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合集下载

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实施细则范文一、教师专业素养要求1.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能够熟练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确保学生获得全面、系统的知识。

2.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参加相关的培训、研修,积极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以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3.教师应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与学生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理解学生的需求和困惑,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4.教师应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够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灵活调整教学内容和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二、教师教学态度要求1.教师应严格遵守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操守,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2.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差异,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观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4.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和独立思考,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教师教学方法要求1.教师应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和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地组织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果。

2.教师应注重启发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引导和讨论,培养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教师应通过示范和指导,帮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合作学习能力。

4.教师应注重实际操作和实践活动,将学习内容与实际生活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教师作业布置要求1.教师应合理安排作业内容和难度,根据学生的学习进程和能力,确保作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鼓励学生取得进步,指导学生纠正错误,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3.教师应注意作业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学生的学习问题和困惑,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和帮助。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一、对教师的基本要求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品德、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不做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的事。

2.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热爱学校、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校、对学生高度负责,全面关心和严格要求学生,促进和帮助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3.认真学习、研究教育科学理论,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系统掌握本学科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知识,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改革教学内容。

5.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二、教师任课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教学过程中的规范要求(一)备课1.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选定教材和参考书,认真撰写教案和讲稿,精心设计教学,科学合理地选择与安排教学内容,正确处理本课程与先行课、后续课的衔接。

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状况,明确各章节教学重点和难点。

2.开课前应根据教学大纲认真编制课程教学方案和教案,合理分配课程讲授、实验、实习和讨论等各教学环节的学时,对课程进度和各个教学环节作出具体安排,保证教学质量。

3.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根据教学要求科学组织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

4.拟定有利于学生掌握所学知识的习题、思考题或讨论题,做好学生自学指导准备。

(二)课堂教学1.课堂教学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

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对待每一堂课,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组织好课堂教学。

教师进入课堂要注重仪表,衣冠整洁,上课要讲普通话,用规范字。

2.教师应全面、系统地介绍学科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学习方法,讲解要生动,要有重点和难点。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进一步明确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中的职责,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各项教学任务的完成,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教学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现行教学规章制度,规定教师教学活动和教学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三条制定本规范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开展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第四条教师应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秉持“童心母爱”的为师真谛,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条本规范适用于普通本、专科教学的教师。

第二章教师的任课第六条承担课程讲授任务的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取得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

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担任教学任务,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并对开设课程有一定研究,提交该门课程的教案或教学大纲,并通过试讲,效果良好,其工作量按学校相关规定确定。

开设校级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具备讲师及其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必须对开设课程有一定研究,提交教学大纲、学校审核通过后方能开课。

外聘兼课教师须具有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和具有高级职称,特殊专业可以放宽至中级职称。

第七条教师的教学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实践(实验)教学、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以及布置、批改作业、课外辅导等日常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第八条教学工作任务由教师所在院系下达,无特殊原因,教师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相应教学任务。

第九条教师初次开课或开设新课应符合下列条件:新进教师完整地参加过岗前培训,并达到培训要求。

开课前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学院青年教师初次开课/开新课评审表》,由所在院系组织审查其教学大纲和教案,并选择有代表性或关键性的章节组织试讲,同行教师评议,确认已达到开课的基本要求。

教师要规范教学行为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教师要规范教学行为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教师要规范教学行为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小学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应当遵循以下规范:
1. 尊重学生:对待学生应当平等、尊重,不歧视、不侮辱,关心他们的成长和发展。

2. 热爱教育: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充满爱心和耐心,通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
趣与动力,帮助他们全面发展。

3. 严守教学纪律:教师要按时上课、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迟到、不早退,严禁
无故缺课、代课。

4. 精心备课:教师要充分准备教学内容和教学素材,做到教学目标明确、教材准备充足、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资源丰富。

5. 讲究教学方法: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6. 严格批改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的作业,对学生的不足之处及时指出,鼓励他
们发挥优点,帮助他们改进。

