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种典型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物业纠纷10个典型案例
物业纠纷10个典型案例案例一小区顶层露台漏水造成楼下业主财产损失,物业服务人是否承担责任基本案情由于小区顶层露台下水不畅,雨水无法及时排泄,流入楼下业主陈某家中,造成陈某家厨房的橱柜、墙面、煤气灶、地面等处过水。
陈某将顶层业主宣某和某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诉讼中查明,如果要进入露台,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只能从顶层业主宣某家内进入。
宣某房产证中的产权范围没有露台,其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亦未约定露台归其所有。
诉讼中,陈某、宣某及某物业管理公司认为相关主管部门在拆除其他住户露台的相关建筑设施时,有部分杂物掉落宣某外面的露台表面,堵塞了该露台仅有的直径约6厘米的下水管。
发生漏水事件时,宣某未在京,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员从别家住户进入涉案露台将存水释放。
裁判结果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宣某不是顶层房屋外面露台的所有权人,对该露台没有法定的维护、清扫义务。
某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建筑物的公共部分,有管理、维护的义务。
某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熟知自己管理中的物业情况,大雨时有可能造成露台积水而发生泄漏的风险。
某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及时处理露台杂物,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存有过失,故对陈某有证据证明的合理损失应予赔偿。
要点提示对于业主共有部分,物业服务人负有法定的维护义务。
但露台是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不能一概而论。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应当认定为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如果规划上并不专属于特定房屋,建设单位销售时亦未列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仅根据正常通行情况下只能从某户业主家内进入露台的情况,尚不足以认定该露台归该户业主专有进而认定物业服务人对该露台没有维护义务。
案例二业主主张物业服务人对于停放小区的车辆未尽管理义务如何处理基本案情业主何某主张某物业管理中心未能尽到驱赶小区的流浪狗的责任和义务,致使其使用的小轿车被流浪狗咬坏叶子板和保险杠,遂起诉某物业管理中心要求赔偿修车费用。
关于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关于物业纠纷典型案例物业纠纷典型案例:1. 邻里之间的噪音纠纷:某小区的居民甲经常在深夜高声喧哗,影响到了邻居乙的休息。
乙向物业投诉,但物业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导致纠纷进一步升级。
2. 共用设施维护纠纷:某住宅小区的公共花园长期未得到维护,导致草坪杂草丛生,花草凋谢。
居民们多次向物业反映,要求维护,但物业一直未能解决,引发了居民与物业的纠纷。
3. 物业费用纠纷:某商业楼宇的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维护服务质量表示不满,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公司认为自己负责的范围内做到了合理的维护,因此拒绝退还费用。
4. 停车位纠纷:某小区停车位资源有限,物业未能按照规定为业主分配停车位,导致业主之间争夺停车位,引发纠纷。
5. 绿化维护责任纠纷: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未能充分履行绿化维护的责任,导致小区绿化环境恶化。
物业公司则认为绿化维护是业主委员会的责任,引发了双方的纠纷。
6. 物业管理规定纠纷:某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对业主的个人权益进行了限制,业主们认为这些规定过于苛刻,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
7. 建筑质量问题纠纷:某新建小区的居民发现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如墙体渗水、电路故障等,多次向物业反映,但物业未能及时处理,引发纠纷。
8. 物业公司服务态度纠纷:某写字楼的租户投诉物业公司服务态度恶劣,没有及时解决租户的问题,导致租户对物业公司提起纠纷。
9. 业主委员会选举纠纷:某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选举中出现舞弊行为,导致业主对选举结果产生质疑,引发了纠纷。
10. 垃圾处理纠纷:某住宅小区的垃圾处理设施老化,垃圾无法及时清理,引发异味和卫生问题。
业主多次向物业投诉,但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纠纷的发生。
以上是关于物业纠纷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到了物业管理、维护责任、费用支付等多个方面,对于解决类似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在处理物业纠纷时,各方应积极沟通,寻求妥善解决的办法,以维护良好的居住、工作环境。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分析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分析提要: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分析典型案例A楼房有电梯却不开小区业主起诉物业陈某买下吴江某小区内的一套房子。
该房产所在楼配有电梯,但从陈某搬入居住后电梯一直不能使用,处于关闭状态,为此,陈某多次与物业公司交涉,物业公司认为开通电梯属于正常要求,但是由于业主签字没有达到三分之一,电梯的维修费用和运行费用分摊处理得不到解决,因而不能开通。
于是,陈某告到法院,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开通电梯,并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经审理,法院判决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所谓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机电设备、共用天线、消防设施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合同的约定定期维修养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小区内电梯的管理、维护,确保业主正常使用是物业服务内容之一。
因此,法院对于陈某要求物业公司开通电梯,并确保电梯正常运行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B“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能否拒交物业费2007年,某物业公司与蒋某签订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由该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服务,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蒋某在交纳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后,未按约定交纳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共计元,物业公司多次向蒋某催交物业费无果,就起诉到法院,要求蒋某交纳物业费。
