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并购中的反垄断与国家安全审查.共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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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反思

关于我国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反思

关于我国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反思我国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反思近年来,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加深,我国外资并购也迎来了快速增长的局面。

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然而,随之而来的国家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

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我国实行了对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然而,这一制度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对我国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进行反思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首先,我国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需要加强透明度和可预见性。

审查的标准和程序应该明确规定,并与国际惯例接轨。

同时,外资企业在并购前应得到充分的信息披露,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审查的风险。

此外,审查机构应及时公布审查结果,以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其次,国家安全审查应更加注重以风险为导向。

目前的审查制度主要侧重于对外资并购的行为进行监督和限制,而对各种风险进行评估的力度相对较弱。

未来的审查应更加关注外资并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重点研究和评估并购交易对我国国家安全的影响。

通过科学分析和评估,可以更加精确地把握审查的重点和方向,从而提高审查的效果和针对性。

再次,国家安全审查应与产业政策相衔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外资并购是一种重要的产业布局和资源整合方式。

因此,在审查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并购对相关行业和产业的影响,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需要进行调整和引导。

只有与产业政策相衔接,才能更好地促进外资并购的良性发展,并保障我国的国家利益。

同时,国家安全审查也应注重平衡利益的取舍。

国家安全是审查的首要目标,但并购过程中的其他利益也是不容忽视的。

因此,要在审查过程中合理权衡各方的利益,寻求最大化利益的平衡点。

只有平衡各方的利益,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的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并取得外资并购的积极效益。

最后,国家安全审查制度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外资并购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重要经济活动。

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应与国际合作机制相衔接,吸取国际经验和最佳实践,共同应对外资并购的风险和挑战。

论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

论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

论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摘要】随着全球化进程不断加深,外资并购在我国经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外资并购涉及国家安全等重要领域,因此国家安全审查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从目前国际外资并购形势、我国外资并购政策入手,阐述了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的必要性,并探讨了我国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的制定情况。

在结论部分指出,加强国家安全审查的重要性,为我国外资并购提供更加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本文旨在为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提供参考,促进外资并购与国家安全的有机结合,推动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国际形势、政策、制定、重要性1. 引言1.1 背景介绍外资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通过收购或者合并中国企业,获取中国企业的控制权或者主要资产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外资并购在中国市场上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

外资并购的形式多样,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对中国经济和国家安全产生着重要影响。

随着外资并购规模和数量的增加,我国国家安全审查标准逐渐受到关注。

国家安全审查是指政府根据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并购的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以确保外资并购不会对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外资并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重点探讨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问题,分析目前国际外资并购形势、我国外资并购政策、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的必要性以及我国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的制定等方面,旨在加强对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推动外资并购与国家安全的有机结合,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 正文2.1 目前国际外资并购形势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实力的增强,国际外资并购活动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

根据国际数据统计,近年来国际外资并购规模不断增长,涉及行业也越来越广泛,包括能源、金融、科技、制造等各个领域。

跨国并购与我国反垄断法律问题探讨

跨国并购与我国反垄断法律问题探讨

跨国并购与我国反垄断法律问题探讨跨国并购是指企业在国际范围内进行的跨国家界的合并和收购活动。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推进,跨国并购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频繁和复杂,成为国际商业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跨国并购活动涉及到多个国家之间的法律问题,其中包括反垄断法律问题。

本文将探讨跨国并购与我国反垄断法律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反垄断法律旨在保护市场竞争的正常进行,防止垄断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

我国《反垄断法》是我国反垄断法律体系的核心,对于规范跨国并购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在跨国并购过程中,反垄断法律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反垄断法律要求合并和收购活动必须符合市场监管机构的审查和批准。

根据《反垄断法》,涉及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并购交易,必须报告给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审查和批准。