7. 严禁体罚和虐待:教师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虐待或赋予过重繁重的任务,不得辱
骂学生或侮辱学生的尊严。

8. 注重课堂管理:教师要制定明确的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确保学生安全和学习
环境的良好。

9. 积极与家长沟通:教师与家长要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进展以及存在的问题,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10. 不断提高素质:教师要不断学习、深入研究教育教学理论和有关政策法规,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实施细则(3篇)

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实施细则(3篇)

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实施细则根据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以下是一些实施细则:1. 课堂教学准备:教师在每次上课前应有充分的准备,包括课件、教学材料、教具等,并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

2. 课堂纪律:教师应维护课堂纪律,确保学生的学习环境安静有序。

教师应制定课堂纪律规则,明确学生和教师的行为标准。

3. 学生参与:教师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互动和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4. 学生评价: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进行评价和反馈,帮助学生发现问题并改进学习方法。

5. 考试评价:教师应制定科学、公正的考试评价方案,确保评价内容和方式与教学目标相匹配。

6. 安全管理: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确保学生在校园内安全无虞。

7. 课外活动:教师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课外活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视野。

8. 学科发展:教师应不断学习和研究自己所教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9. 管理与沟通:教师应与学校领导、同事、家长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

10. 职业道德:教师应始终保持职业道德,尊重学生,注重教育和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

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实施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贯彻执行《龙湾区中小学教学工作规范化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修订《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以促使我校教学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二条教学工作是学校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标的基本途径,是办好学校的关键。

必须确立学校的一切工作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其它工作为教学工作服务的观念。

第三条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

全体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学质量观,要有提高教学质量的强烈意识和有力措施,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的身心全面健康地发展。

第四条要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确立好以下几个观点:①教学过程是既教书又育人的过程。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工作,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效益,使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师的基本职责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肩负教书育人、培养事业建设者和接棒人的神圣使命。

教师应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中严格要求学生,同时应严格要求自己,以自己的模范行为,给学生以良好的教育和影响。

教师的基本职责是:1、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政治方向,努力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事业的建设者和接棒人。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努力做好教学工作。

4、关心学生,热爱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努力教书育人。

5、积极参加教育改,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课堂教学1、新开课的教师必须试讲,经教研室组织有关教师听课、评议,试讲效果合格者,方可独立开课。

2、教师应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包括上课、实习指导、监考、课外指导等),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

3、开课前,必须按教学大纲选择合适教材、教学参考书以及其他教学资料,并经教研室讨论,由室主任审定,报系(院)主任批准。

4、课堂讲授是课程教学的基本形式之一。

教师在课前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全面掌握教学内容,明确重点、难点,写好讲稿与教案;注重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教师应于上一学期末接受教学任务后严格按教学大纲编写教学进度表(一式三份),由所在系(院)主任审定后,一份交教科处,一份交系主任、一份自己留底。

5、讲课时应努力做到概念准确,条理清楚,重点突出,有启发性;力戒照本宣科;在确保完成大纲规定内容的前提下,增加课堂教学信息量;积极采用多种辅助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6、任课教师是课堂纪律的第一责任人,教师必须认真组织教学,确保教学效果,杜绝对学生情况不管不问的现象。

XX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XX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XX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加强教学工作管理的规范化,使教师明确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和职责,有序推进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教学工作”,是指在校内和校外进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以及与教学计划实施有关的所有教学活动。

第二章教师基本要求第三条教师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践行师德修养,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第四条教师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执行学校教学规章制度,以对学生高度负责和严谨求实的态度对待教学工作。

针对教学内容及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实效性强的教学形式,按学校要求使用PPT、微课、精品在线课程、教学资源库、网络教学平台等信息化资源进行教学活动,加大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条教师要积极进入行业企业锻炼,与行业企业一线人员交流研讨,提高自身实践教学能力。

