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签订与就业权益保护
如何做好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如何做好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益市场化。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大多通过签定就业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就业协议与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密切相关。
因此我们必须对就业协议有明确的认识,方能切实维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
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益市场化。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大多通过签定就业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就业协议与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密切相关。
因此我们必须对就业协议有明确的认识,方能切实维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
1、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性质、地位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的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阶段性的产物。
因此在学生就业过程中毕业生就业协议不是与生俱来,也不会长久存在下去,必将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市场化而逐渐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所取代。
应该说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之前,毕业生就业我们称之为国家分配,既然是国家计划性分配,就无就业协议可言,当然派遣证作用明显。
而现在毕业生在打印报到证之前需要签定就业协议,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仍需签定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因此随着大学毕业生与社会一般人员就业概念等同,毕业生也必将与用人单位直接订立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而无须先签定就业协议。
而现阶段签定就业协议的作用主要是为了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统计毕业生就业落实率,当然在一定程度上也形成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因此毕业生应充分认识到现阶段就业协议的性质、地位,以通过就业权益维护自身权益。
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益市场化。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大多通过签定就业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就业协议与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密切相关。
因此我们必须对就业协议有明确的认识,方能切实维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
为什么要签订就业协议书

为什么要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是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被明确规定和保护。
下面我将从合同具体内容、法律法规、双方利益等方面阐述为什么要签订就业协议书。
首先,就业协议书是详细规定双方权益和义务的文件,能够明确双方的职责、福利、薪酬等具体事项。
合同内容通常包括雇佣期限、工作薪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福利待遇、保密义务、解雇条款等。
签订就业协议书可以确保双方在工作期间及离职时有明确的依据,从而避免双方因合同纠纷而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其次,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重要原因之一。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雇主雇佣员工必须签订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明确员工的权益和义务。
毕竟,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规定,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书,雇主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而员工也可能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权益保障。
此外,签订就业协议书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利益。
通过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期限,员工可以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时间,不至于被违规要求加班或超出自己的职责范围执行任务。
同时,合同还能明确薪酬待遇和福利,确保员工能够按时、足额获取应得报酬。
另外,签订就业协议书还可以约定保密义务,避免员工泄露机密信息,保护公司的商业利益。
最后,就业协议书对于员工发展和晋升也具有重要意义。
协议中可以约定员工晋升的条件和机制,使员工能够明确个人的职业发展规划。
另外,通过协议明确规定培训和提升机会,员工可以获得更多的学习和成长机会,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签订就业协议书有助于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双方的利益,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职业晋升。
因此,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书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学生如何维护就业权益

二、大学生就业权益的自我保护
第四章 维护就业权益 13
2.学会自我保护
了解各种就业陷阱后,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必须掌握相应的自我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自 身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自觉遵守就业规范
一般来说,当大学毕业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学校不再负责提供就业服务。 ① 不顾用人单位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 ②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但无正当理由超过 3 个月未去就业单位报到。 ③ 去就业单位报到后,因不服从安排或提出无理要求被用人单位辞退。
二、大学生就业权益的自我保护
第四章 维护就业权益 12
实际工作岗位与求职岗位不符
