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信仰面临的挑战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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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报/2007年/3月/20日/第006版
宗教周刊・理论
民间信仰面临的挑战与选择
金泽
民族民间信仰
在我国,民间信仰不仅仅是一种历史现象,还是一种“活态”文化。民间信仰重新“浮出水面”,在理论和政策层面为人们提出了许多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有人说现在是民间信仰“大复兴”,有人则称之为“死灰复燃”。无论怎样评价,中国民间信仰大量存在(表现在地区、人数、程度等方面)乃是客观事实。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当代中国民间信仰的存在与发展,已不同于过去的时代。它的外部环境(与政治、经济、文化、城市化进程、人口素质的互动)已不同于以往。其内部的结构与整体的功能也不同于以往,而且还会随着社会转型继续发生变化。
民间信仰的性质及其在社会文化系统中的地位
民间信仰是根植于老百姓当中的宗教信仰及其宗教的行为表现。民间信仰是一种民众的信仰,与国家宗教相比较,它没有那种政教合一的强迫力量和财政支持;与民族宗教相比较,它没有血缘的全民性。虽然有家族祭祖,但不是一回事。即使在一个地域形成某种全民性,但若考虑到社会分层,只能说它具有很强的民众性。
组织结构上的松散性可将民间信仰与民间宗教区别开来。民间宗教是扎根于民间的另一种宗教形态,它与民间信仰相比较,有着比较“坚硬”的组织外壳。如果说民间宗教属于制度化的宗教,那么民间信仰,则属于非制度化的宗教。在传统社会中,有官方宗教(如国教或民族宗教),也有非官方的仅属于正统的宗教,而所谓民间教团,一般是指非官方、亦非正统宗教,而是占据主流地位且活动民间的宗教团体。实际上,现今世界上的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最初都是由民间教团发展起来的,在后来的发展中演变成正统宗教甚至国教,并最终走向世界。但是并非所有的民间宗教都能够进入主流宗教的行列,像明清之际的罗教、斋教、黄大教、弘阳教、八卦教等,虽然,在民间曾有过相当的发展,有的教团还延续了相当长的时间,但始终没有像道教和佛教那样成为正统宗教,也没有像基督教在某些国家那样成为国教。民间宗教虽然与民间信仰关系密切,但民间信仰始终位于社会的底层;民间宗教的社会地位可能会因为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而有上升的变迁,但有些占主导地位的宗教也可能因为种种因缘际合而下降为民间教团或化解为民间信仰。
从共时性的结构角度说,民间信仰在社会文化系统中不是主导文化,甚至也不是主流宗教。按照美国芝加哥大学人类学家雷德斐尔德将文化区分为“大传统”和“小传统”的说法,民间信仰属于“小传统”。在已知比较复杂的文明社会中,至少都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层次的文化传统。雷德菲尔德所说的“大传统”,指的是都市文明,而“小传统”则是指地方性的乡土文化。这种将传统区分为“大”和“小”意义,不是数量上的(如民间信仰的信众不一定少),也不仅仅是空间的。就中国传统社会很早就在城镇中兴起市民阶层而言,“大传统”与“小传统”的区分,更多地具有社会分层的意义:大传统位于社会的上层,是社会精英及其所掌握的以文字为载体的文化传统,为思想家、宗教家深入思考并加以阐示;“小传统则位于社会的下层,基本信众为一般民众。他们的生活除了受大传统的影响之外,还有所谓民间文化传统,即小传统。
如果从历时性的角度来给民间信仰定位,它虽不及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那么显赫,但若上溯其源,却往往追及太古。它的历史要比任何一种创生性宗教都更为长久。无论国家宗教还是世界宗教,本质上都是原生性宗教的“改革者”;而民间信仰,却是原生性宗教的“继承者”。在“万物有灵观”的作用下,原生性宗教中的自然崇拜比较发达,天地日月山川河流,风
雨雷电,皆有神灵。但是自绝地天通以来原始的氏族——部落宗教发生了分化,一部分如天地日月崇拜适应社会结构的剧变(阶级和国家的出现),演化成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在归属上成为统治者们的专利品,在功能上成为统治者控制社会的精神工具) ,演变成民族——国家宗教,另一部分则滞留在民间,成为民众的信仰。三者在时序上形成一个“品”字形。在世界上的许多民族中,所有的民族在被征服后,外来统治者的宗教信仰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而被征服者在接受新宗教的同时,有可能继续保留原有的信仰。这些被保留下来的宗教信仰大多演变成民间信仰,但在成为征服者的民族中,或者是通过联姻与征服并举而不断膨胀的民族中。宗教信仰在进入文明社会的门槛时也逐渐分化,阶级分化与国家政权出现的结果。使官方的宗教仪式成为统治者的特权(像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不同层位有不同的宗教特权),与此相对应的则是下层民众民间信仰。但是民间信仰的“民间”性质,是对照上层文化,主流宗教和某些宗教特权来把握的,不能以为民间信仰截然地专属于下层民众,特别是人生礼仪和治疗巫术等。而是属于社会的全体(官员在私生活中也是个“民”)只不过由于社会等级不同,仪式的排场或说“规格”也有所不同。
与民间信仰相关的文化发展战略与社会控制策略
民间信仰在成因、性质和组织规模上的特点,决定了它在新时期中国社会的文化发展战略中占有不同于制度化宗教的地位和作用,亦决定了国家必须对其采取不同于制度化宗教的社会控制策略。但这里所说的“决定”意在表明民间信仰的特殊性,而不是问题的全部,更不意味着民间信仰的自身性质与特点是唯一的决定因素。民间信仰与文化发展战略和社会控制策略的关联问题,涉及到政治、经济和文化诸多因素的互动,涉及到历史和现实的方方面面,因而是个非常复杂、需待时日加以研究的大问题。我们在此只提出3个比较迫切的问题加以讨论。
一是充分发挥民间信仰“祖有功,崇有德”的教化功能。民间信仰属于多神信仰,既有从远古时代延续下来的,也有各朝各代不断创新的,民间信仰中的造神运动,延续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祖有功,崇有德”(敬天法祖)的精神,通过将现实生活中“立德、立言、立功”的文化英雄神化为超自然、超人间的神明并加以崇拜,在某种程度上使一时一地的文化英雄(如关羽、妈祖、吴真人等),及其所代表的精神和人格超越了时空的界限而变得永恒。这种神圣化的精神与人格对普通信众会产生较强的引导和教化作用。当然,民间信仰在历史的沉积中也包含有负面的功能,特别是某些人利用民间信仰敛财骗色,乃至装神弄鬼伤害人命,不仅损害了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也造成相当恶劣的社会影响。当民间信仰“浮出水面”后,如何在承认民间信仰的合法地位、保护信教群众进行规范有序的宗教活动及其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民间信仰与时俱进,兴利除弊,在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既保持民间信仰的宗教属性,又能在教化和社会救助等领域发挥其正面的功能,与社会进步相适应,成为新时期中国文化发展战略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确实是一个需要花大气力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二是努力在民间信仰的管理模式上探索出一条新路。民间信仰信众多,崇拜的神灵多,宗教活动场所多。当民间信仰“浮出水面”后,社会管理的工作量必然加大。虽然国家会在编制上和经费上加大投入,但是在现阶段,不要说按照10倍的数量加以配置,就是1倍的数量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如何一方面使民间信仰健康有序地开展活动,真正成为列宁在《社会主义和宗教》中所说的“完全自由的、与政权无关的志同道合的公民联合会”;另一方面又不过多地加大社会管理的成本,这也是一个需要下功夫探索模式和总结经验的课题。我们知道,民间信仰寓于民间社会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之中。在历史上,民间信仰通过其场所及活动,曾有效地推动了城乡社区自我组织的形成和自我管理的完善,成为凝聚区域族群向心力的精神家园,也成为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的纽带和开展社区活动的中心。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许多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问题集中表现在管理模式上,而运行较好并得到信众和社会各界好评的宫庙,也恰恰是在管理模式上探索出一套民主管理的新模式。
三是通过调查研究民间信仰的生存状态与组织模式,在宗教学理论上有所创新。作为一种本土的信仰资源,作为一种不断造神的民间文化运动,它究竟是如何运行、如何自发地产生,又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