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R-91部课件
【正式版】CCAR民用航空法规PPT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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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按照工作单完成A检或者相当级别以上定期检修 和其他改装工作的航空器;
执照持有人的权利
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执照持有人的权利
部件修理人员执照项目部分获得签署后,可对执照签 CCAR-66R1执署照类项别 目类别范围内的修理项目具有签字放行权。
执照、资格证书管理模式
民航总局负责:维修人员执照\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基 础部分和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考试、颁发和监督管理 工作
考官中心作为民航总局飞行标准斯在执照管理方面的技 术支援机构,承担维修人员执照的考试工作
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维修人员执照\部件修理人员 执照基础部分和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考试的监考以及执 照机型部分、执照项目部分的签署和监督管理工作。Leabharlann CCAR-66R1执照类别
执照持有人的权利
维修人员执照持有人的权利 具有I类签署 ➢ 按照CCAR-145部放行,按照工作单完成航线维修、
A检或者相当级别(含)以下定期检修以及结合检修 进行的改装工作航空器; ➢ 按照CCAR-43部的规定,对航空器进行维修工作并 批准其恢复使用
执照持有人的权利
执照有效期 五年; 资格证书有效期 五年; 保证执照和资格证书连续有效应当在有效期满前获得 民航局授权人员对执照和资格证书有效性的续签
罚则
警告或暂扣3至6个月或者吊销执照 (见书144页)
执照、资格证书的考试
执照基础部分的考试 按照民航总局颁发的考试大纲进行。
考试方法 维修人员执照基础部分 ➢ 笔试、口试、基本技能考试 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基础部分 ➢ 笔试、基本技能考试 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 笔试
民用飞机安全性可靠性工程—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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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小的
不可接受的极小的 可接受的极不可的较小的较大的
危险的
灾难性的
故障影响等级
故障发生概率与故障影响等级之间的关系
安全性目标
对飞机的影响
表 1 安全性目标(适航最低要求)
轻微降低了飞 显著地降低了 机运行能力或 飞机运行能力 安全裕度 和安全裕度 身体不适 极大地降低了飞 机运行能力和安 全裕度 飞机损毁
对飞机运行 能力和安全 性无影响 不方便
对乘客和客舱 机组的影响 对飞行机组的 影响
身体严重不适, 个别乘客或客舱 并可能受伤 机组严重受伤或 死亡 身体严重不适或 过分的工作负担 削弱了执行任务 的能力 极小的 <10E-7 危险的
绝大多数乘客 或客舱机组伤 亡 死亡或失去了 控制飞机的能 力 极不可能的 <10E-9 灾难性的
内容大纲
•安全性可靠性概述
•安全性活动
•可靠性活动 •与其他活动之间的关系 •研制人员S&R基本素质 •结束语
适航规章
合格审定规章
21部——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 25部—— 运输类飞机 33部或CS-E——航空发动机 34部——燃油排泄与排气排放物 36部——噪声
… …
运行规章
91部——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飞机级/系统 级综合 与确认
研制过程
安全性评估过程
安全性大纲与计划
明确安全性工作依据和目标; 明确安全性组织架构、管理程序与职责; 确定每个研制阶段安全性活动; 明确每个安全性活动的输入与输出; 明确每个安全性活动的实施者与职责; 明确每个安全性活动的支持性活动与必要的资 源; 确定安全性活动的里程碑与重要节点;
研究对象
安全性研究对象——危险——故障状态 在考虑飞行阶段、外部事件、相关不利的运行与环 境状态的条件下,由一个或多个故障或错误造成的 对飞机、飞行机组和机上人员产生影响的状态。 同时故障为安全性提供支持。 可靠性研究对象——故障 影响产品或产品的某部分(系统、部件、零件、元 件等)正常工作,致使其不再按照预定功能运行的 事件,其中包括功能丧失与功能异常。
CCAR-61及相关AC(91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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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R-61部概述
执照类型
(1) 驾驶员执照,包括:
(i) 学生驾驶员执照; (ii) 私用驾驶员执照; (iii) 商用驾驶员执照; (iv) 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 (v)多人制驾驶员执照
(2) 飞行教员执照(等级); (3) 地面教员执照。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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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CCAR-61部概述