小李大学所学的专业是会计,毕业前她到某公司应聘会计职位,经过面试后被录取了。但当 她毕业后去报到时,却被告知:“按照公司规定,所有员工必须在一线锻炼一段时间,熟悉整个 公司的运作流程后方可回到本职岗位。”于是小李被分派去做业务员,这不是小李的强项,但想 到“先苦后甜”,她一直忍受着。但是两个月过去后,公司还是无法确定何时让她回到会计岗位, 她只好提出辞职。这时公司却以她违反协议为由,要求她支付违约金。
培训陷阱
一部分培训机构会伪装成各类公司,招收工程师助理、讲师助教等职位,告诉大学毕业生其 能力不佳、经验不足,应从助理或助教开始,逐步成长。
高薪陷阱
许多大学毕业生由于社会阅历较少,较容易被优厚的待遇、高额的薪资吸引,正式工作后才 发现工作内容与最初协商的不一致,或承诺薪资不能兑现。
二、大学生就业权益的自我保护
大学毕业生违约:在现实就业过程中,大学毕业生出于谋求更好的就业机会等原因,向用人 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协议的情况较多,这时大学毕业生应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
一、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
大学生就业权益及保护

⼤学⽣就业权益及保护⼤学⽣就业权益及其法律保护摘要:⼤学⽣的就业问题,⼀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近些年来,⼤学毕业⽣⼈数增多、就业形势严峻,毕业⽣⾯临着来⾃各⽅⾯的压⼒。
就刚刚毕业即将步⼊社会的⼤学⽣来说⾃⾝就业权益的维护显得格外重要。
本⽂将主要针对⼤学⽣的就业权益进⾏论述。
关键词:⼤学⽣就业权益法律保护⼤学⽣在就业市场中属于弱势群体,在求职的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可能的“陷阱”,求职者应提⾼警惕,加强⾃我保护的意识。
了解熟知就业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毕业后的就业的流程,从⽽使⾃⼰在就业时学会⽤政策法规保护⾃⼰,少⾛弯路,少受不合理的侵犯,成功就业。
要做到顺利就业,在择业中就必须明确⾃⼰所享有的权利。
只有明确了这些权利,才能更好地维护⾃⼰的权利不受侵害。
⼀、⼤学毕业⽣享有的主要就业权益(⼀)获得招聘信息的权利。
就业信息是毕业⽣成功就业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只有具有充分的就业招聘信息,才能结合⾃⾝情况选择适合⾃⾝发展的职业和⽤⼈单位。
⼤学⽣获取信息的渠道有很多,如⽹络、学校招聘会、报纸杂志、电视媒体、亲戚朋友介绍、单位公告等等。
信息权利主要包括四个⽅⾯:1、信息公开:所有⽤⼈信息向全体毕业⽣公开。
任何单位和个⼈不得隐瞒和截留。
2、信息及时:信息及时也就是毕业⽣获取的信息必须及时有效,⽽不能将过时⽆利⽤价值的信息传递给学⽣。
3、信息全⾯:毕业⽣有权获得准确、全⾯的就业信息,以便对⽤⼈单位有全⾯的了解,从⽽做出符合⾃⾝要求的选择。
(⼆)享有就业指导权。
我国《⾼等教育法》规定,“⾼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结业⽣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学校应成⽴专门机构,安排专门⼈员对毕业⽣进⾏指导,包括:①向毕业⽣宣传国家的有关就业⽅针、政策;②宣传毕业⽣就业的有关原则、规定和程序;③对毕业⽣进⾏择业技巧的指导,引导毕业⽣根据国家需要、社会需要,结合个⼈实际情况进⾏择业。
(三)被学校推荐的权利。
学校推荐经常会在较⼤程度上影响⽤⼈单位对毕业⽣的录⽤或淘汰,毕业⽣在就业中有权得到学校按真实情况进⾏推荐。
就业过程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就业过程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我们即将就业之际,需要提前了解我们在就业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这里我简要的讲一下自己对于就业过程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的一些了解。
就业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三点:一就是就业信息的选择,二就是协议书的签订,三就是劳动合同的签订。
对于大学毕业生而言,我们就业信息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点:报纸广告,招聘会,网上求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以及亲朋好友等五种途径。
每个途径都有自己的优劣。
报纸招聘广告的真实有效性较高,因为登广告就是花钱的,同时广告版面的大小也可以反映出企业的实力与对人才的需求程度。
通过招聘会这种形式,可以与用人单位见面推销自己。
所以成为毕业生常选的求职途径。
招聘会有很多种,像综合招聘会、专场招聘会、行业招聘会、院校招聘会等,所有要有选择地参加招聘会,效果更明显。
网上求职就是一种特殊的择业形式,避免了人群大范围集中与近距离接触,给天南海北的求职者有了平等的表现机会。
所以,网上招聘受到了越来越多用人单位与求职者的青睐。
网上求职的时候需有技巧的发布个人信息以及薪水期望,以保证高联络率。
网上求职还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这种情况需要综合利用搜索,与用人单位联系等多种方式,增强求职针对性,增加推销自己的机会。
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会在学生毕业之际给毕业生提供一些就业部门及人事部门信息,也就是一种获得就业信息的途径。
通过亲朋好友关系找到工作就是最快最可靠的,成功率也高,有这方面关系的可以好好的利用一下,不过前提就是您必须符合该用人单位的任职要求。
第二点就是协议书的签订问题。
就业协议就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与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全力与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就业协议还就是学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建议计划的重要依据。
第三点就就是劳动合同的签订。
需要注意劳动合同的几个要点:期限,就是两年还就是五年;工资,就是税前工资还就是税后工资,所扣的费用就是否合理合法,不合法的要拒绝;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与医疗保险等。
为什么要签订就业协议书

为什么要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一种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用于明确雇主和雇员之间就业关系的各项约定和权益。
以下是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重要原因:1. 明确双方权益:就业协议书能够明确约定雇主和雇员的权益和责任。
例如,工作内容、待遇、工作时间、休假等等。
双方根据协议得以了解自己应承担的权益以及获得的福利,确保员工能够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工作。
2. 防范风险:签订就业协议书可以为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在协议中包含关于解雇程序、争议解决机制、违约责任等条款,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可以根据协议中的规定进行约束和处理,降低风险和纠纷。
3. 规范劳动关系:签订就业协议书可以为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提供明确的规范。
协议中可以约定工作期限、试用期限、晋升机会等,从而使就业关系更加稳定和可预期。
此外,协议还可以明确工作地点、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方面的要求,使雇员能够更好地适应和融入工作环境。
4. 促进沟通和理解:签订就业协议书可以促进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沟通。
