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油烟污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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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3篇)

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3篇)

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___大气污染防治法》、《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___年___月底前,县城建成及旅游景区内有油烟排放的宾馆、饭店、餐厅和食堂等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全部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二、工作步骤1、调查阶段(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对本辖区内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餐饮业台账,掌握污染防治设施___、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制定相应整治措施。

2、整治阶段(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全面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业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对辖区内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餐饮业单位完成整改后,及时___验收。

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3、验收阶段(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对下达限期整改的餐饮业单位进行集中验收,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任务要求(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污染1、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建设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建设。

2、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效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经过有资质监测部门监测合格后,通过环保部门验收;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

3、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新、改、扩建餐饮业单位,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加强现有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4、要求已___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资料整理

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资料整理

XXX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以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攻坚工作,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管理机制,保障检测投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油烟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建成区以外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餐饮油烟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餐饮服务单位是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实施污染治理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污染防治第六条餐饮服务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新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现有餐饮服务场所逐步与居民住宅楼分离。

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选址应当符合城镇规划、环境功能、饮食卫生和环境保护等要求,同时与周边自然和人文景观相协调。

餐饮服务单位宜集中设置。

规划配套的餐饮服务单位应设在商业服务业区域内,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室等的主体建筑内不应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单位。

第八条禁止在住宅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禁止在未经审批、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第九条餐饮服务业平面布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一)餐饮服务单位人流、物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商住楼内新建餐饮服务单位出入口应独立设置。

2024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

2024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

2024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如下:
一、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监测和检测机制,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给予处罚,并实行动态监管。

二、推广绿色环保技术。

鼓励餐饮服务业使用高效、低排放的油烟处理设备,推广绿色环保技术,减少油烟对环境的污染。

三、加强宣传和教育。

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环保意识,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到油烟治理工作中来。

四、建立油烟排放标准。

制定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标准,明确油烟排放的限值要求,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进行整改。

五、加强跨部门合作。

建立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的跨部门合作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协同作战的格局,共同推动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

六、强化违法处罚。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餐饮服务业单位,依法严厉惩处,形成震慑效应,推动整个行业规范经营。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八、鼓励创新技术应用。

鼓励餐饮服务业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油烟治理效率,不断完善油烟治理技术手段。

以上为2024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的全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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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第五条各餐饮服务单位是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实施污染治理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污染防治第六条餐饮服务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新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现有餐饮服务场所逐步与居民住宅楼分离。

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选址应当符合城镇规划、环境功能、饮食卫生和环境保护等要求,同时与周边自然和人文景观相协调。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套建设油烟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油烟污染防治设施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擅自加设外置管道,确需加设的,必须征得规划部门、烟管附着墙体的建筑物业主和烟管周围2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物业主同意,并符合以下条件:(一)油烟污染物排放口与周边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0米。

能源。

未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城市建成区内的新建或正在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限期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第十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应符合《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一)餐饮服务单位应按规范设置集气罩、排风管道和排风机,并安装经国家认可单位认证、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在餐90%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

第十九条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物排放口应设置永久性测试孔、采样平台及排污口标志。

油烟污染物排放口的采样位置和采样点设置应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执行。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以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攻坚工作,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管理机制,保障检测投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油烟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建成区以外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餐饮油烟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餐饮服务单位是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实施污染治理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污染防治第六条餐饮服务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新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现有餐饮服务场所逐步与居民住宅楼分离。

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选址应当符合城镇规划、环境功能、饮食卫生和环境保护等要求,同时与周边自然和人文景观相协调。

餐饮服务单位宜集中设置。

规划配套的餐饮服务单位应设在商业服务业区域内,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室等的主体建筑内不应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单位。

第八条禁止在住宅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禁止在未经审批、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第九条餐饮服务业平面布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一)餐饮服务单位人流、物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商住楼内新建餐饮服务单位出入口应独立设置。

餐饮业油烟管理制度范本

餐饮业油烟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管理,保障公众健康,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餐厅、饭店、快餐店、小吃店等。

