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指引(工程险)
施工企业必须工程险费率(3篇)
第1篇在建筑行业中,施工企业承担着巨大的风险。
无论是自然灾害还是意外事故,都可能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为了降低风险,保障企业稳定发展,施工企业必须购买工程险。
而工程险的费率,则是施工企业在选择保险时需要重点关注的因素。
一、工程险费率的概念工程险费率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风险程度、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因素,对施工企业收取的保险费用比例。
费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购买保险的成本。
一般来说,工程险费率包括以下几部分:1. 建筑工程部分费率:根据工程类型、施工期限、楼高、免赔额等因素确定。
2. 建筑用施工机器、设备部分费率:根据施工设备的类型、使用年限、保险金额等因素确定。
3. 第三者责任费率:根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第三者责任风险确定。
4. 保证期保险费率:根据保证期责任范围、期限等因素确定。
二、施工企业选择工程险费率的重要性1. 降低风险:工程险可以保障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降低企业风险。
2. 提高信誉:购买工程险可以提升企业在行业内的信誉,有利于企业承接更多项目。
3. 合理成本:通过选择合适的工程险费率,施工企业可以在保障风险的同时,降低保险成本。
三、如何选择合适的工程险费率1. 了解工程项目风险:施工企业在购买工程险前,应全面评估项目风险,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
2. 比较不同保险公司:多家保险公司提供的工程险费率可能存在差异,施工企业可以通过比较,选择性价比高的保险产品。
3. 考虑保险期限:施工企业应根据项目工期合理选择保险期限,避免保险期间不足或过长。
4. 附加保障:根据项目需求,选择合适的附加保障,如第三者责任、保证期保险等。
5. 保险金额:合理确定保险金额,确保在发生风险时,保险公司能够提供足够的赔偿。
总之,施工企业在选择工程险费率时,应综合考虑项目风险、保险成本、保险期限等因素,以保障企业在建筑行业中的稳健发展。
同时,保险公司也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施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合理的保险产品。
保险行业中的工程险与建筑保险业务
保险行业中的工程险与建筑保险业务保险行业中的工程险与建筑保险业务在保障工程项目的同时,也扮演着重要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承担角色。
本文将通过对工程险和建筑保险的定义和特点的介绍,探讨这两个领域在保险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工程险的定义和特点工程险是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旨在保障在工程建设、安装和维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或风险。
它是与特定工程项目相关的保险交易,通常由建设项目所有人或总承包商购买,并覆盖工程项目的全生命周期。
工程险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高风险性:工程项目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包括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工人意外伤亡等风险。
工程险的承保范围广泛,可以针对不同的风险进行定制,以满足不同工程项目的需求。
2. 长时间周期:与其他类别的财产保险相比,工程险的保险期限通常较长,一般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
这是因为工程项目的周期通常较长,从设计、施工到竣工,可能需要数年的时间。
因此,工程险的保险责任期限需要与工程项目的周期相匹配。
3.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段落顺序或增加小节)二、建筑保险业务的定义和特点建筑保险业务是指针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所提供的保险服务。
它旨在保护建筑物及其使用者免受各种风险和损失。
建筑保险业务的特点主要包括:1. 覆盖范围广泛:建筑保险业务不仅仅涵盖了建筑物本身,还包括了室内装饰、设备、家具等各种附属设施。
此外,它还可以扩展到对第三方财产和人身伤害的保护,例如,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损坏的邻近建筑物。
2. 高度定制化:建筑保险业务可以根据建筑物的类型、用途和价值等因素进行定制。
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保险条款和保额。
3. 建筑周期的考量:建筑保险业务通常包括对新建建筑物的保护,同时也可以扩展到对现有建筑物的维修和改造。
因此,在购买建筑保险时,需要考虑到建筑周期的不同阶段和风险。
三、工程险和建筑保险业务在保险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工程险和建筑保险业务在保险行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承保指引机器损坏保险(汇编)
承保指引(机器损坏保险)一、机器损坏保险的特点1.不承担火灾、爆炸和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机器损坏保险承保的是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式投入运营的机器设备,主要承担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不负责火灾、爆炸和暴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2.以重置价作为计算保险金额的基础。
普通的财产保险是不定值保险,投保人根据要保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估定保险金额,机器损坏保险与之不同,它要求不论要保机器设备的新旧程度如何,一律以重置价值作为保险金额。
3.有停机退费的规定。
由于一些工业受季节性影响比较明显,如机器设备在生产淡季连续停工若干时间,会得到保险人退还一定比例的保险费。
二、机器损坏保险的适用条款及附加条款1.主险条款:机器损坏险条款2.机器损坏保险附加条款的使用在机器损坏保险承保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者保险经纪人会提出要求增加本保险提供的主体保障以外的附加保障,有时保险公司为约束被保险人而在保险单主条款外增加某些条款,于是便涉及到附加条款。
这些附加条款分为三类:一是扩展承保责任的;二是改善保险保障的;三是制约被保险人行为的。
对于投保人要求扩展承保附加条款,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投保机器设备的风险情况,适当收费或加责任限额以后承保。
对于投保险人或保险经纪人提出除以下机损险附加条款之外的扩展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需提供条款的内容,并经分公司承保中心审核后方可同意附加承保。
