录一、团支部工作条例二、支部团员大会制度三、团支部学习制度四、团员发展工作制度五、团员证管理制度六、团籍管理制度七、团费收缴及管理制度八、团干部、团员考核制度一、团支部工作条例第一条团支部是共青团在企业中的基层____,其主要任务是。

•在党____和上级团____的领导下,用____思想教育团员青年,用____、____思想、____和“____”重要思想武装青年的头脑。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教育、引导、服务为职能开展团支部的各项活动,•使团员青年在思想、文化、技能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合格的祖国建设后备军。

第二条团支部必须大力加强团的建设,不断提高团____的战斗力,在团的活动中,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加强团内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加强____纪律性,充分发挥团____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注意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团结全体团员青年共同进步。

第三条团支部要在同级党____和上级团____的领导下,针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深入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广泛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经常向党____请示、汇报团的工作,反映团员青年的呼声,关心团员、青年的成长。

第四条团支部建制(一)团支部由支部书记、团干部、各团员组成。

(二)团支部书记应品德高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并经支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也可由院团委或同级党____直接任命产生。

(三)团支部书记须经上级团委或同级党____批准,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____主义、____思想、____和“____”重要思想,____团员青年上好团课,坚持开展正常的团日活动,使团员青年在政治上同____保持一致性。

(二)认真完成党和上级团____交给的各项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团员青年的思想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注重做好后进青年的转化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共青团工作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共青团工作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共青团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团组织的职责第三章团干部的职责与选拔培养第四章团员的发展与教育管理第五章团的制度第六章团的活动第七章战时团的工作第八章团旗、团徽、团歌的使用第九章党组织、政治机关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共青团工作(以下简称军队共青团工作),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共青团在军队中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中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第三条共青团在军队旅、团级单位和以培养生长干部为主的院校及士官学校设立委员会,在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设立总支部,在连队和相当于连队的单位设立支部。

第四条共青团在军队中的各级团员代表大会(团员会)和它产生的委员会是共青团在各该单位的领导机关。

各级团员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产生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要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条军队共青团工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紧紧围绕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始终坚持我军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在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中贡献智慧和力量;第六条军队共青团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要求,坚持用科学理论和现代军事科技知识武装团员、青年,动员组织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军队建设,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青年军人,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完成任务的突击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第七条军队共青团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团的思想教育,帮助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提高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弓l导团员、青年学习成才、爱军精武,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活跃军营生活,促进部队中心任务完成;组织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共青团工作制度范文

共青团工作制度范文

共青团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共青团工作的组织和运行,提高共青团组织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共青团工作人员。

第三条共青团工作的目标是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团结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弘扬时代精神,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共青团工作分为各级团组织和团支部两个层级,实行严密的组织管理。

第五条团组织是共青团工作的最基层组织,要依据团章,按照民主、科学、依法原则选举产生。

第六条团支部是团组织的基本单位,由团员自行组织并自愿加入,每个团支部设立团支书一名,负责组织团内事务。

第七条团组织要加强与上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联系,做好工作汇报和协调沟通,确保共青团工作与上级工作一致。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八条共青团工作的任务是团结青年团员,发动和组织青年参与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以及教育、培养、引导他们发展积极向上的品质和力量。

第九条共青团工作的重点是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工作、群众工作和服务青年工作,推动青年发展、成长和参与社会主义建设。

第十条共青团工作要积极培养青年的意识和主责意识,加强青年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一条共青团工作要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各级团组织和团员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主要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和处分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绩效好的团组织和团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绩效差的团组织和团员予以警告和惩处。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工作制度的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对于严重违纪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以上就是共青团工作制度的范文,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共青团工作条例范文

共青团工作条例范文

共青团工作条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规范团的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各级组织。

第三条共青团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持和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共青团的组织系统包括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和基层团组织。

第五条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团的代表大会及其产生的委员会。

第三章团的基层组织第六条基层团组织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应根据团员人数和工作需要设立。

第七条基层团组织的主要任务包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团员参与社会实践;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现和培养青年人才。

第四章团员第八条团员是共青团的主体,享有团章规定的权利,履行团章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团员应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接受团的教育和培训,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五章团的干部第十条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骨干,应具备以下条件:坚定的政治方向;良好的业务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工作作风。