航空器级别等级:
(i) 飞机级别等级:
(A) 单发陆地; (B) 多发陆地; (C) 单发水上; (D) 多发水上。 (A) 直升机; (B) 自转旋翼机。
(ii) 旋翼机级别等级:
10小时 20次飞行 训练 25小时 3小时 3小时(5 次起飞和5 次全停着 陆,总距 离50公里 ) 3小时 3小时 6小时 充气气球: 2小时/次 2次 1次机长 1次高于起 飞点900米
滑翔机
飞艇
气球
初级飞机
15小时 3小时
3小时( 10次起飞 和着陆, 总飞行距 离180公 里转场) 3小时 3小时 <2.5小时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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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CCAR-61部概述
飞行教员执照等级:
(l) 航空器类别等级:
(i) 飞机; (ii) 旋翼机; (iii) 滑翔机; (iv) 初级飞机。
飞行培训课件:最低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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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MEL的使用
2 低能见度ILS 机载进近设备要求 I 类精密进近使用的跑道视程(RVR)最低标准小于800 米 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2.1 机载设备相当于Ⅱ类运行的设备(低高度的无线电高度表和
自动油门除外)和得到I 类运行的适航保证; ➢ 2.2 机长在所飞机型上已获得了超过100 小时的机长飞行经验,
五、MEL的使用
五、MEL的使用
五、MEL的使用
五、MEL的使用
五、MEL的使用
五、MEL的使用
五、MEL的使用
五、MEL的使用
五、MEL的使用
五、MEL的使用
五、MEL的使用
五、MEL的使用
五、MEL的使用
五、MEL的使用
五、MEL的使用
五、MEL的使用
五、MEL的使用
五、MEL的使用
CDL 首先关心它本身的性能,然而由于它是飞机飞行手册 的附录,用CDL 运营必须满足噪音限制。CDL上的减载是 用于性能限制重量或噪音限制重量(若限制噪音)以保证噪
音水平不致增加。
除非对丢失部件组合的特定的性能损失已有说明,否则性能 损失是累加的。如所列项目的性能损失可忽略不计,则允许 丢失的项目不超过三个而仍不计算其损失。对超过三件以上 后,每一个丢失项目则要减少起飞、着陆及航路爬升重量限 制100 磅(46 千克)。若所列项目是无性能损失的,则丢
“日间运行”:是指从起飞到落地是在日出前30 分钟和日落后30 分钟之间进行的任何 飞行。
“飞行日”表示一个24 小时的周期(从午夜到午夜),按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规定的时间的北 京时间为准。在此期间内,对受影响的飞机至少进行一次飞行
冗余项目:指那些已经安装上的按CCAR要求是多余的项目
人为因素和航空法规二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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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R-91部是用于管理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的别行政区)实施运行的所有民用航空 器(不包括系留气球、风筝、无人火箭和无人自由气求)的飞行和运行;
CCAR-121部用于管理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航空运营人所实施的公共航空运输运行,包括
➢ 使用最大起飞全重5700千克以上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定期载客运输行、使用旅客座位数超过 30座,或者
➢ 运营人应当制定可靠性方案来说明可靠性管理体系的工作方式。
5. 维修人员培训
➢ 培训要求
• 根据CCAR-121部的规定,运营人维修系统的所有人员应当经过与其从事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专 业技能、工作程序、维修人为因素及新技术应用等内容的培训并经相应的工作项目授权后才能上岗,
• 并且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必要的再培训。
12.2 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的维修工程管理
1. 维修系统
➢ 工程技术部门
➢ 质量部门
➢ 维修计划和控制部门
➢ 培训管理部门
2.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
➢ CCAR-121部承运人的维修系统应当制定阐述如何符合CCAR-121部要求及实施规范性管理的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并在实际工作中执行。
➢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应当载明承运人落实其飞机适航性责任和符合CCAR-121部要求的总体叙述、 具体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并应当获得局方的批准或者认可。
➢ 培训管理部门
• 根据CCAR-121部的规定,运营人的维修系统中应当设置一个培训管理部门,执行维修系统的培训 政策,组织实施对维修系统的人员(包括协议维修单位中的有关人员和合格证持有人授权的维修放 行人员)的培训,
• 并建立和保存人员技术档案和培训记录。
.
