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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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末
仍有借方 余额 借: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 投资收益
核算内容变化 (待抵扣进项税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与征求意见稿一致) • 确认了财办会[2016]27号的征求意见稿的处理办法, 核算内容里增加了36号文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项税 额分两年(13个月)抵扣的处理。 • • • 在原纳税辅导期 管理进项税额 不动产分两年(13个月)抵扣金额
核算内容变化 (待抵扣进项税额)
公司购入不动产或购进物资用于在建工程,取得发票并经税务认证,会计处理为 •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发票注明的不含税价)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发票注明税款的60%入账) • ——待抵扣进项税额 (按发票注明税款的40%入账) •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 购入物资改变用途,用在建工程(自建)情况。通常这种物资材料在分批购入,取得 发票并经税务认证,会计处理为: • 借:在途材料/材料采购等 (发票注明的不含税价)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按发票注明税款的100%入账) •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
在转变用途的当期,会计分录: •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按原发票注明税款的40%入账)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按原发票注明税款的 40%入账) • 从改变用途的当月算起,第13个月时,从“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 “进项税 额”,进入当期实际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 (36号文规定: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 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 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名称及列报变化
• 税金及附加(变化,由原营业税金及附加变更) • 名称变化
• 核算内容扩大
• 增加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 • 【分录举例】
名称及列报变化
• 不再统一列报在“应交税金”项目
• 分情况,分别列报在
• “流动资产”
• • “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应交税金”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核算内容变化
• 代扣代交增值税(变化,由原三级明细提升为二级科目)
• 核算纳税人(一般和小规模)购进境外应税行为代扣代 缴的增值税
• 本科目是这次发文“应交税费”下新增的一个二级明细 科目,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 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扣 缴义务人对于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应该通过此科目核算。
• 核算内容变化
• 未交增值税 • 变化不大,增加了预交增值税处理内容 • 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转入的当月应交未交、多 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 未交的增值税额。 •
• 核算内容变化 (未交增值税)
• [会计分录举例] 一般来说 月末做如下分录 • 1、月份终了,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2、月份终了,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核算内容变化
• 待认证进项税额 (新增,与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 • 待认证专票
• 待稽核海关缴款书
核算内容变化
• 待转销税额 (新增,与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 • 会计与增值税确认收入的时点不一致
这里核算的主要是由于会计与增值税税法在确认收入时点不一致时,产 生的待后期开票确认的销项金额,这样处理解决了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会 计入账金额需价税分离的要求,符合会计信息披露和财务报表列报要求, 也能帮助企业更清楚未来将产生的应纳税金额。
国税公告2016 75号
自2016年12月1日起,申报表主表第13 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 年累计”和第20栏“期末留抵税 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栏次停 止使用,不再填报数据。 本公告发布前,申报表主表第20栏“期 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 中有余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将余额 一次性转入第13栏“上期留抵税 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中.
核算内容变化
• 简易计税(变化,由原三级明细提升为二级科目) • 核算一般纳税人 采用 简易计税 办法 而产生 当期计提、 扣减、缴纳业务 • 与一般计税办法下的当期业务均在“应交增值税”二 级科目下核算, • 会计科目核算的税款信息更清晰明了。 • 【举例】 建筑房地产老项目、建筑甲供材、清包工等 劳务派遣等
销售
增加”工程结算 “ (建筑安装)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征办法 单独核算,不计销项税额
会计收入 早于 增值税纳税义务 明确 待转销项税额核算
增值税纳税义务 早于 会计收入
差额征税
金融商品转让
房地产 建筑 劳务派遣
金融商品转让
1
LOREM
实际转让当期 期末
收益 按差额计算应纳税额, 借: 投资收益 贷: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损失 按差额计算应纳税额 借: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 投资收益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学习与解读
财会【2016】22号
C
主要内容
ONTENTS
1
解读 ——变化要 点
1
解读 ——变化要点
C
目录
ONTENTS
2
学习——做账要点
1
解读 ——变化要点
2 学习——做账要点
C
目录
ONTENTS
3 纠错——政策模糊点
变化要点
• 会计科目结构变化 • 会计科目名称变化 • 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变化
计不计 ”进项税额“? 容易误解!
会计准则:购入的不能抵扣 进项税额应计入成本
涉及跨期调整及后续计量 不需要的麻烦!
采购 发票未到
不需暂估增值税
[解读] 与以往的规定不同,此处明确了未收 到票据暂估入账的成本,不再需要暂估增 值税。
采购
பைடு நூலகம்
境外
1)计提 借:“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2) 借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 核算内容变化 (未交增值税)
• [会计分录举例] 一般来说 月末做如下分录
• 3、月份终了,将当月预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 预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 4、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贷:银行存款
进项税额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抵减 未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 应 交 税 费 待认证进项税 增值税留抵税额 简易计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代扣代交增值税 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多交增值税
待转销项税额
会计科目结构重要变化
核算内容变化 (预交增值税)
• 核算内容变化 (预交增值税)
• 注意: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 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 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 贷:银行存款 • 月份终了,将当月预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预交 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核算内容变化
•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变化,由原三级明细提升为二级 科目)
• 核算纳税人(一般和小规模)金融商品的转让业务 应纳税额
• 本科目是这次发文“应交税费”下新增的一个二级明细科目, 值得注意的是,在增值税税制下,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 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应当按 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这部分税金不在此科目核算。
核算内容变化 (待抵扣进项税额)
• •
• • • • • • •
购入物资用在建工程(自建)情况,改变用途 例如:2016年 6月10日,某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办公大楼一座,该大楼用于 公司办公,计入固定资产,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6月 20日,该纳税人取得该大 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相符,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 为110万元。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1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6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40000 贷:银行存款 11100000 剩余的40%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 13个月(2017年 6月)抵扣时的处理 1、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400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40000
• 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化
会计科目结构重要变化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科目 设置结构图
二级科目增加为10个,与36号文件之前比较,增加7个; 与27号征求意见稿相比较,增加3个 仅”应交增值税”,保留三级明细核算,其他均不设置三 级专栏 好处:核算内容,逻辑清晰,便于理解操作和列报反映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科目结构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科目 结构图 应交增值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代扣代交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会计科目结构
应交增值税
应 交 税 费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代扣代交增值税
• “应交增值税 ”
核算内容变化
选择一般计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核算科目 维持了“应交增值税”下辖10个三级明细科目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办法发生的当期计提、扣减、缴 纳、结转业务都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下按10个三级明细 科目详细核算,会计科目核算的税款信息更清晰明了。 借方 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 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方 、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 值税
学习——账务处理要点
购买 销售 差额
采购
增加了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账务处理, 先记入”待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认证后再记入”进项税额“ 退货的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明确了两种情况的处理。
采购 (不得抵扣,争议)
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 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 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 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经税务 机关认证后,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考虑到了 待认证处理的一致性,忽视了会计准则的规定, 表述也不够清晰
• 预交增值税 • 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 、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 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 该二级明细为增设科目,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把“预缴”改为了“预交”, 会计处理的规定基本一致。科目核算根据财税[2016] 36号文件规定需预交 增值税的几种特殊情形,考虑了建筑房、地产等企业开发周期长,预交税 款与实际纳税义务时间跨度大的情况,单独设置二级科目核算,贴合税法 规定,更便于期末对增值税相关金额分项目列报的要求。
例 如,跨年出租房产的业务,如果合同约定承租方在最后一年的期末 支付全部租金,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出租方在第一年 的期末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核算内容变化
• 增值税留抵税额 (与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 • 【举例】兼营业务企业 • 从目前来看,这其实变成了一个多余的科目,估计 以后不会用到了。 • 连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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