物业服务典型纠纷案例
物业服务典型纠纷案例物业服务是指由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对小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进行管理和服务的行为。
然而,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纠纷案例。
以下是10个典型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例。
1. 小区停车位分配纠纷小区停车位紧张,住户之间常常因为停车位的分配问题产生纠纷。
例如,某业主长期停放在他人专属停车位上,导致专属停车位的业主无法正常使用,引发纠纷。
2. 物业费用收取纠纷物业费是居民每月需要缴纳的费用,用于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服务。
然而,有些物业公司存在收费不合理、收费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引发业主对物业费用的质疑和纠纷。
3. 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纠纷小区的公共设施包括绿化、道路、电梯等,它们的维护是物业公司的责任。
但有时物业公司维修不及时、维修质量差等问题会引发纠纷,例如电梯长期不通,绿化不及时修剪导致树木倒塌等。
4. 物业公司违规行为纠纷物业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违规行为,如擅自涨物业费、擅自改变小区规划等。
这些行为会引发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不满,从而产生纠纷。
5. 物业公司服务态度差纠纷物业公司的服务态度直接关系到业主的满意度。
如果物业公司对业主的问题漠不关心、态度恶劣,业主会产生不满情绪,从而引发纠纷。
6. 小区安全问题纠纷小区的安全问题是业主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如果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如监控设备损坏、门禁系统故障等,会引发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抱怨和纠纷。
7. 小区噪音纠纷小区噪音是常见的问题之一,如果有业主的生活噪音扰民,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处理,引发其他业主的不满和纠纷。
8. 小区环境卫生问题纠纷小区的环境卫生是物业公司的责任之一,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及时清理垃圾、清扫卫生等,会引发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不满和纠纷。
9. 小区设施设备质量问题纠纷小区的设施设备质量问题包括水电设备、电梯等设备的质量问题。
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及时修理或更换设备,会引发纠纷。
10. 物业公司违约纠纷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服务典型纠纷案例
物业服务典型纠纷案例在现代社会中,物业服务纠纷时有发生。
下面列举了一些典型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该领域的问题。
1. 停车位纠纷在某小区的停车位分配中,居民发现有人私自占用了属于他们的停车位。
他们向物业公司投诉,要求解决这一问题。
物业公司应该对停车位进行管理和分配,但却没有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导致了居民的不满。
2. 电梯故障引发的安全问题一位居民住在一个高层小区中,他多次遇到电梯故障的情况。
这给他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和不便。
他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物业公司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一问题,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
3. 小区环境卫生问题某小区的居民发现小区的环境卫生状况很差,有垃圾堆积、卫生间脏乱等问题。
他们多次向物业公司投诉,要求解决这一问题,但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处理。
这给居民的居住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也严重影响了小区的形象。
4. 物业费用增加纠纷某小区的居民发现物业费用突然增加,但物业公司并没有提供合理的解释。
他们对物业费用的增加感到不满,认为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居民要求物业公司退还多收的费用,但物业公司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5. 公共设施维修问题在某小区的公共设施中,有一处绿化带的灯光长时间不亮。
居民多次向物业公司投诉,要求修理这一问题。
但物业公司迟迟没有采取行动,导致绿化带的灯光一直没有修好,给居民的夜间安全带来了隐患。
6. 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某小区的居民发现物业公司的工作效率很低,无论是处理投诉还是维护公共设施,都表现出不负责任的态度。
居民感到无法信任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7. 物业公司擅自调整收费标准某小区的居民发现物业公司未经居民同意擅自调整了收费标准,导致部分居民的物业费用增加。
居民对物业公司的行为提出质疑,要求物业公司恢复原收费标准并做出解释。
8. 物业公司未按时进行维修某小区的居民发现公共设施出现了故障,多次向物业公司报修,但物业公司迟迟没有派人进行维修。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物业纠纷是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因为房屋是人们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而物业公司负责着房屋的维护和管理。
然而,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容易发生争端,尤其是在收费、服务、管理等方面,常常引起纠纷。
本文将针对物业纠纷中比较典型的案例进行解析,希望对业主和物业公司都有所启示。
案例一:停水事件小王是某小区的业主,由于物业公司在维修水管道时没有提前通知业主,导致小区在一个周末整晚停水,小王的家里没有水使用。
小王要求物业公司给予赔偿,但物业公司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解析:物业公司应当充分考虑业主使用水的需求,提前通知业主停水,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在维修过程中没有做好通知和处理工作,导致业主的正常生活被严重干扰,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物业公司应当向业主道歉,并给予相应赔偿。
案例二:小区卫生问题小李是某小区的业主,他发现小区内卫生环境很差。
垃圾桶经常满溢,小区内缺乏清洁人员,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比较老旧,供水和电力设备也存在问题。
小李多次给物业公司提出投诉,但未得到任何回应。
解析:物业公司是小区的管理者,在保障小区卫生和公共设施方面应当做出更多的努力。
如果物业公司无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则需要向业主提出解决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