6
第12章 民用航空器运行维修要求
CCAR_91部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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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目录
A章 总则 B章 飞行规则 K章 L章 M章 N章 O章 航空器代管人的运行合格审定和运行规 则 大型和涡轮动力多发动机飞机 农林喷洒作业飞行 旋翼机机外载荷作业飞行 超轻型飞行器 跳伞 偏离 法律责任 附 则
不同运行规则的要求 1、目视规则下运行, 包括:燃油、计划、 天气标准和飞行高度 2、仪表规则下运行, 包括:燃油、计划、 设备、起飞和着陆、 最低高度、飞行高度、 无线电通信 3、Ⅱ、Ⅲ类运行
1、性能限制 2、飞行前准备 3、滑行 4、安全带使用 5、教学和考试要求 6、航行优先权 7、速度 8、最低安全高度 9、高度表拨正 10、遵守ATC指令 11、无线电失效 12、燃油加注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考试
下列情况,被考者外的另一个座的驾驶员必须有资格在该 航空器担任机长: ATPL考试 ATPL上增加级别和型别考试 121部熟练检查考试
运行管理要求
91部
121部、135部
66部、65部
25部、29部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 锐普PPT论坛转发学习参考,不得商用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91部
人员运行管理要求
A章总则、 B章飞行规则 H、M、N章商业非运输
一般飞行规则91部-CCAR-91R2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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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179条 仪表飞行规则的巡航高度和飞行高度层
(a) 航空器驾驶员在按仪表飞行规则巡航平 飞时,必须保持空中交通管制指定的高度 或飞行高度层。
第91.179条 仪表飞行规则的巡航高度和飞行高度层
(b) 飞行高度层按以下标准划分:
(1) 真航线角在0度至179度范围内,飞行高度 由900米至8100米,每隔600米为一个高度层; 飞行高度由8900至12500米,每隔600米为一 个高度层;飞行高度12500米以上每隔1200米 为一个高度层。
B章 飞行规则
第91.151条 目视飞行规则条件下飞行的燃油 要求
第91.153条 目视飞行规则飞行计划 第91.155条 基本目视飞行规则的最低天气标57条 特殊目视飞行规则的最低天气 标准
第91.159条 目视飞行规则的巡航高度和飞 行高度层
第91.167条 仪表飞行规则条件下飞行的燃 油要求
第91.177条 按仪表飞行规则运行的最低高度
• 航空器按仪表飞行规则(IFR)运行时,除起飞 和着陆需要外,必须遵守下列最低飞行高度的 规定:
(b) 按仪表飞行规则飞行时,在距预定航路中心、 航线两侧各25000米水平距离范围内,在平原地区 不得在距最高障碍物400米的高度以下,在高原和 山区不得在距最高障碍物600米的高度以下飞行。
行高度层
B章 飞行规则
第91.180条 在RVSM空域内的运行 第91.181条 飞行航道 第91.183条 仪表飞行规则的无线电通信
B章 飞行规则
第91.185条 双向无线电通信失效 第91.187条 按仪表飞行规则运行时的故障
报告 第91.189条 II类和III类运行的规则
B章 飞行规则
第91.104条 滑行的一般规定 第91.105条 在值勤岗位上的飞行机组成员 第91.107条 安全带、肩带和儿童限制装置的使
通用航空驾驶员执照理论考试培训课件(CCAR-91部)资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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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法规规章培训课程——CCAR-91部介绍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CCAR 43 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1、飞行标准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Click to type slide title 91部运行管理要求执照要求航空器要求运行安全要求人员要求适航维修要求运行管理要求61部、63部、67部91部43部、23部、27部121部91部66部、65部121部、135部25部、29部135部121部、135部论坛转发 学习参91部运行安全要求人员运行管理要求航空器运行管理要求A 章、B 章飞行规则A 章总则、B 章飞行规则D 章维修要求C 章特殊运行H 、M 、N 章商业非运输E 章设备仪表与合格证要求各运行种类的要求J 、K 、l 章私用、代管、涡轮F 章大型和运输类的设备要求目录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A章总则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目的和依据n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器的运行,保证飞行的正常与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则。
什么是运行?适用范围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飞行运行安全基本要求飞行运行安全基本要求机长和机组成员航空器其他乘员A 章主要内容机组乘员1、持有相应执照、符合经历和运行要求。
2、不得违反使用限制、粗猛操作和蛮干危及安全。
3、不能空投对地面构成危害的物体。
ccar91部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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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r91部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部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一、适用范围本规则在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CAAC)颁发的批准的机场内和机场周围的航空器活动中适用。
二、定义(一)“CCAR91部”是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适航条件证书》第十八版以及之后的版本。
(二)“航空器”是指任何机体支撑的、以机动飞行为目的而构造的设备或载具,包括具有无人驾驶能力的飞行器,但不包括气球和其他非机动的气体载具。
