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货共线轨道施工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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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无缝线路轨道

6.1 一般规定

6.1.1 无缝线路轨道施工,应具备以下技术资料:轨道类型、线路平纵断面、长钢轨布置、单元轨节起讫点里程、缓冲区位置及设置标准、设计锁定轨温范围、纵向位移观测桩设置位置及标准、绝缘接头位置、平交道口位置、桥梁及隧道位置、道岔区配轨设计、使用线上材料的规格及标准、钢轨伸缩调节器位置等。

6.1.2 施工前应调查当地气温资料,掌握轨温变化规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

6.1.3 无缝线路钢轨焊接应符合现行铁道部行业标准《钢轨焊接》(TB/T 1632.1~4—2005) 的规定,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型式试验,未经形式检验合格,严禁施焊;在批量生产过程中,应随机加焊一定数量的试件,经生产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每个钢轨焊头均应进行超声波探伤和外观检查,并标记编号,填写焊接记录报告。

6.1.4 缓冲区钢轨接头螺栓扭矩应达到900 N·m,接头处长轨条轨端相错量不得大于40mm。

6.1.6 临近缓冲区的一对长钢轨应适当流出富余量,富余量的大小,根据焊接方法确定。

6.1.7 混凝土枕采用Ⅲ型弹条扣件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钢轨底面、胶垫与轨枕顶面应密贴,否则不得安装弹条。

2 采用专用工具安装弹条时,入孔位置要放平、放正,不得歪斜、上翘。

3 弹条就位以其小圆弧内侧与预埋铁件端部相距8~10mm为准,不得顶紧或距离过大。

6.1.8 铺轨材料应符合技术条件的要求,未经批准不得采用任何代用材料。轨温计等各种计量器材,使用前应进行整修和校验,不合格者应剔除。

6.1.9 轨枕螺栓及钢轨接头螺栓应涂刷有效期不少于两年的油脂。

6.2 基地钢轨焊接

6.2.1 基地(或工厂)焊接长钢轨应采用闪光焊。长钢轨焊接应优先在工厂焊接,特殊情况下(如工期控制),经技术经济必选后,可在工厂化基地焊接。长钢轨焊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待焊钢轨的技术标准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2 基地(或工厂)焊接应配备轨端除锈、钢轨焊接、焊头正火、冷却,钢轨矫直、焊缝打磨、探伤、长轨运输等设备。

3 在长钢轨焊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编制配轨计划表。

4 焊接接头轨底上表面焊缝两侧各150mm范围内及距两侧轨底角边缘个35mm范围内应打磨整平。用200mm直尺测量,在焊缝中心两侧各100mm范围内,焊头工作面表面不平度不应大于0.2mm。焊头及其附近钢轨表面不应有裂纹、明显压痕、划伤、碰痕、电击灼伤、打磨灼伤等损伤。

5 全长淬火轨焊头应进行淬火处理。

6 长钢轨出厂时,长钢轨及其焊接头编号标记齐全,字迹清楚,工厂应提供焊头质量检验合格证交施工单位。必要时,施工单位可派

质量监督人员驻厂。

6.2.2 钢轨焊头顶面及侧面应纵向打磨平顺,不得有低接头。平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2规定。

表6.2.2 钢轨焊接接头平直度允许偏差

6.2.3 长钢轨储存与运输应符合一下规定:

1 堆放场钢轨的各层之间宜采用钢轨支垫,支垫间距5m。各钢轨支垫应上下对正并与各层钢轨垂直放置。

2 吊轨时应缓慢起落,防止跌落碰撞,吊运中应保持长钢轨平稳。

3 长钢轨装车应选用多点、同步起落吊运的装卸设备,装卸过程中应防止长钢轨产生塑性变形。

4 长钢轨装运应按配轨计划表的要求分左右顺序装车。

5 长钢轨应按超长货物运输组织运输,并制定安全措施。在运输中要建立运行监护、停车检查制度,确保运输安全。

6.3 铺设长钢轨

6.3.1 铺轨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有砟轨道铺轨可采用单枕连续铺设法或换铺法铺设。

2 无砟道床铺设无缝线路可根据道床施工的工艺要求,采用长钢轨放送一次入槽法或工具轨换铺法等方法进行。

3 采用单枕连续铺设法应严格按所选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

4 采用工具轨铺设轨排时,扣配件规格及轨枕间距应按设计要求铺设。

5 长钢轨放送入槽时,应控制好滚筒间距,并采取措施保证钢轨前进方向正确,防止钢轨倾倒。

6.3.2 长钢轨铺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轨枕应方正,间距及偏斜允许偏差为±20mm。

2 轨道中心线与线路设计中心线允许偏差为30mm。

3 左右两股钢轨的胶结绝缘接头应相对,胶结绝缘接头轨缝距轨枕边缘不应小于100mm。

6.3.3 钢轨胶结绝缘接头的类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应符合现行《胶结绝缘钢轨技术条件》(TB/T 2975)要求;其他高强度绝缘钢轨接头应符合相关技术条件。

6.4 铺砟整道

6.4.1 长钢轨铺设后应进行铺砟整道或单元轨焊接,第一次铺砟整道应及时进行。

6.4.2 道床成段缺砟或道砟不足时不得进行综合整道作业。

6.4.3 铺轨后铺设的道床应使用大型机械化整道作业车组分层铺砟、整道。

6.4.4 道床经分层铺砟整道,达到初期稳定状态时,力学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Ⅱ型枕:道床横向阻力不得低于6.5kN/枕;道床支撑刚度不得

低于60kN/mm。

Ⅲ型枕:道床横向阻力不得低于7.5 kN/枕;道床支撑刚度不得低于70kN/mm。

6.4.5 轨道达到初期稳定阶段时,其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6.4.5规定。

表6.4.5 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

6.4.6 整道后的道床断面应基本达到设计要求,曲线外轨超高应按设计设置,并在缓和曲线全长范围内均匀递减。

6.4.7 每层起道、捣固作业后,应进行1~2次动力稳定作业,稳定作业应符合本技术指南6.9.8条规定。

6.4.8 大型养路机械作业应符合本技术指南6.9节规定。

6.5 工地刚轨焊接

6.5.1 钢轨胶结绝缘接头焊接前应按规定电绝缘性能,并符合现行《胶结绝缘钢轨技术条件》(TB/T 2975)规定。

6.5.2 工地钢轨焊接应采用移动式闪光焊,道岔内困难位置(如尖轨跟端等)可采用铝热焊。工地钢轨焊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钢轨焊接质量应符合本技术指南第6.2.1条第4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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