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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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是负责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的专门机构,承担质量监督、检查、评定、验收等职责。
第三条质监站实行领导责任制,由质监站站长负责组织和管理质监站的工作。
第四条质监站实行分工负责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科、建筑设计监督科、建材质量监督科等职能科室。
第五条质监站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监督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确保施工符合规范要求;
2. 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 监督建材质量,确保使用合格的建材;
4. 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处理建设工程质量纠纷,保护建设工程的权益。
第二章质监站的组织架构
第六条质监站设立站长、副站长、科长等职务,按照分工负责原则完成质监站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质监站站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负责组织和管理质监站的工作,对站内的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八条质监站设立若干个职能科室,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科、建筑设计监督科、建材质量监督科等。
第九条质监站应当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第三章质监站的工作职责
第十条质监站的工作职责包括:
1. 参与建设工程的前期审查,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2. 监督施工过程,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质量;
3. 检查建材质量,对进场建材进行抽检,确保符合质量标准;
4. 进行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评定工程质量;
5. 处理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协调解决双方纠纷;
6.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
第四章质监站的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质监站应当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质监站工作流程包括:
1. 接受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委托或上级部门的指示,组织开展工作;
2. 开展建设工程的设计审核和前期准备工作;
3. 监督施工过程,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4. 对进场建材进行抽检,确保进场建材质量符合要求;
5. 进行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评定工程质量;
6. 处理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协调解决双方纠纷;
7.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五章质监站的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质监站应当建立良好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质监站工作制度包括:
1. 工作记录制度,记录工作过程和重要情况;
2. 文件传递制度,确保文件及时传递到位;
3. 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进展;
4. 会议制度,召开例会和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 奖惩制度,对工作中的优秀和不良行为进行奖励或处罚;
6. 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
第六章质监站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对质监站进行监督和考核,以评定质监站的工作绩效。
1. 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质监站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2. 质监站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报告和相关材料,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质监站应当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质监站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