有一些经纪人将一些扩展的费用保险如场地清理费、专业费用及其他条款等列在扩展条款中,而不是我们通常做的将该部分扩展费用列在总保险金额中一并考虑风险和收取保险费。
这种做法也可以接受,但在审核承保条件时,一定要严格审核扩展责任在保险责任之外保险公司又增加了多少责任,严格控制相应的分项赔偿限额,并在厘定费率时将该部分责任的因素考虑进去。
扩展承保责任的附加条款包括:罢工、暴乱、民众骚乱损失条款和锅炉爆炸、倒塌保险扩展条款。
改善保险保障的附加条款包括: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清除残骸费用条款、特别费用条款、空运费条款和专业费用条款。
施工保险要求
施工保险要求施工保险是在建筑和工程项目中必不可少的一项保险措施。
它为各方提供了保障,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不可预测的损失或意外事件时的赔偿。
在合同签订之前,确保施工保险要求得到了详细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详细探讨施工保险应具备的要求。
1. 责任保险要求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因此,承包商应当购买足够的责任保险。
这种保险应该能够保护所有相关方的权益,包括承包商、业主和第三方。
责任保险通常会涵盖施工造成的意外伤害、破坏或损失,并提供赔偿。
2. 工程一切险要求为了保护工程项目本身免受自然灾害、偷盗、意外破坏等事件的影响,工程一切险是必不可少的。
该险种通常对工程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进行保险,包括建筑材料、设备、机械和施工安装等。
工程一切险将确保该项目能够及时恢复并继续进展。
3. 第三者责任保险要求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为了保护承包商免受在工程项目中可能损害他人财产或人身安全的责任。
这种保险将为承包商提供充分的经济保障,以应对第三方对其提起的索赔。
第三者责任保险涵盖了可能因施工活动导致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4. 高风险工作保险要求在某些情况下,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高风险的工作,如高空作业、爆破活动等。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需要明确规定承包商必须购买适当的保险来保护工人和项目本身免受这些高风险活动可能带来的损失。
高风险工作保险可以减轻承包商的责任,并为受伤者提供赔偿。
5. 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要求施工项目中,工人意外伤害是一种常见的风险。
为了保护工人的权益,并确保他们在遭受伤害时能够得到恰当的赔偿,工人意外伤害保险是必不可少的。
这种保险将为工人提供医疗费用、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偿和意外身故的赔偿。
6. 延误费用保险要求施工项目可能会面临延期的风险,导致额外的费用和损失。
因此,在合同中需要规定承包商需要购买延误费用保险,以防止项目延期导致的额外损失。
综上所述,施工保险要求是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
建设工程保险措施
建设工程保险措施
建设工程保险是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并转移、分散、防范和化解各类工程风险。
以下是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措施:
1. 工程保证保险:这是一种以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行为为标的的合同保证保险。
通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交付保费,当因作为或不作为导致未履行义务而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付。
2. 物质损失保险:包括建筑工程完工时的总价值,涵盖原材料费用、设备费用、建造费等,以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3. 特种风险赔偿限额:针对地震、海啸、洪水等特种风险设定的赔偿限额,其限额根据工程所处的自然地理条件及工程本身的抗灾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
4. 第三者责任险:覆盖在工程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与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5. 其他相关保险:涉及建筑安装一切险、工程质量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安全生产保险等,构成一个全面的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险种体系。
6. 意外伤害险:这是工程建设方面的一种人身保险,为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可
能发生的意外伤害提供保障。
7. 建筑工程一切险与安装工程一切险:这些综合性保险涵盖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盗窃等人为或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保险是一个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它不仅能够保护建设方或项目所有人的利益,还能确保工程项目在面对各种潜在风险时的稳定进行。
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应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特点和潜在风险来定制合适的保险方案。
工程保险
3.
机器损坏保险(MACHINERY BREAKDOWN INSURANCE-MB)
专门承保各类机械设备,无论机器设备的新旧程度均以重置价 值投保和赔偿。主要战争或人为的、物理性的或意外的原因 造成的机械设备的损失
三. 国内工程保险的其他险种
1. 2. 锅炉及压力容器保险(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 INSURANCE-BPV) 建筑工程机械保险(CONTRACTOR’S PLANT AND MACHINERY INSURANCE-CPM) 电子设备保险(ELECTRONIC EQUIPMENT INSURANCE-EE)
四. 承保的风险
自然及环境灾害风险 技术性风险 人为风险 责任风险
自然及环境灾害风险
巨灾:地震、海啸、火山爆发、洪水 天灾:暴风雨、台风、龙巻风、雷雨、 地陷 意外事故:火灾、爆炸、水管爆烈、空 中物体坠落
技术性风险
设计技术 地质勘探 施工技术 生产工艺和应用设备 原材料
人为风险
业主和承包商资质和经验 施工组织管理 雇佣员工的素质 外来破坏 盗窃
(3) 承包人竞投工程时,为了夺标,防范意 外的预算资金减少或取消,一旦发生事 故,将陷于困境。 (4) 承包人需一种保障,而业主、投资人也 希望这种保障能使承包人顺利履行工程 合同 (5)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经济复苏,建 筑业发展,工程保险业务随之发展