掌握本专业最新发展动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积极参与本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根据就业市场和职业岗位要求的变化,适时调整教学内容。

第五条教师要努力钻研高职教育理论,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注重培育学生的主动精神,鼓励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引导学生在发掘兴趣和潜能的基础上全面发展,努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

第三章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职责和权力第六条课程教学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

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并按有关程序选择教材(需经教研室批准),根据教学进度安排编写授课计划,编写符合要求的具有较高质量的教案,按人才培养方案、授课计划、课程表组织教学活动。

第七条任课教师负责所任课程教学资料的基本建设,按学校统一要求,开课前写出授课计划及拟开课程全部教案初稿,并在网络教学平台上上传课程教学资料。

第八条任课教师负责所任课程的讲授、辅导、答疑及作业批改,并把好质量关。

(5)昆明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5)昆明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昆明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为维护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正常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规范。

一、教师的基本要求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严于律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帮助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认真学习成人高等教育理论,总结和积累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经验,掌握和遵循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规律。

4.系统掌握本学科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5.能够使用普通话授课。

二、教师任课资格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并曾系统地讲授过所聘课程,具有相应的教学能力。

4.原则上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三、教学过程中的规范要求(一)教学准备1.各门课程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且是近几年新编的版本。

教材的选用经授课教师推荐,征求相关专家意见后,报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同意后执行。

2.熟悉本课程的体系、范围和基本内容,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后续课之间的衔接关系,持续维护教学内容的先进性、科学性、系统性。

3.根据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和学生学习特点进行备课,编写讲稿和教案,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函授主讲教师应在开学前准备好自学指导书;函授主讲教师应指导辅导教师的备课活动。

4.按时填写和上交相应的教学表格(如教学进程表、实验计划表等)。

5.到函授站(点)授课的教师,应提前到教学部门了解函授站(点)情况、出行路线、差旅费标准等具体情况,以做好相应的准备。

(二)课程讲授1.教师要严格按课程表规定学时上课,不得随意变动或减少授课学时。

2.教师进入课堂应做到服饰整洁,仪表端庄,言谈得体,举止文明。

中学教学基本规范文(二篇)

中学教学基本规范文(二篇)

中学教学基本规范文中学教学的基本规范一、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在中学教学中,第一条基本规范就是尊重学生,平等对待每个学生。

教师应当认识到学生是独立的个体,具有自己的思想和个性特点。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帮助学生发展他们的潜力,并鼓励他们进行自主思考和表达意见。

教师要大力培养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让每个学生感受到被尊重和重视。

二、建立良好的教学氛围中学教学应当营造一个积极、良好的教学氛围。

教师应当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互相尊重、帮助与合作。

教师应当让学生感受到学习的乐趣,激发他们的学习动力。

同时,教师还应当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和思考,开展合作学习和小组活动,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合作能力。

三、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在中学教学中,教师应当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科内容,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教师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和特点,适时调整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四、灵活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中学教学应当灵活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满足学生的不同学习需求。

教师可以采用讲授、讨论、实验、示范、小组合作等教学方法,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

教师还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和互联网资源,丰富教学内容,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

同时,教师还应当鼓励学生进行独立学习和自主探究,培养他们的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及时反馈和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在中学教学中,教师应当及时反馈和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发现自己的不足并加以改进。

教师可以通过作业、测验、小组讨论、课堂表现等方式对学生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学生的问题和困惑。

教师还应当及时给学生提供指导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

同时,教师还应当与学生和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发展。

六、注重情感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在中学教学中,教师不仅要注重学科知识的传授,还要注重学生的情感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要求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要求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要求一、教师形象要规范作为教育者,教师首先应该具备良好的教师形象。