如果物业公司无法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案例三:物业费用问题小张是某小区的业主,他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过高,并且未经业主大会议决就擅自提高物业费用。
小张认为物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并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物业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并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收费情况。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费用过高,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异议,要求物业公司合理调整费用。
如果物业公司无法解决纠纷,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总结:物业纠纷往往复杂繁琐,需要双方都保持冷静,理性分析问题,并尽量采取妥善的解决方案。
作为业主,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意识地参与小区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作为物业公司,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优质的服务,赢得业主的信赖和认可。
物业服务典型纠纷案例
物业服务典型纠纷案例
物业服务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包括维修、保洁、安保、绿化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物业服务也会出现一些纠纷,下面列举一些典型案例。
1. 物业公司未按时清理垃圾,导致业主生活环境恶劣,引发业主投诉。
2. 物业公司未按时维修电梯,导致电梯故障频繁发生,影响业主正常出行。
3. 物业公司未按时维修水管,导致楼下业主房间被水淹,造成财产损失。
4. 物业公司未按时维修门禁系统,导致门禁失灵,影响小区安全。
5. 物业公司未按时维修绿化,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影响业主居住体验。
6. 物业公司未按时维修停车场,导致停车位不足,业主无法停车。
7. 物业公司未按时维修公共设施,导致公共设施损坏,影响业主正常使用。
8. 物业公司未按时缴纳物业费,导致业主无法享受物业服务。
9. 物业公司未按时处理业主投诉,导致业主不满意,引发纠纷。
10. 物业公司未按照规定收取物业费,导致业主负担过重,引发纠纷。
以上是一些典型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例,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影响了业主的生活质量,也影响了物业公司的声誉。
因此,物业公司应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尽可能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
同时,业主也应该积极参与物业管理,及时反馈问题,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环境。
物业纠纷调解典型案例
物业纠纷调解典型案例
物业纠纷调解典型案例
一、案例一:
原告:李先生
被告:XXX物业公司
事实:在XXX小区,原告李先生感到小区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做好小区内的绿化和保洁工作,因而给他们带来了不变的困扰。
调解结果:小区物业公司向原告李先生承诺,他们会加大绿化和保洁工作的力度,定期对小区进行清洁和修护,以满足原告的要求。
此外,物业公司还将安排定期的小区清洁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李先生表示满意,双方达成了解决协议。
二、案例二:
原告:王女士
被告:XXX物业公司
事实:王女士在XXX小区内租赁一套房子,但小区物业公司一直没有及时对其房间内的家电进行维护,导致家电出现故障,给王女士带来了不便。
调解结果:小区物业公司承诺将定期对所有住户的家电进行维护检查,并负责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以确保租客的使用体验。
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王女士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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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种典型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9种典型物业纠纷典型案例类型一、物业公司不是“第二警力案例:2004年5月,某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入住协议书。
某日,某晚上下班后将自己的摩托车未加防盗装置就停放在了小区,等第二天上班时,某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已不在停放点了,便立即报了警,但至今未破案。
今年10月,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赔偿摩托车的损失。
分析:某在入住后,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入住协议书,该合同是物业公司对某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承诺和某愿意接受服务和物业管理的明确表示。
双方并未就某的财产由物业公司保管签订过保管合同或有其他约定,物业公司无保管某摩托车的义务。
尽管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安全负有日常管理的义务,但其所承担的小区安全防的义务只是协助义务。
点评当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不少已经开始转移到家庭财产的失窃方面。
由于业主家里的财产被盗事件经常发生,于是许多业主片面理解物业公司就是小区的“第二警力”,一旦自己家庭财产遭遇损失动辄就将物业公司推上被告席,然而这并不代表物业公司必须承担业主失窃的后果。
类型二、业主与业主直接对簿公堂案例:王某与某是邻居关系,2004年7月中旬,王某未将其空调室外机安装在物业指定位置,而安装在正对某房门的位置,空调机启动后,热风从窗户吹进邻居房,加之噪音影响,扰乱了某的休息。
所以某就一纸诉状将邻居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王某拆除空调室外机并赔偿精神损失。
分析:王某作为小区业主对自有房屋依法享有权利,但必须接受相应的限制。
王某将空调器的室外机移至房屋的北侧外立面,违反了《民法通则》的关于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某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在情理之中。
目前,业主与业主之间因相邻关系而引发的纠纷正呈逐步增多的趋势,其现象不外乎业主违章搭建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以及侵占公共区域等方面。
以前,有的业主不了解,有的业主出于私心或碍于邻居的情面一般不愿直接与邻居对簿公堂,而是选择由物业公司出面处理,如物业公司不肯协调,则大多以拒付物业服务费相要挟,无形中物业公司做了他们的“替罪羊”。
9种典型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9种典型物业纠纷典型案例1.楼上楼下产生噪音纠纷:一户楼上居民常常在深夜放音乐,影响到楼下居民休息。
楼下居民多次上门要求楼上居民减少音乐声音,但未见改善。
最终,楼下居民向物业公司投诉并提供了相关证据,物业公司采取措施对楼上居民进行劝告,解决了纠纷。