第十一条团的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第六章团的纪律第十二条共青团应加强纪律建设,团员和团组织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

第十三条对违反团的纪律的团员和团组织,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七章团的经费和资产第十四条团的经费来源包括团员交纳的团费、社会捐助、政府资助等。

第十五条团的资产归团组织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损坏。

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共青团中央。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共青团工作制度模版

共青团工作制度模版

共青团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共青团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组织管理,制定本工作制度模版。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全体共青团工作人员,其宗旨是为了团员的身心健康成长,为广大青年群体提供服务和支持。

第三条共青团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团组织的相关规定,维护组织形象,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共青团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能力,不得从事与共青团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第五条共青团工作人员应当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保密制度和廉洁纪律,不得泄露团内机密及他人隐私,不得收受贿赂或谋取其他非法利益。

第六条共青团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工作时间要求,不得擅自离岗、逃离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提前向上级汇报并获得批准。

第七条共青团工作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参加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适应工作需求。

第八条共青团工作人员应当秉承服务青年的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恪守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为青年群体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共青团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组织的统一领导,根据工作任务完成工作。

第十条共青团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组织的安排和指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科学、规范、高效。

第十一条共青团各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第十二条共青团工作人员应当密切团员关系,及时了解并解决团员中的问题和困难,鼓励团员积极参与团组织的活动与任务。

第十三条共青团工作人员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团员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覆盖面。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共青团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完成上级组织的任务,向上级组织提供工作报告和决策建议;2. 负责团组织的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3. 组织青年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志愿服务意识和实践能力;4. 协助团组织进行青年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5. 组织开展各类竞赛、讲座、交流活动,促进团员的全面发展;6. 开展团员日常管理工作,关心青年群体的生活和学习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7. 组织开展各类青年才艺展示活动,培养和发掘青年人才;8. 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最新共青团工作条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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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共青团工作条例范本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W G1004-04共青团工作条例为了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使公司共青团工作充满生机活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特制定本条例。

1.基本任务1.1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

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同时,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1.2 当好公司党委的助手,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配合党委做好青年工人中的推优入党工作。

1.3 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1.4 加强团的自身建设1.4.1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团总支和直属支部的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

1.4.2 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制定汇报制度、会议制度以及管理条例、奖励条例和处分条例等,有计划地做好团的经常性工作,实行科学化管理。

1.4.3 对团员加强团的基础知识教育,教育团员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广泛开展”争当合格共青团员”活动。

1.4.4积极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1.5 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1.6 在青年工人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青年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技术进步和各项管理工作.2. 管理条例2.1 岗位责任制。

共青团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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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集团***公司委员会工作条例及资料汇编二00二年十二月第一部分****集团****公司团组织工作条例*******集团*****公司委员会目录1、团组织工作条例-------------------------------------------------------------32、附一: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实施细则---------------------------------113、附二:青年突击队工作实施细则---------------------------------------154、附三:“推优”工作实施细则-------------------------------------------195、附四:流动团员管理细则----------------------------------------------- 226、附五:基层团组织选举工作细则-------------------------------------- 247、附六:团组织经费管理工作细则-------------------------------------- 288、附七:工作条例编制依据----------------------------------------------- 33****集团***公司团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我公司团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各级团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企业、服务青年”为工作宗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促进公司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发展壮大。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按照《团章》和其他有关规定与党的组织同步建立基层团组织。

共青团组织工作条例

共青团组织工作条例

共青团组织工作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维护团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团员素质,根据团章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全院共青团员要自觉遵守本条例,不断增强团的组织观念,在学习、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团支部是团的最基层组织,要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团支部的工作水平。

第一章组织关系和团费第一节组织关系的转接第四条团员入学或来院工作时,须带团员证到院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团员证在原单位没有办理转出手续的,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来院后5个月内尚未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又无正当理由,则视为自动脱团。

第五条团员因退学、转学、毕业或调动、辞职等原因离开学院,应持所在团总支证明和团员证到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第六条团员因学院内部调整,应持团总支证明到团委办理院内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七条团员因休学、外出学习半年以内等情况暂时离校,可不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凭团员证证明团员身份。