3. 我国工程保险的发展 (1)中国1979年开办工程保险 (2)工程保险在广东 (3)工程保险的现状 (4)工程保险的海外协作
(二)工程保险的性质与特点 工程险从传统的火险发展而来,但其风险高 于其他险种, 其性质特殊: 1. 风险的特殊性 2. 承保技术的复杂性 3. 保障的综合性
工程保险基本特征与种类
(二)责任免除
1、物质部分的责任免除
●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的缺陷或工艺
不善所支付的费用。 ●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
器、设备装置失灵。
●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工程保险基本特征与种类
(二)特种风险赔偿
◆特种风险是指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震、 海啸、洪水、暴雨和风暴。
◆特种风险赔偿则是对保单中列明的上述特 种风险造成的各种物质损失的赔偿。
◆凡保单中列明的特种风险造成的物质损失, 无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其赔款均 不得超过该限额。一般为物质损失总保险 金额的50%—80%。
工程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情况。
工程保险基本特征与种类
二、工程保险的特征
1、风险广泛而集中。 2、涉及较多的利害关系人。 3、工程保险的内容相互交叉。 4、工程保险承保的是高科技风险。
工程保险基本特征与种类
三、工程保险的类型
1、建筑工程保险 2、安装工程保险 3、机器损坏保险 4、船舶建造保险 5、科技工程保险
偿限额。
工程保险基本特征与种类
2、建筑工程保险费率的组成
●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 ●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度费率 ●保证期费率 ●各种附加保障增收费率 ●第三者责任险
工程保险基本特征与种类
六、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间与保证期
保险期间的风险控制主要包括:
1、控制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 2、控制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 3、控制保证期。 4、控制保险期限的扩展时间。 5、通过有关义务条款要求被保险人按规范
工程保险基本特征与种类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工程险附加条款 版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工程险附加条款(95版)01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02交叉责任扩展条款03有限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04扩展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05建筑安装工程时间进度特别条款06特别费用扩展条款07空运费扩展条款08地震地区建筑物特别条款09地震除外条款10洪水除外条款11隧道工程特别除外条款12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13农作物、森林除外条款14大坝、水库工程除外特别条款15原有建筑物及周围财产扩展条款16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17工棚、库房特别条款18施工用机器特别条款19建筑材料特别条款20清除滑坡土石方特别除外条款21内陆运输扩展条款22防火设施特别条款23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24工程完工部分扩展条款25铺设供水管、污水管特别条款26钻井工程特别条款27保证期特别扩展条款28建筑、安装施工机器、设备扩展条款29旧设备除外条款30碳氢化合物生产业特别条款 131碳氢化合物生产业特别条款 232核燃料组建条款33清除污染费用扩展条款34压力反应堆特别扩展条款35铺设管道、电缆特别条款36埋管查漏费用特别条款37契约责任扩展条款38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39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40专业费用特别条款41工程图纸、文件特别条款42时间调整特别条款43地下炸弹特别条款44运输险、工程险责任分摊条款45分期付费条款01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鉴于被保险人已缴付了附加的保险费,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引起的损失。
但本扩展条款仅负责由下列原因直接引起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一) 任何个人参与他人进行社会骚乱的活动 (无论是否与罢工有关);(二) 任何合法当局对该骚乱进行平息, 或试图平息, 或为减轻该骚乱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三) 任何罢工者为扩大罢工规模, 或抵制厂方关闭工厂而采取的故意行为;(四) 任何合法当局为预防, 或试图预防该故意行为,或为减轻该故意行为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
建筑工程保险概况
建筑工程保险概况名词解释工程保险属于综合性的保险,包括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
它是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价格或概算价格作为保险金额,以重置基础进行赔偿,以建筑的主体、工程用料、临时建筑、施工机具等作为保险标的,对整个工程建设期间由于除外责任以外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及列明的费用予以赔偿的保险。
工程保险是业主和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一般包括下列一些险种:一、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附加意外医疗险;二、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三、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四、货物运输保险;五、扩展责任,包括:扩展类的、规范类的、限制类的,扩展类的要加收保险费。
保险费测算团体人身保险费测算: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附加意外医疗险属于人身保险系列,根据施工人员岗位的不同,每千元保险金额每年收费2——5元不等,不足一年期的按百分比收费。
建筑工程保险费测算:根据建筑标的和施工环境的不同,每千元保险金额收费1——3元不等,保险期限为工期。
示例:一施工企业中标一个室内装修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施工期限2个月。