对于跨国并购来说,涉及到多个国家的市场竞争问题,尤其需要注意不同国家的反垄断监管机构对此类交易的处理方式和标准。

另一方面,反垄断法律还要求合并和收购活动不能导致对市场竞争的限制。

根据《反垄断法》,对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进行的垄断行为,以及可能导致市场垄断的并购活动,都是被禁止的。

对此,跨国并购需要仔细分析并购双方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是否存在竞争限制的可能性,以及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限制性措施。

在实践中,我国反垄断机构以及其他国家的反垄断机构在处理跨国并购中的反垄断问题时,通常会采取合作机制,包括信息共享、政策协调、案例介入等,以保证合并和收购活动能够在不妨碍市场竞争的前提下进行。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跨国并购活动的反垄断问题不仅是国外企业在我国进行并购的问题,也包括我国企业在国外进行并购的问题。

对于我国企业而言,要在海外市场进行并购活动,同样要遵守当地国家的反垄断法律。

这就需要我国企业在进行跨国并购活动时,充分了解和尊重当地国家的反垄断法律,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不良影响。

总之,跨国并购与我国反垄断法律问题是一个复杂和重要的课题。

跨国并购中的反垄断国际协调制度讲义

跨国并购中的反垄断国际协调制度讲义

跨国并购中的反垄断国际协调制度讲义跨国并购是指在不同国家间进行的公司合并或收购。

在全球化进程中,跨国并购越来越普遍,但由于并购涉及到多国市场,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因此,反垄断国际协调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是一份关于跨国并购中的反垄断国际协调制度的讲义,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反垄断法的目的和原则反垄断法是各国为保护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而制定的法律和法规。

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确保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的原则包括:1. 独立性原则:反垄断机构应独立行使监管权力,不受政府或私人利益的影响。

2. 公平竞争原则:反垄断法的最终目标是保护市场竞争,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3. 效率原则:反垄断法在保护市场竞争的同时,也要考虑经济效率,不应过度干预市场。

二、跨国并购的反垄断挑战在跨国并购中,由于涉及到多个国家的市场,因此可能会面临以下反垄断挑战:1. 双重审查在跨国并购中,涉及到多个国家的反垄断机构,每个国家都有权对并购进行审查,可能导致双重审查的问题。

这不仅增加了并购的成本和不确定性,也可能导致不同国家的审查结果出现冲突。

2. 不同国家的反垄断标准不一致不同国家对于垄断行为的认定标准可能存在差异,甚至相互矛盾。

这给跨国并购的审查造成了困难,也可能导致不同国家对同一并购案件的处理结果不一致。

3. 合并事前通知制度的缺乏在一些国家,对于涉及到国家利益或行业重要性的并购案件,往往要求事先进行通知,并经过反垄断机构的审批。

然而,并没有一个全球性的合并事前通知制度,这导致了一些并购案件可能被不同国家反垄断机构查处,并产生权力比较问题。

三、跨国并购中的反垄断国际协调制度为了解决跨国并购中的反垄断挑战,国际上建立了一系列的反垄断国际协调机制,以促进不同国家反垄断机构之间的合作和协调。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反垄断合作协议这是一种两国或多国之间签署的协议,通过协商、合作和交流信息来促进反垄断机构之间的合作。

外资并购反垄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

外资并购反垄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

NO.03,2010青年科学2010-0336外资并购反垄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王梅钰珊(北京工商大学北京100000)摘要:2008年8月1日,有着"经济宪法"之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终于正式实施。

随着中国的入世和国内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并购国内企业已成为的一大趋势,而关于国家安全审查的话题也频繁出现在关于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讨论之中。

本文从外资并购反垄断的角度对我国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进行简单评析,并对其如何完善提出一些见解以供参考。

关键词:国家安全外资并购反垄断(一)概述国家安全(National Security)是指国家作为国际社会中的主权实体,保证其独立存在、正常发展、对外平等交往、对内有效统治的一种存在状态。