第二节团费第八条团员要自觉交纳团费。

第九条凡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动离团处理。

第十条团员入党后,只交党费,不交团费。

第十一条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应按时交纳团费。

第三节团员证第十二条团员证是团员团籍的证明,凡我院团员必须持有团员证。

第十三条团员证的颁发范围:1、按团章规定的手续入团的团员。

2、担任团干部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第十四条团员在参加需证明团员身份的团内或有关社会活动时,可用团员证证明其身份。

第十五条团员在参加基层团组织召开的团员大会选举和进行重大问题表决时,应持团员证确认团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六条临时外出的团员,凭团员证参加当地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七条团员要参加年度团籍注册,这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一般每年12月份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主要内容是:1、以组织生活的形式,由团员汇报一年中参加团的活动情况和个人思想状况。

【实用】共青团工作条例-(岗位制度及工作职责)

【实用】共青团工作条例-(岗位制度及工作职责)

共青团工作条例一、总则1、为了适应医院改革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改进和加强共青团工作,依据《团章》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2、共青团组织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突击队。

3、医院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武装青年,努力把我院青年职工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为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和建设发展作贡献。

4、医院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党委满意、社会满意、青年满意”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根据青年特点,尽力活跃共青团的工作和组织生活,把“关怀—服务”作为每一个共青团员的行为准则,充分体现两个文明建设的要求,力求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5、院团委接受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直接领导,并对医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负责。

医院党委书记主管共青团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1、协助党委和院长做好青年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⑴认真引导青年职工正确认识改革,积极投身改革,努力促进医院改革的健康发展。

⑵认真对青年职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社会主义公德教育,形势、政策、法律及职业道德等教育,不断提高青年职工思想道德修养。

⑶教育青年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树立病人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

⑷经常了解研究青年职工的思想和需求。

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的思想工作。

调动和保护青年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⑸积极做好后进青年的转化工作。

⑹积极做好团干、团员积极分子入党的推荐工作和青年发展工作。

2、配合医院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团结和带领青年职工积极开展争当“优质服务标兵”、“岗位能手”活动,为促进医院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1) 根据医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

精选-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条例-word范文

精选-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条例-word范文

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维护团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团员素质,根据团章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全厂共青团员要自觉遵守本条例,不断增强团的组织观念,在学习、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团支部是团的最基层组织,要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团支部的工作水平。

第一章组织关系和团费第一节组织关系的转接第四条团员进入xx单位工作时,须带团员证到xx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团员证在原单位或者所毕业院校没有办理转出手续的,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来厂后5个月内尚未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又无正当理由,则视为自动脱团。

第五条团员因调动、辞职等原因离开xx单位,应持所在团支部证明和团员证到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第六条团员因工作需要在厂内部调整,团支部应及时出据证明到xx团委并及时办理厂内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七条团员因休学、外出学习半年以内等情况暂时离厂,可不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凭团员证证明团员身份。

第二节团费第八条做好团费收缴工作,不仅可以给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主要的是可以加强团员的组织观念。

团员要自觉交纳团费,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与岗位工资一半之和收入在400元以下者,交纳其月工资收入的0.5%,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对不按规定交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九条每年6月底、12月底各团支部分别要将团费交至xx团委,年终由xx团委向省公司团委上缴团费。

个别支部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交纳团费的,经xx团委批准后,可以缓交。

第十条团员入党后,只交党费,不交团费。

第十一条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应按时交纳团费。

第十二条团费由xx团委统一管理。

并建立和健全团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单独立户存入银行,不得同团的其他经费混在一起。

xx团委在收到下级团组织上缴的团费时,应出具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

共青团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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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任务1。

1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

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同时,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1。

2 当好公司党委的助手,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配合党委做好青年工人中的推优入党工作。

1。

3 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1。

4 加强团的自身建设1。

4。

1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团总支和直属支部的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

1。

4。

2 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制定汇报制度、会议制度以及管理条例、奖励条例和处分条例等,有计划地做好团的经常性工作,实行科学化管理。

1。

4。

3 对团员加强团的基础知识教育,教育团员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广泛开展”争当合格共青团员”活动。

1。

4。

4积极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1。

5 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和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最新-共青团工作条例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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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工作条例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1004-04共青团工作条例为了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使公司共青团工作充满生机活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特制定本条例。

1基本任务11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

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同时,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12当好公司党委的助手,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配合党委做好青年工人中的推优入党工作。

13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14加强团的自身建设141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团总支和直属支部的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