投保10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10万元、附加意外医疗险每人保险金额1万元,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工程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责任:意外伤害死亡、意外伤害致残、意外伤害的医药费支出。
保险费计算/每人:(10万元×2.4‰+1万元×2.4‰) ×35%(二个月)=92.4元保险费总计:92.4元×10人=924元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1.除外责任以外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工程损失;2.因发生与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诉讼费。
保险费包括两部分,物质损失部分和第三者责任部分1. 物质损失部分保险费=200万元×1.5‰=3000元免赔额:3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5%2.第三者责任部分包括两部分,物质损失和人身伤害。
工程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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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重点:
• 此次事故发生前,受隧道开挖影响,当地已有农户出 现房屋开裂问题,阻挠工程施工; • 7月11日事故导致隧道上方四户村民房屋倒塌,房屋中 3人死亡,5人受伤,另有多户房屋出现开裂现象; • 当地村委要求整体搬迁。经政府协调,整体搬迁。工 程业主赔付整体搬迁费818万元。 • 工程方要求保险人参与与村民的谈判。 工程所在地遭遇连续阴雨天气,大量降水通过大的孔隙垂直 节理渗透到黄土中,导致隧道上方土体重量增加,抗剪强度 降低,作用与尚未形成闭环的初衬,导致隧道坍塌。调查组 认为,此次事故未非生产性意外突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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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工费:
• 定额中已包括,对被保险人单独提赔的,注意不重复计算。 • 定额工日和实际天数不不同的。 • 对附加特别费用条款,并产生加班费的: 不重复计算; 一般时间按2倍工资计算、节假日按3倍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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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额套用:
• 原工程合同包括的,参照原合同执行,但要注意工作内容 的差异; • 原合同未包括的,参照相关预算定额计算;
是否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属于保险标的 是否存在追偿的可能、是否具有拒赔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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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协助施救,避免损失范围的扩大和损失程度的加 深。 及时督促 积极协助 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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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失数量统计: 原材料: 测量、清点、估算、周边考察、出入库记录。 注意记录规格、型号:如水泥标号、钢材规格等, 可通过包装、发票等单据获取 工程项目: 事故前进度: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判断 事故后状态:现场测量
相关条款措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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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与工期的关系 保险期限的起点与工程开始日相同的情况: 有三种情况: A. 工程的工期与保险期限相同,即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的期限与工期相同。 B. 工程的工期短于保险期限,即工期结束后,尽管保险 期限尚未终结,但保险人也不再承担保险责任了。 C. 工程的工期长于保险期限,即保险期限结束后,尽管 工期尚未终结,但保险人也不再承担保险责任了。
建工险销售指引
建工险销售指引建工险是建筑(设)工程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指施工企业为参及指定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向保险机构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相应的附加险种。
开展建工险的政策依据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进入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为有效保障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权益,1998年开始正式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保险是一项法定强制性保险,这为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了政策依据。
2004年2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第三十八条则又进一步明确“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建质[2003]107号】《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
从保险范围、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投保手续、保险索赔和安全服务进行了更加明晰的界定。
各地建设管理机关在制定该地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则将施工单位是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作为能否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条件之一。
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以及全国各地基础设施建设的活跃推动建工险市场日益壮大,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
建工险的保费来源【2003年国务院393号总理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八条和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人支付保险费。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建意险核保指引