与反垄断审查最为密切相关的是国家安全中的国家经济安全。

国家经济安全是指国家的根本经济利益不受损害,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经济自身可以在稳固的基础上健康持续地运行,不会因内在原因而发生混乱或者崩溃;二是国家的经济在国际环境中具有强大的竞争性和免疫力,可以与外部环境形成良性循环,并能够化解和消化外部因素对国家经济造成的冲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外资并购我国国内企业的数量也在增长。

能源生产、机械制造、食品消费品生产、商业、金融服务业成为外资并购的重要领域。

一些跨国公司对中国一些重点企业实施并购。

外资并购所带来的民族品牌流失、失去自主研发平台、相关产业被整合和主导等,发展到一定程度都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我们在继续坚持对外开放的方针,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同时,也要重视外资并购对我国国家安全的影响,从法律、政策等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二)我国法律对于国家安全的规定对于国家安全,2006年8月,商务部等六部委修订发布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第12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或者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就此向商务部进行申报。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反垄断审查暨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解析_吴长军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反垄断审查暨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解析_吴长军

国际商报/2009年/11月/10日/第012版理论研究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反垄断审查暨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解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长军外资并购是指外国企业通过取得国内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股份,对国内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实际控制的行为。

从外资并购的积极效应看,外资并购有利于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优化调整战略性产业结构。

但是外资并购是一把“双刃剑”,也可能带来限制竞争、滥用经济支配地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等一些负面效应,从而影响我国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大局。

从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和《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并购规定》)来看,外资并购行为除依法应接受由商务部主导的反垄断审查,还可能要接受由商务部、发改委等国家部委共同负责的国家安全审查。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越来越受到世界金融危机等经济波动的冲击,而加强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反垄断和国家安全审查,有利于国家宏观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审查制度的基本原则(一)平衡协调原则。

平衡协调原则的内涵是指外资并购领域的立法、执法和司法诸环节,要平衡协调好并购企业、目标企业、社会公众、消费者等主体的利益。

在社会本位观的指导下,立法和执法上充分鼓励企业并购行为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既要考虑维护市场竞争效率,又要兼顾鼓励市场交易,促进规模经济发展;既要考虑竞争政策,又要协调产业政策;既要讲究经济效益,又要重视公共利益、公众福祉、环境可持续发展等社会效益。

(参见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第三版。

)我国《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造成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该条规定就充分贯彻了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基本原则,旨在维护市场经济总体结构与运行的秩序,实现效率、公平、正义价值目标,侧重于从社会整体角度协调和处理市场经济中个体与社会的关系。

论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

论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

论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外资并购成为我国经济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外资并购涉及到国家经济安全、产业安全、技术安全等多方面的利益,为保障国家安全,我国设立了相关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

本文将围绕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展开讨论。

外资并购是指外国资本主导或参与的企业通过吸收或兼并国内企业来获取资产、市场和技术等资源的行为。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外资并购成为了各国之间开展经济合作的重要方式,也是企业进行国际化经营的重要手段。

外资并购可以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提高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于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际经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1. 《国家安全法》2015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是我国国家安全立法的重要成果,其中包括了外资并购的审查范围和标准。

根据《国家安全法》,外国投资者或外国企业的并购活动,可能对国家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国务院确定对外国投资者或外国企业的并购活动进行审查的具体范围、条件、程序和期限。

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资并购,应当提出相应的安全审查意见,并报告国务院。

2. 审查标准国家安全审查主要包括对外资并购活动可能对国家安全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对国防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具体来说,审查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对国防安全的可能影响。

外资并购活动是否可能导致国防重要军工企业控制权转让给外国实体,从而对国家国防安全产生潜在威胁。

(2)对关键技术的可能影响。

外资并购活动是否可能导致关键技术被外国实体控制,从而影响我国的科技安全和自主创新能力。

3. 审查程序根据《国家安全法》,国务院确定对外国投资者或外国企业的并购活动进行审查的具体范围、条件、程序和期限。

审查程序主要包括提交审查申请、进行初审、综合评估、出具审查意见、报告国务院等步骤。

我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时应注意反垄断合规风险审查

我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时应注意反垄断合规风险审查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走出国门,积极参与到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合作之中。