142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制定汇报制度、会议制度以及管理条例、奖励条例和处分条例等,有计划地做好团的经常性工作,实行科学化管理。

143对团员加强团的基础知识教育,教育团员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广泛开展"争当合格共青团员"活动。

144积极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15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16在青年工人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青年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技术进步和各项管理工作2管理条例21岗位责任制。

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负责,勇于开拓创新,力求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共青团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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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工作条例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共青团工作条例为了加强团组织地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团地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团组织地战斗力和凝聚力,使公司共青团工作充满生机活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特制定本条例.基本任务根据公司党委地要求和共青团工作地特点,做好团员青年地思想政治工作,有目地、有计划地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地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地基本知识教育等.经常了解团员青年地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青年地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地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当好公司党委地助手,加强团组织地思想建设,配合党委做好青年工人中地推优入党工作.关心团员地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地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地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加强团地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地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团总支和直属支部地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地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团地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制定汇报制度、会议制度以及管理条例、奖励条例和处分条例等,有计划地做好团地经常性工作,实行科学化管理对团员加强团地基础知识教育,教育团员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广泛开展"争当合格共青团员"活动积极做好团地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表彰团地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并给予适当地物质奖励.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在青年工人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地活动,使广大青年以主人翁地姿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技术进步和各项管理工作. 管理条例岗位责任制.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必须明确自己地职责范围,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负责,勇于开拓创新,力求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制.在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和独创性,同时加强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实行制度管理,《博盈投资共青团工作条例》是团内管理制度化地具体措施,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团员发展制度发展团员工作是团地建设地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团组织地一项经常性工作.发展团员工作地原则是坚持有领导、有计划进行地原则;坚持保证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地先进青年地群众性组织原则;坚持入团自愿地原则;坚持严格履行入团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地原则团员发展一般每年月份进行一次.确定发展对象地基本条件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地青年.承认团地章程,愿意参加团地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团地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地,并向所在团支部提交了入团申请书地有志青年具有较高地思想觉悟,了解团地基础知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诚实谦虚,实事求是,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综合素质较好,生产和工作中有朝气、有活力.接收团员地组织程序申请人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书后,可由团支部指派或本人约请对其比较了解、思想水平比较高,掌握团地基本知识地两名团员做其入团培养人和介绍人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并向团支部说明被介绍人地思想、表现和经历.团支部委员会以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团内外对申请人地意见和反映,并在参考工作技能和激情、平常表现等方面地情况后,确定为发展对象经过团支部团员大会讨论通过,将拟发展对象地入团材料及团支部讨论意见报公司团委审核,审核材料包括入团申请、思想汇报、工作表现、评优情况等,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向团支部反馈经过团委审核同意地发展对象,由入团介绍人指导其填写《入团志愿书》,汇同发展对象地有关情况一并上报公司团委审查批准经过团委审查批准地新团员,由团委组织部备案.所在团支部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及时同新团员谈话被批准入团地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汇报制度团组织要定期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公司团委每年至少向公司党委全面汇报工作二次,各团支部每月向团委和同级党支部汇报一次.团内举办重要活动前后、决定重大奖惩之前,必须向相应党组织汇报,征求意见各级汇报可采取口头汇报、会议交流、书面汇报、检查会议记录和工作手册等方式进行.团员每年至少向团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可以在民主生活会上发言,也可以个别谈心或书面汇报.