2.小区停车位争夺纠纷:小区停车位数量有限,居民之间发生争抢停车位等纠纷。
物业公司组织业主开会商讨解决办法,最终决定对停车位进行划分,并制定了停车规则,减少了停车位争夺问题。
3.小区公共区域使用权纠纷:小区业主公共区域如花园、游泳池等使用权产生纠纷。
物业公司在小区内设置使用规则,并定期向业主发送使用须知,明确公共区域的所有权及使用方式,减少了相关纠纷的发生。
4.物业维修保养纠纷:物业公司未按时维修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导致业主生活质量下降。
业主联名投诉物业公司,要求尽快解决问题,并威胁要解除物业合同。
物业公司在业主的压力下积极解决问题,提升了维修保养的质量。
5.小区绿化和环境问题纠纷:小区内绿化不到位、环境脏乱等问题引起居民不满。
业主联名向物业公司提出投诉,要求改善小区环境。
物业公司加大了对小区的绿化和环境维护力度,使小区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
6.小区安全问题纠纷:小区内发生了多起入室盗窃案件,居民对小区的安全性提出质疑。
业主组织成立小区安保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合作,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增加了安保人员的数量,并提高了小区的安全防范措施,降低了相关纠纷的发生。
7.物业费用纠纷:物业公司对收取的物业费用缺乏透明度,业主对物业费用的标准和使用不满。
业主联名要求物业公司公开物业费用的使用明细,物业公司配合并定期向业主发布物业费用使用情况报告,消除了纠纷。
8.小区电梯故障纠纷:小区电梯频繁故障,导致业主生活不便。
业主多次投诉并要求物业公司尽快修复电梯。
物业公司加大了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力度,增设了电梯维修专职人员,有效解决了电梯故障的纠纷。
9.小区违规建筑纠纷:有业主私自在小区内进行违规建筑,影响了小区整体形象。
种典型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种典型物业纠纷典型案例一、拖欠物业费案例: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时,发现一位业主多次拖欠物业费,欠款金额逐渐累积达到了较大数额。
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未果,遂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业主偿还拖欠的物业费。
通过法院的审理,业主被判决需要支付欠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损坏公共设施案例:一名业主在小区公共区域里进行装修时,由于使用不当或者疏忽大意,不慎损坏了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如电梯、水管等。
其他业主发现后向物业公司投诉并要求处理。
物业公司在了解情况后,召集双方进行协商,并要求损坏设施的业主进行赔偿,并及时修复设施。
经过协商后,损坏设施的业主同意赔偿一定数额,并承担维修费用。
三、私拉乱接线案例:四、小区设施共享问题案例:小区的居民共享着一块小区配套的儿童游乐区,但是由于使用者众多,造成游乐设施常常损坏,需要费用维修和更换。
物业公司在了解情况后,决定对儿童游乐区进行频繁的巡查与维护,并告知业主儿童游乐区的使用规定。
同时,物业公司还鼓励居民共同管理和维护儿童游乐区,建立了一个居民维修基金,用于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五、私自拆改房屋案例:一些业主在小区内私自拆改房屋,改动了墙体结构,造成房屋安全隐患。
物业公司得知后,立即与该业主进行沟通,并要求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由于该业主拒不配合,物业公司向相关部门报告,要求进行整改,并保障小区安全。
以上案例仅是物业纠纷中较为典型的案例,不同的小区、不同的纠纷会有不同的特点和解决方式。
在物业纠纷中,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保障业主的利益,维护小区的正常运转是物业公司的重要职责。
同时,加强与业主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服务水平,也是物业公司应该努力的方向。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析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物业服务问题。
然而,物业管理中存在许多潜在的纠纷,这些纠纷往往会影响到物业业主的利益。
本文将针对一些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进行分析,希望对业主有所帮助。
案例一:业主维权续篇某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后,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比如物业公司未按要求履行管理职责,服务质量差,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不透明等等问题。
虽然业主多次反映,但物业公司并未给予合理解决办法。
最后,业主们组成了一个自愿的业主委员会,致力于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
在该委员会的主持下,业主们向物业公司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并寻求了法律援助。
该案例反映出,对于物业管理方存在服务质量等问题时,业主维权的方式是通过商议形成有效的维权委员会、提出明确的要求,并通过投诉、起诉等法律方式来讨回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物业公司不履行责任某小区物业公司认为其对小区的管理相对较好,但是一个业主非常不满。
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对小区道路清洁不力,导致风雨时变得非常滑。
更为严重的是,业主在前段时间遭遇了一次留置,导致了严重的身体伤害。
尽管业主多次咨询,但物业公司未予有效解决。
在律师的支持下,业主通过法律手段,起诉物业公司不履行管理职责并赔偿业主的损失。
该案例表明,物业管理方在服务质量上存在问题时,业主需要通过起诉等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问题,并要求物业管理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物业公司乱收费某小区业主付款物业费时,发现物业公司的管理费用比周边区域高出很多。
业主们认为,物业公司私自制定费用标准,极度侵害了业主的权益。
该小区业主组织了业主委员会,并与物业公司进行多次沟通,要求其公开收费标准,制定合理收费标准。
在多方面斡旋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上级部门达成了共识,并签署了规范收费的合同。
该案例说明,如果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不透明,业主应该通过多种方式提出抗议,并要求物业公司制定公开透明、合理合法的管理费用标准,以保护业主权益。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解析物业纠纷是指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由于各方面因素导致的争议和纠纷。
下面将通过解析几个典型的物业纠纷案例,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问题。
案例一:小区停车位纠纷在小区,由于小区停车位数量有限,业主停车需求大,导致停车位紧张。
一些住户在停车位分配和使用上产生了争执和纠纷。
业主认为小区物业管理不公,未能正当分配停车位,导致无法停车。
物业公司则认为停车位的使用是根据小区规定和住户购房合同来进行分配的。
解析:该案例中的物业纠纷主要是由于停车位资源有限和对停车位分配方案的不满引起的。
解决此类问题应从以下方面着手:1.明确停车位的分配原则和规定,如优先分配给业主、租户、访客等。