我国企业在境外开展经营活动时,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以确保企业的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和道德标准。

这些合规要求可能涉及环境保护、劳动法规、反腐败、反垄断、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其中,反垄断风险正在引起企业越来越多的重视。

一、哪些企业需要注意海外反垄断风险对哪些企业需要注意境外反垄断风险的问题,不少经营者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

他们大多认为,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或属人管辖原则,某一外国的反垄断法只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具有管辖权:第一种是基于属人原则产生的管辖权。

即,对那些在该外国设立有子公司、分公司、代表处、经销处或参股公司等任何一种商事组织(以下简称为商业存在)的我国企业来讲,该外国反垄断法对这些处于该国的商业存在具有管辖权,而对并不处于该外国的其他关联关系企业或母公司没有管辖权。

第二种是基于属地原则产生的管辖权。

即,虽然没有商业存在,但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传统的法律连结点落入该外国国内时,该外国的反垄断法才会对我国企业产生管辖权。

因此,当我国企业虽与某一外国有贸易等往来,但却在该外国没有商业存在,也不存在任何法律连结点时,该外国的反垄断法就不能对我国企业行使管辖权。

事实上,结合国际上反垄断法域外管辖的法律规定和实践作法,以上两种理解都存在局限性。

首先,由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很多国家和地区在对反垄断案件的管辖中奉行“效果原则”,导致虽然在该外国没有商业存在,但从事进出口贸易、跨境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参与境外招投标项目的国内企业,也同样面临该外国反垄断法的管辖,即使该等交易行为并不存在传统上的法律连结点。

所谓效果原则,是指虽然经营者在国内没有商业存在,所进行的经营活动也没有合同的签订地或履行地等传统的法律连结点存在于该国内,但只要国内法院或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某种在其域外进行的反竞争行为对该国内的商业和贸易产生了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或影响,该国内反垄断执法机构或法院即可享有管辖权。

论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

论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

论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摘要】外资并购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国家安全审查成为必要措施。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并着重介绍其制定过程、影响因素、程序和实践经验。

通过深入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国家安全审查的重要性,并提出加强审查的建议。

我们应该认识到国家安全审查的重要性,以保障国家利益和安全。

对外资并购的未来展望也备受期待。

通过合理、严谨的国家安全审查,可以有效规范外资并购行为,推动经济发展,实现共赢局面。

【关键词】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现状、影响因素、程序、实践经验、重要性、建议、未来展望1. 引言1.1 外资并购的重要性外资并购是指外国企业通过购买或收购在另一个国家的企业来扩大其在该国的业务范围。

在全球化的今天,外资并购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国际经济活动,对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技术创新和人才流动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外资并购有助于各国企业实现资源整合,提升竞争力。

通过并购,企业可以快速获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扩大市场规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进而提高利润水平。

外资并购可以促进跨国经济合作,促进国际分工和资源配置,推动全球经济的发展。

对于中国而言,外资并购也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吸引着大量外资进入。

外资并购不仅可以促进中国企业的国际化进程,还可以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提升国家整体经济实力。

外资并购还有助于吸引更多外国投资,促进经济的双向开放和互利共赢。

外资并购对于各国经济发展和国际经济合作都具有重要意义,是推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

加强对外资并购的监管与管理,确保其合理、规范、有序进行,对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1.2 国家安全审查的必要性国家安全审查是外资并购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其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国家安全审查可以有效保护我国的国家安全利益。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外资并购活动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外资并购对国家安全产生的挑战和影响。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在外资并购中引入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已成为许多国家的共同选择。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是指国家对外国投资者收购本国企业或资产进行审查的一种制度安排。

该制度的目的是识别并阻止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的外国投资,并确保外资并购活动与国家安全保持一致。

国家安全审查制度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查。

首先,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有助于保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安全。

在全球化背景下,外资并购活动可能涉及到一些关键领域,如国防工业、能源、通信等。

如果这些关键领域或关键产业被外国投资者掌控,将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通过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国家可以对这些关键领域的外资并购进行审查和干预,以确保国家核心利益和安全不受损害。

其次,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有助于维护经济安全和市场秩序。

外资并购活动可能导致市场垄断或不公平竞争,对本国企业和市场造成不利影响。

通过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国家可以审查外国投资者的意图和动机,防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同时,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也需要平衡国家安全和吸引外资之间的关系。

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实施必须遵循公正、透明和非歧视原则,以避免对外国投资者的不当限制和干扰。

只有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吸引外资才能发挥其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最后,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需要与其他国家开展合作和沟通。

在全球化背景下,外资并购活动具有跨国性和全球性特征,需要各国共同应对。

各国可以通过加强信息共享、经验交流和合作协商等方式,加强对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综上所述,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是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

该制度不仅有助于保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安全,维护经济安全和市场秩序,而且需要平衡国家安全和吸引外资之间的关系,并与其他国家加强合作。

跨境并购中的反垄断与国家安全审查

跨境并购中的反垄断与国家安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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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并购中的反垄断与国家安全审查

跨境并购是全球化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环,是企业“外部经济内部化”的一种重要 形式。并购具有诸多优点,如可以帮助企业快速进入目标市场,获得渠道和客户, 可以直接获得知名品牌和技术,所以已经日益成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一种主 要方式。但是,在东道国政府对跨国并购中外国投资者总会有诸多顾虑。几乎所有 国家都会制定监管跨境并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分别针对外资准入、外资运营和 外资退出三个领域。首先,跨国并购导致的外国投资者进入相关市场,会引发东道国 政府对于该市场竞争秩序的担忧。目前各个国家都会通过竞争法或反垄断法对本国 市场经济秩序进行严格的保护,而且这种保护的范围也随着“效果主义”也在不断 扩大。不少国家反垄断审查取决于该并购是否对东道国市场产生反竞争效果 ,而不论 交易各方的企业的国籍。例如,在 2010年,诺基亚西门子收购摩托罗拉的一个业务部 门就引发了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反垄断审查,但是该并购中的交易双方并没有一 家是中国企业。其次,对东道国企业的收购导致该企业资产和现有的客户资源被外国 企业所占有, 从而会引发东道国政府对于外国投资者背景和投资意图的考虑,有时甚 至会对并购拥有民族品牌的企业产生格外的关注,如2006年的凯雷收购徐工案以及 2009年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都引起了中国社会的广泛关注。另外,如果被 并购企业拥有敏感的客户群体或掌握着某项关键技术,则该跨国并购可能会接受较 为严格的监管和审查。

有申报义务的交易方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提出申请后,反垄断执法机构需要在一定的 期限内决定是否批准这项交易,主要目的是为了尽快结束交易的不确定状态。目前 ,大部分国家都采取了两阶段的审查程序的模式。 第一阶段审查一般时间较短,适用于达到申报门槛,但明显能够通过是指审查标准 的并购,此类案件一般可以在第一阶段的期限内得到批准。如果在第一阶段审查过 程中,反垄断执法机构无法对交易作出准确的交易评估,则会启动第二阶段审查。 在此阶段,反垄断执法机构将利用充足的时间去全面和深入地调查该项交易。各国 对于审查期限都有不同的规定,主要汇总如下:

论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

论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

论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标准是指在外国投资者通过并购国内企业或资产时,对其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的一系列标准和程序。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国际贸易投资活动的频繁,外资并购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也日益增加。

而在这一进程中,如何在保证经济发展的保障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障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促进外资并购的有序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本文将从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的历史背景、内容要点、制度优势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几个方面对此进行探讨。

一、历史背景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在国际贸易投资活动频繁、全球化进程加速的大背景下出现的。