思想汇报内容包括自己对党、团、国家大事地看法和认识,以及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所碰到地思想认识问题团委要认真听取各团支部和团员地汇报,及时进行分析、归纳,以便有效地制定工作计划,调整工作安排. 会议制度各级团组织必须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月开一次会,总结前段工作,解决存在地问题,布置后段工作任务,每次会议完毕后必须有书面记录,备案存档每三年召开一次全公司团员代表大会.坚持开短会、开好会,尽量少开会地原则,能个别解决地不开会,能用电话、书面、口头通知等形式解决地不开会任何会议,主持人必须严肃会议制度,充分发扬民主.. 奖励和处分条例奖励条例团内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不定期给予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地先进个人和集体通报表扬.通报表扬要写简要材料.授予荣誉称号要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公司团委批准,还必须经团员所在单位地党组织审查同意.授予荣誉称号要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存入团员档案或人事档案处分条例团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查看、开除团籍.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团总支审核,送公司团委审批;留团查看、开除团籍由支部大会讨论并报院团委审批团员处分上报材料应有团支部大会通过意见,(会议时间、地点、到会情况、讨论结果)犯错误人简况(姓名、年龄、入团时间、现任职务)和所犯错误地主要事实及犯错误人书面检讨一份,连同处分材料装入档案处分决定做出以后,如本人不服,可向上级团组织提出申诉,并享有要求有关组织答复地权利.若受处分人无理取闹,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地,经批评教育仍无效,则应及时把处分决定和本人意见一起报公司团委,经调查核实后,加重处分处分时间,从上一级团组织批准之日算起,在没有批准之前,不能剥夺团员地权利留团查看处分,在查看期间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做入团介绍人,其他权利与一般团员相同,查看期间可根据本人表现来决定延长查看日期或提前恢复团员权利改变或撤消对团员地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做出书面决定公司团委批准..团委岗位职责团委书记职责主持团委全面工作,及时传达党委和上级团委地指示、决议,经常向党委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年工作计划地初步意见,经团委会充分讨论后,制定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团委办公会议和团支部书记会议,讨论团地工作.加强团委班子地团结,搞好团委班子地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关心团干部地思想、学习、工作与生活,抓好团地组织建设和干部培训,进行经验交流,努力提高团干队伍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地积极性和独创性,努力提高他们地各方面地素质,为他们地成长铺路搭桥.集中力量抓好各阶段地中心工作,并经常督促和帮助各部门抓好日常工作.协调好各方面地关系,主动争取党委地重视和各方面地支持,努力完成团地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地有关事宜. 开展调查工作,熟悉团情,掌握青年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地方法.负责团内经费地审批.团委干事职责.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和日常事务,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深入到青年工人当中,及时收集和反映来自各方面地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团委书记汇报.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大型活动地组织和落实工作.负责团费地收缴,团员关系地接转和团员证注册工作.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进行有意义地活动..团支部工作团支部在公司团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团支部要领会、执行上级团组织地指示精神,经常向团委请示汇报工作团支部工作范围配合部门负责人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发挥团员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安排团组织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活动.. 发展新团员,开展"两优一先"创建活动.. 关心团员青年地切身利益,积极反映他们地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地各种困难鼓励团员积极要求入党,不断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团员积极分子地要求和情况,协助团委做好积极分子地培养工作团支部组织生活地内容对团员进行党地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式任务教育.对团员进行团地知识和团地传统教育.讨论团地工作任务,检查团员完成团地工作任务情况.在团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团员进行党地基础知识教育.团支部组织生活地形式可采取上团课、报告会、民主生活会、演讲、讲座、参观访问、联谊活动、竞赛等形式团支部组织生活每月至少一次,民主评议每年召开一次.团支部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对团员参加团地组织生活情况要进行考核团员团籍注册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时间在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有下列情况之一地,应予暂缓注册.不按时交纳团费者.受团内撤消团内职务以下团纪处分或行政处分时间不足三个月者;受留团查看处分地团员查看期间暂缓注册对民主评议工作不积极,个人总结不认真者.年度内累计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累计五次以上不参加集体活动者和连续半年以上不做团组织分配地工作,经帮助教育不改者不支持团支部工作,经常出难题者.. 不严格要求自己,经常违犯公司规章制度,履教不改者. 其它由团组织认定应予暂缓注册地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地,不予注册,团内除名. 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团员地.受暂缓注册处理,暂缓期满后仍无改变地团员.因各种原因被依法判刑、被劳动教养及其他错误性质严重地受到开除处分地团员.连续半年不交纳团费,自行脱团地团员.其它由团组织认定应不予注册地.团籍注册程序. 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由团支部提出注册方案,与民主评议其它结果和决议一并报团委批准.由团委干事在团员证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专用章.将注册后地团员证发给团员.. 本《条例》从下发之日起开始生效,今后团内一切规章制度均以《条例》为依据,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团员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附加说明本条例由公司团委编制本条例由公司团委负责解释本条例主要起草人:张辛戒本条例主要审定人:发布日期:年月日版本号:受控(编号章):。

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条例 (3)

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条例 (3)