教师应该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穿着整洁,干净利落。

教师应该言行举止得体,不应该有不雅举止或不文明言谈。

教师在课堂上应该保持威严,以身作则,做到言传身教。

二、教学准备要充分教师在上课前应该认真备课,熟悉教材和教学内容。

教师应该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安排。

教师应该准备教学工具和教学素材,以便能够生动地展示教学内容。

教师应该合理安排时间,确保课程的完成。

三、教学方法要多样化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

教师应该灵活运用讲授、讨论、实验、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教师应该注重启发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课堂管理要严格教师应该保持课堂纪律,确保课堂秩序良好。

教师应该及时关注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情况和行为表现,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

教师应该对学生进行评价和激励,鼓励学生发言和参与课堂活动。

五、评价要客观公正教师在评价学生时应该客观、公正和全面。

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进步。

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给予不同学生不同的评价和鼓励。

六、沟通交流要及时有效七、关注学生发展要全面教师应该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

教师应该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教师应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

总之,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保持良好的形象,充分准备教学内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严格管理课堂,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及时有效地沟通交流,全面关注学生发展。

只有遵守这些规范要求,教师才能够提高教学质量,对学生的成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小学教学六认真工作规范(三篇)

小学教学六认真工作规范(三篇)

小学教学六认真工作规范1.准时上课:作为一名小学教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备课认真:认真备课是教学的基础,教师要认真研究教材,准备好教案和教具,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教学目标明确:教师要在每一节课开始前明确教学目标,确保学生知道他们要学什么,通过明确的目标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

4.教学内容生动有趣:小学生的注意力有限,教师要抓住学生的兴趣点,设计生动有趣的教学活动,使学生积极参与并主动学习。

5.教学方法多样化:教师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灵活运用讲解、示范、讨论、游戏等多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6.及时纠正错误:教师要及时发现学生的错误或不理解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纠正和解释,避免错误积累和错误认知。

7.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点和需求,教师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教学辅助。

8.展示学生作品:教师要及时展示学生的作品和成果,给予鼓励和赞扬,增强学生的学习动力和自信心。

9.课后反思总结:每节课结束后,教师要进行反思总结,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10.与家长密切合作:教师要积极与家长沟通合作,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小学教学六认真工作规范(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小学教师规范教学行为,确保教学质量和师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章教育教学理念第二条小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基本知识、基本能力和基本品德。

教师应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第三条教师要秉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关注学生的发展需求,注重个性化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四条教学内容要准确1. 教师应通过准备充分、资料齐备的方法,确保教学内容准确无误。

2. 教师要熟悉教材内容,确保教学无误。

3. 教师要关注课堂反馈,及时纠正教学中的错误。

实小教学基本规范文

实小教学基本规范文

实小教学基本规范文一、学科知识教师在进行教学时,应当遵循科学系统、层次清晰的教学思路,提供学科知识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实践应用,并注重培养学生的学科思维能力。

二、教学目标教师需要明确教学目标并将其转化为学生能力的培养目标,确保学生能够掌握和运用所学知识,发展学生的综合素养和创新能力。

三、教学内容教师应从学生的认知水平出发,合理选择教学内容,并与学生的实际生活和经验相结合,提供有意义的教材和实例,以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四、教学方法教师应根据学科性质和学生的特点,合理选择适宜的教学方法,包括讲授、示范、讨论、实验、观察、实地考察等,以激发学生的主动学习意识和探究精神。

五、教学资源教师需要从多个途径获取教学资源,包括教科书、多媒体教学软件、网络资源、实验器材等,以完善教学内容和提供多样化的学习资源。

六、教学环境教师应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包括教室的布置、气氛的营造、学生之间的互动等,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参与度。

七、课堂管理教师应建立科学严谨的课堂管理制度,包括规范学生的行为、维护课堂秩序等,以确保教学进度和学生的安全。

八、评价与反馈教师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包括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反馈和指导,以帮助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进行反思和提升。

九、家校合作教师应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发展变化,与家长共同关心和指导学生的成长。

十、师德要求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以身作则,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负责任。

