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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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保障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

价报告

大田县华阳光电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总投资1.2亿元,从事工业硅的生产和销售。现公

司拟技改新增年产3.2万吨高纯工业硅项目,项目采用国内高

效环保、节能的设备和先进工艺,经省经信委(闽经信原料[2015]593号)批复核准,项目达产后可实现新增销售收入3.6

亿元,新增税收600万元。因公司所在地(上京镇隆美村工业

园区)水资源匮乏,为解决长期以来生产用水不足难题,公司

计划在隆美村进行引水工程,该工程计划沿307省道226K+810m

至227K+130m铺设管道,经对项目施工现场勘查和审核,对项

目进行了风险分析,结果是该项目“可行”,评价组相关人员与

项目负责人沟通、收集,整理相关的评价资料,确定评价重点,

并调研评价项目周边情况,作为本安全评估报告的依据。

安全评价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和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2、施工期限是否合理。

3、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安全和通行安全的防护措施是

否科学、规范。

4、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一、设计和施工方案情况

1、工程位置:

大田县上京镇隆美村307省道226K+830M至227K+130M左侧(上京至大田方向)

2、工程概况

本项目经过公路全长约300米,水管材质为镀锌管,管径10cm,计划沿307省道左侧(上京至大田方向)铺设,管道埋深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控制在0.5米左右,管沟开挖采用人工作业。

二、施工工期安排

根据施工技术和现场施工条件,施工期计划10天。

三、保证共公路、公路附属设施的质量措施

1、由于管道铺设是沿公路绿化带及路基边缘施工,公路路面无须破坏,施工前见车辆可正常通行。

2、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及路政审批的项目进行施工,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现场检查、指导、不擅自更改或超越审批项目。

3、在施工期间尽量不损坏公路路产以及绿化,受条件限制不得以破坏的,按照修复标准或按规定照价赔偿,因管道质量或施

工等其他原因造成破坏的,影响到公路安全的,全部由我方自行恢复。

4、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1)沟槽挖土

作业现场附近有管线等构筑物时,挖土前应掌握其位置,并在开挖中采取保护措施,保持管线等构筑物出于安全状态。(2)回填土

管道具备填土条件后应及时回填。回填土时沟槽内不得有积水。

四、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的安全措施

1、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严禁在公路路面堆放施工材料或弃土、杂物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交通事故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施工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将妨碍施工的现状地下管线和建筑物进行迁移或保护,在施工范围内可不迁移的应祥探、标识,并采取保护措施。

3、在距离缆线附近开挖时,必须人工开挖,注意标示管线的警示物,严禁破坏管线,并派人现场监护。

五、结论

根据评价结果,得出如下结论:

1、施工的技术方案能够满足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的要求;

2、施工与公路、公路附属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3、施工的技术方案能够满足公路、公路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要求;

大田县华阳光电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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