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条例。

第三章团内奖励第二十七条团内表彰荣誉称号主要有:1.优秀团员;2.优秀团;3、五四红旗;4、优秀团小组;5、优秀团小组长。

每年评定一次,一般每年10月底前结束。

第二十八条评选比例。

先进按全厂支部数的25%左右评选;优秀团员以支部为单位计算,一般掌握在10%,其中,被评为五四红旗的优秀团员可达到15%;评选优秀团一般掌握在中团总数的20%,被评为五四红旗的可按团总数的30%评选。

第二十九条对团内各类先进个人称号获得者,予以表彰,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团内各类先进个人称号。

1、在表彰年度内受厂纪、团纪处分的团员;2、在团的各项活动中,无故不参加者;3、无正当理由拒绝书记、支部的合理工作安排者。

4、书记无故缺席支部书记会议三次及以上者;无故迟到三次及以上者;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团内各类先进集体称号。

1、支部有受厂纪、团纪处分的团员;2、无故未完成xx团委开展的各项活动达二次及以上者;无故未完成年初计划活动内容二项及以上者;3、故拒绝xx团委、支部的合理工作安排者;第四章团内处分第三十二条为了加强团的纪律,维护团的先进性,对违犯团的纪律的团员本着教育为主、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给予必要的团纪处分。

第三十三条团内处分分下列5种:1、警告;2、严重警告;3、撤消团内职务;4、留团察看;5、开除团籍。

第三十四条留团察看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或1年。

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能做入团介绍人和团。

在留团察看期间,确实改正了错误,应及时恢复其团员权利;对表现突出的可以提前解除察看处分;如坚持其错误不改,应开除团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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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共青团工作条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42529共青团工作条例Model Communist Youth League Work Regulations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WG1004-04共青团工作条例为了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使公司共青团工作充满生机活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特制定本条例。

1.基本任务1.1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

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同时,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1.2当好公司党委的助手,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配合党委做好青年工人中的推优入党工作。

1.3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1.4加强团的自身建设1.4.1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团总支和直属支部的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

1.4.2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制定汇报制度、会议制度以及管理条例、奖励条例和处分条例等,有计划地做好团的经常性工作,实行科学化管理。

1.4.3对团员加强团的基础知识教育,教育团员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广泛开展"争当合格共青团员"活动。

1.4.4积极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1.5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1.6在青年工人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青年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技术进步和各项管理工作.2.管理条例2.1岗位责任制。

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负责,勇于开拓创新,力求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分工负责制。

在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和独创性,同时加强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2.3实行制度管理,《博盈投资共青团工作条例》是团内管理制度化的具体措施,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3.团员发展制度3.1发展团员工作是团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发展团员工作的原则是坚持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原则;坚持保证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原则;坚持入团自愿的原则;坚持严格履行入团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3.2团员发展一般每年5月份进行一次。

3.3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3.3.1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

3.3.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并向所在团支部提交了入团申请书的有志青年。

3.3.3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了解团的基础知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3.4诚实谦虚,实事求是,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3.5综合素质较好,生产和工作中有朝气、有活力。

3.4接收团员的组织程序3.4.1申请人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书后,可由团支部指派或本人约请对其比较了解、思想水平比较高,掌握团的基本知识的两名团员做其入团培养人和介绍人。

3.4.2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并向团支部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3.4.3团支部委员会以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团内外对申请人的意见和反映,并在参考工作技能和激情、平常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后,确定为发展对象。

3.4.4经过团支部团员大会讨论通过,将拟发展对象的入团材料及团支部讨论意见报公司团委审核,审核材料包括入团申请、思想汇报、工作表现、评优情况等,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向团支部反馈。

3.4.5经过团委审核同意的发展对象,由入团介绍人指导其填写《入团志愿书》,汇同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一并上报公司团委审查批准。

3.4.6经过团委审查批准的新团员,由团委组织部备案。

所在团支部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及时同新团员谈话。

3.4.7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3.4.8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4.汇报制度4.1团组织要定期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公司团委每年至少向公司党委全面汇报工作二次,各团支部每月向团委和同级党支部汇报一次。

团内举办重要活动前后、决定重大奖惩之前,必须向相应党组织汇报,征求意见。

4.2各级汇报可采取口头汇报、会议交流、书面汇报、检查会议记录和工作手册等方式进行。

4.3团员每年至少向团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可以在民主生活会上发言,也可以个别谈心或书面汇报。

思想汇报内容包括自己对党、团、国家大事的看法和认识,以及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所碰到的思想认识问题。

