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物业管理公司收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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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物业管理公司收费管理制度

1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本公司各管理处收费工作的管理,第2条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第3条加强对管理处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第4条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第5条制定本制度;

第6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订的强制性规定,第7条各管理处必须执行,第8条不第9条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第10条对于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

第11条收费工作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第12条应全力配合公司业务的开展,同第13条时也需要其他部门员工的参与和配合。

第14条管理处负责人应按本制度的规定组织、管理本管理处收费工作,第15条并对管理处收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16条收费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第17条:

(1)规范各管理处收费行为,(2)保证收费资料真实、完整;(3)不(4)相容职务由不同(5)的人员担任;

(6)建立并完善收费记录制度,(7)保证各类相关账册的记录准确,(8)并做到数据来源清晰、账账相符;

(9)各类数据应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10)保证财务数据及时传递,(11)为管理活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12)加强对管理处财务收支活动的会计监督;

第二章收费分工

第18条按照不第19条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第20条收费业务授权批准、收费业务执行、收费稽核检查等工作应由不同第21条的人员执行,第22条以达到明确职责权限,第23条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第24条以下工作是不第25条相容的:

1、收费金额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

2、水、电、气等费用的抄表工作与收费工作;

3、装修押金收取标

4、准、押金退回的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

5、应收款的记录工作与收费工作;

第26条收费工作分工如下:

1、房管员负责应收管理费、本体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收取标

2、准、

收费起止时间的确认工作;

3、房管员负责确定押金收取标

4、准、押金准退批准及处理工作;

5、水电工负责辖区所有由公司支付费用的水电表的抄录工作;

6、收费员负责以上各项经确认的收、付款内容进行收、付款作业,

7、

编制管理处相关报表;

8、统计员负责数据的统计工作;

9、财务部负责收付款业务的稽核工作。

第三章收费程序

第27条管理费及本体金的收费程序:由房管员在当月5日前根据相关文件及管理情况确认当月应收金额,第28条打印应收清单,第29条经管理处主任签名第30条确认后,第31条报管理处收费员及公司财务部。

房管员依据经管理处主任签名确认的本月应收管理费、维修基金的清单填入《管理费、维修基金收费台账》的相应栏内,内容包括:应收费所属时间、管理费、维修基金的小计及累计金额并签名或盖章。

收费员根据《管理费、维修基金收费台账》的记录情况,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维修基金。

第32条除非得到董事长的授权、任何人无权减免应收款项。收费员应严格按照上报的各项收费清单收费,第33条如有减免应收款项的,第34条应有董事长的亲笔签名,第35条并做好相关资料的保管工作、以备第36条查验。

第37条水电费的收取程序:水电工应在次月5日前抄录水、电表,第38条报收费员,第39条收费员据以计算相关费用,第40条区分代收代付和公用自用情况,第41条并在7日前报上财务部,第42条水电表的抄录时间应尽量与水、电部门的抄表时间统一。

水电工应对公用区域的水电的耗用情况负责,建议管理处建立相关制度,对公用水、电情况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对水电工的考核指标之一。

第43条押金的收退程序:收取各类押金时,第44条由房管员根据相关规定收费标第45条准,第46条填制收费通知单,第47条收费员根据通知单收取押金。

退押金时,由房管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退款金额,并报管理处主任签名,收费员据以退付押金。

收费员在登记《现金收费日记账》的同时,必须建立相应的《押金收退记录本》登记押金收、退、存情况,并每月与财务部核对。

第48条停车费的收取程序:停车费的收取分为按月收费和临时收费两种形式。

按月收费由车主向收费员交纳,收费员收款后书面通知制卡部门制作出入卡,制卡部门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制作出入卡,交车主。按月收费的收费情况应按月编制收费清单,列明所属起止日期,报公司账务部,金额必须与上报数字一致。

临时停车的停车费由车管员收取。车管员交接班时先清点停车票和票款,然后双方在交接记录本上签名后,下班的车管员将所收票款及用完的停车票存根上交收费员,停车票留给接班的车管员。

车管员所收票款必须及时上交收费员处,不得长时间滞留。

收费员应及时检查车管员的交接班记录,核查车管员的停车票和票款数量金额,及时查找出现的差错。

车管员应估算停车票的使用量,不够时应及时向收费员领取,收费员应建立账本登记停车票的领用、退回情况。

第49条公司财务部与行政部将不第50条定期的对车辆收费进行突击检查,第51条查实车辆收费情况,第52条如有舞弊行为将进行严厉惩罚,第53条情节严重的,第54条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惩处。

第55条收费员收费后,第56条将当天所收现金、支票及时交存银行,第57条并将相应的收款收据“财务联”与交款单一并交公司财务部,第58条收款收据“管理处联”则由收费员留管理处按月装订以备第59条查验。

第四章收费记录

第60条收费员应对每笔现金收支进行记录,第61条内容包括:收费日期、单据号码、房号名第62条称、车牌号码、费用所属期间、摘要及相关的明细金额。

第63条采用银行票据方式收取的收入,第64条收费员应向公司出纳员落实到账情况,第65条除上一条所列内容外,第66条还应记录所收费用转入的银行账户名第67条称等相关信息。

第68条收费员收取的现金应于当天送存银行,第69条如无法在银行停止对外办公前交存银行,第70条应最迟在下一工作日及时交存银行,第71条对于跨月收取的款项则必须在当月交存银行。

第72条除根据管理处主任授权退付押金外,第73条收费员无权支付现金,第74条如临时急需可在电话报请公司负责人及管理处主任,第75条经同第76条意后先动用备第77条用金,第78条事后必须由公司负责人及管理处主任补签名第79条。

备用金不足的大额借款必须按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并在财务部的调配下支付款项。

第80条管理处应记录的账册如下:

1、《管理费、维修基金收费台账》:由房管理员按月记录应收款情况,

2、收费员记录实收情况,

3、记录后必须签名

4、或盖章,

5、以备

6、稽核、检查;

7、《月卡销售记录台账》:记录月卡销售情况,8、记录后必须签名9、或盖章,10、以备11、稽核、检查;

12、《现金收费日记账》、《转账收费日记账》:由收费员按日分别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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