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知识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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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知识点解析
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特点:
产品的固定性和生产的流动性及受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多决定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复杂
性
产品的多样性和生产的单件性决定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多变性
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和分工性决定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协调性
产品的委托性决定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不符合性
产品生产的阶段性决定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持续性
产品的时代性和社会性决定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经济性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对应关系:
①两个管理体系的总体框架相同;
②两个管理体系采用的运行模式完全相同,都采用“计划-实施-检查-处置”(即PDCA)循环的运行模式和持续改进理念;
③两个管理体系的要素和要求内容相似,分别由5个一级要素和17个二级要素组成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对照表:
①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②策划(规划):对危险辨别、评估和控制的策划;法规和其他要求、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③实施和运行:结构和职责(组织结构和职责);培训、意识和能力;协商和沟通(信息交流);文件(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文件和资料控制(文件控制);运行控制;应急准备和
响应
④检查和纠正措施:绩效测量和监视;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和记录
管理、审核。
⑤管理评审:管理评审
不定期检查,其中在基础和结构阶段每月检查;
主要分部工程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施工、设计、监理、建设方分别签字的质量验收证明在
验收后三天内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进行查处;根据检查状况,签发“质量问题整改通
知单”和“局部暂停施工指令单”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也可根据问题性质发出“临时收缴资质
证书通知书”等处理意见
质量管理八项原则: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2000版ISO9000标准是建立在过程控制的基础上);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构成:
①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②质量手册;
③质量管理标准所要求的各种生产、工作和管理的程序性文件;
④质量管理标准所要求的质量记录。
质量手册是规定企业组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质量手册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作系统、
完整和概要的描述。包括:质量方针、目标;组织机构及职责;体系要素或控制程序;手册
的评审、修改和控制的管理方法。作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具有指令性、系统
性、协调性、先进性、可行性和检查性
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是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是各部门落实手册要求而规定的细则。
质量记录应完整地反映质量活动实施、验证和评审的情况,并记载关键活动的过程参数,具
有可追溯性的特点。质量记录以规定的形式和程序进行,并有实施、验证、审核等签署意见。
认证暂停:是认证机构对获证企业质量体系发生不符合认证要求时而采取的警告措施。
认证撤销:当获证企业发生质量体系存在严重不符合规定或在认证暂停的规定期限内未予整
改的,认证机构做出撤销认证的决定(处罚)。撤销认证的企业一年后可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重大施工质量事故:
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重伤3人以上;
死亡2人以下。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方式:
返工处理;返修处理;让步处理;降级处理;不处理。
返工处理:推倒重来,重新施工。
返修处理:经适当加固补强、修复缺陷。
让步处理:不合格的结果,经设计人校验,虽没达到设计标准,却尚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经业主同意后验收。
降级处理;对已完工施工部位,因轴线、标高引测差错而改变设计平面尺寸,若返工损失严
重,如不影响使用功能,双方协商验收。
不处理:对轻微缺陷,可通过后续工序进行修复。
质量管理是指确立质量方针及实施质量方针的全部职能及工作内容,并对其工作效果进行评
价和改进的一系列工作。
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
所不同的是,质量控制是在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指导下,通过对具体作业技术和管理活动
的计划与实施过程,致力于实现预期的质量目标
政府监督职能
①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我国《建筑法》(法律)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法规)明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行使监督职能。
②各级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地方和各专业建设管理部门颁
发的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和强制性条文。
③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包括两方面:监督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监督检查工程实
体的施工质量
政府监督的实施
①受理质量监督审告: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凭工程质量监督文件,向建设行政部门
申领施工许可证。
②开工前的监督:内容为检查各方质保体系的制度建设;检查开工前须办理的手续是否完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等文件及审批手续;各参与方资质证和人员资格证;检查结果
的保存。
③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
检验批、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
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
人和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质量不合格处理:
返工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该重新进行检验;经检测单位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
应予以验收;经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
使用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改变外行尺寸,但仍能
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的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通过返修或加固后处理仍不
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单位工程验收组织和程序: