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微讲堂实用法律知识ppt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我国《合同法》第198条的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 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根据。 贷款人对借款人的催收。对于约定了确定的还款时间 的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 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 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随时 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民法通则》135条的规定,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二年,法 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 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 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现宋某主张以月息三分的利率计算利息,违反上 述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依法予以调整。据此,终审判决刘某向 宋某支付按照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计算的利息。(注:现行法律规定,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持)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案例 仅有打款凭证主张借款难获支持
贾某起称,2010年3月12日,自己通过银行以转账的方式 将该10万元借给杨某。后经多次催要,杨某一直拒绝还款。 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杨某偿还10万元借款及利息。为支 持诉讼请求,贾某向法院提交了银行转账凭证。杨某辩称, 贾某所称借款不是事实,而是贾某偿还自己的借款。自己 从来没向贾某借过款。
生效。(并不是借条约定什么时间就是什么时间)
提示:额度大的借款,需要证明已经提供了借款,必须通过银行转账 的形式,法院需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个人借贷是否合法,从以下几点来考虑
借贷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借款的
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不 属于出借人所有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所形成的借贷关系无 效,不受法律保护
主讲人:石诗礞
内容提要
一、民间借贷的问题
二、房产租赁的问题
三、婚姻法问题
四、工伤认定问题
五、赌博、酒驾问题 六、新法学习:刑法修正案九的学习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1、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是除了金融机构贷款以外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与其他企业及其他组织之间 的借贷。 2、民间借贷类似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的、自由的协商来确定合 同的内容,包括贷款的数额、利息、还款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是一种民事 法律行为。
第二讲 房产及租赁知识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 出租的行为。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 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 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 备案手续。
第二讲 房产及租赁知识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 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 定的除外。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民间借贷三种主体之间的组合:个人与个人之间、企业 与个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我国的法律对这三种组合 所持的态度是不同的,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个人之间的借贷何时生效 个人之间的借贷,我国《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 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从该条可知,
个人之间的借款生效的条件是借款人收到贷款人的款项时
转租案例纠纷实例
第二讲 房产及租赁知识
案情
2007年1月20日,被告王某租赁熊某位于花园路81号1间门面房1至2 层经营鲜花。双方约定:年租金11600元,一年一次付清,房屋可连续 租赁3年(至2010年1月20日到期),租赁期间双方均不能转租房屋。
2009年5月,原告吴某得知被告王某要转租房屋,就找到王某,在双方协商 时,王隐瞒了房屋不能转让的事实。5月24日,被告以44000元价格将房屋转让 给原告。被告向原告出具“暂收到吴某交来转房押金肆万元整,下欠肆仟元1个 月后交清”收条1张。下欠4000元款原告吴某陈述在不到一个月内分2次各2000 元付清。被告王某陈述,当时收到现金40000元,下欠4000元至今未付。方对此 各持己见,但都无证据证实其主张。 原告转租房屋经营5个多月,至2009年10月,由于其它原因不能经营生意时, 就在门店外挂出“此房转租”招牌,当房主熊某发现招牌,才得知王某已将房 屋转租。在租赁合同期满后,房主熊某要求收回房屋未果,于2010年元月27日 将吴某、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返还房屋。吴某认为给其造成经济损失的 责任都在于王某,在多次找王某要求返还转房押金不成的情况下,即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王某返还押金36500元(44000元扣除实际使用房屋7个月另26天的 租金),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借贷的三个小问题二 无息的民间借贷是否都不能计 算利息 :无息的民间借贷并非 一概“无息”,如果借款人迟 延还款或者经催告后迟延还款 的,还是需要承担延迟支付期 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借贷的三个小问题之三 借款时让借款人打“借条”、“欠 条”、“收条”,三者之间的法律效 力各不相同:借条效力最高,可以直 接证明借贷关系;欠条法律效力其次, 表示的是一种双方结算行为,可以证 明“欠钱”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无法 证明“借钱”的借贷关系;收条效力 最低,甚至连债权债务都证明不了, 更无法证明借贷关系。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 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 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 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 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 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 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 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 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 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 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 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 持其诉讼请求。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 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 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 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二讲
房产及租赁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 参考范本
第二讲 房产及租赁知识
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利息规定2015年有新规), 超过部分无效 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同时,个人之间的借贷形式灵活多样,即可以 口头形式、也可以书面形式;即可以约定利息, 也可以不约定。可以说,个人之间的借贷是非常 自由的。
自然 债务 区 司法 保护 区
24%↓
司法保护范围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案情 利率约定超过法定利率未获支持
2013年5月20日,宋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刘某转账10万元,刘某于同 日向宋某出具了借条,借条载明:今向宋某借款10万元,月息3分,借 期1年。因刘某未按期还款,宋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偿还借款本金10万 元及利息(以10万元本金为基数,自2014年5月1日起自实际支付之日止, 按照月息三分的标准计算)。刘某辩称,同意偿还本金,但现在没钱还, 利率过高,应当予以调整。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新的司法解释于2015 年9月1日实施
借贷的三个小问题
然债务区。”
36%的3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
36%↑ 24%—36%
无效区
无效的含义是指如果当事人原来自愿偿还 了利息,基于合同无效,是可以通过司法 程序要回来的,这也是对1991年的司法 解释重大的修改。 如果要提起诉讼,法院不会保护。但是当 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但如 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 反悔要求偿还,法院同样会驳回。
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中,贾某不能提供借条、借款合 同、借款借据、欠条等书面材料,贾某提交的证据仅能 证明双方存在资金往来,不足以证明涉案款项的性质, 故贾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杨某之间存在借款合 同关系。故终审驳回了贾某起诉。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区别 利息 利率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wenku.baidu.com利息的含义
第二讲 房产及租赁知识
房屋租赁涉及的法律问题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 继续有效,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 当赔偿损失。
房屋在抵押、出售前已经出租的,原租赁关 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买卖不破租赁)
第二讲 房产及租赁知识
转租应注意的问题
提示:个人之间的借款,尽量采取书面的形式,有借据,
有转账凭证,数额较大的,有借款合同。以有利于保护自
身的权益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复利就 是“利 滚利”
借贷的三个小问题之一
借贷是否允许计算“复利” :民间借贷禁止复利,“复利” 不受法律保护。“复利”不受法律保护的界限是年利率36%。 年利率在36%范围内的,“复利”仍然受法律保护;超过年利 率36%的“复利”部分才不受法律保护。超过的,属于高利贷, 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以前的旧的法律规定是保护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一般是保持 在月利率2分以内),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 确了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已支 付的有权请求返还(比旧规定利率略高,约为月利率3分)。 注意:这36%的利率是划分3个区域的。
第一讲 民间借贷知识
如何写“借条”
第二讲 房产及租赁知识
房屋租赁涉及的法律问题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租赁物维修 等。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 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 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利息是借贷关系中借入方支付给贷出方的报酬。 也可以看作是货币持有人一段时期内放弃货币流 动性的报酬或放弃获取投资收益的补偿。
利率的含义
利息率,通常简称为利率,是指贷期满所形成的 利息额与所贷出的本金额的比率。即利率=利息/ 本金*100%.
常见错误
很多借条上写:“月息2分”,这种写法是错误 的,应该写“月利率为本金的2%”。
第二讲 房产及租赁知识
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 则。被告王某隐瞒房屋不能转租的事实,将房屋转租给原告,属无效民事 行为,对此应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原告吴某要求被告王某返还转房押金365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因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其已付清下欠款4000元,亦未举证证实其有其它 经济损失,故该诉讼请求的合理部分,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王某提出收取原告40000元不是房屋租金,是转经营花店的押金, 包含店内添置的实物、存货等,因未向法庭举证证明其主张,故其辩解理 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 下:一、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现金32400元并按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自2009年5月24日起至还清欠款时止)。二、驳回原告 的其它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第二讲 房产及租赁知识
温馨提示
租房遇到二房东就要小心了,二房东如果跑了,租客很有可能无处伸冤。 因为,在未征得房主同意的情况下租客转租第三方是不允许的,二房东签的合同 在法律上也是不生效的,房主有权清租户。
在我国当前的房屋租赁市场不尽完善的情况下,法律法规还不能解决转租操作过 程中的所有问题,因此遇到转租行为时一定要谨慎。承租人为什么要转租?几乎都 是为了获得“转租渔利”,这也就意味着新房客要多交房租。(《城市房屋租赁管 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 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因此,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一定要查看房屋产权证,确定要租赁转租的房屋 时要得到房屋的产权人同意转租房屋的书面证明,这样才能保障租赁安全,才能 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在转租合同中应约定,因第一承租人或者出租人违 约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从而妨碍合同的正常履行的,第一承租人应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