协议中可以明确双方的期望和需求,从而减少误解和冲突。
通过明确约定的方式,双方有机会更好地了解对方的要求和限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5. 保护隐私和商业机密:就业协议书也可以包含保密条款,确保雇员不会泄露雇主的商业机密和机构内部的敏感信息。
这有助于维护雇主的商业利益和声誉,并降低雇员的道德风险。
综上所述,签订就业协议书对于雇主和雇员双方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协议的签署,双方可以明确约定工作条件和权益,减少纠纷和风险,促进合作和沟通,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利益。
因此,签订就业协议书对于建立健康、稳定的就业关系是非常必要的。
大学生就业指导模块七 就业权益与保障

二、毕业生权益保护
在就业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侵 害毕业生权益的行为,毕业生可通过以 下途径对自身权益实施保护。 (1)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保护。 (2)学校的保护。 (3)毕业生自我保护。
项目2 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行 为与保护途径
一、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与违法行为 二、就业权益保护的方法与途径
本模块主要介绍了毕业生求职时的就 业权益与保障以及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 行为与保护途径。 对就业权益,大学生需要认真对待, 并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益。
思考题
1.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大学生签约后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3.如何防范求职中的不安全因素? 4.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与联 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规定
1.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
(1)协商。 (2)调解。 (3)仲裁。 (4)诉讼。
3.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
小结
毕业生在求职择业及上岗成为新职 业者的过程中,依法享有不容侵犯的就 业权益。 由于体制、机制、观念、市场机制 等方面的原因,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权 益受到侵犯的现象比较普遍。
模块七 就业权益与保障
项目1 就业的权益与保护
一、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基本权益
(1)获取信息权。 毕业生获取信息权应包括以下3方面的含义。 ① 信息公开。 ② 信息及时。 ③ 信息全面。
(2)接受就业指导权。 (3)被推荐权。 ① 如实推荐。 ② 公正推荐。 ③ 择优推荐。 (4)选择权。 (5)公平待遇权。 (6)违约及求偿权。
1.学习《劳动合同法》 2.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签订 3.社会保险的有关知识
项目3 违约责任与劳动争议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讲解

(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一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 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 则
三是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 相结合的原则
四是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 结合的原则。
(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权利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 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 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 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权利。
双方的就业协议书在单位盖章和小汪签字后没有及时拿到学
校进行鉴证登记。八月份小汪凭就业协议书到单位报到时,
单位予以接收并安排了大量的工作让其负责。但是在试用期
将结束时,公司以协议书未经过学校鉴证而没有生效为由拒
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小汪在与
单位交涉无果的情况)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 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 和履行劳动合同,实现劳动权利和利益, 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争执。
第三节 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法规概述
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是指从事一定 职业的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必 须遵循的法律规范。
一、《劳动法》
《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由八届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共13章107条。
社会保障局。社保局在对公司进行调查后,认为公司的做法
确实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其马上与小汪签订劳动合同,并
对公司进行了一定的处罚。
第二节 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的过程,也就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法律关 系从产生到消灭的正常过程,每一个环 节对于劳动者来说都非常重要,都与劳 动者的利益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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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讲就业协议签订与就业权益保护一、签订就业协议(一)就业协议的内容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而就业协议则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各自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主要有以下内容:1、毕业推荐表2、就业协议书毕业协议书必须具备毕业生签名及用人单位、学校和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的公章。
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备查,第四份报省就业主管部门,作为编制就业计划的凭证。
双方若认为协议中的格式条款不能涵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全部内容,可增加补充条款。
既可在备注中明确,也可附后补充,同样是协议的组成部分。