第三条餐饮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油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二章油烟排放设施要求第四条餐饮经营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油烟净化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洗、维护,确保其净化效率。

第六条餐饮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安装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油烟排放管理第七条餐饮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油烟排放。

第八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建立油烟排放管理制度,明确油烟排放责任人和操作流程。

第九条餐饮经营单位应定期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餐饮经营单位应配合环保部门进行油烟排放监测,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餐饮经营单位不得擅自改动油烟排放设施,确需改动的,应事先向环保部门申请审批。

第四章油烟处理设施第十二条餐饮经营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处理设施,如油烟过滤器、油水分离器等。

第十三条油烟处理设施应定期进行清洗、维护,确保其处理效果。

第十四条油烟处理后的废水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环保部门负责对餐饮业油烟排放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环保部门可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环保部门可对油烟排放超标或未按本制度执行的餐饮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鼓励公众对餐饮业油烟排放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餐饮经营单位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版)-精品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版)-精品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以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攻坚工作,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管理机制,保障检测投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油烟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建成区以外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餐饮油烟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餐饮服务单位是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实施污染治理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污染防治第六条餐饮服务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新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现有餐饮服务场所逐步与居民住宅楼分离。

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选址应当符合城镇规划、环境功能、饮食卫生和环境保护等要求,同时与周边自然和人文景观相协调。

餐饮服务单位宜集中设置。

规划配套的餐饮服务单位应设在商业服务业区域内,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室等的主体建筑内不应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单位。

第八条禁止在住宅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禁止在未经审批、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第九条餐饮服务业平面布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一)餐饮服务单位人流、物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商住楼内新建餐饮服务单位出入口应独立设置。

2024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

2024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

2024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____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一、背景介绍餐饮服务业是一个高油烟排放行业,其油烟污染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和人们的健康。

为了保护环境和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制定一套有效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二、治理目标1.减少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量,提高空气质量。

2.改善餐饮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保障其身体健康。

3.促进餐饮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治理措施1.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执法(1)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和执法机构。

(2)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餐饮服务业的油烟排放标准和排放监测要求。

(3)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日常巡查和抽查,对于油烟排放超标的企业,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技术改进和设备升级(1)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的油烟净化设备,如油烟净化器和油烟过滤器,降低油烟污染物的排放浓度。

(2)鼓励餐饮服务业采用无烟燃料和清洁能源烹饪设备,如电磁炉和燃气蒸汽炉,减少油烟的产生。

(3)建立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机制,推动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3.环境监测和数据管理(1)建立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监测体系,对各类餐饮企业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

(2)建立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数据管理平台,及时汇总和分析各类油烟排放数据,为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宣传教育和意识提升(1)加强对餐饮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油烟治理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2)通过宣传栏、媒体报道等方式,向公众普及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效果。

(3)鼓励公众和消费者选择环境友好型的餐饮服务场所和产品。

5.餐饮服务业的自律和自律组织(1)鼓励餐饮服务业企业积极采取油烟治理措施,建立良好的油烟排放管理制度和机制。

(2)建立餐饮服务业的自律组织,定期开展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交流和评估。

四、治理效果评估1.定期对餐饮服务业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衡量治理措施的有效性。

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

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

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1. 问题分析餐饮服务业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行业,但同时也是一个产生大量油烟污染的行业。

油烟污染是指由于食物的烹饪加热过程中释放出的大量油烟,不仅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餐饮服务业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油烟污染治理方案,达到环境友好和健康安全的目标。

2. 治理目标(1)减少油烟排放量:通过技术改造,提高油烟排放设备的效率,减少油烟的产生和排放。

(2)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增加室内通风设施,保持良好的室内空气质量,减少对员工和顾客的健康影响。

(3)提高治理的可持续性: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推动餐饮服务业向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