(三)“机场”是指CAAC批准的航空器活动场所,包括飞行管理区域和航空器活动场所。
(四)“民用航空器”是指从事非军事性民用航空活动的航空器。
(五)“军用航空器”是指从事军事性航空活动的航空器。
(六)“飞行活动”是指本规定规定的所有类型的飞行活动,包括发射、起飞、升空、飞行、着陆、着陆入场、跑道滑行、水上飞行活动和守空。
三、基本原则本规则规定的空中活动应当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并且应当以最小的威胁和正常飞行的安全为前提。
四、空中活动(一)所有安全设备应符合CCAR91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灯、红绿灯、仪表、指示灯等。
(二)飞行活动应当遵守CCAR91,并且应当服从当地空中交通管制员的指挥。
(三)为了确保空中交通安全,飞行员应将航空器始终置于空中交通管制的控制下,并始终在安全的高度和速度飞行。
(四)飞行员应当及时向当地空中交通管制员报告航空器的位置、速度、高度等信息。
(五)飞行员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和缓解可能发生的空中紧急情况。
(六)飞行员应当按照当地空中交通管制员的指令进行飞行活动。
(七)飞行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规定和流程进行飞行活动,同时尊重其他航空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权利向左或向右移动飞行航向线、权利以最大高度飞行以及权利转向新的航向线等。
五、通行规则(一)在航空器活动场所,飞行员只能按照当地空中交通管制员的指令进行飞行活动。
(二)飞行活动应当遵守《中国民用航空局空中乘客安全规定》和《中国民用航空局飞机噪声限制管理条例》。
CCAR-91部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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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 运行规章” 主要针对 航空器运 营人
相 互 关 联 有 机 结 合
“保障机 构管理规 章” “航空人 员管理规 章” 主要针对 航空从业 人员
61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审定规则 63 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和飞行通信员审定规则 65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66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67 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 183AA/FS 民用航空器适航/民航飞标委任代表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 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在其他航空器附近的运行
不得驾驶航空器靠近另一架航空器达到产生碰撞危险 的程度。 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编队飞行。 载客的航空器不得进行编队飞行。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A章 总则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
有操作能力;
有资格使用无线电通话设备;
接受过培训,能够遵守标准。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
民航飞行标准培训中心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民航飞行标准监督管理系统CCAR-91部运营人使用持续适航维修
![民航飞行标准监督管理系统CCAR-91部运营人使用持续适航维修](https://img.taocdn.com/s3/m/ed0a897e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1e.png)
民航飞行标准监督管理系统CCAR‐91部运营人使用指南(持续适航维修部分)目录一、基本功能介绍 (1)二、运行规范管理 (2)三、CCAR‐91部年度适航性检查 (4)一、基本功能介绍CCAR‐91部运营人在登录FSOP系统之后,在切换至91部审定检查系统后,可以看到四个标签,分别是申请事项、运行规范管理、CCAR‐91部年度适航性检查、书架。
申请事项:包括未提交申请—运营人、审定中申请—运营人、待签字申请—运营人、已完成申请—运营人。
其中PMI未确认的申请事项均在“未提交申请”中,PMI已接受并正在进行审定的事项在“审定中申请”中,PMI已完成审定待运营人签字的事项在“待签字申请”中,所有申请流程均完成的事项在“已完成申请”中。
运行规范管理:包括运营人的运行规范查看、导出、以及运行规范的变更申请功能。
CCAR‐91部年度适航性检查:包括航空器年度适航性状态检查和维修系统年度检查两个功能。
书架:运营人可在该模块下上传相关手册和文件。
二、运行规范管理点击运行规范管理,则可以查看运营人自己的运行规范,同时可以导出运行规范相关页面。
如果需要变更相关运行规范条款,例如D001、D002、D003,则点击申请变更进行。
如申请D001变更,选择维修管理人员变更;如申请D002变更,选择航空器变更;如申请D003变更,选择航空器维修变更。
特别说明,对于申请D002变更,由于航空器注册号在A005(航空器批准)中也有体现,因此如申请D002变更也必须同时涉及A005的变更。
在选择相应变更条款之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申请事项确认。
此时,运营人应对相应运行规范进行修改。
完成修改之后,运营人应上传相应的检查单。
1、D001的变更:公司应提交相应的材料申请,按照规章相关要求完成符合性自查。
并上传相关资料。
2、D003的变更:运营人申请维修管理外委,则应满足民航飞发[2017]2号文要求,对于D003除维修管理外委以外的其它变更,则应满足规章相关要求。
AC CCAR-91-R2[1]
![AC CCAR-91-R2[1]](https://img.taocdn.com/s3/m/de626e47b307e87101f69643.png)
咨询通告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编号:AC-91-11颁发日期:2008年11月10日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文件要求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编号:AC-91-11 咨询通告颁发日期:2008年11月10日批准人:标题: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文件要求1. 依据和目的:本咨询通告依据CCAR-91部第91.303条、CCAR-121部第121.363条、CCAR-135部第135.413条、CCAR-21部第21.50和21.120条、CCAR-23部第23.1529条和附录G、CCAR-25部第25.1529条和附录H、CCAR-27部第27.1529条和附录A、CCAR-29部第29.1529条和附录A制定,目的是对航空器的制造厂家、设计更改批准持有人如何编制和获得局方认可持续适航文件(ICA)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
2.适用范围:本咨询通告适用于按照CCAR-23、25、27、29部审定航空器的制造厂家,同样也适用于对上述航空器进行设计更改批准的持有人。
对于进口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文件,一般采取根据相关的双边协议接受其本国民航当局批准或者认可的方式,但如果没有相关的双边协议,则适用本咨询通告。
3. 撤销:(备用)4.说明:无论航空器的初始设计水平和可靠性多高,一旦投入使用后,正确地使用和维修是保持其固有设计水平和可靠性的基础,而正确地使用和维修则需要通过航空器制造厂家制定准确详尽、便于使用的持续适航文件来保证。
就持续适航文件的重要性方面民航当局、航空器的制造人和使用人都有着足够的认识。
因此CCAR23部§23.1529条、CCAR25部§25.1529、CCAR27部§27.1529条、CCAR29部§29.1529条都明确规定:尽管持续适航文件完成之前可以对航空器颁发型号合格证,但首架航空器交付或者颁发标准适航证前,须经民航当局完成对其持续适航文件的评估和认可。
对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文件评估和认可是适航审定部门和飞行标准司航空器评审(AEG)部门的共同职责。
CCAR-91部预先申请意向书样例
![CCAR-91部预先申请意向书样例](https://img.taocdn.com/s3/m/e5dd9d6048d7c1c708a145ba.png)
姓名和职位(打印)
签名
日期
第2部分由地区管理局地方办公室填写
接受者(地区管理局办公室名称):
呈交办公室日期:
预先合格审定编号:
重新委派的办公室名称:
批注:
预先申请意向书样例申请意向书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预先核准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合作意向书意向书投资意向书
附件一
CCAR-91部预先申请意向书样例
正面
预先申请址
2.主营运基地地址(不使用邮政信箱)
3.建议运行开始日期
4.公司ICAO三字母代码:
5.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位
电话号码
6.申请的运行种类和类型(在选定项目前作标记)
□商业非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
□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运行规范
□航空器代管人运行规范
8.航空器数据
9.预期运行的地理区域
航空器数量和类型
(制造商、型号、系列)
反面
10.为方便理解,对申请的运行或业务所提供的补充信息(若需要,贴上附表)
第二卷(CCAR-91部)《运行合格审定》
![第二卷(CCAR-91部)《运行合格审定》](https://img.taocdn.com/s3/m/b7e4d937eefdc8d376ee32c6.png)
3.合格审定程序
A. 第二章介绍在发给合格证之前,为确保申请人符合所有合格审定和运行要求,申请 人和局方必须遵循的程序。从最初提出咨询到合格证的颁发或者拒绝,整个审定程序将为申 请人与局方之间的交流提供方便。这个过程的设计将保证申请人的大纲、系统和计划得到完 整的审核、评估和测试,以确定其是否遵守规章。审定程序由以下 5 个阶段组成,各阶段的 具体要求将在第二章中介绍。
9
7.接受申请的监管办对预先申请意向书的审阅
A. 预先申请意向书的审阅。收到申请人签字的预先申请意向书之后,接受申请的监管 办应立即审阅预先申请意向书,以保证有足够的信息能继续进行预先申请过程。监管办应确 定所建议的运行与申请人申请的适用于其运行的那部 CCAR 是否一致。如果预先申请意向书 不能接受,则用信件方式通知申请人,说明不能接受的理由,并且将预先申请意向书退还给 申请人。如申请人要求继续申请,则应当提交一份新的预先申请意向书。被拒绝的预先申请 意向书应当复印保存在监管办文件档案中。
5.预先申请意向书
A. 预先申请意向书的目的。经常有这种情况,一个人要求获得有关商业非运输运营人 合格审定的信息,但他并不完全了解规章的要求和包括的费用。预先申请意向书帮助局方了 解申请人是否有继续推进合格审定过程的真正意图,同时也方便局方安排活动进程和调配人 力物力资源。
B. 局方对预先申请意向书的使用。办公室主任使用预先申请意向书来评估所建议运行 的复杂性,并且考虑是否有训练有素且富有经验的监察员来审定该申请人。然后,办公室应 当将情况和预先申请意向书报给地区管理局飞行标准部门,以便确定由哪个办公室负责对该 申请人的审定工作。预先申请意向书还可以用于起草官方文件,以及获取预先合格审定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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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留气 球、无 人气球
无要求
国外规 章
风筝、 无人火
箭 无要求
国外规 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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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章主要内容
机长和机组成员 航空器
其他乘员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 Flight Standards Department, CAAC
民航总和局委飞任行单标位准司代表Fl管igh理t St规and定ards Department, CAAC
有
“保障机
机
构管理规
结
章”
合
“航空人
员管理规
章”
主要针对
航空从业
人员
2
Click to民t航y飞p行e标准s培l训id中心e title Flight Standards Training Center, CAAC
K章
航空器代管人的运行合格审定和运行规 则
L章 大型和涡轮动力多发动机飞机
C章 特殊的飞行运行
M章 农林喷洒作业飞行
D章 维修要求
N章 旋翼机机外载荷作业飞行
E章 设备、仪表和合格证要求
O章
F章 对加要大求型和运输类航空器的设备和运行的附P章
外国民用航空器在中国境内运行和在中华 G章 人民共和国国籍登记的民用航空器在境外 Q章
• CCAR 61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审定规则 • CCAR 63 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和飞行通信员审定规则 • CCAR 65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 CCAR 66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 CCAR 67 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 • CCAR 183AA/FS 民用航空器适航/民航飞标委任代表