2008年《反垄断法》的颁布实施,对外资并购的规制开始走向法治化,此后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外资并购相关规定。

在长期的外资并购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并购案涉及到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的问题,这就需要我国对外资并购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2011年,我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暂行规定》正式颁布实施,明确了外资并购中国家安全审查的基本原则、范围和程序等内容。

2019年,《外商投资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可以看出,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的制定是在长期积累的外资并购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和发展的。

二、内容要点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审查的范围、审查的程序和审查的原则等。

审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审查的对象和审查的内容。

审查的对象包括外国投资者对中资企业、关键行业、重要技术、重要设施等的投资并购行为。

审查的内容包括外资并购对国家安全产生的影响、并购所涉及的领域和范围等。

审查的程序主要包括审查的程序和审查的时限。

审查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审查组成员的确定、信息收集和调查、决策和通知等环节。

审查的时限根据不同情况一般为30至120个工作日。

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比较研究

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比较研究
导 的反垄 断 审查 , 可 能 要 接 受 由 商 务 部 、 改 委 关产业 。三 是 解 决 外 资 并 购 实 践 中 突 出 问题 的需 还 发 已经 出现 了通 过企 等部委共 同负责 的国家安全 审查 。在经济全球化 要 。外 资并 购境 内企 业 实 践 中 , 滥用优势地位 等反竞争现象。一 背景下 , 我国应完善并加强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反 业合并实施垄断、 些跨国公 司公然操纵市场和价格, 损害市场竞争秩 垄断审查暨国家安全审查的立法及执法协调, 促进 序 , 害社 会 效 益 和 消 费 者 福 祉 , 迫 切 需 要 国 家 损 也 国家宏观经济之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外资并 购反 垄 断 审查 暨 国家 安 全 审查 制 度 实施 反垄 断 规 制 。 四是 实 现 国家 政 治 经 济 职 能 的
业政策的外 资并 购行为 , 国家 限制、 对 禁止或可能 追 ( ) 法进 程 。2o 二 立 03年 3月 1 日, 国对 外 危 害 国家经 济安 全 的要 进 行 严 格 规 制 , 求社 会 效 3 中 贸易经 济合 作 部 、 家 税 务 总 局 、 国 国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益 与经 济 效 益 的辩 证 统 一 。 既要 考 虑 维 护 市 场 竞 又要兼顾鼓励市 场交易 , 进规模经济发 促 理总局 、 国家 外 汇 管 理 局 联 合 制 定 出 台 了《 国投 争效率 , 外 又 资者并购境 内企业 暂行 规定》 不仅 以法规形 式允 展 。既要 考 虑 竞 争 政 策 , 要 协 调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 , 许外国投资者 以并购境 内企业 的方式成立 外商投 重视实现公共 利益、 公众 福祉、 环境可持续发展等 社会性法 益 目标。既要 维护促进微 观经济的活力 资企业 , 而且创设了相对完善的外 资并购反垄断 申

浅谈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对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影响极其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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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对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影响极其对策-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资本全球化的迅速发展,海外并购已成为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形式。

但是近年来,出于对本国市场和本国企业的保护,西方各国经常以威胁其国家安全为由,对外资并购提出国家安全审查,其中我国企业多次赴美并购都因涉及国家安全而宣告破产,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俨然已成为对我国企业跨国并购影响最大的贸易保护措施。

应对投资目标国的安全审查制度,我国企业应转变思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以期减少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的不利影响。

关键词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投资目标国跨国并购CFIUS 对策一、引言二、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概述美国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由初审、调查、和总统决定程序构成。

CFIUS的初审时间为30日,若初审结果认为需要进行调差的,则继续进入调查程序,调查期间为45日,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及建议提交到总统后,总统才有权发布命令暂停或者禁止兼并收购或者合并,总统需在15日内作出最终决定。