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作为附件的补充条款,双方当事人也必须签字盖章,否则,有可能导致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二)签订就业协议的基本程序1、就业协议的签订(1)订立原则它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就业协议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主要包括主体合法原则和平等协商原则。
①主体合法原则。
这里所说的主体是指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要求主体合法,是指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对毕业生而言,则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
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并且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要有录用大学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
否则,毕业生可以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对高校而言,高校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介绍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也应如实地将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信息提供给毕业生,高校是毕业就业协议中的鉴证登记方,它处于居中的地位,以建立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最初的了解和信任。
②平等协商原则。
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学校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不包括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应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求毕业生缴纳过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是一致的。
除协议规定的内容外,当事人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以在协议书附后补充。
(2)就业协议的订立步骤就业协议的订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①要约。
毕业生持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进入各类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或向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视为要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笔试、面试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将接受函(或录用通知)寄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本人,即为要约。
②承诺。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的接受函(或录用通知)后,经过慎重考虑,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即为承诺。
(3)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①毕业生到学校就业工作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
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后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用人单位则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受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
③无人事权的用人单位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④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将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送至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进行鉴证登记。
⑤学校对就业协议书鉴证登记、盖章,并将就业协议列人就业方案。
每一位毕业生只能签订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在学生签字、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经学校鉴证登记后生效;并以此为依据编制就业方案。
(4)无效协议无效协议是指欠缺就业协议的有效条件或者违反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从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
无效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①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如用人单位未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根本无录用计划而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无效协议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责任方承担。
②就业协议未经学校鉴证登记,学校将不列人就业方案,不予派遣。
如有的协议经学校审查认为对毕业生显失公平,或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学校可以不鉴证登记。
(5)协议的解除就业协议签订后,若情况有变,使协议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可以解除。
就业协议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
①单方解除。
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
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除方应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
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的协议,毕业生考上研究生后,可解除就业协议,应聘公务员的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②双方解除。
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解除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协商一致,认为原协议的履行没有必要,故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双方解除协议,应签署解除协议文件,若单方擅自解除,由责任方按就业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有关解约或违约手续完备后,学生可重新择业。