以上是实小教学的基本规范,通过遵循这些规范,教师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使学生获得全面而有意义的学习体验。

在实施教学过程中,教师还需灵活运用这些规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以适应不同学生的需求和特点。

最终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他们的智慧和创新潜能,为其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__〕55号),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

学校各部门要树立教学中心思想,努力保障和服务教学活动,积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三条中小学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

第四条本规范包括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是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评估学校办学水平、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五条学校要根据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制定并落实学校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

第七条学校要重视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等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

第八条学校要加强实验课教学,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指导、鼓励学生课外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

第九条尊重教师专业自主权,支持教师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进行整合,支持教师开发校本课程,鼓励教师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教学和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第十条尊重学生课程选择权,义务教育学校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高中学校扩大选修学分在学生毕业学分中的比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年级组(部)、教研组(备课组)等管理职能,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设立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

委员会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兼顾所有学科任课教师,一线教师不少于50%。

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

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实施细则

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实施细则

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一、教师工作要求1. 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进行教学设计,确保教学内容符合学科发展要求和学生实际水平。

2. 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时间,确保每个教学环节充分利用。

3. 在教学过程中,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利用课堂时间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4. 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学习更新教学理念和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5. 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关心和引导每个学生的学习,积极发掘和充分利用学生的潜能。

6. 热爱教育事业,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参与班级工作和各项活动。

7. 坚持自我评价和反思,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二、课堂教学要求1. 保持课堂秩序,确保学生集中注意力,迅速进入学习状态。

2. 设计富有启发性和互动性的教学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思考。

3. 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特点,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潜能。

4. 合理使用教学辅助工具和多媒体设备,增强教学效果。

5. 严格按照教学进度授课,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课时,确保教学内容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6. 注重课堂纪律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和行为习惯。

7. 及时给予学生反馈,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充分展现自己的学习成果。

三、作业批改要求1. 及时收取学生的作业,确保学生按时提交作业。

2. 仔细批改学生的作业,及时给予学生准确的评价和建议。

3. 对作业中的错误进行详细解释,引导学生找出错误原因,并纠正错误。

4. 鼓励学生互相讨论和交流作业答案,促进学生之间的学习互助。

5. 合理设置作业数量和难度,不过多增加学生的额外负担。

四、学生考试要求1. 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考试要求进行试题的设计和出题。

2. 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和考试形式,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3. 对学生的试卷进行认真批改,准确评定学生的考试成绩。

4. 对考试成绩单进行及时汇总和分析,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习指导。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在当今社会中,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承担着培养学生的使命与责任。

为了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我们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以指导教师的教学行为和提高他们的教育能力。

本文将从教师教学准备、教学内容传授和教学评价三个方面,阐述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一、教师教学准备1.备课准备教师应在每堂课之前进行充分的备课准备。

这包括对教材内容的充分理解,重点难点的归纳与总结,以及备课教案的制定。

教案应明确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以确保教学有条不紊、高效有序进行。

2.教学环境准备教师还应提前做好教学环境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检查教室设施是否齐全、课堂布局是否合理、多媒体设备是否正常使用等。

只有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才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效果。

3.教师个人形象教师是学生的榜样和引导者,教师的个人形象对学生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因此,教师要注重个人形象的塑造,要端庄、大方,言行得体,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引导学生做好学习和生活的规范。

二、教学内容传授1.培养学生积极性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通过设计富有趣味性、启发性的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好奇心,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启发思维,培养创新传授知识不仅仅是教师的责任,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学会运用知识解决问题、启发思维、培养创新能力。

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引导他们学会用多种角度思考问题,激发他们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因材施教,个性化教学每个学生都是独特的,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采用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

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和潜能,深入了解每个学生的学习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提供个别教育指导,帮助他们取得更好的学习成绩。

三、教学评价1.全面评价学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不能仅依靠单一的考试成绩来评价学生。