《2007年外国投资和国家安全法》对国家安全审查法律机制进行了较大的修改。

该法案扩展了对于“国家安全”的界定,在国家安全的范畴中加入了“重要基础设施”、“国土安全”和“关键资产”以及可能影响到美国本土就业的领域和威胁到美国领先地位的关键技术领域。

该法案同时扩展了国会对国家安全审查程序的参与,要求CFIUS向国会就审查情况进行年度报告,具体案件审理完结后还应向国会报告。

新法案相关规则的变化,显示出不仅仅是美国更是西方发达国家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变革的明显趋势,即“国家安全”概念的逐渐扩大和国家政治因素的不断介入。

三、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对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影响所谓国家安全审查,简言之即是以国家安全名义来限制或禁止外资进入本国。

豐随着经济全球化、资本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然而一直以“投资自由化”为核心价值的西方跨国投资市场却悄然发生了变化。

跨境电商如何应对海外反垄断调查

跨境电商如何应对海外反垄断调查

跨境电商如何应对海外反垄断调查在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中,跨境电商作为新兴的贸易模式,正迅速发展并占据着重要的市场份额。

然而,随着其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其中海外反垄断调查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当跨境电商企业在海外市场遭遇反垄断调查时,若应对不当,可能会面临巨额罚款、业务限制甚至市场退出等严重后果。

因此,了解如何有效地应对海外反垄断调查,对于跨境电商企业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跨境电商企业需要深入了解目标市场的反垄断法律法规。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规存在差异,其侧重点和执法力度也各不相同。

例如,欧盟对于企业间的协同行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监管较为严格;美国则更关注垄断协议和并购交易中的反垄断问题。

因此,企业应当投入足够的资源,研究目标市场的相关法律条文、执法案例以及政策动态,确保自身的经营活动符合当地法律要求。

建立健全的内部合规机制是应对海外反垄断调查的重要基础。

企业应制定明确的反垄断合规政策,将其融入到企业的日常运营和决策流程中。

同时,设立专门的合规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反垄断合规事务,对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

在员工培训方面,定期开展反垄断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使他们明白哪些行为可能触犯反垄断法规,从而避免因无知而导致的违规行为。

在日常经营中,跨境电商企业要特别注意自身的市场行为。

避免与竞争对手达成限制竞争的协议,如价格同盟、划分市场份额等。

对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更要谨慎使用这种优势,不能从事不公平的高价销售、低价购买、拒绝交易、限定交易等行为。

此外,企业在进行并购活动时,要提前评估交易是否可能引发反垄断审查,如果存在风险,应主动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潜在的反垄断问题。

在面对海外反垄断调查时,跨境电商企业应保持积极的合作态度。

及时回应调查机构的询问和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信息。

但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在提供信息时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与反垄断审查的关系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与反垄断审查的关系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与反垄断审查的关系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与反垄断审查的关系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与反垄断审查的关系结合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与凯雷并购徐工案,分析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的联系与区别。

答:外资并购是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有利于国内企业引进资金、技术、先进管理经验, 优化相关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另一方面也可能带来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 影响国家社会经济稳定。

因此在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时应对其进行反垄断审查,涉及国家安全的还应接受由商务部、发改委等部委共同负责的国家安全审查。

在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中,因为其收购行为会影响或限制竞争,不利于中国果汁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中国商务部最终作出了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未通过反垄断调查的决定。

在凯雷收购徐工案中,之所一波三折是因为本案涉及本国经济命脉、国计民生等重要产业,需要接受由商务部、发改委等部委共同负责的国家安全审查。

这也体现了国家安全审查的严谨与谨慎。

两案体现了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的联系与区别,如下:一、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与国家安全审查的联系(1)两种审查均对同一项商业活动,即都是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进行审查。

虽然反垄断审查旨在防止经营者集中、垄断市场,而国家安全审查旨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两者审查的具体内容不相同,但两者审查实质上都是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进行审查。