2.物业公司应完善停车位预约和管理机制,确保公平合理分配。
3.业主可以通过物业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等途径,提出建议和意见,推动停车位问题的解决。
案例二:小区门禁管理纠纷小区的门禁管理不严格,导致非小区业主或租户的人员进入小区,引发了安全问题。
一些住户对物业公司管理不力提出了投诉。
物业公司则表示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但由于技术或人员问题未能达到满意效果。
解析:该案例中的物业纠纷主要是由于小区门禁管理不严格引发的。
解决此类问题应从以下方面着手:1.物业公司应完善小区门禁系统,确保只有合法业主、租户及其授权人员才能进入。
2.加强对门禁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业主可以通过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和要求,监督门禁管理的效果。
案例三:小区绿化维护纠纷小区的绿化维护工作不到位,导致小区绿化环境脏乱。
一些住户对物业公司的绿化维护不满意,认为其应加强绿化养护工作。
物业公司则表示已经尽力维护,但由于人员和资金限制,无法满足所有住户的要求。
解析:该案例中的物业纠纷主要是由于小区绿化维护不到位引发的。
解决此类问题应从以下方面着手:1.物业公司应加大对小区绿化的维护和养护力度,修剪花草树木,清理垃圾等。
2.业主可以组织居民共同参与小区绿化维护工作,形成居民自治的氛围。
9种典型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9种典型物业纠纷典型案例类型一、物业公司不是“第二警力案例:2004年5月;陈某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入住协议书..某日;陈某晚上下班后将自己的摩托车未加防盗装置就停放在了小区内;等第二天上班时;陈某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已不在停放点了;便立即报了警;但至今未破案..今年10月;陈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赔偿摩托车的损失..分析:陈某在入住后;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入住协议书;该合同是物业公司对陈某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承诺和陈某愿意接受服务和物业管理的明确表示..双方并未就陈某的财产由物业公司保管签订过保管合同或有其他约定;物业公司无保管陈某摩托车的义务..尽管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安全负有日常管理的义务;但其所承担的小区安全防范的义务只是协助义务..点评当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不少已经开始转移到家庭财产的失窃方面..由于业主家里的财产被盗事件经常发生;于是许多业主片面理解物业公司就是小区的“第二警力”;一旦自己家庭财产遭遇损失动辄就将物业公司推上被告席;然而这并不代表物业公司必须承担业主失窃的后果..类型二、业主与业主直接对簿公堂案例:王某与李某是邻居关系;2004年7月中旬;王某未将其空调室外机安装在物业指定位置;而安装在正对李某房门的位置;空调机启动后;热风从窗户吹进邻居房内;加之噪音影响;扰乱了李某的休息..所以李某就一纸诉状将邻居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王某拆除空调室外机并赔偿精神损失..分析:王某作为小区业主对自有房屋依法享有权利;但必须接受相应的限制..王某将空调器的室外机移至房屋的北侧外立面;违反了《民法通则》的关于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李某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在情理之中..目前;业主与业主之间因相邻关系而引发的纠纷正呈逐步增多的趋势;其现象不外乎业主违章搭建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以及侵占公共区域等方面..以前;有的业主不了解;有的业主出于私心或碍于邻居的情面一般不愿直接与邻居对簿公堂;而是选择由物业公司出面处理;如物业公司不肯协调;则大多以拒付物业服务费相要挟;无形中物业公司做了他们的“替罪羊”..类型三、物业管理费要明示去年4月;某物业公司正式进驻某高档小区;行使前期物业管理权..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约定;物业公司每月应收取每平方米4.5元的物业管理费;当业主入住该小区后;就发生有的业主以隔壁相近楼盘每平方米只收2.4元为由;拒付物业费并投诉到物价管理部门..物价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经过调查作出了处罚通知书;某物业公司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新建商品房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由建设单位与购房人协商确定;并应在预售合同的附件中予以明示;物价管理部门只是登记备案而已..点评当前;有关因物业管理收费标准问题而发生的纠纷成为了老生常谈的话题..这当中既有物价管理等政府部门如何转换角色的问题;又有物业公司如何规范收费服务以及业主如何适应市场规律;遵守市场游戏规则的问题..总的来说;物业管理作为市场化的产物则应完全由市场来决定价格..类型四、业委会擅自打官司案例:本市东部某小区业委会今年共打了5起官司;四输一赢..赢的是夺得了一间业委会办公用房;业委会委员们再也不用到小区隔壁的咖啡馆碰头开会了..输的官司里有一个是侵害了物业公司的商誉;须赔偿几万元;业委会希望每家每户分摊几百元钱;但遭到绝大多数业主的反对;理由是这5起官司中没有一起征得过业主大会的表决通过..因此;业主表示该由业委会成员本人承担诉讼风险;业委会准备将拒付诉讼费的业主告上法庭;由法院替业委会做主;讨回公道..分析: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谁拥有房地产权证谁就是业主;业主大会是广大业主的权利机构;而业委会则是一个执行机构;它既不是企业法人;也不是群众自治组织;它无权作出任何重大决议;包括物业公司的选聘以及诉讼等有关广大业主切身利益的决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得到管理区域有投票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明确授权才能生效..点评目前;在本市一些小区;有的业委会擅自自作主张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业委会动不动就提起诉讼;有一个小区业委会一年里共打了8起官司;输了官司业委会就辞职不干了..有的业委会虽然形式上通过了书面投票表决;而大多在征询意见时往往写上这么一句话:如果你未在规定的时间里将征询意见表寄回业委会;则视为业主同意诉讼云云..这种做法其实是法律本身所禁止的..法律明确规定:投票表决有3种;即同意、反对、弃权..既不能将弃权票加在反对票身上;更不能将弃权票强加到同意票的头上..类型五、物业公司截留物业管理费案例:虹桥开发区某广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业委会将广场全权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物业公司可按市场有关规定提取12%的管理酬金;物业管理费若有节余则归业委会所有..2004年8月;合同期满;物业公司拒绝将多余的物业管理费归还业委会;于是东家就将物业公司请到法院讲道理去了..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可以按照酬金制或包干制的方式收取劳务报酬;但若采取酬金制的;则节余的物业管理费应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物业公司不得截留、挪用..点评该物业公司在管理期限届满后;拒绝将物业管理费结余款交付给广场业委会;显然与双方的约定相悖;侵害了广场业委会的合法权益..目前;业主通过业主大会表决由业委会追诉物业公司业委会用房、停车费等官司越来越多;业主的维权意识普遍增强..