3. 治理方案(1) 室内油烟排放设备改造:使用高效净化设备,比如静电除尘设备、大流量风机和高效过滤器等,减少油烟在室内的滞留和扩散,提高油烟排放设备的效率。

(2) 室内通风设施改善:增加室内通风设施,如安装新风系统、增设换气扇等,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

(3) 烹饪方式改进:采用低油烟烹饪技术,比如使用高压蒸汽炉、焖炉等,减少油烟的产生。

(4) 员工培训和意识提高:提供油烟污染治理的培训和指导,加强员工对环境保护和健康安全的意识,推动全员参与油烟治理工作。

(5) 环境监测:建立油烟污染监测系统,定期对室内外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 相关法规和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对餐饮服务业进行规范管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提供相应的政府支持和补贴,鼓励企业进行油烟污染治理。

4. 治理实施(1) 政府引导:政府应加强行业监管,推动餐饮服务业进行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补贴措施,同时加强对油烟治理设备的质量监管。

(2) 企业管理:餐饮企业应建立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责任制,明确责任和任务,并提供相应的经费和人员支持,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

(3) 技术支持:引入先进的油烟污染治理技术,通过技术改造和更新设备,提高油烟治理的效果。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改进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以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攻坚工作,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管理机制,保障检测投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油烟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建成区以外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

其它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餐饮油烟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餐饮服务单位是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实施污染治理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污染防治第六条餐饮服务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新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现有餐饮服务场所逐步与居民住宅楼分离。

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选址应当符合城镇规划、环境功能、饮食卫生和环境保护等要求,同时与周边自然和人文景观相协调。

餐饮服务单位宜集中设置。

规划配套的餐饮服务单位应设在商业服务业区域内,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室等的主体建筑内不应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单位。

第八条禁止在住宅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禁止在未经审批、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2023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

2023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

2023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的发展,餐饮服务业迅速增长,但同时也带来了油烟污染问题。

油烟污染不仅会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健康,而且还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因此,制定一系列针对油烟污染的治理方案成为当务之急。

二、目标设定1.减少油烟排放量:通过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等手段,将餐饮服务业的油烟排放量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

2.改善居民生活环境:通过减少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3.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安全监管,防止油烟带来的火灾等安全事故。

三、治理措施1.技术改造餐饮服务业应采用集中供油、集中排烟的方式,减少油烟的产生和排放。

对已建成的餐饮场所,应加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同时,餐饮业主也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2.设备升级餐饮服务业应使用高效、节能的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对于老旧设备,应及时更换或改进,以提高油烟净化效率。

此外,要确保净化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3.建立监测和评估体系建立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监测体系,定期对各餐饮场所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油烟排放量较大的餐饮场所进行整改和改进,确保油烟排放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宣传和培训,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技能水平。

加强对餐饮场所的管理,确保员工正确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并按照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

鼓励餐饮从业人员掌握油烟处理技术,提高治理水平。

5.加强监督和执法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对油烟排放超标的餐饮场所进行严重处罚,并进行公示。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

四、预期效果通过以上治理措施的实施,预计在2023年可以取得以下效果:1.显著减少餐饮服务业的油烟排放量,达到国家和地方的要求标准。

2.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降低油烟对居民的影响。

3.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技能水平,推动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以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得领导,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攻坚工作,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与管理机制,保障检测投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油烟得污染防治与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建成区以外得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与监督管理。

其她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政府确定得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餐饮油烟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餐饮服务单位就是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得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要求,实施污染治理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得监督管理。

第二章污染防治第六条餐饮服务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与污染防治要求,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新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现有餐饮服务场所逐步与居民住宅楼分离.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选址应当符合城镇规划、环境功能、饮食卫生与环境保护等要求,同时与周边自然与人文景观相协调。

餐饮服务单位宜集中设置.规划配套得餐饮服务单位应设在商业服务业区域内,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室等得主体建筑内不应设置产生油烟污染得餐饮服务单位。

第八条禁止在住宅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得餐饮服务项目。

禁止在未经审批、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得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得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得餐饮服务项目。