通过多种评价方式,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小组合作等,来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为学生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

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三篇)

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三篇)

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高中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高中教学工作。

第二章教师教学规范第一节教师教学基本要求1.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教育教学理念,承担起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和合作意识的重要责任。

2. 教师应熟悉所教学科内容,具备较高的学科素养,能够准确把握学科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3.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4. 教师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手段,注重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5. 教师应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措施,鼓励学生发挥自身的优势,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二节教师教学行为规范1. 教师应保持良好的教学纪律,按时到岗上课,不早退、不迟到。

2. 教师要穿着整洁,仪表端正,不携带手机和其他干扰教学秩序的物件。

3. 教师要充分准备教学内容,提前备好教案、教具和教材,并及时检查课堂设备,确保教学顺利进行。

4. 教师要在课堂上控制好时间,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不过分滞留在某一知识点上,确保教学进度的紧凑。

5. 教师要与学生保持良好的互动,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观点,尊重学生的个人差异,给予学生充分的表达空间。

6. 教师要用语准确、简练,避免使用口头禅和方言,确保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7. 教师要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给予正确的指导和帮助,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方法和态度。

8. 教师要认真批阅学生的作业和试卷,及时给予学生反馈,鼓励学生改正错误,提高学习成绩。

第三章学生学习规范第一节学生学习基本要求1.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教师的教学秩序,珍惜学习机会,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2. 学生应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和复习任务,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主学习能力。

3. 学生应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认真听讲,勤于思考,不得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干扰教学秩序。

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教师基本规范:一、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做到立德育人,为人师表;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地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关心集体,团结协作,谦逊朴实,尊重同志;四、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具有广博的文化科学知识和精深的专业知识,治学严谨,勇于创新;五、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注重对学生个性特点的培养,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六、全面、熟练地履行现行职务职责,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及其它任务,勇挑重担,做合格的人民教师。

第二章学期授课计划的制订第三条学期授课计划是教师组织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也是教学管理部门检查教学情况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制订学期授课计划的依据是教学计划和教学标准,任课教师按照教务处编制的教学进程表,对全学期的教学内容,分理论、实训、见习、考试等环节,进行合理、统筹安排。

第五条学期授课计划应在上学期末编写,并于新学期开学前一周由各学部审查、汇总上交教务处。

第六条学期授课计划须经学科负责人审查签字,学部负责人审批。

学期授课计划就一式三份,分别交教师本人、学部、教务处留存。

第七条学期授课计划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学期授课计划编制说明,第二部分为授课计划表,应填写完整,字迹要工整、清楚。

第八条授课计划表包含周次、课次、授课简要内容、授课计划日期、作业、教具、参考书等,以2〜3课时为一次课,认真进行填写,周次用中文序号,课次、课时用阿拉伯数字。

第九条阶段性测验和考查、考试以及单元复习、见习、实训应在授课计划中列出。

第十条教师在制订授课计划时应根据校历和教学进程表的安排编写,遇到节假日、运动会、劳动周等不安排教学内容。

第十一条学期授课计划中安排理论与实训、见习的课时比例应符合教学标准规定,以满足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需连续1〜2周实习课程,其计划单列。

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实施细则范文

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实施细则范文

高中教学工作规范基本要求实施细则范文一、教学目标1.明确教学目标。

教师应根据教育部门的教学大纲和学校的教育目标,明确每个学科的教学目标,确保教学工作的目标明确、具体可行。

2.分析学生需求。

教师应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特点,适时调整教学目标,确保教学内容与学生需求相符,提高教学效果。

3.设立合理目标。

教师应根据学科的难度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设立合理的教学目标,使学生能够逐步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和素质。

二、教学内容1.教学内容的科学性。

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科特点,确定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确保教学内容具备系统性、全面性和科学性。

2.教学内容与学生实际的结合。

教师应将教学内容与学生实际结合起来,使学生能够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教学内容的生动性。