类型六前物业公司拒绝“退场”案例:徐汇某小区今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正到期;业委会出钱请了专业物业咨询公司做招投标工作;原物业公司也参加了投标;结果由本市一家知名物业公司夺标..原物业公司不肯退出;僵持了3个月;这家中标物业公司一举将原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推上了被告席;要求赔偿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济损失..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原物业公司应做考试吧好将物业管理资料的移交给新物业公司的工作;并及时撤离管理区域..点评当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或未到期更换物业公司而引发的老物业不走;新物业进不来的窘境经常上演..有的物业公司一旦落选;就感觉脸上无光;拒绝退场;不遵守游戏规则;给本市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平添了几分不和谐的声音..类型七、物业成楼盘营销手段案例:今年3月;本市某知名物业管理公司从媒体上获悉某开发商欲将40万平方米建筑量的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给一家有实力、有品牌的物业公司管理..于是;这家物业公司经过精心准备;在几十家投标单位中一举夺魁;接下来草签协议;将该物业公司进行前期管理写入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里;吸引了不少买家..到了10月;开发商开出了非常苛刻的条款;逼中标物业公司自动退出;将自己下属的物业公司隆重推出;于是;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对簿公堂在所难免..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点评目前;物业公司因前期物业管理费以及空置房管理费问题与开发商闹上法庭的并不少见;但像在媒体公开实行招投标中标而遭开发商毁标的则是首例..可见;目前仍有部分开发商为了有利销售;可以采取一切手段来达到其目的;因此;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应该时刻不能放松监管..类型八业委会换届选举案例:2004年6月;闵行某小区因业委会任期即将终止;部分业主在当地居委会的主持下成立了选举新一届业委会的筹备组;前任业委会业主认为自己应当是下一届业委会筹备组的成员;于是不去报名登记参加业委会委员的选举;又不满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结果;于是将给予他们登记备案的房地办告上了法院;指责房地办人员违法行政..分析:由于新的《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对业委会到期后如何选举下一届业委会没有作出相关的明确规定..它不是换届选举;因此根本不需要上一届业委会成员以业委会委员的身份参与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工作;而应是以一个业主的身份重新到筹备组登记参加选举..目前;在本市某些小区的选举过程中;由于该类问题而引发的诉讼正在逐步增多..业委会委员或主任的逐步“吃香”;与我国房地产物业管理的发展与进步是分不开的..相反;相关的有关业委会的选举程序、标准等规定几乎是空白;给纠纷的产生埋下了伏笔..类型九、维修基金“大挪窝”案例:2004年2月;浦东某小区的业委会主任擅自主张;将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由原来存在某银行账户上的钱;来了个“乾坤大挪移”;寄放到了自己亲戚朋友工作的银行账户上;而且其利息大大低于以前的银行;结果引发了业委会委员与委员之间的严重冲突.. 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的动用、续筹以及影响到其利益的;应由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业主决定..点评对于新建商品房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目前存在较大问题的主要考试吧是维修基金的管理缺乏监督机制..虽然法规明确由业主大会行使监督权;但对如何监督却没有明确的说法..有的小区少则几百万元、多则上亿元的维修基金;吸引着小区里个别本身财产并不丰裕的业主..因此;在有些小区;业委会委员一职成了某些人追逐的“香饽饽”..。
物业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物业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析一、案例一:物业费欠费纠纷。
1. 案例详情。
老张住在一个老小区,这个小区的物业已经服务多年了。
最近,物业一纸诉状把老张告上法庭,原因是老张已经拖欠物业费两年了。
老张觉得很委屈,他说小区里垃圾经常清理不及时,单元门的门禁坏了很久也没人修,小区的路灯也有好多不亮的,所以他觉得物业没有尽到责任,不应该交物业费。
2. 分析。
从老张的角度看,他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是有一定道理的。
比如垃圾清理、门禁维修和路灯照明这些都是物业基本的服务内容。
就像你去饭店吃饭,服务员该给你上菜没上齐,你肯定不愿意付全款一样。
但是呢,老张直接拒交物业费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
对于物业来说,他们虽然可能存在服务瑕疵,但也不能因为部分问题没解决就被业主完全拒绝支付物业费。
他们应该把服务中的问题整理出来,积极改进,并且有义务向业主解释费用的构成和使用情况。
在法庭上,法官最终判决老张支付部分物业费。
因为虽然物业有服务不到位的地方,但老张也不能完全拒绝支付。
法院考虑到物业的服务缺失,也适当减少了老张应支付的金额。
这就像在做买卖的时候,两边都有点问题,那就互相让一让。
二、案例二:公共区域使用纠纷。
1. 案例详情。
小区里有一块公共绿地,物业想在绿地上建一个自行车棚,方便业主停放自行车。
但是部分业主不同意,尤其是一楼的王奶奶。
王奶奶说这片绿地是大家的,当初买房就是看中了这片绿地的景观,现在要建车棚,破坏了小区的美观,还可能会有噪音影响她休息。
物业却认为建车棚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业主的需求,很多业主都抱怨自行车没地方停,乱停乱放影响小区秩序。
2. 分析。
对于王奶奶来说,她对自己居住环境的要求是合理的。
她买房的时候是基于当时的小区环境,现在要改变,肯定会影响到她的生活质量。
就像你在一个安静的图书馆看书,突然有人要在旁边开个摇滚音乐会一样,你肯定会反对。
物业呢,他们考虑的是整个小区的管理和大多数业主的需求。
自行车乱停乱放确实是个问题,建车棚能解决这个问题,就像要给一群调皮的孩子找个固定的玩耍场地一样。
物业经典案例
案例一 高空抛物
发生在2000年5月11日,郝某在自家楼下被楼上掉下来的烟 灰缸砸中,住院5个月,险些成为植物人。”由于无法确定烟 灰缸是哪一户抛下的,郝某的妻子将具有抛掷可能性的22家 住户全部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每户承担8101.5元。
法条援引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 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 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 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 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多名业主各被强制执行扣款5845元
2018年,兴宁区法院判决开发商和物业没有责任。由于并没有证据显示丘女士和32户业主 存在导致排污管道堵塞的过错,但他们都共同使用排污管道,都有可能向管道内排放可能 造成堵塞的垃圾。根据公平原则,由丘女士和32户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丘 女士和32户业主共同承担90%的赔偿责任。之后,32户业主集体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因多名业主不愿进行赔偿,丘女士于近日向兴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日,不少业主们 都收到了自己银行被划扣5845元的短信提醒。 法官表示,在没有找到侵权人的情况下,“谁主张,谁举证”。在不知道是谁丢杂物的情 况下,没有人能证明的情况下,只能采用责任推定法。那就是推定大家都有过错,责任一 起承担。