第九条餐饮服务业平面布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一)餐饮服务单位人流、物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商住楼内新建餐饮服务单位出入口应独立设置.(二)新建产生油烟得餐饮服务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米.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应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餐饮厨房油烟管理制度内容

餐饮厨房油烟管理制度内容

餐饮厨房油烟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做好餐饮厨房油烟管理工作,保障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根据《环境保护法》、《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厨房,包括餐馆、饭店、酒楼、食堂等。

三、管理责任1. 餐饮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经营、谁治理”的原则,自行管理和治理油烟污染。

2. 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协助餐饮单位做好油烟治理工作。

3. 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对油烟污染超标的单位进行处罚。

四、油烟治理标准1. 餐饮单位应当按照《餐饮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控制油烟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2. 油烟治理设施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排放达标。

3. 餐饮单位应当定期清洗、更换排烟管道、沉淀池等治理设施,保持设施的畅通和清洁。

五、油烟治理措施1. 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如油烟净化器、油烟处理罩等,配备高效的过滤材料和设备,以确保油烟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 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及时清洗更换滤网,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效果。

3. 设置合理的排烟口位置,避免油烟直接排放到周围环境中,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油烟治理意识,保证油烟排放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六、处罚和奖励1. 对油烟排放超标的餐饮单位,将处以罚款,直至停业整顿。

2. 对在油烟治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餐饮单位,将给予奖励,如减免环保费用、表彰奖励等。

七、监督检查1. 环保部门要定期对餐饮单位进行油烟排放检测,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餐饮单位整改。

2. 经营者要建立油烟排放记录档案,按规定保存相关资料,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3. 举报电话设置,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举报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问题。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餐饮经营者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油烟治理设施的安装和调试。

餐饮业油烟管理制度

餐饮业油烟管理制度

餐饮业油烟管理制度1.背景与意义在餐饮行业中,产生的油烟已经成为严重的环境污染物。

不仅对顾客的健康造成影响,同时对员工的身体健康也带来潜在威胁。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油烟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2.管理办法为了保证油烟排放的质量与量达标,餐饮业应当采用以下管理办法:2.1油烟排放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生产餐饮油烟的厨房应当合理布局、科学设计抽排系统,通过管道将废气排放到塔桥或者其他达标排放设备,减少环境污染。

2.2抽排设备检测与维护对于餐饮业内的排油烟抽排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检测与维护,维护检测应当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并且及时更换或维修现场出现的问题。

2.3油烟检测餐饮业应当定期开展油烟质量检测工作,测试排放的油烟是否达标。

对于不达标的餐饮场所,应当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直到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为止。

2.4员工保护餐饮业的员工在长期暴露于高浓度油烟环境中,身体容易出现相应的疾病。

因此,餐饮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员工对油烟的暴露,如职业装、口罩等。

3.制度建设为了更好的管理餐饮业中的油烟问题,我们可以进行制度建设:3.1建设油烟管理责任制针对各级餐饮业经营主体,建立餐饮油烟管理制度,厨房主管或业主应当对油烟抽排设备和抽排设备使用和检测质量承担全面的责任,并且负责检测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确保达标排放。

3.2建设技术支持系统餐饮业应当为油烟管理设立专门的技术支持系统,为业主及厨房主管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指导。

3.3建设常态化检测信誉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建设餐饮业常态化油烟检测制度,每隔一定时间对餐饮业油烟进行监督和检查,建立油烟排放质量信誉制度与安全标准化。

4.结论油烟污染已成为相当严重的环境问题,制定油烟管理制度对于保证餐饮场所环境的安全卫生至关重要。

未来油烟污染问题依然需要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餐饮业的共同努力下,注重倡导科学制度有序落地,进一步完善油烟排放标准,完善技术体系,提升服务质量,不断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卫生的环境。

餐饮业油烟污染管理办法

餐饮业油烟污染管理办法

餐饮业油烟污染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餐饮业是城市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然而,伴随着餐饮业的迅猛发展,油烟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