学生在与新的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凭用人单位的接受函以及原用人单位的解除协议文件或违约手续完备材料,到学校就业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再重新按程序签订就业协议。
(6)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就业协议一经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协议条款所约定的违约金。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违约多见于毕业生。
毕业生往往与一家单位签约后,不偃旗息鼓,仍频频出人于招聘洽谈会,继续与多家单位洽谈、面试,结果总有新单位优于原签约单位,于是义无反顾,抛弃前者,违约就此发生。
毕业生违约,往往会产生诸多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①损害了签约单位的利益。
用人单位为录用一名毕业生需做大量工作,有的单位甚至对录用毕业生的工作岗位都作了具体安排,一旦毕业生违约,不仅使用人单位为录用这个毕业生所做的一切会付诸东流,而且会因延误时机,增加用人单位继续选择其他毕业生的难度,这样势必影响用人单位的进人计划。
②影响学校的声誉和信誉。
用人单位往往会将毕业生的违约归咎于学校管理不严、教育无方,从而影响学校与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
从历年情况来看,一旦毕业生违约,该用人单位会几年不到学校来挑选毕业生,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用人单位的需求就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势必影响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③影响其他毕业生的顺利就业。
用人单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往往有许多毕业生竞相应聘,用人单位一旦与某毕业生签约。
其他同学必须另起炉灶、改换门庭。
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用人单位因时间关系无法补缺,从而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的顺利就业。
(7)就业调整学校依据就业协议编制上报就业方案。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核签发。
毕业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执行就业方案的,经批准可以办理调整手续。
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须在二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手续。
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委托定向单位的,需征得原委托定向单位、地区和学校的同意。
2、签订就业协议应注意的问题毕业生经过双向选择找到意向单位后,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前,要认真考虑,注意以下问题。
(1)认真了解和掌握国家就业政策和规定首先,毕业生在择业签约前要认真全面地掌握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规定。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规定,是指导和规范毕业生求职活动的行为准则,是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的政策依据。
教育部1999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是迄今为止最系统、最全面的就业政策,内容涉及就业工作的方方面面,规定具体详尽、可操作性强,毕业生应当认真学习和领会,用以规范自己的择业行为。
其次,还要了解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政策、吸引人才的政策,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录用非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政策。
这些政策都将对毕业生的择业签约产生导向、调控和制约作用。
另外,还要了解对委托培养生、定向培养生及享受专业奖学金的毕业生的政策规定,这些政策限制了这部分毕业生的就业范围。
毕业生应根据自身情况详细了解有关政策和规定,并在洽谈签约时自觉遵守。
有些毕业生因不明政策,不能签约;既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又贻误了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约的时机。
(2)认真研究协议书中条款内容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前,要认真仔细阅读就业协议书中的全部条款,力求了解条款的内容和含义,如有不清楚的,应向用人单位询问,切忌草率签约。
①要明确就业的具体工作部门或岗位,明确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文字形式体现,而非口头上达成一致。
②要明确工作以后是否可以深造、考研及调离的条件;明确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的处理办法。
在协议书上予以明确。
③要了解用人单位有无人事权以及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无人事权的单位,除了用人单位需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还必须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以示同意录用。
否则学校将无法将该生列人就业派遣方案。
(3)明确违约责任,注意违约条款的合理性本人的承受能力。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许多内容要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约定,并且经常会有另附约定条款加以补充的情况。
所以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进行约定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①约定条款是否合理。
如有的单位在协议中写道,毕业生在单位中要服务多少年,如果毕业生违反约定将赔偿多少;但是却没有写明如果单位违反约定,将赔偿给毕业生多少。
这是显失公平的条款。
②约定的条款能否承受。
例如:对于违约问题,有的用人单位约定的违约金少则几千,多则上万。
这时应当考虑能否承受,必须慎重签约。
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约定条款,一般是附后补充,必须要有双方的签字盖章,否则当日后发生争议时,由于没有双方签字盖章,导致约定条款没有法律效力。
(4)要把握签订就业协议的时机和程序①在就业洽谈会上,通过双向选择,毕业生确定了用人单位,对方也明确表示录用意愿后,就要抓紧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生效合同,不能随意更改。
②要避免在自荐洽谈时积极主动,而在签约时左顾右盼、瞻前顾后、犹豫不决而使用人单位心犯疑虑,或因脚踏两只船而丧失签约的最佳时机。
③在与某一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即应停止与其他单位继续洽谈,并应及时给对方反馈信息,说明情况以便对方另觅合适人选。
④如果毕业生有意的某一单位在洽谈会上暂时无法签约,可先达成意向,等会后再继续联系洽谈,以便最终签约。
总之,毕业生应本着对自己,对用人单位和学校负责的态度。
慎重签订就业协议书。
4.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