教师应通过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使教学内容生动、形象化,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三、教学方法1.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

教师应根据学科的性质和学生的学习特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提供多样性的教学体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注重启发式教学。

教师应通过提出问题、引导讨论等方式,激发学生的思考和创造能力,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合理安排课堂时间。

教师应合理安排课堂时间,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的平衡,有效利用课堂时间,提高学习效率。

四、教学评价1.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教师应通过考试、作业、实验报告、小组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学生评价,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

2.及时准确的反馈。

教师应及时给予学生反馈,告知学生在学习上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指导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调整。

3.培养学生自我评价的能力。

教师应培养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引导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进行反思和总结,提高学习的自律性和自信心。

五、教学环境1.积极营造和谐的教学氛围。

教师应积极营造和谐的教学氛围,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每个学生都能够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和动力。

2.注重班级管理。

教师应加强班级管理,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提高班级的凝聚力和主动性,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师从事教学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可控,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全日制大、中专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和各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论文)的指导教师。

第三条教师执行本规范的情况是对教师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奖惩、职称晋升和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基本要求和师德修养第四条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的教育法规。

第五条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研究,遵循教学规律,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与教学水平。

第六条服从工作需要,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教书与育人、理论与实践、教学与科研、个人与集体等关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第七条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崇高职责。

教师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从严执教,又要满怀热情,关心爱护。

要结合教学工作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

第八条严以律己,为人师表,以优良的思想品德、高尚的情操、严谨的教风、端庄的仪表、文明的语言,对学生言传身教。

第三章任课资格第九条新教师(指选留、分配、引进的青年教师)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对青年教师中的见习教师和助理讲师实行指导教师培养制。

指导老师应是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由教研室提名,系主任批准。

应制定培养计划,报教务处、所在系各一份。

第十条新开课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1.担任过拟开课程的辅导工作已掌握该课程教学内容,熟悉各教学环节,且教师工作考核称职;2.提出拟开课程的全部讲稿,由教研室安排1至2名指导教师审阅,确认符合该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3.由所在系组织试讲,经评议已达到开课的基本要求。

引进的教师曾讲授过拟开课程时,只要求符合条件(2)、(3)。

符合上述条件者,于开课前一学期填写《教师新开课申请表》,按学校有关规定审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并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必须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为此,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是否认真执行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是考核、评比全体教学工作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本规范所称的教学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校、系(部)、室各级教学管理人员。

第二章教学计划和教学文件
第三条教学计划是安排全校教学工作所依据的重要法规。

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工作条例》中各项规定和程序的要求制订计划,分解教学任务,落实承担任务的人员,排定课表。

制订教学计划、编排课表必须面向教学、面向学生。

务必使学生能够均衡地进行学习,坚决杜绝违反这一原则造成一学期内各周周学时畸轻畸重的现象。

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一旦发现这种情况,教务处要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调整。

第四条各教研室必须对列入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含任选课)和教学环节制订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制订,在教研室(或教学小组)内讨论定稿,报系主任审核批准。

对新设置的文科课程的教学大纲,除按以上办法处理外还须报教务处、宣传部审核批准。

第五条所有课程的主讲教师都要认真填写教学日历。

教学日历应有课程进度、作业、测验、课堂讨论、实验等的具体安排,并作必要的说明。

教学日历是课程教学检查或抽查对照的依据。

不按教学日历的安排自行删减课内外内容者,系或教务处要作相应的处理。

教学日历要在开课前按《教学计划工作条例》的规定,交教师和学生所在系备查。

第六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都属基本教学文件。

各系、各教研室都应存档。

教学文件是否齐备是考核系、教研室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三章教材选定与出版
第七条开课教研室应根据教学要求慎重选用教材。