油烟污染不仅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还对人们的健康产生了潜在危害。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和实施科学高效的油烟污染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油烟污染管理现状目前,餐饮业的油烟排放主要依靠机械油烟净化设备进行处理,但是存在以下问题:1. 设备投资和运营成本高,部分小型餐饮店无力负担;2. 部分餐饮业主缺乏对油烟净化设备的认知,没能合理安装和使用;3. 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导致一些餐饮店漫不经心地处理油烟污染问题。

三、餐饮业油烟污染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油烟污染管理办法具有重要意义:1. 保障环境质量。

有效管理油烟污染,减少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含量,保护大气、水体和土壤的健康;2. 促进餐饮业可持续发展。

通过规范餐饮业的油烟排放,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增加消费者对餐饮的信任,推动行业更好发展;3. 保障民众的身体健康。

减少油烟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预防呼吸道疾病等病症的发生。

四、餐饮业油烟污染管理办法的具体措施为了达到科学合理地管理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目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餐饮业油烟排放的标准和要求,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和权力;2. 加强宣传和教育。

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餐饮业主和从业人员对油烟净化设备的认知,并督促其合理安装和使用;3. 加大监管力度。

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建立监测系统,定期检测餐饮业油烟排放情况;4. 鼓励技术创新。

支持研究机构和企业加大对油烟净化技术的研发,降低设备成本,提高设备效能;5. 建立行业联盟。

鼓励餐饮业主自发组成行业联盟,共同开展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分享经验和技术;6. 多方合作。

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消费者之间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管理工作。

餐饮油烟环保管理制度

餐饮油烟环保管理制度

餐饮油烟环保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为减少餐饮业油烟排放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管理小组,负责餐饮油烟环保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 环保管理小组应定期对油烟排放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油烟排放标准1. 餐饮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油烟排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 油烟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

四、油烟净化设施1. 餐饮单位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2. 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和维护,确保净化效率。

五、油烟排放管理1. 餐饮单位应建立油烟排放管理档案,记录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排放情况。

2. 对于油烟排放不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应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油烟排放。

六、监督检查1. 环保管理小组应定期对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油烟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

七、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餐饮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油烟管理规定的培训。

2. 加强对油烟环保管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环保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后执行。

九、附件1. 油烟排放标准详细规定。

2. 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和维护指南。

3. 油烟排放管理档案样本。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补充上述内容,以确保管理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以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攻坚工作,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管理机制,保障检测投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油烟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建成区以外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餐饮油烟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餐饮服务单位是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实施污染治理工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污染防治第六条餐饮服务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新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现有餐饮服务场所逐步与居民住宅楼分离.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选址应当符合城镇规划、环境功能、饮食卫生和环境保护等要求,同时与周边自然和人文景观相协调。

餐饮服务单位宜集中设置。

规划配套的餐饮服务单位应设在商业服务业区域内,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室等的主体建筑内不应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单位。

第八条禁止在住宅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禁止在未经审批、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第九条餐饮服务业平面布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一)餐饮服务单位人流、物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商住楼内新建餐饮服务单位出入口应独立设置.(二)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米.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应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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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环评手续摸底调查方案
近年来,随着餐饮业等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由此引起的污染扰民问题,尤其是油烟扰民问题引起的各种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并危害着居民的身体健康,引起了环保局的高度重视。