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 代管。即大修基物业代管,经由需经2/3以上业主同意,需向物业申请。 二是因《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有约定物业公司对房屋有某些修缮义务。 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 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物业服务典型纠纷案例
物业服务典型纠纷案例物业服务是指由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维护的房地产项目的各项服务。
然而,在物业服务中,常常会出现各种纠纷。
下面列举了10个典型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例。
1. 楼道保洁问题:业主投诉物业公司没有及时清理楼道垃圾,导致楼道脏乱差,影响居住环境。
2. 停车位分配纠纷:业主之间因停车位分配问题产生纷争,争夺停车位的权利,导致邻里关系紧张。
3. 物业费用收取问题:业主抱怨物业公司乱收费或者收费不透明,存在收费标准不明确的情况。
4. 设施维修问题:业主反映物业公司对公共设施的维修不及时,导致公共设施无法正常使用。
5. 安全隐患问题:业主发现小区存在安全隐患,如电线外露、消防设施故障等,但物业公司未能及时解决。
6. 物业管理不到位问题:业主投诉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到位,如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
7. 业主委员会选举纠纷:业主对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提出异议,导致选举结果无效。
8. 噪声投诉问题:业主对邻居的噪声投诉,物业公司未能有效协调处理,导致邻里纷争持续升级。
9. 绿化维护问题:业主反映小区的绿化维护不到位,草坪杂草丛生,花坛缺乏养护等问题。
10. 物业公司服务态度问题: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态度不满意,认为物业公司对待业主的态度冷漠或不友好。
这些案例体现了物业服务中常见的纠纷问题,涉及到楼道保洁、停车位分配、物业费用收取、设施维修、安全隐患、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选举、噪声投诉、绿化维护和物业公司服务态度等方面。
这些纠纷案例表明,在物业服务中,需要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努力,加强沟通和合作,以提供更好的物业管理服务,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住户之间的和谐关系。
高院典型物业纠纷案例
高院典型物业纠纷案例
嘿,大家听说过那些高院的典型物业纠纷案例吗?哇,那可真是让人眼界大开啊!比如说有这么一个案例,业主觉得小区的停车位不够,整天跟物业争来争去,这像不像你和朋友为了争最后一块蛋糕闹别扭呀!结果呢,高院怎么判?这可太让人好奇了!
还有一个例子,业主抱怨物业的服务太差劲了,卫生搞得不干净,安保也不到位,这就好比去餐馆吃饭,结果菜不好吃,服务也不行,那你不得找老板理论嘛!那在这种情况下,业主能得到满意的解决吗?
再看这个,有个小区的公共设施坏了好久都没人修,业主们那叫一个气愤啊!这就如同你家里的电器坏了,一直没人来修,你是不是会着急上火啊!那高院对于这种情况又会做出怎样的裁决呢?
这些物业纠纷案例,一个个都太有意思了!它们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我们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物业和业主之间,不就是像一场拔河比赛吗?双方都在使劲,都想要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那怎样才能找到那个平衡的点呢?这真的需要好好思考!
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遇到物业纠纷,那从这些高院的典型案例中,我们是不是可以学到很多呢?我们可以知道自己的权利在哪里,该怎么去争取。
同时,也能让物业知道他们的责任是什么,应该怎么做。
所以啊,这些案例不仅仅是一个个故事,更是我们生活中的宝贵经验啊!我们要好好去研究,去思考,让我们的生活因为这些经验而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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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种典型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类型一、物业公司不是“第二警力
案例:2004年5月,陈某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入住协议书。
某日,陈某晚上下班后将自己的摩托车未加防盗装置就停放在了小区内,等第二天上班时,陈某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已不在停放点了,便立即报了警,但至今未破案。
今年10月,陈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赔偿摩托车的损失。
分析:陈某在入住后,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入住协议书,该合同是物业公司对陈某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承诺和陈某愿意接受服务和物业管理的明确表示。
双方并未就陈某的财产由物业公司保管签订过保管合同或有其他约定,物业公司无保管陈某摩托车的义务。
尽管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安全负有日常管理的义务,但其所承担的小区安全防范的义务只是协助义务。
点评当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不少已经开始转移到家庭财产的失窃方面。
由于业主家里的财产被盗事件经常发生,于是许多业主片面理解物业公司就是小区的“第二警力”,一旦自己家庭财产遭遇损失动辄就将物业公司推上被告席,然而这并不代表物业公司必须承担业主失窃的后果。
类型二、业主与业主直接对簿公堂
案例:王某与李某是邻居关系,2004年7月中旬,王某未将其空调室外机安装在物业指定位置,而安装在正对李某房门的位置,空调机启动后,热风从窗户吹进邻居房内,加之噪音影响,扰乱了李某的休息。
所以李某就一纸诉状将邻居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王某拆除空调室外机并赔偿精神损失。
分析:王某作为小区业主对自有房屋依法享有权利,但必须接受相应的限制。
王某将空调器的室外机移至房屋的北侧外立面,违反了《民法通则》的关于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李某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在情理之中。
目前,业主与业主之间因相邻关系而引发的纠纷正呈逐步增多的趋势,其现象不外乎业主违章搭建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以及侵占公共区域等方面。
以前,有的业主不了解,有的业主出于私心或碍于邻居的情面一般不愿直接与邻居对簿公堂,而是选择由物业公司出面处理,如物业公司不肯协调,则大多以拒付物业服务费相要挟,无形中物业公司做了他们的“替罪羊”。
类型三、物业管理费要明示
去年4月,某物业公司正式进驻某高档小区,行使前期物业管理权。