建意险核保指引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核保指引一、建筑工程施工风险建筑施工行业属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每年的事故死亡人数仅次于交通和煤炭行业,排第三位,如此高的事故发生率,是由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的: 首先,建筑工程面积大、生产周期长,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进行作业,这样的情况要持续几个月或几年;其次,建筑施工现场露天及高处作业多,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划分,建筑施工中90%以上是高处作业;第三,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
在我国建筑业至今大多数工种仍是手工操作,由于手工劳动易使人疲劳、分散注意力、误操作多,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第四,生产工艺和方法多、规律性差。
随着工程的进展,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变化。
在工程建设中,由于地形的复杂、特别是地下厂房的建设因瓦斯浓度超标、工程塌方、漏水及渗水事故等,民工的安全意识淡薄、意外风险的不可预测,造成工程建设中都难免出现风险事故。
建筑施工现场复杂又变换不定,在有限的场所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进行作业,这样就存在较多不安全因素,容易导致多种伤亡事故发生,主要的伤亡有以下几种:(1)高处坠落:由于建筑施工随着生产的进行,建筑物向高处发展,从而高空作业现场较多,因此,高处坠落事故是主要的事故,占事故发生总数的35%—40%,多数发生在洞口, 临边处作业, 脚手架,龙门架等上面作业中。
(2)物体打击:物体打击是建筑施工行业重大灾害之一,占事故发生总数的12%—15%。
(3)触电事故:建筑施工行业发生的低压触电事故和高压触电事故的频率和死亡率都比较高,触电事故是多发事故,居第二位,占事故总数的18%—20%。
(4)机械伤害:是建筑施工中的第四大事故,这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0%左右。
(5)坍塌、溺水、中毒等往往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属经济损失最大的一类。
二、核保考虑因素1、工程类型:包括房屋建筑、市政、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有关专业工程。
工程担保风险审核要点及常见风险点控制指引
工程保证担保风险审核要点及常见风险点控制操作指引一、风险审核要点一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合规性审核被保证人基础资料所反映的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主营资质、股东情况等;确认与工商查询是否一致..对银行征信情况;被强制执行情况进行复核;对被保证人以往业绩;行业不良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分析其中发现的问题及对保函申请人履约能力的影响等..二被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确认审批表数据与企业审计报告一致;针对近期报表分析其资产负债情况;及对项目的影响..如审计报告有保留性意见的;属风险点;应予说明情况..三项目情况通过查看项目资料披露审批表中未揭示的、与保函责任相关的、可能影响项目履约的信息..如建设资金来源、是否以低价评标方式中标、是否有预付款、是否有垫资要求、是否BT、BOT、PPP项目、是否对保函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对施工是否有特殊要求等..四保函情况核实保函的被保证人、受益人、保函金额、期限、责任与审批表表述一致;确认有招标文件或合同依据;五根据承保标准并综合项目风险情况审核反担保的设置1、按我公司承保条件规定免除反担保;又未见特殊风险情况的;同意免除反担保;对于虽符合反担保免除条件;但因有影响项目履行的风险情况的;可要求提供反担保..2、对符合提供反担保条件的;审核反担保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签署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对于反担保人为企业的;审核企业基础资料以及其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担保的决议;确认其是否资信良好;具有相应偿债能力..对于反担保不符合要求、不合规或有其他重大瑕疵影响反担保效力的;提出修改意见或要求重新提供;反担保不足的;提出补充反担保的意见..六委托保证担保合同确认委托保证担保合同格式符合公司规范文本要求;审核该合同的填空项主体、开具保函银行、项目名称、保函金额、期限、保费等是否正确;有无瑕疵和空白;审核盖章、签署是否合规;七揭示项目风险点及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提出风险控制的补充意见;对于违法违规、风险无法控制的项目提出拒绝承保的建议;八针对1000万元以上的决策会审批项目;风控审核人将根据上述审核内容做出完整的书面审核意见;连同项目审批表及反担保书、面签影像报上级审批..二、项目风险审核中常见风险点及控制措施1、关于资质证书审批表中除反映保函申请人最高资质等级外;亦应反映与承建项目相匹配的资质证书并响应招标文件对于中标人资质的要求;申请供货类保函强调响应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资质证明文件提供不完整的应要求补充..资质证书自发证之日起五年内有效;超出发证日五年仍在使用的资质证书;申请人须提供资质证书继续有效的证明文件如发证机关网上公示的企业资质或做出合理的书面说明..2、项目延期;要求提供业主出具的延期证明;明确延期原因并确认项目延期与保函申请人无关;收集项目延期前工程施工进度资料;了解工程进展情况..3、续开保函;由业主提供工程延期续开保函的说明;及原保函复印件..说明工程延期续开保函原因、延期期限、承包方对工程延期是否承担责任..了解项目开工时间;工程完成进度情况;提交监理月报;工地会议纪要等反映项目进展情况的资料;了解后期施工安排;了解项目能否在延长工期时间段内竣工..若业主不能提供工程延期续开保函的说明;由项目承办人业务人员对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并提供署名的项目调查报告..非被保证人原因延期;且上述资料能确认项目履约无重大瑕疵的;方可做出同意承保意见..4、在项目没有延期的情况下;未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时间申请开具保函/中途开具保函的;应将此类情况记录在项目审批表中;对于超过计划工期50%以上或超过计划开工日3个月以上;才申请履约保函的;应由申请人书面说明原因和施工进度完成情况;提供有关的证明资料;项目承办人业务人员应进行了解核实;并在审批表中注明..5、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的;我公司仅开具预付款保函;项目承办人业务人员应了解履约保函是否已由其他担保机构开出;并在审批表中注明..6、申请出具质量保修保函;申请人应按照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和反担保;同时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7、对于项目的中标方式如低价中标;议标等、施工地点、工程履约、工程款支付、工期等有特殊情况;保函有特殊要求的如差额保函/保函金额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等;业务人员应在审批表中写明情况;由风险审核人结合被保证人资质、资信、履约能力;历史履约记录等情况;评价风险并写入审核意见..8、关于低价中标包括最低价中标法、合理低价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等;注重审核中标价与项目预算价或招标控制价/风险控制价所占比例;原则上中标占比低于工程中标价比例要求附后的项目须提供投标报价说明;了解成本利润构成;结合项目类型;被保证人资质、资信、财务情况综合评价;认为风险可控的;可采取增加反担保等措施承保;认为风险较大的提出拒绝承保意见..9、在最高院执行网查询保函申请人被执行记录;根据我公司承保条件要求;执行中金额超过800万元含本数的;应补充提供反担保..执行记录有下列情况的;须出具说明如案由、金额、执行情况、履行安排等;已结案的;附随结案证明文件法院执行终结裁定或被保证人履行法律文书义务的转帐凭证等:1单笔执行金额超500万元;占净资产50%的查看企业上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未超过净资产50%;但单笔被执行金额超过800万元的;尽量随附未结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2执行中总金额占净资产75%查看企业上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上或执行中笔数超过30笔的;3经查询;企业被列为失信为执行人的..10、保函申请人有大额查看企业最近财务报表;总额超过净资产30%的对外长、短期借款、大额承兑汇票;同时;项目不付预付款;进度付款节点滞后;须垫付前期施工资金的;要针对前期垫付资金需求及资金安排做出说明;针对对外负债情况出具说明;说明其对外借款的债权人、借款类别、用途;还款期限、提供的担保情况等;是承兑汇票还应增加说明向银行提交的保证金比例..以此为依据评价承保风险..11、银行征信反映保函申请人有多笔、存量大额对外担保的;对外担保存量金额超过其净资产;或存量总金额1亿元含以上的;需申请人出具书面说明;说明对外担保产生原因;与被担保的主债务人关系;被担保债务的期限、金额、还款情况等;了解被担保的主债务人资信、偿债能力等;结合保函申请人自身财务状况及项目情况是否有预付款;是否需要垫付前期施工资金等;判断承保风险;认为风险较大的;做出增加反担保或拒绝承保意见..12、判断需垫付部分前期资金施工的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发包方不支付预付款或工程按节点付款;首次付款节点较滞后的情况如房建项目达到正负零;装饰装修项目至完成工程量的30%;或安装工程类项目于安装设备到达工地现场后支付首次款项的;查看保函申请人财务状况;了解项目前期垫资资金需求;评价其垫资施工能力..认为风险较大做出增加反担保或拒绝承保的意见..13、委托保证合同中的主体;项目信息;保函金额、期限、担保费;反担保内容有误或有不当空白的;要求补充修改;修改量大影响合同的严谨性、有效性的要求重新出具合同..14、严格按公司工程担保承保标准审核项目的反担保;未提供的要求补充;已提供不合格的要求重新提供;认为风险较大的可要求增加反担保;反担保资料应确保合法有效..附件:工程中标价比例要求试行1、有预算价、招标控制价、上限价或参考价的项目包括招标文件说明在开标时公布的控制价情况;中标比例下限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述要求:1土建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75%;2市政道路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70%;3装修装饰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75%;4景观绿化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60%;5交通设施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60%;6桩基础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70%;7幕墙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70%;8公路含高速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80%;9河道清淤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60%;10消防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70%;11强弱电安装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75%;12土石方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60%;13水利水电及堤防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70%;14填海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60%;15软基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65%;16钢结构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85%;17市政截污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70%;18其他未列举工程:不低于上述价格的70%..对于低于上述下限要求的项目;须就造价形成情况、主材报价情况、企业应对策略等在初审报告中专门陈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除综合评标法外;对于无预算价、控制价、上限价、参考价、拦标价的项目;尽可能调查并说明本项目评标办法、企业中标报价在投标价中所处的排序等..。
第三节工程保险
第三节工程保险一、保险概述(一)保险的概念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法律制度。
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散危险,因此,危险的存在是保险产生的前提。
保险制度上的危险是一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其表现为:(1)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2)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3)发生后果的不确定性。
(二)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在履行中还会涉及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概念。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合同一般是以保险单的形式订立的。
(三)保险合同的分类1.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转让合同。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变更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即为财产保险合同。
2.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投保人应向保险人如实申报被保险人的年龄、身体状况。
投保人于合同成立后,可以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也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分期支付保险费。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责任险业务承保指引-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险业务承保指引-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业务承保指引(2013年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部⼆0⼀⼆年⼗⼆⽉总⽬录总则 (1)企财险、⼯程险、家财险业务承保指引 (12)责任险业务承保指引 (39)货运险承保指引与要则 (77)船舶险承保指引与要则 (94)总则⼀、基本经营策略 (2)⼆、⼀般规定 (2)三、适⽤条款及费率 (3)四、承保能⼒的计算 (4)五、销售成本控制要求 (5)六、风险查勘要求 (6)七、续保业务管理要求 (8)⼋、提前上报业务管理要求 (9)九、不保风险 (10)⼗、限制承保、禁⽌承保的险种 (11)⼀、基本经营策略1、研究市场动态,抓住市场发展机会,加强财产险业务推动⼯作,提⾼机构财产险竞争⼒,保持业务稳定增长。
2、正确选择业务发展⽅向,做成本可控、风险可控的业务,合理投⼊销售费⽤,提⾼优质业务占⽐。
3、建⽴风险全过程管理机制,把握整体经营⽬标,综合考虑赔付成本和销售成本,控制系统性风险,确保财产险盈利⽔平。
4、深化专业队伍职能转型,强化技能培训和考核,培养推动型核保⼈和谈判性核赔⼈专业队伍,提升专业化经营⽔平。
⼆、⼀般规定1、核保政策由总公司财产险部负责解释。
使⽤者如有疑惑,须向总公司财产险部报告,不得擅⾃解释或曲解。
2、除核保政策以外,承保财产险业务必须遵守当年再保险合同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除外责任、⾃留额等规定。
当⼆者有冲突时,优先适⽤当年再保险合同的规定。
3、利损险必须附加于财产险或机损险物质损失保单项下,不得单独承保,并与财产险或机损险的保额相加,适⽤⼀个再保合约⾃留额。
4、承保财产⼀切险、机器损坏险或承保财产综合险、基本险等险种并扩展盗窃险、玻璃破碎险损失频率较⾼的风险时,应根据风险⼤⼩适当规定免赔,免赔争取定为具体绝对免赔⾦额加上损失的百分⽐,以⾼者为准;也可视实际风险情况定为⼀个具体⾦额或百分⽐。
利损险的免赔必须以天数表⽰。
5、承保财产险业务必须注明保险标的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并准确录⼊业务系统,以保证公司能按地区进⾏巨灾统计及再保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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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指引(工程险)一、工程保险特点工程保险是针对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物质损失和依法应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提供保障的一种综合性保险。
工程保险分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区分的主要依据是根据工程项目中土建和安装部分所占的比例来确定的。
二者的责任范围按针对的风险不同而相应地略有侧重,但基本均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三者责任则是指被保险人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在工地范围内进行有关活动中可能因侵权而产生的法律赔偿责任。
二、现行使用条款目前使用的工程保险条款是经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并于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简称为"95版"条款。
三、风险调查与风险评估承保前,必须收集必要的承保资料,对保险标的进行风险实地调查。
通过对工程有关文件资料的审阅以及实地风险查勘,可以深化对项目的感知程度,具体掌握项目风险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为日后厘定保险费率以及核实投保申请书的内容提供重要的依据。
另一方面,保险人掌握了这些资料,也有利于今后指导被保险人做好防灾防损工作,有效地控制施工风险。
㈠需收集的主要资料有:⒈工程设计书和主要的结构图。
通过这些资料可以了解工程的性质、特点、施工方法及其可靠程度、抵抗灾害的能力等。
⒉工程地质报告及当地水文气象资料。
通过这些资料可以了解工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和邻近地区的环境条件,分析工程施工的危险程度和对第三者可能造成的损失等。
⒊工程进度表。
可了解工程在各个不同时期的进展情况以及施工风险在时间上的分布,包括工程的期限、各个阶段的进度、试车期和保证期的具体要求等;⒋工地略图。
可以了解工程的整体布局,为防范风险及确定最大可能损失提供依据;⒌工程承包合同。
可了解与工程有关的一些内容,包括工程各关系方的名称、在工程中扮演的角色、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以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⒍工程金额明细表。
可以了解工程的总造价、各个分项的造价、各项物料和机器设备的价值、设计、施工、运输、关税等费用的构成情况等。
在收集以上资料的同时,还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查勘,了解项目的风险环境资料,为承保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㈡实地风险查勘的主要内容有:⒈工地的地理位置、地势及周围环境。
例如工地的位置是居高临下还是位于低洼之处,是闹市区还是乡村,是否靠近江、河、湖、海;工地所处的地势相对于某种自然灾害而言是开放型还是遮蔽型;工地附近现有的建筑物及公共设施的情况,道路和运输条件等等。
⒉工地内有无现成建筑物或其他财产,其所处的位置和现有物理状况。
⒊储存物资的库场的建筑状况及其所处的位置,物资运输的距离和方式。
⒋工地的管理状况及安全防范措施。
例如有无设置围墙,有无聘用门卫和巡逻警卫,有无防火、防水、防盗窃的设备和措施,临时工棚的密集度,工地的日常管理情况,是否允许外人进入等等。
⒌工地周围的人文条件。
如居民对该项工程的接受态度,附近社区的管理水平,人口密集程度等等。
⒍工地的抗灾能力。
如对洪水的防御能力,附近的消防站的数量、灭火能力、最近的距离和行车时间,有无自然消防水源等等。
⒎施工单位(承包商)的资质情况及对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㈢风险分析和总体风险评价根据所掌握的风险资料,对工程项目的风险状况逐一作出识别和评估。
⒈工程项目物质损失的一般风险⑪自然灾害及环境灾害。
指巨灾性自然灾害、一般性自然灾害(特别是季节性灾害气候)及各种意外事故等。
⑫技术性风险。
主要表现为地质勘探和设计和合理性、施工技术和装备的可靠性、施工工艺水平的高低以及原材料的技术指标等。
⑬人为风险。
主要表现为业主和承包商和资质和经验、施工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水平、所雇佣员工的素质、外来破坏和盗窃因素等。
⒉工程项目的第三者责任风险能对工程物质部分造成危害的风险,都有可能会引起第三者责任事故。
一般而言,危险性越大的工程,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可能性越大。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特别的因素值得考虑,例如:⑪法律环境。
主要表现为司法制度的严密性、社会公众的索赔意识等。
⑫地理环境。
附近的第三者建筑物及其用途、公共道路及设施、人口密集程度、发生事故的后果、工地内现存的建筑物和活动的人员(特别是产生交叉责任时)等。
⑬施工方式。
不同的施工方式对第三者的影响和伤害后果均不同,较危险的施工方式有:大面积开挖土方、大量抽取地下水、重力式打桩、开挖隧道、爆破、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电焊、使用大型施工机具、地下管线铺设、大型设备的试车等。
⑭施工的组织管理和工地防范。
例如工地内外有无安全警示标志、公众能否自由进行工地等。
⑮被保险人是否与第三者有任何赔偿协议及其具体内容。
⑯被保险人要求的第三者责任最高赔偿限额。
㈣具体项目的特殊风险⒈房屋建筑建筑工程⑪基础部分现代的基础施工方法已十分进步,但因抽取地下水,地下水位下降造成房屋结构应力的不均匀引起建材龟裂的现象仍然难以完全避免。
除了下陷的问题外,还有地下水上举力的危险。
通常发生在山坡地或地下水位很低的地方。
由于平常处于低水位,基础开挖工程不受地下水位的监视。
这样,一旦雨量偏高,地下水位短时升高,很容易使施工过程中的结构物上浮而遭破坏。
在建筑场地比较宽敞的工地,一般采用自然开挖法,但开挖道坡须有安全的角度,并有良好护坡、排水、抽水等措施。
用于作回填的松土的堆积应避免因雨水冲刷而崩塌,致使掩埋、冲击甚至毁坏基础工程。
⑫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工程现代大楼结构多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除遭受地震外,一般不易发生倒塌事故。
⑬钢骨结构楼房工程为减轻结构本身的负荷,巨型大厦可采用钢骨架结构。
由于巨型的高层建筑多位于市区内,建筑工地狭窄,工棚、仓库多位于底层楼房中,火灾是最大危险,防火是风险管理和投保的重点。
⑭厂房工程多为轻钢架,大跨距单层石棉瓦大面积屋顶。
在外墙及屋顶尚未安全安装之前,抗风能力很差,很难避免大风更不能避免台风的损失。
⑮大会堂建筑工程通常礼堂、剧院之类的建筑多有高跨距的屋顶结构,不论是模板或混凝土的施工,均较一般住宅工程复杂,支撑结构的固定,需要有专门熟练的技术力量,否则容易发生支撑的倒塌,致使混凝土浇灌工程引起失败,并引起很大的连锁损失。
房屋工程投保时需要掌握下列主要资料:⑪建筑物的名称、用途;⑫建筑物的高度、有无地下层;⑬基础种类(单独基脚、筏氏基础、沉箱、桩基);⑭地下室的开挖方法(自然明挖法、挡土墙、钢轨、钢板桩、预垒桩或连续壁);⑮建筑的主要材料(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⑯建筑场地的大小、附近其它建筑物及设施的情况;⑰内部其它设备(电梯、空调、水电等)是否同时投保;⑱消防措施和设备。
⒈桥粱工程桥粱按结构设计的种类分为:简支桥、拱桥、悬臂桥和吊桥。
陆桥施工的基本技术与建筑工程大同小异,其工程风险与一般建筑工程基本相似。
水桥因跨水施工,有严重的季节性施工危险和船舶撞击的危险。
桥粱的危险可分为以下四个部分:⑪引桥引桥本身是一项道路工程(可参阅后述的道路工程危险)。
必须重视的是引桥与桥台相结合的部分。
桥台为桥粱的首座桥墩,支持第一个桥孔的桥身并兼作引桥端部的挡土墙。
因此,它必须垂直并负担侧面的地压。
其危险主要在于土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面或填方面的倒塌与滑动。
⑫基础岛的方法和枯水季节的施工方法。
前者有被流水特别是洪水冲毁的危险工程浅基础可能就座落于基岩上,而当河床泥沙厚度大时则须打桩或采用沉箱工程。
水中的基础开挖与陆上的大不相同,须克服水流的问题。
通常采用筑,后者存在枯水季节估计不准或施工工期超过枯水季节期限的危险。
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一旦遭水冲毁将会带来连串的损失,所以它的设计的合理性是投保的重点。
沉箱是一种钢材或混凝土材料制成的空心方形和圆形的柱状物,底端装有尖刃。
施工的方法是以开挖箱内下面的土方,使箱体利用自重沉入土中。
各方的沉降速度必须均匀,否则容易发生倾斜而导致施工工程失效。
⑬桥墩多为现场浇灌,也有预制混凝土块砌筑。
前者的主要危险来自模板支撑倒塌以及运载物体的撞击;后者的成败主要在于吊装技术,组件的重量与尺寸越大,吊卸机构运转空间越小,危险就越高。
⑭桥身结构桥身结构一般分为筒支梁型、悬臂式梁型、箱式梁型、拱桥型和吊桥型。
桥身结构的施工风险主要为支撑物的倒塌,预制物体吊装时的坠落和吊装设备的故障。
桥梁工程核保时需掌握下述资料:⑪桥梁的种类。
⑫桥的总长度、跨度各为多少。
⑬基础工程的种类。
⑭总平面图、纵断面图和横断面图。
⑮桥址最高洪水位及低水位。
⑯工地仓库、工棚、预制场及其它工作场地的位置与标高。
⑰施工进度表。
⑱河流的名称及过去的水位记录。
⑲工程明细表。
⑳临时工程的金额。
⑴上游是否有水库堤堰。
⑵是否影响现有交通。
⒊道路工程道路工程施工受制于地形、地质和气候三大自然因素。
雨水、洪水、地下水,均易造成路基、开挖的坡面的塌方或位移。
设计不周,施工方法不合理更容易助长这种危险的发生,加剧损失。
一般面言,工程成本中均应包含上述自然危险因素所造成的成本费用。
因此,过于苛刻而不利于施工承包者的承包合同对保险人十分不利。
因此保险人在核保时应详细了解设计和施工方案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道路工程的危险归纳起来主要是:⑪土方。
土方工程的大小决定道路工程的规模,受地理、地质、气候及季节的影响最大。
本身的损失有时并不严重,但造成其他标的物,如结构体、施工机构及第三者责任损失有时却十分巨大。
⑫挡土墙。
挡土墙的作用为防止土石方滑动和塌方。
常见的有重力式挡土墙、悬臂式挡土墙、岩锚式挡土墙和沉箱式挡土墙。
后种挡土的应力较强、危险较小。
前者增加了开挖面的不稳定性,在地下水增加或雨水季节,常因山坡的滑动而导致挡土墙的垮塌。
道路工程核保时需掌握下述主要资料:⑪路线总长、路宽、道路级别和用途。
⑫道路经过的地区。
⑬道路设计断面图、总平面图、纵割面图、横剖面图。
⑭工程明细表。
⑮取土或卸土区的位置、地理环境。
⑯有无配料场?是否需要采石场?⑰路线地质概述。
⑱是否分段施工及验收?⑲工地附近现有交通状况,工程期间如何管制?⑳有无桥梁、下水通道、大型挡土墙?⑴工程造价多少?⒋隧道工程隧道除广泛运用于道路工程外,还常见于下水道系统、工业运输、电力工程、军事工程以及海峡两岸的联通。
主要施工方法有:⒈钻孔爆破掘进法(岩压隧道法)。
⒉机构直接开挖法(软质隧道法)。
⒊明挖后回填法。
⒋预制管道沉放法。
隧道工程施工的安全与否,主要取决五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隧道贯穿地段的地质、水文和地理资料的准确性;二是隧道的长度和断面大小;三是设计是否周密合理;四是施工方法是否正确;五是施工队伍的经验和技能。
隧道在开挖过程中,破坏了周围岩石乃至地表的平衡状态。
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坑道倒塌,甚至地表陷落,移动而造成地表建筑物受损。
虽然详细的地质资料可供施工方法的设计,然而几乎没有一种那怕是最合理最详尽的施工方案能预期到施工中的每个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