(2)两种审查均涉及政府部门。

我国《反垄断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2021年各行业工程师考试备考资料及真题集锦安全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物业管理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化工工程师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向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即在反垄断审查时,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审查。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第12 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或者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就此向商务部进行申报。

浅析跨国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

浅析跨国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

浅析跨国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作者:扈银平来源:《市场周刊》2018年第09期摘要:作为各国资本输出中最重要的方式——跨国并购,现已日渐成为国家安全审查的重点,而且随着我国逐步适用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及建立负面清单,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审查力度也势必提高。

在最新立法中,《外国投资法草案》极大完善并改进了现行的外资审查制度,本文从国家安全审查之缘起及其与跨国并购的关系谈起,后从《外国投资法草案》之角度,浅析其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对我国跨国并购的影响,并以此三方面来对跨国并购中的安全审查制度进行总结分析。

关键词:国家安全;跨国并购;安审制度中图分类号:D99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8)09-0135-02一、国家安全审查问题沿革(一)国家安全渊源国家安全之概念据英国学者曼戈尔德所述,其最早可追溯至美国李普曼所著《美国外交政策》一书中。

之后美国于1947年颁布《国家安全法》,但是这部法律对于国家安全本身的概念并没有给予一个准确描述,此部法律之立足观点在于“国家安全应该在一个比较宽广的视角下解读,以防止恶意规避行为”。

从此句可得出美国对于国家安全的态度,其认为如果严格定义便会使国家安全局限于一个较狭小的范围,即不利于在未来应对新的形势。

如今看来,此并不失为一种明智选择,在现今高速发展的信息社会,国家安全所包含的范围远超出过去战争年代中的边疆国防安全,经济、文化、政治甚至于信息安全等各个方面都暗含着国家安全的身影。

不过就如今在国际投资法方面,现阶段被国际投资协定和投资争端解决的实践中,其所认可的“国家安全”只包含军事安全和经济安全。

在外国学者的研究中,他们认为国家经济安全就是一个国家自身的经济发展,不会被其他国家采取的一些经济手段而受到操控的状态,相反,如果国家内部的经济发展易于受到其他国家伤害,那便是处于一种经济不安全的状态。

如果从此角度分析,他们会将国家经济安全所涵射的范围无限制的扩大,因为现今全球范围内资金技术贸易等流通的速度以及国与国之间的交流无比频繁,牵一发而动全身,动辄便会被认为危害了自身国家的经济安全。

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和国家安全审查的比较

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和国家安全审查的比较

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和国家安全审查的比较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国反垄断法》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该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外资并购境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这意味着,今后外资并购境企业时,可能将面临两种审查:反竞争审查和国家安全审查。

我国反垄断法所称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其他经营者的股份、资产以及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

经营者集中是经济活动中的普遍现象。

经营者集中的结果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提高经营者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又可能产生或者加强市场支配地位,对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各国反垄断法都对经营者集中实行必要的控制,以防止因经济力的过于集中而影响市场竞争。

控制的主要手段是对经营者集中实行事先或者事后申报制度,并由反垄断法执法机构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允许经营者实施集中。

国家安全是从国家生存和发展的角度来审视它面对的现实威胁和可预见的挑战。

这一概念强调是国家利益不受损害。

国家利益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和认识。

例如,按照领域可分为政治利益、军事利益和经济利益等;按照层次,国家利益又可分为主权利益生存利益、发展利益和战略利益等。

随着反垄断法施行,外资并购境企业的反垄断审查和国家安全审查也将同时启动,如何认识这两种审查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十分重要。

本文旨在对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和安全审查做出比较,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两种审查的区别第一,外资并购境企业的国家安全审查与反垄断审查是从两个完全不同的角度来评估商业活动的影响。

外资并购境企业的国家安全审查是维护国家经济主权的一部分,是政府行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定意义上说,国家安全审查的性质更多地体现为行政性审查。

外资并购境企业的反垄断审查关注更多是并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态和竞争格局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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