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约定,物业公司每月应收取每平方米4.5元的物业管理费,当业主入住该小区后,就发生有的业主以隔壁相近楼盘每平方米只收2.4元为由,拒付物业费并投诉到物价管理部门。
物价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经过调查作出了处罚通知书,某物业公司不服,提出行政复议。
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新建商品房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由建设单位与购房人协商确定,并应在预售合同的附件中予以明示,物价管理部门只是登记备案而已。
点评当前,有关因物业管理收费标准问题而发生的纠纷成为了老生常谈的话题。
这当中既有物价管理等政府部门如何转换角色的问题,又有物业公司如何规范收费服务以及业主如何适应市场规律,遵守市场游戏规则的问题。
总的来说,物业管理作为市场化的产物则应完全由市场来决定价格。
类型四、业委会擅自打官司
案例:本市东部某小区业委会今年共打了5起官司,四输一赢。
赢的是夺得了一间业委会办公用房,业委会委员们再也不用到小区隔壁的咖啡馆碰头开会了。
输的官司里有一个是侵害了物业公司的商誉,须赔偿几万元,业委会希望每家每户分摊几百元钱,但遭到绝大多数业主的反对,理由是这5起官司中没有一起征得过业主大会的表决通过。
因此,业主表示
该由业委会成员本人承担诉讼风险,业委会准备将拒付诉讼费的业主告上法庭,由法院替业委会做主,讨回公道。
分析: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谁拥有房地产权证谁就是业主,业主大会是广大业主的权利机构,而业委会则是一个执行机构,它既不是企业法人,也不是群众自治组织,它无权作出任何重大决议,包括物业公司的选聘以及诉讼等有关广大业主切身利益的决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得到管理区域有投票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明确授权才能生效。
点评目前,在本市一些小区,有的业委会擅自自作主张的现象比较严重。
有的业委会动不动就提起诉讼,有一个小区业委会一年里共打了8起官司,输了官司业委会就辞职不干了。
有的业委会虽然形式上通过了书面投票表决,而大多在征询意见时往往写上这么一句话:如果你未在规定的时间里将征询意见表寄回业委会,则视为业主同意诉讼云云。
这种做法其实是法律本身所禁止的。
法律明确规定:投票表决有3种,即同意、反对、弃权。
既不能将弃权票加在反对票身上,更不能将弃权票强加到同意票的头上。
类型五、物业公司截留物业管理费
案例:虹桥开发区某广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合同约定业委会将广场全权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物业公司可按市场有关规定提取12%的管理酬金,物业管理费若有节余则归业委会所有。
2004年8月,合同期满,物业公司拒绝将多余的物业管理费归还业委会,于是东家就将物业公司请到法院讲道理去了。
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可以按照酬金制或包干制的方式收取劳务报酬,但若采取酬金制的,则节余的物业管理费应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物业公司不得截留、挪用。
点评该物业公司在管理期限届满后,拒绝将物业管理费结余款交付给广场业委会,显然与双方的约定相悖,侵害了广场业委会的合法权益。
目前,业主通过业主大会表决由业委会追诉物业公司业委会用房、停车费等官司越来越多,业主的维权意识普遍增强。
类型六前物业公司拒绝“退场”
案例:徐汇某小区今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正到期,业委会出钱请了专业物业咨询公司做招投标工作,原物业公司也参加了投标,结果由本市一家知名物业公司夺标。
原物业公司不肯退出,僵持了3个月,这家中标物业公司一举将原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推上了被告席,要求赔偿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济损失。
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原物业公司应做考试吧好将物业管理资料的移交给新物业公司的工作,并及时撤离管理区域。
点评当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或未到期更换物业公司而引发的老物业不走,新物业进不来的窘境经常上演。
有的物业公司一旦落选,就感觉脸上无光,拒绝退场,不遵守游戏规则,给本市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平添了几分不和谐的声音。
类型七、物业成楼盘营销手段
案例:今年3月,本市某知名物业管理公司从媒体上获悉某开发商欲将40万平方米建筑量的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委托给一家有实力、有品牌的物业公司管理。
于是,这家物业公司经过精心准备,在几十家投标单位中一举夺魁,接下来草签协议,将该物业公司进行前期管理写入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里,吸引了不少买家。
到了10月,开发商开出了非常苛刻的条款,逼中标物业公司自动退出,将自己下属的物业公司隆重推出,于是,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对簿公堂在所难免。
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
点评目前,物业公司因前期物业管理费以及空置房管理费问题与开发商闹上法庭的并不少见,但像在媒体公开实行招投标中标而遭开发商毁标的则是首例。
可见,目前仍有部分开发商为了有利销售,可以采取一切手段来达到其目的,因此,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应该时刻不能放松监管。
类型八业委会换届选举
案例:2004年6月,闵行某小区因业委会任期即将终止,部分业主在当地居委会的主持下成立了选举新一届业委会的筹备组,前任业委会业主认为自己应当是下一届业委会筹备组的成员,于是不去报名登记参加业委会委员的选举,又不满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结果,于是将给予他们登记备案的房地办告上了法院,指责房地办人员违法行政。
分析:由于新的《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对业委会到期后如何选举下一届业委会没有作出相关的明确规定。
它不是换届选举,因此根本不需要上一届业委会成员以业委会委员的身份参与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工作,而应是以一个业主的身份重新到筹备组登记参加选举。
目前,在本市某些小区的选举过程中,由于该类问题而引发的诉讼正在逐步增多。
业委会委员或主任的逐步“吃香”,与我国房地产物业管理的发展与进步是分不开的。
相反,相关的有关业委会的选举程序、标准等规定几乎是空白,给纠纷的产生埋下了伏笔。
类型九、维修基金“大挪窝”
案例:2004年2月,浦东某小区的业委会主任擅自主张,将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由原来存在某银行账户上的钱,来了个“乾坤大挪移”,寄放到了自己亲戚朋友工作的银行账户上,而且其利息大大低于以前的银行,结果引发了业委会委员与委员之间的严重冲突。
分
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的动用、续筹以及影响到其利益的,应由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业主决定。
点评对于新建商品房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目前存在较大问题的主要考试吧是维修基金的管理缺乏监督机制。
虽然法规明确由业主大会行使监督权,但对如何监督却没有明确的说法。
有的小区少则几百万元、多则上亿元的维修基金,吸引着小区里个别本身财产并不丰裕的业主。
因此,在有些小区,业委会委员一职成了某些人追逐的“香饽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