4.4团委要认真听取各团支部和团员的汇报,及时进行分析、归纳,以便有效地制定工作计划,调整工作安排。

5.会议制度5.1各级团组织必须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月开一次会,总结前段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后段工作任务,每次会议完毕后必须有书面记录,备案存档。

5.2每三年召开一次全公司团员代表大会.5.3坚持开短会、开好会,尽量少开会的原则,能个别解决的不开会,能用电话、书面、口头通知等形式解决的不开会。

5.4任何会议,主持人必须严肃会议制度,充分发扬民主。

6.奖励和处分条例6.1奖励条例6.1.1团内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6.1.2不定期给予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通报表扬。

通报表扬要写简要材料.6.1.3授予荣誉称号要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公司团委批准,还必须经团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审查同意。

授予荣誉称号要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存入团员档案或人事档案6.2处分条例6.2.1团内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查看、开除团籍。

6.2.2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团总支审核,送公司团委审批;留团查看、开除团籍由支部大会讨论并报院团委审批。

6.2.3团员处分上报材料应有团支部大会通过意见,(会议时间、地点、到会情况、讨论结果)犯错误人简况(姓名、年龄、入团时间、现任职务)和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及犯错误人书面检讨一份,连同处分材料装入档案。

6.2.4处分决定做出以后,如本人不服,可向上级团组织提出申诉,并享有要求有关组织答复的权利。

若受处分人无理取闹,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的,经批评教育仍无效,则应及时把处分决定和本人意见一起报公司团委,经调查核实后,加重处分。

6.2.5处分时间,从上一级团组织批准之日算起,在没有批准之前,不能剥夺团员的权利。

6.2.6留团查看处分,在查看期间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做入团介绍人,其他权利与一般团员相同,查看期间可根据本人表现来决定延长查看日期或提前恢复团员权利。

6.2.7改变或撤消对团员的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做出书面决定公司团委批准。

7.团委岗位职责7.1团委书记职责7.1.1主持团委全面工作,及时传达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经常向党委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年工作计划的初步意见,经团委会充分讨论后,制定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

7.1.2定期召开团委办公会议和团支部书记会议,讨论团的工作。

7.1.3加强团委班子的团结,搞好团委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关心团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与生活,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培训,进行经验交流,努力提高团干队伍素质。

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独创性,努力提高他们的各方面的素质,为他们的成长铺路搭桥。

7.1.4集中力量抓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并经常督促和帮助各部门抓好日常工作。

7.1.5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和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完成团的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

7.1.6.开展调查工作,熟悉团情,掌握青年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7.1.7负责团内经费的审批。

7.2团委干事职责7.2.1.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和日常事务,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7.2.2深入到青年工人当中,及时收集和反映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团委书记汇报。

7.2.3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大型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7.2.4负责团费的收缴,团员关系的接转和团员证注册工作。

7.2.5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进行有意义的活动。

8.团支部工作8.1团支部在公司团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团支部要领会、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经常向团委请示汇报工作。

8.2团支部工作范围8.2.1配合部门负责人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8.2.2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8.2.3安排团组织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

8.2.4.发展新团员,开展"两优一先"创建活动。

8.2.5.关心团员青年的切身利益,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8.2.6鼓励团员积极要求入党,不断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团员积极分子的要求和情况,协助团委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8.3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8.3.1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式任务教育。

8.3.2对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团的传统教育。

8.3.3讨论团的工作任务,检查团员完成团的工作任务情况。

8.3.4在团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8.3.5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8.4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形式可采取上团课、报告会、民主生活会、演讲、讲座、参观访问、联谊活动、竞赛等形式。

8.5团支部组织生活每月至少一次,民主评议每年召开一次。

团支部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对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情况要进行考核。

9团员团籍注册制度9.1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时间在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9.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暂缓注册。

9.2.1不按时交纳团费者。

9.2.2受团内撤消团内职务以下团纪处分或行政处分时间不足三个月者;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查看期间暂缓注册。

9.2.3对民主评议工作不积极,个人总结不认真者。

9.2.4年度内累计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累计五次以上不参加集体活动者和连续半年以上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帮助教育不改者。

9.2.5不支持团支部工作,经常出难题者。

9.2.6.不严格要求自己,经常违犯公司规章制度,履教不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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