上报教材预订计划时,教研室主任应审查签字,系主任复审。

教材一经选定使用,除所订教材有原则性的政治错误,不应更改。

教师更换时,在原书未用完之前不应另订新书,克服人
变书变造成的浪费。

教务处教材办公室要加强管理,做到不漏报,也不在原订书未用完时预订新书。

第八条没有适用的正式出版的教材时,可以申请自编讲义。

自编的讲义要控制字数(按每学时3~4千字控制),并按印刷出版部门的要求准时交稿,准时校对交印。

对不及时交稿、不及时校对交印造成上课无书(讲义)者,作教学事故处理,同时还要采取应急措施使学生有书可用。

第九条讲义使用过两届且效果良好的(例如,被评为优秀讲义一、二等奖的),可以申请作为正式教材出版。

教材办公室应于每年办理一次教材出版申请。

教务处根据需要和讲义的质量,确定每年正式出书的种类,并负责部分亏损补贴。

教师未按上述规定和程序直接与出版社联系出版的教材,教务处不承担责任,也不确保使用。

第四章课堂教学
第十条新开课的教师必须经过该课程必要的教学辅助工作的锻炼,并通过教研室组织的试讲。

试讲未通过者,不能承担讲课任务。

试讲情况应记录在教学法活动记录册上。

第十一条开课前,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教具、挂图、录音、录相带等)。

新开课的教师须写好一学期课程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讲稿。

讲稿和讲授提纲(已讲过该课的教师至少应写讲授提纲)是反映教师教学水平和备课情况的重要依据,应保留备查。

第十二条教学人员在执教期间应坚守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

由于特殊原因必须代课或调课时,要事先向系申报,并报教务处批准后办理手续。

第一次担任课程辅导任务的辅导教师必须随堂听课,以掌握讲授内容、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使辅导有针对性。

已经完整地听过该门课程的辅导教师,也应在第二次及以后的辅导中定期听课。

第十三条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人员,都要服从系和教研室的工作安排,并按照各环节的要求履行其职责。

第十四条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是: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逻辑性强;突出重点、难点;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应将获取知识的方法教给学生;不断更新讲课内容,及时传递科学技术新发展的信息;课堂语言应力求做到准确、简炼、生动、清楚,板书工整,板图正确。

第五章辅导答疑
第十五条辅导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环节。

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加深理解和全面掌握课堂讲授的内容。

了解学生的接受情况,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

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都应做好这项工作。

第十六条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都应参加辅导答疑,原则上按每4个课内学时安排一次辅导答疑。

第十七条辅导答疑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对共同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体辅导。

在辅导答疑时,要重视因材施教,注意发现与培养优秀人才;对基础较差的学生要热情鼓励,耐心辅导。

辅导答疑情况要作记载。

第六章批改作业
第十八条任课教师须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的安排布置作业。

作业应全部批改。

第十九条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细致、及时,要指出作业中的突出优点、独立见解之处,对错误之处要督促学生进行纠正。

对作业潦草、马虎、画图草率的,应退回令其重做;对抄袭作业的学生,应进行严肃批评,并令其补做。

学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全学期作业总量的1/3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任课教师登记成绩时注明“缺交作业未考”字样。

学生按要求补交作业、实验报告,经任课教师认可后,方能参加补考。

否则该课程补考成绩以不及格记载并注明“作业未补”字样。

第二十条作业成绩是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教师须在学校统一印发的“课程成绩记载表”中,做好平时的每次作业成绩登记,并应妥善保存,平时成绩占课程综合成绩的比例由教研室根据各课程的不同性质确定,但一般不少于20%。

第二十一条期末考试后,教师须将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登记在“课程成绩记载表”的相应栏内。

并根据平时成绩、考试成绩所占的比例计算课程综合成绩,填写在“课程成绩记载表”内。

“课程成绩记载表”送交学生所在系归档备查。

第七章考试
第二十二条课程考核分为两类:考试和考查。

考查课程不进行学期考试。

考试课程须进行学期考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