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报业集团新媒体产品孵化运营管理暂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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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报业集团新媒体产品孵化运营管理暂行方案
深圳报业集团新媒体产品孵化运营管理暂行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集团提出新媒体产品孵化运营管理暂行方案,是集团机制创新的探索,以弘扬“创新、创业、创优”的精神,激发集团员工的创新源动力,激励集团员工的创业热忱为宗旨,为集团的转型改制寻找突破口。为培育孵化有潜力的新媒体产品,促进集团内部创业团队有效运行,规范媒体融合及数字产品实验室(以下简称融数实验室)对新媒体产品孵化的审核、运营、考核等管理,特制定本暂行方案。
第二条切实加快融媒体发展步伐是集团的既定战略,集团经过融数实验室整合资源,在机制、人才、技术、财务等各方面对优秀新媒体产品提供服务和支撑,并经过定期考核、分期投入种子基金等方式,协助孵化和跟踪管理。
第三条经过评审后入选的关于媒体融合、移动互联网、O2O领域等相关的产品,根据产品的商业价值,将获得集团提供的10-200万额度不等的种子基金。
第四条入选产品原则上在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孵化运营,孵化期为一年。
第五条集团将定期开展针对内部员工的创新创业大赛,营造集团内部创新创
业氛围,优秀产品将优先入选融数实验室孵化。
第六条本方案适用集团各单位、各部门以及所有员工。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设立创新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集团创管委员会),集团创管委员会由社长或社长指定的集团领导牵头,成员由经管办、技术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审计室、监察室、法律室、融数实验室等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组成。
第八条集团创管委员会作为产品孵化种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对经评审后入选的产品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产品经上报集团党组审批同意后,发放种子基金;
(二)对产品孵化种子基金的投放、使用、监督等实现全流程管理;
(三)审核孵化期内产品开发所必须采购的设备、软件及服务等配套事项。
第九条集团融数实验室是深圳报业集团产品孵化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集团新媒体产品孵化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为:
(一)依据集团对转型改制及促进媒体融合发展方面的要求与部署,起草集团产品孵化管理方案,组织策划集团内外创新创业大赛;
(二)鼓励集团员工组建产品团队、征集筛选新媒体创业产品、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入选创业产品及团队名单;
(三)经过邀请集团内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负责评审新媒体产品,为入选产品团队在孵化期内提供指导和咨
询服务;
(四)向集团创管委员会提交入选产品及团队名单、种子基金发放额度及计划;
(五)代表集团与入选的产品团队拟定并签订相关孵化协议;
(六)协助产品团队积极申报政府各类专项基金资助,用于支持团队产品的发展;
(七)组织创新创业相关的专业培训及交流,为集团员工提供内部创新创业的咨询服务;
(八)负责对产品团队的管理、监督、考核、评比、退出,防止出现运营停滞、擅自改变基金用途等违规行为;
(九)负责产品的验收和总结等工作;
(十)负责组织集团创管委员会审核会议及联络协调等工作。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申请条件
(一)产品团队需实行产品经理负责制,核心团队成员及负责人必须是集团内部员工;
(二)团队必须有明确的创新创业产品,产品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产品必须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运作模式;
(四)产品团队负责人原则上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融数
实验室提交产品入驻申请书和商业计划书(附件一)。
第十一条评审
评审委员会由专家咨询委员会和集团投资论证小组成员组成,根据申报的产品特点,由融数实验室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第十二条评审委员会原则上由5人以上(含5人)奇数专家组成,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多数人同意即为经过。
第十三条经评审经过的产品,由评审委员会提出拟投入种子基金的额度及投放计划,由融数实验室报集团创管委员会审核推荐,并经党组审批同意后拨付种子基金。
第十四条评审标准
(一)团队负责人在集团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具有一定的领导潜质及创新开拓能力;
(二)团队成员人才结构合理,具有一定的综合实力及协作能力,有将产品和落地实施的意愿及能力;
(三)产品具有可行性、创新性、成长性、独特性;
(四)产品定位清晰,团队对产品进行了细致的用户研究,初步完成了用户需求的采集、分析和筛选工作;
(五)产品预算合理、明晰可行、分工明确,目标里程碑及时间节点规划合理,吻合产品孵化期及种子基金的时间安排;
(六)同等条件下,团队成员在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奖、曾开发完成数字产品优先审批。
第四章服务与保障
第十五条集团逐步建立对产品团队包括人员流动、财务管理等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