航空器运行
人员要求 运行安全要求 航空器要求
执照要求 运行管理要求
61部、63部、67部
91部
66部、65部
121部、135部
91部 121部 135部
适航维修要求 运行管理要求
43部、23部、27部
91部
25部、29部 121部、135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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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航空法规规章培训课程
——CCAR-91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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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飞行标准
• CCAR 43 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 • CCAR 91 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 • CCAR 97 航空器机场运行的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 • CCAR 121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 CCAR 129 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 CCAR 135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营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航空器
相
运行规章” 互
主要针对 航空器运 营人
关 联
• CCAR 60 飞行模拟设备的鉴定和使用规则 • CCAR 141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 • CCAR 142 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 • CCAR 145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 • CCAR 147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
91部 121部 134部
91部
91部
91部 91部O章
中国航 91部G章 91部G章 91部G章 91部G章 91部G章
空器在 国外规 国外规 国外规 国外规 国外规
境外
章
章
章
章
章
外国航 空器在 境内
91部 G129部
91部
91部
91部 91部O章
机上乘 员
91部
91部
91部
91部
9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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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运行安全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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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乘员
1、持有相应执照、符合经历和运行要求。 2、不得违反使用限制、粗猛操作和蛮干危及
安全。 3、不能空投对地面构成危害的物体。 4、在规定时间内,不得饮酒和受到药物控制 5、未经许可不得载运麻醉药品、大麻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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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飞机、 旋翼机
初级飞 机、 滑翔机
轻于空 气航空
器
载人火 箭、较 大无人
机
超轻型 航空器
中国航 空器在 境内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C章特殊运行
E章设备仪表与合格证要求
J、K、l章私用、代管、涡轮
各运行种类的要求
F章大型和运输类的设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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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A章 总则 B章 飞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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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部
人员运行管理要求 运行安全要求 航空器运行管理要求
A章总则、 B章飞行规则 A章、B章飞行规则
D章维修要求
H、M、N章商业非运输
A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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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器的运行,保证飞行的正常与 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 本规则。 什么是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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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
H章 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的运行合格审定要求 R章
J章
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的运行合格审定要 求
S章
超轻型飞行器 跳伞
偏离 法律责任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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