县环保局打算近期对县城餐饮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掌握了解城区油烟污染的现状。

一、油烟污染现状
目前,县城餐饮业发展迅猛,部分居民用其个人民房作为农家乐经营,仅有几家餐饮业安装了专用烟道,使用了高效环保油烟净化器。

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厅,油烟通过换气扇排出,影响着居民的生活环境。

由于未做到油烟分离,经过长时间的积累,烟囱、墙面等都会附着油垢,如长时间未清理,经过日晒,会散发出恶臭,甚至遇见明火就会剧烈燃烧,发生火灾。

县城内的餐饮业基本分布在临街面和居民区,城区内有各类餐饮业店面摊点,大多分布在主干道两侧,少一半分布在居民区内。

餐饮业大都与居民楼相邻或在居民楼下一楼经营,经营中产生的油烟污染直接对周围居民构成污染或危害,所以严把餐饮行业的选址及办理餐饮环评手续是至关重要的。

二、油烟污染的构成
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源以点源污染为主。

点源是单个的餐饮饭店或摊点。

油烟污染安排放的方式可分为散排、高烟囱排放和已处理达标排放三种。

辖区内油烟散排的占整个餐饮业的绝大部
分;高烟囱排放也只有少数几家。

县城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的形势相当严峻,全部处于无序的排放状态,对辖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油烟污染扰民呈现出的特点:
以点源散排油烟污染引起的污染扰民问题整治难度大。

由于这些点源大都集中在居民区内,一个点就影响到一大片,一家餐馆影响一栋楼甚至几栋楼的居民。

餐馆产生油烟的过程中,楼上的居民根本无法打开窗户,有的居民家中的家具和家用电器表层全是油腻。

三、产生的原因
(一)选址不合理
县城区内的餐饮业大都存在选址不合理,大部分餐饮业分布在居民稠密的街道和居民区,特别是油烟散排的早点、夜市更是见缝插针,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

以前点源的开业基本不用经过环保部门,直接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环保部门犹如消防队扑火一样,那里出现了油烟污染,环保就赶到那里,疲于应付。

(二)排烟无设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所有新建和改建、扩建的饮食单位,必须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

大多数餐饮业主的环保意识淡薄,只顾经济利益,不顾他人生活的现象相当普遍;有的业主甚至还
没有听说过“油烟污染”,直到居民反映强烈引起管理部门的强制整治才着手治理,一般都不主动采取防治措施;有的业主虽然安装了排烟装置,但业主只顾眼前利益,不愿意在自已经营期内作无经济效益投入,也不会主动上污染治理设施,甚至会跟执法人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三、防治对策
(一)加大油烟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
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必须找准突破口,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既要解决油烟扰民的问题,又要保障餐饮业有序发展,通过治理实现经济和环保“双赢”的目标。

油烟扰民,餐饮业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提高业主的环保意识,在获取利润的同时,应多为社会想一想,从而保证居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有助于业主同社会和谐相处。

通过电视台、短信、广播等宣传油烟污染的危害,以及宣传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联合管理监督。

(二)加强城市规划及管理
加强城市规划,严格执行城市环境功能区划,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在规划中明确区分使用功能。

用于饮食娱乐的区域和住宅小区建设,饮食专用场所规划建筑设计部门应预设专门的烟道竖井,环保部门应依法实施环保第一审批权,把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关,从源头上治理油烟污染的问题。

(四)确立环保第一审批权
油烟污染要得到有效遏制,就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这就必须依法对新建的餐饮店进行环境影响先期评价,并由环保部门先期依法审批。

同时,由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局三个单位牵头对现已开办的餐厅就行联合检查,对未达到油烟发排放的餐饮业进行处理整改。

因此,必须要确立环保部门对新建餐饮业的第一审批权。

只有征求周围居民的意见,通过了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并审批同意后,方能在有关部门办理开业手续。

(五)协调配合,加大整治和监管力度
根据巩留县的实际,有时仅凭环保部门的力量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难度很大,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执法,如:工商、城建、药监、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局组成餐饮业污染整治办公室,对城区内的餐饮业污染进行专项整治,通过两到三年时间的全面整治,对治理无望的取缔一批,对治理有望而污染严重的则采取限期治理的办法,强制治理。

餐饮业也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治理,因地制宜选取适合条件的油烟治理技术及设备,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

同时,对新建筑物功能严格区分,开办餐饮店的商用楼必须预设餐饮专用烟道,并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油烟净化技术,减少油烟污染给居民生活环境带来的烦恼,努力改善城区的环境质量,为巩留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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